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府[2007]2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各类合同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衡劳社函[2008]3号
关于公布2008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通知
13
衡劳社[2009]10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4
衡劳社[2009]11号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我市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5
衡劳社[2009]12号
关于做好2009年衡阳市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
04
衡劳社[2008]9号
关于调整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05
衡劳社[2008]14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试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06
衡劳社[2008]25号
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待遇的通知
07
衡劳社[2008]62号
关于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3
衡劳社[2009]35号
关于暂缓调整衡阳市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4
衡劳社[2009]60号
衡阳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方案
25
衡劳社办[2009]30号
关于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通知
26
衡劳社[2010]2号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规范服务年实施方案
16
衡劳社[2009]13号
关于发布2008年全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17
衡劳社[2009]15号
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18
衡劳社[2009]2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
(91)建建工字第25号 建城[1991]352号
—9—
序号
文件名称
97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98 关于加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99 关于加强城市机动车辆停车场建设的通知
100
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贯彻《全民所有制建筑安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 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30 关于印发《对建筑企业资质审查中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31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审查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32 关于发布《混凝土建筑构件厂营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33 关于印发城乡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技术业务人员培训工作规划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34
关于印发《建筑企业升级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级建筑企业及混凝土建筑构件企业 标准》(试行)的通知
(84)城园字第203号
89 关于颁发《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判废暂行规定》的通知
(85)城公字第180号
90 关于颁发《城市煤气工作暂行条例》和《发展城市煤气的技术政策》的通知
(85)城字第325号
91 关于颁发《城市节约用水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86)城城字377号
92 关于加强城市煤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3—
文号 建办[1999]50号 建办[2001]103号 建办〔2004〕107号 建办〔2011〕35号 建办厅〔2010〕36号 建办综〔2003〕33号 建法〔2004〕110号 (85)城科字第212号 (87)城科字第268号 (87)城科字第543号 (87)城科字第83号 (88)建科字第330号
52 关于换发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53 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时间:2023-11-13 01:43 浏览次数:949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文件名称云南省劳动局关于半农半牧区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云劳发〔1980〕221号) 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具体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云调资字〔1983〕9号)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在开展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中对成绩优秀者实行奖励工资的通知(云劳人资字〔1986〕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矿山井下、露采、高温冶炼工人熟练期和定级工资待遇的通知(云劳薪〔1991〕3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云劳险〔1991〕9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通知(云劳薪〔1991〕14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职工工资考核(考试)升级的意见(云劳薪〔1992〕8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收入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云劳〔1994〕17号)南省劳动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经贸委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72号文《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劳〔1994〕31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党政机关分流到企业人员改行企业工资制度的意见(云劳〔1994〕32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执行云劳〔1994〕32号文件的补充意见(云劳〔1994〕62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云劳〔1994〕31号文件、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参考工资标准》的意见(云劳〔1994〕云南省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使用《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的通知(云劳〔1995〕2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1996〕119号)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云劳社〔2000〕188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及公告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1〕39号) 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1〕43号)关于省属、中央驻滇有关企业职工工伤实行定点医疗管理的通知(云劳社〔2001〕101号)关于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卡中心续接失业保险相关进入工作的通知(云劳社〔2001〕108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意见(厅办〔2001〕178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的通知(云劳社〔2002〕20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毕业生档案委托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发〔20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停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补助暂行办法》的〔2002〕71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2002〕85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2〕104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与所管企业脱钩后处理有关职工劳动关系见》的通知(云劳社〔2002〕106号)关于接续农民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2〕148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才〔2003〕04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3〕47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报销现额及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劳社〔2004〕4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试行办法》的通知(厅办〔2004〕37号)关于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4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云劳社〔2004〕45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通知(厅办〔2004〕62号) 关于转发《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厅办〔2004〕144号)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制改革的通知(厅办〔2004〕274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2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的通知(云人才〔2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发〔2005〕6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发〔2005〕省劳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有关事项的〔2005〕22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通知(云劳社办〔2005〕115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云劳社〔2006〕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云劳社发〔2006〕18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我省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及工作制度等问题的建议(云劳社〔2006〕3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发〔2007〕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22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23号)关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厅办〔2008〕6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破产企业协议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云92号)关于做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0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关于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2010〕3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4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9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2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社团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云人社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依法用工,全面签订合同”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4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0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补充通知(云人社发〔20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2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7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23号) 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2013〕19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4〕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5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8年)》的通知(云人社通〔。
