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一、概述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是指企业将产品的生产过程交由其他单位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一种方式。
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管理规范是确保生产过程顺利进行、产品质量可控的重要指导文件。
二、委托制造、外加工的定义委托制造是指企业将自己的产品或者部分生产过程交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加工、生产。
外加工是指企业将自己的生产设备或者工艺外包给其他单位进行生产。
三、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的制定目的1.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2.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规避风险;3.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4.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的内容4.1 合同签订1.双方应明确生产任务、质量标准、交付日期等关键信息;2.确定责任方和违约责任;3.确定价格及结算方式;4.确定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
4.2 生产过程管理1.确保生产设备符合要求,具备生产能力;2.保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和监控;3.及时处理生产中的问题,确保交付日期。
4.3 资料管理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质量检测等信息;2.定期备份数据,防止数据丢失;3.保护企业机密信息,避免泄露。
4.4 质量管理1.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质量监测;3.防范次品、报废品产生,降低质量风险。
4.5 售后服务1.确保在售后服务中提供技术支持、问题解决等服务;2.及时处理售后问题,维护客户关系。
五、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的执行1.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定;2.及时沟通,解决生产中的问题;3.定期评估合作效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六、结语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是企业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指导文件,执行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风险,保障企业权益。
希望各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本规范,有效管理委托制造、外加工业务。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使之推行顺畅,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1)采购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委外加工管理规定2.1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工程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下称协力厂商)代为加工的做法。
2.2委外加工时机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1)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2)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
(3)特殊零件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4)委外加工品质更好时。
(5)委外加工成本更低时。
(6)认为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2.3委外加工程序2.3.1需求提出(1)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管部将原因、目的、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部门主管核准后,转呈总经理裁示。
(2)总经理核准后,转采购部联络洽询协力厂商或核定之协力厂商。
2.3.2厂商开发与调查(1)采购部参照《供应商开发》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洽询工作。
(2)由采购部、生技部、品管部、生管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参照《供应商调查》之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调查评核。
(3)调查评估合格之厂商列入合格厂商名列。
(4)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将工程委托非合格之厂商加工。
2.3.3询价、议价(1)针对合格协力厂商,采购部请协力厂商进行报价。
(2)参照《采购方式》的规定进行询价与比价。
(3)同类型协力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之需要。
2.3.4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由采购部代表公司与协力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之约定:(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
(2)加工单价与总价。
(3)交期。
(4)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
(5)付款方式。
(6)保密工作。
(7)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
2.3.5委外加工资料委外加工应提供协力厂商下列资料:(1)产品蓝图。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摘要本文档旨在制定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准则,以确保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顺利进行,并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达标。
本准则适用于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要求严格遵守。
1. 定义和范围1.1 委托制造委托制造是指企业将生产权和生产任务委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完成产品的生产加工。
1.2 外加工外加工是指企业将某个生产环节,例如零部件的生产加工、产品装配等,交由专业的外部机构或个人完成。
1.3 管理准则范围本准则适用于企业进行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签订、生产过程的监督和验收等环节。
2. 供应商选择2.1 供应商评估在进行委托制造和外加工之前,企业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设备水平•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情况•供应商的信誉和口碑•供应商的交货能力和配合程度2.2 供应商筛选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企业应结合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筛选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综合能力和合作经验,确保能够达到企业的要求。
3. 合同签订3.1 合同内容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委托方和供应商双方的基本信息•委托产品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价格和结算方式•委托方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 合同管理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合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如有变更或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合同修订。
4. 生产过程监督4.1 进货检验企业应对进货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2 生产进度控制企业应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生产进度,确保交货时间的准确性。
