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首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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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7.10•【文号】部发[86]财字第8号•【施行日期】1986.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86年7月10日部发〔86〕财字第8号)《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业经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全国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讨论、修改,现正式印发,请按照执行。

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近几年,适应利改税和体制改革的要求,供销合作社相应改革了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基本上明确了同国家的关系和同农民的关系;并开始对供销合作社内部盈余分配和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了初步调整。

有助于调动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积极性,深入改革,开拓业务,搞活经营,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进一步调整上下级社的经济利益在上下级社的经济利益关系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同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在系统利润中的比重由下大上小向下小上大转变,基层社的比重越来越小。

一九六五年为58.08%,一九七八年为45.53%,一九八四年为28.17%,一九八五年一至三季度为28.92%。

一九八四年全国基层社税后盈余进行各种扣除之后,能用于业务发展和支持农业生产的资金仅3亿元左右,平均每个基层社不到1万元。

影响变化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三:一是近几年政策性亏损增加,还没有及时弥补;二是基层社扩大业务受到种种限制,而县以上社业务发展较快;三是若干业务的差价分配上大下小,过于悬殊。

有的地区甚至发生县以上社同基层社争业务的不正常情况。

基层社对此反映相当强烈。

近两年,部分省、市、区供销社对若干业务的差价分配比例或手续费进行了调整,尽管步子不大,也都初见成效。

根据一些地区的经验,进一步调整好上下级社的经济利益关系,解决县以上社同基层社在利润中比例欠当的问题,县以上各级社必须牢固确立以基层社为基础的思想,坚持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各级社为基层社服务,坚持利润分配上小下大原则,从多方面对基层社进行帮助与扶持。

基层供销社会议制度范本

基层供销社会议制度范本

基层供销社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供销社的会议组织和召开程序,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内容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供销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销社的会议分为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以及其他必要的临时会议。

第三条供销社的会议应当坚持民主、公开、务实、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议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会议组织和召开第四条社员大会是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会议的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

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会议的召开应当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七条会议的主持人应当是供销社的主任或者由主任指定的人员。

会议的记录人由主任指定。

第八条会议应当有足够的与会人员参加。

社员大会的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体社员的三分之二,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的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章会议内容和程序第九条社员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修改章程;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讨论和决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审批重大财务支出等。

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和监督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对理事长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十二条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研究决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重大财务支出、重大投资项目等。

第十三条会议的程序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介绍会议议程和议题;(二)与会人员就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主持人总结讨论情况,提出决议草案;(四)与会人员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五)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会议结束。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驻省供销社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同省供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驻省供销社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同省供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驻省供销社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同省供销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的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
【发布部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07.05.17
【实施日期】2007.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驻省供销社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同省供销社各单位主要负
责人谈话的办法》的通知
省社各单位:
现将《驻省供销社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同省供销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驻省供销社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同省供销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的办法
第一条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省供销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省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同主要负责人谈话,属于了解沟通情况,检查督导工作性谈话。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29•【文号】供销监字[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供销监字〔2010〕67号)各位监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已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向总社监事会反馈。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以下简称总社监事会)工作,推进总社监事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总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总社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全面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总社监事会由供销合作社成员社监事(以下称成员社监事)、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监事(以下称部门监事)、专家学者监事、农民监事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监事等组成。

成员社监事必须是该成员社监事会主任。

成员社监事和部门监事实行单位替补制,其替补程序是:(一)替补单位向总社监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包括调整原因、替补申请和替补人简历);(二)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在下一次监事会会议上履行替补手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

中国供销合作社分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县级、市级、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负责领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第三条总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总社的宗旨和目标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推动成员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中国特色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五条总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的职责。

总社实行开放办社,根据申请,可接纳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六条总社财产属于集体所有。

总社理事会是总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

总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总社社址设在北京。

总社的英文全称是All Chin Fdrtion of Suly nd Mrkting Coortiv ,缩写为ACFSMC第二章职能和任务第八条总社的职能和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二)承担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四)向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六)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七)指导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九)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十)对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十一)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事务,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教育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接受捐赠、资助;(十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销社信访半年工作总结通用模板

供销社信访半年工作总结通用模板

供销社信访半年工作总结通用模板一、主要工作(一)加强领导,落实信访责任制。

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建立了信访稳定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制度和渠道,落实了"一把手"全面负责信访工作的信访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抓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信访格局,使许多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服务理念。

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认真处理好各种来信、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好信访案件的查处。

