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调整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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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差旅修改-上海大学财务处

国内差旅修改-上海大学财务处

案例三
注明:日期、 单程原因、无
住宿说明
2、举例说明 国内差旅费
案例三
3、注意事项 国内差旅费的注意事项
1、邀请市外专家来上海交流、讲学等相关费用 2、国内差旅费中机票报销若干问题
3、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 邀请市外专家来上海交流、讲学等相关费用
1)、请附邀请函 2)、整个经济活动打包一起报销 3)、乐乎楼、乐乎新楼住宿费只能通过转账方式
国内差旅费
案例一填写说明
住宿费计算方法(分两段计算):
会议期间:2520元按实际填写并计算
调研期间:500元 (实际金额)填写在发票金额栏
300元 (计算金额)填写在标准计算额栏
计算公式:150元(参照标准)×2天=300元
发票金额填写:3020元;标准计算额填写:2820元
2、举例说明 国内差旅费
汇款:户名,账 号,开户银行 请保留登机牌
请附上注明金额, 汇款信息的会议通

2、举例说明
国内差旅费
2
出差期间
1.参加会议 2.调研
出行形式
A.按照会议时间,地 点往返
B.会议和调研结 合
2、举例说明
国内差旅费
出行形式
2
出差期间
飞机、火车、 长途汽车
1.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2.自驾车或搭乘私人车辆
私家车通行费只 做行程证明,不
予报销
案例二
往返天数相减+1天, 25-20+1=6
2、举例说明 国内差旅费
举例说明
案例三:王老师于7月20日乘火车前往南京调研
(火车票90元),调研期间借住同学家,无住宿 费用,23日调研结束后返回上海,回程无车费发 票(搭乘私家车、返程车票遗失等)

【出差制度】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6页)

【出差制度】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6页)

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日常开支的需要,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 313号)及《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教财司函[2006] 28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有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具体报销办法为: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三条学校内部各单位应本着节约资金、保证出差质量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出差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出差人员和出差天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非企业化核算的单位和个人,科研经费的差旅费报销执行《北京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的城市间交通费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机关人员经主管校长批准可乘坐飞机,教学人员经学院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自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在职因工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已按规定优待价购买了硬座票的,可按硬座整票票价的80%给予补助。

第七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八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照副部级人员在每人每天600元、校级领导及正高级人员在每人每天300元、正处级及以下人员在每人每天15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第十二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市内交通费用的报销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应制定规范的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篇1一、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市内交通费报销暂行办法”(华政办〔2015〕89号),为加强信息化办公室市内交通费报销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因对公业务或加班发生的上海市范围内的交通费,原则上使用公共交通卡充值票据报销,报销时须同时填写《公共交通卡使用登记表》,不再另行报销各类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和轮渡票。

(特殊情况经相关负责人审批,也可报销零星出租车票,但必须保证格式完整,信息齐全,且使用交通卡支付的`票据不可再次报销)。

三、用信息办预算经费对公共交通卡充值的,由信息办负责人作为责任人,按部门预算进行控制和审批。

用项目经费对公共交通卡充值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责任人,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要求及预算进行控制和审批。

三、经信息办负责人同意,因公使用私家车的,在报销时须提供汽油费发票,并填写《外出公差私车公用公里数计数备注表》,注明日期、起点、终点、事由、公里数等要素,每公里按1元计数。

市内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根据发票按实报销,使用交通卡支付的除外。

四、信息办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共交通卡管理责任人,对因公业务或加班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并应做好《公共交通卡使用登记表》的登记和审核工作,以加强管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篇21、市内交通费是指在南京市内办理公务乘坐收费性公共交通工具(含公交车辆、地铁等)或出租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南京市以外地区的市内交通费,在出差差旅费中支出,不另外报销。

2、因公外出在市内区间办理公务应优先选择公交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工具。

交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报销规定

交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报销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报销规定北京交通大学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后,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决定,自2000年9月15日起(含15日),两校职工医疗费统一管理。

现将学校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布如下,请各单位职工参照执行: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范围:1、我校开支的离退休人员;2、由国家预算内开支的在编教职工;3、经学校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4、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公费医疗的管理:1、在校医院就诊的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均持校园一卡通挂号就诊,否则收全费。

