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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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标准版本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4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标准版本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艺。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管辖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4)GB150《钢制压力容器》;(5)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6)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7)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3.1 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3.1.1 隔断介质来源,清空内部介质,缓慢地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3.1.2必要时按检验单位的要求搭好脚手架;3.1.3 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露率、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使用登记证;(5)全面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6)历次全面检验报告;(7)运行记录(包括包括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化工、制药、食品、半导体和航空航天等领域。

由于其在高压、低温条件下长期运行,其安全性能及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细则,以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一、检验部位和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应当包括容器本体、管道和附件等。

检验周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容器本体和附件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管道每两年至少检验一次;•爆破片、安全阀、仪表、泄压阀等关键部位应当实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验。

二、检验内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外部检查外部检查应涵盖容器本体、附件和管道网络,旨在确定是否存在破裂、变形、裂纹、腐蚀、老化、泄漏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内部检验和维护。

2. 内部检验内部检验通过人工、无损和钢球法等方法来检查容器内部的裂缝、疲劳、变形、溶解、松动等,同时检查附件的材料状况和连接状况,包括对于容器的密封性进行检查。

3. 特殊检验特殊检验包括对于容器内部的压力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泄漏、变形和异常等状况。

同时对于附件的材料、精度和安装情况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状况。

在此基础上,对容器的安全阀、疏水阀、泄压开关等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检验记录和处理在每次检验开始前,应当制定检验记录和处理方案,并指定特定的责任人负责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检验工作的内容和记录应当详细记录,涵盖设备名称、检验时间、检查人员、检验内容、检测结果、建议的维护工作等信息。

通过数据分析和维护报告,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以增强设备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并且尝试预防类似的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出现。

四、结论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充分考虑设备运行环境和应用需求,在检验工作中重视安全标准和运行可靠性。

应该设定严格的检查标准和检查周期,开展充分的检验工作,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维护管理工作,以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1. 引言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贮存低温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具有密封性能好、抗压性能强等特点。

为了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细则。

2. 检验方法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可视检查:用于检查容器外部表面是否存在磨损、腐蚀、渗漏等问题。

- 温度计校验:用于检验容器内部温度计的准确性。

- 压力计校验:用于检验容器内部压力计的准确性。

- 磁粉检测:用于检测容器的焊缝是否存在裂纹、气孔等缺陷。

- 超声波检测:用于检测容器的壁厚是否存在腐蚀或磨损情况。

- 涡流检测:用于检测容器表面是否存在磨损、裂纹等缺陷。

3. 检验频率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频率根据容器的使用情况和设计寿命确定,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新购买的容器,首次检验应在使用前进行。

- 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1-2年。

- 在容器发生事故或出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进行检验和维修。

4. 检验项目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查容器外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渗漏等损伤。

- 检查焊缝是否存在裂纹、气孔等缺陷。

- 检查容器内部温度计和压力计的准确性。

- 检查容器的壁厚是否存在腐蚀或磨损情况。

- 检查容器是否存在渗漏和泄露问题。

- 检查容器所使用的绝热材料是否完好。

- 检查容器的操作和维护记录是否完善。

- 检查容器的附属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检查容器的安全阀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5. 检验记录定期检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验人员、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及时做好修复和维护,并在记录中注明。

6. 检验标准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常用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GB150《压力容器》、GB151《钢制化学装置的安全技术规程》、GB12337《液氧贮槽技术条件》等。

7. 检验结果处理根据定期检验的结果,对于合格的容器,应出具合格证明,并及时更新容器的操作和维护记录。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承受低温、高压等特殊工况的设备,为了确保其安全运行,必须定期进行检验。

以下是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细则:
1. 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一般按照规定的年限来确定,通常为3年、5年或10年一次。

2. 检验方法: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检漏、压力试验等内容。

具体的检验方法可以根据容器的不同类型和规格来确定。

3. 检验机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机构应具备资质证书,并能够委派经验丰富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工作。

