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院2010年度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总结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总结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高校对大学生的客观评价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发展,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但是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
以下是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欢迎阅读!篇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总结时光荏苒,今年已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二年,一年来,我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下、帮助下,同时也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进步,现在总结如下。
思想方面,我追求上进,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
我觉得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作的贡献来衡量的,我认真学习党的各种理论,并努力把他们付诸实现,对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学习方面,初入大学我是有点放松的,但是看到身边的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我也收起了轻松的态度,学习刻苦,态度认真。
但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专业方向、难易度、程度和老师讲解节奏都有了了解,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加倍努力学习,争取使自己的成绩有所突破。
工作方面,整个学年中本人担任了班文体委员的职务,本着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为班集体作出了杰出贡献,带领班级在学院各项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积极组织班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使班级团结向上,稳步发展。
生活方面,本人自觉遵守作为一名大学生的,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热爱班集体,乐于帮助他人,劳动积极肯干,自觉锻炼身体,养成了每天跑步的习惯,经常参加学校与学院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一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提升自我的机会,比如经常去图书馆看书并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世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这些经历使我明白了机会要靠自己争取,争取到了就总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不争取的话就什么也得不到。
大学是一个大家庭,集体生活使我懂得了要主动去体谅别人和关心别人,这使我变得更坚强更独立,更适应于将来的社会生活。
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办法(2016.03 修订)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2005 年教育部颁布)》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是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成绩、科学文化素质成绩、人文和身心素质成绩。
各项满分均为100 分,按权重折算后即为学生综合素质成绩。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各项内容的权重及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总成绩二思想道德成绩X 15%科学文化素质成绩X 70%+ 人文和身心素质成绩x 15%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总成绩和分项成绩作为学生奖励(含奖学金、各种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年度综合素质成绩是各种年度奖励及荣誉评定的主要依据,累积综合素质成绩是国家奖学金等各种累积奖励及荣誉的主要评定依据。
第二章测评组织安排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新学年开学1~ 3周内进行。
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是对上一学年(去年9 月1 日至今年8 月31 日)内的综合素质表现成绩进行测评。
累积综合素质测评是对截止到当年8 月31 日之前所有大学期间内的综合素质表现成绩进行测评。
第六条成立院、系、班三级测评小组。
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党务工作部为主的院级测评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院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测评工作的实施,党务工作部主要负责监督、处理举报等事宜。
成立由系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系级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系部测评工作。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系团总支具体负责系部测评工作。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班级测评工作,成员由班干部、学生党员和学生代表(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学生总数的1/3 )组成。
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数科院1303班综合测评细则一.德育分1.凡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被相关部门查处到的,一律取消本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2.旷课1节扣1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节课者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
迟到、早退每次折算成旷课0.25节。
集体活动、团日活动等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早操、粉笔字、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操扣1分;已报名参加文体等比赛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3.4.5.积极参加志愿者,社区服务,运动会(服务者)迎新生者酌情加1-3分。
二.能力分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2.参加文化类、科技类、技能类、创造发明类等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执行,每一类竞赛活动积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3.(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和文艺作品,国家级每篇加20分,省级每篇加10分,市级加6分;第二作者减半加分,其余类推。
(2)在校级或院级学术报告会上宣读学术论文分别加6分或3分。
(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校级(含校报和同级作品)加6分,网络篇分别加5,4,3分。
