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3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第一篇范本:一:国际贸易的概念1.1 国际贸易的定义1.2 国际贸易的意义二:国际贸易实务案例2.1 案例一:跨国公司的贸易模式分析2.1.1 公司背景介绍2.1.2 贸易模式分析2.1.3 成功因素总结2.2 案例二:贸易争端解决过程分析2.2.1 涉及各方介绍2.2.2 争端解决方式分析2.2.3 结果总结三:国际贸易中的基本要素3.1 货物贸易要素3.1.1 贸易商品的选择与分析3.1.2 货物贸易的合同谈判与签订3.2 服务贸易要素3.2.1 服务贸易的范围与特点3.2.2 服务贸易的市场调研与拓展3.2.3 服务贸易的合作与合同管理四:国际贸易中的风险管理4.1 货物贸易风险管理4.1.1 风险识别与评估4.1.2 风险应对策略4.1.3 风险管理工具4.2 服务贸易风险管理4.2.1 服务贸易风险特点4.2.2 风险管理措施五:国际贸易中的相关政策5.1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5.2 贸易壁垒与关税问题5.3 贸易协定与自由贸易区六:国际贸易法律法规6.1 海关法规与规范6.2 货物贸易合同6.3 服务贸易合同附件:1. 案例一相关附件2. 案例二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货物贸易:指国际间的商品流通和交换活动。
2. 贸易模式:指企业对外开展贸易活动时所采取的具体方式和形式。
3. 贸易争端解决:指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纠纷、争议等问题的解决过程。
4. 公司背景介绍:指跨国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介绍。
5. 货物贸易要素:指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的各种因素,如物流、质量、合同等。
6. 服务贸易要素:指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各种因素,如人力资源、技术水平等。
7. 风险管理:指在国际贸易中识别、评估并应对各种风险的管理过程。
8. 国际贸易政策:指各国为调整国际贸易活动而制定的相关政策。
9. 贸易壁垒:指限制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各种措施和策略。
10.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指调整和规范国际贸易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8案例及评析
1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及评析案例1 对逾期接受处理不当致损案【概要】A公司发盘要求对方4月8日复到有效。
4月3日G公司回函表示接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月10日送达A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A公司认为合同并未生效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案情】3月15日A公司向新加坡客户G公司发盘报童装兔毛衫200打货号CM034每打CIF新加坡100美元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25日复到有效。
3月22日收G公司答复如下你15日发盘收到。
你方报价过高若降至每打90美元可接受。
A公司次日复电我方报价已是最低价降价之事歉难考虑。
3月26日G公司又要求航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
29日A公司寄出样品并函告对方4月8日前复到有效。
4月3日G公司回函表示接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月10日送达A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此时因原料价格上涨公司已将价格调整至每打110美元故于7月8日回复称我公司与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你方虽曾对我方发盘表示接受但我方4月10日才收到此乃逾期接受无效。
请恕我方不能发货。
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
如你方有意成交我方重新报价每打CIF新加坡110美元9月份交货其他条件不变。
7月12日G公司来电我方曾于4月3日接受你发盘虽然如你方所言4月10日才送达你方但因你我两地之邮程需三天时间尽管我方接受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你我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你方在收到我方逾期接受后未作任何表示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请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你方承担。
请分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否正确【评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正确的。
本案争议双方所在国均为《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应按《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逾期接受《公约》认为一般无效但也有例外情况。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三(计算题)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习题三计算题部分一、公量的计算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二、运输费的计算1、某公司出口洗衣粉到西非某港口城市,共100箱,该商品的内包装为塑料袋,每袋重1磅,外包装为纸箱,每箱里有100袋,箱的尺寸为长47厘米,宽39厘米,高26厘米。
经查该商品为5级货,按“M”标准计算,去西非航线的5级货每运费吨的基本运费为367港元,另加转船费15%,燃料费33%,港口拥挤费5%。
问该货物的运费是多少?2、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对英国出口罐头1000箱,每箱体积为49cm×30cm×19cm,目的港为南安普顿(英),经香港转船,第一程由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装运,经查《中远本》罐头为M10级,大连至香港的基本运费为每尺码吨22元人民币,各项附加费率为17%,香港雄关中转费40港元每尺码吨,第二程转船由国外的班轮装运,查《中租表》罐头也为M8级,香港至南安普顿基本运费为237港元/立方米,附加费为13%,请计算该批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总运费产多少?(HKD:CNY=1:1.1)3、出口箱装货物共100箱,报价为每箱4000美元FOB上海,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26美元或从价费率1.5%,以W/M or Ad Val 选择法计算,每箱体积为1.4m×1.3m×1.1m,毛重为每箱2公吨,并加收燃油附加费10%,货币贬值附加费20%,转船附加费40%,求总运费。
