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活动管理制度
2024年涉外活动管理制度
2024年涉外活动管理制度一、引言2024年,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中国的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涉外活动的范围和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涉外活动,保障国家利益和对外形象,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将对涉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涉外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管理。
二、涉外活动的范围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会议、外交活动、对外交流、跨国合作等。
涉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执行、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
三、涉外活动的组织与决策1. 涉外活动由外交部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和决策。
外交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的涉外活动,根据国家外交政策和发展需求,制定涉外活动计划和政策。
2. 有关部门负责具体涉外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各部门应按照外交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涉外活动方案,并报外交部备案。
3. 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决策应贯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涉外活动的策划与执行1. 涉外活动的策划应考虑国家利益和对外形象,确保活动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2. 涉外活动的策划应提前充分调研和准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涉外活动的执行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并确保活动的安全、保密、稳定。
五、涉外活动的人员安排1. 涉外活动的人员安排需根据活动性质和需求制定,包括外交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外国代表等。
2. 涉外活动的人员安排应按照职能、专长和责任进行分工,确保各方工作的协调和高效。
3. 涉外活动的人员安排应统一管理和安排,确保人员安全和活动顺利进行。
六、涉外活动的资金管理1. 涉外活动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通过预算拨款、赞助、捐赠等方式。
2. 涉外活动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审批程序进行,并做好财务报告和资金管理。
3. 涉外活动的资金管理应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七、涉外活动的宣传与推广1. 涉外活动的宣传与推广应注重宣传主题和形象塑造,传播理念和价值观。
涉外公务活动管理制度
涉外公务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涉外公务活动管理,促进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家对外事务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涉外公务活动。
第三条涉外公务活动应当依法、合法和合规进行。
对外事务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我国对外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涉外公务活动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经费管理。
第四条涉外公务活动应当按照事先公布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依法、合法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利益和国际形象。
第二章涉外公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五条涉外公务活动应当由事务局、涉外事务管理机构和涉外项目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织机构,依法、合法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涉外公务活动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对外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涉外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实施。
第七条涉外公务活动实施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按照部门规定,合理、安全、有序进行。
第八条涉外公务活动实施中,应当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保证合理、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活动进展正常。
第九条涉外公务活动实施中,应当及时回顾、总结活动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丰富经验。
第三章涉外公务活动的经费管理第十条涉外公务活动的经费应当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管理,确保科学合理使用,确保活动进展正常。
第十一条涉外公务活动的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挪用或截留经费,不得擅自处置活动经费。
第十二条涉外公务活动的经费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审核、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经费监督管理。
第四章涉外公务活动的安全保障第十三条涉外公务活动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保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涉外公务活动实施单位应当持续关注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方面情况,适时制定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涉外公务活动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做好目的地实际状况的了解和分析,适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涉外管理机构。
第五章涉外公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涉外公务活动实施单位应当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确保依法治事。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模版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涉外活动,提高活动管理水平,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并参与的一切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交流、学术研讨、文化交流等。
第三条涉外活动指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境外、境内与外国机构、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交流、合作等活动。
第四条学校涉外活动的宗旨是促进与外国机构、团体或个人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第五条学校涉外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形象的前提下,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涉外活动组织第六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学校涉外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涉外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涉外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各类涉外活动。
第八条涉外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涉外活动的组织计划、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九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熟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涉外活动组织者必须确保活动符合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发展方向,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决策安排。
第三章涉外活动审批第十一条涉外活动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获得书面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涉外活动的审批程序包括书面申请、初审、复审和最终批准等环节。
第十三条涉外活动的申请书应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预期效果和安全保障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涉外活动的审批申请应提前至少一个月提交,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缩短时间。
第十五条涉外活动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和相关部门通报,并在涉外办公室对外公布。
第四章涉外活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涉外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涉外活动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保障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八条涉外活动组织者应对活动的涉外人员进行安全保障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涉外活动组织者应与外国机构、团体或个人签订涉外活动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安全保障措施。
涉外组织活动管理制度范本
涉外组织活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涉外组织活动管理,加强对涉外组织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保障我国的国家安全与利益,遵循国际法和国际通行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涉外组织活动管理范围涉外组织活动是指为了促进国家对外交往和合作交流而进行的各类组织活动。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开展的一切涉外组织活动。