4. 检验记录: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当做好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内容。

检验记录应保存在容器使用单位,并随容器一同传递或存档,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5. 修理和更换:如果在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存在损坏、磨损或老化等情况,应该及时修理或更换相应的零部件,确保容器的安全可靠性。

6. 监管要求: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相关监管部门会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进行监督和检查。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特殊的设备,定期检验对于确保其安全运行非常重要。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照细则进行检验,并积极配合相关检验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工作,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1. 引言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在低温环境下进行储存、输送和使用液态气体的设备,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医药等领域。

为了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本文将为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提供细则和操作指南。

2. 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应根据容器的使用情况和检验结果确定。

一般来说,常用的检验周期如下:•日常检验:每月一次,主要是对容器的表面、阀门、压力表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定期检验:每年一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检验。

–外观检验:检查容器表面是否有裂纹、腐蚀、变形等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处理。

–材料检验:检查容器材料的牌号、厚度、焊缝等情况,对比检验报告是否有变化。

–内部检验:按照规定的方法将液态气体抽出,对容器内壁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压力检验:对容器进行压力检验,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变形情况,同时将压力表和安全阀进行校验和维护。

3. 检验操作3.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应在容器排气后进行,使用蒸汽清洗装置进行清洗。

清洗完成后,应使用缩微镜、皮尺等工具对容器外壁进行检查,记录每个部位的情况,并拍照留存。

3.2 材料检验材料检验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检验人员进行。

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材料取样、金相分析、硬度测试等。

检验结果应记录并与前一次报告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 内部检验内部检验应在排气后进行,使用气源排出液态气体。

检验时,应注意人员安全,并使用闪光灯等工具对容器内壁进行检查,记录每个部位的情况,并拍照留存。

3.4 压力检验压力检验应在排气后进行,将水加入容器中,进气口封闭。

升压过程中应密切留意压力表的变化,若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升压并排气。

检验过程中应确保安全阀可以正常开启。

检验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容器内的水。

4. 检验记录每次检验均应记录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检验记录应作为文件留存,以备查阅。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范本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范本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检验细则。

第二条本检验细则适用于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第三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检查、测试和评估,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四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验机构或技术人员进行。

第五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按照计划进行,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包括设备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密封性检验、安全阀试验等内容。

第七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果应有一份检验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档。

第二章检验要求第八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对设备外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容器本体、隔热层、保温层、焊缝等的检查,确保设备表面无明显损坏和渗漏。

第九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容器内壁、分隔板、换热器、泄漏检测装置等的检查,确保设备内部无异常。

第十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对密封性进行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气体密封性、液体密封性、蒸汽密封性等的测试,确保设备密封性良好。

第十一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对安全阀进行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启闭压力、排出压力、回座压力等的测试,确保安全阀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其他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检验程序第十三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检验计划:根据设备类型、使用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

(二)设备准备:准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工具和材料,确保检验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外观检查:对设备外观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设备的损坏情况和渗漏情况。

(四)内部检查: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设备内部的异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024年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2024年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2024年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第一节总则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要求,对2024年低温绝热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2. 本细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节检验频次1.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频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大型储罐: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2) 中型储罐:每4年进行一次检验;(3) 小型储罐: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

2.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初次检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定期检验频次的一半。

3.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时间应提前3个月进行申请,并根据检验机构的安排确定具体的检验日期。

第三节检验内容1. 外观检验(1) 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外观是否有明显的变形、腐蚀、裂纹等情况。

(2) 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附件、阀门等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有松动、渗漏等情况。

2. 内部检验(1) 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内部是否有腐蚀、积垢等情况。

(2) 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是否有裂纹、疲劳等情况。

(3) 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历次维修记录,确认维修质量是否合格。

3. 确认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材料和焊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抽样分析。

第四节检验报告1.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情况出具详细的检验报告。

2. 检验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包括容器型号、容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等。