杭州市cmmi补助政策
杭州市cmmi补助政策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7〕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抢抓先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开放和技术、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步伐。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鼓励引导和市场化推进原则,提高服务外包相关高端产品的研发能力,强化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
到2010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使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三)发展重点。
根据国际服务外包转移趋向,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主要形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与数字增值业务服务外包、电信运营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金融服务外包;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大力吸引和承接著名跨国公司转移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不断提高杭州服务外包能级。
二、优化布局,加快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四)制定规划。
尽快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要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
各区、县(市)要围绕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服务外包产业推进。
(五)优化布局。
围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杭州高新开发区、、杭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国家数字娱乐产业园重点发展网络与数字增值服务外包;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中心重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2024年合同管理办法(南玻)的基本原则-(多应用版)
合同管理办法(南玻)的基本原则合同编号:NB/2024/001地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玻大道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无地质: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某某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无一、合同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1依法合规原则:合同管理办法应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1.2公平自愿原则:合同管理办法应体现双方自愿、公平的原则,确保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权益。
诚信信用原则:合同管理办法应强调双方诚信信用,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1.4互利共赢原则:合同管理办法应体现双方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双方业务发展,实现共同利益。
二、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2.1 合同的签订2.1.1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2.1.2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1.3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2.2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2.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 合同的变更、解除2.3.1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3.2合同变更、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变更、解除后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三、其他约定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合同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附件1)附件1:合同管理办法详细内容一、合同签订流程1.1谈判阶段: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谈判,达成初步意向。
湖南省财政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61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财教[2007]18号
62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湘财教[2007]62号
63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财农税字[2000]14号
32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湘财农税[2002]14号
3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农业税收征收经费上划基数的通知
湘财农税[2002]15号
3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农税[2004]6号
35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财建[2004]13号
90
关于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
湘财建[2004]36号
91
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湘财建[2004]41号
92
关于印发《湖南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建[2004]46号
湘国资行字[1996]25号
14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省建设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湘国资行字[1997]54号
15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建设委员会、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办理机动车辆和公有房产处置审批、过户手续的补充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24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扬州市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扬州市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战略目标,打造平安水利、环境水利、资源水利、文化水利和法治水利,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法治的新扬州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4亿元。
计划完成水利建设土方3400万方,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6座,配套小沟以上建筑物3000座,兴建防渗渠道、输水管道300公里,建设高效农田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8平方公里。
全年开采地下水控制在75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不超过330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724立方米,计划用水率88%。
三、工作重点(一)围绕富裕新扬州建设,打造平安水利全市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继续保持较高的建设强度,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续建宝应北运西河和沿运闸洞堵漏等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切实抓好湖洼治理、水利血防、小水库除险加固、长江护岸应急整治、江都灰粪港疏浚、高邮北澄子河上段和子婴河疏浚整治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
做好长江治理、淮河入江水道达标治理、城市防洪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启动建设城市防洪乌塔沟工程。
历年来中国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行业重大调控政策一览表
年份
政策信息
7 月,国发(1998)23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 1998 房建设的通知》,1998 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
配货币化——标志着房地产业全面开始市场化
2000
国家计委、 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房 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作了明确规 定。对过去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更名为《商 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正式实施。——预示着房地产市场规范即将开始
10 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加强土 地供应调控,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整顿市场次序,打击捂盘惜售。 10 月,物业税“空转”试点扩至十省市。
12 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近日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下称《新目录》),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 12 月,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土地储备管理办 法》。 12 月,央行第六次加息。——防止通货膨胀。
10 月,央行 10 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九年来首次加息。——央 行正式使用市场调节杠杆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
2005 3 月,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 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
2
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 20%提高到 30%。——调控力度进一步加 大,涉及消费层面。
