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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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年金及储蓄,这三个途径被称之为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保证广大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企业年金则是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企业选择的为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保障的力度和强度,使职工在退休之后仍然能够维持退休前较高的生活水平。
???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年金及储蓄在内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但是庞大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是一直困扰我国养老保险发展的严重问题。1998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支付缺口为100多亿元;2004年,扩大为7400亿元;目前,支付缺口接近 1.3万亿元。根据专业人员预测,这一缺口还将不断的扩大。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是减轻养老保险负担的有效手段,而这又迫切需要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
???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政策分析
??? 一国政府对于企业年金的课税,可以选择在以下三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当企业雇主为职工向职工年金计划缴费时,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是否允许企业对该项费用税前列支;职工缴费时,是否可从应纳税中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环节,投资取得收益之时,是否征收所得税。第三环节,在养老金支取时,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以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针对三个环节形成了EET、ETT、TEE、TTE、EEE等不同税收优惠方式。
??? 按照对课税对象的不同,我们可将只对本金征税不对投资收益征税的模式称为本金税;而把对本金和投资收益都征税的模式称为综合税。按照课税阶段的不同,可分为当期税和延期税。对于在养老金支取这一阶段之前进行征税的模式,称为当期税;而把对养老金支取这一环节进行征税的称之为延期税。
??? 引用企业年金税收的一个假设,对课税模式进行分析。假设雇员现在的缴费额为100元,雇员在5年后退休,在5年间,税率不变,为20%,在5年间,年均名义投资回报率为10%.由此得出,综合税的资金增长率为18%,本金税的资金增长率为29%.
??? 综合税的资金增长率远远低于本金税的资金增长率。也就是说,综合税的税收优惠程度没有本金税那么显著。而如果将储蓄作为未来的消费手段,将企业年金看作一种延期支付的劳动收入用于将来养老,那么,本金税是一种非常可取的政策,它可以从当期消费与未来消费之间保持中性,并且与公共年金(基础养老金)在性质上相通。
??? 同时,笔者认为,综合税对投资收益征税有不妥之处。由于企业年金计划的时间跨度很大,
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问题。如果对投资收益征税,则首先存在对未来投资收益不易确定的问题;其次,由于缴费和领取之间的时间跨度长,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对投资收益征税可能导致投资收益打折甚至亏损。这很可能会影响雇员养老金的数额,打击雇员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由于企业年金严格限制员工只有在退休后才能支取,时间跨度长,若再对投资收益征税将增大领取养老金的不确定性,这显然是不利于企业年金计划发展的。综上所述,对于投资收益这一环节应该尽可能的施行税收优惠政策。
??? 从国家税收的角度分析,当期税要优于延期税。首先,增加了财政收入,缓解当期的财政压力。其次,由于当期税一般是由雇主缴纳,可以减少偷税漏税现象。最后,由于对企业年金给付额是按照统一税率征收,而对企业年金计划供款是按照所得税率进行累进式的征缴,因此,可以向高收入者征得更多税收,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 延期税在推进企业年金发展上,有着当期税不可比拟的优势。
??? 1.可以作为发展企业年金的发动机。对于当期缴费的免税,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都是相当实惠的。企业为职工缴费时,允许企业对该项费用在税前列支,算是一种变相优惠,鼓励并且引导雇主为员工缴纳年金费用;而对于个人来说,工资是按照累进税率制来征税的,而企业年金支取则是按照一个固定的税率来征收的。一般来说,由于雇员退休后的收入比在职时的收入要少,从而导致他们在年金领取阶段使用的边际税率比缴费阶段所使用的边际税率要低。因此,延期税就可以使企业和员工都获得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 2.避免遭受“政策风险”。延期税使后届政府较少受到前届政府在企业投资收益和待遇支付方面所做出的免税承诺的束缚,从而为将来调整税收政策留下空间。而当期税可能使企业年金制度遭受“政策风险”,未来的政府可能并不一定会遵守前任政府所做出的承诺。对于投资收益环节或养老金支取环节进行征税,来充实财政收入,这必将削弱企业年金对人们的吸引力。
??? 3.税收优惠可视为隐性支出,缓解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这里引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的测算,假定从2003年起,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未来20年企业年金总积累将达到4.75亿元。国家累计减税总额在2020年达到9480亿元,这就意味着,国家每减少1元税收,可以使企业年金增加5元积累,这也就等于减少了国家基本养老金的公共财政支出。可谓对企业、对国家都是十
分有利的。
??? EET模式身兼延期税和本金税两者的优点,是一种成熟的企业年金税收模式,是值得我国总结和借鉴的。它允许企业与员工从他们的税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缴费额,并减免养老金投资收益的所得税,而在领取养老金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它在前两个阶段不对企业年金计划课税,与基本养老保险一样;而对领取环节征税,与基本养老的征税制度有所不同,符合税法上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原则。根据对前面的分析,EET模式在可以承受的税收损失范围内,最有利于我国企业年金资金的积累和发展,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 关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幅度的讨论
??? 当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各省市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幅度差距较大,发展程度也各不相同。
??? 笔者认为,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比例不应该没有限制。一方面,国家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另一方面,还要防止企业利用国家税收政策来偷税、逃税,使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真正有效的刺激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减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负担。目前,一些西方国家在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美国在401(K)计划中规定,员工最高可以列支的缴费额为10500美元,而不能超过年薪的25%;英国规定雇主和雇员总缴费率不能超过 17.5%;瑞典缴费上限是13%,其他很多实行养老保险计划的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和适度的限制。
??? 税收优惠最高税前列支额数额的确定一般由两个条件确定:一是预计要达到理想的养老金替代率;二是财政能够承受最高缴费额。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正处于改革之中,替代率目标定位于基本养老保险60%、企业年金20%、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依照个人选择自主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保险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假定职工工资增长率为4%,年金基金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为8%,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岁,总缴费比例达到8%时,企业年金的替代率才能达到20%左右;如果退休年龄降为55岁,年工资增长率及预期投资收益率不变,则要达到20%的替代率,总缴费比例必须达到14%.
??? 但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替代率已经很低,在20%至50%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通过降低替代率虽然可以减轻其承担的责任,但如果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又难以有效提高,那就会使很多人仅仅靠养老金将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甚至导致“养老真空”或“养老陷阱”,这是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中最大的不公平。
??? 综上所述,只有建立在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企业年金,才可称得上是真
正的企业年金。笔者认为,目前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改革的重点应该是:一方面,通过出台全国统一的、有利于企业年金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通过财税政策严格调控,避免由于企业年金发展所导致的社会财富差距的扩大。本着社会公平原则,笔者建议,企业年金财税政策的设计应该更加向中小企业倾斜,对于优势行业或企业的年金项目则不应给予过多的税收优惠,从而达到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
??? 理论探讨
???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年金及储蓄在内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庞大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是一直困扰我国养老保险发展的严重问题。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是减轻养老保险负担的有效手段,而这又迫切需要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