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标准使用规定
洁净厂房的管理制度
洁净厂房的管理制度一、总则洁净厂房是指对空气洁净度、湿度、温度等要求比较高的特殊生产场所。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洁净厂房的管理与使用,旨在确保厂房环境清洁、生产过程无污染、产品质量可靠。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配合厂房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二、洁净厂房的分类洁净厂房按照洁净度的要求可分为几个不同级别,主要包括:1. 一级洁净厂房:洁净度要求最高,在空气中每立方米不能超过10000颗微粒;2. 二级洁净厂房:次于一级洁净度要求,空气中每立方米不能超过100000颗微粒;3. 三级洁净厂房:洁净度要求最低,空气中每立方米不能超过1000000颗微粒。
不同级别的洁净厂房,在使用和管理上都有着相应的区别,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洁净厂房的管理人员1. 洁净厂房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厂房主管、洁净厂房管理员等。
他们负责对洁净厂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确保厂房环境卫生、生产过程无污染。
2. 洁净厂房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洁净厂房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洁净厂房管理工作。
他们必须熟悉洁净度检测方法、洁净设备的操作维护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四、洁净厂房的日常管理1. 洁净厂房的使用(1)进入洁净厂房前,必须按照规定更换洁净服装、鞋套等防护用具;(2)禁止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洁净厂房;(3)进入洁净厂房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路线行走,不得擅自闯入其他区域;(4)工作人员在洁净厂房内禁止吸烟、嚼食等行为。
2. 洁净厂房的清洁(1)洁净厂房的清洁应定期进行,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表面清洁;(2)洁净厂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 洁净厂房的纪律(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洁净厂房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更改或违规操作;(2)对于违反洁净厂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3)对于发现的洁净厂房设备故障、异常情况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五、洁净厂房的安全管理1. 洁净厂房的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作;2. 洁净厂房出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
洁净厂房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洁净厂房管理制度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洁净厂房管理,提高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员工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洁净厂房的管理和操作,包括洁净室、无尘车间等。
第三条洁净厂房管理应遵循"先预防、综合治理、绩效评价、源头减排"的原则,促进洁净生产、清洁生活和清洁环境。
第四条洁净厂房管理应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第五条洁净厂房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洁净厂房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洁净厂房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七条洁净厂房管理机构包括洁净厂房管理委员会、洁净厂房管理部门和洁净厂房管理人员。
第八条洁净厂房管理委员会是洁净厂房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决定洁净厂房的总体规划、重大事项和重要政策。
第九条洁净厂房管理部门是具体负责洁净厂房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洁净厂房管理工作。
第十条洁净厂房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具备相关的证书和资格。
第三章建设规范第十一条洁净厂房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洁净厂房的建设应根据生产需求和产品特性确定洁净度等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十三条洁净厂房的建设应考虑设备布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污染防治等因素。
第十四条洁净厂房的建设应采用先进的洁净设备、清洁工艺和环保技术,保证洁净厂房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洁净厂房的建设应注重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技术。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六条洁净厂房的运行管理应采取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保证洁净度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洁净厂房的运行管理应加强设备检修、巡检维护、环境清洁、危险品管理等工作。
第十八条洁净厂房的运行管理应健全厂区清洁、保洁、消毒和垃圾处理制度,保证生产场所的卫生整洁。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xx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十万级洁净厂房设计标准有哪些
十万级洁净厂房的设计标准包括多个方面。