对扶贫点硬板路补助、更改土地租赁合同等来信来访,领导积极参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上半年共接收2件信访件,接待8人次来访群众,实际办结2件,办结率100%。

对不属本部门管辖或不合理的信件来访,做好解释息访工作,使来访人满意,确保了全案全结,信访人息诉罢访,避免了重复访和越级访。

(三)落实制度,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定期调查、回访抽查、现场监督、信息报送,部门和个人分工负责,各项措施与年度目标考核、先进个人评价、当前工作推进相结合。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建立每周筛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信访预警机制,每周检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落实责任到单位和个人;第三,建立现场监督制度。

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纠纷,实行立即调查、立即变更、立即处理的制度。

第四,建立信息评估体系。

加强信访信息特别是典型信访和重大信访信息的报道,努力做到夜以继日,让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态。

(四)建设队伍,保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当前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定期组织培训工作。

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以及与基层单位交流沟通的能力,确保我社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认真传达上级信访部门最新精神,深入学习最近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经常召开信访工作会,探讨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通报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就信访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

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

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一、引言供销合作社是一个在农村地区非常常见的农民组织形式。

它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集体经济形式进行合作,实现农民的利益最大化。

作为一种特殊的农村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二、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定义和价值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供销合作社正常运行和发展,确保农民利益和集体经济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它通过规定和约束供销合作社的各项经营行为,保证供销合作社内部的秩序和协调,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

三、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组织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制度是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基础,它包括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成员管理、选举制度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帮助提高管理效果,成员管理规范可以增强合作意识和凝聚力,公正的选举制度可以确保管理者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人员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2. 决策管理制度决策管理制度是供销合作社管理的核心,它包括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的理念和决策的监督等方面。

明确的决策程序可以使决策过程更加规范和透明,合理的决策理念可以使决策结果更加科学和合理,有效的决策监督可以避免决策滥权和失误。

3.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供销合作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

合理的财务预算可以帮助供销合作社合理规划和分配资源,科学的会计核算可以准确反映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情况,有效的资金管理可以防范财务风险,审计监督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4. 经营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是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关键,它包括市场调研、生产规划、销售渠道建设和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

市场调研可以帮助供销合作社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科学的生产规划可以使生产过程更加有序和高效,合理的销售渠道建设可以扩大销售范围和市场份额,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可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信誉度。

供销社发展提升年实施方案模版(2篇)

供销社发展提升年实施方案模版(2篇)

供销社发展提升年实施方案模版一、优化供销社内部管理供销社是一个重要的农村经济组织,如何优化供销社的内部管理是关键。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升供销社的管理能力和效率。

1.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制定合理的绩效指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升绩效。

2. 健全内部沟通与协作机制。

建立快速高效的沟通渠道,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强化员工培训和学习。

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员工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供销社的核心竞争力。

4. 推动信息化建设。

加强供销社的信息化建设,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供销社的市场竞争力是农产品销售的关键。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农产品品牌。

通过加强包装设计和推广活动,打造供销社自有品牌,提升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2. 拓宽销售渠道。

与超市、电商等渠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增加销售渠道的多样性,提升农产品的市场覆盖率。

3. 加强营销推广。

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农产品的曝光率和销售量。

三、完善农业供应链体系建立健全的农业供应链体系是提升供销社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

建立农产品产销信息对接平台,提供生产和需求信息,促进农产品的高效流通。

2. 提高农产品采购能力。

加强与农户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供应链,提高农产品采购效率和质量。

3.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

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农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四、加强供销社与农户的互动供销社与农户是紧密相连的关系,如何加强供销社与农户之间的互动是推动供销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1. 加强农户培训。

通过组织农业技术培训班、示范农田和科技推广等方式,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2. 建立农户交流平台。

设立农户交流论坛,促进农户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互助合作。

3. 定期开展农户满意度调查。

供销社管理制度

供销社管理制度

供销社管理制度一、引言供销社作为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对供销社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供销社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三个核心机构。

董事会负责制定决策方针和管理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工作。

三、会员权益保护1.会员注册:供销社会员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2.会员权益:供销社为会员提供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并保障会员的利益不受损害。

3.投诉处理:供销社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会员的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会员权益得到保护。

四、运营管理1.产品采购:供销社制定严格的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价格具有竞争力。

2.产品营销:供销社要制定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通过各种渠道推广销售产品,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3.财务管理:供销社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4.经营风险控制:供销社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对供销活动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5.人员培训:供销社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以及服务意识,确保顾客满意度。

