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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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8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告。

附:82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82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天津(2家):1.天津宝成博物苑2.天津杨柳青博物馆(石家大院)河北(2家):1.廊坊茗汤温泉度假村2.张家口沽源塞外庄园内蒙(2家):1.包头市北方兵器城2.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辽宁(8家):1.辽宁省博物馆2.沈阳冰川动物乐园3.沈阳科学宫4.大连市自然博物馆5.旅顺白玉山景区6.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7.铁岭清河省级旅游度假区8.清原红河峡谷漂流黑龙江(2家):1.齐齐哈尔市明月岛景区2.宁安市火山口国家森林公园江苏(8家):1.苏州市寒山寺2.苏州市西园戒幢律寺3.宜兴市龙背山森林公园4.宜兴市团氿风景区5.宜兴市竹海风景区6.江阴市江苏学政文化旅游区7.江阴市滨江要塞旅游区8.溧阳市天目湖南山竹海景区浙江(1家):1.宁波梁祝文化公园安徽(3家):1.安徽-绩溪县龙川景区2.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3.六安市万佛湖风景区山东(6家):1.济南市章丘百脉泉景区2.青岛银海国际游艇俱乐部旅游区3.淄博中国陶瓷馆4.济宁市邹城孟庙、孟府旅游区5.聊城东昌湖旅游区6.临沂市山东沂水县地下大峡谷旅游区河南(7家):1.漯河南街村2.新郑黄帝故里3.新乡八里沟4.卢氏县豫西大峡谷风景区5.汤阴县岳飞庙景区6.商丘古文化旅游区7.永城市芒砀山文物旅游区湖北(4家):1.中国地质大学逸夫博物馆2.三峡石牌要塞旅游区3.宜昌市三游洞风景区4.宜昌九畹溪风景区湖南(4家):1.湘潭市彭德怀纪念馆2.湘潭市韶山滴水洞景区3.郴州市汝成温泉福泉山庄4.郴州天堂温泉1.珠海农科奇观2.韶关市曹溪温泉假日度假村3.恩平市锦江温泉旅游度假区4.佛山市三水森林公园5.清远市连州地下河广西(10家):1.南宁嘉和城景区2.南宁九曲湾温泉景区3.北海海洋之窗4.钦州三娘湾旅游区5.钦州刘冯故居景区6.贺州姑婆山旅游区7.靖西通灵大峡谷景区8.桂林古东瀑布景区9.桂林靖江王城景区10.兴安灵渠景区海南(3家):1.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2.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3.三亚蜈支洲岛度假中心1.绵阳市西羌九黄山猿王洞景区2.梓潼县七曲山风景区云南(4家):1.昆明市西山森林公园2.昆明市大观公园3.腾冲和顺景区4.迪庆州梅里雪山景区陕西(4家):1.西安大唐芙蓉园2.西安曲江海洋馆3.西安大雁塔文化休闲景区4.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甘肃(2家):1.敦煌阳关文物景区2.敦煌雅丹国家地质公园新疆(1家):1.乌鲁木齐市水磨沟风景区新疆兵团(2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垦博物馆2.中国彩棉科技园。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4.05•【文号】旅办发〔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将依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引导和规范旅游度假区发展。

现将《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2015年4月5日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序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加强度假区等级管理,提高旅游度假区发展总体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及相关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对象,是指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不单独对度假村、度假酒店等独立度假设施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旅游度假区的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等级。

第四条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度假经营业务2年以上的旅游度假区,均可申请省级旅游度假区。

公告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的度假区,可申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第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对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七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旅资委”),具体负责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评审,授权并督导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机构开展评审工作。

国家旅游局关于批准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等147家景区为国

国家旅游局关于批准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等147家景区为国

国家旅游局关于批准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等147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公告的决定【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发布日期】2009.01.23【实施日期】2009.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旅游局关于批准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等147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公告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等147家景区达到国家4A 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决定予以公告。

希望被批准的4A级旅游景区珍惜荣誉,巩固成绩,改进不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国家旅游局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147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告。

附:147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147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北京市(9家):1、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2、海淀区圆明园遗址公园3、丰台区世界花卉大观园4、昌平区温都水城5、大兴区野生动物园6、平谷区金海湖风景名胜区7、平谷区京东石林峡风景区8、密云县黑龙潭风景名胜区9、密云县桃园仙谷风景名胜区河北(8家):1、石家庄市华莹白鹿温泉景区2、石家庄市平山东方巨龟苑3、秦皇岛市北戴河鸽子窝景区4、秦皇岛市昌黎华夏庄园5、唐山市乐亭月坨岛景区(含三岛旅游码头)6、邢台市丰乐园7、邯郸市赵苑景区。

中国5A景区最新名录 截止2012年底

中国5A景区最新名录 截止2012年底

截止2012年10月29日国家5A景区最新名录2006年3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6]18号),组织开展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工作。

2007年5月8日,国家旅游局批准首批66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截至2012年10月29日,国家旅游局共批准141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中国5A景区发展历程(一)2007年5月8日,国家旅游局批准首批66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长城。