如发现生产进度异常,应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4.3 生产质量监控企业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包括工艺过程的控制、产品的抽样检验等。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合作解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1. 总则1.1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1.2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1.31.3.1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1.3.2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1.3.3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1.42. 试作与量试外协2.12.1.1 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2.1.2 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2.1.3 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2.22.2.1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2.2.2①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②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2.32.3.1 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2.3.2 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2.3.3 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2.42.4.1 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2.4.2 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2.52.5.1 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2.5.2 “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2.5.3 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2.62.6.1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2数量,3)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2.6.2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①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保证委外加工顺利进行,提高质量,促进生产经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半成品、一部分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三、相关部门职责:1)制造部负责委根据工艺装备及生产能力委外加工的提出;2)采购部负责商务事宜,外加工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
3)工艺部负责工艺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提供工作;4)品质部负责驻厂质量监督人员的安排、产品质量过程的监督以及半产品回厂的后的检验及成品的检验工作,完善委外加工各种检验单据;5)物控部负责半成品运输管理工作及按照生产节点完善电子台账和纸质出入库单据及成品的生产计划的下达;6)销售部负责成品的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外加工的成品管理及商品车台账建立和管理;7)财务部建立委外加工台帐,负责管理往来票据的工作;8)外加工公司负责按照芜湖宝骐公司的要求完善各类表单;9)总经理负责最终的核准工作。
四、具体管理规定:1、定义: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产品的一部分及半成品委托加工。
2、委外加工时机: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本公司的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产品需要时;●委外加工更利于质量控制;●委外加工成本更具有优势;3、委外加工程序参照《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4、工作流程5.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参照相关合同管理规定;6、委外加工需提供资料:1)产品规格、型号、包装形式;2)产品工艺流程图;3)产品检验标准;4)产品检验规范;7、委外加工驻厂人员具备的条件:1)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公司产品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和标准;2)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要掌握一般的核算知识;3)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驻厂期间必须要对产品生产过程起到监督的作用;4)负责委外加工人员要有比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搞好与代工厂方面的关系;5)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监督过程中,要有能发现质量问题的能力;8、委外加工计划:1)、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计划调度员以书面的形式统一下达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委外工厂的下单计划,委外工厂在接收计划时要对计划进行确认后,签字生效;2)、采购在接到生产计划后,要根据计划核对现有的原辅材料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部下达原辅料的采购计划;3)、采购必须要严格要求委外加工厂按照计划执行,计划的浮动范围详见合同的约定;4)、计划下达要考虑产品生产因素,至少提前天下达下个月的生产计划;9、产品验收工作:1)、产品验收由公司品质部负责,要求同本公司生产产品验收标准一致;2)、半成品产品回厂验收合格后,由物控部安排人员及时办理产品的入库,同时将结果反馈至采购部;3)、成品验收合格后由销售部办理产品入库。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1•总则1.1忖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1.2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1.3外I办类別外协依其刖T性质的不同区分为;1.3.1成帛外I办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1.3.2¥成R外1办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1.3.3材料外1办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屈之。
1.4经办部门外协加T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2.试作与量试外协2.1厂商開查2.1.1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 一式一份呈主管核来后,口存。
2.1.2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寰2.1.3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H后选样厂商的参考。
2.2巾诘2.2.1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222 量试①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笫训I作业"②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委托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外加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委托外加工业务的管理,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委托外加工方式进行生产的业务活动。
三、责任主体1. 委托方:公司为委托方,具体负责委托外加工业务的相关管理工作。
2. 承接方:公司为承接方,具体负责接受委托方委托外加工任务。
四、委托外加工流程1. 委托方确定需外加工的产品,并与承接方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2. 委托方准备委托外加工所需材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给承接方。
3. 承接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加工。
4. 承接方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委托外加工任务。
5. 承接方将加工好的产品交付给委托方,并委托方进行验收。
6. 委托方对外加工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后付款给承接方。
五、风险控制1. 委托方需对承接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承接方具备相关生产加工能力。
2. 委托方需对委托外加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 委托方需建立健全的品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 委托方需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六、违约处理1. 如果承接方未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委托外加工任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接方赔偿损失。
2. 如果委托方未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外加工费用,承接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调整,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委托方和承接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3. 如有其他事项未尽事宜,可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与上级部门协商解决。
以上为《委托外加工管理制度》,请各部门遵守执行,确保顺利进行委托外加工业务。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一、前言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在市场上非常常见,为了确保生产质量,必须严格进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二、定义委托制造委托制造是生产企业以产品设计、零部件制造、装配等环节为依托,利用外部合作伙伴的生产能力、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签订合同把生产流程交给他人完成。
