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4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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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与临床应用指南

抗菌药物与临床应用指南
临床指南指导感染病诊治的思维不断强化:
➢ 更多医生、药师认可和重视指南; ➢ 借鉴国际权威指南; ➢ 制定了中国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各感染病种的指南和专 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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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个更贴近当前实际,基于更新循证证据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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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预防感染种类预防用药对象抗菌药物选择风湿热复发风湿性心脏病儿童患者经常发生链球菌咽峡炎或风湿热的儿及成人苄星青霉素青霉素v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高危患者在接受牙科或口腔阿莫西林或氨苄西林青霉素过敏用克林霉切接触者患者家庭中的儿童利福平孕妇不用环丙沙星限成人头孢曲松流感嗜血杆菌膜炎患者家庭中未经免疫接种的4岁儿童有发病者的幼托机构中2岁未经免疫儿童幼托机构在60天内发生2例以上患者全部工作人员预防用药利福平孕妇不用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新增续表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预防感染种类预防用药对象抗菌药物选择脾切除后儿童定期接种肺炎链球菌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四价脑膜炎奈瑟菌疫苗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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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2004年版

2015年版
目 提出“内科、儿科预防用药的原则” 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预防特定病原

菌所致的或者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
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致病菌感染的高
2015版指导原则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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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位2015版《指导原则》
是抗感染治疗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纲领性文件; 帮助临床医师、药师等专业人员理解:抗感染治疗 的基本原则、思路,以及各类抗菌药物的定位; 具体的治疗,更应根据各部位或各种病原体感染的 临床指南; 指导原则及各类指南的关系,好比宪法及各种下位 法的关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009[38]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009[38]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8.06.02
•【字号】黑卫医发[2008]286号
•【施行日期】2008.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黑卫医发〔2008〕286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转发《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综述及黑龙江省监测结果),请及时转发给所属医疗机构,并按照卫生部通知的要求,规范医师用药行为,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现象,遏制细菌耐药发展。

对卫生部通告中我省未按要求上报2007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哈尔滨市一院、大庆油田总医院),于30日内向我厅医政处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各细菌耐药监测网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细菌耐药监测工作,认清细菌耐药监测的重大意义,为合理应用抗生素提供客观保证和科学支持。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2004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2008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年即将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问题A DB CE 何时开始用药?要用多长时间?预防用药有何目的?用药是预防哪些感染?如何选择抗菌药物?什么情况下需要预防用药?21手应物的的手应物的应3手应物的4手应物的5手感染的其措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surgi cal si t e i nf ect i on, SSI),指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

★SSI约占全部医院感染的15%★约占外科病人医院感染的35% 40%——黎沾良.于2009年1月“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师资培训班”手术部位感染是指围手术期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如切口感染、脑脓肿、腹膜炎。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enter of Disease control, CDC)两个概念----Em ori TG , G aynes RP. An overvi ew of nosocom i al i nfect i ons i ncl udi ng t he rol e of t he m i cm bi ol ogy l aborat ory[J]. Cl i n M i crobi ol Rev, 1993; 6:428 -442.SSI 的概念比“切口感染”宽,但比“术后感染”窄。

围手术期是指以手术治疗为中心,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具体时间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手术方式而有所不同。

