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2011年修正)
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2011年修正)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29
•【字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施行日期】2004.11.10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
(2004年10月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1年4月2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连工作或创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我市以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人才的工资待遇、参股形式及分配方式,均由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
国家机关按有关规定引进聘用急需的高层次管理或技术人才,由主管部门确定岗位薪金,对高出国家规定收入部分,可申请市人才发展资金补贴。对从事高新技
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我市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自用的研究资料、书籍文献由海关审查免税放行。
第四条引进人才的住房,由用人单位按照我市及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通过货币补贴方式解决,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补贴。市政府将通过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渠道,为引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创造条件。其中,用人单位从大连市以外引进下列在职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大连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5.2)
大连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有效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问题,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活环境,根据《大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引进人才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内外顶尖人才;第二层次,国家级领军人才;第三层次,地方级领军人才。
第二类: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紧缺程度,具体分为非常紧缺人才、比较紧缺人才、一般紧缺人才三个层次。
第三类:其他人才。指我市各行业人才队伍中,除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之外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管理,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市人社局负责人才类型界定和资格认定、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需求计划编制;市、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财政部门负责引进人才子女就学补贴资金的落实; 市、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安排和推动落实。
第五条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视当年引进人才数量和学区内学额情况统筹协调,分层次解决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问题。
(一)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允许自主选择学校一次,初升高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二)对产业发展非常紧缺人才,其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初升高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三)对产业发展比较紧缺、一般紧缺人才和其他人才,其子女可不受入学时间等条件限制,由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其子女报考我市高中学校的,按当年初升高相关政策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
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
•【字号】大政发[2011]4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
见
(大政发〔2011〕4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速全域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健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大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市新型产业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全域城市化,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加快“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的有效手段。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
能人才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对于更好地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企业竞争力,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关于大连市加快盘活闲置楼宇支持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目前全球经济衰退、国内需求萎缩、投资低迷的大背景下,盘活闲置资产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强调通过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为各级政府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将“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作为新形势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共大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分类施策、合理利用,有效盘活闲置土地、闲置楼宇,通过“挖存量”实现“拓增量”。楼宇作为城市中能够持续创造就业与税收,产生巨大财富效应和社会效应的集约空间,必将成为推动闲置资产高效运转、重启城市增长动能的主引擎。
一、盘活闲置楼宇对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一)盘活闲置楼宇是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
信心是城市发展之源,信心源于稳定的预期。楼宇空置率作为最直观判断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吸引投资、项目招商甚至人才人口流入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长周期、大面积楼宇空置不仅会造成街道人气冷清、商业凋敝的现象,还会严重影响本地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拉低外界预期,给招商引资造成负面影响。当前,高度重视楼宇、厂房资源大面积闲置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盘活相关资源,正在成为各地提预期、强信心、促发展的一致行动。
关于大连市加快盘活闲置楼宇
支持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邵龙馥
〔内容提要〕楼宇是城市中承载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最密集的区域,而长周期、大面积的空置楼宇不仅造成人气冷清、商业凋敝现象,影响当地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还会严重拉低外界预期,对吸引投资、项目招商甚至人才人口流入造成不利影响。加快盘活闲置楼宇,拓展项目落地新空间,已成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点燃城市发展活力的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大量实地调研、走访,对反映和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后,从谋划拓宽盘活渠道、攻克症结性难题、做好全方位服务、多渠道招引、打造产业生态圈、联合赋能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加快盘活闲置楼宇、支持大连市产业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大连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大连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正文:
---------------------------------------------------------------------------------------------------------------------------------------------------- 大连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005年6月25日)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人才发展资金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急需人才培养、引进、奖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人才集聚环境,根据《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59号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发展资金主要来源:
(一)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国内外各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或捐赠。
第三条人才发展资金适用于以下范围:
(一)对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人员;
3.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
(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科研项目启动补贴。
(三)在连院士、双聘院士津贴。
(四)资助有关单位选派优秀人才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境内外理论和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及学术交流等。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重要提示及填表说明 (1)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
办理依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 办理部门:市人口结构办
特别说明:1.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须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落户新区除外)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2.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申请人须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落户新区除外)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3.凭国家职业资格落户的女职工以及女中专毕业生其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视其余女性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②①③④⑤⑥⑦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特别重要提示
特别说明:电子监察系统滚动公示中的“申报日期”是申报人网上申报后经过约15个工作日预审的“窗口接件”日期,不是网上申报当天的日期。窗口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时间的先后进行办理,不同的申报类别、办事人填表的完整准确程度以及材料是否齐全都会影响具体办理时间,希望广大申报人给予理解,同时也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和填表说明,为办理过程节省时间,避免重复申报。
1.请牢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出现申请信息无法查询的情况。
2.请务必首先仔细查看和阅读《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大连市引进人才办理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和〈《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以下简称填表说明),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落户程序。
大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