(2) 检验过程中的各项检测数据和结果。

(3) 检验结论,包括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评估。

(4) 检验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3. 检验报告应在检验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提供给使用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

第五节处理措施1. 如果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

2. 对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应及时予以报废,避免进一步的安全风险。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次修订后整理完整全文)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次修订后整理完整全文)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次修订后整理完整全文)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11-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年度检查 (3)第三章全面检验 (9)第四章耐压试验 (17)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第六章附则 (24)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47)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1、总则(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艺。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管辖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R0004-xx《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4)GB150《钢制压力容器》;(5)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6)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7)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3.1 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3.1.1 隔断介质来源,清空内部介质,缓慢地升温,使之达到可第 2 页共 2 页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3.1.2必要时按检验单位的要求搭好脚手架;3.1.3 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露率、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使用登记证;(5)全面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6)历次全面检验报告;(7)运行记录(包括包括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1.4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3.1.5 依据检验单位的提出的检验辅助要求,做好检验辅助工作。

第 2 页共 2 页3.2 检验单位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模版(3篇)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模版(3篇)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和保护环境,本细则规定了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使用气体或液化气体进行低温储存的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第三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第四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验机构执行。

第五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周期为不超过两年,具体周期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来确定。

第二章检验内容第六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以下项目:1. 系统检查: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整体情况,包括外观、标志、阀门、管道等。

2. 材料检查: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材料证明文件、钢板材质、焊接缺陷、非破坏性检测报告等。

3. 设备泄漏检查: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与管道连接处、阀门、泄压阀等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4. 管道安全保护检查: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防静电措施、防爆装置和防火装置等。

5. 焊接接头检查: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焊缝、焊接材料、焊接接头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6. 运行记录检查:检查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运行记录、维护记录和事故记录等。

7. 探伤和超声波检测: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关键部位进行探伤和超声波检测,确保无裂纹、损伤等缺陷。

8. 系统压力测试: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进行系统压力测试,检测其耐压性能。

第七条检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能减少检验项目,应确保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

第三章检验方法第八条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 目视检查:通过目视观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外观、标志、阀门等进行检查。

2. 手触检查:通过手触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表面和周围的阀门、管道等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异常情况。

3. 检测仪器检查:通过使用相应的检测仪器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泄漏、温度、压力等进行检测。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细则概述:
1. 检查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但根据具体情况和压力容器的使用状况,可以酌情调整为两年一次或更频繁的检验。

2. 检查检验项目:定期检验的项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容器外观检查:检查容器的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腐蚀、磨损或变形。

- 容器内部检查:检查容器内部的腐蚀、结垢、裂纹等情况。

- 容器密封性检查:检查容器及其连接部件的密封性能,确保容器的气密性。

- 容器压力测试:对容器进行静态或动态压力测试,以确保容器的耐压性能符合要求。

- 容器附件检查:检查容器的附件(如阀门、仪表、安全阀等)是否正常运行和安装。

3. 检查检验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定期检验:
- 目视检查:通过直接观察容器表面和内部来判断其状况。

- 渗漏检查:利用液体或气体进行渗漏测试,以检验容器的密封性能。

- 压力测试:通过施加一定的压力,检验容器的耐压性能并记录压力变化情况。

- 超声波检测:利用超声波检测设备来检测容器内部的裂纹、腐蚀等情况。

- X射线检测:利用X射线设备检测容器的内部结构和裂纹情况。

4. 检查检验记录:对于每次定期检验,必须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检查方法、检查日期和检查人员等信息,并将记录保存至少5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细则概述。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本地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操作。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前言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重要的储存和运输液化气体、液氮、液氧等低温介质的设备,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工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在运行中的安全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本文档主要介绍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细则。

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按容器容积和使用地点划分的定期检验周期,第二类是按容器使用年限划分的定期检验周期。

