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
国有企业认定标准相关讨论
国有企业认定标准相关讨论 一、国企概念所谓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
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主要具体体现形式。
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体现的。
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全社会范围的经济联合使劳动者取得生产资料共有者的地位。
因而,这时我国国企作为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实质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联合体。
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全体人民中的劳动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共有者;另一面是由社会分工所决定的不同生产职能的专门化承担者。
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这种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媒介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关系环节。
广大劳动者的双重身份就是通过这个经济组织结合起来而具体实现的。
所以,我国国企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
它是通过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结合,具体实现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的。
二、国企分类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
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
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
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
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8.04•【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施行日期】1990.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国发〔1990〕2号),我局对1979年至1989年间制定发布的216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含批复、函复、内部授权、委托及制度)进行了清理。
认定:继续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126件;自行失效和应予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90件。
现予公布。
局长刘敏学1990年8月4日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现行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099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商标注册费使用问题的通知(81)工商总字101号1981.7.1010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颁发商标核转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85)工商262号1985.12.201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85)工商263号1985.12.2110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86)工商13号1986.1.161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项规定工商标字(1987)第20号1987.2.61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商标规费收缴办法的通知工商标字(1987)第101号1987.5.1310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88)第8号1988.1.1410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工商标字(1988)第9号1988.1.1410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修改的商标注册申请等书式的通知工商标字(1988)第10号1988.1.1410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的通知工商标字(1988)第200号1988.9.151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工商标字(1989)第52号1989.3.21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89)第59号1989.3.141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体办法工商标字(1989)第276号1989.9.221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2)项规定的答复工商标字(1989)第293号1989.10.221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或CHAM-PAGHE字样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0]559号【发布日期】2000-07-21【生效日期】2000-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21日国税函〔2000〕559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古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为了支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本部和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为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比例在当地预交。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地预交的比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核定;其他成员企业按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70%在当地预交。
2000年度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35%。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成员企业为单位办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以该成员企业按规定比例的应就地预交的所得税按规定抵免。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按期申报并预缴应就地预交的税款,年终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后全年实际缴纳的税额,应等于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比例计算的税额。
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成员企业合并纳税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剩余年限内,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股份公司,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的所得额。
原油贸易
原油贸易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油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石油外贸公司。
公司于1993年1月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
随着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的重组,1999年,中联油公司成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的控股公司。
主要承担中国石油原油、成品油进出口、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海外分成原油销售、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同时,从事原油、成品油境外期货业务。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8日经国家工商局核准注册,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该公司90%的股权,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拥有该公司10%的股权。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总裁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钢材进口;原油、成品油及其他石化产品的仓储、运输;本系统境外炼油、化工、储运设施、加油站、运输工具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自营进口、易货贸易换进的商品的国内销售、原油及其他石化产品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石油的对外贸易窗口,集中管理和经营中国石油国际贸易业务。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联油公司)目前拥有境外分支机构7家,遍布北美、欧洲、中亚及东南亚等四个大区市场,境内分支机构9家,分设在大连、青岛、上海、广州、大庆、抚顺、锦西、锦州、新疆地区。
贸易方式为代理、自营进出口、转口、委托加工复出口,并初步进入国际原油、成品油期货市场。
公司主要职责是:统一归口管理和经营中油股份公司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石化产品和技术装备的国际贸易业务;负责本系统境外除勘探开发项目以外的炼油、化工、储运设施、加油站、运输工具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中国石油海外分成原油的销售、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自营进口、易货贸易换进商品的国内外销售、原油及其他石化产品的销售;同时,还从事原油、成品油境外期货业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章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第三章股份和注册资本 (4)第四章减资和购回股份 (6)第五章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8)第六章股票和股东名册 (9)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3)第八章股东大会 (15)第九章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21)第十章董事会 (23)第十一章公司董事会秘书 (29)第十二章公司总裁 (30)第十三章监事会 (31)第十四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34)第十五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第十六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第十七章劳动人事 (46)第十八章工会 (46)第十九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46)第二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47)第二十一章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50)第二十二章通知 (51)第二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38)第二十四章附则 (53)附件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及其附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本章程及其附件生效之日起,本章程及其附件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本章程及其附件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及其附件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职业道德心得体会500字作文(通用29篇)
职业道德心得体会500字作文(通用29篇)职业道德500字作文篇1国家工商总局在新形势下颁布实施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四条资料,让我感慨很多。
它很简短却很实际地概括了作为一名工商管理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
通过学习工商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我进一步熟悉到,新时期的工商管理人员不仅仅要依法行政,更要廉洁勤政,秉公执法,理解群众监督。