大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
20XX年大连落户新政策
一、落户政策再出新规
在《举措》中,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治安、消防、交通、出入境等部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推出了优化窗口服务、缩短审批时限、简政放权,优化企业办理行政事项3大类12条具体举措。其中,为振兴企业发展所需的人才创造绿色落户通道,对博士以上学历人才,不需要网上申请,即可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申请落户。
二、附其他一些大连落户方式
买房落户
目前大连买房落户政策为:主城区为需购买单套新房70平以上全款或贷款还清,二手房90平以上或非住宅70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清,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
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新房或二手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
人才落户(下列条件需全部符合)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年龄可以适当收紧,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投资落户
符合下列投资纳税条件之一,且依法经营1年以上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手续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手续
一.基本手续:(申请人均须提交的手续)
1.打印“大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
3.户口簿(夫妻双方)或户籍证明(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婚声明》公证书(手持从学校迁出的《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不需要出具);离婚情况下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判决书》)、《离婚协议》及离婚后未再婚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再婚声明》公证书;
5.毕业证或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
7.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8.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落户地址确认单》;《同意落户意见书》及亲属家户口簿;《引进人才同意落户意见书》;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10.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须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11.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在连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二.相关手续:(申请人根据申请事由提供)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网上申请状态为“准予许可”):请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到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持所下载签有审核意见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及下文所述的“基本手续”及复印件1份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26
•【字号】大政发[2009]20号
•【施行日期】2009.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
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大政发[2009]2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大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开发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我市“两区一带”发展战略,以服务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为着眼点,以政府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不断强化政策制
度保障,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贡献突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加快率先全面振兴和建设东北亚重要的国际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5511”工程。通过引进和培养,力争用5年时间,使在连工作的两院院士达到50名左右,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术技术水平领先、业内广泛认可的领军人才达到500名左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由海外学子、博士、博士后等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后备领军人才达到1000名左右,从而形成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核心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以带动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渐趋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切实满足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
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06
•【字号】大政办发[2011]39号
•【施行日期】201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
施办法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3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领先水平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根据《大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大委发 [2010] 23号文件印发)和《大连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大政发 [2009] 20号文件印发)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连市领军人才,是指在我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应用方面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专业贡献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明显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根据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用10年时间,在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或领域中选拔5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和1000名左右的领军后备人才。通过构建政府、社会和单位共同投入、共同培养的开发模式,努力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带动我市相关行业、产业或专业处于全国乃至世界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队伍。
大连金普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大连金普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步伐,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打造面向东北亚的人才高地,根据《大连金普新区党工委、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推进大连金普新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大金普工委发〔2017〕1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引进或来区创办企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具有较高知识或技能,适应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金普新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区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引进范围
第四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新区重点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适当采取柔性引进机制。
第五条鼓励用人单位引进下列人才,在其到岗工作并在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
—1 —
发放安家费补贴。
(一)经大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等。
(二)高层次海外归国留学人才。指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近5年来取得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科研成果的归国留学人员;在国内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2年以上、近5年来取得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科研成果的访问学者。
(三)博士后人才。包括国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出站后来新区就业创业的博士后人才,以及新区辖区内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及项目单位出站后留在新区就业创业的博士后人才。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企业博士后人
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0.12
•【字号】大政办发[2013]89号
•【施行日期】2013.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3]8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2日
大连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引导更多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和人才强市建设,根据《大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全域城市化战略的需要,按照服务科学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拓展创新平台,优化布局结构,健全服务体系,加快集聚一批复合型、创新型和战略型的博士后人才,进一步扩大博士后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推动我市产学研结合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为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
2023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23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全面解析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其中,2023年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备受到高度关注。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对该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2023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背景和概述
1. 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不断实施,对于培养
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各地纷纷出台了高层次人才认定
标准,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前来发展。
2. 概述
2019年,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旨在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大连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与认定标准将
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三、2023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深度评估
1. 综合评价标准
2023年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四大类别,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评价标准。这些标准是否符合大连目前的发展需求?它们是否能够切实反映出高层次人才的真实水平和能力?