(4)凡被市校级报刊录用的稿件每篇加3分,被校内综合新闻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2分,被翔宇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1分,满分6分,图片新闻每张1分,文字报道中的图片每篇1分,翔宇网稿件、照片及海报分数不叠加,总分不超过6分。
校报及校外稿件可叠加,无上限。
多发稿件实行就高制,以所发表的最高媒体为标准。
此项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计。
4.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5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每位宿舍成员每次加3分。
校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分别为5,4,3分,院级则为3,2,1分5.职位分不叠加,采取就高制。
班级干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3-8分,校院级社团学生会干部加3-7分,担任干事的加1-3分。
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10-11学年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工学院2010-201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各项目评分细则2011年9月16日前言一、为了全面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校关于《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就大学生各方面素质,统一制定以下加减分政策。
二、其他未尽比赛活动奖项,各班级依据获奖证书,确认后可比照同类同级奖项参照执行。
三、各班主任可依据日常考评结果参照细则对部分同学适当加减分。
四、列举项目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与总支办公室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细则由工学院负责解释。
目录1 基本素质测评加分(D) (1)1.1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加6分 (1)1.2 有同违法分子做斗争的行为者,有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加4分 (1)1.3 有扶残救弱、拾金不昧、无偿献血等事迹者加2分 (1)1.4 本学年内被评为学校“星级文明宿舍”、院“文明宿舍”,按下列方法加分:五星级宿舍室员每次加2分;四星、三星级宿舍室员每次加1.5分;二星、一星级宿舍、院文明宿舍室员每次加1分。
校、院卫生宿舍室员每次加0.5分 (1)1.4.1 工学院10-11年度校星级宿舍 (1)1.4.2 工学院10-11年度院文明宿舍 (3)1.4.3 院寝室文化节——“永葆‘寝’春,秀出风采”寝室设计大赛(10年11月) (4)1.5 班集体、团支部及团队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院以上组织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或受到学校、学院通报表扬者,按附表二加分(获得其他表彰、表扬或荣誉称号者者,测评时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1.5.1 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4)1.5.2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与1.5.1得分不累计,以高分者计) (4)1.5.3 校五四板报评比一等奖(11年5月) (4)1.6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主题教育及素质拓展活动(依据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及学院相关记录) (4)1.6.1 党课培训结业考试成绩良好(以40、41期党课成绩前25%名计) (4)1.6.2 2010级新生红歌比赛(10年9月) (5)1.7 惩处扣分,素质综合测评态度不端正、个人总结不认真者扣5分;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按附表三扣分 (5)1.7.1 班会、班级政治学习缺席,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者(班级根据签到和具体表现自行掌握,每次扣1分) (5)2 课程学习成绩评定 (6)2.1 课程学习测评成绩(Z):采用学习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加和的方式计算 (6)2.1.1 学年学习成绩绩点积分。
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研究
要素、 结构及其质量水平 , 既指可 以开发的人的身心潜能 , 又指 功为根本 目的,专业素质教育与 非专业素质教育 同步推进 , 通
培养 社会发展 的物 质文 明和精 神文 明成 果在人 的身心结构 中的 内 过全面培养学生 的五大体系素质和学生个性的充分开发 , 化和积 淀, 既可指 人的个体素质 , 又可指人 的群体素质 。 本文对 学生 的成 功素质 , 除失败 因子 , 消 促使 学生学业成 功与就业成 于大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 的设计主 要是依据党 的教育方 针和 国 功 , 并为其今后 的创业成功和事业成功奠定素质基础 的教育 理 家颁发 的 《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 德育大纲 ( 试行 ) 、 大学 生行为 念和教育模式 。在成功素质教育 理念 的指导下 , 》《 大学生的综合 准则》 《 、 普通 高等 学校 学生 管理规 定》 等进行 , 同时结合新时期 素质进一步 明确 为成 功素质, 成功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非专业 大学生 的身心特 点和 时代社会对 于大学生各 项能力 的要求进 素质两个方面 。首先 , 专业 素质是基础 , 非专业素质要与专业素 行系统设计 。
为了缓解大 学生就业压 力 , 决大学 生就业难题 , 解 虽然仅 风 险的关系 。针对 家庭经济 状况 不佳 的孩子 , 帮助他们树立 正 靠家庭 的力量是不 够的 , 家庭的关注 , 长修正 并提 高 自身 确 的心理观念 : 但 家 要靠 自身 的人格实力和才华竞争工作 。就 如当 的就业观念 ,可 以创造 出有利于大学生就业 的 良好微观 环境 , 今 阿里巴 巴总裁马云、 职业经理人兼走红励志书 的作者 李可等 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大学生的择业认识, 学的提 高大学生的就 他们都 以 自己的实力创 造属于 自己的财富 科
自身性格或者就业意识存在的盲点, 家长应通过 学生所在学校 的就业 指导机 构或社 会咨询机 构帮助大学生正确对 自身 知识 、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
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
按学年制评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专业班 学生姓名:_学号:
指标体系
自评分
班评分
系评分
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
基本分
基本达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自信开朗、未受校纪处分的可得60分,根据平常表现可分为若干个等级如:100、90、80、70进行评分。
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表现加分(最高累计100分)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班会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可获20分,可根据表现评分
学习水平(累计最高至100分)
学习水平:所有学生均以教务处公布的考试成绩参加“学习水平考评”,考试课程按考试实际得分、考查课程按等级对应相应分数计算平均成绩。备注:①专升本学生、转专业学生补修的课程不计入学习水平考核。②学生重新学习课程、免考课程、体育课不计入学习水平评分。