下方是我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不管是从事何种职业,都就应爱国遵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处在执法一线,务必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照章办事,遵守纪律,依法履行自我的职责权利。
二、执法为民,高效服务。
作为一名普通的工商管理人员,我甚至自我的权、利皆源于人民,自我能做的就是要立足实际,扎实勤奋的工作,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清正廉洁,确保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礼貌执法,执法为民。
对前来办事者要热情接待,态度诚恳,做到不推诿、不拖延,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做到不推诿、不拖延,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带给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依法监管,公正维权,既是职责,也是良心。
作为工商管理人员,我们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务必遵循这项基本原则。
在平时的监管过程中,我们应当立足工商职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违章违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违章违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在维权方面,我们更应当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听一面之词,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尽职尽责的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四、严守禁令,廉洁勤政,是工商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纪律保证,也是职业监督的要求。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六项禁令以及廉政规定和廉洁守则,认真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和公开办事程序,严于律已,严格公正,不巧取豪夺,廉洁奉公,自觉理解群众监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全国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全国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1.25•【文号】•【施行日期】2001.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全国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为落实江泽民总书记“要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的指示精神,应对入世后新的市场环境,倡导企业诚信守约,推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深入开展,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从历年来各地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优选出520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全国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复兴商业城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糖业烟酒公司北京市信远斋饮料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机械施工处北京朝阳副食批发总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丽源公司北京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车辆厂北京中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房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北京燕化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北京福田股份有限公司怀柔汽车厂北京市潞洲源工贸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北京延庆八达岭玻璃钢厂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海鹰机械厂上海市轻工业研究所上海制皂有限公司上海白猫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第一百货商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上海市机电工业房地产公司上海华联商厦上海浦联房地产发展公司上海妇女用品商店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上海美化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凯通电讯设备厂上海长征富民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开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莲盛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虎啸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立新电讯器材厂上海浦江缆索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筑公司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宝成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斯必得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甘泉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六0九电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友谊商厦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重庆万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柴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千叶眼镜连锁有限公司重庆东方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航天工业公司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长寿化工总厂松藻矿务局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务局承德中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宁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供电公司河北晶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丘市第一电缆厂石家庄建工集团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城市建筑安装工程一公司河北丽华制帽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华富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张家口华亚达建筑公司中铁第十七工程局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阳泉市分公司长治清华机械厂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五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铁道部永济电机厂晋城矿务局凤凰山矿山西原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山西侯马平阳制药厂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政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酒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盟热力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金城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营口中板厂阜新发电厂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东风朝阳柴油机公司中国石油锦西炼油化工总厂辽宁海诺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抚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欣泰输变电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卷烟厂盼盼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水利水电工程局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客车厂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第二建筑公司长春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钢大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白山市喜丰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辽源松鹤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梨树县支公司吉林省公主岭轴承厂辽源市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冰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金鹏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工程局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亿阳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车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宝药业集团公司佳木斯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黑龙江美城集团公司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庆东集团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充矿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公司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景芝酒厂山东省济南汽车运输总公司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肥厂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菱花集团公司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滨南采油厂蒙阴银麦啤酒有限公司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春兰(集团)公司江苏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达集团有限公司红豆集团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淮阴卷烟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法尔胜集团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香塘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公司江苏德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华扬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江苏丹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正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峰峰钨铝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全力集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芜湖金田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发电厂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淮南币房屋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工厂淮北市玻璃厂安徽天成建设公司安徽高森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第七十二工程处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安徽省阜阳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八一