4、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毛重25公斤。
当时燃油附加费为3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
门锁属于小五金类,计收标准是W/M,等级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443.00港元,度计算应付多少运费?三、保险费的计算1、一批出口货CFR价为1980美元,现客户来电要求按CIF价加20%投保海上一切险,我方照办,如保险费率为2%时,我方应向客户补收保险费若干?2、某批CIF总金额为USD30000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完整版)一、引言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货物和服务的交流和交易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国际贸易在各个国家的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一些案例,读者更好地了解国际贸易的具体操作和应对策略。
二、案例一:货物进口2.1 案例背景公司A是一家中国的电子产品生产商,希望进口一批原材料从国外供应商购买。
本案例将介绍公司A进行货物进口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2.2 准备工作在进口货物之前,公司A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开立进口业务账户- 了解进口相关法规和政策- 确定货物数量和规格2.3 选择供应商公司A需要选择一个可靠的供应商来购买原材料。
在选择供应商时,公司A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供应商的信誉和经验- 产品质量和性能- 价格和交货期2.4 签订合同一旦选择了供应商,公司A需要与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描述和规格- 交货方式和时间- 价格和支付方式2.5 装运和报关供应商将货物运输至中国的口岸后,公司A需要进行报关手续。
公司A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进口许可证和报关单- 货物清单和发票- 装箱单和提单2.6 清关和交付一旦货物通过清关手续,公司A可安排货物的运输和交付。
公司A需要确保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与合同一致,并及时支付货款给供应商。
三、案例二:服务出口3.1 案例背景公司B是一家美国的软件开发公司,希望向中国的客户提供软件开发服务。
本案例将介绍公司B在服务出口方面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
3.2 准备工作在向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之前,公司B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确定服务内容和价格- 确保有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 了解中国的服务出口政策和法规3.3 合同签订公司B需要与中国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描述和范围- 价格和支付方式- 交付时间和标准- 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归属3.4 服务交付公司B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中国客户交付服务。
2023年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集新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集第一章导论[案例1]有一份CIF协议在美国签订, 由美国商人A发售一批IBM电脑给香港商人B, 按CIF香港条件成交。
双方在执行协议旳过程中, 对协议旳形式及协议有关条款旳解释发生争议。
请分析处理此项纠纷应合用香港法律还是美国法律?[案例分析]结论: 应合用于美国法律。
理由: 协议与美国关系最亲密, 由于订约地和履约地都在美国。
分析: 在按CIF香港条件成交旳协议中, 出口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 因此履约地在美国装运港, 而非目旳港香港。
(有关CIF条件旳内容参见“贸易术语”)第二章货品旳质量[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旳纠纷案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 品名为YZ-8303R/L, 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 两种型号旳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 但却用在不一样旳车型上, 因此客户不能接受, 规定我方要调换产品或减少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称麻烦, 费用很高, 因此只好减少价格15%, 了结此案子。
[案例分析]商品旳质量是国际货品买卖协议中不可缺乏旳重要条件之一, 是十分重要旳条款。
卖方属于重大违约, 因此赔偿对方损失是不可防止旳。
[案例2]我某出口企业与德国一家企业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旳协议。
其中品质规格为: 水分最高15%, 杂质不超过3%, 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查为最终根据。
但在成交前我方企业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 协议签定后又电告对方, 确认成交货品与样品相似。
货品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查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品运抵德国后, 该外国企业提出: 虽然有检查证书, 但货品品质比样品差, 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旳货品, 因此规定每吨减价6英磅。
我企业以协议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一样意减价。