在公共场所或教学区内乱写乱画者,经查实,每次扣5分
擅自撕毁、涂改学校通知、海报、标语、广告等宣传品者,经查实,每次扣3分
无故不参加院、系、班所要求参加的会议和社会活动者,一次扣2分
在校园公共场所或公开场合,男女生搂抱、接吻或有其他过分亲昵举动、有伤风化者,每次扣4分
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者,每次扣2分
遵纪守法方面表现扣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系专业班 学生姓名:_学号:
指标体系
自评分
班评分
系评分
科学文化素质
基
本
分
基本了解国内外特别是我国的优秀历史文化,了解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和优良革命传统;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审美水平和较强的审美能力;在文学、音乐、绘画、舞蹈、历史、哲学等方面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欣赏水平;在文学、书法、绘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利用业余时间,广泛阅读历史、文学和其它方面的书籍,积极参加学术讲座、专题讲座、名著导读、名曲名画欣赏、影视评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科学文化活动,以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水平。凡达到以上基本要求。满分100分,具体可根据以下方面评为100、90、80、70、60分等级别评定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作 为测 评指 标设计的依据 。测评
方 法 与 技 术 目前 也 尚未 形 成 科 学 化 、 系 统 化 、 规 范 化 的 局 面 。 各 高 校 测 评 形 式 不 同 ,但 实质 大 都 是 采 取 全 面 量 化 积 分 的手 段 。 并 将 此 积 分 作 为 评 定 三 好 生 、保 送 生 、 奖 学 金 、 就 业 推 荐 的 重 要 依 据 。尽 管 现 在 也有 部 分 学校 在 网 上 开 通 了大
分析我 国现行 的大 学生 综合 素质 测评 的现状 ,发现 其 中存在 的 问题 ,提 出 自己的浅 见。希 望能 为建立 一个有 效的测评体
系 ,有 效 的 实 施 测 评提 供 一 些建 议 , 使 之 能有 利 于 大 学生 个人 的 发展 , 有 利 于社 会 选拔 人 才 以 及 学校 的 整体 发 展 。
质、专业素养 、能力素质和 身心素质;唐莉等认为大学生 的 综合素质可划分为 四个方面 :德育 素质 、智育素质、身心素
质 和 发 展 素 质 ; 王 立 新 等 按 照 素质 教育 的 分 类 ,把 大 学 生 综
合 素质分为身 体素质 、心理素质 、养成 素质 ,而养成素质又
包 括 政 治 素 质 、 道 德 素 质 、科 学素 质 、 文 化 素 质 ;潘 晓 阳 则 认 为 大 学 生 的综 合 素 质 包 含 思 想 品德 、 知 识 与 能 力 、 体 质 与
12 “ .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要素
李 兵 宽 等 人 认 为 大 学 生综 合 素 质 包 括 学 生 的 思 想 道 德 素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川医专学[2010]96号)[1]1
川医专学[2010]96号关于印发《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仅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示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学生进一步明确素质发展的努力方向。
第三条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均依据本条例进行测评。
休学或停学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操行成绩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两部分。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在系上的统一领导下,由辅导员主持,班团干部参加,本着定量原则,根据班级考核记录、学生本人提供材料及辅导员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
第六条每月第一周星期日晚自习公布考核记录,进行考评,学年末期末考试前一周计算综合素质最终成绩,进行综合考评。
云南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水利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水利学院团委2014.09.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正确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为学生评优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及细则。
本方案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求;其宗旨是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点做相应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的要求;其作用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认同学生在学习、工作、特长发展等方面的努力。
第二章实施方案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通过制定等级评分体系,对每位在校学生进行考评,整个考核体系包括德育素质定量考核、智育素质定量考核、体育素质定量考核和能力素质定量考核四个部分。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年(或学期)进行。
第四条新学年(学期)开始后,每个学生按照测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回顾一学年(学期)来德、智、体、能诸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自我小结和自我测评,重点对照“加分要素”,认真填写《水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交班级班委汇总。
第五条班委负责班级测评工作,学习委员负责录入,重点对照“减分要素”,认真负责地对全班同学进行测评,测评中,如发现自评有不实,除给予更正外,还要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分处理。
第六条以班级测评为依据,填写《水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由各班学习委员报院学生会学习部审核,并将测评结果向学生分布。
第七条测评工作应于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之前结束,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测评材料要妥善保存,学生评优和评定奖学金必须附《水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方可予以审批。
第九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细致、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是一项大量、复杂的行政管理工作。
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办法(2016.03修订)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是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成绩、科学文化素质成绩、人文和身心素质成绩。
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按权重折算后即为学生综合素质成绩。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各项内容的权重及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总成绩=思想道德成绩×15%+科学文化素质成绩×70%+人文和身心素质成绩×15%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总成绩和分项成绩作为学生奖励(含奖学金、各种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年度综合素质成绩是各种年度奖励及荣誉评定的主要依据,累积综合素质成绩是国家奖学金等各种累积奖励及荣誉的主要评定依据。
