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产品开发与供应质量问题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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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分级管理制度

供方分级管理制度

供方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总则为提高公司对供方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保证对公司的采购活动正常进行,推动公司供应链管理水平的提升,建立供方分级管理制度,是公司对供方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供方管理的基本内容、范围、程序、分级标准及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和优化供方管理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采购活动中与供方建立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及服务等领域。

三、供方管理的原则1. 公平原则:对所有供方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供方。

2. 公正原则:遵循合同约定,执行供方责任。

3. 互利原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4. 诚实守信原则:供方及公司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章供方分级标准一、供方分级标准的确定根据供方的管理情况、业绩表现、质量管理水平、交货能力等综合因素,将供方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1. A级供方:在过去一年中,供方的产品质量一直稳定,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交货及时,合格率高,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及技术支持,并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 B级供方:在过去一年中,供方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合格率较高,交货及时,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与公司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3. C级供方:在过去一年中,供方的产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交货延误严重,合格率不稳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与公司合作时间较短。

4. D级供方:在过去一年中,供方的产品质量差,交货延误严重,合格率低,技术能力薄弱,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二、分级标准的修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供方分级标准进行调整或修订,但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供方分级管理程序一、分级管理的程序1. 首次评估:公司对所有供方进行首次评估,根据供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产品质量、交货情况等评定其分级。

2. 分级确认:公司根据评定结果,对供方进行分级确认,将供方纳入相应的分级管理体系中。

3. 定期评估:公司每年对供方进行一次定期评估,根据供方的绩效、质量、交货情况等确定其是否符合当前分级标准。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退货索赔业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关系,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相关的退货索赔业务。

三、退货原则1.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客户可提出退货请求;2. 产品未使用、未拆封、完好无损的,客户可提出退货请求;3. 产品出现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要求客户自行承担运费进行退货;4. 特殊原因需退货的情况,须经公司确认后方可处理。

四、索赔原则1. 客户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客户可提出索赔请求;2. 公司在产品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导致客户权益受到损害的,应给予客户相应的补偿;3. 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客户的索赔请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解决问题。

五、处理流程1. 客户提出退货或索赔请求后,销售部门或客服部门应及时接收并登记;2. 销售或客服部门需核实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与财务部门、仓储部门进行确认;3. 若属实,销售或客服部门需及时处理客户的退货或索赔请求,对于退货的产品需及时处理完善,对于索赔的问题需及时给予客户合理的补偿;4. 对于复杂的退货或索赔请求,销售或客服部门需汇总相关资料向公司管理层或专业人员进行汇报,并制定详细处理方案;5. 客户在退货或索赔过程中应配合公司的处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拒不配合公司的客户,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客户,公司有权取消其退货或索赔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2. 对于销售、客服等部门在处理退货或索赔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公司将依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任何部门或员工不得擅自修改;3.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解释。

八、生效本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董事会审批。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一、供应商评定办法1、目的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5、供应商评定方法评定小组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评定方法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

(6个月评审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2、评审程序、内容评审程序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3、改善计划及验证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一、概述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权益及满意度。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产品质量赔偿1.产品质量问题的确认当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向企业提供相关的购买凭证及问题描述,并要求企业确认问题所在。

2.赔偿方式(1)补偿:若产品可以修复,企业可以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若产品无法修复,企业应提供全新的替代品或等值产品。

(2)退款:若消费者不满意产品质量,可以选择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

3.赔偿金额4.赔偿时限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可以在一定时限内要求赔偿。

企业应该明确标注赔偿时限,并尽快处理赔偿事宜。

三、退货管理1.退货政策消费者有权在一定条件下退货。

企业应该明确规定退货政策,包括退货条件、退货时限等,并在购买时向消费者明示。

2.退货流程3.退货时限退货时限应视商品类型而定,一般应在购买后的一定时限内,企业应在声明中明示退货时限,并在此时限内及时处理退货事宜。

4.退款方式企业应提供多种退款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如原路退款、银行转账等。

消费者可以在退货申请时选择合适的退款方式。

四、管理实施1.培训员工企业应培训员工,提高其对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的认知与理解,确保员工能准确执行相关流程。

2.设立专门部门为了更好地管理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事宜,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并建立专门的流程与制度,制定相关的指导文件。

3.流程评估与持续改进企业应定期评估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流程的实施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流程,提高满意度和效率。

五、宣传与沟通1.公开透明企业应公开透明地宣传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包括在官方网站、店面、广告等渠道中明示相应的政策。