于是, 德国企业请该国某检查企业检查, 出具了所交货品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旳检查证明, 并据此提出索赔规定。
我方不服, 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 不也许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 但不至于低7%。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参考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案例二: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愈发繁荣。
作为世界最大
的出口国,中国不断探索新的贸易模式,并在不断改善贸易环境方面
取得了显著成就。
以下是一则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旨在为读者提供有
关国际贸易的指导意义。
某电子产品公司希望开展对欧洲市场的海外贸易,但却受制于贸
易壁垒和文化差异等问题。
该公司决定向专业贸易服务机构寻求帮助,以确保贸易顺利开展。
首先,该公司与贸易服务机构联合商定了出口国模式,即完全采
用商标授权、技术许可和产品出售等方式,既保障原产国利益,也降
低了贸易成本和风险。
接着,双方根据当地市场需求设计了欧洲市场
的产品包装和说明书,并购买了商业保险和知识产权保护。
此外,该
公司还积极维护与经销商的关系,跟踪产品销售情况和市场反馈,随
时对贸易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以达到最佳的贸易效果。
在该公司的努力下,其产品在欧洲市场销售迅速增长,并收获了
国内外用户的好评。
该案例告诉我们,对于国际贸易企业来说,选择
专业贸易服务机构的帮助可以大大提高贸易效率和降低贸易风险;而
对本地市场进行适度调整和优化,则是开拓国际市场的关键所在。
此外,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企业还需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政策法
规的变动,积极推广本地品牌和技术,赢得国际市场的良好声誉和竞
争优势。
只有不断提高贸易竞争力,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行业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利益。
国际贸易实务销售合同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销售合同案例案例背景。
合同内容。
合同里规定得可详细了。
中方要卖给美方10000个那种会唱歌会跳舞的毛绒小熊玩具,每个小熊的单价是10美元,总共就是100000美元的大生意。
交货时间定在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交货地点是美国纽约港。
运输方式呢,中方负责安排海运,把这些可爱的小熊安全送到美国。
付款方式是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美方得在收到中方的装船通知后,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给中方。
出现的问题。
可是啊,这事儿没那么顺利。
中方这边可积极了,加班加点地生产小熊,眼瞅着离交货时间就剩半个月了,中方提前联系了船运公司订舱。
结果呢,这船运公司突然说,因为最近海上天气不好,好多船都延迟或者取消了,他们现在没有足够的仓位给中方了。
中方当时就懵了,这可咋整啊?如果不能按时交货,按照合同那可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方赶紧想办法,四处找别的船运公司,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小公司说可以运,但是运费比原来的贵了不少。
中方就很纠结,要是用这家小公司运吧,成本就高了,自己的利润就少得可怜了;要是不运呢,就违约了。
再看看美方这边呢,他们本来开开心心地等着小熊到货,好赶上美国的圣诞购物季,那可是赚钱的好时机啊。
结果收到中方说可能会延迟交货的消息,美方也急眼了。
他们就想,这要是赶不上圣诞季,这些小熊就不好卖了,而且按照合同,中方要是违约,美方也得考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解决办法。
中方思来想去,决定咬咬牙,用那家小公司运货。
然后赶紧给美方发了通知,说明了情况,还表示虽然运费增加了,但中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货物按时到达。
美方收到通知后呢,虽然还是有点担心,但考虑到中方这么积极解决问题,而且毕竟合作这么久了,也不想因为这点事儿就把关系搞僵。
于是,美方就跟中方说,行吧,只要能按时到就行,这运费增加的部分咱们可以再商量商量,看看怎么分担。
最后呢,这批小熊总算是按时到达了美国纽约港。
中方和美方经过协商,决定双方各承担一部分增加的运费。
通过这次事件,两家公司也都意识到,在国际贸易销售合同里,虽然规定得很详细,但还是会有很多意外情况。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之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一迟到的羊毛——因船名、船期通知错误及货物质量引起的争议●案情简介中国A公司(开证申请人、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信用证受益人、卖方)于2003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千克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千克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2003年6月,申请人于5月31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发传真给申请人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申请人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
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申请人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申请人接受货物后又发现羊毛有质量及短重问题,于是在经商检后向卖方提出索赔。
争议焦点:①船名、船期通知错误应由谁负责;②商检证书是否有效;③羊毛的质量与短重问题。
买方认为,根据CFRA7的规定,卖方应“给予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以及为使买方采取通常必要措施能够提取货物所要求的其他任何通知”。
但卖方错误地通知了船名及船期,也没有将货物转船计划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从而违反了A7项下规定的义务。
