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分配比例
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维护责任如何分配
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维护责任如何分配在当今商业合作日益频繁的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合作协议作为规范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责任分配起着关键作用。
合理清晰地分配知识产权维护责任,不仅有助于保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合作的顺利开展,减少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类型在合作协议中,首先需要明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类型。
这可能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例如,对于技术合作项目,专利和技术秘密往往是核心的知识产权;而在品牌合作中,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则至关重要。
对于专利,要明确是已有的专利还是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专利。
已有的专利可能需要明确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方式,新专利则需要确定归属权和申请流程。
商标方面,需要明确商标的使用权限、使用地域、使用期限等,以避免商标的滥用和侵权。
著作权的范围也较为广泛,包括文字作品、软件、艺术作品等。
在合作中,对于共同创作的作品,要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规则。
商业秘密则需要明确其定义和保护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
二、合作前的知识产权状况在合作开始之前,双方应当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充分的披露和评估。
这包括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稳定性、侵权风险等方面。
一方如果隐瞒或提供虚假的知识产权信息,可能会给合作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例如,如果一方声称拥有某项专利,但实际上该专利存在被无效的风险,那么在合作中使用该专利可能会导致合作项目的失败和法律纠纷。
因此,合作协议中应当规定双方在合作前的知识产权披露义务,并明确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产生在合作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新的知识产权。
对于这些新产生的知识产权,需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其归属和维护责任。
一般来说,新知识产权的归属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1、归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新知识产权主要是由一方的技术、资金、人力等投入产生的,且另一方的贡献相对较小,可以约定归属于投入较大的一方所有。
项目合作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权益分配
项目合作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权益分配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和权益分配在项目合作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作方的利益得到保障,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
本文将就项目合作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权益分配进行论述。
二、知识产权保护在项目合作合同中,知识产权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双方合作应明确约定各自在项目中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1. 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
一般情况下,各自独立开发的部分应归各自所有,合作开发的部分则可以协商确定归属。
这有助于避免日后的知识产权纠纷。
2. 保密义务为保护项目中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双方应互相承诺保守秘密,并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期限和保密范围。
同时,可以规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强化各方对保密的重视。
3. 技术转让与授权如项目需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授权或转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授权或转让的条件、范围和期限。
双方可以约定合理的技术转让费用和授权费用,并确定受让方在使用期间的义务。
三、权益分配除了知识产权保护外,权益分配也是项目合作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方的权益分配有助于确保合作公平、合理。
1. 贡献度和分配比例双方应根据各自在项目中的贡献度确定权益的分配比例。
项目合作合同中可约定评估贡献度的标准,并据此计算分配比例。
这样可以使各方的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
2. 利益分享机制针对项目收益的分配问题,合同应明确约定利益分享机制。
以营业利润为基础的分配方式是较为常见的选择,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各方需求制定其他适用的分配方式。
3. 增值权益分配如果项目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了增值权益,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增值权益的归属和分配方式。
对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研发,双方可以约定专利授权或返点等形式,以实现权益的公平分配。
四、争议解决尽管在项目合作合同中已经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和权益分配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争议。
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分配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调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并合理调配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利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连续发展,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员工、合作伙伴及外部合作方。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和分类1.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域名权、商业秘密等。
2.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和管理,具体分类和管理方式由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执行。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1.公司视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任务,鼓舞和支持员工创新并申请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
2.公司严禁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盗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仿冒他人的商标等。
3.公司要加强针对知识产权侵害的监测和保护,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权益。
4.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泄露商业秘密和机密技术。
四、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程序1.员工如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须依照公司相关流程和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公司指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引导。
2.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引导员工填写申请文件、办理申请手续,并帮助员工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
3.公司将为申请合法知识产权的员工供应必需的资源和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费用、专利代理服务等。
4.公司保存对知识产权申请的最终决议权,假如申请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或与公司战略不符,公司有权不予支持或停止相关申请。
