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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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一、适用情况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二、补助计划三、注意事项(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

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

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1、通讯费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

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

工地施工补助规定

工地施工补助规定

驻施工现场人员补助暂行规定一、目的:为确保公司施工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提高在项目工程管理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工程管理部所属现场工作员工人员因工作需要下工地现场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及造价合约部因工作需要而下项目工地现场工作的人员。

以施工人员正式进场施工名单为准。

三、发放日期:自工程项目桩基础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之日止。

四、补贴标准1、通讯补贴:因施工地点较远在原补贴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月增加50元,员工在原补贴上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0元的补助标准执行。

当月在工地不足20天按实际施工天数补助。

(按项目实际施工天数计入工资。

)2、交通补助:项目在州县施工时,视工程情况,公司针对工地施工所需调派车辆,不再额外进行交通补助。

车辆在工地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一律按要求审核报账。

特殊情况下,驻工地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实报实销。

3、餐饮补助:以项目负责人申报进场施工人员名单为准,根据不同地区分为3个档次4、加班补助:因工程施工所需员工加班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加班工时申报表》(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计算)。

凡考勤记录不详细或《加班工时申报表》内容不清楚的,则按缺勤处理或不予核发加班工资。

附《加班工时申报表》表格。

法定节日和双休日在工地加班则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施工补助相关程序工程部门提供考勤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章后,递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工程部提交的考勤表进行审核,直接打卡使用,前往州县施工项目工地乘坐公交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

六、发放办法:1、补贴的发放按实际出勤天数分地区标准计算,于次月发放。

2、休假期间,停发施工现场差旅费补贴。

3、因公出差,出差期间根据公司差旅费有关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停发施工现场差旅费补贴。

4、回公司开会、参加培训学习,停发施工现场差旅费补贴。

5、职工内部调动,在转移工作地路途期间,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出差补助,不发施工现场差旅费补贴。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驻场和工程建设执业人员外出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相关补助费的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的监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工程项目现场从事施工管理或技术服务人员、持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并经公司聘用的人员。

二、补助费标准
1、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两种。

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范围包括员工在外工作期间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为了方便运作,实行按月定额包干方式,不再发生凭据报销。

2、项目驻场补助标准
按工程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3、项目执业补助标准
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类别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三、补助费计发管理
1、派驻工程项目现场人员自驻场之日起享受项目驻场补助,由综合办公室于次月20日前按其上月实际出勤工时计发。

2、持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人员自其执业资格被公司聘用之月起享受项目执业补助,由综合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计发。

3、员工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按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归入其驻场或执业所属项目的成本列支。

四、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工程施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交通补贴的管理,提高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证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

三、补贴标准1. 工程施工交通补贴标准按工作时间和路程来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补贴标准为每小时10元;- 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超过1小时加发20元;- 单程路程不超过10公里,每公里补贴1元;- 单程路程超过10公里但不超过20公里,每公里补贴1.5元;- 单程路程超过20公里,每公里补贴2元。

2. 工程施工交通补贴以实际出勤天数和工作时间为计算依据,未出勤工作时间不计算在内。

3. 对于部分特殊施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发放方式1. 工程施工交通补贴以月为周期发放,每月底结算上月补贴金额并于次月初发放。

2. 补贴金额将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者直接发放到员工的银行卡中。

3. 发放补贴的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保证及时发放并记录相关信息。

五、申领条件1. 申领工程施工交通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凭有关工资单据和考勤记录证明出勤情况;- 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路程均符合补贴标准。

2. 对于违规出勤或者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不予发放补贴。

六、管理责任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确保补贴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核实相关信息并提交发放部门。

3. 发放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放工程施工交通补贴,并做好相关记录。

4. 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交通补贴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奖惩措施1. 对于按规定参加工作并符合条件的施工人员,按规定发放工程施工交通补贴。

2. 对于违规出勤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施工人员,停止发放补贴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工程部工地补贴制度

工程部工地补贴制度

工程部工地补贴制度
补贴目的
制定此补贴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工程部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项目顺利
推进。

通过合理的经济补偿,鼓励员工克服工地环境的不利因素,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补贴对象
本补贴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现场工作的工程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等。

补贴种类及标准
1. 生活补贴:鉴于工地通常位于偏远地区,员工可能面临较高的生活成本,公司将提供相
应的生活补贴,以弥补额外开销。

2. 高温补贴:对于夏季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员工,将按国家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3. 加班补贴:对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进行加班费的支付。

4. 交通补贴:考虑到员工往返工地的交通费用,公司将根据实际距离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5. 住宿补贴:如员工需在工地附近租房居住,公司将提供住宿补贴或安排集体宿舍。

补贴发放流程
1. 申请: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交通票据等)。

2. 审核:由工程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3. 确认:人力资源部门确认无误后,汇总成表,报送财务部门。

4. 发放:财务部门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处理补贴发放事宜。

补贴调整机制
随着市场环境和个人工作性质的变化,补贴标准可能会需要适时调整。

公司将每年至少评
估一次补贴政策,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附则
1. 本补贴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补贴标准,须经过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结语。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一、适用情况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二、补助计划三、注意事项(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1、通讯费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 + “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

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施工的,依照所管理项目对应补助中较高一级的标准发放.(五)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补助纳入具体项目成本收益核算。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一、适用情况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二、补助计划三、注意事项(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

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

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1、通讯费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

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一、适用情况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二、补助计划三、注意事项(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

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1、通讯费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

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一、适用情况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二、补助计划三、注意事项(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1、通讯费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

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一、适用情况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二、补助计划三、注意事项(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

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1、通讯费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施工的,依照所管理项目对应补助中较高一级的标准发放。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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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驻场和工程建设执业人员外出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相关补助费的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的监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工程项目现场从事施工管理或技术服务人员、持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并经公司聘用的人员。

二、补助费标准
1、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两种。

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范围包括员工在外工作期间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为了方便运作,实行按月定额包干方式,不再发生凭据报销。

2、项目驻场补助标准
按工程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3、项目执业补助标准
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类别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三、补助费计发管理
1、派驻工程项目现场人员自驻场之日起享受项目驻场补助,由综合办公室于次月20日前按其上月实际出勤工时计发。

2、持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人员自其执业资格被公司聘用之月起享受项目执业补助,由综合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计发。

3、员工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按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归入其驻场或执业所属项目的成本列支。

四、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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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一、适用情况
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补助计划
注意事项
(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

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

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
1、通讯费补助:
(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
(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

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

(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施工的,依照所管理项目对应补助中较高一级的标准发放。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补助纳入具体项目成本收益核算。

四、本办法自签发日生效。

公司过往下发的包括但不限于尚在施工过程的各工程项目相关补助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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