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基层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然而,当前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加强和现代化建设。
为此,制定并实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1.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基层治理体系。
2.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和效果。
3.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治理能力。
4.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升治理水平。
5.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解决社会管理难题。
三、实施策略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2.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改进治理效能。
3.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设基层治理大数据平台,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分析的依据。
4. 加强干部培训•加大投入,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升他们的治理素质和能力。
•鼓励和支持基层干部参加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提高途径。
5. 鼓励社会参与•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格局。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城市社区层面的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健全村级自治机构和农民自治组织。
•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城市社区与农村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2. 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社区治理社会化,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推广“互联网+社区”模式,加强社区信息共享和居民参与。
•引入专业化社区管理公司,提升社区治理的专业水平和效能。
六增六提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增六提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了推进全区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增六提被提出并逐步落实。
一、六增(一)增加基层组织服务内容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基层组织应扩大服务范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切实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组织的应对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增加基层组织资金保障加大基层组织的经济投入和资金保障,确保基层组织能够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四)增加基层组织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基层组织自我服务的作用,提升基层组织自我管理和调节的能力,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自我修养。
(五)增强基层组织的监督和协调功能加强基层组织的监督和协调功能,加强基层组织对各项工作的把握,加强基层政权的权威和作用。
(六)增强基层组织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基层组织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全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六提(一)提高组织的科学性加强组织思想和理论研究,提高组织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不断拓展组织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提高组织的法治性加强组织的法治教育和管理,加强组织本身的法治建设和法治意识,提高组织的法治水平和法治意识。
(三)提高组织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组织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强化组织的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出及时、科学的决策。
(四)提高组织的效能强化组织的执行力和效能,深化改革,提高组织对群众诉求的解决能力,推动组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加强组织的信息公开,提高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升组织对群众的信任度和公信力。
(六)提高组织的创新能力加强组织的创新思维和能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注重创新理念和方法,提高组织创新能力和创造力。
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基层治理体系是指国家政权机构对基层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日常活动的总称。
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指基层治理机构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具备适应时代发展的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首先,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升,传统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好的生活和公平正义的追求。
现代社会对基层治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具备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方法。
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实现社会的持续稳定和繁荣发展。
其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提高社会管理的效能。
现代社会日益复杂多变,对基层治理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只有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系,完善治理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矛盾和问题,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定。
通过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基层治理机构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资源和分配权益,提升决策水平和执行力度,推动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公正正义。
此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一个现代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并能够有效地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发生。
通过建立起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和交流,政府可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
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机构,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以适应社会变革和人民需求的要求。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繁荣。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
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为此,我国应该制定以下战略目标:1. 建立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创新性。
2.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加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社会治理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水平。
3.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
4. 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强化政府的公正、透明、廉洁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问责机制,提高政府的形象和信任度。
5.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6. 推进信息化和数字化治理: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治理的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提高信息化和数字化治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治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
7. 加强国际治理合作:加强国际治理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推动国际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8.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通过以上战略目标的实现,可以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型政府:基层治理体系应以服务为宗旨,建立服务型政府,以民生为中心,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法治化管理:基层治理应当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3.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基层治理应鼓励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机制,倾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治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4.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基层治理体系应加强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率和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化服务。
5.创新驱动发展:基层治理应注重创新驱动发展,鼓励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推动制度、机制和方法的创新,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6.区域协同和合作共赢:基层治理应加强区域协同和合作共赢,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实现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整体提升。
7.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应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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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是以服务为宗旨、法治为基础、民主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协同发展为目标,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理念和实践。
2。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决定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缩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实践探索等方面,探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和方法。
一、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乡村治理体系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等多方参与,形成一种协同合作的局面。
首先,政府在乡村治理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加强对乡村治理的组织和协调。
其次,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农民合作社、村民委员会等,可以有效地整合资源,提供公共服务。
最后,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应当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乡村治理能力包括政府的管理能力、社会组织的组织能力以及农民的自我管理能力。
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治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农民则应当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只有政府、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提升治理能力,才能够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实践探索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各地都在进行不同的实践探索。
例如,有的地方通过推行“村民自治、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实现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这种方式充分发挥了村民的主体作用,政府则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市场则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
