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丹山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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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国土资源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资府函〔2016〕19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国土资源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资府函〔2016〕19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国土资源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国土资源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资府函〔2016〕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政府组织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类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三届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资阳市雁江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属转发类的只限于废止市政府制定的贯彻意见。

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资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29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理由1资阳市雁江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已出台新的规定2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通知资府办函〔2008〕245号已出台新的规定,应废止,废止范围仅限于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意见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资府发〔2009〕34号已出台新的规定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发〔2013〕44号不符合现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城区经营性土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收益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函〔2008〕210号已出台新的规定6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经营城市土地基本准则的通知资府发〔2003〕87号不符合现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7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资阳市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分类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函〔2006〕172号已出台新的规定——结束——。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27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27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27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资府函〔2017〕272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27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资府函〔2017〕272号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26日,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编号:信20170825278),来信举报“资阳市安岳县周礼镇生猪屠宰场十多年来,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濛溪河,且噪声臭气扰民严重。

”的问题。

接件后,我市高度重视,明确由市农业局牵头(责任人:局长纪昌兴),会同市环保局(责任人:副局长陈家林)、市水务局(责任人:副局长罗石),由安岳县人民政府办理(责任人:常务副县长鄢华、副县长邹武超)。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情况属实。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资阳市安岳县周礼镇生猪屠宰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场所为安岳县周礼镇商业大道西段(门市),登记名称为安岳县周礼屠宰场(以下简称周礼屠场),注册日期为2002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凡富,经营范围:生猪屠宰。

屠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噪声、固废物、废气,水污染治理工艺为沼气三级发酵、沉淀进入屠宰废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利用吸粪车转运至周礼镇田坝村的3、4、15社建有防渗设施的储污池中,用于农作物的种植。

二、现场调查情况(一)2017年8月26日凌晨2:45-5:00,市农业局连夜赶赴周礼镇进行突击检查接件后,市农业局副局长韦方俊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安萍连夜赶赴周礼屠场,02:45分市农业局会同安岳县农林、环保、水务部门及周礼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行20人深入周礼屠场突击检查。

资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资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54.9
2022-12-15
8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资阳市人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 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察院
54.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01-03
9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资阳市人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 民检察院多媒体显示设备采购中标 察院
54.0
(成交)结果公告
2022-10-08
二、市场分布
近 1 年资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代理项目主要分布于 司法系统、卫生系统、公安系统,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7 个、16 个、14 个。其中卫生系统、公安系统、 政府办公室系统项目总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55961.24 万元、3432.41 万元、1720.05 万元。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3 资阳市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中 资阳市中医医院 标(成交)结果公告
4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3 年物业管理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5 资阳市中医医院老院区住院部改造 资阳市中医医院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前言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邓强,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陆拾捌万元,住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68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土地整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于2017年4月18日经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总投资4498万元,转运站服务时间为2018~2030 年,采用垂直压缩水平装箱的转运方式,收集点至转运站采用小型机动车的收运方式设计规模为400t/d,位于彭州市谢家村,主要修建转运车间1273㎡,综合楼209㎡,地磅房14㎡,2座50T 地磅,污水池200m³及进站道路约3198㎡等配套设施建设。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预评价是落实该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概算”。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令修订)的有关要求,必须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保证本项目建设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2018年1月14日,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林达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我公司技术人员于2017年1月15日到现场进行勘察,本着科学、公正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该公司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并对部分未实现安全目标的系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由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12日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10月24日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垃圾排放第三章建筑垃圾运输第四章建筑垃圾消纳第五章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资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的产生、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城区,是指资阳市、安岳县、乐至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第三条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监管、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督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3•【字号】资府办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3日附件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新模式,促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加快构建起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两个转变。

2021年年底全覆盖完成我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摸清家底,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分类施策,到2023年底,累积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84处,减少受威胁人数4600人以上,显著降低我市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二、建立健全地灾综合防治体系(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资府办函〔2018〕84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工商管理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函〔2018〕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7日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川委〔2018〕98号)和资阳市整改方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淘汰落后办〔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整治范围“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

“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非法生产,存在严重环境及安全隐患的企业。

“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

(二)主要目标采取先断电停产后整治规范的措施,开展“关闭一批、整改一批、入园一批”分类集中整治,通过政府职能部门与属地乡镇、街道联合整治模式,完成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塑料生产加工、家具服装等突出领域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作坊)污染整治。

四川省资阳市《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事业招聘考试

四川省资阳市《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事业招聘考试

四川省资阳市《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事业招聘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的国务院机构是()。

A、反垄断委员会B、国务院办公厅C、反垄断执法机构D、国务院法制办【参考答案】A3.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说明()。