卖方则认为,在CFR条件下,卖方的义务仅限于租船和将货物装上船,对其后发生的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货物未按原计划转船不是卖方造成的,也不是卖方所能控制的。
关于商检证书的有效性问题,卖方认为,由于买方没有在合同背面条款规定的商检期内进行商检,因此买方提交的两份报告都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规定的商检期限,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60天内进行商检。
买方则辩称:买方商检的期限决定于合同所引用的《中纺羊毛交易条款》,原合同背后条款是不适用的,中国商检局是合同约定的最终检验机构,它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合同规定的索赔依据,不容置疑。
关于羊毛质量问题,买方声称,根据商检证书,所交货物中有3017千克羊毛霉烂变质,5包羊毛的细度与合同规定不符、羊毛长度不足3.5英寸,还有567千克弱节毛,净毛重量短重931.4千克,为此共计索赔34694.40美元;卖方则声称买方计算索赔的差价有误,因羊毛细度、长度不符及弱节毛问题的差价分别应为499.20美元、654.37美元和85.05美元,合计1238.62美元。
国际贸易实务:原理与案例(第三版)参考答案人大版
第1章 国际贸易概述则规CIF成交的合同,物在装港装上船后即由方货运风险卖【案例1-1】 2010通定,规转买该卖负责货时达与2010通则对CIF的定有矛移到方。
合同要方物按安全到目的港,国际惯当则当与盾。
但商事例的使用遵循“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如果事人在合同中作出了国际惯规双约办商事例不同的定,即按方的定。
第3章 国际贸易术语风险转则FOB移的界限是装【案例3-1】 按2000通由方,因在则买负责为2000通中,运买货说货经过2020通则应港方指定的船舶的“船舷”,物落在甲板上明物已越“船舷”;按个术语风险转为由方,因,则开将FOB、CFR、CIF三移的界限改卖负责为从2010通始,已货说货还应卖负责“船上”,物落在甲板上明物未交到船上,因此由方。
辩货变质虽发经检构【案例3-2】 M公司的申无道理。
物然是装上船后生的,但商机风险转规则检验卖过损FOB移的只适用于自然灾害是包装不良所致,是方的失造成的失。
损卖过损货损应卖负责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失,不适用方失造成的失,因此由方。
【案例3-3】 FOB一些不法口商不法承人或代勾起取物提供了可为进与运货结来骗货没运对买货轮资没乘之。
案例方的失有:(该卖误1)有把握好承人,方指定的越南籍信有时备货买请迟这种况买将调查2)未及,只好向方求推船期;在情下,方提出付款方式;(为随证应从隐证过单证银改托收就只好答,而埋下了患。
如果信用不期,只要相符行就必付款,失就可以避免;而托收是商信用,口商不付款,行有任。
须这种损业进银没责货运卖【案例3-4】 有矛盾。
2020通定,则规CFR的交点是装港船上,方只要在指定运将货货义务卖负责货12月2日前到,达装港物装上了船,即完成了交。
本案要求方物在则规证与2020通的定有矛盾,出口公司可以要求修改信用。
则规运输个运双应约卖处【案例3-5】 2020通定,如果涉及多承人,方定方在何完成货义务风险处发转约则卖将货给运时交,在何生移;如果未定,推定方物交第一承人完成货义务风险转给买卖将货给运时货义务交,移方。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章
第二章,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案例1,一法国商人某日上午走访我国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
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那时,我方已获知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
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为什么?分析:中国与法国均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洽谈过程中,双方对《公约》均未排除或作出任何保留。
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应受该《公约》约束。
按《公约》规定:对口头要约,须立即接受方能成立合同。
据此,我方鉴于市场有趋涨迹象,可以予以拒绝或提高售价继续洽谈。
案例2,买卖双方订有长期贸易协议,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
”11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订购2000件服装的订单,但直到1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2000件服装,买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要求供货。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分析:双方的合同已成立。
双方订有的长期贸易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
”这一规定已在双方之间形成了习惯做法,双方理应遵守这一习惯做法。
卖方应在收到订单后15天内通知买方不能交货,否则,只能认为卖方仍遵从习惯做法。
案例3:某外贸公司与一美商洽谈一笔业务。
我方2001年4月7日的电报发盘中规定4月12日复到有效。
该电报发盘于4月9日到达美方。
对方与4月10日以电报表示接受。
我方于4月14日才收到该项复电。
业务员因其为逾期接受,未予理睬,将货又售于另一客户。
日后美商坚持合同已经成立,要求我方发货。
请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分析: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因为根据情况表明对方的电报接受是因为邮寄原因而逾期,且我方在收到该电文时并未及时向对方表示该接受因逾期而失效,所以应为有效的接受,双方的合同成立,我方应履约。
案例4: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
国际贸易实务 课题三
引例
(1)我国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 品50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新港条件成交,而 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原因是什么? (2)我国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条件向英商出售一 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 中规定,买方必须于9月底之前将信用证开到,卖 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 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 有关条款是否存在问题?如有,是什么问题?
