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重点教程文件
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基础知识PPT精选文档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
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现实基础,是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依据和 内容本身 区别: ➢劳动关系是社会物资关系,经济基础,法律关系是意志关系,上层建筑 ➢劳动法律关系以劳动法律规范为前提,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前提 ➢劳动法律关系是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仅是客观存在
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概念:指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
➢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 狭义的劳动保障法律 ➢ 劳动保障行政法规 ➢ 劳动保障部门规章 ➢ 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 ➢ 劳动保障地方规章 ➢ 劳动保障法律解释 ➢ 劳动保障国际立法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 劳动保障政策的内容
➢劳动就业政策 ➢社会保障政策 ➢劳动关系政策 ➢收入分配政策 ➢其它
一、职业道德
目录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第三节 劳动保障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法律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政策 路线方针、规范、措施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 法律与政策的区别
劳动关系协调员之
基础知识
1
目录
一 职业道德 二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三 劳动关系 四 人力资源管理 五 劳动经济学 六 其他基础知识
理论知识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科目 职业道德 基础知识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关系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职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合计
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重点
第一章劳动关系本章重点: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运行和调整政府和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一、劳动关系的概念、特征和主体(一)劳动关系的概念(重点掌握)劳动关系(laborrelations),也称劳工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总称。
2008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它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7条)。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有着不同的表述,比如:劳资关系、劳工关系、劳雇关系、员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和经济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重点理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虽然字面相近,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3.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4.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5.劳动主体在待遇方面的区别三、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手段(劳动争议的处理)为了促进和实现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人们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调节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是:集体协商、员工参与、三方性机制、劳动争议的处理和劳动立法。
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
法定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条款:试用期、p64培训(服务期、培训费)、保密与竞业限制P62 (不超过2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履行)、补充保险和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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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内容---权利和义务 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对象,如现金、物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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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的分类 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经济关系 P28-29
1、产生依据、执行职能不同:调整性VS保护性 合法保护 违法制裁 如社保
集体协商程序 分为两个大阶段 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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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 同制度
集体合同的立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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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 同制度
集体合同的种类 按内容分 综合性、专项(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工资等) 按主体分 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建筑、采矿、餐饮等)
案例:P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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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的作用 预防争议 明确行为规范 维护劳资关系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 相结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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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和框架 合法 具体 及时修订 总则 主文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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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复习资料3
劳动关系协调员复习资料(三级)一、职业道德基本要求1.职业守则(1)遵章守法,严谨求实。
(2)以人为本,客观公正。
(3)积极主动,热情服务。
(4)公道正派,诚实守信。
二、基础知识1.劳动保障法律体系(1)法学基础知识概述(2)劳动法律体系概述(3)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概述2.劳动关系基础理论(1)劳动关系理论的渊源(2)多元主义视角下的劳动关系理论(3)冲突理论视角下的劳动关系理论(4)一元主义视角下的劳动关系理论(5)中国情境下劳动关系理论的发展3.人力资源管理概论(1)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概述(2)工作分析的基础知识(3)员工招聘的基础知识(4)绩效考核的基础知识(5)薪酬管理的基础知识4.劳动经济学基础知识(1)劳动经济学概述(2)劳动力供给与需求(3)工资决定与工资结构(4)劳动力市场制度5.其他基础知识(1)经济学基础知识概述(2)管理学基础知识概述(3)统计学基础知识概述(4)人际交流沟通技巧三、劳动标准管理1.劳动标准信息收集(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2)行业和地方劳动标准的内涵(3)行业和地方劳动标准的分类2.劳动标准的应用(1)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范围和方式四、劳动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的订立(1)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员工背景调查的原则和内容(2)岗位描述的原则和内容(3)劳动合同的内容(4)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专项协议的内容2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2)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3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相关费用的规定和计算方法五、集体协商与集团合同管理1集体协商的组织开展(1)集体协商的主体(2)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规则(3)集体协商的程序2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集体合同订立程序(2) 集体合同报送审查流程六、劳动规章制度管理1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1)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2)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条件2劳动规章制度的实施(1)劳动规章制度的实施原则(2)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告知要求七、企业民主管理1劳企协商管理(1)劳企协商和集体协商的区别(2)劳企协商会议纪要撰写规范(3)劳企协商会议的议程2.