5.在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过程中,员工应本着诚实、合法、责任的原则进行操作,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纪律处分。
五、知识产权利益调配1.公司鼓舞员工创新并申请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取得收益后,公司将依据贡献和相关协议规定的调配方式进行利益调配。
2.知识产权利益的调配方式可以采用单独或合作调配的方式,具体调配比例和方式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商定。
3.在与合作伙伴或外部合作方合作开发项目中涉及知识产权时,公司将依据双方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利益调配等事项进行商定。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模板5篇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模板5篇篇1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模板第一部分:协议概述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旨在就双方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合作共享,达成共赢的合作关系。
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
第二部分:定义1. 知识产权:指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的各类知识产权。
2. 共享:指双方就已取得的知识产权共同使用、开发、维护及享受其权利的行为。
第三部分:共享内容1. 甲方在本协议中承诺向乙方提供以下知识产权内容:(具体内容)2. 乙方在本协议中承诺向甲方提供以下知识产权内容:(具体内容)3. 双方应充分协商确定知识产权共享的具体范围、使用方式、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部分:共享方式1. 双方应就知识产权共享的方式达成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
2.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争取最大化的共享利益。
第五部分:保密约定1. 双方应对在共享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专有信息等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披露。
第六部分: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部分:协议变更1. 如双方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部分:协议终止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具体期限);协议期满前如需终止,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 如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另一方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部分:其他1. 本协议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签字及盖章: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篇2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模板一、协议背景为了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的共享和创新,双方就以下内容达成协议:二、协议内容1.共享内容:双方将共享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商业秘密等。
关于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关于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出资财产中,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在我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可知,在公司成立时,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财产出资,那么公司法对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有规定吗?如若规定,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是多少呢?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关于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公司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本条表明,出资财产中,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在我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二、知识产权出资在实践中的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均为有限责任形式,股东以其出资或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我国的公司信用法律上体现为一种资本信用,因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最低的也是最重要的保证。
公司在其存续的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亦成为法定资本制国家所奉行的一条极为重要的资本原则。
因此,公司法对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限制,目的正在于维护注册资本金额的真实,保护债权人利益。
因为知识产权的出资不像货币出资那样可以直接体现为出资额,知识产权的出资额需要经过评估作价计算,而其评估作价又比实物及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困难得多。
实物及土地使用权有同类标的的市场价格作为作价参照标准,即使是使用过的实物亦可采统一的折旧计算法方便地计算出残值。
而知识产权因其“专有性”的特点,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既然一技术比其他同类技术领先,一商标既然比别的同类产品或服务上的其他商标知名度高,那么,这项技术或商标就有比其他技术或商标具有更高的价值,而这部分价值究竟应高出多少,很难用公式精确的计算出。
因而,在知识产权出资作价的评估中,可能会发生对其价值的“高估”现象,而当拥有专有技术或知名度较高商标的出资人向其关联公司出资时,其技术或商标的价值在实践中往往故意被“高估”。
知识产权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和调配公司的知识产权收入,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者和公司的权益,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特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的知识产权创造者和知识产权相关方。
3. 定义3.1 知识产权指公司内创造的各种知识产权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3.2 知识产权收入指由公司利用知识产权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转让、技术许可、使用费、股权收益等。
4.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原则4.1 共同创造原则对于由多名员工共同创造的知识产权,其收入依照创造者的贡献程度进行调配。
4.2 个人创造原则对于个人创造的知识产权,其收入归创造者全部。
4.3 公司支持原则公司对于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应予以必需的支持,包含但不限于供应技术支持、市场宣传、法律保护等。
4.4 平等公正原则在知识产权收入调配中,公司应确保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商定。
5.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管理机制5.1 知识产权申报与登记公司鼓舞员工乐观申报本身的知识产权,并进行登记备案。
申报时应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和技术说明。
5.2 知识产权评估与确认公司成立特地的知识产权评估小组,对申报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确认。
评估依据知识产权的创新程度、技术价值、市场前景等因素进行。
5.3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比例确定依据知识产权的创新程度、贡献程度等因素,公司订立不同的收入调配比例标准。
5.4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方式知识产权收入可以通过转让、许可、股权分红等方式进行调配。
公司依据具体情况和合同商定,确定合适的调配方式。
5.5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情况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知识产权收入的调配情况,确保透亮度和公平性。
6. 违约与争议处理机制6.1 违约处理对于有意隐瞒或供应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2 争议处理对于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方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合作开发协议中的利益分配和合作方式