思考
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是干什么用的? 国际贸易术语如何产生的? 在国际贸易术语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哪 些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风险大的特点。交易双 方在洽商交易、订立合同时,必然要考虑下面几个重要问题: 交货地点
即问即答
从杭州出口一批货物到日本大阪,如果 要采用FOB术语,应如何表示?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1、F0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1)基本含义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期限内,将货 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 至买方。 实际使用时,FOB术语+装运港名称。
(1)基本含义
它仍和FOB一样,是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
卖方需要负担主运费和保险费。
实际使用时,CIF术语+目的港名称。
(2)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FOB相比,卖方的基本义务还包括:负责办理从装运 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货物保险,支付保险费;负责办理从 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支付运费。 在实际业务中,有人称CIF价为“到岸价” ,这合理吗? 不合理。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在 货物装上船之后,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通常运费、保险 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负担。除此之外,买方还要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办理 进口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外销员:第六篇国际贸易实务(三)
外销员:第六篇国际贸易实务(三)1、单选美国一直对我国输美的所谓敏感性商品采取进口数量,其中限制最严的是()。
A.纺织品B.农产品C.机电产品D.高新技术正确答案:A2、单选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在承兑(江南博哥)交单(D/A)业务中,()。
A.只使用远期汇票,不使用即期汇票B.只使用即期汇票,不使用远期汇票C.既使用即期汇票,也使用远期汇票D.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同时使用正确答案:A3、判断题关税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
()正确答案:错4、多选影响商品世界市场价格变动的因素有()。
A.垄断B.国家对价格的干预C.商品的供求状况D.商品的品质,包装,付款条件等正确答案:A, B, C, D5、单选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表示()A.货物已经开始装船的日期B.货物已经装船完毕的日期C.装载船只到达装运港口的日期D.装载船只离开装运港口的日期正确答案:B6、单选电器设备保护接地能避免人体()。
A、通电B、触电C、过电D、接电正确答案:B7、单选经过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的提单是()A.记名提单B.不记名提单C.指示提单D.A.B.C.都需要背书正确答案:C8、单选卖方发盘限15日复到有效,14日下午收到买方复电要求减价3%并修改交货期,正研究如何答复时,次日上午又收到买方来电接受发盘()A.于是,合同按卖方发盘条件达成B.于是,合同按买方提出条件达成C.于是,合同按买方还实盘条件达成D.此时,合同尚未达成正确答案:D9、多选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较广,引起的情况一般为()。
A.卖方原因B.买方原因C.自然力量D.社会力量E.外部力量正确答案:C, D10、单选按fOB条件达成的合同,凡需租船运输大宗货物,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A.装船费用由谁负担B.卸船费用由谁负担C.保险费用由谁负担D.运费由谁负担正确答案:A11、单选成员国间取消关税和数量限制,但仍保持对非成员国各自独立的贸易壁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是()A.自由贸易区B.关税同盟C.共同市场D.经济同盟正确答案:A12、单选《INCOTERMS2000》C组贸易术语与其它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案例一: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 出口合同, 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品发出后, 银行议付了货款, 但货到目旳港后发现严重破损, 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由于买方没有指明), 买方规定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 我方应否办理?答: 买方规定不合理。
此案波及到CIF 合同旳性质。
1.根据.年通则》, CI.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 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旳对旳完整旳单据, 就算完毕了交货义务, 而不必保证到货, 因此不是到岸价。
2.CI.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商定,如果没有商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3.在CI.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规定卖方替代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当。