第三章涉外组织活动管理机构涉外组织活动管理委员会是我国的涉外组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国涉外组织活动部门是主管机构。
第四章涉外组织活动的许可和登记管理1. 涉外组织活动包括涉外企业和涉外非营利组织。
涉外企业和涉外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先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并按相关政策先行办理外国企业和外国非营业组织登记。
2. 在举办涉外组织活动前,需要先到全国涉外组织活动部门办理许可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和申请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
3. 涉外组织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和报请全国涉外组织活动部门备案第五章涉外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1. 全国涉外组织活动部门对涉外组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检查,了解其活动情况。
2. 涉外组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不得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3. 违法活动或引发安全事故的涉外组织活动,会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涉外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1. 涉外组织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涉外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活动安全资料并接受安全指导。
2. 涉外组织活动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向社会公开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在境外涉外组织活动,应加强对成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章涉外组织活动的财务管理1. 涉外组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财务登记、账务核算。
2. 纳入涉外组织活动财务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应报经负责人或管理层的审核确认3. 财务收支情况需及时向全国涉外组织活动部门报告。
第八章涉外组织活动的宣传管理1. 涉外组织活动在宣传中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散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5篇)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yhnb/b____0-____]第一条公司涉____活动应遵循既有利于技术业务交流又确保国家____信息安全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____活动的主管领导对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密工作负全责,参与的各职能部门对____活动的保密工作负具体的领导、____责任及保密责任。
保密办对公司____活动负有____、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第三条凡有与保密工作相关的涉____接待工作的部门,必须报经保密办同意,由保密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事接待安全保密方案,报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条执行____外事接待任务,保密办事先必须了解清楚来公司外宾的身份,对我公司态度和来公司的目的,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制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范围、介绍提纲、接待地点、行走路线、陪同人员、保密要求等。
使有关接待部门和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严防发生____或窃密事件。
第五条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增加内容和扩大范围,不得提供____文件资料。
陪同外宾参观、浏览时一律不得携带文件、资料和保密本。
第六条未经上级主管部门介绍和本公司邀请,外单位要求与第1页(共4页)我公司联系商务事宜的____事项,有关部门必须报保密办,由保密办向公司领导请示。
如批准接待,一般应在保密区以外的指定地点洽谈。
第七条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保密事项:(一)严守国家____和本公司科研生产____;(二)出国执行公务不携带____文件和____工作记事本;(三)严禁在公共场所,如宾馆、饭店、汽车等场所谈论谈判事宜;(四)与外商以及港、澳、台商交谈时不得涉及国家____和公司科研生产____;(五)对外谈判时不得把____文件摆在桌上;(六)在商量对策和交换意见时应在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
第八条对外提供有关____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必须经过保密____,经批准后方可提供,严禁擅自对外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范本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组织和管理的涉外活动。
第三条涉外活动指本单位与外国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交流、合作、交流、交往等活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风险控制、效率优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涉外活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涉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涉外活动管理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由责任较大、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担任主任,其他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涉外活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涉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事宜,并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上级单位审核备案。
第三章涉外活动的组织第八条涉外活动的组织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和预算,并经涉外活动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涉外活动的组织应明确活动主题、目标、形式、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并确定活动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第十条涉外活动的组织应充分调研和了解对方单位或个人的情况,确保活动的可行性和顺利进行。
第四章涉外活动的管理第十一条涉外活动的管理应建立规范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活动筹备、活动实施和活动总结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活动筹备阶段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活动实施阶段应保证活动场所的安全和卫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活动协议的要求。
第十四条活动总结阶段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总结报告提交给涉外活动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涉外活动的风险控制第十五条涉外活动的风险控制应从活动筹备开始,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排查和防范四个阶段。
第十六条风险识别阶段应全面了解活动可能存在的安全、法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阶段应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严重程度和概率,并制定风险应对计划。
第十八条风险排查阶段应对涉外活动的场所、设备、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学校涉外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涉外活动的管理,保障涉外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形象和师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学术会议、文化交流、体育赛事等。
第三条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合规合法;(二)安全第一,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三)开放包容,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四)精简高效,提高活动质量。
第二章涉外活动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涉外活动申请:(一)活动组织者需向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二)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五条涉外活动审批:(一)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二)审批通过后,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向申请者下达书面批准文件;(三)未通过审批的,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应向申请者说明原因。
第三章涉外活动实施第六条活动组织者应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活动组织者需提前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二)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四)做好活动宣传,提高师生参与度。
第八条活动组织者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成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涉外活动经费管理第九条涉外活动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活动组织者需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严禁挪用、侵占、浪费。