天津: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津门故里)、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保定市安新白洋淀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辽宁:沈阳市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海洋极地馆。

吉林:长春市伪满皇宫博物院、长白山景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

上海: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南京市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苏州市拙政园、苏州市周庄古镇景区。

浙江: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市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九江市庐山风景旅游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

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湖北:武汉市黄鹤楼公园、宜昌市三峡大坝旅游区。

广东: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广西:桂林市漓江景区、桂林市乐满地度假世界。

海南: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市南山大小洞天旅游区。

重庆: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四川: 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乐山市峨眉山景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9.06•【文号】发改价格[2015]2005号•【施行日期】2015.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0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旅游委(局):近年来,为保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合理、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及地方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对促进旅游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部分景区违反价格政策规定,以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扰乱了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有的地方提高门票价格违反了国家相关定价规定或未依法履行规定程序,加重了旅游消费者负担,引起社会关注和反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现就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展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整治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将对部分影响较大的重点景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约谈经营者,要求其发挥表率作用,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

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

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8.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令)《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7月6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5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二○○五年七月六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京旅发[2007]156号)
各区县旅游局、各等级旅游景区:
为了加强对全市等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市旅游局制定了《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九月十五日
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旅游局
【公布日期】2007.09.15
【字 号】京旅发[2007]156号
【施行日期】2007.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三)完善景区的解说系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无障碍游览通道;
(四)景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
(五)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防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第九条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
(一)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修应当按照《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景区内的特种设备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每日设备运行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二)景区内各类游乐项目的运营场所应当公示安全须知;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帮助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严禁超员运营;
第八条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游客提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2.11.27•【文号】建城函[2012]250号•【施行日期】2012.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建城函[2012]25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今年5至10月,各地按照我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我部组织8个检查组对48个风景名胜区进行抽查。

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一、安徽黄山等16个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达优秀等级,予以表扬。

二、北京八达岭-十三陵等27处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不满90分,为达标或良好等级。

其中,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等15处风景名胜区存在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山西五台山等5处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低于60分,保护管理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

我部将重点督查。

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大督查力度,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3年6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优秀单位名单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限期整改单位名单及存在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1月27日附件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优秀单位名单(共16处,以得分高低为序)1.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2.四川九寨沟-黄龙寺风景名胜区3.浙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4.福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5.云南路南石林风景名胜区6.福建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7.山东泰山风景名胜区8.甘肃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9.广东西樵山风景名胜区10.宁夏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11.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12.江西庐山风景名胜区13.河南云台山风景名胜区14.湖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15.重庆芙蓉江风景名胜区16.湖南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附件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限期整改单位名单及存在的问题一、抽查基本达标但存在突出问题的风景名胜区(共15处)(一)河北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无法实施统一有效管理;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未按规定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6•【文号】旅办发[2012]166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进一步规范A级旅游景区评定程序,严格A级旅游景区质量要求,建立和完善A级景区退出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切实提高旅游景区管理、经营与服务水平,按照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我局将2005年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修订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
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 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 最明显位置,并在对外宣传资料中正确标明其等级。
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旅游景区的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范围
AAA
AA
AAAA
A
AAAAA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一、旅游景区的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 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 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 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 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为规范旅游景区的质量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促进 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有关的评 定细则,自2005年8月5日起实施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 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对旅游景区 的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 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机构和分工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AAAAA级 AAAA级的评定
分工
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委员会
AAA级 AA级 A级的评定
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复核
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 “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 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 等方式进行。
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凤凰古城路标
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复核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京绿园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绿园发〔2012〕1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2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特殊意义的一年。

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以及今年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规划为龙头,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核心,在资源有效保护前提下,抓住机遇,整合优势资源,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具国际水准、首都特色的公园风景区服务体系。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规划编制与执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1、出台《北京市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历经数年,今年将重点结合平原地区造林、湿地公园体系规划、森林公园体系规划、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与公园事业相关的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将作为全市城乡公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各区县应依此规划,结合本区县具体情况,编制区县公园事业发展规划,找准问题,摸清资源,明确方向,落实计划。

2、继续推进《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报审报批。

《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经报审报批后,此规划将作为全市风景名胜区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各风景名胜区制定总体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 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京旅发[2011]78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旅发〔2011〕78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推动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服务便利化,有效实现旅游环境、管理、服务、素质、保障全面提升,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市旅游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交集团会同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

现将《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推动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服务便利化,有效实现旅游环境、管理、服务、素质、保障全面提升,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市旅游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交集团会同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12.20•【文号】文旅资源发〔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19〕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了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12月20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休闲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度假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闲服务、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相关要求,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旅游度假区。

第三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度假休闲旅游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第四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自愿申报、规范认定、动态管理和示范引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由文化和旅游部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承担。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初审推荐和日常管理,以及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

第六条鼓励旅游度假区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A级旅游景区质量
等级复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发文字号】京旅发[2012]12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19
【实施日期】2012.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的通知
(京旅发〔2012〕124号)
各区(县)旅游局(委):
为全面提升我市A级旅游景区服务管理水平,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首都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7775-2003,以下简称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对全市1A、2A级旅游景区开展质量等级复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1年9月30日前评定为1A、2A级的旅游景区(房山区因7.21水灾景区损毁严重,
本次不纳入复核范围)。