合作开发协议中的利益分配和合作方式合作开发协议是一种合作方案,旨在确保各方在共同开发项目中的利益得到公平分配,并规定了合作方式。
本文将探讨合作开发协议中的利益分配和合作方式,并提供一种适用的格式。
一、利益分配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各方应根据其所做的贡献和责任来分配利益。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利益分配方式:1. 资金投入比例分配根据各方投入的资金比例来分配利益。
例如,如果甲方投入60%的资金,乙方投入40%的资金,那么利益分成也应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2. 劳动力投入比例分配根据各方投入的劳动力比例来分配利益。
如果甲方贡献60%的工作时间,乙方贡献40%的工作时间,那么利益也应按照这一比例进行分配。
3. 知识产权分配如果合作开发项目涉及到创意、发明或专利等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可以基于各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或价值进行。
4. 风险分摊各方在合作开发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应考虑在利益分配中。
可以通过一些风险分摊的机制,如保险、赔偿条款等,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
注:以上仅为利益分配的一些常见方式,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二、合作方式在合作开发协议中,各方还需明确合作的具体方式和规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作方式:1. 合作范围明确合作开发的具体范围,包括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周期等。
确保各方对项目的理解一致。
2. 任务分工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具体任务分工,确保责任清晰明确。
可以将任务分解为不同的阶段或模块,并指定各方的责任和权益。
3. 决策机制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的决策机制,包括决策的程序、权力分配和决策的参与方。
例如,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决策委员会,由各方的代表组成,共同决策关键问题。
4.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合作开发项目,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保护方式,以免发生纠纷。
5. 保密和竞争条款合作开发协议中可以加入保密协议,确保项目相关信息的保密。
此外,还可以包括竞争条款,限制各方在合作期间与项目相竞争。
知识产权可以占股权多少比例?
知识产权可以占股权多少⽐例?技术作为⼀种⽆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样应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
技术投资是⼀种⽆形资产的投资,技术股份的股权和其他资产股份的股权⼀样按照股份的多少来决定,技术股份占股权⽐例不应有限定。
技术投资和资⾦投资合作开发新产品,两者的风险不同,资⾦投资的风险较技术投资风险更⼤。
技术股和资⾦股股权不管各占多少⽐例,不应完全套⽤股份制的管理规定,控股权应由风险相对较⼤、以资⾦投⼊为主的投资者掌握。
国家科技部等七部(局)1999年3⽉推出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以⾼新技术向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制企业出资⼊股的,⾼新技术的作价⾦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理解“技术的作价⾦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郭励弘认为,技术作为⼀种⽆形资产,限定其在公司或企业所占资本⾦的⽐例,对保证国家税收、保证⾦融部门减少坏账,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指出,把 “⽆形资产所占资本⾦的⽐例”与“知识资本所占股权的⽐例”不能混为⼀谈。
技术既然是⼀种⽆形资产,就应和其他形式的资产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技术股权的⽐例是依据技术股份的⽐例决定的,股权是利益分配的依据,限制股权也就等于限制了技术的价值,限制了技术股权的分配⽐例,这对技术这⼀⽆形资产来说是不公平的。
问题已经很清楚,技术以投资形式⼊投占股⽐例是不应有上限和下限的,它只能根据技术的价值和公司或企业开发⽣产这⼀技术的投资以及将产⽣的效益来分析和协商各⾃所占⽐例。
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般是根据⼊股⽐例进⾏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的最终⽬的。
利益分配不仅是各投资⼈的回报,也是股东贡献的体现。
按股权⽐例进⾏利益分配对相同投资的投资⼈来说是公平合理的。
但对技术投资和资⾦投资这两个不同投资⽅式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也是不合理的。
因为把技术投资和资⾦投资两个不同投资的利益分配完全按照相同投资的利益分配办法实施,没有考虑资⾦固有增长率、资⾦投⼊的⼀般回报率和投资的多向性,也没有考虑技术固有价值下降率和技术投资的固定性。
2024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分配合同示例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分配合同示例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术语定义1.1 知识产权1.2 科技创新1.3 分配第二条:知识产权的归属2.1 归属原则2.2 归属条件2.3 归属确认第三条:科技创新成果的分配比例3.1 分配原则3.2 分配比例3.3 分配方式第四条:知识产权的使用权4.1 使用原则4.2 使用范围4.3 使用期限第五条:知识产权的许可5.1 许可原则5.2 许可条件5.3 许可费用第六条:知识产权的转让6.1 转让原则6.2 转让条件6.3 转让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7.3 违约赔偿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8.3 诉讼管辖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终止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泄露后果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11.1 履行期限11.2 履行地点11.3 履行方式第十二条:合同的监督与检查12.1 监督机构12.2 检查方式12.3 检查频率第十三条:合同的附加条款13.1 附加条款内容13.2 附加条款的效力13.3 附加条款的修改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14.1 解除条件14.2 解除程序14.3 解除后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术语定义1.1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依法受到国家保护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1.2 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产生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过程。
1.3 分配分配是指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许可和转让等权益在各方之间进行划分的过程。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归属2.1 归属原则知识产权的归属遵循贡献原则,即知识产权归实际作出贡献的当事人所有。
2.2 归属条件知识产权的归属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对科技创新成果作出实质性贡献等。
股东协议书中的知识产权共享规定
股东协议书中的知识产权共享规定1.引言本协议旨在就合作公司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明确的共享规定,以确保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合作公司的业务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以下共享规定:2.定义2.1 知识产权:指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所有形式的信息和技术,以及由此产生的可商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2.2 合作公司:指本协议下涉及的所有股东所共同投资和经营的公司。
3.共享原则3.1 公平合理原则:双方对知识产权的共享应基于公平、合理和互惠原则,充分考虑每个股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贡献、投入和利益。
3.2 合法合规原则:双方共享的知识产权应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共享内容4.1 技术知识产权共享:合作公司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知识产权,双方应共享并共同享有其使用权。
4.2 商标知识产权共享:合作公司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商标知识产权,双方应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共享并共同享有其使用权。
