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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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23【案件字号】(2022)云05民终3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谢玲古颖田旭【审理法官】谢玲古颖田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余晓娟;陈洪长【当事人】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余晓娟陈洪长【当事人-个人】余晓娟陈洪长【当事人-公司】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邵立霞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邵立霞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邵立霞【代理律所】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余晓娟;陈洪长【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简易农民工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其证据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焦点1,对欠付工资这一待证事实,雇主陈洪长出具的欠条为直接证据,可以单独证实待证事实成立;二上诉人以欠条与工地实名考勤系统中余晓娟的出勤数据不符进而否认欠条的真实性,本院认为欠付工资由计发和发放两个方面的事实组成,出勤数据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之一,仅凭出勤数据不足以推翻欠条,据此,一审认定陈洪长欠付余晓娟工资8060元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特别授权书证直接证据自认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焦点1,对欠付工资这一待证事实,雇主陈洪长出具的欠条为直接证据,可以单独证实待证事实成立;二上诉人以欠条与工地实名考勤系统中余晓娟的出勤数据不符进而否认欠条的真实性,本院认为欠付工资由计发和发放两个方面的事实组成,出勤数据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之一,仅凭出勤数据不足以推翻欠条,据此,一审认定陈洪长欠付余晓娟工资8060元并无不当。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董大伦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副主任:白银辉州政府副秘书长袁松青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建玲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立新州公安局副局长张斌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委员:燕沙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玉娜嫩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铁建办专职办副主任张腾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苏云州教育局副局长岩温合州民政局副局长彭其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伟文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刀爱武州卫生计生委主任岩温龙州工商局副局长沈家涧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遵华州司法局副局长刘俊杰州财政局副局长罗金伟州商务局副局长岩勐州民宗局副局长周幸强州农业局副调研员孙重民州林业局副局长刘海波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凌升海州气象局副局长岩庄香州水利局副局长潘云湖州地震局调研员赵云中州旅游发展委副调研员李国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副主任周国庆州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赵勇全西双版纳供电局副局长张杰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王志军西双版纳州机场副总经理张梦芸州电信公司副总经理王金政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商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向成员单位函告行业单位火灾情况,适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提请政府开展消防工作政务督查,定期向政府报告全州消防安全形势。

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西政函﹝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有关单位:为认真查处整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交办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西双版纳州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查办,加大宣传,强化追责,坚决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的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继续抓好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续整改落实,通过组织“回头看”行动,对所有问题进行一轮再检查、再核实。

对责令立即改正的,要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对依法取缔的,要及时跟踪检查,杜绝死灰复燃;对限期整改的,要根据整改时限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确保交办的举报问题“清零”。

二、工作目标(一)全面完成“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整改。

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

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

暂时不具备条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明确时间节点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陈惠仙、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陈惠仙、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陈惠仙、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1【案件字号】(2020)云民终13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范蕾张萍刘希【审理法官】范蕾张萍刘希【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惠仙;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陈惠仙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陈惠仙【当事人-公司】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范培红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程教欢云南轩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范培红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程教欢云南轩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范培红程教欢【代理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云南轩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陈惠仙【被告】文山圆合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与陈惠仙形成借款关系的主体究竟是刘飞、刘旭还是圆合圆典当公司的问题,一审法院一方面根据刘飞、刘旭在文山州公安局所作讯问笔录中的陈述认定借款主体是刘飞、刘旭,另一方面又采信了可以认定借款主体系圆合圆典当公司的其于2015年10月30日向陈惠仙出具的结算清单、欠条、债权质押协议等证据,明显存在矛盾。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特别授权证据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与陈惠仙形成借款关系的主体究竟是刘飞、刘旭还是圆合圆典当公司的问题,一审法院一方面根据刘飞、刘旭在文山州公安局所作讯问笔录中的陈述认定借款主体是刘飞、刘旭,另一方面又采信了可以认定借款主体系圆合圆典当公司的其于2015年10月30日向陈惠仙出具的结算清单、欠条、债权质押协议等证据,明显存在矛盾。