9 月,央行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开始实行积极财政和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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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的通 知 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意 见 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怀远县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地清理处置工作方 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林木〔苗木〕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户外广告管理暂 行办法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建设茨淮新河石榴示范区的通告 转发市政府关于调整怀远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 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拆迁 安置补偿暂行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 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加强“三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创建怀远县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 案的通知 关于修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相关 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控违拆违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以船为家专业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 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三个 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专项资金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规范县担保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布告 转发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政府转发省房改小组《关于对怀远县住房制 度改革试行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关于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出台实施的通知 批转县房改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房改方案的意见》的通 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碘缺乏病区碘盐加工 销售管理的通知 关于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的通知 关于改革我县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制的实施意见 批转县国资局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 估意见 的通知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配房租赁保证金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公有住房租金计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快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暂行办 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规范性文件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名称文号1 关于对厅有关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的通知浙建办…1996‟181号2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浙建法…2002‟36号建法发…2005‟68号3 关于废止部分涉及行政许可证(审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浙建办…1997‟193号4 关于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几点意见的通知浙建办…1997‟258号5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政检查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的通知浙建法…2010‟71号6 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10‟74号7 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依据及需要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项目的通知浙建办…2000‟27号8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办…1994‟165号9 关于颁发•浙江省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办…2006‟28号10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建规…2003‟22号11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审核有关城乡规划程序(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6‟16号12 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7‟4号13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7‟71号14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规发…2007‟166号15 关于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规…1995‟26号16 关于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的通知浙建规…1995‟72号17 关于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的补充通知浙建规…1997‟143号18 关于依法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的通知浙建规…2004‟61号19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乡…1994‟224号20 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浙建村…1998‟11号21 关于•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若干条款解释的通知浙建村…1998‟84号22 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房…2010‟72号23 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24 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土改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房…1989‟29号25 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房…1990‟119号26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有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浙房改…1992‟6号27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有住房售后产权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房改…1995‟2号、浙建房…1995‟15号28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建房发…1996‟123号29 关于印发•房屋产权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房…1998‟10号30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建房…2007‟51号31 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房…2008‟74号32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通知浙建法…2002‟11号33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02‟59号34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02‟73号35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和强制执行听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房…2005‟42号36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房…1995‟14号37 关于印发•浙江省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房…2009‟97号38 关于印发•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房市…2010‟20号39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核准和房产测绘资格初审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房…2004‟94号40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药物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发…1999‟122号41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房…2009‟4号42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房…2008‟32号43 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建房…2008‟41号44 关于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发…2004‟13号45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资金管理的通知浙建房…2006‟19号46 关于住房公积金存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发…2007‟38号47 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展住房公积金档案目标管理活动的通知浙建房…2009‟47号48 关于离职再就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责任主体有关问题的复函…2010‟函金监字416号49 关于颁发•浙江省城镇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的通知浙建办…1987‟295号50 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建城…1992‟192号51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城…1994‟198号52 关于印发•清挖各类粪池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建城发…1998‟114号53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计投资…2002‟698号54 关于颁发•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建城发…2005‟221号55 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评分办法‣的通知浙建城…1992‟71号56 关于公布•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浙建城…1994‟130号57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用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建城…1998‟91号58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建城…2005‟50号59 关于印发•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标准规定‣的通知浙建城…2007‟87号60 关于印发•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城…2007‟119号61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道路(四自)收费年限测算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发…2006‟25号62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绿化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建城发…2002‟221号浙建城…2005‟70号63 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建城发…2006‟24号64 关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65 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浙建城…2006‟30号浙建城…2010‟22号66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06‟27号67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设…2008‟4号68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设…2006‟24号69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验收管理程序‣的通知建设发…2010‟210号70 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的通知建设发…2009‟218号7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浙建设…1994‟236号72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建设…1995‟124号73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设…1997‟124号74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若干具体应用问题解释的通知浙建设…1997‟212号75 