外加工外加工是指生产企业委托他人生产、加工自己产品的方式,外加工工艺包含原材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装配等。
三、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3.1 委托制造、外加工前期准备管理在进行委托制造、外加工前,需要对选定的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审核,确保其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信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环境、安全保障管理等。
3.2 委托制造、外加工合同签订管理与合作伙伴签订委托制造、外加工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期限、产品质量要求、交货期限、价格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3 委托制造、外加工生产管理在委托制造、外加工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应派出监督人员跟踪监控生产进程,确保生产计划按时按质完成。
同时委托方应开展常规检查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3.4 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是委托制造、外加工的核心内容。
产品质量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同时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合作伙伴,并与其协商解决。
3.5 知识产权保护在委托制造、外加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产品和技术都十分重要。
生产企业和合作伙伴应在合同中约定并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确保相关技术和机密受到保护。
四、总结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不仅关系到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促进供应链合作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委托制造和外加工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2. 目的与范围2.1 目的: - 促进供应链合作,优化资源配置; - 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风险; - 提升生产线效率,节约成本。
2.2 范围: - 公司委托制造业务; - 公司外加工业务。
3. 定义3.1 委托制造:指公司委托外部单位承担产品的制造过程,并由委托方提供所需的技术、材料等资源。
(补充任何需要注明的定义)3.2 外加工:指公司将自有产品的部分或全部加工过程外包给外部单位进行加工的业务模式。
4. 委托制造流程管理4.1 委托方提供明确的委托制造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等。
4.2 选择合作的供应商,并签订委托制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节。
4.3 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文档,确保委托制造过程顺利进行。
4.4 委托方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调整计划。
4.5 委托方对委托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6 委托方与供应商共同评估委托制造项目的绩效,不断改进合作流程和产品质量。
5. 外加工管理5.1 外加工需求确定: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哪些产品需要进行外加工。
5.2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根据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交货能力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外加工。
5.3 外加工协议签订:与供应商签订外加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节。
5.4 外加工过程监督:委托方派员在供应商的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外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5.5 产品质量检验:对外加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6 绩效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并与供应商共同探讨改进外加工过程和质量。
6. 质量管理6.1 委托方与供应商共同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委托制造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生产模式,一方面是委托方(即企业客户)将其生产订单交给另一方(即承接方)进行生产,另一方面是承接方将制造产品的部分或全部工序委托给其它合作伙伴完成。
委托制造现在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实施外部生产系统的重要方式之一。
委托制造对于企业来说有很多优势,比如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率、短时间内增加产品生产量,减少生产风险等等。
然而,实施委托制造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时效性。
一、委托制造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委托制造的本质是在生产环节中将一部分工作交给合作伙伴来完成,因此,实施委托制造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合作方的合法权益、产品质量和时间的控制等问题,同时保护委托方的利益,确保企业能够在协作模式下顺利运营。
二、委托制造管理制度的内容1. 选取合适的承接方:企业需要对承接方开展必要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其实力、技术水平和信誉度等因素,确保选择优质的承接方。
2. 选定合作伙伴后签订合同:委托方和承接方要签订明确的委托/外包合同,详细规定产品的生产标准、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等事项,并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生产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企业需要对承接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生产方式和流程的控制及合理的协调机制来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4. 产品质量管理:要求承接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对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按标准检验,减少质量问题发生的风险。
5. 结算与支付:根据合同要求,对产品的生产决定结算规则、价格、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完成结算后按时支付。
三、外加工管理制度外加工管理制度是一种生产模式,相对于委托制造是一种更加简单明了的模式。
一般来说,外加工模式是企业将自身不擅长或无法生产的产品生产任务,外包给专业的外加工厂完成,这样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人力物力,并在对口专业领域内寻找最具实力和经验的代加工名厂,从而迅速获得想要的高品质产品。
外加工的管理制度要求需明确,具体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供方的管理:草拟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严格管控供方的资质、技术水平、设备情况等信息,并做好监控。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外委加工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理顺外委加工手续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司外委加工业务由营销部负责。
具体事项包括:负责确定外委加工的零件品种、选定加工厂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需要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确定加工费标准、发出加工主材、回收加工产品等工作。
二、确定外委厂家前,营销部要会同技术部相关人员,共同考查拟委托厂家的基本情况,了解厂家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设备情况、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等,不得委托能没有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加工,如果委托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加工,进项税的差额部分要从加工费中扣除。
三、确定厂家后,要签订书面的委托加工合同,合同至少应明确以下条款:加工产品(零件)名称、主材品名、单件主材消耗定额、配件品种、名称及配件消耗定额、残料归属、加工费标准、加工期限、发票开具时间及发票种类、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合同签订后,营销部要依据加工合同中明确的加工品种、材料消耗定额、加工工期等,成套发送主材及配件,发送手续参照对外销售出库手续办理,但必须取得受托加工厂家的收料回执。
收料回执联要及时转给财务部。
营销部不得无加工合同发货或先发货后补签加工合同。
五、加工完成的产品(零件)营销部要及时按量收回,收回时参照外购材料的入库手续办理,仓库在要入库单的显要位置标明委托加工收回字样。
加工方未能足量返回成品的,缺少部分按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合同中规定残料归我方所有的,收回委托加工产品的同时收回残料。