4.3 版权知识产权共享:合作公司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所创作的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等版权知识产权,双方应共享并共同享有其使用权。
5.共享方式5.1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双方应签订相应的授权协议,明确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期限和费用等内容,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授权和使用。
5.2 知识产权价值分配:合作公司运营过程中依托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按照双方股权比例分配,以实现合理的利益共享。
5.3 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双方应加强对共享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对于任何侵犯共享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6.争议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7.协议变更与终止7.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生效。
7.2 双方协议可以协商解除或终止,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并签署解除协议或终止协议后生效。
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协议:2024年度合作方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协议:2024年度合作方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知识产权定义与范围1.1 知识产权的种类1.2 知识产权的归属1.3 知识产权的保护2. 合作目标与原则2.1 合作目标2.2 合作原则3. 知识产权权益分配3.1 权益分配比例3.2 权益分配方式3.3 权益分配时间4. 合作期限4.1 合作起始日期4.2 合作结束日期5. 合作内容5.1 技术研发5.2 产品生产5.3 市场推广6. 保密条款6.1 保密信息的范围6.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6.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7. 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的具体措施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地点8.3 争议解决机构9.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程序9.3 合同终止条件10. 权利与义务的继承10.1 继承的条件10.2 继承的范围11. 合同的解除11.1 解除的条件11.2 解除的程序12. 违约金的支付12.1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2 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3.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3.1 合同签署地点13.2 合同签署日期13.3 合同备案程序14. 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修正案14.3 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知识产权定义与范围1.1 知识产权的种类本合同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秘密等。
1.2 知识产权的归属双方同意,合作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除非另有约定,均归双方共同所有。
1.3 知识产权的保护双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合作期间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第二条合作目标与原则2.1 合作目标双方通过共同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实现知识产权的合理运用,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2.2 合作原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共同开展合作,共享合作成果。
合伙经营协议中如何规定知识产权分配
合伙经营协议中如何规定知识产权分配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合伙经营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当多个合伙人共同投入资源和精力开展业务时,知识产权的分配往往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合理分配对于合伙关系的稳定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在合伙经营协议中,应该如何规定知识产权的分配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在合伙经营中,可能会产生各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成果,例如共同研发的新产品、新设计、新的营销方案等。
在制定合伙经营协议时,第一步应当清晰界定知识产权的范围。
这意味着要详细列出可能涉及的各类知识产权形式,避免在后续的合作过程中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
例如,如果合伙业务涉及到软件开发,那么就要明确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如果是生产型企业,可能需要明确新产品的专利归属。
接下来,要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原则。
常见的归属原则有以下几种:一是按贡献比例分配。
即根据各个合伙人在知识产权产生过程中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其拥有的份额。
这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如何衡量贡献的标准,例如资金投入、技术投入、时间投入、创意贡献等。
比如,某个合伙人主要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研发思路,而另一个合伙人主要提供了资金和市场渠道,那么他们在知识产权中的份额就可能根据各自的贡献程度进行划分。
二是归合伙组织共同所有。
这种方式将知识产权视为合伙组织的集体资产,所有合伙人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转让等决策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三是约定特定合伙人所有。
例如,如果某个合伙人是以其现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入伙的资本,那么在协议中可以明确该知识产权仍归该合伙人所有,但其他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
除了归属原则,还需要规定知识产权的使用方式。
这包括合伙人内部使用的权限和范围,以及对外许可或转让的程序和条件。
通用型科研成果共有知识产权分配合同书2024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通用型科研成果共有知识产权分配合同书2024一本合同目录一览一、定义与解释1.1 定义1.2 解释二、科研成果的共有知识产权2.1 科研成果的定义2.2 共有知识产权的确认2.3 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三、知识产权的分配比例3.1 分配原则3.2 分配比例的确定3.3 分配比例的调整四、知识产权的使用4.1 使用权的规定4.2 许可使用的条件4.3 许可使用的范围五、知识产权的商业化5.1 商业化原则5.2 商业化收益的分配5.3 商业化过程中的合作六、知识产权的保护6.1 保护措施6.2 侵权行为的处理6.3 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变更条件7.2 终止条件7.3 变更与终止的程序八、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8.3 违约责任的免除九、争议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的程序9.3 争议解决的地点与适用法律十、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终止条件10.3 合同的解除条件十一、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义务的规定11.3 保密信息的例外十二、合同的转让12.1 转让的条件12.2 转让的程序12.3 转让后的权利与义务十三、其他条款13.1 通知与送达13.2 合同的附件13.3 合同的修订十四、附则14.1 合同的解释权14.2 合同的适用范围14.3 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一、定义与解释1.1 定义(1)科研成果:指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内,通过共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2)共有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合作双方共同享有或分别享有的知识产权。
(3)合作方:指参与本合同研究的双方机构或个人。
