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申请窗口服务告知单
徐汇区-社区公共户窗口服务告知单(仅供参考)
窗口服务告知单此告知单为申请徐汇警署公共户,仅供参考。
由于每个地区申请公共户口辅助材料存在差异性,请以申请地警署窗口服务告知单为准。
一、申请人须如实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根据现行规定办理“公共户”入户手续:1、申请人(监护人)的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4、加盖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章的《查询结果》5、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已购置房屋后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的书面承诺6、市内户口待定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迁移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7、刑释解教的申请人须提供释放单位签发的《释放证明书》(副本)或劳动教养管理单位签发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正本)或其他释放证明8、房屋出售、拆迁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凭证9、法院判决户口迁出的申请人须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10、保障性住房租赁的申请人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证明11、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明12、存在家庭矛盾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证明(经社区民警审核签字)13、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注意事项提供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并由申请人(监护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因单位存档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必须由该单位确认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户口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予以注销。
经上一级审批部门审核需继续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监护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
四、公安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审批决定注: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地址:南泉北路201号1楼,查询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
上海落户流程(公安局申请部分)
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符合进沪条件 的,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社区公共户”
就近向公安派出所领取落户“社区 公共户”《窗口服务告知单》,或 进入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
部门审(核)批
同意
公安机关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 、《迁沪落户确认单》,开具《户口准予 迁入证明》
不同意
公安机关签发《户口类审批 意见决定书》,申请落户地 公安派出所送达申请人
申请人凭《迁沪落户确认单》、《户口准 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请人 《居民身份证》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户口落户手续
北京拿到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
北京拿到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一、什么是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二、为什么需要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三、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的内容3.1 迁移户口的流程和要求1.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迁移目标地的居住证明–户口迁移申请表格2.提交申请:–按照流程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户籍管理部门–缴纳相关费用3.审核和审批:–户籍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发放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4.领取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管理部门领取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3.2 迁移户口的注意事项1.办理时间:–办理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的时间通常为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2.办理地点:–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可以在户籍管理部门的窗口办理3.办理流程:–须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次提交申请材料、缴费、等待审核和审批、领取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4.注意事项:–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目标地的居住证明要求–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应保持沟通和配合,及时提供额外要求的材料3.3 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的作用1.证明身份:–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是迁移户口的必备文件,可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迁移事项的合法性2.办理其他手续:–持有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申请人可以办理与迁移户口相关的其他手续,如办理居住证、购买房产等四、如何获取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4.1 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领取1.查找户籍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查询或向当地居民服务中心咨询,找到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2.携带相关材料:–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所需材料,前往户籍管理部门的窗口办理4.2 在线申请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1.登录官方网站:–进入户籍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2.填写申请表格:–按照要求填写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申请表格3.上传申请材料:–将身份证原件和其他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网站4.提交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后,提交申请表格和上传的申请材料5.等待审核:–等待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6.领取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审核通过后,户籍管理部门将告知书发送至申请人指定的邮箱或手机五、总结通过受理户口迁移事项告知书,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目标地享受相应的权益和福利。
《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
《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到受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宜或进行业务咨询时,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详细告知其所要办理或咨询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应以方便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办理许可事项为原则,热情服务,告知过程中要注意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三、对简单明了的事项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行政许可事项除外),因告知事项较多或内容复杂,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难以理解,或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