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卷烟厂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温州快鹿集团公司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浙江金华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贝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钱江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光学仪器总厂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南昌卷烟厂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公司景德镇华意电器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清华泰家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广丰月兔集团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四特酒厂福州人造板厂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代实业有限公司福建万友企业集团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山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开关厂石狮市华宝集团公司福建雪津啤酒集团公司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三明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鼎燃具集团公司古田县药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河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河南神火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湖北美尔雅纺织服装实业(集团)公司湖北银河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十一工程集团第三有限责任公司中包云梦塑料薄膜厂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田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环集团公司湖北红旗电缆厂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住宅建设工程总公司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万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冶金机械厂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株洲电力机车配件总公司湖南大乘资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筑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常德卷烟厂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卷烟厂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三江铁合金有限公司岳阳长炼兴长企业集团公司益阳币教学设备厂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药一厂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广东省东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汕头市汕樟轻工机械厂广东湛江东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伟雄集团广东省中山币纱溪制药厂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江门金羚集团有限公司潮州电机厂汕尾市城区美顿糖果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云浮市粤云新型石材有限公司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江市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手扶拖拉机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铝厂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两面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奥奇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新华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制药厂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天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漓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公司桂林乳胶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化肥厂广西来宾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都安野生山葡萄酒厂广西大华化工厂海南新印务有限公司海口市污水处理公司海口宏祥纺织品装饰配套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公司泸州老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火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双马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内燃机车厂四川嘉陵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四川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剑阁县星王巾被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西昌沪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南充炼油厂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升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广东吴川七建司文山分公司红河卷烟厂丽江金庄崇仁工贸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贵州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遵义碱厂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第一工程处中建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七治安装工程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发电总厂贵州青酒厂贵州万达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西藏自治区汽车贸易总公司西藏日喀则地区民族旅游产品总公司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饭店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黄河工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机床设备有限公司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第六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动力厂玉门石油管理局甘肃武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华亭矿务局通渭县华厦建业有限公司甘肃有年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电力物资公司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宁夏化工厂宁夏赛马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金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银川中策(长城)橡胶有限公司宁夏鑫汇集团峡光纸业有限公司宁夏二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南供电局银川昌吴汽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青海盐湖工业(集团)公司青海电力公司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青稞酒厂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重型机床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瀚海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山百货大楼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石化总厂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博斯腾湖苇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域农业科技集团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卷烟厂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瑞泽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叉车总厂大连大汽企业集团青岛海水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益青印刷包装厂青岛双星集团青岛市琅琊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舜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市东区开发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4〕138号)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4〕138号)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工商总局对历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中对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无关、部署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不再列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清理结果已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06件,废止271件,失效94件。
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工商总局2014年7月14日工商总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一)企业登记管理部分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工商〔1990〕166号1990.6.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治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进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1990〕429号1991.1.7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国家铁路运输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工商企字〔1992〕231号1992.7.2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筑企业跨地区承包施工是否要在施工所在地办理营业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249号1996.7.9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147号1997.5.30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59号1998.4.16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严禁利用军队、武警部队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工商企字〔1999〕88号1999.4.