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务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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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XXXX良好社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是指副科(队)级及以上人员。

第三条确定并规范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条履职待遇是指为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第五条业务支出是指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通信、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公务用车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保障公务出行”的原则,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上下班统一乘坐通勤车。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配备专车,矿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公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安排,用车程序执行《XXXX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八条为节约成本、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在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车辆使用频次及“一人一车”现象,鼓励集中乘车,拼车出行。

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安全状况、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需要报废或更新的,按照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达到更新年限仍能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三章办公用房第十条要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

各级管理人员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

第十一条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其他矿领导(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

第十二条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科(队)级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树立良好杜会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精神,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

本细则所称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工作保障和必要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包括出境,下同)、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1-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科学、合理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行为,制定各专项管理办法。

(二)坚持廉洁节俭。

强化企业负责人作风建设,树立勤俭办企业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合理确定履职待遇第五条建立健全管理科学、程序严谨、标准明确、配置合理的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及用车管理办法。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原则上通过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保障公务交通。

(二)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三)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标准为排气量2.5升(含)以下,价格在(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含)以内。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XX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比照总经理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逐级向上履行报备程序。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办法有上级公司进行审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由上级公司采取年度预算管理,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均应明确具体预算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按照《XX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预算》要求,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的特点,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按年按人分项编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明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范围和规模,从严控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水平。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业务支出报销须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提供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公务消费单笔支出5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使用银行卡结算,并在报销时提供银行卡签单附联。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公司不再承担其任何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

企业负责人应当一个月内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十条公务用车是指公司为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配备的专用机动车辆。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8〕115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以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范围,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不断增加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透明度。

(四)坚持工作需要。

既要降低不合理开支,又要保障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不得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个别确因集体公务活动、军工保密任务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临时调度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做好登记备案。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使企业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关于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范畴,预算按年度编制。

(一)公务用车预算是预算期内公务用车的购置(租用)和使用费用预算,包括车辆购置(租用)、维修、保养、油耗、过路过桥等费用预算。

(二)办公用房预算是预算期内办公用房购置(租用)和使用预算,包括办公用房购置(租用)、装修、装饰和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设施购置等费用预算。

(三)培训是预算期内围绕提升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的必要培训,参加学历教育和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主要包括因参加培训而产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预算(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在出差费中列支)。

(四)业务招待预算是预算期内因业务招待发生的费用预算,主要包括餐饮、住宿费(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计入本条第(五)款中)、食品、礼品(商务和外事活动)等产生的费用预算。

(五)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是出差、会议或因公临时出国(境)产生的费用预算。

它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伙食补助费、长途电话费以及各种杂费(如机场费、保险费、订票费、行李托运费、寄存费等)等费用预算。

(六)通信费预算是固定、移动电话和宽带等的使用费。

第四条本预算管理流程是由预算调研、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检查与监督、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与报告等环节构成。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下同)须参照本细则,自行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第四条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第五条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坚持符合实际。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额度按照当年生产、经营工作目标确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培训等。

第八条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按照集中统一调度方式保障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

(一)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0万元以内。

(二)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为公司负责人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从现有车辆中调配。

确无适合车辆的,可采用租赁等方式解决用车问题。

(三)公司负责人新配备固定用车由我司自行研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购车缘由、用途、购车时间、车辆品牌型号、价格、资金来源等。

(四)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费用(包括租赁、保养、维修、过路过桥、停车、保险、燃油等)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1 总则1.1本办法所称公司负责人是指由省委下文任用的公司负责人,包括:1.1.1 主要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1.1.2 其他负责人,包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也包括省委任用的同层级其他岗位负责人。

1.2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1.3 省委对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相关总师负分管责任。

1.4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4.1 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1.4.2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4.3 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2 履职待遇2.1 公务用车2.1.1 配备公务用车坚持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2.1.2 通过统一调度形式,为公司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公务活动,不作为专车使用。

负责人不得自行驾驶公务用车。

2.1.3 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

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

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2.1.4 公司负责人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根据***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制定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有关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仅适用于***公司。