第十一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需向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包括经费支出明细、报销凭证等。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涉外活动组织者未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或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范文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涉外活动管理,保障涉外活动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涉外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涉外活动是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国际交流、合作、考察、培训、会议、访问等活动。
第四条本单位的涉外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本单位的涉外活动应注重统筹、协调、高效,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涉外活动组织管理第六条本单位的涉外活动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涉外活动组织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活动目标、时间安排、人员配备、预算等内容,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合适的组织形式和方式。
第九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根据活动的需要,邀请适合人员参加,确保人员结构合理,能够有效完成活动任务。
第十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保证活动的信息及时、全面地传达给参加人员,确保参加人员对活动的目的、要求、安全等有清楚的了解。
第十一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根据需要邀请相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流程、安排等,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涉外活动实施管理第十三条涉外活动的实施应遵循活动方案的要求,在活动过程中应密切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涉外活动的参加人员应配合组织者的工作,按时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纪律,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五条涉外活动的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活动地的法律法规,维护本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六条涉外活动的参加人员应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现场、迟到、早退或作出不符合活动要求的行为。
第十七条涉外活动的参加人员应积极参与活动,发挥个人专长和优势,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出贡献。
第十八条涉外活动的参加人员应密切关注自身的安全,确保活动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涉外活动的参加人员应与组织者保持及时、畅通的沟通,及时汇报活动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涉外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涉外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外活动,包括对外贸易、国际合作、对外投资、对外援助、对外交流等。
第三条公司涉外活动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第二章涉外活动的审批第四条涉外活动的审批应当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
(一)一般涉外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
(二)重大涉外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会备案。
(三)特别重大涉外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会审议,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第五条涉外活动的审批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涉外活动申请书;(二)涉外活动方案;(三)涉外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四)涉外活动合同草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涉外活动的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申请;(二)部门审核;(三)总经理审批;(四)董事会审议;(五)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涉外活动的组织实施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涉外活动的审批结果,组织实施涉外活动。
(一)一般涉外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二)重大涉外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报总经理备案;(三)特别重大涉外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涉外活动的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四章涉外活动的风险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涉外活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涉外活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十条涉外活动的风险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政治风险;(二)经济风险;(三)法律风险;(四)信用风险;(五)其他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涉外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签订风险合同;(二)购买保险;(三)设置风险准备金;(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涉外论坛活动管理制度
涉外论坛活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涉外论坛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涉外交流与合作,维护良好的国际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活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外论坛活动组织与管理,包括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外交交流活动、国际友好访问团交流、涉外文化交流活动等。
三、活动组织1. 涉外论坛活动应由专门机构或者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确保活动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活动组织应从活动目的、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并制定活动方案。
3. 活动组织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活动组织应积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企业代表等参与活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活动管理1. 涉外论坛活动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和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活动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流程和安排,并全程监督和管理活动进程。
3. 活动管理人员应积极与相关单位和组织沟通合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活动管理人员应及时解决在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意外情况,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五、活动宣传1. 涉外论坛活动应有专门的宣传工作,推动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活动宣传应从各个渠道进行,包括网络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
3. 活动宣传应注重活动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提升活动的学术和专业水平。
4. 活动宣传应注重国际形象的宣传,推动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
六、活动安全1. 涉外论坛活动应注重安全保障,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2. 活动安全应从场地设施、人员安排、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和部署。
3. 活动安全应紧密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4. 活动安全应注重国际形象的保护,维护国际友好形象。
七、活动评估1.涉外论坛活动结束后,应进行全面的活动评估,包括活动效果、组织管理、宣传效果等方面。
2. 活动评估应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者专家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专业。
3. 活动评估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活动的组织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涉外组织活动管理制度范本
涉外组织活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外组织活动的管理,确保活动有序、安全、有意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外的一切涉外组织活动,包括国际会议、展览、论坛、文化交流、商务考察等。