在洁净度方面,每立方米空气中直径大于等于 0.5 微米的微粒数量不超过350 万个,直径大于等于 5 微米的微粒数量不超过 2 万个;微生物方面,浮游菌数每立方米不超过 500 个,沉降菌数每培养皿不超过 10 个。
从换气次数角度来说,要求每小时换气 18 - 25 次,完全换气后空气净化时间不超过 40 分钟。
在压差方面,相同洁净度等级的洁净车间压差保持一致,不同洁净等级的相邻洁净车间之间压差要≥5Pa,洁净车间与非洁净车间之间要≥10Pa。
温度方面,春夏季通常控制在 24 - 26℃,秋冬季控制在 20 - 22℃,波动±2℃;相对湿度方面,春夏季控制在 50 - 70%,秋冬季控制在 30 - 50%。
在气流组织方面,主要采用的送风方式包括局部孔板顶棚送风、带扩散板高效空气过滤器顶棚送风、上侧墙送风等;主要采用的回风方式包括单侧墙下部布置回风口、当采用过道回风时,在过道内均匀布置回风口或在过道端部集中设置回风口。
送风口风速方面,孔板孔口 3 - 5 米/秒,侧送风口贴附射流 2 - 5 米/秒,非贴附射流同侧墙下部回风 1.5 - 2.5 米/秒,对侧墙下部回风 1.0 - 1.5 米/秒。
回风口风速方面,洁净室回风口不超 2 米/秒,过道内回风口不超 4 米/秒。
此外,十万级洁净厂房还需考虑车间布局与尺寸,应具备足够空间,布局合理,通道设置宽敞;空气处理系统应配备适当空调和高效空气过滤设备,控制送风方向;设备与设施要根据生产需求选择,且安装牢固稳定,管道线缆布置整齐;人员与行为方面,所有人员应接受培训,控制人员流动,保持工作区卫生。
同时,要配备环境监测设备,设计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并遵循相关生产工艺与安全规范。
十万级洁净厂房的洁净度要求细则十万级洁净厂房对洁净度有严格的要求。
每立方米空气中直径大于等于0.5微米的微粒数量不超过350万个,直径大于等于5微米的微粒数量不超过2万个。
洁净厂房等级及标准
洁净厂房等级及标准一、洁净度等级洁净度等级是指洁净室内空气的洁净程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允许的颗粒数或粒子数来划分。
一般洁净度等级分为百级、千级、万级、十万级和三十万级等。
不同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其用途也不同,如电子工业、制药工业、医疗器械制造等。
二、空气洁净度等级划分1. 百级洁净室:洁净室内每立方英尺空气中直径大于0.5µm的颗粒物数不超过100个。
2. 千级洁净室:洁净室内每立方英尺空气中直径大于0.5µm的颗粒物数不超过1000个。
3. 万级洁净室:洁净室内每立方英尺空气中直径大于0.5µm的颗粒物数不超过10000个。
4. 十万级洁净室:洁净室内每立方英尺空气中直径大于0.5µm的颗粒物数不超过100000个。
5. 三十万级洁净室:洁净室内每立方英尺空气中直径大于0.5µm的颗粒物数不超过300000个。
三、微生物含量的控制洁净室的微生物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微生物含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微生物含量的控制可以通过空气过滤、消毒、保持洁净室的清洁卫生等措施来实现。
四、空气过滤器的设置洁净室的空气过滤器应根据不同的洁净度等级进行设置,以确保空气的洁净度。
过滤器的种类和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采用高效过滤器或亚高效过滤器。
五、洁净室的布置和压差控制洁净室的布置应合理,便于操作和清洁,同时应控制各房间之间的压差,以防止污染空气的流入。
房间内的气流方向应合理,避免出现涡流和死角。
六、建筑和设施要求洁净室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等应采用不易积尘、不易生霉的材料,并应方便清洁和维护。
此外,还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如风淋室、传递窗、空调系统等。
七、空调系统和工艺设备的要求洁净室的空调系统和工艺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配置,以满足洁净度的要求。
空调系统的送风量、回风量、排风量等应合理配置,以保持洁净室的温度、湿度和洁净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是指在特定环境下,通过控制空气污染物、粉尘等因素的净化,提供清洁、稳定的工作环境,以满足特定工艺生产或科学实验的需求。
为了规范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文将从洁净厂房的概念、洁净度要求、空气处理系统、工程材料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介绍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一、洁净厂房概述洁净厂房是为满足特定工艺生产或科学实验的高洁净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工业建筑。
它通过空气净化、粉尘控制以及温湿度调节等手段,使空间内的洁净度得以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洁净厂房广泛应用于电子、医药、食品加工等领域,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二、洁净度要求洁净度是衡量洁净厂房清洁程度的重要指标。
不同行业、不同工艺对洁净度有不同的要求。
国家标准规定了空气中不同尺寸的颗粒物的容许浓度限值,例如超细颗粒物、微细颗粒物等。
同时,还要求对微生物浓度进行控制,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三、空气处理系统空气处理系统是洁净厂房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设计和运行直接影响洁净度的达标情况。
空气处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新风系统、过滤系统等。
在设计过程中,需结合洁净度要求和工艺流程,合理选择和布置设备,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程材料在洁净厂房的设计和施工中,选用合适的工程材料对于保证洁净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选择材料时,要考虑其耐腐蚀性、耐高温性、耐磨损性等特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同时,还需注意材料的易清洁性,以便于日常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五、设备布局洁净厂房的设备布局是为了实现高效的生产和操作流程。
在布局设计中,要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和通道,确保流程的顺畅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此外,还要充分考虑通风、排风和空气过滤等因素,保持洁净厂房内部的整体洁净度。