公司负责人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履职待遇规定(一)公务用车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采取在现有公司车辆的基础上由综合部统一调度使用的形式,不发放交通补贴。

公司新配备公务用车按照排气量1.8升(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8万元以内标准配置,优选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应当不低于8年或行驶里程不低于30万公里。

(二)办公用房公司负责人办公用房配置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24平方标准控制。

(三)培训公司负责人根据个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或上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精神,参加必要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应持相关文件履行培训审批,培训费用根据文件规定据实报销。

三、业务支出规定(一)业务接待公司负责人日常业务接待活动应按照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由公司综合部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组织实施和统一结算。

(二)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司负责人国内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应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应经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部、外事办等部门审批程序,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表、预算审批表等,公司将按照审批情况报销相关费用。

(三)通信公司负责人通信费用实行年度预算额度。

副职按照限额260元/月标准据实报销通信费用,正职据实报销通信费用。

四、其他事项本规定不尽事宜,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执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企业负责人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含分公司、派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含分支,下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施。

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规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五条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需要配备的车辆。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不含全资、控股企业、移动通信分公司和*科创电子分公司,下同)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除公司领导外本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并接受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总经理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公司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费用采取限额报销的方式,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若由公司统一安排,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每季度末汇总行车记录并核算支付费用,从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八条除部长级干部外,公司员工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部门限额、节约奖励”的方式。

各部门公务用车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根据业务类别核定各部门年度公务用车限额,若各部门当年实际产生费用超出年度限额总额的,超出部分从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九条主管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意见,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皖办发〔2016〕21号)要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各级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级公司(机构、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新办国有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用车)管理,严格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配备公务用车。

集团各级公司严禁安排领导人员专车专用。

公司所配公务用车,不仅保障管理工作使用,还要兼顾业务、生产工作。

但业务、生产工作用车不得变通配置为公务用车使用。

集团、股份公司公务用车按照省里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重点项目公司可以配备1辆公务用车,用于公司负责人开展工作时使用,兼顾业务、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0万元以下控制。

根据公司规模、办公地址等情况,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确需增加配备公务用车的,需报集团严格审批同意后实施。

各公司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必须连续2年经营目标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标明的售价为准,不含规定缴纳的税费。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经济节约原则,现有公务用车能够使用的,仍照常使用。

在达到报废处理条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后,重新购置车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标准执行。

严禁超配备标准购买车辆。

新配备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1目的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参照《**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导班子。

包括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班子和经营班子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原则3.1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3.2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3.3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定义4.1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领导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通信、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4.2公司主要领导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班子成员。

4.3公司其他领导人员是指*除上述主要领导人员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5公务用车管理5.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为领导班子人员配备公务用车。

5.2 为合理解决公司各部门外出办公的需要,缓解公司车辆行车任务压力,降低车辆使用与管理成本,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技术人员实行自购车公务使用交通补贴,具体规定与标准详见*《自购车公务使用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5.3 公司领导人员自驾车辆的,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驾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处罚款、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一律由其本人承担。

5.4 公司领导人员严禁酒驾,因酒驾造成的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6办公用房6.1公司领导人员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在总部备案。

6.2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60平方米,其他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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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务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2019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履职待遇:公务用车 (4)
第三章履职待遇:办公用房 (7)
第四章履职待遇:培训 (8)
第五章业务支出:业务接待 (9)
第六章业务支出: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14)
第七章业务支出:通信 (19)
第八章预算管理 (20)
第九章监督管理 (22)
第十章附则 (25)
附件1 市城区(开发区)所属乡镇及部分地区名单 (27)
附件2 业务接待纪念品申购审批表 (28)
附件3 业务接待申请表 (29)
附件4 员工出差计划表 (29)
附件5 国内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表 (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自治区及市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企业负责人,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对所属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企业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但不得高于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上限标准。

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不得高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

第二章履职待遇:公务用车
第七条公司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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