2.加强沟通企业应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及时回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和退货要求,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

总结: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1)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1)
七.质量事故索赔规定细则
7.1客户索赔
7.1.1在接受到客户提供是质量事故索赔单据时,技术质管部将索赔问题进行汇总记录,同时将汇总后的资料下发于各部门,并组织各部门责任人员对索赔问题展开讨论,明确产品索赔的根本原因与责任部门、人员;
责任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改善措施,并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技术质检部,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的验证资料提交;
.3质量协议经签订后,由采购组负责组织实施,质管部对外协件质量判定提出书面证据,对质量纠纷负责作最终裁决。
质量索赔与申诉
.1因采购产品不合格在生产部门发现,或需生产部门返工、返修的,则由生产部门提出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返工/返修单等)交业务部,由业务部会同质管部取证并通知供应商,赔偿费用按本标准计算后,以“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形式书面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进货检验时的不合格品:退货或现场挑选/返工/返修,全部损失(直接损失、附加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根据产品价值以与不合格严重度,供应商承担降价5-20%的赔偿损失,则挑选/返工/返修费用由我公司负担,挑出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与不合格品金额),对让步接收产品,因我公司标识不清、记录、保管与仓储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质量损失,由我公司相关部门负担,对非让步接收项目出现质量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在进货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品,由质管部以“不合格品通知单”形式通知业务部,质管部应根据生产情况作退货、让步接收、返工、返修等处理,并根据本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3所有不合格通知或反馈单必须在1个工作日以内提交采购组,并保留相关实物、证据等。
.4供方在接到质量索赔单后,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与质管部协商,否则视作同意处理。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供应商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中挑出的有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以与不合格品金额).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一、总则1. 本索赔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业主,旨在规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提出的索赔请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二、索赔条件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受影响方有权提出索赔。

2. 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或工程量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3. 若因材料供应、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索赔程序1. 索赔意向通知: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受影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2. 索赔报告提交: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原因、依据、金额及支持性文件。

3. 索赔审查与协商:接收索赔报告的一方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索赔时效1. 索赔意向通知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出。

2. 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交。

3. 索赔审查结果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__天内给出。

五、其他规定1. 所有索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的证据。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将另行通知。

六、结语施工工程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促进合作双方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共同维护工程的正常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发动机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发动机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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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零部件,在我公司生产、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索赔方法,从而激励相关供方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售前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器零部件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2引用文件
2.1 DXC《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2.2 DXC《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外购零部件:为满足合同需求,由供方向本公司提供的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含毛坯),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装配的零部件。

3.2索赔:指在公司产品加工、装机额外验证、以及售后中因供方责任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供方补偿经济损失和对供方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的一系列工作。

3.3索赔件:指因供方责任,而产生质量故障的零部件。

3.4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除JMGE首次安排的由JMGE完成的发动机或变速器总成台架试验和整车路试之外,因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批准需要由JMGE另行安排的第二次以上的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

3.5批量质量事故:对同一批次零部件,出现超过 10 件/台数量的同一类型的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

购销中的货物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

购销中的货物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

购销中的货物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在购销中,货物的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买卖双方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购销中货物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货物质量保证
卖方在销售货物时有责任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符合买方的合理期望。

货物的质量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表现。

如果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外观质量:货物在外观上应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商业惯例,不能有损坏、缺陷等问题。

2. 功能性能:货物的功能性能应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商品说明书中的规定。

3.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可能还包括其他方面的质量要求。

二、索赔程序
当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在进行索赔时,买方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操作,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失。

1. 提出索赔:买方应当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

2.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协商不成时,可以寻求第三方中介或专家的协助。

3.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
式解决争议。

在购销中,货物的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双方应
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因质量问题而
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希望本文对购销中的货物质量保证和索赔程序有
所帮助。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QR-02-010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QR-02-010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编号: QR-02-010第1版第2次修改第1页共3页1. 目的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使物料符合我司的质量要求,杜绝物料批量质量问题和重复质量问题。

追究物料制造和交付过程中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从而强化供应商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无小事和因质量问题可能给双方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忧患意识。

同时使供应商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提升物料供应管理水平。

2. 适应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外购、外协物料的供应商。

3.职责3.1质量部负责除化工原材料所有物料及包装物的检验工作。

3.2技术部负责化工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3.2生产部成本处负责因原材料或包装物不合格造成的额外费用的汇总。