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256号1999.10.1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未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106号2000.5.26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0〕115号2000.6.5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是否需要公安消防前置审批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123号2000.6.13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规范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296号2000.12.8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会所办企业如何核定经济性质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298号2000.12.11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军队审计事务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2号2001.1.2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28号2001.1.19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含有“中南海”等字样企业名称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58号2001.3.2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对非本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106号2001.4.19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186号2001.7.161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290号2001.10.162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保护“华润”字号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310号2001.10.20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有关部门取缔的非娱乐性公众聚集场所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297号2001.10.25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使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3号2002.1.14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名称许可使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33号2002.2.7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依司法判决承接债权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111号2002.5.20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小煤矿企业重新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143号2002.6.252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含有“战略研究”、“战备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名称进行清理的通知工商企字〔2002〕158号2002.7.162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企业审批、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2〕252号2002.9.5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2003〕35号2003.3.132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出版单位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工商企字〔2003〕56号2003.4.29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2003〕131号2003.10.31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不得搞评比、评估、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2004〕103号2004.7.12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的通知工商企字〔2005〕129号2005.9.63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2005〕148号2005.10.12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中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管辖权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6〕42号2006.3.6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证件未通过年审及超过有效期如何查处等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6〕104号2006.6.13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2007.6.25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工商企字〔2008〕192号2008.9.13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字样的通知工商企字〔2008〕238号2008.11.173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执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0〕82号2010.4.15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工作的意见工商企字〔2010〕124号2010.6.304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工商登记衔接工作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170号2011.8.114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192号2011.9.214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226号2011.11.284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234号2011.11.30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字〔2012〕153号2012.8.30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临港产业园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事项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请示的答复意见工商企字〔2012〕155号2012.8.3047.工商总局对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入驻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区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管范围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2012〕167号2012.9.2148.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2012〕197号2012.11.1649.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2〕225号2012.12.2150.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意见工商企字〔2012〕228号2012.12.2651.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改革方案的批复工商企字(2013)36号2013.2.2052.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2014.2.1453.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9号2014.2.1754.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2014.2.1755.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前后登记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4号2014.2.1856.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商局使用朝鲜族文字和汉字双语营业执照的批复工商企字〔2014〕47号2014.3.1157.工商总局关于同意新疆自治区工商局使用维吾尔语汉语双语营业执照的批复工商企字〔2014〕48号2014.3.1158.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使用蒙古族文字和汉字双语营业执照的批复工商企字〔2014〕49号2014.3.1159.工商总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使用汉藏两种文字新版营业执照的批复工商企字〔2014〕59号2014.3.3160.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63号2014.4.1(二)外资登记管理部分6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38号1987.2.17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部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98号1988.6.11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国政府无偿援建项目工程由援建国企业承包是否免登记费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2〕86号1992.4.29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登记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有关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3〕332号1993.10.30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可否承包经营内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245号1996.7.86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7〕187号1997.7.156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内资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何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8〕262号1998.11.196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进行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外企字〔2002〕29号2002.2.16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争议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2〕38号2002.2.207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外企字〔2003〕75号2003.6.67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民航总局关于外国航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外企字〔2004〕8号2004.1.97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涉港企业登记文书证明效力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19号2004.2.97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2006.4.247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102号2006.5.267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外资银行改制工商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240号2006.12.197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注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8〕226号2008.9.47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同时申报”含义的答复意见工商外企函字〔2009〕270号2009.9.297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0〕4号2010.1.47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0〕31号2010.2.108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外企字〔2010〕94号2010.5.78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文书格式、《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1〕26号2011.2.178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1〕27号2011.2.178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1〕28号2011.2.178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资登记注册中提交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1〕187号2011.9. 