A、物质和运动的统一B、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C、有限和无限的统一D、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参考答案】B4.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5. 将 5 封信投入 3 个邮筒,不同的投法共有()。

6. 一正三角形小路如下图所示,甲、乙两人同时从 A 点出发,朝不同方向沿小路散步,已知甲的速度是乙的 2 倍。

问以下哪个坐标图能准确描述两人之间的直线距离与时间的关系(横轴为时间,纵轴为直线距离)()。

【参考答案】D7. 光每秒钟可走3×105公里,从太阳系外距地球最近的一颗恒星上发出的光,需要 4 年时间才能到达地球,一年以3´107秒计算,求这颗恒星到地球的距离()。

A. 3.6 ´1012公里B. 3.6 ´1013公里C.1.2 ´1012D.1.2 ´1013【参考答案】C8. 一只船沿河顺水而行的航速为30 千米/小时,已知按同样的航速在该河上顺水航行 3 小时和逆水航行5小时的航程相等,则此船在该河上顺水漂流半小时的航程是多少?()A.1 千米B.2 千米C.3 千米D.6 千米【参考答案】C9. 小王近期正在装修新房,他计划将长8 米、宽 6 米的客厅按右图所示分别在各边中点连线形成的四边形内铺设不同花色的瓷砖,则需要为最里侧的四边形铺设多少平方米的磁砖。

()A.3B.6C.12D.24【参考答案】B10. 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2•【字号】资府办发〔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3〕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日资阳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发挥市场在农村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流转交易,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省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为乡村振兴、成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范性原则。

农村产权交易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正交易、公平竞争,不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程序,推进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2.坚持公益性原则。

各级政府是推动本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的主体,市场体系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的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3.坚持市场化原则。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0•【字号】资府办发〔2017〕66号•【施行日期】201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7〕102号)精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资府办发〔2014〕24号)、《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优良天数率达到80%以上。

各县(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目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优良天数率详见下表。

2017年各县(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pm10年均浓度目标、优良天数率分(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各县(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比2015年分别下降1.3%、2.2%以上。

孙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孙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孙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拆迁【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1【案件字号】(2020)川行终15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珠王凤红蒋茜【审理法官】朱珠王凤红蒋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孙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孙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孙强【当事人-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孙强【被告】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原告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基本原则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管辖合法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原告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预征收(模拟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涉及一系列的行政行为,包括征收决定、征收公告、无产权证的建筑的合法性认定、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强制搬迁等行政行为,且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并非同一行政主体的行为,因此,当事人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或集体土地征收提起的诉讼,必须明确其所诉的单一行为和行为主体,不能将不同主体作出的不同行为在一个起诉状中提出。

一审起诉时,孙强提出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是判决雁江区政府实施的征收程序违法,此诉讼请求不具体,且雁江区政府在接受法院询问时明确表示此项目尚未进入征收程序。

孙强提出的第二个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其单方签署的《房屋预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因该协议不是雁江区政府与其签订的,其将雁江区政府列为被告不当。

因此,孙强的起诉存在诉讼请求不明确、被告不适格,且没有相应的事实根据等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10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10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10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资府函〔2017〕271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信2017082510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资府函〔2017〕271号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26日,我市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领导小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编号:信20170825105),群众来信反映“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临庵村同兴砂石公司污染问题查处走过场”。

接件后,我市高度重视,责成市监察局(责任人:局长龙平)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公司)于2006年4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孟成右,注册地位于雁江区皇龙路北侧兴龙小区11号(生产场地位于雁江区临江寺临庵村沱江河畔)。

经营范围为河沙、石子开采、销售,卵石粉碎、销售。

现有股东18人,采砂船16艘,运砂船82艘,每月平均采砂销售约10万立方。

该公司拥有通过竞拍取得由雁江区水务局许可的雁江区沱江河流域雁江区部分段的砂石开采权。

群众反映的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临庵村同兴砂石公司,经核查:该砂石厂原为逢源砂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林,成立于1996年,位于临江镇临庵村2组。

目前为同兴砂石公司下属临江作业组,该砂场占地面积27.81亩用于堆放砂石和建工棚,其中独立工况用地19.3亩,旱地8.51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8月26日,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陈鸿包案,市监察局检查一室主任魏胜带队到同兴砂石公司进行了调查,了解了公司基本情况,提取了公司资料。

8月27日,市监察局检查一室魏胜一行到雁江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向雁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王建燮、陈伟生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资府办函〔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函〔2017〕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市级有关部门: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减少大气污染,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4日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资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建设美丽怡然资阳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农业化利用,加大秸秆露天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坚决防止在区域内出现大面积、持续性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努力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