本案例, 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规定。
案例二: 某年11月,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 公吨钢材旳合同, 价格条款为CIF 温哥华。
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有关费用, 获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 不料货品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 所有灭失。
外商以货品灭失为由回绝付款赎单, 问我方如何解决?答:这是一起并不复杂案例。
在CIF 术语中, 买卖双方风险划分地点是装运港船舷, 越过船舷后旳风险由买方承当, 卖方办理保险仅仅是代理性质, 出险后应由买方办理索赔事宜。
此外CIF属于象征性交货, 即凭全套合格单据, 买方就不得拒付货款。
尚有, 信用证业务属于银行信用, 应由议付银行承当第一付款责任。
解决措施:我方一方面应向议付行议付货款, 再由议付行向付款行申请付款, 只要全套单据合格, 付款行不得拒付。
另一方面我方应向买方讲明道理, 提出严重交涉, 只要对方不无理取闹, 就会按照国际惯例迅速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汇总 2015.10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汇总案例1:我某出口公司按CIF贸易术语出口英国一批运动鞋,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装船并取得了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并向银行交单议付。
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运动鞋全部烧毁。
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
问:该批交易按CIF伦敦条件成交,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析:我公司不应理赔,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货交装运港船上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案例2:某进出口公司以CIF伦敦向英国某客商出售圣诞礼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消合同。
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分析:本案中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制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
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意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运抵汉堡,其已经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
(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换买方。
”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平淡交货的特点。
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案例3:我某外贸公司向法国出口化妆品一批,以FOB福州对外报价,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1. 案例背景介绍1.1 公司简介1.2 行业背景1.3 目标市场分析2. 国际市场准备阶段2.1 市场调研2.2 目标市场选定2.3 法律法规了解2.4 品牌推广策略3. 合同谈判与签署3.1 谈判策略3.2 合同起草3.3 条款商讨与调整3.4 合同签署与备案4. 运输与物流安排4.1 运输方式选择4.2 运输合同签订4.3 物流仓储管理4.4 运输保险购买5. 海关与报关手续5.1 出口报关流程5.2 进口报关流程5.3 重要报关文件5.4 关税与税则了解6. 贸易支付与结算6.1 信用证开立6.2 电汇与托收6.3 贸易融资选择6.4 汇率风险管理7. 贸易纠纷处理7.1 合同履行期限纠纷7.2 商品质量异议处理7.3 付款问题纠纷7.4 解决纠纷的方式附件:附件1:市场调研报告附件2:合同样本附件3:运输合同范本附件4:报关文件清单附件5:贸易支付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信用证:指银行以开立信用证的方式向卖方提供担保,确保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2. 电汇:指通过银行电子汇款系统进行的国际货款支付方式。
3. 托收:指卖方直接委托银行代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4. 汇率风险:指由于不同国家货币的汇率波动可能导致交易双方在结算货款时损失或收益的风险。
5. 合同履行期限纠纷:指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方面产生的纠纷,如延期交货、延期付款等问题。
6. 商品质量异议处理:指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质量产生质疑或异议,与卖方进行协商解决的过程。
7. 付款问题纠纷:指买方由于支付方式、付款时间等问题与卖方产生纠纷,解决双方付款相关问题的过程。
国际贸易实务3.Terms of Commodity
4.2 Quality –Sale by description
Sale by descriptions or illustrations
specific descriptions, sometimes with illustrations Example
Panasonic Television, TH-42PV65C, quality and technical data to be strictl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instructions attached.