3.4采购部负责不合格品《供方质量反馈单》的跟踪处理及物料质量异常的索赔。

3.5 业务部负责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投诉与罚款的汇总。

3.6财务部负责对供应商索赔扣款的直接执行。

4.定义4.1 供应商:向我司提供物料和服务的经济组织。

4.2 物料质量责任: 指物料不满足《采购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承担的责任。

4.3 质量损失: 由于物料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工和间接损失。

4.4 直接损失: 指不合格品本身及由不合格品引起相关物料的报废损失。

4.5 间接损失: 指不合格品流入生产过程中,到被发现造成的连带损失即质量损失中除直接损失以外的损失。

4.6 直接材料成本: 用于产品生产的直接材料成本,包括标准用量和标准单位两个方面。

4.7 产品成本: 为生产产品发生的各种耗费,本产品成本主要是指狭义产品成本。

4.8 生产工时费: 我司生产工作人员工作1小时的费用。

5.细则5.1质量部对物料是否合格具有最终裁定权。

对质量异常的物料通知供方提出改善措施并最终确认改善是否有效。

供应商对我司的质量标准或质量事故责任断定有异议的,质量部负责牵头解决。

5.2采购部负责跟踪质量部对来料异常的供应商下达的《供方质量反馈单》的跟踪与回复,汇总所有关于供应商供货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名细并通知财务部执行扣款。

供应商索赔流程[模板]

供应商索赔流程[模板]

供应商索赔流程
1. 目的
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使供应商原因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赔偿,而制定本流程。

2. 概述
本流程描述了“外购不良品确认、不良品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核算、及其相关活动”的角色与职责。

3. 术语
4. 角色与职责
5. 流程图
清晰版本见如下附件:
6.流程说明
7.裁剪指南

8.流程范围
9.流程绩效指标
10.支持文件
11.流程接口描述
12.记录的保存
13.补充说明
供应商索赔比例对照表(下述内容仅作为参考,向供方索赔时,要按“双方签订协议及相关约定”进行。


14.文件拟制/修订记录。

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

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

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愈发重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探讨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对生产者或供应商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依法进行追究责任。

一般情况下,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品设计缺陷、生产加工不合格、使用材料不合标准、信息披露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不仅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还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企业形象,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首先,作为生产者或供应商,应当承担更为严格的责任。

他们应当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监督和控制责任。

一方面,生产者应当确保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并且产品能够符合国家的标准与要求。

另一方面,他们应当承担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负有补救责任。

只有生产者履行了这些责任,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地保障。

其次,政府也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问题的监督与管理。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

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或者是大规模伤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质量问题,政府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罚款、吊销相关资质等处罚措施。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产品质量信息的公开与发布,提高消费者获取产品质量信息的透明度,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可以通过维权活动、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受损的消费者提供支持与保护。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还应当积极参与产品质量问题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向政府和公众汇报情况,促使相关责任方履行责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为了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还可以采取一些改进措施。

首先,可以建立更为严格的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督体系,加强对产品从设计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

供应商索赔管理程序模板(简约版)

供应商索赔管理程序模板(简约版)

1、目的提高质量成本意识,确保质量责任得到落实,促进产品质量改善,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权益。

2、范围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本公司对供方进行质量索赔的项目、程序、申诉和裁决等内容。

本管理办法中质量索赔为通用索赔准则。

如与供方签订了质量协议,则具体按质量协议进行。

无质量协议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内所有外协件供方。

3、定义3.1质量协议:与供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规定签订的产品质量合约,是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也可独立签订质量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批量质量问题:同品名或同批次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数量大于或等于交检数量的5%时,即为批量质量问题。

3.3质量损失:指因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包括无形损失)。

4、主要责任人及职责4.1采购部对本管理办法进行归档管理,负责采购合同、质量协议的起草签订及进货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负责不合格品索赔处理等工作。

4.2质量管理部4.2.1负责质量技术标准文件的确立,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及不合格品的处理仲裁,对不合格品具有最终裁决权。

4.2.2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参与读责任方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

4.3生产车间负责提供因采购产品造成的停工/返工/返修记录,并组织实施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工作,协助采购科进行不合格品的索赔工作。

4.4财务部负责办理质量索赔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

4.5物流部负责对进货不合格品提出索赔报告,对不合格品的误发误用负责。

4.6设备部负责进厂设备、备品备件质量问题的索赔管理工作。

4.7.使用单位负责报告进货产品使用质量问题及提出索赔报告,对未及时停用不合格品造成的损失负责。

4.8经理部负责对只能部门进行质量责任处罚。

5、程序5.1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5.1.1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损失尽可能最小。