各受理窗口应配置多种形式、简单明了的告知单或告知书。
四、行政相对人办理许可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时限等;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而不能办理或要先行处罚的,应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原因、实施处罚的部门和程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无法办理的事项,应告知其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五、遇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应帮助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
六、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涉及的部门、程序等。
七、监督与考核(一)各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考核与监督,承担群众举报情况的查实,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并予以详细记录。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列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往返多次的责任人,由分局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市局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视情节较重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首问负责制一、凡第一个受理单位或群众咨询、查询、投诉、举报及联系业务(包括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当被首问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负责人。
北京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模板
北京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模板一、引言户口迁移是指将一个人的户籍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
在北京市,居民需要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文将介绍北京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的模板和相关事项。
二、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模板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规定,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需要提供以下信息:1.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联系电话:2. 迁入地信息•迁入地户籍所在地:•迁入地详细地址:•迁入地联系电话:3. 迁出地信息•迁出地户籍所在地:•迁出地详细地址:4. 其他相关事项•迁移原因:•迁移日期:•迁移方式:自愿迁移/强制迁移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示例,实际申请时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相应信息。
三、申请流程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的申请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迁移原因证明材料(如工作调动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等)。
2. 前往所在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所在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
3. 缴费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请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具体金额和缴费方式。
4. 等待受理提交申请后,等待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5. 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一份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
请妥善保管该文件。
四、注意事项在领取受理户口迁移告知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办理时间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延迟,请提前计划好时间,并耐心等待。
3. 受理地点请前往所在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确保前往正确的受理地点。
4. 缴费事项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请提前了解相关缴费事项。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适用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
证 明 材 料
1、《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 ①租赁房屋的,由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 记备案证明》 ②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③居住在亲友家中的,由居、村委会出具寄宿证明
说 明
2、实际居住地的有关凭证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①如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应提供申请人户 4、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 ②如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已注销户籍的须提供户籍注 销证明 ①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②申请人有离婚史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 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①独生子女证件或准予再生育凭证(二胎及以上 的,需提供《准予生育证明》或户籍地县级以上计 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及是否符合当地计 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中应注明子女的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并附该规定的复印件) ②出生国内的随迁子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需提供其母在医院产前检查、分 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材料或亲子鉴定; 出生国 外的随归子女,提供国外出生证明、推荐翻译机构 的翻译件、中国护照 如不能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应当提供国 外学位(历)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位(历)认证书
5、申请人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申请人子女随迁,须提供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7、《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8、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
9、在本市就业的有关凭证
在本市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如通过人才 派遣方式就业的,需提供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 (聘用)合同及实际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7.07.09•【字号】沪公发〔2007〕263号•【施行日期】2007.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公发〔2007〕263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现将市局制定的《上海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批权限第三章户口审批的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审核与决定第四章附则上海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安机关的户口审批工作,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办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批主体)本规定所称户口审批部门是指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县局及公安派出所,其中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县局由其所属治安部门具体办理户口审批事项。