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基坑支护工程方案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76 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浙建设…1998‟30号设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77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设…1998‟150号78 关于印发•浙江省多层砖房和底框砖房抗震设计技术措施‣的通知浙建设…1999‟134号79 关于印发•浙江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检查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设…2000‟108号80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设…2004‟93号81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法…2006‟20号82 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镇新建房屋抗灾技术导则(暂行)‣的通知浙建设…2006‟72号83 关于发布•浙江省村镇房屋抗震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设发…2006‟79号84 关于印发•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的通知浙建设…2007‟67号85 关于颁发•浙江省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计…1987‟319号86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计…2000‟209号87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污水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字…2002‟132号88 关于印发•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维护建设专浙财建字…2002‟156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号浙建科…1993‟105号89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科…1996‟63号90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业工人职业资格鉴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建设行业工人职业资格鉴定站管理规定‣的通知建人教发…2005‟16号91 关于全省建筑业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5‟155号92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5‟199号93 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人教…2007‟33号94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建…1996‟68号95 关于印发•人工挖孔桩安全作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法…2003‟13号96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暂行规定‣•浙江省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监…2006‟80号97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06‟83号98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7‟176号99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建发…2007‟206号100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若干意见浙建建…2000‟134号101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建建…2003‟32号102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5号103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技术责任制的暂行规定104 关于加强承重支撑架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7号浙建建…2003‟38号105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9号106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确保安全质量的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73号107 关于印发•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建…2004‟62号108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的生产销售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41号109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7‟105号110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建…2008‟94号111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建发…2008‟193号112 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113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直接实施的部分建建发…2005‟8号建筑业类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法…2006‟82号114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建…2007‟106号115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36号116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法…2007‟48号117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建…2009‟25号118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建发…2009‟273号119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和•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6‟47号120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政…1996‟93号121 关于颁布•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3‟36号122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暂行规定建建发…2008‟102号123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的通知124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建建发…2008‟163号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09‟125号125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浙江省补充内容的通知浙建稽…2009‟21号126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稽…2009‟62号127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1。
常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汇总
常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索引目录第一部分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国家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65号,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第3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80号第二部分法规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535号2、《工商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订国务院令第586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令第423号4、《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2009年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5、《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2007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6、《山西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2004年6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5月15日公布国务院令第652号8、《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号9、《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10、《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11、《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12、《职工带薪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1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14、《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15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2016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7号第三部分规章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15修订)》——2004年12月31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4号公布2015年4月30日修订2、《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3、《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修订)》——201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5、《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2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30日修订6、《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7、《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号令8、《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年11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7号令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10、《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1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3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2号令1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1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14、《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15、《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16、《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250号省人民政府令第四部分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1981年4月6日国发【1981】52号2、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1981年3月6日国务院国发【1981】36号3、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81年3月26日国家劳动总局劳总险字【81】12号4、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5、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劳部发【1994】481号6、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劳部发【1995】236号7、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劳部发【1995】309号8、