1.2 解释本合同中的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分配协议(2024年度)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技术共创知识产权分配协议(2024年度)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构成1.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排除事项1.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权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分配原则2.1 公平原则2.2 贡献原则2.3 等额分配原则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分配比例3.1 技术成果分配比例的确定3.2 技术成果分配比例的调整3.3 技术成果分配比例的争议解决4.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使用权4.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4.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使用期限4.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使用条件5.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转让5.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转让条件5.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转让程序5.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转让费用6.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许可6.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许可条件6.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许可程序6.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许可费用7.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披露与报告7.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披露要求7.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报告周期7.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披露与报告格式8.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保密义务8.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8.2 保密义务的期限8.3 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9.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方式9.2 争议解决的程序9.3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10.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合同终止与解除10.1 合同终止的条件10.2 合同解除的条件10.3 合同终止与解除后的知识产权处理1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的认定11.2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11.3 违约责任的赔偿计算方法1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强制执行12.1 强制执行的条件12.2 强制执行的程序12.3 强制执行的费用承担1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国际管辖与适用法律13.1 国际管辖的确定13.2 适用法律的确定13.3 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14.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其他条款14.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合同修改与补充14.2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合同解除与终止14.3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合同效力与继承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技术共创知识产权的构成本合同所称技术共创知识产权,是指双方在技术研发、创新过程中共同创造或开发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终止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分配
终止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分配在商业合作和各类协议中,知识产权的分配往往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当协议面临终止时,如何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对于各方的利益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这些知识产权可能是在协议合作期间共同创造的,也可能是一方在合作前就已拥有,但在合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应用。
在终止协议时,知识产权的分配通常会受到协议条款的约束。
如果协议中有明确、详细且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分配条款,那么应当按照这些条款进行分配。
例如,协议可能规定在协议终止后,某些特定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合作的一方,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各方之间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规定不清晰、不完整,那么情况就会变得较为复杂。
此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知识产权的分配。
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各方在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的贡献。
如果一方主要负责了研发、创意和技术创新等工作,那么他们可能在知识产权的分配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完全没有权利,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合作的成功离不开各方在资源、资金、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用途。
例如,对于与合作项目直接相关且具有特定用途的专利技术,可能更倾向于分配给在该项目中具有更大利益诉求和使用需求的一方。
而对于一些通用性较强、具有广泛市场价值的商标或著作权,可能需要更加公平地在各方之间进行分配,或者通过协商达成一种互利的解决方案。
此外,还需要考虑知识产权的未来发展潜力和商业价值。
如果某项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那么在分配时需要更加谨慎和权衡各方的利益。
同时,也要考虑各方在未来继续开发和利用这些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意愿。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知识产权的分配往往需要通过协商和谈判来解决。
各方应当秉持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充分沟通各自的诉求和利益关切。
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及权益分配
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及权益分配篇一: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三、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限1000字以内。
一、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并由相关单位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完成单位享有独立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
2.专利申请被批准并授权后,获得的专利权为完成单位单独享有,并具有将该专利单独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权利。
3.因实施该专利而获得的收益由该单位独享;将该专利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收取的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该单位独享。
4.由各单位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发表成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和参与论文写作的作者署名顺序由独立完成单位内部自行协商决定。
二、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为合作完成项目的全部单位所共有。