第三条(适用范围)户口审批部门实施户口审批事项适用本规定,《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05]171号)中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须经过审批可直接登记为常住户口的事项,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四条(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批的事项)(一)《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规定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审批决定的事项;(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公安分、县局负责审批的事项)下列户口审批事项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各公安分、县局作出审批决定:(一)外省市人员投靠本市配偶落户的;(二)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退休后来沪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子女落户的;(三)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所生子女要求投靠父亲落户的;(四)本市涉外婚姻当事人及旅居国外人员所生子女要求在沪落户的;(五)上海梅山集团公司职工回沪落户的;(六)上海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海丰、黄山、练江3个农场职工回沪落户的;(七)本市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八)原本市迁往外省市大中专院校因退学、开除等要求恢复本市户口的;(九)《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事项;(十)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
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存根)
编号本人于年月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暂无法受理。
现收到户籍民警提供的《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人:联系电话:派出所(签章):户籍民警: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编号公民:欢迎您来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现因您提供的申报材料不齐全,我们一次性告知您须提供的材料,请您尽快将以下打√的材料补齐,以免延误申请。
谢谢合作。
转业干部安置落户:1、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2、州(市)军转办的行政介绍信□、落户证明□;3、单位接收证明□;4转业军人证明书□;5、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6、关系证明(投靠父母落户的提供直系关系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投靠配偶落户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7、房产证或住房凭证□派出所(签章):户籍民警:编号本人于年月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暂无法受理。
现收到户籍民警提供的《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人:联系电话:派出所(签章):户籍民警: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编号公民:欢迎您来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现因您提供的申报材料不齐全,我们一次性告知您须提供的材料,请您尽快将以下打√的材料补齐,以免延误申请。
谢谢合作。
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在城镇安排就业落户:1、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2、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3、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转业志愿兵退出现役证□;4、接收单位证明□;5、入伍注销户口证明或入伍注销居民户口册□;6、关系证明(投靠父母落户的提供直系关系证明□,父母居民户口薄□,投靠配偶落户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薄□);7房产证或住房凭证到□。
派出所(签章):户籍民警:编号本人于年月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暂无法受理。
现收到户籍民警提供的《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人:联系电话:派出所(签章):户籍民警:户籍窗口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编号公民:欢迎您来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现因您提供的申报材料不齐全,我们一次性告知您须提供的材料,请您尽快将以下打√的材料补齐,以免延误申请。
户籍事项办理承诺书
户籍事项办理承诺书为了提高办理户籍事项的效率和质量,减少申请人排队时间,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本地政府引入了户籍事项办理承诺制度,并制定本承诺书,以此为公务员和申请人搭建信任桥梁,共同推进办理户籍事项的工作。
一、承诺内容本承诺书适用于某市(县)政府户籍事项办理窗口,包括办理户籍登记、户口迁移、身份证申领等各项服务。
政府承诺:1.保证申请人按照规定的办理流程,逐一完成各项手续并在一次办理中完成。
2.在办理现场,政府承诺严格遵守多项办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顺序、窗口开放时间、服务态度等。
3.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尊重申请人权利,确保办理结果准确、及时、有效。
同时,申请人承诺:1.准确、真实提供身份信息和相关材料,并主动告知政府现场办理发现的问题或重要情况。
2.遵守内部办理规定和维护现场秩序,不进行吵闹、推搡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3.接受政府现场审核结果,并尊重工作人员权利。
二、承诺实施1.市(县)政府设立“户籍事项办理承诺”专门窗口,详细解释承诺内容和实施情况。
2.申请人与窗口工作人员签署承诺书,并确定办理流程、办理窗口和时间等准确信息。
3.政府工作人员按照承诺书要求,严格执行办理流程和现场服务规范。
4.如因政府原因导致办理时间过长或办理结果不准确,政府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三、承诺效果户籍事项办理承诺制度的实施,将使政府在服务方面更加规范和高效,从而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便捷度,增进政府与市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
通过公务员和申请人签订承诺书,政府进一步强化自身服务意识,重视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
四、结语通过推广户籍事项办理承诺制度,政府将更好地服务于申请人,实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同时,政府也有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自身服务水平。
希望全体公务员能够深入贯彻承诺书精神,将承诺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户籍办理服务方案
户籍办理服务方案户籍办理是公民在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事务,涉及到个人身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户籍办理服务,我将制定以下方案:一、服务宗旨:1. 便民利民: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户籍办理服务,解决市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权益和福利。
2. 公正公平:服务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1. 户口迁移:提供市民户籍的迁移服务,包括地区内迁移、外地迁移等。
2. 婚育登记:提供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相关服务。
3. 户口簿办理:提供新生儿户口登记、户口簿遗失补办等相关服务。
4. 户口注销:提供户口注销服务,包括迁出、死亡等情况下的户口注销。
5. 户籍证明:提供户籍证明、户口复印等相关服务。
三、办理流程:1. 线上申请:市民可通过在线申请系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上传必要材料,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2. 线下审核:政务大厅设立户籍办理窗口,由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核实证件真实性。