六、实施和维护洁净厂房的设计并不止于建设完工,更需要在日常运营中进行有效的维护。
洁净厂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标准
洁净厂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标准参考规范《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2008《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2010年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第一部分洁净室的围护结构一、洁净室围护结构要求:1、建筑围护结构必须气密性良好,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变形量最小;2、结构装修时,板材应平整、光滑、不起尘、易清洗、耐水冲、防水、易维修,空气流动或摩擦时,没有粒子产生或脱落,避免眩光;3、洁净室内墙壁与顶棚、地面等的连接部位均应做成弧形,所有R角、圆角建议使用铝合金型材(也有土建墙制作水磨石一并制作土建圆弧),并有可靠密封;夹角曲率半径不小于30mm。
柔性材料粘贴地面时,在墙面上应延伸至地面以上形成圆角,突出的墙面圆滑过渡,经常冲刷地面延伸高度大于150mm。
4、洁净室的地面应整体性好、平整、耐磨、耐撞击,不易积聚静电,易除尘清洗;5、洁净室的门窗构造应平整简洁、不易积灰、容易清洁和有良好的气密性,表面应无划痕、碰伤。
窗户一般为固定的双层玻璃窗;6、洁净室内所有彩板连接部位均应用优质中性硅胶密封,涂抹密实、均匀、连续、不起瘤。
密封胶选用不含刺激性挥发物、耐老化、抗腐蚀的中性材料。
嵌缝前应将待密封沟槽内的杂质、油污清理干净,并保持干燥。
二、施工中注意问题:1、不应使用木材或石膏板做为表面装饰材料,若隐蔽使用,须做防潮、防火、防腐处理。
2、洁净室施工尽可能在清洁、封闭环境下施工。
3、施工温度不宜低于5度。
4、围护结构主要使用的净化彩钢板是指彩涂钢板,是一种带有有机涂层的钢板(如图所示)。
彩钢板涂层是冷轧钢板、镀锌钢板,进行表面化学处理后涂敷(辊涂)或复合有机薄膜(PVC膜等),再经烘烤固化而制成的产品。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J73--8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关于发布《洁净厂房设计规》的通知计标[1984]2483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洁净厂房设计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GBJ73-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由电子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编制说明本规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的。
具体由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机械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部第四规划设计研究院、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兵器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化工部第六、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有色治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洁净厂房建设和使用的实践经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主要的容有:总则、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气体管道、电气等。
鉴于本规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洁净厂房设计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第三节噪声控制第四节微振控制第四章建筑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设施第三节防火和疏散第四节室装修第五节装配式洁净室第五章空气净化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洁净室正压控制第三节气流组织和送风量第四节空气净化处理第五节采暖通风第六节风管和附件第六章给水排水第一节一般规第二节给水第三节排水第四节消防设施第七章工业气体管道第一节通常规定第二节管道材料、阀门和附件第三节管道连接和清洗第四节安全技术第八章电气第一节配电第二节照明第三节控制、通信和防护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附录三洁净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四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对施工的要求附录五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对维护管理的要求附录六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壁厚附录七本规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lean roomGB 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7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1、2、3)、4.2.3(1)、4.4.1、5.2.1、5.2.4、5.2.5、5.2.6、5.2.7、5.2.8、5.2.9、5.2.10、5.2.11、5.3.5、5.3.10、6.1.5、6.2.1、6.3.2、6.5.1、6.5.3、6.5.4、6.5.6、6.5.7(1)、6.6.2、6.6.6、7.3.2、7.3.3(1、4)、7.4.1、7.4.3、7.4.4、7.4.5(2)、8.1.1(4)、8.1.5、8.1.8、8.4.1、8.4.2(2、3)、8.4.3、9.2.2、9.2.5(1)、9.2.6、9.3.3、9.3.4、9.3.5、9.3.6、9.4.3、9.5.2、9.5.4、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3〕10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实务:就考一题,综合:专用消防口洁净厂房的代表:电子工业、医药工业、食品厂房、生物实验2 术语2.0.1 洁净室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房间。