2.成果完成各方单位如有一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其他合作单位可以共同申请,成果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在不侵犯其他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3.成果完成各方单位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且理由充分的,其他各方单位不应申请专利。
4.专利申请书上的申请人顺序,由申请单位根据对成果所作贡献自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权利分配。
5.专利申请被批准并授权后,所有申请单位为获得的专利权共有人,该专利的共同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所获得的收益、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专利权共有人共同分配,分配比例由专利权共有人根据对专利成果所作贡献事先共同协商决定,难以分清贡献大小时,以各单位负担专利申请费与维持费的比例确定。
6.确定专利使用费分享的比例时,应当考虑各单位在合作中所提供的人力、资金、仪器、设备、情报资料等物质条件多少等因素。
7.拥有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可以在非商业前提下单独实施该专利,但为满足商业目的而实施该专利必须获得专利权的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明确由实施此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在各单位的分配。
科研成果财产分配方案
科研成果财产分配方案
1. 背景
科研成果的财产分配是保证科研人员合理获得科研成果收益的重要问题。
为了激励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鼓励创新,需要制定明确的财产分配方案。
2. 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科研人员在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收益时能够合理分享。
3. 方案
3.1 分配比例
科研成果的财产分配比例如下:
- 科研人员:80%
- 研究机构:20%
3.2 财产归属
科研成果的财产归属如下:
- 取得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员:享有对该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等。
3.3 权益转让
科研人员可以选择将部分或全部知识产权进行转让,但需提前征得研究机构的同意。
3.4 收益分配
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收益后,按照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其中,研究机构将负责对科研成果的经济收益进行合理投资和管理。
4. 评估
为了确保科研成果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建议设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作为经济收益的依据,并提供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估计。
5. 保密与转让
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过程中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科研成果的相关信息。
科研人员也应遵守有关知识产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
6. 生效与修订
本方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经过相关方面的审批后生效。
7. 其他事项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研究机构所有。
以上为科研成果财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旨在为科研人员提供明确的财产分配方案,鼓励科研创新并合理分享科研成果的经济收益,以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
知识产权共有协议
知识产权共有协议甲方(共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共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有共同的合作意向,现就双方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本协议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共有1. 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为双方共同拥有,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共有知识产权进行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 共有知识产权的创造、开发、维护和保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分配1. 对于共有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 收益分配比例为甲方____%,乙方____%。
第四条知识产权的使用1. 双方均有权使用共有知识产权,但使用前应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2. 任何一方在使用共有知识产权时,应保证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五条知识产权的保护1. 双方应共同维护和保护共有知识产权,防止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
2.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双方应协商一致,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予以制止。
第六条知识产权的变更和终止1. 若需变更共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或权利分配比例,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任何一方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模板,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发明专利权益分配协议
发明专利权益分配协议发明专利权益分配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号码:邮政编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号码:邮政编码:为对甲方与乙方共同发明的专利权益进行分配,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与乙方系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均已如实告知对方并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系发明人,享有专利权;2.甲方应保证其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违法行为;3.甲方应配合乙方将专利申请材料提交到专利局进行审核;4.甲方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5.甲方保证所申请的专利取得有效授权后应将其专利权益让与乙方;6.甲方的签名盖章等授权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7.如甲方违约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并获得专利授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专利使用权收益;2.乙方应在专利授权后保障甲方享有专利权益,不得侵犯甲方的专利权;3.乙方支付的专利使用权收益应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支付至甲方;4.乙方应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妥善利用和保护专利权;5.乙方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6.乙方的签名盖章等授权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7.如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权(收)益分配1.甲方与乙方对专利权益的分配比例约定如下(比例总和为100%):甲方:乙方:2.乙方获得专利授权使用权后按照上述比例向甲方支付专利使用权收益。
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协议签署双方应当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2.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均应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3.本协议应履行人是双方,并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4.未尽事宜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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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分配比例
篇一: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
三、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
限1000字以内。