3. 办理结果通知:政务大厅设立办理结果通知区,将申请结果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
4. 咨询服务:为了解决市民在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疑虑,政务大厅设置咨询服务窗口,由专业人员提供指导和解答。
四、服务措施:1. 设立一体化服务窗口:在政务大厅设置一体化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户籍迁移、注销、申请等事项,方便市民办理。
2. 提供指导手册:编制户籍办理申请指导手册,详细介绍办理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供市民参考。
3. 开辟专区:在政务大厅内设置户籍办理专区,便于市民了解办理政策、流程等相关信息。
4. 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5. 结合科技手段:利用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如推出自助办理机、移动APP等,方便市民随时办理。
五、评估与改进:1. 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户籍办理服务进行评估,了解市民满意度和改进意见。
户籍业务告知承诺书
户籍业务告知承诺书尊敬的客户:为确保户籍业务办理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特此向您提供《户籍业务告知承诺书》。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确认无误后签署本承诺书。
一、业务办理须知1. 办理户籍业务时,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符合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如有不实或遗漏,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办理过程中,如需补充材料或信息,申请人应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通知及时补正。
二、业务办理流程1. 申请人需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所需材料及具体流程。
2. 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后,提交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指引完成后续手续。
三、承诺事项1.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2. 本人承诺遵守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办理业务。
3. 本人承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及时通知户籍管理部门。
四、法律责任1. 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申请人原因导致业务办理延误或失败,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后果。
五、其他事项1.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户籍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2. 本承诺书自申请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户籍管理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您在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后,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字。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户籍管理部门名称][联系方式][地址]。
关于子女办理户口的函
关于子女办理户口的函
尊敬的户籍管理部门领导:
我是一位即将成为父亲的人,我真诚地希望能为我即将出生的孩子办理户口。
我明白,这是一个重要的手续,关系到孩子未来的成长和发展。
因此,我特意写信给您,希望能得到您的协助和指导。
我了解到,办理户口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等。
我已经准备好这些材料,并确保它们的真实有效。
我会按照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以确保办理户口的顺利进行。
我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时间。
我知道,户口办理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但是作为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希望能尽早完成这个手续,为孩子的未来做好准备。
如果有任何需要我补充或配合的地方,请您告知我,我会尽力配合。
我想表达一下对户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感谢和敬意。
您们每天都面对着众多家庭的期待和需求,为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您们的辛勤付出和责任感。
在这个过程中,我会严格遵守规定,尊重您们的工作,积极配合您们的工作,以便顺利办理户口手续。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协助,我期待着孩子的到来,并希望能在您的帮助下为他办理户口。
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做的事情,请您告知我,我会立即行动。
谢谢您!
此致
敬礼
XXX(父亲姓名)。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12.04•【字号】沪公发〔2013〕217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13〕217号根据《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13)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外省市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审批程序,推进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进沪人员),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
二、审批权限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三、办理流程(一)申请需要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申请人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类落户“社区公共户”所需的证明材料可以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询,或者向公安派出所索取相关《窗口服务告知单》)。
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受理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如确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情况,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二)受理对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户口类审批受理回执单》(附件二)。
户口办理告知承诺书
户口办理告知承诺书
尊敬的办理户口业务的用户: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您的户口办理,获得您的信任与支持。
我们单位特制定本
《户口办理告知承诺书》,以便于您更加了解我们单位办理户口业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保障您的权益,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办理流程
1.本单位在受理户口业务之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您提交的申请
材料的审核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2.如因您提供虚假的申报材料,或者与本单位达成欺诈、贿赂等不诚信
行为,本单位有权停止为您办理户口业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如您未在办理时间内取回证照或受理的户口证明业务,本单位仍然会
保持您的材料记录,并协助您重新办理。
注意事项
1.办理户口业务需要您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如有需要,
请提前办理相关证照手续,以确保您的办理顺利。
2.如您发现自己的户口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我们
会及时为您调整。
3.本单位对您的户口信息保密,并严格执行有关隐私条款,确保您的个
人信息不外泄。
4.如您对本单位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之处,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
方式,我们将尽快回复并解决。
承诺
我们会始终坚守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将以更加
快捷、优质的服务赢得您的信任与支持。
同时,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将起到极为重要的参考作用!
本单位承诺:在办理户口业务的过程中,本单位将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管理思想,以优质的服务来满足您的需求,做到“认真服务、快捷办理”,以期满足您的满意!