2017年,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重点(一)时间安排。

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二)禁烧区域。

资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水稻、油菜、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和垃圾等。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6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6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8日资阳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

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繁荣怡然资阳具有积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川委发〔2016〕20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16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怡然资阳的决定,全面有效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87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明晰责任、依法推进,有效激励、强化管理,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基本原则,以生产者为主体,以技术升级为支撑,以模式创新为方向,以政策引导为保障,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7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7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的通知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日资阳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行政约谈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约谈,是指市政府领导或委托相关职能部门约见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告诫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的一种行政措施。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形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县(区)、市政府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辐射事故的;(二)造成生态红线破坏或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三)因环境问题、重点环保工作任务未完成等原因,导致市政府被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约谈的;(四)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严重问题并公开通报的;(五)对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在全国或省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六)被上级环保部门实行区域、流域限批的;(七)本辖区连续3年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的;(八)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经约谈仍未改善的;(九)存在其他特别突出环境问题需要约谈的。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4.1
TOP6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空 调采购
资阳市雁江区利达 电脑服务部
4.0
TOP7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空 调采购
资阳市雁江区创宏 办公设备经营部
3.8
TOP8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空 调采购(敬老院)
简阳市盛唐传奇网 络有限公司
3.5
TOP9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空 调采购(文化站)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43.5%。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2/17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电气设备 铁路、道路、隧道和 桥梁工程建筑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9 个、5 个、3 个。其中铁路、道路、隧 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304.58 万元、 1251.26 万元、756.42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24
同比增长:380.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3666.75
同比增长:9527.0%
平均金额(万元)
¥159.42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6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6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夏收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部署,初步建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机制体制,基本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为5月资阳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6位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巩固禁烧成果,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反弹”,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早安排、早部署。

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导,下大力气、下决心把工作做好做实。

特别是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要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再梳理、再分析、再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枝落叶、杂草、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的物质,坚决防治焚烧秸秆导致空气质量恶化情况,努力实现“无火点、无浓烟、无黑斑”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资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禁烧机制、综合利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属地管理责任。

要落实“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五级网格责任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村、社、农户。

资阳市雁江区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供给商的公告各潜在供给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达到充分竞争、提高政府采购资金利用效益的目的。

依照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关于雁江区通用货物零星小额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资雁财发〔2016〕814号)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征集潜在网上竞价供给商,参加资阳市雁江区网上竞价采购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一、征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供给商随时入库;二、征集范围:经销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部份通用货物的供给商,即指经销以下货物的供给商:计算机(指台式、便携式计算机和显示器)、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传真通信设备(指文件或图文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复印纸、服务器、路由器、互换设备(指互换机)、普通电视设备(指电视机)、照相机及器材和通用摄影机(指数字照相机和通用照相机含镜头、普通摄像机)、空调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和家具等。

三、竞价方式:指采购单位依照采购需求,通过网上竞价系统在不同品牌、多家供给商之间,在一按时间内进行价格竞争,最终肯定成交供给商的方式。

四、注册成为竞价供给商方式:详见雁江网上采购手册,并到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以下资料:1、公司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4、企业大体情况表(详见“附件”);5、近三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支付凭证加盖鲜章或税务、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6、网上竞价供给商许诺书原件(详见“附件”);7、保证金缴款凭证。

五、联系方式:028-详情关注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公告和新闻动态栏。

附件1:企业大体情况表附件2:网上竞价供给商许诺书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11月25日附件1:企业大体情况表备注附件2:网上竞价供给商许诺书我公司慎重许诺:一、作为参加雁江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的供给商,具有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踊跃响应和参与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活动;3、严格遵守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网上竞价规则,志愿承担违背网上竞价规则的责任。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资府发〔2015〕1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资府发〔2015〕1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资府发〔2015〕14号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实事求是解决资阳中心城区历史原因形成的未经登记建筑征收补偿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行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能职责成立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本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合法性、面积、用途、权属等方面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兼任,成员由雁江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建设监察支队、市房屋征收局、市房管局等单位组成(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规划管理部门1.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取得过规划手续进行查验和出具相关证明。

2.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已取得的规划审批手续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和出具证明。

3.负责对未按照规划内容进行修建的建筑进行认定。

4.负责对房屋用途进行认定。

(二)国土资源部门1.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取得土地手续进行查验和出具相关证明。

2.负责对未经登记建筑已取得的用地审批手续和土地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和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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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丹山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5-11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5-15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为响应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项目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发售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005527603@,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联系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所有报名资料需为扫描的PDF 文档,原件在开标时提交。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地址)获取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地址)获取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5-20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5-20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20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评标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37467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建筑物施工
行业划分
N772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监督部门: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电话(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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