第二章测评组织安排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新学年开学1~3周内进行。
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是对上一学年(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内的综合素质表现成绩进行测评。
累积综合素质测评是对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之前所有大学期间内的综合素质表现成绩进行测评。
第六条成立院、系、班三级测评小组。
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党务工作部为主的院级测评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院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测评工作的实施,党务工作部主要负责监督、处理举报等事宜。
成立由系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系级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系部测评工作。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系团总支具体负责系部测评工作。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班级测评工作,成员由班干部、学生党员和学生代表(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学生总数的1/3)组成。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凡我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应进行综合测评。
第三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是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综合测评按学年评定,从学生入学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进行一次。
测评时间范围为一学年(从上学年9月1日到本学年8月31日)。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学工秘书、辅导员、团工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组员。
第七条各专业年级须成立学生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负责本专业年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本专业年级各班班长、团支书,班委会和团支部成员代表,班级民选非学生干部代表任组员。
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组,配合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相关工作。
第八条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的职责是:(一)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二)负责审查核准相关测评数据;(三)协调统一同专业班级间的测评工作;(四)做好综合测评成绩打分的相关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存工作;(五)填报综合测评工作中有关表格并汇总存档。
第九条测评程序:(一)根据学院测评细则,学生提供个人相关材料自测德育、智育(学分成绩、思政课综合评价、创新创业能力)及文体得分;(二)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对学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然后生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和班级排名;(三)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向学生反馈综测成绩、专业排名和班级排名,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提出复评;(四)在各专业年级范围内将专业年级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详细加减分项目、分数、专业排名和班级排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五)公示无异议,将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以专业年级为单位存档,并报送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
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客观评价教育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开拓创新、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科负责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三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5-7名的学生代表组成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测评方法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开展坚持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把握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学业素质测评、能力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四个模块.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定量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基本素质测评分+学业素质测评分+能力素质测评分+发展素质测评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定性评价方法为:根据定量计算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按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第七条每学期前两周对上一学期开展测评,操作步骤为:(一)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二)每位学生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并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加分依据;(三)审核小组对全班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四)分项统计、汇总排名和定级,并在班级中公示一周;(五)班级综合测评结果和材料由二级学院学生科审核和存档,汇总表报学生处备案.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