六、加工费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进行支付。
支付加工费时,受托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加工费发票,没有发票的,财务部不予付款结算。
七、营销部要建立外委加工零件台账,发出委托材料时,详细记载外委产品名称、数量、计划完工时间、应收回数量等数据。
加工完成收回产品时,登记实际收回产品数量、收回残料数量,经质保部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的验收入库手续。
八、营销部每月末应与受托加工单位核对账目,确保委托加工物资安全完整。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和外协加工管理规范□概述第一条目的为使公司半成品、成品的外协开发加工符合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范围本细则是指为满足公司销售和生产需要,经合作厂家批准后,对新产品零部件进行试制、数量试验和大量外包制造业务。
第三条外包类型外包业务按其加工性质可分为三类(1)成品外协指本公司提供给合作制造厂的物料或半成品制成的成品,成品经外协加工后作为成品交给物管部销售或由合作厂家直接发货。
(2)半成品外包指本公司提供给合作厂家制造的材料、模具或半成品,成品外包后回公司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完工。
(3)材料外包产品制造所需的在一定时期内加工所需的材料,由于公司没有此类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包加工而可以在公司使用的材料第四条经办部门委外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表12.2.3第五条审批机关表12.2.4试验测量外包第六条厂商调查(1)为了了解外包厂商的动态和产品质量,采购和外包人员应随时进行调查。
凡想与本公司建立外包关系且符合条件的,应填写“合作厂商调查表”建立信用信息,可作为我国选择合作制造商的参考未来。
一个合作制造商调查表的复印件应提交监理人批准并自行保存(2)采购外包人员根据“合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了解厂商的动态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正(3)在每个批次号结束时,将合作厂商的试生产和外包情况记录在“合作厂商调查表”中,供日后选择厂商时参考第七条适用(1)试试看采购外协人员根据产品设计人员填写的“开发通知单”、“开发进度计划表”、“新开发部品进度跟踪报告”、“部品清单”和图纸,认真审核计划外协零部件是否完整、清晰,并根据进度要求出具《外协加工申请表》一式四份,第一联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会计部,第二联自行保管,第三、第四联材料数量在试品合格收货后送会计部结算付款。
(2)测量试验1.第一批小试工作完成后,送工程设计人员确认(如需修改,应通知外协厂家重新送样)。
正常后,由采购外协人员进行第二阶段试卷。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概述为了确保公司产品合规生产、完整交付和质量可追溯,公司特制订本制度,明确了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部委托单位和外加工单位。
委托制造管理规定委托单位公司的委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资格;2. 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车间;3.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 能够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生产材料;5. 能够接受公司对其生产和产品的检查和监管。
委托制造过程管理委托制造过程中,各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期和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保密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具体内容如下:委托方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2.确认各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数量和产品质量标准;3.对委托方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生产质量达到要求;4.对委托方的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委托单位1.严格按照技术文件生产产品;2.报告生产进度,确保交货期的达成;3.保证生产环境和生产设备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4.保证生产过程的质量可追溯性,并提供必要的记录和文档;5.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并确保不泄露公司的技术和标准信息。
委托制造成本计算委托制造成本应包括如下费用:1. 材料费用:包括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费用等;2. 加工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机器设备折旧、水费、电费、能源消耗等;3. 管理费用:包括生产管理、质量体系管理、销售推广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外加工管理规定外加工单位公司的外加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车间; 2. 具备适应要求的生产工艺和管理体系; 3. 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生产材料; 4. 能够接受公司对其生产和产品的检查和监管。
外加工过程管理外加工过程中,各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期和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保密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具体内容如下:公司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2.确认各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数量和产品质量标准;3.对外加工单位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生产质量达到要求;4.对外加工单位的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ABC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BC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加工流程,加强委外物资管理,防范委外业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外加工,是指公司把内部业务的一部分承包给外部专门机构。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分工第三条部门职责:(一)事业部-制造部1、编制委外加工需求申请;2、和采购部一起对委外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必要时一起进行现场考察;3、与采购部一起和供应商谈判,签订委外加工合同;4、与委外供应商确认进度情况;5、复核结算对账单。
(二)采购部1、对委外供应商组织资质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2、对委外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3、与供应商谈判,签订委外加工合同;4、将《供应商报废扣款通知单》交委外供应商进行确认;5、通知委外供应商开具发票,填写付款单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与付款。
(三)品质部1、和采购部一起对委外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必要时一起进行现场考察;2、与采购部一起和供应商谈判,签订委外加工合同;3、对委外加工件质量进行控制;4、对报废的委外加工件进行核算,统计报废数量及报废金额;(四)财务部1、财务部负责核对发票;2、定期与采购部核对委外加工款项往来。
第三章委托加工的申请第四条事业部-制造部计划主管应当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编制委外加工需求申请,内容包括委外加工的内容、对委外加工的要求、建议的委外供应商等。
第五条如果原合同中对分包做了事先约定的,公司进行委外加工业务时,应符合原合同的规定;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事先与客户进行协商沟通。
第六条委外加工申请由生产主管领导审批或授权审批,重点复核委外加工的合理性。
审批通过实施委外加工。
第四章委外供应商的确定第七条采购部对建议的或自行寻找的委外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必要时组织制造、品质等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考察报告,经采购部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各加工厂家发出询价通知,明确委外加工要求,合理损耗等总体要求。
委托加工的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公司对外委托加工的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协商一致,便于公司整体规划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因产能不足或特殊管理需要通过对外委托加工的形式增加产能的经营行为,均属于该制度管理的范畴。
第三章委托加工管理办法第五条各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在自有产能不足或特殊管理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实现产能。
采用委托加工等形式实现产能的,期满后可根据情况一单一签或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不需超过一年。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需要具体负责对外委托加工形式的实施,要制定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付款方式采取后付款的方式。