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本单位人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材 Hale Waihona Puke 说 明1、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入户地《居民户口薄》 与权利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迁移人与房屋产权人或 3、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 承租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证明》 人关系凭证 、《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入户地《居民 户口簿》。 4、拟落户 家庭户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 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 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 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尚未确定的,应当 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4、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系 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 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 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 外)及《居民身份证》 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委托他人办理,可以聘请律师或采取公证的方式 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户口事 项,也可以在在公安机关当场填写《委托他人办理户 口事项申请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办理 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适用于经教委审批申请办理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落户
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证 明 材 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 通知》(原件)、《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原件) “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 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 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 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 院生效判决或者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人社)
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业务的申请人:
您好!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您在人社部门申请落户的同时可选择该项便民服务。
待您的落户审批同意后,人社、公安部门将通过电子信息流转的方式核验、并办理您的跨省户口迁移手续,取代您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在迁出地与迁入地两地往返奔波。
现将具体办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择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之后,不得中途取消。
二、待落户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会在收到落户信息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信息跨省流转、检验,并通知您来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三、接到落户通知后,请尽快携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其中落户家庭户另需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入户地《居民户口薄》、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及《居民身份证》;落户单位集体户另需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需注明单位户号和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社区公共户需先行完成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登陆“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前往居住地所在居村委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登记信息;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登记信息)。
本人自愿申请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并已知晓上述内容。
申请人:
年月日。
户籍窗口节假日服务简报
户籍窗口节假日服务简报户口信息窗口节假日服务简报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户口信息窗口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机关,负责管理人口信息、办理人口相关手续,并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
然而,由于节假日通常是人们放假休息的时间,户口信息窗口是否能在节假日继续提供服务,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通过对户口信息窗口节假日服务的评估和探讨,以全面了解这一问题。
二、背景1. 户口信息窗口的工作特点户口信息窗口是一个需要持续不断提供服务的机构,因为人口变动是一个常态。
在平时,户口信息窗口通常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对外开放,但在一些重大节假日时,户口信息窗口是否能够继续为群众提供服务就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这也涉及到了政府行政服务能力,以及对社会民生的关怀程度。
2. 现有的节假日服务模式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已经开始在特定的节假日开放户口信息窗口。
这种模式下,户口信息窗口不仅可以帮助人们办理正常的登记、迁移等手续,还可以解决人们在节假日所遇到的紧急问题。
然而,这种模式是否满足人们的需求,以及是否能够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评估和研究。
三、评估和探讨1. 节假日服务的需求在明确节假日服务的需求前,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人们在节假日时通常都有哪些需求?这些需求是否可以在其他时间得到解决?是否每个人的需求都一样?根据对这些问题的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户口信息窗口在节假日的服务性质,以及如何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
2. 节假日服务的效果在评估节假日服务的效果时,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户口信息窗口的服务范围是否满足人们的需求?服务流程是否简化,提高了办事效率?第三,是否出现了滥用权益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质量不稳定的现象?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评估,我们可以全面了解节假日服务的实际情况。
3. 节假日服务的改进方向在评估和探讨完节假日服务的需求和效果后,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方向:应进一步细化节假日服务的分类,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户籍窗口高考服务指示牌内容
户籍窗口高考服务指示牌内容户籍窗口高考服务指示牌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办理高考相关业务:明确指示学生或家长在户籍窗口可以办理的与高考相关的业务,例如高考报名、成绩查询、学籍证明等。
2. 办理时间和地点:提供户籍窗口办理高考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学生或家长知道何时何地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3. 所需材料清单:列出办理高考业务所需的材料清单,让学生或家长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身份证明、学生证、户口本等相关文件,以便顺利办理。
4. 办理流程说明:简要介绍办理高考业务的流程,例如先取号、填写申请表格、递交材料等。
指示牌可以提供清晰的步骤和流程,以方便学生或家长理解和操作。
5. 咨询电话或联系方式:提供户籍窗口的咨询电话或联系方式,让学生或家长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时能够及时咨询和解决。
6. 注意事项和提醒:指示牌上可以提醒学生或家长注意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事项,例如注意材料的真实性、保管好办理过程中的回执单据等。
7. 相关政策或规定说明:指示牌可以简要介绍与高考相关的政策或规定,例如高考报名时间的截止日期、成绩查询时间等。
指示牌的内容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同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这样,学生和家长在办理高考相关业务时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的信息,并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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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警务户籍窗口服务规范
户籍窗口服务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户政管理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和《山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户籍窗口”,是指全市各级户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设置的直接面向社会,为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业务和提供人口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的户籍服务大厅、警务服务室等场所。
第三条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规范包括:户籍窗口建设规范,警务公开规范,服务制度规范,窗口民警行为规范,窗口民警语言规范,窗口民警礼仪形象规范。
第二章第四条户籍窗口应设置在一楼或临街(路)处,门口设置醒目的“警务服务室”、“户籍服务大厅”等指示标志;派出所户籍室办公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米,县分局户籍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少于50平米,并按功能划分为工作区、总则户籍窗口建设规范申请人等候区;室内多个窗口办理不同证件的,应设立相应的指示牌,以方便群众查找、办事。
第五条户籍窗口应采用“低台敞开式”服务台。
工作台高度以保证工作人员与申办人平视为准,以70-80公分为宜;宽度以方便交接材料为准,以65-70公分为宜。
办公桌面应规范放置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电话等办公用品;服务台面应规范放置警务服务质量评价器及评价提示牌、警民联系卡、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指南(明白纸)、各类申请表格的示范文本、群众意见簿以及笔墨、纸张、眼镜等服务用品,以方便群众阅读、取用。
第六条服务等待区中心位置应放置多套座椅;适当位置应放置饮水设备、自行车打气筒、急救药品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业务量大的根据条件可设置电子触摸显示屏和排队叫号辅助设备。
第七条室内醒目位置应悬挂“户口事项办理、审批机关和办理时限流程示意图”、“户籍窗口服务工作制度”、“收费项目公开栏”等,以方便群众浏览、监督。
第八条户籍窗口应配备1-2名取得户籍管理岗位任职资格的在职、在编正式民警。
上海户籍新政策配偶如何落户?