第三条涉外组织活动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进行;(二)平等互利;(三)注重实效;(四)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涉外组织活动的主办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主办方应在活动前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备手续,提供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活动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名称、性质、目的和规模;(二)活动时间、地点;(三)活动主要议程和内容;(四)活动参与人员及邀请范围;(五)活动宣传和报道计划;(六)活动预算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条主办方应按照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中应注意维护活动现场的秩序,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应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向相关部门报告活动情况和成果。
第三章参加与接待第九条参加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遵守活动规定和纪律。
第十条主办方应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接待和服务,包括住宿、交通、餐饮、医疗等。
第十一条主办方应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主办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活动中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保障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监控。
第十四条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主办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主办方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处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参加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主办方依法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学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学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确保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和参与涉外活动的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国际会议、考察访问、合作办学等各类活动。
第四条学校涉外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尊重相关国家的文化差异及学校的保密规定。
第五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涉外活动保密责任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建立健全涉外活动保密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涉外活动保密工作责任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保密责任人,负责活动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配备保密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保密工作。
第九条具体参与涉外活动的师生员工应当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严守保密纪律。
第十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涉外活动的相关许可、审批文件。
第三章涉外活动保密措施第十一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制定涉外活动保密计划,并依照计划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在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
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机密、个人信息、财务信息等。
第十三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的资格审查,确保活动人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学校涉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单位要对重要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授权访问、加密传输等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涉外活动涉及合同签订和商务谈判等事务时,应当明确保密人员的范围,并由保密责任人统一对外接触,以确保信息的保密。
第十六条学校涉外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保密手续。
第四章涉外活动保密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未经批准组织和实施涉外活动的,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泄露学校涉外活动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涉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涉外工作的安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涉外工作的员工,包括出国(境)考察、交流、培训、商务活动等。
第三条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涉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涉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国际安全形势、目的地安全风险、紧急应对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新入职的涉外工作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涉外工作人员在每次出国(境)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项安全培训,了解目的地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七条涉外工作前,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目的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包括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方面因素。
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安排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涉外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安全风险变化,及时向公司报告相关信息。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条涉外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照、签证、旅行保险、紧急联络卡等。
第十一条涉外工作人员在境外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注意自身形象。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紧急联络机制,确保涉外工作人员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得帮助。
第十三条涉外工作人员在境外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与公司、家人、朋友的联系。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涉外工作人员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保持冷静,迅速评估现场情况,确保自身安全;(二)立即向公司报告,请求援助;(三)根据现场情况,采取自救或互救措施;(四)遵循当地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警方调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涉外工作人员求助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提供援助。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涉外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涉校涉生涉外活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涉外活动的管理,规范涉外活动的开展,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涉校涉生涉外活动,包括出国(境)交流、合作办学、国际会议、学术访问、留学生招生、国际志愿者项目等。
第三条涉校涉生涉外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二)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质量保障原则:注重活动质量,提高师生国际交流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四)开放合作原则: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大我校在国际教育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章涉外活动审批与备案第四条涉校涉生涉外活动实行审批与备案制度。
第五条涉外活动申请单位应向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涉外活动申请报告,包括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
(二)活动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活动背景、目标、意义、实施方案等。
(三)活动安全预案,包括应急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对符合要求的涉外活动予以批准。
第七条批准后的涉外活动,申请单位应向学校涉外活动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涉外活动组织实施第八条涉外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应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活动组织委员会应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
第十条活动组织委员会应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包括应急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一条活动组织委员会应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动员,提高师生参与度。
