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责任心强的兼职班主任工作队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班风的建设,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兼职班主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兼职班主任工作,提高兼职班主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务求实效。
三、考核内容
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对照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从学生思想教育、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具体内容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兼职班主任工作学生评价表》)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两项。
2、兼职班主任的考核由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系(院)负责,各系(院)成立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系(院)主任(院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工作应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和所带学生的意见。
3、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等级的考核测评分须达到85分以上,且名额不得超过本系(院)兼职班主任总人数的10%;“合格”等级的考核测评分须达到60-84分;考核测评低于60分的,或者具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兼职班主任,其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1)不能按照《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2)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4)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参加评议学生人数的50%的;(5)组织纪律性差,累计一周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6)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4、兼职班主任考核程序为:
(1) 学生评议:各系(院)考核小组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在其所带班级学生中就其工作情况进行学生评议。学生评议面不低于其所带学生60%。
(2)系(院)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实际表现,并结合学生评议情况,对兼职班主任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并将考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复核。
(3)学院审核:院长办公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奖惩办法
1、年度考核优秀者授予“模范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模范班主任奖金1000元。
2、模范兼职班主任可连选连任,其中连任两年及以上的,可作为提职、职称晋升的优先条件之一。
3、考核不合格者,免去兼职班主任职务,至少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上岗。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