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室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的粒子。
室内其他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
2.0.2 洁净区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限定空间。
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空间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
空间内其他有关参2.0.13 气流流型对室内空气的流动形态和分布进行合理设计。
2.0.14 单向流通过洁净室(区)整个断面的风速稳定、大致平行的受控气流。
2.0.15 垂直单向流与水平面垂直的单向流。
2.0.16 水平单向流与水平面平行的单向流。
2.0.17 非单向流送入洁净室(区)的送风以诱导方式与室(区)内空气混合的气流分布类型。
2.0.18 混合流单向流和非单向流组合的气流。
(消防交流蔻,群46944-9530)5.2 防火和疏散5.2.1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2.2 洁净厂房内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2.3 生产类别为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为单层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层厂房宜为3000m2,多层厂房宜为2000m2。
(取值是甲类防火分区二级)丙、丁、戊类生产的洁净厂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2.4 洁净室的顶棚、壁板及夹芯材料应为不燃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条文说明: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以避免燃烧时产生窒息性气体、有害气体等。
5.2.5 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综合性厂房,洁净生产区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措施。
隔墙及其相应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耐火材料紧密填堵。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4.2.5条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和工作人员数量,洁净厂房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应合理确定。
一般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人4~6平方米计算。
第5.1.4条洁净室内应保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频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一、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层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
二、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三、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立方米。
根据人均面积及单位时间内人均新风量进行计算,根据01版洁净区设计规范,每小时的人均新风量不得小于40,根据洁净区内的总进风量再乘以新风量所站的比例即可得出。
GMP实施与指南:3平方米/人以下来自于oldtiger的原帖:很多人可能不是十分清楚关于新风量的要求,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 有这样的规定:第5.1.4条洁净室内应保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频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一、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层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
二、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三、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立方米。
由此得出下面计算公式:十万级,房间高度按2.5米计算,换气次数取15次/小时,新风量取20%每人最低需要面积=40立方米÷20%÷15÷2.5米=5.33平方米万级,房间高度按2.5米计算,换气次数取25次/小时,新风量取20%每人最低需要面积=40立方米÷20%÷25÷2.5米=3.2平方米百级,房间高度按2.5米计算,换气次数取300次/小时(见验证指南49页),新风量取4%每人最低需要面积=40立方米÷4%÷300÷2.5米=1.33平方米可以看出人均需要面积与于新风量、换气次数、房间高度均是反比关系,应根据洁净车间具体的参数来确定各个房间的人数限制,其实在图纸设计时是根据工艺要求设计的各房间新风量、换气次数、房间高度、面积等参数。
化妆品洁净厂房标准
化妆品洁净厂房标准一、建筑结构1.厂房应采用合适的结构形式,确保稳定、耐久,并易于清洁和维护。
2.厂房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进行生产、储存和检验等活动。
3.厂房应具备合理的布局,以利于流程顺畅,并减少交叉污染。
二、建筑材料1.厂房应使用不吸水、易清洁、耐腐蚀、无毒无害的材料建造。
2.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损、易清洁的材料。
3.墙壁和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害、防火防潮、易清洁的材料。
三、空气洁净度1.洁净厂房应采用空气净化系统,确保空气洁净度符合规定要求。
2.应定期进行空气洁净度的检测和评估,以确保生产环境的稳定性。
3.空气净化系统应具有有效的过滤和消毒功能,以消除污染和细菌。
四、温度和湿度1.厂房内的温度应保持稳定,并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