职工代表大会管理(1)员工民主参与的形式(2)职工代表的选举制度3.厂务公开管理(1)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4.职工董事监事管理(1)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意义(2)职工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八、劳动争议处理1劳动争议的预防(1)工作场所冲突的类型(2)处理员工申诉的程序(3)员工支持计划的概念、内容和作用2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1)劳动争议协商的工作程序(2)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程序3.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1)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和裁决的相关知识(2)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审理和判决的相关知识。
最新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基础知识重点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劳动关系本章重点: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运行和调整政府和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一、劳动关系的概念、特征和主体(一)劳动关系的概念(重点掌握)劳动关系(laborrelations),也称劳工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总称。
2008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它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7条)。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有着不同的表述,比如:劳资关系、劳工关系、劳雇关系、员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和经济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重点理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虽然字面相近,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3.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4.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5.劳动主体在待遇方面的区别三、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手段(劳动争议的处理)为了促进和实现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人们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调节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是:集体协商、员工参与、三方性机制、劳动争议的处理和劳动立法。
劳动关系协调专员教案计划及大纲纲领
劳动关系协调专员教案计划及大纲纲领简介此教案旨在为劳动关系协调专员提供一套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旨在提升他们的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和专业技能。
教案包括以下内容:教学目标- 了解劳动关系协调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 研究劳动纠纷解决的技巧和方法- 熟悉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程序- 提高沟通和协商能力,以促进员工和雇主之间的良好关系教学内容1. 劳动关系协调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什么是劳动关系协调?- 劳动关系协调的重要性和作用- 协调员的角色和责任2. 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 劳动合同的要素和签订程序- 雇佣关系和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介绍3. 劳动纠纷解决的技巧和方法- 听取双方意见并建立信任- 分析和解读劳动合同条款- 寻找双赢解决方案的协商技巧4.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程序- 调解和仲裁的基本流程- 调解和仲裁的原则和规范- 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5. 沟通和协商技巧- 有效沟通的要素和方法- 协商和谈判技巧的提升- 处理冲突和解决问题的策略教学方法本教案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小组讨论、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
通过实践操作和互动研究,以提高学员的研究效果和培训成果。
评估方法为了评估学员的研究成果和教学效果,将使用以下评估方式:- 课堂表现和参与度- 个人或团队项目作业- 研究成绩测验- 最终综合评估时间安排本教案计划为期三个月,每周三个课时,共计36个课时。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安排和通知学员。
教学资源为了支持教学活动和学员研究,将提供以下教学资源:- 课件和讲义- 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文件- 实例分析和角色扮演材料以上为《劳动关系协调专员教案计划及大纲纲领》的简要内容介绍。
详细教学内容和资源将在课程开始前提供给学员。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关系协调员重点知识梳理提纲(重点内容)
重点知识梳理提纲工时相关知识一、工时制度基本内容(一)工时种类分为二类:标准工时和特殊工时。
其中特殊工时主要有两种: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二、标准工时相关规定(一)标准工时基本内容标准工时制有两项基本内容:一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这两项标准应同时遵守,即每日既不得超过8 小时,每周又不得超过40 小时。
二是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即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 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二)标准工时折算办法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每月是166.64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延长工作时间1、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才是延长工作时间。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通关重点文档2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通关重点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1.国家、行业级、地方级和企业级劳动标准之间的效力关系:1)企业级劳动标准的制定必须以遵守国家、行业、地方劳动标准为前提;2)国家劳动标准效力最高;3)行业、地方级劳动标准可将国家级劳动标准具体化;4)有些地方标准(地方性法规)及行业标准不统一时,国务院确定地方标准,人民代表大会确定行业标准;5)行业及行业之间、行业及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不统一时,由国务院裁决。
2.收集劳动标准的途径有6种:1)法律法规汇编;2)劳动标准汇编;3)劳动法配套规定汇编;4)法律法规单行本;5)报纸、杂志和政府公告;6)网络。
3.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考虑的6点因素:1)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3)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4)职工平均工资;5)经济发展水平;6)就业状况。
4.伤亡事故的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或重伤≥100人或损失≥1亿元;逐级上报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重大事故:10人≤死亡<30人或50人≤重伤<100人或5000千万≤损失<1亿;3)较大事故:3人≤死亡<10人或10人≤重伤<50人或1000千万≤损失<5000千万;逐级上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4)一般事故: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损失<1000千万. 上报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5.社会保险的特点:1)保障性;2)法定性;3)互济性;4)福利性;5)普遍性。
6.社保的原则:1)社保及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2)社保立法一体化原则;(社保基金社会统筹;涵盖所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主体)3)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保制度原则;(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