抗菌药物处方审核

抗菌药物处方审核

类三药联合
医院获得性肺炎(HAP)
病原
宜选药物
可选药物
MSSA MRSA
苯唑西林、氯唑西林 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 磷霉素,利福平,复方磺胺甲噁唑与
万古霉素联合
肠杆菌科 细菌
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单用或联合氨基 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
糖苷类
碳青霉烯类
铜绿假单 胞菌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常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 50% 卡他莫拉菌10-20% 厌氧菌(牙源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G-杆菌
经验性用药: 轻中度感染: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左氧氟沙星、 头孢呋辛酯、头孢克肟、阿奇霉素 严重感染:头孢曲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莫西沙星、阿奇霉素
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SBE):病程进展缓慢,病程在6周-3个 月(超过3个月为慢性,通常也归为SBE )常表现为低热、盗汗、 体重减轻、进行性贫血, 常见病原体为:草绿色链球菌
感染性心内膜炎
按照病因分类:
1.天然瓣膜心内膜炎:继发于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脱 垂、退行性瓣膜病等。
细菌:草绿色链球菌(30%-40%)、其他链球菌(15%-25%)金黄色葡 萄球菌(20%-35%) 、肠球菌(5%-18%)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细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 非典型病原体: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 病毒:最常见的是流感病毒,其次是副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腺病 毒、柯萨奇、呼吸道合胞病毒等。 真菌:曲霉、念珠菌、新型隐球菌 寄生虫:弓形体、肺吸虫等
不同人群
初始经验性治疗的抗菌药物选择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青 壮 年 、 无 基 (1)氨基青霉素、青霉素类/酶抑制剂复合物;(2)一代、二代头孢菌素;(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
#43;氨基苷类;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
⑹一般药物不易渗入感染部位: 如中枢神经系统的感染。
二、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
注意事项:
⑴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 用的药物联合。
⑵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 的治疗。
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四、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㈡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 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⑴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 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 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 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
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四、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㈡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⑵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 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 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 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 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 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职资格医师签名。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和处方点评-精选文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和处方点评-精选文档

15.5.4 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C】1.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
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有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
以外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的制度与
程序。

【B】符合“C”,并对抗菌药物购用有专项监督。 【A】符合“B”,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工 作,无违规购用。
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规范管理。
2.对外科系统围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常规监控 和有效管理,并有月报告制度。

【B】符合“C”,并Ⅰ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手术, 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30%。

【A】符合“B”,并“围术期预防感染”规范,符合指导
原则等要求。
15.5 医师、药师、护理人员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 制。(★重点)
2.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4次/年。 3.有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监测与评价制 度。 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 【B】符合“C”,并 1.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分析报告 。 2.参加地区或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 耐药监测网。 3.医院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 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15.5.2 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和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 情况。

【C】1.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 理制度”,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程序,实行责任制管理。 2.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能够提 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持。

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道高一尺,魔性问题日显突出:谁负责? 细菌耐药性问题日显突出:谁负责? 人类自身的滥用(医生、病人) 人类自身的滥用(医生、病人) 畜牧养殖业的滥用 免疫抑制剂的广泛应用 抗菌药物研制速度相对缓慢
一、当前抗菌药物应用中的存在问题
一代头孢菌素
G+包括青霉素敏感或耐药的产酶的金葡菌抗 对G+包括青霉素敏感或耐药的产酶的金葡菌抗 菌作用优于第二代和第三代头孢菌素 对金葡菌产生的β 内酰胺酶稳定性大于二、 对金葡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性大于二、 三代 杆菌产生的β 内酰胺酶不稳定, 对G-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且对菌 作用弱 对绿脓杆菌和多数厌氧菌(脆弱类杆菌) 对绿脓杆菌和多数厌氧菌(脆弱类杆菌)无效 某些一代品种有一定的肾毒性
1.用不用? 指征不严——“滥”: 滥 单纯病毒感染 非感染性发热 某些术前预防用药 “保险系数”?
乱 2.用什么? 概念不清——“乱”:
金葡菌——青霉素G、头孢拉定 肺炎克雷伯菌——头孢哌酮 老人、肾功能不全——头孢唑啉+氨基糖苷类 幼儿——氨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 青霉素+头孢唑啉 三代头孢+左旋氧氟沙星 “越新越好” ?
MDR(多重耐药) 5/7 (多重耐药) 指细菌对包括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 指细菌对包括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喹诺 酮类、氨基糖甙类、碳青霉烯类、单环类、 酮类、氨基糖甙类、碳青霉烯类、单环类、 其它类(如四环素、氯霉素、利福平) 其它类(如四环素、氯霉素、利福平)等在 内的7类抗生素中的至少 类耐药。 类抗生素中的至少5类耐药 内的7类抗生素中的至少5类耐药。 PDR(泛耐药) (泛耐药) 7/7 指细菌除对粘菌素、舒巴坦可能敏感外, 指细菌除对粘菌素、舒巴坦可能敏感外,对 临床上常见的7类抗生素均不同程度耐药 类抗生素均不同程度耐药, 临床上常见的 类抗生素均不同程度耐药, PDR是MDR中的特殊类型。 中的特殊类型。 是 中的特殊类型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保健站住院患者抗菌药品使用率不超出 60%,门诊患者抗菌药品处方百分比不超 出20%,急诊患者抗菌药品处方百分比不 超出20%,抗菌药品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 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理
第15页
• DDDs(即DDD数)表示每一药品年消耗量除 以该药DDD值。DDDs大,反应患 者对该 药选择倾向性大,反之说明患者已较少使 用。药品经济性参数用日均药费(以药 物消 耗总金额除以该药DDDs)表示。青霉素钠 DDD值3.6g,头孢唑林钠 DDD值3.0g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品使用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第1页
一、抗菌药品管理相关概念
1、抗菌药品是抗微生物药一类,基本上与 通常所说抗菌素概念一致。 抗生素是其中一类。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第2页
2、抗菌药品管理中不包含以下抗菌药品制剂:
1)外用剂、妇科用栓剂、滴眼剂、冲洗剂 2)抗分枝杆菌药品—抗结核药 3)中药成份抗菌药品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第3页
二、抗菌药品使用与管理方面相关 法规与文件
• 《抗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方法》
—卫生部令 年8月1日施行
• 《抗菌药品临床应用指导标准》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加强抗菌药品临
床应用管理通知》(卫办医发〔〕48号)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品临床应用管
理相关问题通知》(卫办医政发〔〕38号)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第11页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
抗菌药品口服剂型不超出5个品规,注射剂 型不超出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品注 射剂型不超出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 品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出4个品规; 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品不超出5个品种。医 疗机构要将抗菌药品采购目录向卫生行政 部门立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09年4月第11卷第2期 ADRJ,April ,2009,Vol11.N o .2法规准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 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卫办医发 2008 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严格控制 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 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有关规定,术前0 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 ,l 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48号文与38号文比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48号文与38号文比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48号文与38号文比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卫生部办公厅于2009年3月发布了“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8号文件),同时2008年3月2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48号文件)废止。