2、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调离本校必须在校医院办理离校手续。

3、一卡通不得转让或者借用。

4、凡是没有学校合法的一卡通,一律不得在公费医疗经费重报销。

5、根据就近定点就医的原则,我校的合同医院为人民医院(不含享受102待遇的人员)。

转诊(转院)须凭本校的转诊证明转往合同医院。

凡未经校医院同意转诊或未经人民医院同意转转院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6、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合同医院就诊者,主要是确定诊断,原则尚不予报销药费(急诊情况除外),可将开药方带回校医院取同类药名,或在校医院择期投药。

我校各类人员负担比例如下:1、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教职工,在校内就诊,个人负担医疗费的20%;到合同医院就诊(包括专科医院),个人负担30%;口腔疾病在校医院和人民医院就诊个人负担30%;转口腔医院就诊个人负担50%。

经校医院同意去非合同医院(公费医疗认可的医院)个人负担50%。

2、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在校内就诊,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到合同医院就诊(包括专科医院),个人负担15%;口腔疾病在校医院和人民医院就诊个人负担15%;转口腔医院就诊个人负担30%。

经校医院同意去非合同医院(公费医疗指定医院)个人负担50%。

住院医药费个人承担5%。

寒暑假学生在外地看病,门诊原则上医疗费不予报销,急诊暑假报20元,寒假报10元。

学生因病休学报销门诊医疗费500元/年,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10%。

上海交大出差报销标准 -回复

上海交大出差报销标准 -回复

上海交大出差报销标准-回复上海交大出差报销标准是指针对该校教职员工出差的费用报销规定。

出差报销是一项涉及大量细节的工作,合理的报销标准能够保证学校的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所以,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上海交大出差报销标准的相关问题,以便了解该校的有关规定。

第一步:了解出差费用范围在开始提出报销申请之前,必须明确了解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上海交大的规定,出差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备课费、杂费等。

交通费包括交通工具的票价、出租车费用等;食宿费包括住宿费、餐饮费;会议费包括参会费、会议材料费等;备课费用指的是参加专题研讨会、研究课程等活动所需的相关费用;杂费包括文件复印费、邮寄费、打印费等需要报销的杂项费用。

第二步:了解报销比例和限额在报销过程中,需要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上海交大在出差报销标准中规定了各类费用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

例如,交通费的报销比例为100,限额根据具体交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食宿费的报销比例为80,限额为每人每天300元;会议费的报销比例为100,限额为每天200元;备课费用的报销比例为50,限额为每天50元;杂费的报销比例为实际发生费用的100。

第三步:报销申请的流程与要求在报销申请之前,需要了解报销申请的流程与要求。

上海交大要求教职员工在出差任务完成后,按照出差报销流程进行报销申请。

具体要求包括: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费用票据和证明文件;报销申请表中应包括详细的费用明细,包括费用的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费用票据和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原件,并按照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确认;报销申请表和票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第四步:报销审核与支付报销申请提交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

上海交大对于报销申请进行逐项审核,确保报销费用真实、合规。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发票的金额、报销比例等因素计算出实际报销金额,并将该金额转账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上海交大财务报销指南

上海交大财务报销指南

上海交通大学财务业务办理指南编写说明随着我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办理流程也和以前有了较大不同。

近几年,财务处以财务信息化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网上预约报销系统”、“财务管理驾驶舱系统”、“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系统”等财务信息化工作的推进,极大地提高了我们服务的质量与管理的水平。

为使学校师生能更便捷地办理各项财务业务,更明确办理各类财务业务的流程与手续,我们编纂了这本《上海交通大学财务报销指南》,希望能给大家在办理具体财务业务时提供一点帮助。

对于本书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与不足之处,也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目录一、学校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网上查询系统使用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操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不等候报销凭证物流管理系统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财务报销业务流程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报销业务基本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暂借款申请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暂借款冲销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酬金发放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学生医药费报销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沪交财〔2016〕43号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学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 1 —2016年8月31日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精神,持续推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本着规范管理、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院(系)、机关部处以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各单位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出差管理与审批制度。

本着节约的原则,鼓励出差人员选择低于标准上限的交通工具和宾馆。

第五条出差人员对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差旅费使用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 2 —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选择经济便捷的城市间交通工具,并不(一)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差旅费标准。

(二)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第三章住宿费第八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九条出差人员应选择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并不超过以— 3 —第十条对于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住宿费。

大学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模版

大学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模版

大学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交通费用的核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公务用车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车改发〔2018〕2号)及学校公务用车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交通费用包括使用学校配备的专车及因公务、教学科研业务使用专用车辆、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专业汽车租赁公司车辆、后勤车队车辆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普通公务出行应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上下班往返校区之间发生的交通费用,不属于公务交通费用范围,不予报销。