5.1.2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出现。

5.1.3认真分析质量不合格原因,确定对可能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供需双方损失。

供应商问题处置升级管理办法

供应商问题处置升级管理办法
满足退出的标准,提出退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文件。 5.2.4 二级受控发运期间的供应商应采 取的行为:
除参照一级受控发运对供应商的 要求外,由长江公司根据零件缺陷和重 要程度确定检查项目,并由长江公司指 定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实施发运前 100% 检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实施检查的 第三方在产品或产品标签旁粘贴绿色 圆形标贴,加印“二级受控发运”字样, 并由第三方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5.2.5 一,二级受控发运
供方问题处置升级管理 办法
编号 执行部门 相关部门
CJQW0547
版本
A/0
质保部
页码
第2页 共4页
采购部、设计部、电子研发中心、计划物流管理部
部门
流程图
表单
流程说明
长江电子 相关部门 供应商
长江电子 相关部门 供应商
长江电子 相关部门 供应商
长江电子 相关部门 供应商
长江电子 相关部门
供应商 第三方
一、二级受控绿色圆形(直径 3.2-5mm)标贴(可制作不干胶)
一级受控发运 签字:
一级受控发运 供应商质量最高领导签字
一级受控发运 签字:
一级受控发运 供应商质量最高领导签字
二级受控发运 签字:
二级受控发运 第三方检查人员签字
二级受控发运 签字:
二级受控发运 第三方检查人员签字
CJQR0547-03
供方问题处置升级管理办法
1、目的:为切实落实供应商持续改进,促进供方问题处置有序改进,增进客户满意,结合客户 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所有给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电子)供货产品、部件、原材料等质 量、服务、开发、物流等问题均适用本规定。 3、 职责 3.1 质保部负责供方质量问题处置升级的提报;负责督 促 供应商各阶段方案与改进措施的验 证,负责通报相关部门供方问题的最新信息。 3.2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对供方的问题处置提报;负责跟 踪并验证供方改进措施方案的有效 性。 3.3 供应商负责相关问题的遏制、分析及整改措施与方案的实施和验证。 4、问题处置类型

供方管理办法

供方管理办法

• 1.4 供方撤销 • 1.4.1 供方在日常供货时未能按本公司原先约定的 事项,出现下列情况时将撤消合格供方: a.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b.经常不能按计划及时交付产品; c.生产能力跟不上本公司需求; d.供应的产品价格无法与市场竞争,失去优势。 • 1.4.2 撤销不合格供方,由本公司采购部填写“供 方撤销审批表”,经质量部、技术部会签后报总经 理审批。
• 1.3.12 审批 被推荐的合格供方,由本公司采购 部填写“合格供方评定表”,经质量部、 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会签后报总经 理审批。 • 1.3.13 供方归类 • 1.3.13.1 推荐的合格供方经总经理审批 通过后,即由本公司采购部将之列入合 格供方名册,同时纳入正常管理范畴。 • 1.3.13.2根据供方供货业绩、财务状况、 价格优势以及该供方的发展潜力是否符 合本公司的战略规划等方面对供方进行 分类。
• 1.1 供方选择时机 • 1.1.1 因本公司新产品开发、产品更改需 增加新的供方时。 • 1.1.2 原有供方因出现以下情况,产品供 应发生困难或存在潜在危机时。 a.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b.多次不能及时交付产品; c.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本公司的需求; d.其供货价格已明显失去竞争优势。 • 1.1.3 因本公司内部自制加工能力受限, 需委外加工或采购时。
• 最后,本公司在此承诺:原则上每 年度集中派员到供方处考察,同时 本公司各相关职能单位到访人员将 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供方产品 各阶段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认可。 决不允许本公司人员随意到访,也 不允许供方业务人员到本公司随意 宴请相关人员。请各供方能予配合 并相互监督。
1. 供方选点、定点、撤 点管理
序 言
• 本办法为本公司与各供方之间紧密合作的 规范性管理文件,也是双方携手并进的行 动指南。供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 为保证各方能及时提供具有质量稳定、价 格适宜的产品,并能周到地服务,以而不 断满足本公司的期望和要求,本着双方能 建立长期合作的、互惠互利的、共同发展 的战略伙伴关系,本办法主要说明了本公 司各外协、外购件从产品开发初期至批量 合格交付及后续的用户服务整个过程中各 供方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补偿方案: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补偿方案: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补偿方案: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背景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补偿方案,以应对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情况。