38号文件中重申“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并对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重新界定,将常见手术类型细化,以加强对预防用抗菌药物种类的管理。

现将38号文件与以往48号文件进行比较,总结其异同点,帮助我们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的学习。

一、相同点38号文件和48号文件均围绕“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强调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

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定: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预防给药应于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不同点1.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在以往48号文件中对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治疗性应用要求严格按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预防应用仅限于泌尿系统外科手术;而在38号文件中对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应用进行了详细说明,其经验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则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情况下,参照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给予目标治疗;并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比较2.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及使用要求38号文件中对“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重新划分,更贴近我国目前用药现状,主要为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和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伏立康唑<口服剂和注射剂>、伊曲康唑<口服剂和注射剂>等),剔除了48号文件中我国目前尚未上市的甘酰胺类抗菌药物(替加环素)。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定为使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减少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根据《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48763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4876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前言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 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 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 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 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 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 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 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 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 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各种抗生素、磺胺药、 抗微生物药物:包括抗生素、合成抗菌药、植物来源的抗菌药以及抗 抗感染药物:指具有杀灭或抑制各种病原微生物作用的药物,而不可

内服、毒性强、仅供局部使用的碘酊、苯扎溴铵等,一般称为消毒灭菌 药,不包括在此范围内。
关于施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的通知 卫医发[2004])285号

抗菌药物48号文件

抗菌药物48号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发布以来,经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国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逐年下降,临床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显示,我国个别地区和部分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现象,影响了医疗效果,加重了细菌耐药程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专家委员会和细菌耐药监测专家委员会建议,现就进一步加强外科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和氟喹诺酮类等药物的管理,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预防用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常见手术,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件1)选择抗菌药物。

二、加强对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氟喹诺酮类药物在我国临床应用普遍,使用量大,细菌耐药率高,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加强管理。

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应用于消化和泌尿系统外的其他系统感染;除泌尿系统外,不得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三、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切实履行指导本机构合理用药的工作职能,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根据当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决定将以下抗菌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管理,医疗机构在使用时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卫生部文件抗生素