二、复核时间
2012年10月22-11月7日
三、复核内容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及评定》的规定,现场重点复核以下内容:旅游交通(道路交通指示标牌、景区停车场)、游览(景区全景图、导游词和宣传片、无线网络覆盖WLAN/Wi-Fi、无线讲解系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无障碍刷卡消费设备、。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四部门对六区县12家旅游景区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四部门对六区县12家旅游景区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四部门对六区县12家旅游景区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四部门对六区县12家旅游景区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2011年10月13日)为有效落实8月26日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区县工作会精神,9月2日至5日,市旅游委行业监督管理处会同市市政市容委环卫处、渣土处、市园林绿化局公园风景区处、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对6个区县的12个景区周边环境进行了暗访检查。

从暗访情况看,各景区周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地面干净整洁,保洁人员、清洁车辆数量充足,能够及时清理垃圾;公厕设施配件齐全、保洁人员能按时清理维护;无游商游贩及散发非法小广告现象。

暗访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故宫神武门外东侧便道上有残疾流浪乞讨人员,严重影响首都和景区形象;神武门外西侧机动车道上有十几辆正规出租车占用机动车道趴活,但又拒载普通游客,阻塞交通,影响正常行车秩序。

颐和园西门正在按照海淀区政府的统一规划进行施工,车辆停放比较随意,有游商在景区门口卖红薯;新建宫门外地下通道无人打扫,烟头、垃圾随处可见;北宫门颐和园旅游商品配送中心门外右侧花墙内垃圾无人清理。

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下沉广场标识牌有错别字,奥运大道游客休息的座椅周围有个别餐盒未及时清理。

八大处公园大门外存在商店店外销售商品、河道两边卫生打扫不彻底、自行车乱放等问题。

莲花池公园大门前因西站南广场建筑造成秩序较乱,尘土飞扬;门前的垃圾清理不及时,有商贩兜售小吃、小商品的现象等。

针对这些问题,暗访组向区县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反映,并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北京市旅游区

北京市旅游区

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报告书旅游景区名称复核等级所在区县组别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复核报告复核意见旅游景区基本信息(由景区填写)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三计分总表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QUESTIONNAIRE尊敬的游客:非常感谢您在珍贵的旅游过程中填好这份意见调查表。

您的宝贵意见将作为评定本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谢谢您的配合支持,祝您旅游愉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Dear guest:We would be very grateful if you would take a few minutes to complete this questionnaire. Your comments will be taken as reference for the tourism attraction's quality rating.Thank you for your efforts, we hope you enjoy the tourism attraction.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姓名国(省、市)名Name Country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对游客意见的评分,以游客对该旅游景区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

2、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主要参考《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得分情况。

3、《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由现场评定检查员在景区员工陪同下,直接向游客发放、回收并统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XXX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xxxxx—xxxx)及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规范进行。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XXX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XXX、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XXX、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 XXX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规范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XXX组织设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XXX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xA级、xA级、XXX由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XXX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XXX从XXX中产生。

被公告为XXX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XXX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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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7775-2003)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的规定,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现将复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39家A级景区复核达标:
4A级旅游景区3家:元大都遗址公园、龙脉温泉度假村、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2A级旅游景区27家:宋庆龄故居、历代帝王庙、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大觉寺、北京汇通诺尔狂飚乐园、小龙门森林公园、百花山自然风景区、珍珠湖风景区、万方亭公园、莲花池公园、中国印刷博物馆、敕赐和平寺景区、北京大岭沟猕猴桃谷风景区、北京乡村高尔夫俱乐部、玉渡山风景区、绿富隆观光园、神堂峪自然风景区、百泉山旅游区、圣泉山旅游景区、云蒙三峪自然风景区、北京青菁顶自然风景区、古北口文化文物旅游区、北京云蒙山长城遗址公园、北京紫海香堤香草艺术庄园、北京京都第一瀑旅游服务中心、湖洞水旅游区、老象峰旅游区。

1A级旅游景区9家:妫海远航景区、虎峪自然风景区、双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北京平谷挂甲峪旅游度假区、北京胜泉亲水湾旅游景区、/九眼楼自然风景区、莲花山森林公园、柳沟民俗旅游度假区、里炮红苹果度假区。

二、11家A级景区未达标:
(一)取消A级景区资格3家:
4A级景区1家:天龙源温泉度假村;
2A级景区2家:北京电影旅游城、春晖温泉度假村。

(二)限期整改6家:
2A级景区4家:灵山风景区、康西草原、云岫谷游猎自然风景区、御林古桑园;
1A级景区2家:岔道古城民俗旅游度假区、龙门涧风景旅游区。

限期整改一年,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整改后重新复核,如果仍不达标,予以降级或取消A级旅游景区资格。

(三)、暂缓复核2家:
4A级景区1家:司马台长城景区
2A级景区1家: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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