第一类定期检验周期容积在50m3及以下,按2年检验一次;容积在50m3以上,按1年检验一次。

根据使用地点的不同,还需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1.容积在50m3及以下的容器,使用于城市区域和非城市区域的,均按2年检验一次;2.容积在50m3以上的容器,使用于城市区域的,按1年检验一次;使用于非城市区域的,按2年检验一次。

第二类定期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年限也是进行定期检验的重要因素。

具体定期检验周期如下:1.容积10m3及以下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2.容积10m3以上、20m3及以下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3.容积20m3以上、50m3及以下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4.容积50m3以上、100m3及以下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5.容积在100m3以上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

检验内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探伤检查、压力实验和安全附件检查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1. 外观检查对容器进行外观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容器外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裂纹、腐蚀、变形、松脱等缺陷,判断容器表面涂层的状况是否良好,以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外观检查的具体要求如下:1.容器表面应干净整洁,无明显的油污、尘土等杂质,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容器表面的细节;2.容器表面涂层应平整、无气泡、裂痕及剥落现象;3.对于连接法兰、法兰垫片和密封垫片等附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应无明显泄漏。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范本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范本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范本一、维护机构及责任1. 检验机构:本定期检验由厂家内部质检部门负责,质检部门需具备合适的设备和人员,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负责人:定期检验由质检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

二、检验目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容器的安全可靠性,并检查容器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检验内容1. 外观检查:检查容器外观是否完好无损,表面是否有腐蚀、裂纹、漏气等问题。

2. 内部检查:检查容器内部是否有异物、污垢或腐蚀物,确保容器的内部清洁。

3. 密封性检查:检查容器的密封性能,包括阀门、管道等连接部位是否密封完好,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4. 压力检测:检测容器的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观察压力表的读数是否正常,并进行压力测试。

5. 保温性能检测:检测容器的保温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测量容器表面温度、热交换效率等参数。

6. 材质检测:对容器的材质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保材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检验方法1. 视觉检查:通过目视观察容器外观和内部情况,发现外观缺陷、杂质、腐蚀等问题。

2. 压力测试:使用专业的压力测试设备对容器进行压力测试,记录测试结果。

3. 温度测量:使用温度计等设备对容器的温度进行测量,记录测量结果。

4. 化学分析:通过取样检验的方式,将容器材质送至实验室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五、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容器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标准规定来确定,一般为一年一次。

六、检验记录与报告1. 检验记录:定期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需记录每一项检验内容的结果,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压力测试等结果。

2. 检验报告:定期检验完成后,由检验机构负责人编写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检验结果、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

七、问题处理在定期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处理方法包括修理、更换零部件等措施,确保容器的安全可靠性。

八、附则本细则的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发布,应及时进行修订。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安全附件校验见证件。
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 竣工资料;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重点审查历次
审查检验中发现问
题及处理情况
重点审查修理
审查改造原因及部

绘 制 排 版 图
绘制排
版图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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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检查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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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器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过热、 变形、泄漏等,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者5〜10倍
检验方案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容器概况及工艺参数;
(2)方案编制依据;
(3)检验项目及相应技术标准;
(4)主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5)检验程序;
(6)安全管理;
(7)检验、检测人员及项目负责人。
4.3检验实施流程图(见图1)。
检验前准备
图1定期检验流程图
5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及要求一览表见表1。
目视检查,
5〜10倍放大 镜
咬边
1.使用承受疲劳载荷的压力容器,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
容器,盛装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盛装易燃易爆介 质的大型压力容器,材料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b b>540MPa的
钢制压力容器,其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发现时应予修复;
2.其它容器允许存在的咬边深度及长度按《固容规》、《容
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220V电缆应安装隔离变压器;
(10)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常见的储存和输送低温液态气体的装置,其安全性对于保障生产和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细则。

1. 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但具体的检验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容器的使用情况来确定。

当容器的使用环境条件较恶劣或容器曾发生过事故时,应缩短检验周期。

2. 检验内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部检查:包括检查容器的外部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伤和腐蚀,是否存在渗漏现象,以及附属设备的完好性等。