第十二条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四章涉外活动经费管理第十三条涉外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学校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涉外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在涉外活动中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涉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涉外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涉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涉外安全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涉外安全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涉外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三、涉外安全管理内容1. 涉外活动审批制度(1)学校举办涉外活动,须提前向涉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审批。
(2)涉外活动审批内容包括:活动性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
2. 涉外人员管理制度(1)邀请外籍专家、学者、教师等来校授课、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需提前了解其背景资料,确保其来校目的正当、合法。
(2)外籍师生在校园内活动,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涉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学校定期开展涉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新入职师生、参与涉外活动的师生,须接受涉外安全教育培训。
4.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1)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2)妥善处理涉外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调查处理。
5. 涉外信息报送制度(1)各部门、各班级要及时、准确报送涉外安全信息。
(2)涉外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涉外活动情况、涉外人员情况、涉外突发事件等。
四、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涉外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
2. 因涉外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师生人身、财产损失或学校声誉受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涉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涉外安全管理,保障医院涉外活动安全有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合作、国际交流、外籍患者就诊、外籍员工招聘与培训等。
第三条医院涉外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涉外活动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涉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涉外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医院涉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涉外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医院涉外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涉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定期对涉外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协调解决涉外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六)负责涉外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第六条各部门涉外安全管理职责:(一)严格执行医院涉外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涉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三)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涉外安全教育培训;(四)及时报告涉外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涉外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涉外活动安全评估(一)对涉外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二)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涉外人员管理(一)对外籍患者、外籍员工进行背景审查,确保其身份真实、合法;(二)对外籍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三)定期对外籍人员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涉外活动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涉外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对涉外活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对涉外活动场所进行安全设施配备,确保消防、医疗、应急等设施齐全;(四)加强对涉外活动场所的监控,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条涉外安全事故处理(一)发生涉外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二)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幼儿园涉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涉外管理,提高幼儿园国际化水平,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幼儿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教育标准。
3. 加强与国际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4. 严格规范幼儿园涉外活动,确保幼儿安全。
三、管理机构1. 幼儿园设立涉外管理部门,负责幼儿园涉外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涉外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幼儿园园长担任,下设涉外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管理内容1. 涉外招生与入学(1)幼儿园涉外招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
(2)对拟招收的涉外幼儿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入园条件。
(3)与家长签订入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涉外教育教学(1)幼儿园应根据国际教育标准,结合我国教育特点,制定涉外教育教学计划。
(2)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涉外教育教学能力。
3. 涉外交流与合作(1)与国际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2)组织幼儿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拓宽幼儿视野。
(3)加强与外籍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幼儿园国际化水平。
4. 涉外安全管理(1)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确保幼儿安全。
(2)对涉外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3)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5. 涉外服务与保障(1)为涉外幼儿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满足其生活需求。
(2)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3)加强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家长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管理要求1. 涉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幼儿园涉外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
3. 定期对涉外幼儿进行评估,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家长需求,提高家长满意度。
小学涉外事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涉外事务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涉外事务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涉外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 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 做好涉外活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涉外事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安全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涉外事务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涉外事务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外事务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职责范围内涉外事务安全。
4. 教师在组织涉外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5. 学生应自觉遵守涉外事务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通过班会、校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涉外事务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 制定涉外活动安全预案:针对不同涉外活动,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 严格审查涉外活动:对拟开展的涉外活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活动内容、形式、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4.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活动期间,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戒线,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5. 做好应急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减少损失。