2. 申报流程和条件
除了评价标准外,申报流程和条件也是影响人才认定的关键因素。2023年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是否更加开放和透明?是否能够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外地人才而言,是否存在一些地域和户口信息的限制?
3. 对大连人才引进和产业发展的影响
2023年大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出台,将如何影响大连的人才引进和产业发展?它是否能够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到大连?是否能够带动大连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
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已经成为当今经济中不
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大
连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本文将就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发展的若干政策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参考。
一、扶持政策
1. 支持资金:大连市将设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
持相关企业的研发、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
可以申请资金支持,提高研发和创新能力。
2. 税收优惠:对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给予减免或减半缴纳企业所
得税的政策支持,以降低企业成本,鼓励企业增加技术投入和人才培养。
3. 土地支持:为了吸引更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大连,市政府
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土地支持,提供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降低
企业经营成本。
二、人才政策
1. 人才引进:大连市将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引进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对于引进的高级人才,将提供一定的生活
补贴和住房支持。
2. 人才培养:市政府将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专业的高等院校和科研
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师生进行技术研发和实践项目,提高人才培养
质量。
三、创新政策
1. 信息安全:为了保障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的安全可靠,大连市将加
强对信息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 创新交流:市政府将建设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区,提供创新交流
评台,鼓励企业间的技术合作和创新交流,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
四、产业支持政策
1. 产业规划:大连市将编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
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招商地图及产业招商方案设计
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招商地图及产业招商方案设计
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是大连市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国家对航空航天产业的逐步重视,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对于大连市的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本文将从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招商地图及产业招商方案两个方面进行设计。
一、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招商地图
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地图如下:
图1: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地图
1. 普惠商业航空产业区:该区域布局航空维修、改装、检测、维权等业务,以及通用航空运输、航空培训、航空俱乐部、会展等业务;
2. 金普新区三期工业园区:该区域布局航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航空设备高精度加工等业务;
3. 东港航空产业园区:该区域布局在航空器动态环控、电子设备研制等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全球优秀的航空领域高科技中小企业;
4. 保税区航空港区:该区域布局航空航天维修与设备制造、航空器租赁等业务;
5. 大连青泥洼机场商务航空综合体:该区域布局商务航空,包括商务机配套服务、商务机场空港建筑设计及施工、商务机地面支持、商务机维修与改装等业务;
6. 旅顺保税区港湾物流园区:该区域布局航空物流、航空运输、
航空地面处理、航材配件销售等方面的业务;
7. 海洋新区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区:该区域布局航空无人机制造、维修、改装、分销等业务。
二、大连市航空航天产业招商方案设计
1. 优化企业入驻环境
大连市政府将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航空航天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取得地产、人才引进、科研经费、政府指导等多方面的支持,在保障企业初建产能的同时,提供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为航空航天企业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连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调查表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doc
大连市2018年度重点产业
紧缺人才调查表
填报单位(签章)
一. 基本信息
S1.请问贵单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以下哪一行业?[单选,打“√”]
现代服务业
□港航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
□金融□旅游
先进制造业
□装备制造□船舶工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石化
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
都市现代农业
□农业
S2.贵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属于以下哪类? [单选,打“√”]
□国有企业□民营/私有企业□三资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事业S3.贵单位的资产规模 [单选,打“√”,]
□500万元以下□500万-1千万元□1千万-1亿元□1亿元以上
产值______________万元
S4.单位员工人数情况:
目前正式员工总数__________(人)
●按性别划分(人)
男_______;女________
●按学历划分(人)
博士_______;硕士________;本科________;大专________;中专及以下________;
●按职称划分(人)
高级职称________ ;中级职称________;初级职称________;未评职称________;
按技能等级划分(人)