to use the name of the place of origin as the indication for quality (special local product )
Example
West-lake Longjing Tea, Grade 1, Zhejiang Origin
generally suitable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G.M.Q.: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offered are sufficiently good to satisfy the purposes for use or consumption which are mutually understood by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Examples
Sony Televisions Haier Refrigerators Tigerhead batteries Panasonic Television, TH-42PV65C
4.2 Quality stipulation –Sale by description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汇编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汇编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二章合同的标的物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第六章国际货款的收付第七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第八章出口合同的商订与履行第九章进口合同的商订与履行第十章国际贸易方式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1】CIF合同风险承担[案情介绍]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
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在装船时支付,以换取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
”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未能到达目的港。
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
[案例焦点]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谁承担,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案例2】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案情介绍]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葱给澳洲的公司,洋葱在日本港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公证行并出具证明。
但该批货物运抵澳洲港口时,洋葱已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
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
[案例焦点]卖方是否需要承担货物变质的损失?买方有无拒收货物的权利?【案例3】进口合同采用CFR术语时的运输风险[案情介绍]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进口一批高级产品,按CFR上海,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承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
我开证行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进行偿付。
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上海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破产倒闭,承运船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
[案例焦点]如何防范CFR合同中的运输风险?【案例4】FOB合同的租船责任[案情介绍]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定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对方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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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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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A商违约,应当负责赔偿。
(1)A国与B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缔约国,由于双方对《公约》
的适用未作排除和保留,本案应按《公 约》规定办理;(2)A商在收到B商对其发 盘作出附加条件的接接受时,未提任何 异议,即接受有效,A商应负有提供产 地证的义务;(3)B商已根据其接受条件 开立信用证,A商接受信用证后又未提 出异议,并准备履行信用证的规定交货, 后因商检机构不能出证,这与B商无关, 构成A商违约。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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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国商人将从别国进口的初级产品转卖, 向B国商人发盘,B国商人复电,接受发盘, 同时要求提供产地证。两周后,A国商人收到 B国商人开来的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
发运货物,获商检机构通知,因该货非本国产 品,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国商人取消信
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 是引起争议。A国商人提出,其对提供产地证 的要求从未表示同意,依法无此义务,而B国 商人坚持A国商人有此义务。试根据《联合国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方所在国均为缔 约国)的规定,对此案作出裁决。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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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 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 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 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其 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 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 问,我国公司应如何对待美国的检验证 书?为什么?
2020/1/16
外来证条款中有如下文句 “Payment under this Credit will be made
by us only after arrival Of goods at Rotter dam”(该证项下的款项在货到鹿特丹后由我行 支付)。受益人在审证时来发现,因此未请对
方修改删除。我某外贸公司在交单结汇时,银 行也未提出异议。不幸60%货物在运输途中被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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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
口合同,支付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 90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 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
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 时, 由于用货心切,A商出具信托收据
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 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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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按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 1000箱,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 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4个月 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
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问这种货损保险 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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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否。根据CIF条款中的“除外责任” 第4点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 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 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 任。
大火烧毁,船到目的港后开证行拒付全部货款。 对此,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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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因对信用证中加列的条款有不 同的解释,因而可能有二种不同的后果:
其一:开证行不能拒付。理由;(1)信用 证规定的条件只是说明付款的时间;(2) 货到港后,只要单证相符,不管货物好 坏,开证行均应付款。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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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澳大利亚某商是与我来往多年的棉布 商,某日寄来上衣一件,声称该上衣系 我某出口合同项下所交染色棉布经其转 销给某制衣厂制作成衣的样品,该上衣 两袖的色泽有明显的不同,证明我所供 货物品质有严重色差,不能使用。为此, 要求将全部已缝制的成衣退回,并重新 按合同规定的品质和数量交货。问我方 应如何答复?并简述理由。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三)
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 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 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 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 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 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 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①1000箱货被火烧毁;②600箱货由子灌水 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 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 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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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对。合同没有订立索赔条款并不 意味着当一方违约时,受损方就没有索 赔的权利。因为买卖合同是规定当事人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当一方违反合同, 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品质规格交货,致使 对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就可根据法律主 张权利,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11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38条第(3)项规定:“如果货物在运输 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 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 早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 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 地后进行”。
根据上述规定,新加坡商人提交的美国 检验证书应该是有效的。
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 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企业径向A
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 应如何处理?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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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 信用证1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 行通知并加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
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
其二,开证行有权拒付。理由:(1)信用 证加列的条款是开证行提出的前提条件, (2)货物途中受损,未能满足信用证中规 定的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 严格审证,以免造成被动和损失。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8
6、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用电器,经检 验,发现品质有严重缺陷。因买卖合同 中没有订立索赔条款,所以,有人认为 无法向外商提出索赔。你认为这种说法 对吗?为什么?
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
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
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
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 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简述理由。
2020/1/1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6
5、我某外贸公司以CIF鹿特丹与外商成交出 口一批货物,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及
战争险。售货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只简单填写 “Payment by L/c”(信用证方式支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