毕业班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章测评内容与等级评定第九条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包含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人文科学素质等内容,总分为20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10分)思想政治素质包含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等内容,得分由基本分(6分)和加减分组成.1.道德品质测评主要依据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3)顾全大局,关心集体,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4)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公道正派;5)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团结同学,互助互爱。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我们都有过写自我评价的经历吧,自我评价是自我诊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
那么自我评价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1本人是一个开朗活泼、意志力较坚强且不轻易放下每一分期望的人。
本人此刻仍是一名在校生,故对知识与社会经验不够,但本人充满青春的活力。
本人是一个空杯需要大家的灌注与自本人不断的充实才能看到里面有水的存在。
本人期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出色的.推销大师,这是本人的梦想,也是本人的目标!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本人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本人的追求。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2本人性格开朗、自律、谦虚、自信;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细心,耐心地完成每一项细致的工作。
本人荣获了20xx~20xx学年被评为“华南师范大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20xx~20xx学年被评为“华南师范大学优秀社团干部”。
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凝聚团队力量,能与不同文化背景的同事相处融洽,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轻松、恰当地与人打交道。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3本人性格开朗,为人诚实大方,积极向上,勤奋好学,能够吃苦耐劳。
作为初学者,我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虚心请教。
作为参与者,我诚实可信,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协作能力。
我做事认真负责,有抗压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和上进心,最大优点是耐心及细心。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4我稳重大方,为人坦诚;班级管理中显露出非凡的能力和艺术,是同学和老师信任的.班长;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学习主动积极,一直处以优秀。
在今后的学习中,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评价5大学毕业于经济学专业,同时也大三学期考取了人力资源师三级,对人事助理的.工作有基本了解,熟悉招聘、档案管理、社保办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同时自学国家劳动法中的各项规章制作,为胜任人事助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因此我可以说是一个学习型的人才,善于把握行业动态,就是充电,让自己不断进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
试述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收稿日期:2003-08-10作者简介:张琼(1971-),女,广东揭西县人,惠州学院学生处研究实习员。
试述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张 琼(惠州学院学生处 广东 惠州 516007)摘 要:通过对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原则、指标内容、特点及结果的论述,运用统计学方法加以分析,纠正了综合测评中存在的偏差,并提出综合测评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34(2004)01-0079-05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而高等院校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这就要求高等教育必须遵循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大学生素质开发与提高的内在规律,高度重视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理论研讨与实践探索,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形成适应现代教育的评价体系,顺利完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指高校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符合高校教育目标的测评指标,收集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主要活动领域中反映出的素质的表征信息,并对其作出量值或价值的综合评定及判断过程。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目的不仅在于它是教育管理体制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且也是教育者施加于被教育对象的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
实施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有利于高校学生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把定性和定量考核结合起来,使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同时,它还是高校深化教育改革,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动力,是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推荐就业的依据,是社会衡量学校办学效果、评价人才的尺度。
一、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是素质教育评价的重要指导思想,它能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品格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对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养成与发展起到导向作用。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福建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关于奖学金评定中“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章评定依据为了对我系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做出全面、客观、合理的评价,引导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激励,使我系学生在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实际情况,根据我系各年级对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的归类划分与加分、减分原则,现对我系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第二章素质拓展评分”补充“加分”项目学生素质拓展分得加分项目将原则上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根据我系学生活动的特点,增设以下补充条例:1、所有“素质拓展评分”加分项目必须以奖状或文件为依据,相关获奖同学、集体、班级必须向年级测评小组提供奖状或文件的复印件统计、存档,年级测评小组需向系组织部上报,核查之后方可加分。