五、奖惩制度1.奖励:供销社对在产品销售、会员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2.惩罚:对违反规定、失职渎职或损害供销社利益的员工,供销社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

六、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构:供销社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供销社的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绩效评估:供销社定期对经营管理团队及员工进行绩效评估,以激励优秀人才的发展和提升。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供销社所有,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0.14•【文号】供销厅合字[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标准化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为了规范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健全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终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于今年4月1日发布了《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为推进《规范》的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其引导农村综合服务社健康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综合服务社是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终端,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和重要载体。

截止2010年底,全系统共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21.97万家,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整体来看,各地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和管理缺乏标准规范,硬件设施、服务功能、经营管理等方面水平不一,不利于社会形象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规范》发布为契机,切实提高对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抓紧抓好,并发挥其引导、示范、标杆作用,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质、量并举,为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大力宣传推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当地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际,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规范》的作用及其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扩大《规范》的影响,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标准意识和对贯彻实施《规范》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积极推广典型。

供销合作社守则

供销合作社守则

供销合作社守则第一章总则1. 本守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供销合作社是由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旨在推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销售的合作与统一。

3. 供销合作社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保护农民和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立和注册1. 成立供销合作社需满足以下条件:- 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参加。

- 具备真实的合作意愿和合法的利益诉求。

- 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发展目标。

2. 成立供销合作社需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注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注册申请及相关材料。

- 完成注册资本的缴纳。

-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证书。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管理1. 供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合作社的运行。

2. 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应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代表各成员单位的利益,平等参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

3.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职权与责任,并及时公示。

第四章会员权益1. 供销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益:- 参与和享受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配。

- 依法参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 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2. 供销合作社应确保会员权益的平等和合理。

第五章经营与收益1. 供销合作社应按照合作社章程经营和收益分配。

2. 经营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农产品销售收入。

- 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费用。

- 政府补贴和其他财政支持。

3. 经营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农产品采购成本。

- 农业生产服务费用。

-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 其他相关费用。

4. 经营收益分配应公平合理,符合农民和合作社成员的劳动贡献和资金投入比例。

第六章监督与惩处1. 合作社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机构和农民监事合作参与监督工作,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运营。

3.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损害合作社和会员利益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供销社日常监管制度范本

供销社日常监管制度范本

供销社日常监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销社的日常监管,保障供销社的正常运行,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供销合作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供销社,是指依法设立,以服务农民为中心,实行民主管理,为农民提供农资、农产品销售、农村服务等方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供销社的日常监管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供销社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供销社的日常监管由供销社理事会负责,监事会、会员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二、监管内容第五条供销社的日常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供销社的合法性检查,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等活动;(二)供销社的内部管理检查,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财务状况是否健康等;(三)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检查,包括服务内容是否符合宗旨,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损害会员利益的行为等;(四)供销社的社员权益保护检查,包括社员大会是否定期召开,社员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存在侵犯社员权益的行为等。

三、监管措施第六条供销社的日常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一)对供销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二)对供销社的重要决策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损害会员权益的决策,应当及时制止;(三)对供销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四)对供销社的社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监管结果处理第七条供销社的日常监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对轻微问题,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二)对严重问题,应当暂停供销社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并要求限期整改;(三)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法律责任第八条供销社在日常监管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由上级供销社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供销社管理办法

供销社管理办法

供销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供销社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社员的共同利益,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范行为供销社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供销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尊重社员利益,保障社员权益,真诚服务社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董事会供销社设立董事会,由社员代表和管理人员组成。

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供销社的运营和管理。

董事会会议应当定期举行,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第四条经理负责制供销社设立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理顺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关系。

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五条监事会供销社设立监事会,由社员代表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供销社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定期向社员大会公布经审计批准的报告。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六条经营行为规范供销社在经营管理中,应当尊重售货对象,不得以恶意手段排斥其他售货对象,保障供货渠道的多样性和公正性,确保货源质量。

第七条财务管理规范供销社在财务管理中,应当做到账目清晰、充分公示,遵守税法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保证财务经营透明、规范。

第八条信息公开规范供销社应当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收集并向社员提供市场动态、价格趋势、供求信息等相关信息,供社员参考,提高社员经济效益。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九条健全制度供销社应当针对自身特点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采购与销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纪律处分制度供销社应当制定和执行纪律处分制度,对违反会员权益保护、虚报账目、侵占社员资金等行为进行处分,同时应当制定正当和公正的处分程序。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供销社的董事会,社员大会,监事会。