6.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对涉外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涉外事务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3.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工作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外活动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合作交流、参观访问、调研考察及因私旅游、探亲等进行的保密管理。
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
第四条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以及涉外活动审查工作。
第五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保密办”)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
第六条局保密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
第七条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
因公出国(境),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并遵守相关文件要求。
第八条涉外接待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保密办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九条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须填写《出国(境)审批表》,经政治处审核,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十条负责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处室、单位,须按照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制定《保密方案》,经保密办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十一条涉外活动中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在涉外活动中如疑似发生或已经发生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执行。
机关人员涉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人员涉外管理,提高涉外工作水平,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从事涉外工作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涉外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2. 服从国家外交大局,贯彻党的对外方针政策;3. 严谨细致,确保涉外工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4.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涉外工作职责第四条机关人员涉外工作职责:1. 负责办理本机关涉外事务,包括签证、护照、公派出国(境)等;2. 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理对外联络、谈判、签订协议等工作;3. 收集、整理、分析国际形势及各国政策法规,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4. 参加涉外培训,提高自身涉外业务能力;5. 负责涉外文件的起草、审核、翻译、校对等工作;6. 负责涉外接待、翻译、陪同等工作;7. 其他涉外工作任务。
第五条机关人员涉外工作要求:1. 严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际惯例;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5. 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章涉外工作程序第六条涉外工作程序:1. 提前策划:对涉外活动进行充分准备,制定详细方案;2. 审核批准:对涉外活动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3. 落实实施: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涉外活动;4. 跟踪反馈:对涉外活动进行跟踪,及时反馈情况;5. 总结评估:对涉外活动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章涉外安全教育第七条机关人员涉外安全教育:1. 定期开展涉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机关人员涉外安全意识;2. 加强对外派人员的行前安全教育,确保其遵守外事纪律;3. 对在境外工作的机关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4. 对涉外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在涉外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机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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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活动管理制度
[YHNB/B 20010-2016]
第一条公司涉外活动应遵循既有利于技术业务交流又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涉密活动的主管领导对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密工作负全责,参与的各职能部门对涉密活动的保密工作负具体的领导、组织责任及保密责任。
保密办对公司涉密活动负有审查、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第三条凡有与保密工作相关的涉外接待工作的部门,必须报经保密办同意,由保密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事接待安全保密方案,报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条执行涉密外事接待任务,保密办事先必须了解清楚来公司外宾的身份,对我公司态度和来公司的目的,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制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范围、介绍提纲、接待地点、行走路线、陪同人员、保密要求等。
使有关接待部门和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严防发生泄密或窃密事件。
第五条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增加内容和扩大范围,不得提供涉密文件资料。
陪同外宾参观、浏览时一律不得携带文件、资料和保密本。
第六条未经上级主管部门介绍和本公司邀请,外单位要求与
我公司联系商务事宜的涉密事项,有关部门必须报保密办,由保密办向公司领导请示。
如批准接待,一般应在保密区以外的指定地点洽谈。
第七条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保密事项:
(一)严守国家秘密和本公司科研生产秘密;
(二)出国执行公务不携带涉密文件和涉密工作记事本;
(三)严禁在公共场所,如宾馆、饭店、汽车等场所谈论谈判事宜;
(四)与外商以及港、澳、台商交谈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科研生产秘密;
(五)对外谈判时不得把涉密文件摆在桌上;
(六)在商量对策和交换意见时应在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
第八条对外提供有关涉密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经批准后方可提供,严禁擅自对外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
第九条在对外交流和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涉密资料时,应当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机关批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承担对外合作项目在合同谈判前必须与外方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以保证我公司对外合作
项目内容不被第三方获取。
第十一条在涉外活动中必须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国家人格的事。
翻译人员若发现我公司人员在交谈过程中有口误或有严重错误,有权予以纠正或不予翻译,同时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十二条在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外宣传活动中,必须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对外提供资料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需要向国外提供涉密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有关部门向保密办提出申请,由公司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意见,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需要向国内提供交流的涉密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有关部门向保密办提出申请,由公司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意见,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境外人员到我公司参观时,不得在保密场所进行摄影、录音。
第十六条需向报社、电台、电视台、杂志社等新闻媒体投送新闻宣传稿件、录像片、照片,军品涉密内容,应向保密办提出申请,由公司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意见,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宣传报道业务活动中有关国家秘密的事项及信息。
第十七条同用户的接触、交往中,不得涉及未经批准的保密事项和内部情况。
第十八条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工作由公司保密办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在保密审查审批中难以确定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