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正式版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
矿渣粉烧失量负值是指矿渣粉在烧失过程中损失的质量小于或等于其本身的质量。
这通常是由于矿渣粉中含有过多的水分或挥发性物质,导致其在高温下容易失去质量。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一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极高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
二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较高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大型化工厂、炼油厂等。
三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中度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煤矿、金属矿山等。
四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较低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小型化工厂、加油站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级标准可能因不同的行业、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此外,对于不同级别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不同的管理和预防措施,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9325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正式版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正式版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贮罐区(贮罐):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二)库区(库):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
氨气20t以上;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新版)
作业面高度不超过80m的幕墙外立面安装过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的吊运、安装过程。
幕墙、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的预埋螺栓、搭设龙骨过程。
基坑出现大面积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导致基坑局部失稳、或周边建(构)筑物出现沉降裂缝或结构裂缝。
基坑侧壁出现渗水、坑底和基坑周边水浸,周边地面少量裂缝,周边建筑物出现少量非结构性裂缝。
高边坡工程
土方开挖
未按设计要求或设计工况分层开挖、出现大面积严重超挖情况的。
开挖过程中未按规定分层开挖造成局部超挖情况。
地下暗挖盾构机吊入吊出工程。
其他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H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H≥50m。(87号文)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4m≤H<50m。
(87号文)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H<24m。
提升高度H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H≥150m。(87号文)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H<150m。(87号文)
周边环境
离基坑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重要管线、浅基础或摩擦桩基础的建筑物,距离基坑边50m(软土地区为100m)范围内有在建或运行的地铁隧道。
离基坑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重要管线、浅基础或摩擦桩基础的建筑物。
地质条件
基坑及周边软土厚度大于等于5m。
基坑及周边软土厚度大于等于3m、小于5m。
出现大面积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导致边坡局部失稳、或周边建(构)筑物出现沉降裂缝或结构裂缝。
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出现渗水、坑底和边坡周边水浸,周边地面少量裂缝,周边建筑物出现少量非结构性裂缝。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化工生产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的生产实际化分为烧碱装置区和PVC装置区两个单元。
对本公司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的氯、氢气、氯化氢、乙炔、氯乙烯等危险物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1、烧碱装置区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 + q2/Q2 + ... + qn/Qn ≥1 (1)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计算结果:151.15/5+0.3/5+0.5/20=30.315≥1辨识结果:烧碱装置区单元为重大危险源2、PVC装置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计算结果:396.3/50+1.54/20+2.95/1+1000/100=12.95≥1辨识结果:PVC装置区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最终辨识结果**化工烧碱装置区和PVC装置区两个单元已经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1)、分级原则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法式中: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Q1,Q2,…,Q 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一、重大危险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
(一)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的危险物质,以GB 18218所列临界值为基准,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二)在《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以外的危险物质(场所和设施)以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所列临界值进行辨识和分级(毒性物质除外,毒性物质分级按照《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实施)。
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标准,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可分为四级。
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正式版来了!(全文)
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正式版来了!(全文)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潜江市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一、重大危险源辨识(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公司牛磺酸事业部、环氧乙烷事业部的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情况如下:原辅料:1、牛磺酸事业部:浓硫酸、30%液碱、液氨、环氧乙烷、硫磺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醇、液化气、乙烯、氧气、二氯乙烷、碳酸钾、氢氧化钠、五氧化二钒、硼酸中间产物:1、牛磺酸事业部: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烯、乙醛、甲醛、二氧化碳产品:牛磺酸、亚硫酸钠、环氧乙烷副产品:1、牛磺酸事业部:硫酸钠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二醇辅助过程:氮气置换系统需用的氮气(压缩的)、仪表用空气(压缩的)、制冷过程中氟利昂R22。
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浓硫酸、30%液碱、液氨、环氧乙烷、硫磺、乙醇、液化气、乙烯、氧气、乙二醇、甲醛、乙醛、二氧化碳、二氯乙烷、碳酸钾、五氧化二钒、硼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物质为:液氨、环氧乙烷、乙烯、二氯乙烷、液化气、乙醇、甲醛、氧气。
根据本公司特点,将公司两个生产事业部划分为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环氧乙烷事业部储存罐区及牛磺酸事业部原料储存区三个单元。
1.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及实际存在量一览表由此可见,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小于其临界量,因此,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单元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环氧乙烷储存罐区单元该单元有:乙醇储罐2台(2370m3/台),乙烯储罐1台(3000m3/台),液化气储罐1台(200m3/台),环氧乙烷储罐2台(200m3/台)。
其中储罐装填系数均取0.85,乙醇比重0.79、乙烯比重0.61、液化气比重0.58、环氧乙烷0.87.因此,正常情况下各种物质储量为:乙醇储罐:2370×2×0.85×0.79=3180吨;乙烯储罐:3000×0.85×0.61=1555吨;液化气储罐:200×0.85×0.58=98吨;环氧乙烷储罐:200×2×0.85×0.87=295吨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及实际存在量一览表由此可见,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大于其临界量,因此,环氧乙烷事业部储存罐区单元危险化学品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为:乙醇、液化气、乙烯及环氧乙烷。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相关法规来定制,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级别划分标准:
1. 一级危险源:具有高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严重事故、重大人员
伤亡和严重环境损害。
例如,核电站、化工厂、高压气体储存库等。
2. 二级危险源:具有较高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较为严重的事故、
较大人员伤亡和较大环境损害。
例如,石油炼油厂、化学品仓库、矿
山等。
3. 三级危险源:具有中等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事故、
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
例如,建筑工地、食品加工厂、机械加工厂等。
4. 四级危险源:具有较低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轻微的事故、个别
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例如,一般办公场所、商场、住宅区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常见的划分标准,具体的级别划分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确定。