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实质性提前支付租赁费、委托加工费、承包费。
各单位要在公司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审批,按《澳洋科技采购审批流程》中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由负责相关业务的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对于超过5万的由董事长进行审批。
同时总部要加大对子公司重大业务外包的管控力度,避免因分公司越权进行业务外包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
第七条所选合作方必须是合法的经营实体,在合作前必须进行资信调查,并索取有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上述合作方式必须建立在各单位自身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在满足暂时产能短缺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选择合作方,决定合作方式和合作期限。
第九条合作必须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一旦签约必须信守合同约定,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对方应得利益。
第十条各单位发生此类业务时,在与合作方洽谈完毕、协议草拟完成后,需先报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然后再按合同管理办法的流程进行报批。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第一章:引言在现代制造业中,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商业模式。
公司委托制造是指公司将生产加工工作交给外部专业供应商来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正确的管理准则对于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准则。
第二章:委托制造的选择2.1 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是成功委托制造的关键。
公司在选择委托制造商时,应考虑其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水平、交货准时率等因素。
同时,与委托制造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2.2 签订合同在与委托制造商签订合同时,公司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价格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后期纠纷。
第三章:外加工管理准则3.1 外加工合作流程在进行外加工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外加工合作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样品确认、加工设备选择、产品质量管控等环节,确保外加工顺利进行。
3.2 质量管理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因此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第四章:管理要点总结4.1 制定详细的计划在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过程中,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和交货计划,以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4.2 加强沟通与协作公司与委托制造商和外加工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及时分享信息、解决问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3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检测与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结语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正确的管理准则是成功的关键。
公司应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和外加工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质量管理,制定详细的计划,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委托制造和外加工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a) 完成委托方下单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和要求;b) 委托方与制造商进行沟通,确保双方对产品规格和要求的理解一致;c) 制造商进行生产加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d) 委托方对成品进行验收,并确认产品符合要求;e) 制造商按约定的支付方式收取款项。
2. 技术要求a) 制造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符合规格和要求;b) 制造商在加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c) 制造商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汇报生产进度,并在生产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变更时,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3. 质量管理a) 制造商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b) 制造商应当对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进行合理管理,并确保供货商的质量符合要求;c) 制造商应当对成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
4. 交货期管理a) 制造商应在接到订单后,及时确定生产计划,并确保按时交付产品;b) 如遇到生产延误或其他情况,制造商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协商解决方案;c) 委托方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供生产进度,并有权对生产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5. 保密协议a) 制造商应保护委托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b) 制造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委托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不会被泄露。
6. 结算管理a) 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结算款项,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b)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并遵守双方事先约定的争议解决程序。
以上规范为双方合作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要求,并可按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希望能够保障委托制造/外加工合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双方的共赢。
7. 售后服务a) 制造商在产品售后服务方面应当积极配合委托方,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需求进行及时的响应和解决;b) 制造商应当提供合理的售后保修期,并在保修期内负责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和故障;c) 委托方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返修、更换等相关服务。
委托外加工管理办法
托外加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发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章所循,特订本细则。
二、范围:本细则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不够需通过协作厂商外协加工完成订单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三、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1、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销售部门可直接当做成品销售。
2、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加工某工序,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方能完成成品。
3、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
四、各部门职责:1、采购部:负责外协厂家询价、议价、供应商资料建立,并负责发外加工工作。
2、物控部:负责承接营销部订单,根据本公司生产能力和生产设备确定发外事宜,跟进外加工进度跟催。
3、仓库:负责发外加工具体事宜和相关跟进工作,及外协材料之核对。
4、财务部:依仓库和物控提供的发外加工相关单据办理结算。
五、经办部门具体操作流程;(一):发外加工(1) 采购部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协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又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相关供应商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由采购部核准后存档。