(2)内部检查:包括检查容器内壁是否有明显的腐蚀、积垢和结垢,是否存在裂纹和变形等。

(3)安全附件检查:包括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排放装置等安全附件的完好性和正常工作情况。

(4)材料和焊接接头检查:对容器中的材料和焊接接头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试验压力检查: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以验证其密封性能和承压能力。

(6)杂质和水分检查:对容器中的液态气体进行杂质和水分含量检查,以保证气体的纯度和质量。

(7)维修和更换:对检验中发现的故障、损伤或老化的部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容器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 检验方法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目测检验:通过肉眼观察容器的外部和内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的损伤和腐蚀。

(2)测量仪器检验:使用合适的测量仪器对容器进行厚度测量、尺寸测量、液位测量等,以获取容器各项指标。

(3)杂质和水分检验:采用相应的分析方法对容器内液态气体的杂质和水分含量进行检验,帮助判断气体的纯度。

(4)试验压力检验:通过给容器施加一定的水压或气压,检查容器是否存在泄漏或破裂现象。

(5)超声波检测:利用超声波技术对容器的材料和焊接接头进行检测,判断其是否存在裂纹和变形等缺陷。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5年第10期文/吴翠莲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低温绝热容器使用范围日益扩大,现已广泛应用于化工、电力、机械、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各行行业。

低温绝热容器的结构不同于普通压力容器,其结构采用独特的真空夹套式结构,即根据不同设计要求在密闭金属内胆与外壳体间采用不同的绝热方式(真空粉末材料绝热、纤维材料绝热、多层绝热等),使夹层达到一定的真空度。

该类容器在结构及用途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该类产品属技术密集型产品.其制造及生产过程涉及到低温材料、低温焊接、低温吸附等低温技术及压力容器技术、真空技术、检漏技术等多方面综合技术,因此,其相应的检验检测技术要求亦与普通压力容器存在一定的差别。

由于其结构为全封闭真空夹层容器,介质为低温液体,内胆无法直接检验,给检验工作增加了难度。

同时相应的检验规范、规程不明确,实际检验的操作性不强,也给定期检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了保证检验的可靠性,需对低温容器运行中影响安全的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了解低温容器的内在规律,从而确定重要环节及关键因素检验的内容、方法。

本人结合几年来对低温压力容器的检验经验,依据相应法规标准的要求,总结出低温压力容器检验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以及检验过程中的一些具体要求,归纳如下:低温容器常出现的问题分析1、真空度的丧失。

根据真空类型的不同分真空粉末型和高真空多层绝热型。

影响真空度丧失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一是夹层中绝热材料(粉末珠光砂、绝热铝箔、吸附材料等)的影响,由于绝热材料的物理性能和物理形状不同,其导热率也有所不同。

另外,同样的绝热材料,当处于不同的真空度时,其导热性能也不相同,基本规律是随着真空度的降低,导热率上升。

二是真空夹层气体的影响。

随着真空度的降低,真空夹层内气体的含量增加,导热上升。

三是夹层内各种材料放气现象的影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真空夹层漏放气速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材料的放气不可避免,进而导致真空度的降低。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一、引言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常用于储存和运输液氮、液氧、液氩等低温液体。

为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定期检验至关重要。

本细则旨在明确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要求、程序和方法,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设计温度低于-20℃且盛装介质为低温液体的绝热压力容器,包括液氧、液氮、液氩、液氢等储罐、槽车、气瓶等。

三、检验周期1、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的,一般每 6 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2、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一般每 3 年至 6 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3、安全状况等级为 4 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3 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 5 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四、检验前的准备工作1、资料审查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运行记录、充装记录、维修改造记录等;上次检验报告。

2、现场准备清空容器内的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消毒处理;拆除妨碍检验的附属部件;设置检验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3、检验设备和工具准备准备好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如测厚仪、硬度计、内窥镜、真空度测试仪等,并确保其在校准有效期内;准备好常用的工具,如扳手、螺丝刀、锤子等。