第三条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应坚持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相关性的原则。

各单位应加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合理编报预算,公务交通报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无预算、超预算的不得列支。

第四条各单位应在办公费、收入分配基金中合理限定公务交通费用预算总额;各类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应按照批复的预算列支公务交通费用;捐赠项目按照捐赠协议限定用途执行;代管项目按照代管委托协议列支公务交通费用。

第五条租用车辆使用范围:(一)外事接待;(二)学校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事项;(三)会议、培训事项;(四)出行人员较多,经核算采用租车方式出行人均低于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费用的事项;(五)因随身携带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不方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六)其他经批准不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特殊事项。

第六条租用专业汽车租赁公司和学校后勤车队车辆的,应先由用车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见附件),由项目(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车。

用车后必须取得正规票据和租车行程结算清单。

第七条各单位租用汽车,必须签订公务租车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与同一专业汽车租赁公司长期合作,租车费用合同超过10万元(含)的,还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作公司。

第八条签订公务租车合同时应注意审核以下内容:对方资质、车辆配置标准、车辆用途、车况、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华东政法大学市内交通费报销暂行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市内交通费报销暂行办法
新增:
学校监督部门不定期对以上费用报销进行抽查.
第八条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九条本办法由校长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结合实际情况,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报销市内XX类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和轮渡票.
第三条自本办XX布之日起,凡对公业务发生的XX市范围内的XX费,原则上使用公共XX卡充值XX报销,报销时须同时填写《公共XX卡使用登记表》(见XX),不再另行报销XX类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和轮渡票.(特殊情况经相关负责人审批,也可报销零星出租车票,但必须保证格式完整,信息齐全,且使用XX卡支付的XX不可再次报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由校长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XXXX法大学市内XX费管理暂行办法》(华XX办〔2021〕89号)同时废止,《华XXXX法大学财务报销暂行办法》(华XX办〔2017〕157号)第40条“市内XX费报销”,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AA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AA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AA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科研出差、国内其他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其中:国内科研出差指使用科研经费出差。

本办法中的科研经费专指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其中: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出差按本办法执行,使用横向科研经费出差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若相关合同未对差旅费做出要求,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内其他出差是指使用科研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出差。

第四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出差人是差旅费的直接责任人,对差旅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校内各二级单位经费负责人对国内其他出差的差旅费使用承担管理和审批责任;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对国内科研出差的差旅费使用承担管理和审批责任。

计划财务处负责差旅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依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各经费负责人的审批结果,实施差旅费报销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我校成都校区常驻地具体是指学校所在的成都市,根据行政区划确定,具体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郫县。

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篇: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沪交内(财)[2011]48号为依法加强国有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我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资金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4】38号)》、《上海交通大学经济责任制》(沪交内(财)【2008】38号)、《上海交通大学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沪交内(财)【2008】39号)、《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沪交内(财)【2008】37号)、《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沪交委马字【2011】4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学校因各种经济活动而支付的达到规定限额的货币资金。

规定限额为:单笔银行存款支付达到或超过人民币壹拾万元,单笔现金支付(含电子转账方式)达到或超过人民币壹万元(含等额的外汇金额)。

大额资金支付包括银行转帐支票等各类银行票据支付、现金支付、银行卡划转等形式。

进入个人银行卡的人员经费定义为银行存款支付。

第二条管理原则按照“依据预算、分级授权、责任明确、过程监控”的原则实行大额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章支付管理第三条受理机构学校财务处。

第四条支付程序一、申报要求(一)各单位应按规定格式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简称:《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凭证。

其中,凡单笔银行存款支付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以上(不含各类酬金、人员经费),单笔现金支付在人民币壹拾万元(含)以上的支付业务,根据业务性质(如科研、教学等)需由主管副校长签字。

(二)各单位应提供审批手续齐全、单据真实完备的大额资金支付申请。

同时,支付费用所需资金必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经济责任制》(沪交内(财)【2008】38号)、《上海交通大学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沪交内(财)【2008】39号)、《上海交通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沪交内(财)【2008】37号)、《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沪交委马字【2011】43号)的规定。

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

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

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您的要求,我整理了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的相关事项,请您审阅。

一、审批背景。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交通费用的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特制定了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市内交通费用的监控,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

三、报销标准。

根据公司制定的《交通费报销标准》,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如下:1. 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需提供票据或发票作为凭证。

2. 自驾车费用,员工自驾车出行的费用,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计算,每公里报销金额为0.6元,需提供加油发票及行驶里程表作为凭证。