(2) 采购外协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3)如外协厂商经评估为合格供应商,采购应与供应商签订“外协加工合同”,详细注明加工要求,单价,检验依据,交货期,发外性质等,作为物控,质管、仓库、财务工作之依据。
(4) 营销部负责承接客户订单,根据客户要求,详细填写订单资料,交物控部,不能绕过物控部直接联系发外工作,如是客户指定外协厂商的,应将外协厂商的详细资料提供予采购部,由采购进行询价,议价及签订加工合同。
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一、前言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针对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制造、加工、装配、检验等相关业务时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委托外部单位的工作质量,防止合作中出现质量漏洞,最终保证公司自身的声誉和经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所涉及的各方。
三、责任及权限1.公司质量部门负责对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管理;2.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委托外部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3.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严格监督委托外部单位的生产制造过程并对产品实行全过程控制;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外部单位费用的申请、审核;5.委托外部单位负责制造、加工、检验等相关流程,必须遵循公司相关要求。
四、委托制造管理流程1.需求确认:公司外部委托制造需求确认主要由采购部门来实施。
采购部门应一方面对委托生产的物品和产品进行考虑,另一方面要考虑委托单位的实力和生产能力。
2.选定生产商:将所有潜在的候选人列出,公司采购部门应根据委托生产的相应物品产品选择适当厂家。
在选择期间,采购部门应与厂家进行沟通,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收集信息以选出合适的候选人。
3.供应商评估:在获得所有潜在候选人的列表之后,公司采购部门需要对这些候选人进行评估。
评估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财务实力、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
4.制定合同:在选择适当的候选人后,将与选定的厂家制定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生产的物品和产品的要求、规格、质量标准等。
合同含义应明确、合法、有效。
5.生产监管:公司采购部门以及生产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在生产阶段对厂家实行监管,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抽查或实地考察,并确保所生产物品的用途符合合同要求、规格、质量标准等。
如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委托供应商应及时纠正。
6.交付验收:公司生产部门对所生产的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符合合同要求,则完成交付验收。
五、规定1.厂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生产的物品和产品的要求、规格、质量标准等,并切实恪守生产标准和规范,保证委托产品优质、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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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
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注:各相关部门由公司自订
第五条核决权限
注:申请部门及核决权限由各公司自定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规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给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询价
(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一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遵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此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
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
(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此管理进度。
第十条签订合同
(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元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十一条质量检查
(一)检查依据
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
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零配件名称,2.数量,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
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
1.检验合格者:
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2.检验不合格者:
经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3.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商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付款
(一)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由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后,采购外制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收料单”第一联及发票一并核对无误,并呈核后,转会计部门审查凭此付款。
(二)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
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机具的照片各壹祯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发票一并送交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入资产管理。
(三)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一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未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外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模具管理
(一)建档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凡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按固定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帐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二)异动
1.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需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商异动到其他(或新开发)的协作厂商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入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入)厂内注明异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二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2.凡异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
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协作厂商绩效评核
(一)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总使用,采购外制人员应每月整理“外制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A、B、C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交货A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级者货款以一个月票期支付;C级者以二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厂商);D级者以叁个月票期支付,而列入D级的协作厂商连续超过三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二)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商所交的项目规格、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几种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量试外协
第十五条生产资料通知
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
(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应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