第十二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日期另行发布通知。

结束语本办法的颁布旨在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增强供销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证社员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希望管理人员遵守办法规定,真诚为社员服务,同社员共同发展。

首问责任制制度常用版(4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常用版(4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常用版为认真实践_______,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林业文明新形象,决定推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本系统工作人员第一个遇到前来咨询、查询、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人,或第一个接听电话,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或答复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被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每一位职工都有义务做好接待前来办理业务人员的服务工作。

首问责任人应做到文明、礼貌、大方、得体。

应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损害林业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语气。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人;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需办事项,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领导或县局分管领导。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林业工作人员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站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业务管理程序,不断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答复咨询人提出的问题时,既要热情、准确、详尽,又要掌握政策和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不得随意答复。

第六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其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84]商劳字第12号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84]商劳字第12号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正文:---------------------------------------------------------------------------------------------------------------------------------------------------- 商业部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84)商劳字第12号1984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供销社体制改革要深入进行下去,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

”“各级供销社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有关制度也要按合作企业性质进行改革。

”为了贯彻中央通知的精神,现对改革供销社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领导干部实行选举制。

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正副主任,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被选举的人员要经过社员代表充分酝酿和协商,必须符合“四化”要求。

当选后要报上级审批。

要注意把上级机关对干部的审查考核同社员群众对干部的监督、评议很好地结合起来。

当选的干部享受国家同级干部的政治待遇,实行职务津贴。

职务津贴从工资基金中开支。

当选的干部在任期内原则上不能调动,下届落选或在任期内被罢免的,取消职务津贴,按照原来的岗位安排工作。

社内中层干部和一般管理干部由主任提名任命。

提名任命的干部要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的由主任提出免职。

这样就能较好地保证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发现和起用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的人才,加强供销社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新增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供销社需要增加人员时,应根据业务和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劳动计划,与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商定后,提出招工简章,公开张贴招工通告,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按德、智、体条件择优录用,张榜公布,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招收合同制职工的条件,应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个别地区招收高中毕业生有困难的也可以适当招收一部分初中毕业生),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

供销社发展提升年实施方案(2篇)

供销社发展提升年实施方案(2篇)

供销社发展提升年实施方案一、项目简介____年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提升供销社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本方案将围绕着优化供销社的管理机制、拓展市场渠道、创新产品体系、提升员工素质等方面展开,全面推动供销社的快速发展。

二、目标设定1. 提升供销社的综合实力,使其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最具竞争力的供销社之一。

2. 增加供销社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影响力,确保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3. 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提高供销社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

三、实施方案1. 优化供销社的管理机制(1) 建立健全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效率。

(2) 引入现代化信息系统,实现供销社内部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数据分析和决策能力。

(3)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借鉴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加强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 拓展市场渠道(1) 加强与农户的联系,搭建起农产品供应链,提供优质的农产品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寻找新的销售渠道,与大型超市、餐饮连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扩大市场份额。

(3) 开展线上销售,搭建电商平台,提供便捷的购物体验,拓展互联网市场。

3. 创新产品体系(1) 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整体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2) 发挥地域优势,推广本地特色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

(3) 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顾客忠诚度。

4. 提升员工素质(1)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通道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3) 建立员工发展与晋升的体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实施措施1. 成立供销社发展提升项目组,由专业的团队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2.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3. 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供销社在决策过程中必须经过三重程序,同时还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代表大会。

这一决策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促进供销社的健康发展。

首先,供销社在决策过程中必须经过三重程序。

这意味着任何重大决策不得操之过急,而是要经历多次审议和论证。

首先是内部程序,包括各级领导的研究和决策委员会的讨论。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个人意志和偏见对决策的影响。

其次是组织程序,即向下一级组织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过与基层组织的密切合作,可以更好地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各级组织的建议,避免决策的脱离实际。

最后是公示程序,即将决策方案公示于社员和相关部门,征求广泛意见和建议。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透明度,让社员和相关部门有机会参与决策,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其次,供销社还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代表大会。

这是供销社最高决策机构,代表着所有社员的权益和意愿。

通过代表大会,社员们有机会了解和评估供销社的工作情况,参与决策的制定和修改,监督和审核供销社的经营和管理。

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或两年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在代表大会上,供销社的领导层要向社员们公布供销社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社员们的提问和质疑,并根据社员们的意愿进行决策投票。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民主性,让社员们在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促进供销社的健康发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多重程序的审议和论证以及代表大会的召开,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决策的脱离实际,让社员们有机会参与决策,保障其权益和意愿得到尊重。