四、审批流程。

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流程如下:1. 员工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票据、发票、行驶里程表等凭证。

2. 直属主管审核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费用是否符合报销标准,并签字确认。

3. 财务部门进行费用审核,核对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财务主管审核通过后,将报销申请提交给财务总监进行最终审批。

5. 财务总监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费用报销金额转账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申请表》时,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虚报或填写不实。

2. 员工在提交报销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的票据、发票、行驶里程表等凭证,且凭证必须真实、有效。

3. 直属主管在审核申请时,应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与凭证是否一致,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财务部门在审核申请时,要仔细核对凭证的真实性,对于存在问题的申请,应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提出调整意见。

5. 财务总监在最终审批过程中,要审慎把关,确保报销申请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政策。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减绩效奖金、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及医疗报销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及医疗报销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及医疗报销细则第一章医疗保障第1条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由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城镇居保)与学生系列保险组成。

前者是上海市政府为学生提供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后者是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的商业性医疗保险。

学生系列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建立在大学生城镇居保参保基础上,是对大学生城镇居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

第2条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还包括大学生医疗帮困基金,对符合困难补助标准大学生的个人缴费、门急诊起付线及对个人自负医疗费(含治疗大病重病所需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有困难者给予帮助。

第3条大学生城镇居保实行个人缴费制。

享受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障者,按规定缴纳每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后,从2011年秋季入学起始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2011年秋季前入学者按原大学生医疗保障规定执行)。

补充性医疗保险(大学生系列保险)的缴费与补充保险的各项内容,可参照《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系列保险的若干规定》。

第4条大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具有明确的享受范围及使用规定,接受上海市财政局、审计局及医保局的监督检查。

享受大学生城镇居保者,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管理、规范审核、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对发生违规操作的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大学生城镇居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5条大学生城镇居保的适用人员: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不适用在我校就读的非全日制学生或非本校学生、已享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及自费就读的外国留学生。

第6条大学生城镇居保的适用期限:学生取得学籍、领取有效证件并缴纳年度医保费,可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

2011年大学生城镇居保实施前入学者,注销学籍后即停止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2011年秋季后入学者,自注销学籍起至本年度结束之日(12月31日)停止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非因病休学,如因私或因公出境、兵役期间等学籍异动,按学籍异动类型暂停或停止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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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调整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交内(财)[2011]12号
各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本着“方便师生、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的精神,根据学校《2010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纪要》(沪交内(办)[2010]135号)议题一所作决定,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调整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调整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暂行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调整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简化学校市内交通费的报销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2010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纪要》(沪交内(办)[2010]135号)议题一所作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内交通费”是指:因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对公业务在同城发生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出租车、轮渡等费用。

第三条 学校向校本部各单位发放一批具有学校标志的公共交通卡,发放的公共交通卡已预先充值100元交通费,作为对公业务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的周转金。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单位教职员工发放交通卡,同时做好发放记录,员工离校时各单位应收回此张公共交通卡。

第四条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校本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凡对公业务或事项发生的上海本市范围内的交通费,使用公共交通卡充值票据报销。

(一)本办法发布之日—6月30日作为过渡期,允许报销交通卡充值票据的同时,也可报销各类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和轮渡票(使用交通卡支付的出租车票不可报销)。

(二)2011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各类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和轮渡票的报销业务,只报销公共交通卡的充值票据。

第五条 使用公共交通卡充值票据报销后,科研项目的市内交
通费报销,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2011年以前的科研项目,在项目预算批准的范围内,按该项目经费2011年年初余额的5%核定市内交通费额度,每个项目每年报销上限为10,000元人民币。

(二)2011年新开设的科研项目,在项目预算批准的范围内,按年度拨款金额的5%核定市内交通费额度,每个项目每年报销上限为10,000元人民币。

(三)用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购买交通卡并充值的,由所属单位领导作为责任人按部门预算进行控制和审批。

各单位必须设立购买使用登记簿,以加强管理。

第六条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凡外埠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日历)天数给予每人每天80元包干。

第七条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暂在闵行校区第一餐饮大楼校园卡充值点设立交通卡充值点;充值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下午4:30。

第八条 教职员工可在校内交通卡充值点用现金或项目经费结算充值,也可以在全市各交通卡充值点充值。

用现金充值的,可以凭交通卡充值票据报销;用项目经费充值的,由后勤集团根据校内付款(转账)凭证与财务处定期结算。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三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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