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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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宣发[2008]10号
【发布部门】宣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9
【实施日期】2008.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宣发〔2008〕10号)
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开始,在市直单位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
现将《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9日
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市直单位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每年对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百名科长(含二级机构负责人,简称百名科长)进行社会满意度考评。
为使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打造区域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上级机关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行市委提出的“五办”作风(对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切实解决作风不实、“中梗阻”甚至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实现宣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民主考评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评办)与市效能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组织考评时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设立若干考评组。
三、考评原则
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促进工作。
四、参评对象
由市考评办会同市人事局(编办)对照市直有关单位“三定”方案中确定的科室职责,选出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包括二级机构),分两年对所有应考评的科室进行考评。
每年的参评对象由市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领导小组确定(2008年度参评科室名单附后)。
五、考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科室的职责,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
2、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二)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
2、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程序规定,是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四)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和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2、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制度。
3、是否认真落实市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
(五)服务态度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3、是否认真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