另外,一些地方通过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了乡村治理的形象和品质。
这种方式通过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了乡村振兴。
这些实践探索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总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要构建一个有机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政府、社会组织和农民的合作与协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做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做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做法有以下几点:
1. 实施全面深化改革。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这包括政府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等多方面的改革措施。
2.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加强政府的责任担当和能力素质建设,完善政府的组织架构和决策机制,提高政府的决策科学性、透明度和效率,以及推行阳光政府、电子政务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3. 强化法治建设。
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
4. 推动基层治理创新。
加强社区治理,推动社区自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推广和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
5. 加强人民民主和公众参与。
推动实施全民参与、全程参与、全方位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市场主体的参与与作用,扩大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促进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提高国际治理能力。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参与,增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总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施策,加强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的提升,以适应国家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3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3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31. 前言在当今社会,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已经成为了当前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就此主题展开全面的评估,探讨该意见对于我国未来的发展意义以及其具体实施计划。
2. 意见概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创新,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要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还要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法治、文化、能力建设。
可以说,这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目标和措施,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努力的路径。
3. 深入探讨3.1 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制度要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制度,就需要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
还需建立健全基层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依法治理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
只有在法治的指导下,基层治理才能更加规范和有效,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2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要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就需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体系。
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使各类矛盾和纠纷能够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4. 回顾总结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此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要求,旨在全面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几点认识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好社会治理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以下是几点对于该问题的认识:
重视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当重视基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府的管理能力。
多元参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多元参与的机制和平台,鼓励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企业等各方参与到基层治理中,形成多方共治的格局。
数据驱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信息化、数字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提高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和居民的法律意识,健全法律法规执行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创新实践: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倡导问题导向的实践,加强经验交流和共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做法。
以上认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些重要思考,通过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一、概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基层治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1. 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定、经济发展的基础。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更好地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可以提高基层政府的责任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民生,实现社会长期稳定。
2. 促进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基层地区,许多的经济活动都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指导,只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可以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3. 保障民生福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更好地服务民生。
基层政府是通联人民裙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裙众的切身利益。
只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提升人民裙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推动社会进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更好地发挥基层政府的作用,引导和促进社会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
5.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
只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措施1.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摘要: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措施三、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方法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义正文: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治理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社会稳定,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措施1.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要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2.强化基层治理法治保障。
要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
要优化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方法1.增强基层治理队伍的专业素养。
要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2.推动基层治理科技创新。
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基层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3.加强基层治理队伍的培训和教育。
要加大基层治理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实现基层治理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完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提高其组织力和执行力。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
要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让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提高基层干部素质。
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使他们成为能够有效治理和服务群众的干部。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
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基层治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水平,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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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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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的建议
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治理体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提高治理能力,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基层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对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此外,还应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层自治制度,推进乡村综合,鼓励村民自治,增强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其次,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基层干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他们直接面对基层群众,负责具体的治理工作。
基层治理的现代化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
政府应该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基层干部,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
此外,还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建立激励机制,使他们有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治理职责。
第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治理能力。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政府应加大对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和阳光信息的建设,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在基层治理中,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成本,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监督和评估,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此外,还应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最后,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