185.工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吸收合并中分公司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外企字〔2013〕99号2013.7.186.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3〕147号2013.9.2687.工商总局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31号2014.2.18(三)市场规范管理部分8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拍卖人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竞买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3〕115号2003.9.088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经纪人管理办法》的意见工商市字〔2005〕21号2005.2.169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5〕58号2005.4.289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5〕104号2005.7.219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5〕178号2005.11.219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35号2006.2.249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52号2006.3.169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68号2006.4.39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86号2006.5.169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87号2006.5.169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情况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124号2006.7.39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191号2006.10.1310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2号2007.1.31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42号2007.3.210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70号2007.3.271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90号2007.4.181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30号2007.6.2510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商场从联营柜台取得扣点收入是否属于租赁柜台经营活动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2007〕148号2007.7.1910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77号2007.8.2410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7〕208号2007.9.2910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281号2007.12.281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动产抵押登记管辖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8〕41号2008.3.101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43号2008.3.101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77号2008.4.281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8〕101号2008.5.171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108号2008.5.271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166号2008.8.61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214号2008.10.131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235号2008.11.41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措施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09〕8号2009.1.141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25号2009.2.1211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87号2009.5.412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95号2009.5.181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10号2009.6.41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66号2009.8.191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工商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69号2009.8.211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99号2009.10.1412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211号2009.10.2612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工商市字〔2009〕212号2009.10.2612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239号2009.12.81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32号2010.2.101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33号2010.2.101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56号2010.3.251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127号2010.7.51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176号2010.9.213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190号2010.10.81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工商市字〔2010〕192号2010.10.121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227号2010.11.2213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1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236号2010.11.3013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之间垫资进口的设备能否为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问题的批复工商市字〔2011〕5号2011.1.1013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42号2011.3.31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44号2011.3.414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45号2011.3.514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04号2011.5.2414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14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10号2011.5.271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意见工商市字〔2011〕111号2011.5.271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49号2011.7.181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固定储油罐是否属于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1〕159号2011.7.281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65号2011.8.814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94号2011.9.2115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99号2011.9.3015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18号2011.11.1515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1〕248号2011.12.1215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6号2012.1.1015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27号2012.2.2015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工商市字〔2012〕39号2012.3.1215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67号2012.4.1715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68号2012.4.1715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87号2012.5.715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13号2012.6.2016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23号2012.7.916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27号2012.7.171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43号2012.8.201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44号2012.8.201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2〕156号2012.8.31165.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83号2012.10.24166.工商总局关于表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工商市字〔2012〕196号2012.11.14167.工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214号2012.12.14168.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215号2012.12.14169.工商总局关于同意青海省工商局参加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试点工作的批复工商市字〔2012〕217号2012.12.17170.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31号2013.2.7171.工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58号2013.4.1172.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重点网络商品交易网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65号2013.4.19173.