)7.认定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及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东南亚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10)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作复发的。
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料 20190406 第3、4章
一方对于合同的无效负有责任,并且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则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 责任。——双方都有责任
第一节 劳动合同订立
六、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从第二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支付期限最多为11个月。
用人单位所支付的第二倍工资并非是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属于法定赔偿 金的范围,故不得计入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
第一节 劳动合同订立
【案例1】 某公司与何某签订了一份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 而是约定试用期满后考核通过,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近四个月时, 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找何某谈话,因何某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无法满足公司的 要求,公司以何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与何某的试用期合同,何 某不服,向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三、劳动合同履行中止 指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形出现,在一定时期内相互不承担权利义务的状态。 工龄不计算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注意: 参军人员? 自然灾害?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三、劳动合同变更 主客观情况变化 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和条件 提前通知对方并须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 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① 用人单位作为解除合同依据的规章制度本身必须合法,并且符合劳 动合同法第4条所规定的制定程序,并且已经向全体职工公布或者告 知劳动者,否则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② 劳动者既存在着失职行为,同时又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 ③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或宣告免予刑
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课程
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课程第一部分:劳动关系基础知识1.1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的要素-劳动关系的特点1.2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3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的类型-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劳动争议解决的原则和标准第二部分:劳动法律法规解读与应用2.1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解读- 《劳动法》的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规定-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关系2.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监察条例》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条款- 《劳动监察条例》对劳动关系管理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监察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关系2.3 《社会保险法》与《劳动安全保护法》解读-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劳动安全保护法》的主要规定- 《社会保险法》与《劳动安全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和关系第三部分:劳动关系协调技能培训3.1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管理的实际操作技巧3.2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解决的技巧与方法-劳动争议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3.3劳动法律应用-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技巧-劳动法律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第四部分:劳动关系综合案例分析与实操4.1劳动合同管理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案例二:劳动合同变更与终止的实际操作-案例三:劳动合同违约案件处理4.2劳动争议解决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实操-案例二:劳动争议的应对策略与解决方法-案例三: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与处理4.3劳动法律实操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法律知识的应用与处理-案例二:劳动法律的实际操作技巧-案例三:劳动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与解决方法结语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课程的学习,学员将掌握劳动关系的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劳动关系协调技能,增强劳动法律应用能力,掌握劳动关系综合案例分析与实操技巧,为更好地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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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关系本章重点: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运行和调整政府和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一、劳动关系的概念、特征和主体(一)劳动关系的概念(重点掌握)劳动关系(laborrelations),也称劳工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总称。
2008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它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7条)。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有着不同的表述,比如:劳资关系、劳工关系、劳雇关系、员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和经济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重点理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虽然字面相近,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3.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4.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5.劳动主体在待遇方面的区别三、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手段(劳动争议的处理)为了促进和实现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人们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调节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是:集体协商、员工参与、三方性机制、劳动争议的处理和劳动立法。
三方性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长期以来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是国际上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四、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政府、工会、雇主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一)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的职能作用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1.政府有权处理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2.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3.政府可以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为为集体谈判创造宏观环境。