社会组织是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的现代化。
政府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和公共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和健康发展,为基层治理提供更多的力量支持。
综上所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党组织、基层干部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心得精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心得精选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在参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党的领导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基层治理中,党的领导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
党的领导要贯穿始终,负责人要担当起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的权力结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党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其次,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
基层治理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素质过硬的治理队伍。
要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干部,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本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考核,激励和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建设一支受人欢迎、信任和依靠的基层治理队伍。
再次,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基层社会治理是指在基层组织和群众自主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力量、法律手段等形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要强化社区治理,构建完善的社区管理体系,提高社区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发挥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最后,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
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加强信息的共享和流通,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要加强对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引导和扶持,推动基层组织和干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动作为,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
报告
尊敬的领导: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1. 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了一套合理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2.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化决策机制,
实现了决策权力的科学化、民主化。
3. 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了基层干部的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 加强能力建设:组织了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了基层干部的管理、决策和协调
能力,提高了基层治理水平。
2. 探索创新机制:通过改革试点和项目实施,推动了基层治理机制的创新,发挥了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共享更加便捷,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深入落实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2. 加大基层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基层治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3. 持续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加强培训和学习,加强实践探索,推动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以上是我们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希望能得到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共同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谢谢!。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提出以下意见:1. 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完善乡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并通过选举产生自治机构,加强基层群众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2.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3. 推进数字化基层治理:建设智慧城市,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通过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电子政务等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4.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发挥他们在民生服务、社区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与政府协同发展的机制。
5.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解决等服务,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
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6. 推动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推动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
7. 强化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和自我服务能力。
8. 加强协同治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治理协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同配合。
加强沟通和对接,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管理的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案例汇编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案例汇编一、背景和意义1.1 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裙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加强基层治理,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
1.2 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紧迫性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我国基层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例汇编2.1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典型案例2012年以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和模式,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和成功经验。
1)浙江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浙江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社区为基础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阳光社区”、“虹光工程”等品牌项目,推动社会治理从单一服务型向全方位服务型转变。
2)湖南省“四个全覆盖”机制湖南省提出构建“四大全覆盖”治理模式,即“全域覆盖、全要素覆盖、全过程覆盖、全方位覆盖”,以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2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经验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机构有效衔接,形成了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
2)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通过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力量,形成了多元共治的格局。
2.3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挑战和对策1)基层治理体系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存在一些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基层政权机构职能划分不清、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不健全等。
2)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强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系统化安排,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各类机制。
三、总结和展望3.1 总结成果和经验通过以上案例汇编,我们可以发现,各地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刘修起来源:《乡音》 2020年第2期省政协委员刘修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出了新要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所在,也是人民群众的所呼所盼。
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大力向基层下沉审批服务及各类资源,持续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但也要看到,社会治理领域的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基层政府权责不对等,职能发挥不充分。
县乡两级政府存在职能交叉、分工不清、重复管理等现象。
基层职能配置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职能缺位、错位、越位同时存在。
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对称,多数乡镇反映事权大于职权,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职能运行不畅、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基层行政审批执法体系建设还不健全,监管和服务方式有待改善。
在执法机构方面还存在“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以及多头检查执法和执法扰民等现象。
基层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等体制和组织架构,与新的形势和群众新的期盼不相适应、与新的任务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相适应。
三是基层公共服务协同整合有限,群众办事仍然存在许多不便。
职能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不足,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限制了基层政权服务群众的能力。
公共事务管理条块分割现象普遍,还存在部门间工作推诿多、协办配合不够,党和政府服务民众的一些好政策有些地方落实不到位,一些好事没办好等问题。
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和我省实际,结合一些地方的实践探索,建议如下:一是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化基层党委领导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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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孙新华来源:《人大研究》2018年第12期人大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重要环节,在推进国家民主治理、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诉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高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中发挥重要作用。
人大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监督,是“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宪法精神的体现,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不可或缺的法定程序,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促进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此后,广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以及深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履职报告、述职评议等任后监督。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是人大大家庭的“新成员”。