首先,圆合圆典当公司就陈惠仙向刘飞出借的456万元属于圆合圆典当公司的借款已表示认可,应予以确认。

就陈惠仙向刘旭出借的款项,虽然刘旭在文山州公安局所作的讯问笔录中陈述系其个人借款,与圆合圆典当公司无关,但陈惠仙对此不予认可。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10•【字号】云安办〔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报云安办〔2023〕53号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省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聚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查处一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为深入推进全省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精准执法检查工作,现将依法查处的第二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学习运用7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精准执法、警示教育等活动。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严格实施通报、约谈、联合惩戒、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确保全省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决定性成效。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及电话:易军*************)案例一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7月13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执法检查组会同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对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4名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烟气管道、富氧熔池熔炼炉等存在一氧化碳的有限空间未辨识、未建立台账;未在有限空间出入口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环保设施改造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并如实记录,未定期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进行检查等重大事故隐患。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拟评审人员的公示-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拟评审人员的公示-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拟评审人
员的公示
正文:
----------------------------------------------------------------------------------------------------------------------------------------------------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拟评审人员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云南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拟评审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若拟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情况,可向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能源局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

附件:1.2019年云南省煤炭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汇总表
2.2019年云南省煤炭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汇总表
云南省能源局
2019年11月15日
——结束——。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西政办发〔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州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挥长:罗红江州长第一副指挥长:赵家信副州长常务副指挥长:张建荣州水利局局长副指挥长:罗伟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忠华州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岩香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周亮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却建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陶红荣州教育体育局局长李飞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萍芳州民政局局长王岭松州财政局局长苟彪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阳勇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建玲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欧阳春州交通运输局局长高江泉州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彦科州河长办专职副主任罗金伟州商务局局长黄臻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刀文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周国庆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娜州审计局局长胡伟文州广播电视局局长孙重民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白云波州农垦局局长马正云州地震局局长王侃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玉娜嫩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喻宏景洪工业园区党委书记张斌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黄凯西双版纳州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王丙春州气象局局长胡学祥州水文水资源局局长艾建伟西双版纳海事局局长施德武西双版纳公路局局长李荣豪西双版纳机场总经理向雄西双版纳供电局总经理李志兴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厂长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彦科同志兼任。

煤矿环评报告

煤矿环评报告

目录1 前言 (1)1.1任务由来 (1)1.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1.3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1.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2)2总则 (3)2.1编制依据 (3)2.2评价目的及原则 (7)2.3评价时段 (8)2.4评价工作等级 (8)2.5评价范围 (12)2.6评价标准 (13)2.7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17)2.8项目周围保护目标 (20)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2)3.1现有工程 (22)3.2扩建工程概况 (9)3.3工程分析 (31)3.4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43)4矿区概况 (63)4.1自然环境 (63)4.2社会环境 (65)4.3矿山周围主要污染源 (66)4.4土地利用 (67)5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影响评价 (69)5.1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69)5.2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 (71)5.3地表沉陷预测与评价 (73)5.4生态影响评价 (78)5.5地表沉陷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83)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85)6.1地层与构造 (85)6.2水文地质条件 (88)6.4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92)6.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97)7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98)7.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98)7.2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101)7.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1)7.4结论 (103)8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04)8.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4)8.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04)8.3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08)8.4小结 (109)9声环境影响分析 (109)9.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9)9.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10)9.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11)9.4关心点噪声影响分析 (114)9.5井下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15)9.6交通运输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 (115)9.7结论 (115)10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16)10.1建设期固体废物的处置 (116)10.2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情况与处置措施分析 (117)10.3矸石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19)10.4煤矸石临时堆存的可靠性分析 (121)10.5小结 (121)11水土保持 (122)11.1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与特点 (122)11.2工程占地 (122)11.3水土流失环节分析 (123)11.4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和目标 (123)11.5水土流失预测与影响分析 (124)11.6水土保持措施 (126)11.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与效益 (130)11.8水土保持监测 (131)11.9水土保持结论与建议 (131)12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34)12.1循环经济分析 (134)12.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34)12.3清洁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 (140)13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42)13.1污染防治对策 (142)1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48)14.1建设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 (148)14.2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 (150)14.3环境监测计划 (150)14.4项目环境监察计划表 (151)14.5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一览表 (151)15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 (153)15.1工业场地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153)15.2矸石转运间的环境可行性 (154)15.3小结 (155)16选址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57)16.1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57)16.2与所在矿区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159)16.3与《**省恩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协调性分析 (159)16.4与所在地其它相关协调性性分析 (164)16.5与**省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164)16.6小结 (165)1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65)17.1环境风险识别 (165)17.2采煤诱发地质灾害分析及对策措施 (166)17.3危险物品管理与运输 (167)17.4废水事故排放对下游水体环境的风险分析 (167)17.5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68)1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69)18.1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简述 (169)18.2环境经济损益综合分析 (174)18.3社会效益简述 (174)18.4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 (175)18.5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177)18.6结论 (178)19公众参与 (179)19.1公众参与的目的 (179)19.2工作程序 (180)19.3公众参与调查方法 (180)19.4公开环境信息 (180)19.5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182)19.6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简况 (182)20评价总结论 (187)20.1结论 (187)20.2建议 (190)20.3评价总结论 (190)附件:1、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