2、关于学生干部组织管理能力的加分情况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开学对我系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加分,具体如下:①各级学生干部考核由任用单位每学期考评决定,根据干部级别和工作分工,考核单位和参考项目如下:②按照各级学生干部工作量,考评分权重调整如下:备注:若身兼多职的同学,将以各职务考核、加权计算后对应的最高得分来加,不重复加分。
③为鼓励同学们参加各类资质考试,现对资质证书加分规定如下:a、英语四六级:在大二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加1.0(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在大学期间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加2.0(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b、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各类全国职业技能证书:凡在大学期间获得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全国职业技能证书的在当学期奖学金评定中加0.5(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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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0年5月修订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准则》制定本细则,并作为本年度奖学金评选等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基本准则: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进行各种奖励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每学年初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学生工作部负责测评准则的制定,各学院在准则要求的范围内,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要将实施细则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批准后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察和动态测评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1、综合素质测评应从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应体现每个学生在班级的思想行为、学习成绩和身心素质的测评名次。
2、思想行为测评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公益劳动、文明行为、社会公德等十个方面。
3、奖励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类学科竞赛、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学艺术、体育竞赛、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宿舍建设、参加大型活动、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等方面。
4、处罚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违反校规校纪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等。
5、08级班级综合测评在大类分班前原班级中测评。
6、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15%+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65%+体育成绩*10%+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10%+附加分*10%各部分成绩说明如下: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学习成绩总分为100分。
计算学习成绩指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课程成绩,包括必修课和各类选修课。
对于非百分制成绩,采用以下折算方法:优秀以95分计、良好以85分计、中等以75分计、及格以65分计、不及格以59分计。
体育成绩总分为100分。
包括体育课课程成绩和体育附加成绩两部分。
体育课程成绩占体育成绩的50%,满分50分。
08、07级同学的成绩以两学期体育课成绩总和除以四计,06级同学的体育课程成绩记50分。
体育附加成绩占体育成绩的50%,满分50分。
08、07级的体育附加成绩按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开展跑操试行办法执行,06级参加过院级(含)以上各种球类比赛或运动会一次加20分,两次(含)以上加50分。
若获得名次参见附加分细则中关于体育项目的加分方法。
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满分100分,需要出具相关团体组织的书面证明或获奖证书。
附加分包括各种奖励加分(需要出具相关团体组织的书面证明)和处罚减分(学院提供)。
三、思想行为测评评分标准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0—10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6-10分。
对党和国家的大方针存在立场问题或较严重的思想错误,散布各种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行或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0-5分。
2、品德修养(0—10分);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得体、遵守校纪校规6-10分。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0-5分。
3、学习目的、学习态度(0—10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效果好6-10分。
学习态度不端正,有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0-5分。
4、集体观念(0—10分);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6-10分。
不关心集体,经常以各种借口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有严重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0-5分。
5、法制观念(0—10分);学习时事政治,认真参加思想教育活动6-10分。
不关心时事政治或经常不参加思想教育活动0-5分。
6、尊敬师长(0—10分);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6-10分。
有辱骂、威胁或殴打老师的行为0-5分。
7、团结互助(0—10分);广泛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6-10分。
与同学关系不好、不帮助他人或极端利己主义者0-5分。
8、公益劳动(0—10分);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突出表现6-10分。
不参加公益劳动或劳动态度恶劣0-5分。
9、文明行为(0—10分);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举止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措施6-10分。
违反学校规章,言谈举止粗俗,没有礼貌0-5分。
10、社会公德(0—10分);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有突出表现6-10分。
在不良现象面前有比较严重的懦弱表现0-5分。