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66号2013.4.19174.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78号2013.5.22175.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关于拍卖活动备案管辖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3〕91号2013.6.18176.工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00号2013.7.1177.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违法行为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05号2013.7.10.178.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06号2013.7.10.179.工商总局关于加快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3〕112号2013.7.23180.工商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16号2013.7.26181.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29号2013.8.15182.工商总局关于公布汽车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36号2013.9.10183.工商总局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53号2013.10.8184.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通知和答复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通知和答复发布日期:2010-12-21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通知和答复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旅”、“中旅”、“青旅”各地分社企业名称的核定意见(1992.08.13)2.关于进一步清理企业名称中不良文化现象的通知(1996.09.02)3.关于加强对含有“油田”字样企业名称管理的通知(1997.05.22)4.关于清理含有“三峡”字样企业名称的通知(1998.01.1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1998.09.17)6.关于企业名称中含有“中银”等字样问题的通知(1999.01.19)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不再核定外文名称的通知(1999.01.19)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04.05)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答复(2001.01.1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含有“中南海”等字样企业名称的通知(2001.03.02)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纠正企业名称的通知(2001.07.16)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有关问题的答复(2001.07.16)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纠正使用“万利达”等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的通知(2001.09.12)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保护“华润”字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10.20)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使用有关问题的答复(2002.01.14)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名称许可使用有关问题的答复(2002.02.07)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纠正企业名称的通知(2002.06.10)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含有“战略研究”、“战略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名称进行清理的通知(2002.07.16)1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字样的通知(2008.11.17)正文附后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旅”、“中旅”、“青旅”各地分社企业名称的核定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旅”、“中旅”、“青旅”各地分社企业名称的核定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和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原在各地的分社均不符合分支机构条件,故各总社经清理整顿重新登记注册后,这些分社我局不再按分支机构核转。
世界与石油和化工有关的能源企业、组织及运输企业
公司名称: 外文名称: 总部地点: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公司性质: 年营业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 China Nationa lPetroleum Corporation
)
北京 1999年
油气业务、石油工程建设等
国营特大型企业
近万亿元人民币
发展 中国石油集团注册总资本1149亿元,现有总资产 9137亿元,在中国境内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广大 地区拥有13个大型特大型油气田企业、16个大型特大型 炼油化工企业、19个石油销售企业和一大批石油石化科 研院所和石油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机械制造企业,在 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南美等地区拥有近30个油 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建设项目。2004年国内生产原油 11176.1万吨,生产天然气286.6亿立方米,加工原油 11077.5万吨;同时在海外获取权益原油产量1642.3万吨、 天然气产量25.9亿立方米。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707亿元, 实现利润1289亿元,实现利润在国内企业中位居榜首
–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阿拉伯成员国当年12月宣布收回 原油标价权,并将其基准原油价格从每桶3.011美元提 高到10.651美元,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从每桶3美元 涨到12美元,上涨了4倍,从而触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之后最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 –能源危机对发达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美国 的工业生产下降了14%,GDP下降了4.7%;日本的工业 生产下降了20%以上,GDP则下降了7%,欧洲GDP下降 了2.5%。 – 危机之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组成了国际能 源机构(IEA),应对可能出现的石油危机。这个机构 要求成员国必须保持相当于前一年90天进口原油的储 备量。目前中国的原油储备量在30天到50天之间。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购销
【发文字号】国经贸贸易[2001]543号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建设部(已撤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1.06.05
【实施日期】2001.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
(国经贸贸易[2001]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建设厅(规划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重庆市商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精神,1999年以来,各地经贸委及有关部门对加油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加油站乱批滥建、盲目发展的状况得到了遏制。
但由于利益驱动、市场监管不严等原因,一些地区加油站盲目建设、无序发展的问题依然
比较突出,不仅影响巩固清理整顿成果,而且影响石油石化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为适应石油石化行业深化改革的需要,发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10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局令第10号 1992年8月15日)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加强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下简称外国企业)的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第五条外国企业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证件:(一)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编号:临2019-00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白玉光先生、财务总监刘雅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职。
白玉光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选举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党委书记;刘雅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白玉光先生担任总经理和刘雅伟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赵玉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聘任穆秀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16日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赵玉建先生赵玉建,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西南石油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工学硕士。
曾任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执行董事、总经理(局长)、党委副书记。
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7.16•【文号】工商法字[1998]第146号•【施行日期】1998.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通知(工商法字[1998]第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重要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为重点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现通知如下:一、抓住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制假售假以及欺诈行为。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集中力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惩治。
重点检查食品、日用生活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
2、集中惩治下列违法行为:(1)假冒商标,非法印制、买卖商标标识,假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特别是仿冒驰名商标以及大中型企业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2)制售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三元”商品和销售过期变质商品的行为。
(3)发布虚假广告以及作其他虚假表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特别是虚假的招工、招生广告,以及邮购广告、医疗广告和房地产广告。
(4)签订虚假合同的欺诈行为,特别是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
3、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要按法定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吊销营业执照,予以曝光。
4、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此次打假工作进行认真部署。
7--8月进行市场的普遍清查,确定本地市场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9--11月进行重点打击。