五、外观检查1、检查容器的外表面,包括防腐层、漆层是否完好,有无腐蚀、磨损、变形、凹陷、鼓包等缺陷。

2、检查接管、阀门、法兰等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松动、变形等情况。

3、检查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结构检查1、检查容器的封头、筒体、接管等结构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焊缝的布置、形状、尺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检查支座、支腿等支撑结构是否牢固,有无变形、倾斜等情况。

七、绝热性能检查1、检查绝热材料的填充情况,有无受潮、下沉、空洞等现象。

2、测量容器的日蒸发率,判断绝热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模版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模版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模版1. 引言本文旨在规定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细则,以确保其安全运行和使用。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一种关键设备,对于储存或输送液态气体或液化气体具有重要作用。

定期检验是保障其安全性的关键一环。

2. 定期检验周期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应根据其设计和制造标准、使用条件、历史安全记录等因素确定。

一般建议定期检验周期为每两年一次。

3. 检验内容3.1 外观检查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壁面的腐蚀、划伤、凹陷等情况的评估。

3.2 内部检查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内部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2.1 清洁度检查:检查容器内部是否存在沉积物、污垢等,如有需要清洗。

3.2.2 焊缝检查:对容器内部的焊缝进行检查,评估其焊接质量和是否存在裂纹、孔洞等问题。

3.2.3 涂层检查:对容器内部的涂层进行检查,评估其附着力和是否存在剥落、腐蚀等问题。

3.2.4 密封检查:对容器内部的密封性能进行检查,确保无泄漏现象。

3.3 力学性能检查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力学性能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3.1 超声波检测:对容器的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测,评估其厚度削减情况。

3.3.2 强度计算:根据容器的设计参数和历史使用情况,重新进行强度计算,评估其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3.3 爆破试验:在安全条件下进行爆破试验,评估容器的破坏压力和强度。

3.4 安全附件检查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4.1 安全阀检查:检查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灵敏可靠。

3.4.2 压力表检查:检查容器的压力表是否准确可靠,如有需要进行校正。

3.4.3 视镜检查:检查容器的视镜是否清晰,如有需要进行清洗或更换。

4. 检验报告和记录对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结果应进行报告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检验报告:包括检验人员、检验时间、检验内容、检验结果等信息。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1、总则(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艺。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管辖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4)GB150《钢制压力容器》;(5)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6)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7)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3.1 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3.1.1 隔断介质来源,清空内部介质,缓慢地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3.1.2必要时按检验单位的要求搭好脚手架;3.1.3 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露率、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使用登记证;(5)全面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6)历次全面检验报告;(7)运行记录(包括包括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1.4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3.1.5 依据检验单位的提出的检验辅助要求,做好检验辅助工作。

3.2 检验单位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3.2.1配备检验检测人员好检验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3.2.2检验人员应审查3.1.3规定的资料,其中(1)至(3)款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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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
验细则正式版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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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艺。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管辖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
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GB150《钢制压力容器》;
(5)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
(6)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
(7)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3.1 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3.1.1 隔断介质来源,清空内部介质,缓慢地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
3.1.2必要时按检验单位的要求搭好
脚手架;
3.1.3 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露率、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
(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使用登记证;
(5)全面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6)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7)运行记录(包括包括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操作条件变化
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1.4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3.1.5 依据检验单位的提出的检验辅助要求,做好检验辅助工作。

3.2 检验单位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3.2.1配备检验检测人员好检验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
3.2.2检验人员应审查3.1.3规定的资料,其中(1)至(3)款的资料在压力
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3.2.3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安全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对参与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自觉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规定。

3.3 现场检验员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熟悉检验方案及3.1.3条规定的资料。

(2)检查使用单位在容器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对不能保证检验质量,不具备检验条件时有权拒绝检验。

3.4 检验程序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

检验中与检验方案相比有检验项目增加或减少,检验范围扩大或缩小,并对检验结论有影响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告知检验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使用单位。