卫生部文件抗生素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预防用药指导原 则的有关规定,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 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 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 物指征的常见手术,要参照《 物指征的常见手术,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 用抗菌药物表》 用抗菌药物表》选择抗菌药物。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部位
头颈外科手术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 心脏手术 神经外科手术 血管外科手术 乳房手术 腹外疝手术 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
抗菌药物选择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 +甲硝唑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加强对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氟喹诺酮类药物在我国临床应用普 遍,使用量大,细菌耐药率高,医疗 机构必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 临床应用指征,加强管理。应参照药 敏试验结果,应用于消化和泌尿系统 外的其他系统感染;除泌尿系统外, 不得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 防用药。
湖南航天医院2008年1-5月100 份住院病历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为掌握我国细菌耐药流行情况,指导临床抗菌药 物合理应用,配合实施卫生部颁发的《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自2006 年起,建立了全国 细菌耐药监测网由北京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负 责实施。2006 -2007 年度监测结果报道如下,
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 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药品分类 青霉素类 非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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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发布以来,经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国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逐年下降,临床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显示,我国个别地区和部分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现象,影响了医疗效果,加重了细菌耐药程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专家委员会和细菌耐药监测专家委员会建议,现就进一步加强外科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和氟喹诺酮类等药物的管理,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预防用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常见手术,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件1)选择抗菌药物。

二、加强对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氟喹诺酮类药物在我国临床应用普遍,使用量大,细菌耐药率高,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加强管理。

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应用于消化和泌尿系统外的其他系统感染;除泌尿系统外,不得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三、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切实履行指导本机构合理用药的工作职能,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根据当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决定将以下抗菌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管理,医疗机构在使用时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三)甘酰胺类抗菌药物:替加环素;(四)糖肽类与噁唑酮类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多粘菌素、利奈唑烷;(五)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四、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监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细菌耐药监测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根据《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附件2)的监测结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一)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

(四)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细菌耐药监测管理工作,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责,对未按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医疗机构和违反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应严肃处理。

附件:1.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2.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二○○八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乳房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关节置换)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附件22006-2007年度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Mohnarin)结果全国情况报告一、细菌数量、种类、来源本年度共收集临床分离108137株细菌药敏监测结果,包括革兰阳性菌33278株,占30.8%,革兰阴性菌74859株,占69.2%。

33278株革兰阳性菌中,葡萄球菌为最主要的菌属,共分离22012株,占阳性菌的66.1%,其中又以金黄色葡萄球菌最多为10409株,占葡萄球菌的47.3%,以后依次为表皮葡萄球菌和溶血葡萄球菌,分别为5981株(27.2%)和2417株(11.0%);肠球菌8094株,占阳性菌的24.3%,主要包括粪肠球菌和屎肠球菌,分别为4473株和3055株;链球菌3082株,占阳性菌的9.3%,其中肺炎链球菌最多为907株,其次为化脓性链球菌和无乳链球菌,分别为336株和295株。

74859株革兰阴性菌中分离量第一位的为大肠埃希菌,为20987株,占革兰阴性菌的28.0%,其次为铜绿假单胞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分别为13720株(18.3%)和10533株(14.1%)。

108137株细菌中,有22589株(20.9%)未标明细菌来源。

对于标明来源者,列于前六位的分别为:痰标本40731株,占总细菌的37.7%,尿标本15064株,占13.9%,分泌物标本7941株,占7.3%,引流液标本5328株,占4.9%,脓标本4889株,占4.5%,血标本4240株,占3.9%。

细菌来源分布表明我国感染性疾病仍然以呼吸道感染为主。

按各地区资料收集情况来看,华北地区细菌数量多,共收集29139株,其次为华东地区,收集细菌29134株,东北地区和中南地区较少,分别为9721株和11849株。

按各省市收集资料情况看,北京、上海、新疆和浙江的细菌数最多,而广西和西藏自治区是唯一两个无资料上报的地区。

*MRSA以头孢西丁纸片法判定。

二、常见临床分离细菌耐药情况肺炎链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表1):肺炎链球菌对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万古霉素100%敏感,之后依次为头孢菌素和青霉素,敏感率分别为95%和92.2%,对左氧沙星敏感率较前有所下降,仅为88.7%,对大环内酯类和克林霉素耐药率较高,达70-90%。