高级技师________ ;技师________;高级工________ ;中级工________ ;初级工________。
二. 人才招聘
S5.A)请问预计在2018年度,贵单位的员工总数会有何变化? [单选,打“√”] □增加□减少□不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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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1.5)
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管辖下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紧缺人才需求的问卷调查、会议座谈、意见建议征集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应明确紧缺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岗位职责、任职能力要求、学历经历要求等。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新目录发布后原目录即行废止。
第六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发布程序:
(一)前期准备。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技
术支持单位,共同完成目录发布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市人社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征集汇总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三)数据汇总。市人社局在技术支持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信息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
(四)编制初稿。市人社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目录初稿。
(五)会商讨论。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目录终稿。
(六)审定发布。目录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我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薪酬津贴、住房补贴及给予其他相关政策待遇的依据。用人单位和人才开发部门可根据目录,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的人才引进和储备计划。在连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目录为参考,及时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形成人才培养与紧缺人才开发的有效互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根据目录,确定人才引进、猎头等业务的工作重点。
第八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执行期间,一般不予调整。如遇重
大工程、重大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目录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可增补或修改。
第九条全职引进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的紧缺型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享受政府薪酬补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核发薪酬补贴,补贴周期为5年。全市每年遴选支持200名左右。凡岗位需求为“一般紧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岗位需求为“比较紧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对有助于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及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非常紧缺”人才,其低、中、高级别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万元、5万元、6万元。
第十条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程序:
市人社局每年定期发布开展上年度紧缺岗位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被正式认定为我市上年度紧缺人才的所在单位可进行申报。
1.由人才所在单位填写《大连市重点产业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表》,加盖行政印章,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合法居留手续、大连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缴纳保险证明(需包含申请日期上月缴费信息)、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等,统一到市人社局人才认定服务窗口申报(申报表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或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2.申报薪酬补贴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审核并组织专家遴选,遴选
通过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通知人才所在单位提供经紧缺岗位人才确认的个人银行账户及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发放和管理:
1.薪酬补贴在申请人员公示结束后按年计发,享受补贴期限为5年。市人社局每年向市财政局提交遴选通过的上年度产业发展紧缺人才名单,薪酬补贴由市财政局拨款,市人社局统一发放。
2.享受政府薪酬补贴的人才实行动态管理,一个发放年度期满当月,市人社局发布年度考核通知。具体考核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填写上年度考核情况,包括紧缺人才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成果、单位考评意见等,加盖行政印章后报市人社局人才认定服务窗口(考核表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或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3.考核表逾期未报的,暂停发放年度补贴。考核不合格的,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停发年度补贴。
4.对享受政府薪酬补贴的人才按年度建立人才资料库,实行年度分类动态管理。
5.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发放年度期满,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提交年度考核结果和下年度补贴执行意见。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是紧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要认真做好引进人才的申报、考核和服务工作,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工作平台。
第十三条紧缺人才在薪酬补贴期内,离开本单位或本单位紧缺岗位的,以及违反法律和党纪政纪受到处理和处分的,未经单位同意逾期不归或擅自脱离岗位的,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用人单位及时报告,下年度不再享受薪酬补贴政策。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