3.5 检验内容
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3.5.1用户使用情况调查:
(1) 运行记录(包括使用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2) 日蒸发率变化情况,外壳体有无结霜、冒汗等情况发生。

3.5.2外部检验及外壳体结构检查和腐蚀情况检验。

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采用其他有效的检验检测方法。

3.5.2.1宏观检查。

宏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容器安全使用要求。

3.5.2.1.1外部检查
(1)夹套对接焊缝、角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5~10倍放大镜进行表面裂纹检查。

(2)检查夹套体表面的有无变形、腐蚀、机械损伤和泄露;
(3)查看夹套体表面是否有结露现象;
(4)检查设备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
上述项目以发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为重点。

3.5.2.1.2结构检查
(1)绝热夹套的形式;
(2)支座形式;
(3)安全阀和爆破片连接形式;
(4)法兰;
(5)静电接地装置。

上述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再检时,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3.5.3压力表、安全阀、液面计、内胆爆破片装置的检验与校验。

3.5.3.1压力表
压力表应符合《容规》第160~163条
的规定。

3.5.3.2安全阀
(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按《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和调校。

校验合格后,应打上铅封,出具校验报告后方可使用。

(2)要求在线校验时,必须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有关前提规定。

3.5.3.3爆破片
按《容规》规定,按期更换。

3.5.3.4液面计
压力表应符合《容规》第164~167条的规定。

3.5.4管路系统和阀门的检验。

(1)各安全附件和其他附件接口的泄
露,连接的牢固可靠;
(2)各管路系统与真空夹层的连接焊缝的表面裂纹;
(3)各管路的碰伤、堵塞等情况。

3.5.5绝热性能检查。

3.5.5.1夹层上装有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测试夹层的真空度。

其合格指标为:
(1)未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应低于65Pa,多层绝热夹层应低于40Pa;
(2)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应低于10Pa,多层绝热夹层应低于0.2Pa.
3.5.5.2 夹层上未装真空测试装置
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检查日蒸发率的变化情况,进行日蒸发率的测量。

实测日蒸发率指标小于2倍额定日蒸发率指标为合格。

3.5.6必要时,利用合适的介质进行内胆气压试验。

3.5.6.1基本要求如下:
(1)试验所用气体为干燥氮气或者其它惰性气体;
(2)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

其它材料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温度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3)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3.5.6.2气压试验的操作过程如下:
(1)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

如果无异常可以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

(2)如果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30min。

然后降到规定试验压力的87%,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

3.5.6.3气压试验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
(2)无明显压力降;
(3)无可见的变形。

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4、结果的处理
结果的处理指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

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结合耐压试验情况,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确定压力容器的下次检验周期。

5、记录和报告
5.1记录:
检验人员检验时必须有记录,记录应当详尽、真实、准确,记录包括《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原始记录》。

5.2报告。

(1)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该及时汇总并审核检验原始记录,若检验合格, 因设备使用需要,检验人员可在报告出具前,首先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将检验初步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

(2)检验发现缺陷,检验人员需要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应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2)》,将缺陷情况通知使用单位。

并通知发证机构,整改合格后,再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工作结束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日(大型设备可以在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全面检验报告须有检验、审核、审批三级签字。

6、资料归档
(1)检验协议书;
(2)检验过程中有关检验方案及来往文件、信函及等资料;
(3)SDTJ/JLJ-RQ-010-01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原始记录;
(4)SDTJ/JLJ-RQ-010-02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SDTJ/JLJ-RQ-010-05压力容器耐压试验记录;
(6)SDTJ/JLJ-RQ-010-06 压力容器耐压试验报告;
(7)SDTJ/JLJ-RQ-010-03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记录;
(8)SDTJ/JLJ-RQ-010-04压力容器年
度检查报告;
(9)SDTJ/JLJ-RQ-010-07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
(10)SDTJ/JLJ-RQ-010-08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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