孙宗品、毛洪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宗品、毛洪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宗品、毛洪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2.15【案件字号】(2022)云23民终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翠连龚艳波李发连【审理法官】陈翠连龚艳波李发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孙宗品;毛洪华;楚雄亿丰义乌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楚雄亿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孙宗品毛洪华楚雄亿丰义乌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楚雄亿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孙宗品毛洪华【当事人-公司】楚雄亿丰义乌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楚雄亿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鞠晓东云南鼎燊律师事务所;唐以进云南鼎燊律师事务所;字连芹云南楚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鞠晓东云南鼎燊律师事务所唐以进云南鼎燊律师事务所字连芹云南楚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鞠晓东唐以进字连芹【代理律所】云南鼎燊律师事务所云南楚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孙宗品;毛洪华;楚雄亿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楚雄亿丰义乌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查明的事实,孙宗品、毛洪华与义乌商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已对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且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借款合同,一审法院判决孙宗品、毛洪华向义乌商管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义乌商管公司起诉之日止的逾期利息,驳回孙宗品、毛洪华要求撤销《借款合同》的反诉请求后,孙宗品、毛洪华均未提出上诉,足以证实孙宗品、毛洪华与。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效重大误解撤销代理实际履行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特别授权新证据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根据在案证据,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

陈历腾、谭吉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历腾、谭吉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历腾、谭吉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娄底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娄底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4【案件字号】(2020)湘13民终5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文模万江国肖勇【审理法官】杨文模万江国肖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历腾;谭吉康;涟源市三甲乡硐岩煤矿;熊雪辉;刘全胜;张国富【当事人】陈历腾谭吉康涟源市三甲乡硐岩煤矿熊雪辉刘全胜张国富【当事人-个人】陈历腾谭吉康熊雪辉刘全胜张国富【当事人-公司】涟源市三甲乡硐岩煤矿【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陈历腾【被告】谭吉康;涟源市三甲乡硐岩煤矿;熊雪辉;刘全胜;张国富【本院观点】因原告于2011年3月7日借款2500000元、2013年2月8日借款200000元给被告三甲硐岩煤矿的事实,有原告的陈述及三甲硐岩煤矿的财务账目及清算组的清算结果佐证,应予认定;之后,原告与三甲硐岩煤矿多次结算,并确定至2013年12月31日的本息合计为3200000元,表明原告履行了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原告与被告三甲硐岩煤矿之间形成了借贷关系;被告陈历腾、刘全胜、熊雪辉、张国富作为借款人在借据上签名,表明其愿意与三甲硐岩煤矿共同承担偿还该借款本息的义务,故与原告亦形成了借贷关系。

1、至2019年4月7日被告余欠的借款本金为646128元。

一、关于本案一审被告的诉讼主体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回避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诉讼请求撤诉按撤诉处理维持原判清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确认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关于本案一审被告的诉讼主体问题。

上诉人陈历腾提出,三甲乡硐岩煤矿于2014年已关闭,证照已吊销,被告应是三甲乡人民政府。

本案中,三甲乡硐岩煤矿虽然已关闭且证照被吊销,但在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前,法人并未终止,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