主要是堵源头、端窝点、办大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浙江天然气销售中心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浙江天然气销售中心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浙江天然气销售中心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浙江天然气销售中心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石油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石油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91〕中油企字第20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石油企事业单位:为加强石油企业的登记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石油企业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一、企业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设立、撤销全民所有制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和增设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厂处级单位,由总公司审批。
石油企事业单位设立、撤销劳动服务企业和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按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规定审批,涉及行业归口管理的,应经有关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上述企业的变更事项,均由原审批机关核批。
设立公司的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应根据企业及分支机构承担经济责任的形式和隶属关系,按照下列原则申请:1总公司直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按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2企业内部下属生产建设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执行指令性计划,只为内部提供产品和劳务,没有对外经营活动,由企业统一核算的,应作为企业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单独办理营业登记;为企业内部提供产品和劳务,兼有部分对外经营业务,并由企业法人承担经济责任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经总公司批准,由总公司直属企业设立的独立核算、绒负盈亏的企业,应按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3总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扶持兴办的劳动服保企业和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均以其扶持兴办单位为主管部门,以独立核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实体为单位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属厂点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由隶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对其统一管理、统负盈亏。
集体企业均不得列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分支机构。
4总公司直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事业单位,承担内部科研设计任务,由总公司或企业核拨经费的,不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承担内部科研设计任务,兼有部分对经营业务,总公司或企业仍核拨部分经费的,申请办理营业登记;实行企业化经营,总公司或企业不再核拨经费的,经总公司批准,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经清理整顿保留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经清理整顿保留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0.11.17•【文号】国经贸石化[2000]1095号•【施行日期】2000.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买卖合同正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经清理整顿保留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国经贸石化[2000]1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经贸委(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对全国原油年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含100万吨)小炼油厂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凡擅自建设、未列入国家计划的小炼油厂已全部关闭;对列入国家计划的小炼油厂,进行了产品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检测,关闭了产品质量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炼油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小炼油厂,经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全国清理整顿“五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予以保留。
现将经清理整顿保留的小炼油厂名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原油年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含100万吨)小炼油厂共193户。
经清理整顿,保留82户。
保留的小炼油厂、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要严格遵守国办发[1999]38号文件的规定,自觉维护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秩序。
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不得生产和经营汽油、柴油。
凡其经营范围有成品油项目的,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其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对擅自生产、经营成品油的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将视情节轻重扣减其原油分配数量,直至取消原油加工资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一、案例背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根据《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6号,法人代表:钱兴坤,电话:62095497,传真:6209588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
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中排名第5位。
业务领域涵盖:◇油气业务: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天然气与管道;◇工程技术服务: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石油工程建设:油气田地面工程、管道施工、炼化装置建设;◇石油装备制造:勘探设备、钻采装备、炼化设备、石油专用管、动力设备;◇金融服务:资金管理、金融保险;◇新能源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如下图:二、案例分析1、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2) 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股东会议的组成及功能,股东会议是由公司股东组成的机构。
在股份公司,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有限公司,股东是指认购公司股份的投资者。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依法凭据所持有的股份行使其权利,享受法定的经济利益。
这些权利和经济利益包括①取得股权收益的收益权;对公司资本的拥有权;在审议董事会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④对董事的选举权和在董事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时的起诉权。
股东也要依法承担与其所持有的股份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只有间接管理权。
三三制 案例
三三制案例:中国企业的股权结构改革背景中国的股权结构改革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改革领域。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国有企业一直面临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这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改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股权结构改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三三制。
三三制是指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
这种股权结构的改革旨在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透明度。
案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背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之一,也是中国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
在股权结构改革之前,中石油的股权结构主要由国有股和法人股组成,自然人股比例较低。
过程为了推进中石油的股权结构改革,中国政府决定引入三三制。
根据计划,国有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的比例将分别占据股权结构的三分之一。
首先,中石油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将原有的国有资产转变为股份制企业。
然后,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中石油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将国有股和法人股分离开来。
国有股划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本运营平台。
法人股则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独立运营。
接下来,中石油进行了自然人股的引入。
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中石油吸引了大量的自然人投资者。
自然人股的引入不仅增加了中石油的股东基础,还提高了企业的市场化程度。
结果通过三三制的股权结构改革,中石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中石油的市场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引入自然人股后,中石油的股东结构更加多元化,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更加市场化、规范化。
其次,中石油的竞争力得到了增强。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中石油与其他石油公司进行了市场竞争,提高了企业的效率和创新能力。
最后,中石油的透明度得到了提高。
通过股权结构改革,中石油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更加透明,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吸引了更多的投资。
总的来说,中石油的股权结构改革为企业的发展和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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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0]第115号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0.06.05
【实施日期】2000.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0]第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点多面广、分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登记注册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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