一、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并由相关单位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完成单位享有独立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
2.专利申请被批准并授权后,获得的专利权为完成单位单独享有,并具有将该专利单独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权利。
3.因实施该专利而获得的收益由该单位独享;将该专利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收取的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该单位独享。
4.由各单位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发表成学术论文的,通
讯作者和参与论文写作的作者署名顺序由独立完成单位内部自行协商决定。
二、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为合作完成项目的全部单位所共有。
2.成果完成各方单位如有一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其他合作单位可以共同申请,成果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在不侵犯其他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3.成果完成各方单位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
,且理由充分的,其他各方单位不应申请专利。
4.专利申请书上的申请人顺序,由申请单位根据对成果所作贡献自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权利分配。
5.专利申请被批准并授权后,所有申请单位为获得的专利权共有人,该专利的共同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所获得的收益、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专利权共有人共同分配,分配比例由专利权共有人根据对专利成果所作贡献事先共同协商决定,难以分清贡献大小时,以各单位负担专利申请费与维持费的比例确定。
6.确定专利使用费分享的比例时,应当考虑各单位在合
作中所提供的人力、资金、仪器、设备、情报资料等物质条件多少等因素。
7.拥有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可以在非商业前提下单独实施该专利,但为满足商业目的而实施该专利必须获得专利权的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明确由实施此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在各单位的分配。
8.拥有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在项目结题两年后具有独自在该专利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而取得新的专利成果的权利,由新专利带来的收益归该单位独享。
9.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获得的成果发表成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和参与论文写作的作者署名顺序由共同完成单位协商决定。
三、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国家,项目责任单位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欲将本项目子课题的研究成果申报各类奖项的单位,需征求其他合作单位的意见,做到公开透明,不可隐瞒其他单位而单独申报,以防造成总项目不能保持其项目的完整性和获得应有的评价。
篇二:我国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政策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政策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邸晓燕赵捷张杰军
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是影响技术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因
素。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收益分配政策方面存在一些阻碍成果转化的因素。
一、我国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1.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明确,但对收益有不同理解。
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再次明确规定了国家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
权利归属问题,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法律形式的“拜杜法”。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从法规中可以看出,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也将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给予了项目承担单位。
但是所有权具体指哪些权利,是否由此带来的产业化收益也赋予完成单位,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
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在承认财政资金形成的各类知识产权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
取得之后,还规定“项目承担者因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可见利益分配并未随所有权一同赋予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认为,既然产权归属明确,相应的收益支配也完全应由单
位决定;而管理部门认为,产
权虽然是单位的,但收益并不必然与所有权一致,收益如何分配不能完全交由单位处理。
2.法律与部门规章制度配套不完善,实际操作中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成果转化。
实际操作中,各个部门出于自身权能职责的考虑,出台的各类约束办法,往往出发点不一,侧重各有不同,有些规章与法律和行政法规导向不一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科技成果转化造成了不利影响。
科研单位不能自主支配转让收入,弱化了科研单位进行成果转化的动力。
有关部门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主观意图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却在客观上降低了科研单位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普遍遵循“谁完成、谁拥有”的原则。
然而,我国对财政公共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有的部门仍然遵循传统观念,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管理,并且将所有权定义为国家所有,与一般国有资产等同加以管理。
例如,中央级事业单位用股权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被管理部门视作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按照20XX年财政部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来管理,单项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主管部门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经主
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造成审批程序繁琐、耗时长,
极易错失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市场良机。
3.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有待规范。
目前来看,我国个人享有的收益比例较高。
对于发明者个人及其团队的激励,近年来得到
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重视。
我国行政法规中对个人奖励最低限甚至要高于发达国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
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一
次性奖励”,未设奖励上限。
由于没有规定个人所得的上限,导致对个人分享部分自由量裁空间过大,涉及国有资产问题,财政部和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困难。
对于发明人所在院系或实验室,也缺乏稳定比例的收益分享。
院系或实验室是产生发明的基本组织单位,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有利于激励持续性的人力物力资源投入,产生更多的成果。
院系或实验室如何享有收益,享有多大比例的收益才适当,还没有形成合理的规范。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激励政策的建议
1.制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规范。
科技成果能否实现产业化,与发明者及其单位的积极性、能动性密切相关,如果发明者及其单位没有积极性,科技成果就无法顺利进入经济系统,因此,保护发明人的积极性是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