不合格产品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产品。

目标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补偿方案来处理不合格产品,以保护公司声誉并满足客户的合理期望。

我们希望以简单、清晰的策略来解决问题,避免法律纠纷和复杂的法律问题。

补偿方案1. 及时通知客户当发现不合格产品时,我们将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客户。

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和具体问题的描述- 对客户造成的影响的说明- 公司将采取的措施和解决方案- 补偿方案的概述2. 补偿方案概述我们将根据不合格产品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来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

补偿方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替换产品:提供合格产品替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 退款:向客户退还购买不合格产品的费用,并提供合理的补偿。

- 折扣优惠:向客户提供下一次购买的折扣优惠,作为补偿措施。

- 维修服务:为不合格产品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确保其达到规定标准。

3. 补偿方案的执行为确保补偿方案的执行,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专门的补偿处理团队,负责协调和执行补偿方案。

- 与客户积极沟通,解释补偿方案的细节,并确保其满意度。

- 记录所有补偿方案的执行细节,包括时间、费用和客户反馈。

结论本补偿方案旨在以简单而有效的方式处理不合格产品的问题。

通过及时通知客户并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我们将维护公司声誉并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为确保补偿方案的执行,我们将建立专门的团队并与客户积极沟通。

供方开发和管理程序

供方开发和管理程序

供方开发和管理程序1.0目的对供方进行开发和评定,并选择合格的供方,确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交付和服务满足公司的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服务的供方的开发与评定。

3.0职责3.1 采购部负责供方的开发、调查、联系送样、合格供方的相关评价;负责合格供方的管理。

3.2 研发部、技术部负责提供技术文件数据并对供方样件进行确认;参与供方技术、过程能力的评价。

3.3品管部负责产品质量评价、过程审核和产品质量审核;对供方体系审核和相关评价的有效性的审查和验证。

4.0供方开发4.1根据经营计划、产品开发信息、产品开发要求,开发新供方。

通过供方产品介绍、互联网、报刊杂志、交流会、走访等各种途径收集新供方信息和数据。

4.2对收集的新供方信息和数据进行初步筛选,初步确定筛选的一般不超过3家,供方依据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筛选:a.对所需物料的设计、生产、交付能力;b.产品质量在同行中是否有一定信誉;c.是否价格合理、交通便利、服务业绩良好;d.供方是否取得ISO9000或ISO14000或ISO/TS16949的认证,或已有认证计划。

4.3向筛选合格之供方发出《供方基本资料调查表》并回收,确认预选供方。

4.4根据技术部确定的产品重要度,品管部决定对预选新供方的审核形式:现场审核和资料审核。

a.现场审核:应到供方生产现场对其质量、技术、生产能力、价格、交付和服务等能力进行考核、评价。

b.资料审核:根据供方提交的资料,确认其质量、技术、生产能力、价格、交付和服务等能力。

整理审核结果并填写《供方审核记录表》,经选定作为准供方的报总经理批准。

4.5研发部、技术部与准供方签定《技术开发协议书》并提供各类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技术要求、电子数据、必要时的样件等),确保与供方进行沟通前,公司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品管部与其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

4.6供方应及时提交样件进行样件确定,样件必须:a.有材质证明或类似的材料性能证明文件;b.有协作厂检验人员提供的样件检验尺寸和性能报告;c.有协作厂检验人员开具的零件合格证;d.数量不少于20件。