(二)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中的职能作用(我国工会的特殊性)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
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中表现出的功能主要有:(1)通过申诉/仲裁程序为会员提供法律代表参与对劳动争议的裁决;(2)通过与雇主的集体谈判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3)通过工会的组织力量部分制约雇主的职权,维护员工的利益;(4)可以平衡和协调员工内部不同派系的竞争和冲突,协调对雇主的立场。
(三)雇主组织在处理劳动关系中的职能作用雇主组织或称管理方团体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
雇主协会可分为:全国性雇主联合会,单一行业或产业的全国性协会,地区协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联)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雇主组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是独立于政府,自主从事各项活动的国家级雇主(企业代表)组织。
中国企联既不是政府机构,又不是企业,而是连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
第二章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本章重点: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比较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主要内容体系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现实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但并非所有的劳动关系都表现为劳动法律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重点掌握)(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劳动行为称为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辅助客体主要是劳动条件。
三、劳动法的概念我们将劳动法的概念定义为:劳动法是指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政府与用人单位之间、政府和劳动者之间的、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劳动过程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有多种理解和阐释。
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将劳动法基本原则归纳为以下内容:(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重点掌握)全面保护、平等保护、优先保护、基本保护(2)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
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是指政府、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代表三方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3)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
(4)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相结合原则。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本章重点: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工作分析的作用意义及方法招聘的原则基本程序及主要形式绩效考核的基本概念内涵及其绩效考核的方法薪酬的概念及主要职能薪酬设计的原则与步骤一、基本理论(一)人力资源的概念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能力的人们的总称,它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指标。
(二)人力资源由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构成。
(三)人力资源的特点1.能动性2.资本性3.再生性4.时效性5.社会性2.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的联系与区别两者的联系体现在,人力资本存在于人力资源之中,人力资源是未实现经济价值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已经(或正在)实现经济价值的人力资源。
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一是理论视角不同,人力资本关注的是人的能力的经济属性,人力资源关注的是人的能力的自然属性;二是外延不同,人力资源是一个宏观的、概括性的范畴,具有层次性,包括人力资本及非人力资本的人力资源,而人力资本只是人力资源中全部教育性投资的凝结;三是关注的焦点不同,人力资源强调劳动者的数量和健康状况,而人力资本强调劳动的非同质性即劳动力素质;四是性质不同,人力资源反映的是存量问题,人力资本反映的是存量与流量的问题。
二、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区别3.人力资源管理内容(1)组织设计与职务分析(2)制订人力资源规划(3)招聘与甄选(4)培训与开发(5)激励与沟通(6)绩效考评与反馈(7)薪酬福利(8)劳资关系三、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一)人性假设理论1.经济人假设2.社会人假设3.决策人假设4.复杂人假设(二)激励理论1.公平理论主要观点是:员工之间常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在工作中所付出的代价与自己所得的报酬与相类似的“别人”进行权衡比较。
2.期望理论主要观点是:当人们期望自己的行动将达到某个他向往的目标时,就会被激励起来并竭力去实现这个目标。
动力=效价X期望值(三)需求层次理论(1)马斯洛需求理论马斯洛把每个人的需求分成包括五个层次,具体为:①生理需求②安全需求③社会需求④尊重需求⑤自我实现需求(2)双因素理论赫茨伯格将员工对工作满意的因素区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够使员工对工作满意的因素,称为激励因子;另一类是使员工对工作不满意的因素,称为保健因子。
第二节工作分析1.工作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工作描述和工作说明书。
2.工作描述工作描述具体说明了工作的物质特点和环境特点,主要解决工作内容与特征、工作责任与权力、工作目的与结果、工作标准与要求、工作时间与地点、工作岗位与条件、工作流程与规范等问题。
3.工作说明书工作说明书又称职务要求,要求说明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生理要求和心理要求。
4.工作分析方法工作实践法、工作日志法、观察法、访谈法、关键事件法、问卷调查法第三节员工招聘一、员工招聘的概述(一)招聘的含义及意义招聘就是当用人单位出现人员需求后,采用一定的方法吸引或者寻找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求职者,并采用有效的方法从中选出合适的人选予以聘用的过程。
(二)招聘的原则1.组织目标导向原则2.公开平等原则3.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原则4.坚持结构合理原则5.坚持科学化原则三、招聘主要形式(一)内部招聘(二)外部招聘四、招聘评估一个完整的招聘过程,应该有一个评估阶段。
招聘评估主要从招聘成本评估、录用人员数量评估、录用人员质量评估等几个方面。
1.招聘成本评估招聘成本分为招聘总成本与招聘单位成本。
招聘总成本是人力资源获取成本。
招聘单位成本是招聘总成本与录用人数的比。
2.录用人员数量评估录用人员数量评估主要从录用比、招聘完成比和应聘比三方面进行: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3.录用人员质量评估录用人员质量评估实际上是对录用人员的能力、潜力、素质等进行的各种测试及其工作表现、对组织的贡献率的评估。
第四节绩效考核(一)绩效考核的基本概念1.绩效绩效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员工的工作结果,也就是员工所完成工作或履行职务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指影响员工工作结果的行为、表现及素质等。
2.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简称考核,又称绩效考评、绩效评价等。
它是对员工的工作行为与工作结果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进行考察、分析、评估与传递的过程。
3.绩效考核的内容对员工绩效的评估主要从五个方面来进行:德、能、勤、绩、廉。
4.绩效考核的一般过程绩效考核的过程通常被看着一个循环,这个循环的的周期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即制订绩效计划、绩效的实施与管理、绩效评估与绩效反馈面谈。
二、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一)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的特征考核指标体系是将考核内容由抽象的概念转化成具体的可以观测的客观指标体系,使复杂的考核内容变得条理化和简单化,使考核过程的可操作性更强,避免考核工作的盲目性。
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具有以下特征:1.将员工的工作与公司远景、战略与部门和相连接,层层分解,层层支持,使每一员工的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与公司的整体效益直接挂钩。
2.保证员工的绩效与内外部客户的价值相连接,共同为实现客户的价值服务。
3.员工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与流程,而非岗位的功能。
绩效指标设计应遵循SMART原则:①具体的(Specific)②可度量的(Measurable)③可达到的(Attainable)④相关的(Relevant)⑤有时限的(Time—based)三、绩效考核方法简单排序法、配对比较法、强制分布法、量表评价法、关键事件法、行为锚定评价法、评语法、360度考核法、目标管理、平衡记分卡平衡记分卡主要内容包括:①客户视角(客户如何看待我们):②内部视角(我们必须在何处追求卓越)③学习/成长视角(我们能否提升并创造价值)④财务视角(我们如何满足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