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庙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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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
作者奖励及处罚办法
(讨论稿)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全力提升教学质量,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充分调动我校所有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惩机构
草庙乡中心学校。
二、奖惩范围
草庙乡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奖惩项目
(一)教学质量奖。
(二)优秀教师奖。
(三)优秀班主任奖。
(四)先进教育工作者。
(五)优秀教案奖
四、奖惩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
1、奖惩科目及对象
(1)科目:参加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心学校或县级举行的质量监测科目。
(2)对象:监测科目的所有教师。
(1)奖励办法
1)凡在全县质量检测中,监测科目在全县和县城小学、乡中心小学排
名中获第一、二、三、四、五名者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
元、200元、100元。
2)除全县质量检测外的科目依据全乡监测成绩计算,以上学年全乡监
测成绩为基础,按平行班科目相对平均分奖励,高于相对平均分每
分奖励50元。
但相对平均分与上年比较下降时不予奖励。
3)进步奖:按草庙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中的进步分奖励每进
步一分奖励50元。
(范围:一至六年级)
(2)处罚办法
1)凡在全县质量监测中,监测科目在全县乡中心小学、县城小学
排名中倒数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处罚300元、200元、100
元。
2)除全县质量检测外的科目依据全乡监测成绩计算,以上学年全
乡监测成绩为基础,按平行班科目相对平均分处罚,低于相对
平均分每分处罚50元。
但相对平均分与上年比较有提高时只
做奖励不做处罚。
3)退步处罚:按草庙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中的退步分处
罚每分50元。
(范围:一至六年级)
4)没有参考基础的科目如果平均分及格不做处罚。
如果平均分不
及格只做处罚不做奖励。
5)语文、数学及英语三科之外的科目奖罚减半计算。
6)如果成绩太差是由于平时个人工作不认真造成,由中心学校调
离本校。
3、补充说明
1.六年级如果不参加全县监测,依据全乡监测成绩,全乡不监测
本奖惩方案取消。
2.参加监测年级中同一人担任平行班同科目教学工作的,其教学
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列入计算。
3.一至五年级如果市县组织统考依市县监测成绩为准,但奖惩方
案还是依据本方案。
4.如果达到县教体局和中心学校下达的教学指标不予处罚。
(二)优秀教师奖
1、奖励学校每学年奖励优秀教师7名,奖金(300元)
2、处罚连续两年考核在后3名的教师由中心学校调离本校。
(三)优秀班主任奖
1、奖励学校每学年奖励优秀班主任5名,奖金(300元)。
2、处罚每学年考核在后2名的班主任下学年度不得聘为班主任。
(四)先进教育工作者
1、奖励学校每学年奖励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奖金(200元)。
2、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学校中层管理者和后勤工作者,学校有权更换或由中心学校调离本校。
(五)优秀教案奖
学校每学期奖励优秀教案9本。
奖金每本100元。
其中:语文2本,数学2本,英语1本,科学1本,品德1本,音体美1本,体育与健康1本。
附:奖金来源:
1.获取的上级部门教育教学成绩奖励金。
2.学校自筹的奖励金。
3.学科教学的罚金。
4.其他方面筹措的教育教学奖励金。
草庙乡中心学校教职工评优选先制度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职工评优选先制度。
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评优,选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经民主
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优选先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
3.提倡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努力争取,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配。
4.按考核分值由高到低成为学期或学年各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二、成立考评小组
组长:贾应彪
副组长:虎发堂王凤岐
成员:王正文马玉斌马文科张彦荣杨来玉李淑婧
三、评比办法
1.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
2.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校评领导小组研究够择优报上级部门。
3.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的教师,结合教职工
民主测评结果,经评优选先领导小组商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
4.评审小组依据年度优秀指标,按考核分从高到低进行推荐上报,并
立即公布。
5.每位教师每年只享有评一种类别和一次先进的机会。
6.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学校向上级部门选
送。
四、评优选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选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
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
评优选先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一学年旷课一节以上或旷工【是指学校安排的放学,路队护送,劳
动,各种活动,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两次以上者。
5.当年请事假15天以上,病假两月以上者;【特殊假期除外】。
6.学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处分者;
7.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或教学教研任务者;
8.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者,一学年累计迟到早退十次以上者。
9.不服从学校或校委会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和工作有重大
失误的教师,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具有年度优秀评选资格。
10.参评教师必须在本校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11.个人所教的所有的科目中,有受罚科目,不予评优选先;评优选先
时,调离本校者不享受评优选先资格。
12.在学校平时工作检查中有两次以上扣分记录着不得评优选先。
五、先进类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案。
1.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依班主任考核成绩(取本学年度两学期期末班主任综合考核成绩占50%)和班主任教学成绩(指学年度第二学期班
主任所教科目的综合成绩占50%)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2.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按两学期期末综合考核的量化积分(第一学期占30%,第二学期占70%相加)取前面名次;从高到低推荐;(注:未评上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成绩优异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优秀教师的评选)。
3.先进教育工作者主要从校委会兼职人员和教辅人员中选出,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底推荐,学校设先进教育工作者奖一到三名。
4.优秀教案奖按照(教案考核细则)进行评比。
(优秀教案奖为独立奖项,每学期一次。
)
六、工作加分:按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中的加分进行。
说明:在评报先进时如果教学成绩不到位统一按平时考核成绩计算,本学年教学成绩留作下年评优选先依据。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