危险源的级别划分还应结合危险性评估、
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编号:SM-ZD-43552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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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贮罐区(贮罐):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 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二)库区(库):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 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
氨气20t以上;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 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四)压力管道: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3.工业管道:(五)锅炉: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2.5mpa,蒸发量大于10t/h;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版)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版)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原理,进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
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
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77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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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贮罐区(贮罐):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二)库区(库):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 以上。
氨气20t以上;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四)压力管道: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3.工业管道:(五)锅炉: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2.5mpa,蒸发量大于10t/h;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一)贮罐区(贮罐):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 以上。
(二)库区(库):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
氨气20t以上;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四)压力管道: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3.工业管道:(五)锅炉: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2.5mpa,蒸发量大于10t/h;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六)压力容器:(七)煤矿(井工开采):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八)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井工开采):1.瓦斯矿井;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九)尾矿库:库容大于等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
具体技术标准、参数按照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为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一、重大危险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
(一)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的危险物质,以GB 18218所列临界值为基准,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二)在《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以外的危险物质(场所和设施)以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所列临界值进行辨识和分级(毒性物质除外,毒性物质分级按照《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实施)。
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标准,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可分为四级。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14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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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贮罐区(贮罐):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二)库区(库):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
氨气20t以上;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四)压力管道: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3.工业管道:(五)锅炉: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2.5mpa,蒸发量大于10t/h;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The standard of major hazard source identification)是一种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以及计算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和最大量的方法。
我国现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gb18218-2009.基本信息中文名称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外文名称The standard of major hazard source identification用途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属性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折叠适用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不适用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d)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e) 地下储罐。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定义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重大事故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r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数量、浓度、频率等因素,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具体划分标准包括:
1.一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的危险源,如核电站、大型化工企业等。
2.二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危险源,如大型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3.三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行业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的危险源,如矿山、建筑施工企业等。
4.四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个人安全、社会稳定等领域的危险源,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
5.五级重大危险源:指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的危险源,如核设施、重要军事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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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
识标准正式版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贮罐区(贮罐):
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 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二)库区(库):
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 以上);
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
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
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
氨气20t以上;
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 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
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
(四)压力管道:
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
200km以上管道;
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
3.工业管道:(五)锅炉:
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
2.5mpa,蒸发量大于10t/h;
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井工开采):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
井。
(八)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井工开采):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九)尾矿库:
库容大于等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
具体技术标准、参数按照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为准。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