上海户籍新政策配偶如何落户?1、去上海市户籍⼀⽅的派出所的“户籍窗⼝”说明情况,索取“窗⼝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申请表”,⾥⾯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份证和户⼝簿。
3、双⽅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
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的派出所的户籍窗⼝,让办事⼈员预审核。
作为早期经济开放区,如今经济发达,资源配置优越,医疗设备也很齐全。
上海居民也享有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那要是上海居民的配偶不是当地户籍的呢?为了使上海当地居民更加⽅便,政府推出了新的政策,⼀起来看看上海户籍新政策配偶落户规定吧。
⼀、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1、必须满10年(咨询上海户⼝⼀⽅派出所)2、有上海的落户地(⽐如⾃有房⼦的或者上海户⼝⼀⽅的房产证)3、办理过上海市的(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件准备流程: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中,⼀些⽂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有些⽂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1)去上海市户籍⼀⽅的派出所的“户籍窗⼝”说明情况,索取“窗⼝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申请表”,⾥⾯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2)双⽅和户⼝簿;(3)双⽅要提供和档案:上海市是在双⽅登记结婚的地⽅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保存。
(4)⼥⽅是外地户⼝,须提供“流动⼈⼝婚育证明”⼿册,上海户⼝的男⽅才能到街道开具计⽣委的证明⽂(5)提供双⽅所在地街道的计⽣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
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外地户⼝⼀⽅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7)外地户⼝⼀⽅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年(8)外地户⼝⼀⽅原籍的“⼿册”和当地中⼼出具的“养⽼保险缴费情况证明”(9)如有⼦⼥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证”和幼⼉园的就读证明⽂件,“预防接种证”(10)外地户⼝⼀⽅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11)若上海户⼝⼀⽅如果原为外地户⼝迁⼊上海的,须提供当初⼊户的原始迁移⽂件,去当初接收户⼝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申请表”(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的派出所的户籍窗⼝,让办事⼈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有什么证明⽂件没有办齐,办事⼈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的派出所递交资料,⼀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可以委托外地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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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申报材料齐全后,到入户地派出所填写表格)
4、入户地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特殊情况需出具所有继承人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9、申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包括申请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10、申请人在当地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服务卡等无业凭证)及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出具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及参加社会保险起止日的证明和历年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清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
11、申请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审配依据)
1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二本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由结婚登记地所在的档案馆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原暂住证、现居住证)
15、提供申请人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的原始凭证,子女的就学情况原始凭证(如:学籍卡、学籍登记表、目前就读证明等)
16、
(1)、入户地房屋所有的产权人或公房租赁人的身份证
(2)、外省市乡镇政府出具申请人原从事的职业、生活来源、经济收入、家庭成员情况的证明
(3)、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出具是否安排就业的证明
申请人当地户口性质是:家庭户和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提供《失业证》
(4)、本市入户地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家庭成员、及居住情况)
接受书
我是宜川六村居民孙刚于1997年5月16日与虞兰()依法登记结为夫妇。
现根据上海市有关外来人员入户政策规定,我妻已符合上述规定。
作为宜川六村93号103室户主及房屋产权人,我同意虞兰户口迁入。
接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