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2003年12月10日国人部发【2003】61号9、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2004年7月12日国人部发【2004】63号10、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2号11、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7月4日国人部发【2006】70号12、关于职工全年月均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2009年10月30日人社部发【2009】124号1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2011年9月1日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1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2011年11月22日晋人社厅发【2011】167号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2月24日晋人社厅发【2012】14号17、省高院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2年1月20日晋人社厅发【2012】3号18、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罚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20日晋人社厅发【2012】69号1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12年5月3日财税【2012】40号20、省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7日晋人社厅发【2013】71号2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4月25日人社部发【2013】34号22、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14年2月21日国发【2014】8号2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2014年6月27日人社部发【2014】45号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25、《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年1月14日国发【2015】2号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2015年4月8日中法【2015】10号27、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6年3月28日人社部发【2016】29号2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2016年7月25日人社部规【2016】1号29、关于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8月1日晋人社厅函【2016】505号30、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2016年8月22日人社厅发【2016】130号3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32、人力资源办公厅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部分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最高院法释【2001】14号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最高院法释【2006】6号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3日最高院法释【2010】12号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2年12月31日最高院法释【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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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和减少合同纠纷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所属公司,所属公司是指受公司实际控制的各级机构。
第三条公司及各所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各类合同不仅包括公司与公司以外的平等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包括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等。
第四条公司法务与行政中心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与备案工作。
各分公司、控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法务部门,未设法务部门的,由法务岗承接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切实执行本制度,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章合同的起草第六条公司所有合同样本均由公司法务岗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负责规范,具体内容由各承办部门、法务人员负责起草,经公司内部评审后,向法务与行政中心部备案。
第七条对外签订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有公司统一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如无统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承办部门、法务人员起草,经公司内部评审,并备案至法务与行政中心后颁布使用。
第八条承办部门(承办人)负责拟订合同条款,合同应内容齐全,用词准确,基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格或者报酬;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第九条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采取谈判或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合同相关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
第十条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签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1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5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2009年12月28日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0年1月1日
6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2011年6月29日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7月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年1月1日
9
《印发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09〕262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0年1月1日
10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87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7月1日
2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7号,2002年8月23日公布)
省人大,2002年10月1日
3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2004年1月14日公布)
省人大,2004年2月1日部规章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1999年3月19日发布)
南海区人民政府,2005年1月1日
4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劳社〔2005〕18号)
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5月10日
5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康复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6〕138号)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7年1月1日
6
《印发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07〕64号)
金州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清理责任单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大开管发〔1998〕67号
91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大开管发〔1998〕72号
92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大开管发〔1998〕73号
93
关于调整大连开发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大开管发〔1998〕81号
94
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大开管发[2008]39号
21
关于印发大连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大开管发[2008]32号
22
关于印发大连开发区规划类设计项目设计委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开管发[2009]12号
23
关于印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讯管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开管发[2009]27号
24
大连市金州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大开管办发[2007]9号
115
关于调整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大开管发[2007]16号
116
关于公布大连开发区临时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大开管办发[2007]61号
117
印发关于大连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大开管办发[2008]11号
118
转发国土局关于2008年房屋征收动迁安置计划的通知
大开管发[2009]37号
123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
大开管发[2009]35号
124
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金劳字[2002]1号
32
关于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大金劳字[2002]8号
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
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面是赠送的中秋节演讲辞,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20 —中秋佳节演讲词推荐中秋,怀一颗感恩之心》老师们,同学们:秋浓了,月圆了,又一个中秋要到了!本周日,农历的八月十五,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
中秋节,处在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称为“中秋”,它仅仅次于春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21 —中秋的月最圆,中秋的月最明,中秋的月最美,所以又被称为“团圆节”。
金桂飘香,花好月圆,在这美好的节日里,人们赏月、吃月饼、走亲访友……无论什么形式,都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秋是中华瑰宝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中国人特别讲究亲情,特别珍视团圆,中秋节尤为甚。
中秋,是一个飘溢亲情的节日;中秋,是一个弥漫团圆的时节。
这个时节,感受亲情、释放亲情、增进亲情;这个时节,盼望团圆、追求团圆、享受团圆……这些,都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
同学们,一定能背诵出许多关于中秋的千古佳句,比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些佳句之所以能穿透历史的时空流传至今,不正是因为我们人类有着的共同信念吗。
中秋最美是亲情。
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讲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诉说着人们同一个心声:亲情是黑暗中的灯塔,是荒漠中的甘泉,是雨后的彩虹……—22 —中秋最美是思念。
月亮最美,美不过思念;月亮最高,高不过想念。
中秋圆月会把我们的目光和思念传递给我们想念的人和我们牵挂的人,祝他们没有忧愁,永远幸福,没有烦恼,永远快乐!一、活动主题:游名校、赏名花,促交流,增感情二、活动背景:又到了阳春三月,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正是踏青春游的好时节。
借春天万物复苏之际,我们全班聚集在一起,彼此多一点接触,多一点沟通,共话美好未来,与此同时,也可以缓解一下紧张的学习压力。