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

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

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1 目(de)与范围1.1 目(de)为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以整车为属性(de)质量责任,保护供需双方(de)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公司(de)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程序.1.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开发、采购、生产过程及售时、售后(de)责任划分与赔偿.2 术语2.1 质量协议:指供(需)双方按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标准签订(de)产品质量契约,是供货合同(de)一部分.2.2 产品质量责任: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de)质量要求,而应承担(de)责任.2.3 质量赔偿:指由于供(需)方(de)产品质量责任,需(供)方依照本程序向对方赔偿损失(de)过程.2.4 质量损失:指由于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协议要求所造成(de)损失,它分为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2.5 直接损失:指不合格品本身和由其引起(de)相关产品报废(de)损失.2.6 附加损失:指不合格品从流入需方生产过程中到被发现时为止所造成(de)连带损失,即指南损失中除直接损失以外(de)损失.2.7 标准价:指公司现行(de)产品结算价格.2.8 其它术语:应用GB/T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3 相关文件文件编号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司发[1999]218号公司质量管理科纲要(试行)QS08-01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QS10-01 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QS13-0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S13-02 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GB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de)检查)GB2828-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de)检查)司发[1998]112号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4 职责4.1 总则供(需)双方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精益求精,竭诚服务,用户之上”(de)公司质量方针.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开展以经济赔偿为特征(de)质量保证承诺活动.建立有效(de)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总成质量和整车装配调整质量负责制.4.2 供方(de)职责4.2.1 供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为需方提供合格产品.4.2.2 供方要明确产品质量保证期和服务承诺,承担产品质量保证期内(de)产品质量责任,赔偿相应损失.供方应做好出厂产品(de)服务工作,建立定期会签制.4.2.3 供方有权就需方不履行质量协议以及由于需方(de)责任给供方造成(de)损失提出索赔或申诉.4.3 需方(de)责任4.3.1 需方应按照QS10-01建立并运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履行质量协议中规定(de)进货检验要求.4.3.2 需方应及时记录和反馈供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de)质量信息,并承担不合格品处置不符合要求(QS1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所造成(de)损失.4.3.3 需方有权就供方不履行质量协议以及由供方(de)责任所造成(de)损失提出索赔或申诉.4.3.4 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方有权向主管部门建议调整合同中A、B 点(de)供货比例,直至取消供货资格,开发新点.(1)进货检验连续三批不合格或年度累计大于10%批次不合格;(2)由于供方(de)产品质量责任导致发生公司级质量事故(见QS13-02程序);(3)例行抽检(包括国家、行业及公司抽查)发生(de)质量问题,未按期采取纠正措施或改进不力而重复发生质量问题时;4.4 有关职能部门(de)职责4.4.1 财务会计部负责质量赔偿费用(de)结算划拨与质量成本统计.4.4.2 人事部负责质量赔偿中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实施监督管理.4.4.3 质量部负责质量赔偿(de)管理以及监督本程序(de)贯彻执行;负责质量赔偿争议(de)裁决,仲裁质量职责按司发[1999]218号文件执行.4.4.4 公司检查室负责对质量赔偿(de)全过程进行效能检查(见附件五).5 工作流程与控制要点5.1 签订质量协议供(需)双方必须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明确(de)事宜.“公司供需质量协议书”见附件一.5.2 不合格品(de)处理5.2.1 不合格品处理(de)原则:(1)查清质量问题(de)原因,确定可能对用户造成损失(de)程度;(2)采取应急措施,使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3)分析原因,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5.2.2 不合格品(de)处理要求;(1)进货检验不合格:a.退货;b.如需现场挑选,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c.供方按QS13-01规定办理让步手续,需方应按QS13-01规定进行检验,要做好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管理;(2)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现供方产品质量责任(de)不合格品处理:a.发现少量(de)不合格品,由供方定期会签,补件;b.发现质量事故或批量不合格品,需方应立即通知供方代表到现场处理;c.不合格品引起(de)返工,由需方处理或供(需)双方协商处理.