2.厂房内的湿度应保持适宜,以防止产品变质和细菌滋生。
3.应配备温度和湿度监测设备,并设定合适的调节和控制程序。
五、压差和风量1.厂房应保持合适的压差,以防止外部污染空气进入内部。
2.厂房内的风量应保持稳定,以避免生产设备及器具表面凝结水珠或产生静⅛o3.应配备压差计和风量计,以监测和调整压差和风量。
六、照明和光线1.厂房内的照明应充足,以利于生产操作和产品检验。
2.照明设施应采用防爆、防火、无毒无害的材料。
3.应定期进行照明设施的维护和清洁,以确保光线充足且无阴影。
七、设备和器具1.生产设备、器具应符合工艺流程设计要求,并确保卫生、安全、可靠。
2.设备和器具应易于清洁和维护,表面光滑、无凹槽、无死角。
3.设备和器具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转。
4.应配备必要的计量仪器和检测设备,以监控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
洁净厂房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确保洁净厂房的空气质量,保障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洁净厂房及其相关区域。
二、人员管理1. 洁净厂房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洁净厂房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洁净厂房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 洁净厂房人员进入厂房前,需进行人身净化,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并确保头发不得外露。
4. 洁净厂房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5.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洁净厂房空气质量的人员,不得进入洁净厂房。
三、物料管理1. 进入洁净厂房的物料,需经过严格的外包装清理和吹净,有效清除表面微粒。
2. 洁净厂房内设置物料净化设施,包括外包装清理室、气闸室或传递窗(柜)等。
3. 物料在外包装清理室拆除外包装、装入洁净容器内或进行清洁处理,并做好标识。
4. 洁净区域的专用周转小车、周转盒必须有清晰的标志,与非洁净周转小车有明显的区分标识,禁止混用。
四、环境管理1. 洁净厂房内设有空调、通风设施,并安装紫外线灯或紫外消毒设备。
2. 每周对洁净厂房进行紫外线消毒一次,紫外线灯使用应有记录。
3. 每次使用过洁净区后,在下班前30分钟开启臭氧杀毒直至下班时关闭。
4. 洁净厂房人流进出按洁净厂房工作人员进出标准进行。
5. 物流由传递窗通过,物流、人流分开。
五、卫生管理1. 洁净厂房地面、操作台面、墙壁、灯具、风口等装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 洁净区内工作人员设置人均占地面积不小于4平米。
3. 进出洁净区人员不得将个人物品、首饰、手表、食物等带入清洁车间。
4. 洁净区内布局符合产品工艺流程。
5. 车间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洗手液,发现过期或数量不足应及时更换。
六、监测与记录1. 洁净车间环境监测主要有温湿度、压差风速、沉降菌和尘粒数,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并保存监测记录。
2. 洁净厂房人员、物料、环境等各项操作,应做好详细记录,以便追溯和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准。
第4.4.3条洁净室的地面,应符合平整、耐磨、易除尘清洗、不易积聚静电、避免眩光、并有舒适感等要求。
第4.4.4条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面、顶棚宜抹灰。如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时,宜增刷涂料饰面。地面、回风地沟和位于地下的技术夹层,应采用防水或防潮、防霉措施。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应易于除尘。
第4.3.6条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小时;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第4.3.7条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者,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第4.3.9条当洁净厂房同层外墙上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区的门窗,其洞口间距大于80米时,则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专用消防口的宽度不应小于750毫米,高度不应小于1800毫米,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附设阳台,并从二层起向上设爬楼。
第四节室内装修
第4.4.1条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等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墙面内装修当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温层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第3.4.3条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的隔振措施,应考虑减少发生量、保持洁净室内合理的气流组织等要求。当采用空气弹簧隔振台座时,应地气源进行处理,使其达到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洁净厂房洁净度标准
洁净厂房洁净度标准
洁净厂房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维持一定洁净度的厂房,它的洁净度标准直接
关系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为了确保洁净厂房的洁净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洁净厂房的洁净度标准主要包括空气洁净度和表面洁净度。
空气洁净度
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体积内的颗粒物数量,通常用颗粒物浓度来表示,而表面洁净度则是指物体表面的洁净程度。
这两者都是衡量洁净厂房洁净度的重要指标。