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1、科技创新特等奖10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科技发明成果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发表科技论文被SCI、EI收录的团体或个人。
2、科技创新一等奖8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科技发明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在附件二所列杂志上发表科技论文团体或个人;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通过的团体或个人。
3、科技创新二等奖60分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学科竞赛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在科技发明活动中,发明成果获国家二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集等以上发表科技论文的团体和个人;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通过的团体和个人。
4、科技创新三等奖50分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获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鼓励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科技发明成果获国家三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省部级核心期刊、论文集上发表科技论文的团体或个人;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通过的团体和个人。
5、科技创新优秀奖30分在全国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得其他等级奖励或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科技发明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其他等级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期刊、论文集上发表科技论文的团体或个人。
6、科技创新鼓励奖20分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下奖励的团体或个人;院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团体或个人。
7、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或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获得者)校级50分,院级30分(不兼得)。
以上奖项,同一作品受到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评定;科技论文以前三位作者为有效,第一、二、三名作者获奖级别依次递减,最低减至鼓励奖;有两项(含)以上作品分获不同级别奖项的以其中最高级别评定,并优先考虑;有两项(含)以上作品获同一级别奖项的,递增一个获奖级别,最高为科技创新特等奖。
对于有争议问题由学院商定。
五、附加分(一)奖励分1、获通报表扬者校级通报表扬+5分,院级通报表扬+2分。
2、文明宿舍成员校级+2分,院级+1分(可累加)3、文化活动获奖者(1)市、部级主办个人一等、集体一等主创人员+8分,个人二等、集体二等主创人员+6分,个人三等、集体三等主创人员+4分,个人鼓励奖、集体鼓励奖主创人员+2分。
(2)校团委、校学生会或学校其它部门主办个人一等、集体一等主创人员+6分,个人二等、集体二等主创人员+4分,个人三等、集体三等主创人员+2分,个人鼓励奖、集体鼓励奖主创人员+1分。
(3)院学生会、校社团主办个人一等、集体一等+4分,个人二等、集体二等+2分,个人三等、集体三等+1分,优秀社团骨干+2分。
获两项(含)以上相同级别奖项时,取上浮一档得分;获两项(含)以上不同级别奖项时,取最高档得分并上浮1分;同一比赛中不同项目同时获奖时取较高奖项得分并上浮1分;市部级以上特等奖得分上浮4分。
4、体育竞赛获奖者(1)国家与国际体育竞赛:第一名+20分,第二、三名+15分,第四、五、六、七、八名+10分。
(2)市部级运动会及各种比赛:第一名+15分,第二、三名+10分,第四、五、六、七、八名+5分。
(3)校田径运动会第一名+10分,第二、三名+5分,第四、五、六、七、八名+2分。
(4)院田径运动会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
(5)校级球类比赛主力队员第一名+6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2分(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主力队员的1/2)。
(6)院级球类比赛主力队员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主力队员的1/2,班级测评小组确定主力、替补队员)。
特别说明:不同级别分别获奖或同一比赛中多个项目获奖时,参照“文化活动获奖者”中有关规定。
体育特长生在校级及以下比赛获奖不得加分。
5、英语四六级上学年CET四级85分或580分以上者+10分,四级60分或425分以上者+2分,不累加;CET 六级通过或者425以上+5分,六级65或450分以上者+10分, 580分以上者+20分,不累加。
6、学科竞赛获全国数学、物理、英语等学科竞赛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获北京市数学、物理、英语等学科竞赛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参加校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二)贡献分(0-10分)1、贡献分的评分对象(1)党团组织:包括分团委委员会、新闻中心、团支部委员会和院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2)学生会组织: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班委会成员;(3)学生社团组织:经校团委审核批准的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4)其他对集体有突出贡献者。
2、贡献分分值贡献分的评分标准为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及对集体贡献的大小的情况。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贡献分满分10分,一学期满分为5分;对集体有突出贡献者,依据贡献大小酌情加0-5分。
3、具体评分办法班级班委(除班长、团支书)取同学打分的平均值为贡献分值;团支书、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成员分别由本部门打分,再与班级评分取平均值为最后贡献分值;校学生会、社团及其他部门成员由校团委进行考核评分,再与班级评分取平均值为最后贡献分值。
(三)处罚分1、受行政处分者留校察看 -15分,记过–10分,严重警告–5分,警告–3分,院级处分–2分。
2、受院级通报批评–1分,校级通报批评–2分。
3、不文明宿舍成员–1分(可累加)。
4、受到其它批评者比照上述标准酌情扣分。
5、党员(含预备党员)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加扣5分,学生干部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加扣对应贡献分。
六、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0年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评办公室,具体构成如下: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长:院分党委书记杨培岭组员:副书记严海军副院长蒋秀根董清水院关工委会长莫永京教务与学生管理科科长孙艳京学生工作组组长霍再林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言明成员:赵建明田笛丁向华班主任代表:4人(按专业与年级比率随机抽取)学生代表:15人(按专业与年级比率随机抽取)各班成立班级评分小组,班级评分小组成员如下:班主任、辅导员、班长(兼任组长)、团支部书记学委、体委及各个宿舍的一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