同时,这也提高了供销社的管理水平,增强了供销社的凝聚力和组织动力。

继续完善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要在决策过程中加强专业性和科学性。

供销社作为一个职能较为复杂的机构,决策涉及到多个领域和专业知识。

供销合作社的内部控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供销合作社的内部控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供销合作社的内部控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确保组织能够有效地达成业务目标,保护企业的资产和资源,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供销合作社中,内部控制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供销合作社是一种由农民自己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分享利益的经济组织。

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背景下,供销合作社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

首先,供销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这包括明确的组织结构、岗位责任和职权划分,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清晰,避免职责重叠和责任模糊。

此外,供销合作社还需要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政策,确保业务操作符合规范,减少操作风险。

同时,供销合作社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对业务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供销合作社的运营稳定和有序。

其次,供销合作社应该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供销合作社面临着诸多风险,如市场竞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和物流风险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供销合作社首先需要加强对市场和行业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提前调整经营策略。

其次,供销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政策和程序,确保风险管理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外,供销合作社还应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意识。

第三,供销合作社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供销合作社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来改进内部控制和管理效率。

首先,供销合作社可以建立信息化的会计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数据的快速录入和查询,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供销合作社可以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此外,供销合作社还可以建立供应链管理系统,优化物流和库存管理,提高供应链的可靠性和效率。

最后,供销合作社应该注重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改进。

内部控制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供销合作社应该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供销合作社工作规则

供销合作社工作规则

吉林市供销合作社工作规则(2002年1月1日)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作规则》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吉林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市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等管理职能、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和为“三农”服务的公共事物管理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市社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践行为农服务宗旨。

四、市社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规定职能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供销社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吉林市党委、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及省社的各项工作部署。

五、市社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理事会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领导市社的全面工作。

理事会副主任按照各自分工协助理事会主任工作。

六、市社设监事会,依据《社章》和本规则履行职责。

第二章主要职责七、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县(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八、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市场,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十、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十一、开拓农副产品国内国际市场,组织供销社系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再生资源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协调做好国家调控化肥、农药、农用物资,国家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十三、指导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经营活动;行使直属企业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供销社是什么财务制度

供销社是什么财务制度

供销社是什么财务制度供销社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最早出现在欧洲的农村地区。

起初,供销社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在生产和销售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合作组织,农民们可以共同采购生产资料、共同销售农产品,并享受到相应的权益和服务。

供销社在欧洲发展迅猛,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的主力军。

在中国,供销社的发展始于20世纪初,当时受到思想启发和制度影响,中国的一些进步人士开始推动农村合作运动,提倡农民互助、合作和发展。

1918年,陈独秀在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民合作社,标志着中国合作运动的开端。

随后,中国的农村合作运动有了长足的发展,供销社成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之一。

供销社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其内部存在着独特的财务制度。

供销社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审计等方面,是供销社运营和管理的基础。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对供销社的财务制度做一些详细的介绍。

首先,供销社的会计制度是供销社财务制度的核心部分。

会计是供销社财务管理的基础,通过会计,供销社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财务状况,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供销社会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分为预算、核算、报表和分析等环节,使供销社的财务信息得以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

其次,供销社的财务管理是保障供销社良好经营的重要环节。

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通过财务管理,供销社可以合理调配资金,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实行预算控制、资金审核等管理手段,确保财务整体运作良好。

另外,供销社的资金管理是供销社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

资金是供销社经营活动的血液,合理的资金管理可以保障供销社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供销社的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措、资金运作、资金监管等方面,通过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供销社资金安全、有效利用。

最后,供销社的审计制度是供销社财务管理的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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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机关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县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在县社机关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

第二条县社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咨询、访询、事务公务办理时(包括来电),最先接受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咨询、访询、事务公务事项负有答复、解释、说明和处理的责任。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一)凡接待来县社办事或者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接受咨询、访询、事务公务办理事项时,应详细记录来访(来电)者的联系方式、反映事项或要求解决的问题。

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积极认真、高度负责、即时即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搪塞、拖办或置之不理。

(三)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或者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当场能够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当场不能答复或者答复不了的,应当请示有关领导或者移交有关人员予以答复。

对不属
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咨询、访询、事务公务办理者明确告知其应该去的承办科室名称,并帮助做好引导、介绍工作。

对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并告知其应办理的部门。

(四)遇紧急重大事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或请示。

第四条分管领导是所分管科室落实首问负责制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首问负责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

对群众投诉落实首问负责制工作不力、社会反映较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首问负责制规定的,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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