需方只负责换件,并保存待供方确认退回供方.5.2.3 不合格品控制(de)其他要求按QS13-01程序执行.5.3 质量赔偿5.3.1 质量赔偿原则:(1)按照总成和分总成质量负责制原则,赔偿在供(需)双方(即上、下工序)之间进行;(2)按照整车装配调整质量负责制原则,整车入库验收、售时换件和售后服务(de)产品质量赔偿,属于装配调整质量,直接向整车总装配方索赔;非装配调整质量(de)索赔直接向责任方索赔;(3)发生不合格经供(需)双方确认(de)原则,确认要依据需方提供(de)可追溯性(de)证据来确定;(4)重复发生(de)质量问题,需方对于重复发生(de)质量问题除按质量赔偿向供方索赔外,可采取减少供货量或取消供货资格予以处理.5.3.2 质量赔偿费用;(1)直接损失(Z)直接损失费(Z):Z=不合格品数×单件价格+相关报废产品价值(2)附加损失(F):按直接损失总额20%~50%核算或供(需)双方在质量协议中加以明确(包括返工费、材料消耗费、加工损失费、停工损失费等);(3)验证费(FY):裁决供(需)双方产品质量赔偿争议而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等所发生(de)费用.此费用由申诉方或应诉方法预付,处理终结时由败诉方承担.FY=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费5.3.3 质量赔偿项目确定5.3.3.1 进货检验(de)质量赔偿,进货检验时不合格,退货或现场挑选,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5.3.3.2 生产过程中(de)质量赔偿:(1)接收检验时判为合格(de)产品,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现(de)不合格品:直接损失由供方承担,附加损失由供方承担95%;需方承担5%;(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de)批量质量问题,除按(1)条款进行质量赔偿外,还要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3.3.3 售时换件(de)质量赔偿按现行会签制度执行;5.3.3.4 售后服务赔偿由销售部依据本程序文件(de)要求另行发文实施;5.3.3.5 监督、抽查(包括国家、行业及公司抽查)赔偿:(1)首次发生质量问题,按有关条款执行;(2)供方必须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进;(3)对因未按期采取纠正措施或改进不力(de)供方,需方有权按条款处理.5.3.3.6 生产准备(de)质量赔偿划分原则:(1)产品设计与工艺、技术方面(de)质量问题由设计、工艺、技术部门负责赔偿,赔偿按公司项目负责制和产品开发(de)技术协议有关规定执行;(2)因产品符合性质量问题发生(de)质量赔偿中由路线承制单位负责赔偿;(3)因设计误差工作质量造成(de)质量损失由责任单位赔偿,具体额度由公司质量部根据具体情况裁决.5.3.4 质量赔偿费用管理(1)质量赔偿可随时或定期进行.针对少量(de)不合格品所造成(de)损失,供方应按要求定期进行会签;针对质量事故或批量不合格品,供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或按需方要求(de)期限内完成会签;(2)需方向供方索赔时要填写“公司质量赔偿单”(见附件二),并提供相应(de)证据,经供方会签后由结算中心进行结算;(3)有争议(de)按有关要求执行.经裁决(de)质量赔偿,由财务会计部根据“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见附件四)执行赔偿.5.4 产品质量赔偿申诉与裁决5.4.1 总则按照“用户至上”(de)宗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标准为准绳(de)原则,事实副产品质量赔偿申诉或裁决.5.4.2 申诉:(1)供(需)方收到需(供)方索赔单后,如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与需(供)方协商解决;(2)供(需)方与需(供)方协商无结果可向质量部提交“质量赔偿申诉书”(见附件三),并提供足够(de)有效证明材料和依据.5.4.3 裁决:(1)质量部收到“质量赔偿申诉书”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对复杂(de)质量赔偿申诉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用“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通知申、应诉方;(2)申、应诉方收到裁决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没有在裁决通知书上签字反馈,质量部可传此通知书至财务会计部或人事部执行质量赔偿裁决;(3)申、应诉方收到裁决通知书后仍有异议,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质量部反馈,再次申请复议.复议工作由质量部提请公司总师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裁决,复议裁决为最终裁决;(4)质量赔偿裁决(de)败诉方应承担处理申诉裁决发生(de)所有费用.5.5 附则5.5.1 本程序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5.5.2 各专业厂、供应商可参考本程序,制订相应(de)程序实施厂内赔偿.5.5.3 本程序由质量部附则解释.6 质量记录记录编号记录名称保存期110QR02015 供需质量协议书三年110QR02011 公司质量索赔单三年110QR02012 质量赔偿申诉书三年110QR02014 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三年附件一:注:以上条款,具体要求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亦可协商修改.附件二:编号:110QR02011附件五:依据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de)有关规定,对下列情形之一(de)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1、对负有公司级质量赔偿责任单位(de)主要领导,不按质量赔偿程序履行责任(de).2、在质量赔偿责任明确裁定后,拒赔或推诿扯皮(de)领导干部.3、造成重大恶性质量事故,损害了公司声誉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de)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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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提高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公司”)产品开发与供货的质量与交期,加强对供方的质量与交货管理,提高配套产品的合格率,防止因配套产品开发与制造等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在开发生产和顾客供应过程的损失,以及在顾客使用时发生故障,避免公司因供方问题受到伤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为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样件开发、零部件生产、原材料与辅料生产及零部件销售供应的所有供方。