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2.15•【文号】国人部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科技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精神,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事部科学技术部二OO七年二月十五日附件: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1、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单位)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各地方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事业编制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2、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科学研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3、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廊政办[2007]28号【发布部门】廊坊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3.30【实施日期】2007.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廊政办[2007]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三月三十日市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1、全力做好项目工作。
围绕“项目质量提高年”,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力度,搞好省重点项目申报;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5·18”项目的筛选、组织工作;加强项目督导,组织全市第二次项目拉练观摩活动。
2、扎实做好财政工作。
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规范财政管理,堵漏增收,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上半年收入任务;深入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3、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搞好经济运行分析,强化经济运行跟踪监测预警,做到全面、准确、客观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实现“双过半”;调整和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做好新农村建设统计工作。
4、着力抓好科技工作。
组织编制廊坊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做好京津塘科技新干线论坛组织和筹备工作。
5、积极做好金融工作。
筹备召开廊坊市第四届金融恳谈会和金融机构表彰奖励大会;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加大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力度。
以上工作由寇德松同志负责。
6、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制定出台《监管企(事)业单位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监管企(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向重点企业派出监事会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下达《2007年度监管企(事)业单位考核目标》,落实经营责任。
7、积极推动企业改制工作。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房地产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现将《关于规范和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月日抄送:市国土局、市银监会及各银行、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税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关于规范和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联合令【】第号)、《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扬住房发【】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资格证明,市房管局每半年在仪征房地产信息网等媒体对外公示,提醒公众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对尚未备案的经纪机构应审慎选择。
、设立备案条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应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名称,且须具备房地产经纪的特点;()有固定经营场所;()有至少名(国家级)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名(省级)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名(扬州房协)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
属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的,至少有名(国家级)专职房地产经纪人,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省级)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扬州房协)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国家级)房地产经纪人或(省级)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扬州房协)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
以上各类持证人员必须办理上岗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机构备案年检。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五年,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每年月份按年检通知要求持备案证明原件及年检报告书到市房管局办理年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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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廊下镇人民政府()
廊府[2007]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各类合同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农业园区各科(室):镇人民政府拟订的《关于加强各类合同管理的试行办法》已经镇政府第3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各类合同管理的试行办法》
金山区廊下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各类合同管理的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本镇各类合同的管理,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使我镇的各类合同管理逐步规范有序,切实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和履行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管理机构
镇政府成立合同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镇各类合同监督和管理,审阅合同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合同的完整性、严密性、可操作性进行把关,解答对合同纠纷的咨询,协助各单位调解合同纠纷,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等。
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签订、履行、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程序
(一)一般合同
1、订立合同前,签约者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行能力进行全面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能力差、不具有履行能力或者与责任主体不符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
2、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范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3、订立合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条款要件,起草具体的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必须符合要求,全面、可控、完整、严密,文字表达清楚明白,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4、各单位起草后的合同条款,须交镇法律服务所审阅。
法律服务所审阅后,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可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使合同文本、格式和内容规范化。
5、涉及集体资产承租、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合同,必须附有明确的四至和平面图,若有地上附着物的不动产财产需买断,必须有评估资质部门的评估报告,并按特殊合同操作。
6、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7、合同文本至少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报镇合同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政府办公室存档一份。
(二)特殊合同
除遵循一般合同签约程序外,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涉及镇级集体资产买卖合同签约,需由资产所有人向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出卖方案,并经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签约。
2、涉及镇级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签约,必须按镇政府制定的《廊下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操作。
3、涉及村级集体资产合同签约,必须报镇经济管理所审批,对标的大、影响面广的资产买卖合同,需提交村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
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取得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签约。
4、涉及村级建设项目合同签约,需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涉及标的5万元以上的,必须在村民代表会上通报或讨论通过,并报镇经济管理所备案。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
(一)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及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二)有关合同履行中的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以及标的物移交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第五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二)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告镇法律服务所,由镇法律服务所参与共同拟定处理方案。
第六条合同的日常管理
(一)公章、合同专用章、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以及已签订的合同与相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和合同履行资料,均应集中专人保管。
(二)合同档案应按不同合同类别分类管理、分别装订成册,
编号存档。
每册首页应有目录,各类合同档案分别设置登记簿,以便查阅。
(三)合同终止后,合同、纠纷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等案卷应长期保管,确无后患的,经合同保管单位提出,并由镇合同监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处理。
第七条相关责任
(一)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1、未经授权批准或不按照程序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的;
2、疏忽审核资质签订明显不利己方合同的;
3、违反规定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的。
(二)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在签订合同中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附则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镇合同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