其次,根据不同的生产环境和产品要求,洁净厂房的洁净度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洁净度标准分为几个等级,如ISO 14644标准将空气洁净度分为9个等级,表面洁净度标准也有不同的等级划分。
根据具体情况,生产厂家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生产要求的洁净度标准。
再次,洁净厂房的洁净度标准需要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来验证。
空气洁净度可
以通过颗粒物计数仪等设备进行检测,而表面洁净度则可以通过粒子计数器等设备进行检测。
只有经过严格的检测验证,洁净度标准才能够得到认可。
最后,为了维持洁净厂房的洁净度,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
例如,可以
通过空气净化设备来控制空气中的颗粒物数量,通过定期清洁设备和工作环境来控制表面的洁净度。
同时,也需要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洁净意识,减少对洁净环境的污染。
总之,洁净厂房的洁净度标准是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只有严
格遵守标准和规定,才能够确保洁净厂房的洁净度达到要求。
希望生产厂家能够重视洁净度标准,加强洁净厂房的管理和控制,为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供有力支持。
洁净工程施工规定
洁净工程施工规定一、总则1.1 为了确保洁净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洁净室(区)的使用效果,根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洁净工程施工。
1.3 洁净工程施工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布局、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及其等级,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程序,明确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划分和交接要求。
2.3 施工单位应承担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的施工详图设计,并加强设计质量管理。
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
2.4 施工单位应确保洁净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符合设计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三、施工过程3.1 洁净室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如需修改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的确认、签证,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
3.2 洁净室施工中,各工种应密切配合,按程序施工,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
先行施工的工种不得妨碍后续的施工。
3.3 洁净室施工过程中,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进行中间检验验收,并记录在案。
中间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4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在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结构完成,外门窗安装完毕,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
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指定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互相配合。
3.5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现场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10℃,对于特殊的装饰工程,应按有关说明书施工。
用于洁净室嵌缝的弹性密封材料及防尘涂料必须注明成分、品种、出厂日期、贮存有效期和施工方法的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书。
3.6 洁净室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基底的水泥标号不得低于425号。
洁净室墙面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四、工程验收4.1 洁净工程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系统调试、检测。
洁净厂房等级划分
洁净厂房等级划分洁净厂房的等级划分主要根据空气中的微粒数量来决定。
国际公认的洁净厂房等级划分一般使用ISO 14644标准,按照空气中存在的颗粒物的浓度不同进行划分。
ISO 14644标准将洁净厂房等级划分为最高到最低的9个等级,分别为:1. ISO 1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个,适用于一些特殊的高科技领域。
2. ISO 2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个,适用于电子行业和医药行业的一些特定工序。
3. ISO 3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个,适用于电子行业、制药行业和食品行业的一些要求较高的工序。
4. ISO 4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0个,适用于一些对洁净度要求较高的行业,如科研实验室、精密仪器制造等。
5. ISO 5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00个,适用于一些对洁净度要求较高的行业,如半导体制造、生物技术等。
6. ISO 6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000个,适用于一些对洁净度要求较高的行业,如光学仪器制造、医疗器械制造等。
7. ISO 7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0,000个,适用于一些对洁净度要求较高的行业,如电子元件制造、精密零部件制造等。