化脓性链球菌未见对青霉素、万古霉素耐药株,对其它β-内酰胺类药物,化脓性链球菌的敏感率均高于95%,对左氧沙星的敏感率则下降至64%,对大环内酯类和克林霉素的敏感率仅为25-47%左右。

表1 .肺炎链球菌和化脓链球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中介、耐药率感判断标准。

葡萄球菌属(表2):不同菌种的葡萄球菌对头孢菌素的耐药率略有差异:金黄色葡萄菌耐药率基本在50-60%间;表皮葡萄球菌除头孢西丁外一般低于50%;溶血葡萄球菌除头孢西丁外在54-72%左右。

头孢西丁与苯唑西林耐药(MRS)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和溶血葡萄球菌的检出率分别为56%和60%、81%和83%、86%和67%。

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葡萄球菌对庆大霉素的敏感率分别为37%、47%和35%。

葡萄球菌属对大环内酯类和克林霉素的耐药率为55%-90%,对左氧沙星的耐药率为50-70%。

未发现对糖肽类中介或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和溶血葡萄球菌对替考拉宁分别有0.4%、1.1%的中介率和1.2%、0.5%的耐药率。

利福平对葡萄球菌也保持了较好的抗菌作用,除金黄色葡萄球菌对其敏感率为67%,表皮葡萄球菌和溶血葡萄球菌对其敏感率大于80%。

表2.葡萄球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中介、耐药菌肠球菌属(表3):屎肠球菌除对米诺环素的敏感率大于50%,明显优于粪肠球菌的35%外,对其它药物的敏感率均明显低于粪肠球菌,如对青霉素和氨苄西林,粪肠球菌敏感率分别为65%和78%,而屎肠球菌仅为14%和15%;对于左氧沙星,粪肠球菌敏感率为53%,屎肠球菌为16%;对于高剂量的庆大霉素,粪肠球菌敏感率为45%,屎肠球菌仅为25%。

无论是哪种肠球菌,而对大环内酯敏感率均低于10%。

本次监测中发现粪肠球菌、屎肠球菌和其它肠球菌中分别有1.3%、3.2%和4.9%对万古霉素耐药,有1.6%、3.6%和5.7%对替考拉宁耐药。

表3.肠球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中介、耐药菌注:庆大霉素为大剂量。

淋球奈瑟菌(表4):本次监测中分离了64株淋球奈瑟菌,在所测药物中,青霉素、四环素、环丙沙星的敏感率均低于10%,三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和头孢噻肟显示了良好的抗菌活性,敏感率为100%。

嗜血杆菌属(表5):流感嗜血杆菌与副流感嗜血杆菌对氨苄西林的敏感率分别为55%和61%,对于加酶抑制剂的青霉素类,两者的敏感率则提高了20-30个百分点。

对头孢菌素、阿奇霉素和左氧沙星,流感嗜血杆菌与副流感嗜血杆菌的敏感率均达到70-90%,理论上应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

表5 嗜血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中介、耐药率注: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噻肟、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只有敏感判断标准。

肠杆菌科(表6-8):除沙门菌和奇异变形杆菌外,肠杆菌科细菌对于青霉素类药物的耐药率普遍在90-100%间。

大肠埃希菌对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的耐药率在65%左右,肺炎克雷伯菌为45%左右,而阴沟、产气肠杆菌则基本在60-80%;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对头孢他啶的耐药率为20%左右,阴沟、产气肠杆菌为30-40%,但对其它三代头孢菌素以上四种细菌的耐药率均在40-60%;对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肠杆菌科细菌的耐药率均为20%左右;碳青霉烯类仍是肠杆菌科细菌抗菌作用最强的药物,除粘质沙雷菌的92%外,其它敏感率均在98%以上。

三个与酶抑制剂组成的复方制剂对肠杆菌科细菌均表现出很好的抑酶增效作用,如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对氨苄西林/舒巴坦的耐药率由单药时的90%以上降至50%左右,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的耐药率由单药时的78%的55%降至8%和15%,头孢哌酮/舒巴坦的耐药率则仅为6%和9%,明显低于其它三代头孢菌素;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的耐药率达到70%左右,其它肠杆菌科细菌也有10-40%的耐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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