三、工作职责
1、技术品质部对交付前、使用中、使用后的供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若因供方产品质量或交货周期导致公司出现问题的,相关部门应开具《质量异常信息反馈单》或质量索赔单,并及时传递到技术品质部。

2、技术品质部收到车间或相关部门填写的《质量异常信息反馈单》后,了解落实不合格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合格事实进行确认,需要报废或进度影响等原因由技术品质部开具《质量索赔通知书》由采购部与财务部协同核算价格后向供方进行索赔。

技术品质部可独立核算其它索赔部分(如:返工工时费、管理费等)。

3、对供方的索赔金额确认后,采购部将《质量索赔通知书》传递至供方,要求供方在 7 天时间内对《质量索赔通知书》进行确认(若供应商超过规定时间未回复则视为认可)确认后需由供方在该索赔单上“供方盖章”栏签字盖章后再传递到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供方认可的索赔费用在供方当月货款中予以扣除。

4、供方在确认中若对品质索赔费用有争议的,可以与某某工具有限公司采购部进行协调商议。

供方在确认中若对品质与周期判断和其它索赔有争议的,可以与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技术品质部进行协调商议。

若供方对索赔拒不认可的,则财务部可凭采购部提交的《质量索赔通知书》先对供方本月/本批货款暂拒付,待索赔协调解决后方可付款。

四、索赔事项
1、某某工具有限公司交由供方用于开发的样件,供方如有丢失,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技术品质部进行确定,由品质部开具《质量索赔通知书》对供方进行200-500元的处罚金额,供方应无条件接受采购部转达的通知书,由财务部从供方的货款中予以扣除支付,如没有货款未付现象,由供方在收到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金支付。

2、供方在交期内提供的样件,必须保证与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样件或图档数据一致性达到95%以上,如未能在周期时间内提供合格样件,在得到技术品质部同意后可后延2个工作日,如未能在约定时间提供合格部件,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有权对供方进行处罚,每日按200元或模具协议费用的2%计算并累积,开具《质量索赔通知书》。

供方应无条件接受采购部转达的索赔通知书,由财务部从供方的货款中予以扣除支付,如没有货款未付现象,由供方在收到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金支付。

3、因本批零件验收不合格,品质部通知财务部将到期应支付的货款扣出20%作为质量保证金暂停支付,到质量不合格的零部件整改完毕后,由品质部通知财
务部将暂停支付的质量保证金予以支付。

4、零部件入库验收时检验不合格,经相关部门评审后需退回供方的,按退回零件总金额的5%进行管理费索赔。

5、零部件入库验收时,检验不合格的零部件,经相关部门评审后同意让步接受或处理使用的超差产品,按交货批零件总金额的5%进行索赔;需要筛选的或加工的,其工时费用按每小时35元计算,返修产品在配套价基础上增加5%的管理费,返修工时由车间提出,品质部确认。

因返修领用的辅料据实结算。

6、因零部件不可能全检,由此由车间退回的不合格品,经相关部门评审
后退回供方的,除扣出零部件费用外,按退回零件总金额的5%进行管理费索赔。

7、在生产过程中,因某个零件不合格发生而导致其他产品不能拆卸再使
用的,其连带损失由造成该部分总成报废的零部件生产厂家负责按报废总成总金额的100%赔偿。

8、在天成公司的客户生产现场装车时因某个零部件不合格发生质量问题,并且属于同一物料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的事故的,其质量责任和天成公司顾客对我公司的索赔金额,由该零部件生产厂家承担,且天成公司追加5%的管理费及5%的运费进行索赔。

9、对供方所供产品,某某工具有限公司品质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对试验合格的产品其试验费用由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承担,对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其试验费用由供方承担,该批次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试验费用清单包括:人工成本、管理费、电费、设备折旧费、试验样品材料成本及生
产成本费、其他费用等。

10、供方未按规定在供货时提交检验报告,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有权对供方进行索赔,并将此批次产品按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如乙方多次在供货时未按规定提供检验报告,则在上次处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处罚明细见下表:
11、各供方在产品出厂前,应加强产品包装、装箱各个环节的控制管理,确保产品交验收合格与标识箱内合格证数量符合,严禁差数现象的发生,如发现差数现象,将进行10 倍经济处罚。

12、各供方在产品出厂前,应加强产品包装、装箱、运输、交货各个环节的控制管理,确保不发生多层叠压和随意抛放产品引起撞伤压伤等的物料损伤现象,如发现该现象,在天成公司或我司顾客处产生的需要筛选的或加工的,其工时费用按每小时35元计算,返修产品在配套价基础上增加5%的管理费,返修工时由车间提出,品质部确认。

因返修领用的辅料据实结算。

本《供方产品开发与供应质量问题索赔管理办法》(A0 版)从2017 年 9 月1 日起执行。

某某工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19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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