严水英、徐昌荣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严水英、徐昌荣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严水英、徐昌荣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8【案件字号】(2021)云28民终7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鸿伟范志敏陈芳【审理法官】李鸿伟范志敏陈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严水英;徐昌荣;侬依相;景洪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严水英徐昌荣侬依相景洪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严水英徐昌荣侬依相【当事人-公司】景洪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李毅云南法泽律师事务所;王家元、岩永罕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唐鸿斌云南方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毅云南法泽律师事务所王家元、岩永罕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唐鸿斌云南方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毅王家元、岩永罕唐鸿斌【代理律所】云南法泽律师事务所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云南方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严水英【被告】徐昌荣;侬依相;景洪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虽提交的《土地租赁合同》系复印件,各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本案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委托代理合同过错无过错特别授权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二审中,东风农场管委会提出,东风农场管委会在此事故过程中无过错,不应当承担任何的民事责任。

本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的规定,本案中,东风农场管委会并未提起上诉,对东风农场管委会提出的上述主张,本院不予审理。

王爱明、王又顺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爱明、王又顺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爱明、王又顺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5【案件字号】(2020)云28民终6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蒋荣春陈瑜徐艺华【审理法官】蒋荣春陈瑜徐艺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爱明;王又顺;李冬林;李治文【当事人】王爱明王又顺李冬林李治文【当事人-个人】王爱明王又顺李冬林李治文【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爱明【被告】王又顺;李冬林;李治文【本院观点】由于引起本案争议的借款产生于2013年9月20日,而顺达公司是2013年11月8日才成立,所以,该借款的最初借款人不能确认为顺达公司。

【权责关键词】合同特别授权新证据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由于引起本案争议的借款产生于2013年9月20日,而顺达公司是2013年11月8日才成立,所以,该借款的最初借款人不能确认为顺达公司。

对于上诉人提出王又顺、李冬林、李治文借款是用于顺达公司设立和经营,顺达公司在记账中也认可该借款并向上诉人支付了借款利息,顺达公司向李冬林出具欠条载明欠款中包含本借款,所以顺达公司应承担争议借款责任主张。

由于最初借款人不是顺达公司,所以即使上诉人主张的事实存在,顺达公司在借款之后的行为也只能算作是顺达公司针对王又顺、李冬林、李治文之间关系所产生的行为,而顺达公司在针对上诉人时其并不认可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在此情况下,上诉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顺达公司承担争议借款产生的有关责任,所以上诉人的主张理由依据不足,不能支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观看2022年3.15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事故观后感

观看2022年3.15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事故观后感

观看2022年3.15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事故观后感自从观看2022年3。

15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事故后,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

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对煤矿“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深刻认识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

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

出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无尽伤痛。

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

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二、算好安全是最大效益这笔账煤炭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强调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今天,煤矿的安全状况,更能体现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现在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

而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

分析集团公司11月份以来发生的工亡事故,有的发生在全集团公司开展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有的发生在新年之初,有的发生在异地项目部,不仅使集团公司近一年来较好的安全态势大幅度下滑,既定的安全目标难以实现,也使企业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在实际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真正做到“四不伤害”。

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

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

切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勐海茶厂租赁合同范本

勐海茶厂租赁合同范本

勐海茶厂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勐海茶厂的合法所有者,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的勐海茶厂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勐海茶厂,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设备、设施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使用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性质。

2.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1. 甲方负责租赁物的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租赁物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并承担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责任。