2017年1月组建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工作部署,着力创建“深圳市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示范区”,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上轨道,努力为全市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探索经验。
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作为示范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统筹谋划实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施,履职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走出了新路。
我们也在梳理做法、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思考,对下一步深入实践、完善机制、增强效果有了比较明晰的工作思路。
一、主要做法(一)坚持区委领导,方案策划周密。
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的根基和灵魂。
履职监督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我们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争取区委支持。
我们将人大监督的落脚点,放在促进选任人员严格按照党的要求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幸福担当作为、竭心尽力;放在为党选贤任能、知人善任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的准确参考,配合党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2017年11月,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拟制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坪山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的工作方案》,对监督对象、内容、程序和方法、结果的运用等方面予以明确,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纳入履职监督范围,每年选取6~8名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并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2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等等。
2018年1月,在区委同意和支持下,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并作出《关于开展坪山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的决定》。
(二)坚持讲求实效,会前准备充分。
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统一、有机结合,才能就事把问题弄清,对人把责任摆明,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我们启动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工作后,按照工作方案规定,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依法履行法定职务情况;完成坪山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贯彻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监督,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等。
同时,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梳理、汇总了区政府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形成《坪山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履职监督资料汇编》,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履职情况评价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坚持民主公开,评议结果客观。
人大监督遵循集体行使职权原则。
履职监督要充分发挥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保证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确保常委会监督充分表达人民诉求、反映人民意愿、集中人民意志。
2018年3月9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工作首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随机抽取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民政局等6个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作2017年度履职情况口头述职。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联组审议的形式,审议了所有监督对象的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并对部分部门进行了询问,其后对区政府组成部门12名主要负责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设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级共九个档次(其中优秀等级细分为优+、优、优-,良好等级细分为良+、良、良-),每个档次对应的分数依次为:100分、95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0分、50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得分相加后取平均数为最终得分,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公布。
测评结果表明,2个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评为“优”,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评为“优-”,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评为“良+”,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各部门过去一年的工作实绩。
会后,我们将评议结果向区委报告,并通报区人民政府和区组织人事部门。
通过这些探索,增强了坪山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受监督意识、为民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人大监督向纵深延伸、监督更加有力度、监督实效不断提升,激发了代表积极履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热情,促进了地方民主政治建設和经济社会发展。
近期,坪山河干流和汤坑水等7条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坪山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扎实推进,旧貌换新颜,坪山的“深南大道”初步建成;一批特色街、示范路工程有序推进,城市面貌品质大幅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一批民生工程项目加快落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深化思考经过几个月来的初步探索,我们在开展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监督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展开了深入思考。
以此为导向,我们认为下一步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更深层次的探索。
(一)坚定履职监督信心。
履职监督是地方人大依法履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
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负有对选举产生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监督的权力。
这种监督既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还包括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既可以事前监督,也可以事后监督,还可以事中监督。
而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干部人事任免多,任后监督少,形式上监督的多,实质上监督的少;对事监督的多,对人监督的少,常规性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措施运用得少,导致人大对干部监督效果不佳,缺乏权威,有违监督本义和干部任命的初衷,制约和影响了人大的监督效能。
履职监督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策。
实施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是对手握“行政、监察、审判、检察”重权实权的干部权力运行的一种有效制约,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中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命的领导人进行监督,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履职监督,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有效举措。
问题官员有不少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命的,而很少是由人大首先发现和直接罢免的,说明人大监督存在着疏漏和缺位现象,必须改变人大“重干部任免、轻任后监督”的现象,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管理。
履职监督是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人大的履职监督,实质上是替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地方人大必须顺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切实加强履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依法治国中的职权作用,扩大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不断完善监督方式。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七种监督形式,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而实践中,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决定和执行,基本处于休眠或半休眠状态。
而这种刚性监督形式恰恰是监督法设计的精髓,运用得当,将使人大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有机统一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开展履职监督也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监督的方式主要是审议履职情况报告和开展现场述职评议,形式比较单一、监督手段不多。
下一步,可以探索将询问和质询等监督手段综合运用到履职监督中,如在听取述职报告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的人大代表可以就相关问题开展现场询问和质询,进一步了解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可以探索对监督对象的述职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等,进一步丰富监督手段,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与此相配套,我们可以探索建立选任人员履职档案登记制度,对选举、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成员建立履职档案,重点登记本人及所负责部门、所分管业务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执行预算法、向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整改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及接受代表视察调研、常委会执法检查等方面情况,有关机关和部门对本人及所负责部门、所分管业务部门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情况,履职档案登记情况每年报告党委。
可以探索组织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履职承诺,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实现目标措施,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其供职表态发言材料与履职承诺目标责任书,让社会各界了解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承诺情况,实行多层次的承诺公开监督。
可以探索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公众代表旁听会议和参加讨论,有效防止履职报告“掺水分”,为履职报告对象“把准脉”,避免履职监督活动“走过场”。
(三)逐步拓宽监督范围。
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公务员法、监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也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由此,凡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列为履职监督对象。
而目前我们的监督对象主要针对“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在“关键少数”;同时,对区政府副区长、区监察委副主任、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等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仅开展书面审议,不要求口头述职,也未进行述职评议评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可以考虑按照“由谁任命、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原则,逐步拓宽监督范围,同时,除“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述职外,其他人员均应作为常委会会议口头述职对象,由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选取若干人员到会口头述职、接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