8. ISO 8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00,000个,适用于一些对洁净度要求较高的行业,如汽车零部件制造等。
9. ISO 9级:允许的颗粒物数量每立方米不超过1,000,000,000个,适用于一些对洁净度要求相对较低的行业,如一般的生产车间等。
这些等级的划分可以帮助不同行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洁净厂房等级,以保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洁净厂房管理规定
目的建立洁净厂房规定,保证厂房质量。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洁净厂房的管理。
责任生产部:按管理规程进行。
内容4.1严格控制进入洁净区人员数量,除正常生产、清洁人员外,其余人员均要经质量保证部批准方可进入。
对进入洁净区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相应培训或监督。
4.2洁净区缓冲间两门不能同时打开。
4.3工作时,门必须关紧,尽量减少出入次数。
4。
4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4.5私人物品不允许带入洁净区。
所用的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需用不发尘的材料制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通过物流通道进入洁净区。
4。
6应尽量减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或凸出的壁架、橱柜和设备。
4。
7洁净区清洗中心、洁具清洗间和清洁工具除应符合一般生产区的清洁要求外,还应保持清洗中心、洁具清洗间通风、干燥;清洁工具如拖把、抹布等要及时干燥,防止产生霉菌.消毒剂应替换使用,以免微生物产生耐药性。
4。
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塑料袋中,密闭放在洁净区内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将其清除出洁净区。
4。
9洁净区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
更换批号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隔进行清场、清洁与消毒。
4.10洁净区环境控制净化空调运行管理制度为使净化空调系统能得以安全、高效、节能的运行,日常管理过程中制定严格及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认真的执行,是非常必要的.应规定不准进入洁净室内的人员、日常应注意的事项、对入室人员的状况的登记制度、不准带入洁净室的物品、人员出入须知、用具和设备的选择与管理制度、卫生和安全制度、洁净室用服装用其管理制度、教育训练制度及卫生措施等规章制度。
1、不准进入洁净室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况者应不能进入洁净室:皮肤有晒焦、剥离、外伤和炎症、搔痒症者;对化学纤维,化学溶剂有异常反应的人员;手汗严重者;鼻子排出物过多者;感冒、咳嗽和打喷嚏者;过多掉头皮及头发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洁净区施工管理制度
目的
对洁净厂房施工过程中进行成品保护。
范围
1、彩钢板及其构件包括:壁板、顶棚、门封头,门(含门板、门框、合页、插销、锁具、闭门器及门上的窗户)、窗(含窗框、玻璃),装于壁板上的安全标志牌。
2、地面:环氧涂层、自流平、塑胶地板、瓷砖。
3 、其它设施:水池(含水池附件和排水管)、地漏、洁净灯具、开关、插座,各种管道及管道保温,消防控制箱(柜)及其内的消防器材,高效散流罩、百叶式回风口。
程序
1、进入洁净区施工必须经过审批(审批单详见附页),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过审批进入洁净区施工,发现后对该项目部每次扣除工程款5000元。
经过审批后的施工单位进入洁净区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下列规定的施工单位根据损坏情况每次扣除工程款2000-5000元。
对进行恶意破环的单位和个人将扭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进入洁净区参观的人员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相关人员陪同,进入人员必须戴干净鞋套;进入洁净区施工的单位必须经过审批,进入人员必须穿专用软底胶鞋(洁净区专用)。
3 、壁板(包括彩钢板和粉刷后土建墙壁)禁止人体站立其旁的依、扶、靠行为;禁止行走中对墙壁的拍打、抚摩行为;禁止在壁板上的涂、抹、刻画等行为;禁止任何物品以壁板为支撑的倚靠与摆放;禁止任何可移动的物体对壁板的撞击、刮蹭、摩擦;禁止任何固定或临时摆放的物品接触到壁板(与壁板固定的物品除外),凡靠近壁板放置的物品应距壁板不少于10cm;禁止在壁板上穿孔、打眼;清理壁板粘附较强的污泽可使用中性洗涤剂濡润后擦拭,不允许用硬物铲、刮、打磨。
4 、顶棚(含顶棚与壁板接合处的圆角)。
禁止随意在顶棚上穿孔。
对粘附较强的污泽可使用中性洗涤剂濡润后擦拭,不允许用硬物铲、刮、打磨。
5、门。
禁止移动物体(运输工具等)通过门口时挤撞门板、门框或碾压门封头。
人员通过房门时,应手握把手旋开门锁将门推(或拉)开,通过后换手握住另一侧把手徐徐将门关闭,禁止以身体任何部位将门撞开或用脚踢门;禁止通过门口后用力回推门板或用脚勾门板的关门行为;禁止任何物体对门板、门框的撞击、刮蹭、顶压,禁止撬门砸锁,锁门前应先插好插销。
6、地面。
禁止在地面上拖拽工具箱和施工用品等无脚轮支撑的物品,当需移动上述物品时不论距离远近必须用运输工具转运或抬起搬运;禁止用任何物品敲砸地面,在向地面放置物品时动作必须轻、缓,不得损伤地面;沾有油污的机件、工具放置时必须衬垫箱皮或塑料布;各种运输工具的脚轮应转动灵活不得在地面上滑行;禁止任何物体碰撞壁板的边沿;梯子等登高工具支腿必须用柔软橡塑海绵进行包裹。
7、管道及保温。
禁止在管道上悬挂(吊)任何物品、禁止踩踏管道尤其不得踩踏保温外皮,禁止在保温外皮上搁置任何物品,禁止敲、砸保温外皮。
洁净区进入许可证
分包单位确保正确操作,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持作业区域整洁。
Sponsor certifile work is done properly and area is neat and clean.
填写完毕后的作业证完成当日交回总包专业负责人。
Completed forms must be handed to person on same day of work completion.
洁净区进入许可证
分包单位确保正确操作,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持作业区域整洁。
填写完毕后的作业证完成当日交回总包专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