第六条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按日支付逾期租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洪国正等3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洪国正等3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洪国正等3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3•【字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洪国正等3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洪国正免去西双版纳企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方云洪免去云南金孔雀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大厦)董事长职务王岭松免去云南金孔雀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大厦)董事、西双版纳企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刀金海免去云南金孔雀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大厦)监事职务王家元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王琴芬免去西双版纳企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双版纳通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姜明昌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秦玉文免去西双版纳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方凌志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刀建红免去西双版纳通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易江北免去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董事、西双版纳企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李旻免去西双版纳企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王帮云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杨明德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胡永健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饶莉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王斌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周文元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黄建华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钟智灵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刘海波免去西双版纳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李洪斌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西双版纳通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西双版纳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李林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欧阳萍免去西双版纳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占光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李纳免去西双版纳通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西双版纳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周红英免去西双版纳通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西双版纳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高黎林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黄昌贤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杨文汉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宋卫兵免去西双版纳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李秀华免去西双版纳企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王秀华免去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17年1月13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西政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200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州委、州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全州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州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全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ОО九年二月九日附件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县(市)人民政府(奖励人民币40000元)(一)景洪市人民政府为2008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勐海县、勐腊县人民政府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先进管委会和行业系统单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一)磨憨边境贸易区管委会(二)西双版纳州旅游局三、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一)锦都大酒店(二)景兰大酒店(三)西双版纳傣族园(四)辉煌都畅酒店(五)西双版纳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六)金版纳酒店四、先进个人(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一)西双版纳州烟草专卖局安全保卫部部长马桂和(二)州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杨扬(三)州建设局副局长曾志海(四)西双版纳锦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保安部经理周志贤(五)西双版纳景兰国际大酒店保安部经理彭允(六)西双版纳傣族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邱洪伟(七)西双版纳辉煌都畅大饭店副总经理王勤富(八)西双版纳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王经政(九)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保安部经理纳中伟(十)西双版纳傣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皇冠大酒店保安部经理付宇民。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社会保险历年欠费清理工作进行督办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社会保险历年欠费清理工作进行督办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社会保险历年欠费清理工作进行督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8.06•【字号】西政办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社会保险历年欠费清理工作进行督办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单位,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因地方财政困难、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等原因,我州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就欠费6856.93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成了巨大压力。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欠费2494.4万元(州级欠693.7万元、景洪市欠783.3万元、勐海县欠535.1万元、勐腊县欠482.3万元);医疗保险欠费2524万元(景洪市欠312万元、勐海县欠894万元、勐腊县欠1318万元),全部为县(市)财政2006年前所欠;失业保险欠费1838.53万元(州级欠548.55万元、景洪市欠147.67万元、勐海县欠510.86万元、勐腊县欠631.45万元)。

2008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州的社会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任务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9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918万元、失业保险230万元。

目前此项工作进展缓慢,截至6月30日,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回收217万元,仅完成任务数的24%;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为零(不含农垦企业);失业保险欠费回收5.3万元,完成任务数的2.3%。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社会保险清理任务,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解(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清欠任务任务指标分别为:景洪市312万元,勐海县300万元,勐腊县300万元。

要求:对历年欠费要纳入财政计划,逐年解决。

对今年分解的清欠任务,须于8月31日前制定出补缴计划,于11月30日前完成补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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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
帕良铁锰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乌西源矿评〔2010〕第013号)
一、评估对象: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帕良铁锰铅锌矿采矿权。

二、评估委托人: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矿业权人: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评估机构:乌鲁木齐西源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采矿权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处置采矿权价款。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帕良铁锰铅锌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储量核实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

七、评估日期: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7月5日。

八、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九、评估主要参数:
评估区面积7.09平方千米,截至2008年9月底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量(122b+332+333):13.84 万吨(开采标高 1150-500 米)。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9.2万吨(开采标高 1150-500 米),采矿回采率 90%,可采储量 8.28 万吨(开采标高 1150-500米),铅锌矿段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3.07年,评估计算年限3年1个月,产品方案为铅锌精矿,铅精矿金属(45%)销售价为不含税4934.16元/吨;锌精矿金属(40%)销售价为不含税5928.11元/吨,折现率8%,权益系数3.5%。

十、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西双版纳洪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帕良铁锰铅锌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 66.09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零玖佰圆整。

按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计算,原采矿证范围内(开采标高1150-775米)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占评估范围内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比例为42.67%,新证范围内(开采标高775-500米)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占评估范围内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比例为57.33%,按此进行分割,原采矿证范围内(开采标高1150-775米)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所占有的价值约为人民币 28.2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圆整,新证范围内(开采标高775-500米)所占有的价值约为人民币37.89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玖佰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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