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办学内涵式发展探究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指出了当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不足之处,强调了推进改革的紧迫性。
提出了在改革中应加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资源的按需分配,加强学校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措施和方法。
总结了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对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探讨和分析,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高等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方向,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等教育改革、管办评分离、管理体制改革、资源分配、多元化发展、学校管理、办学质量、评价指标、科学性、有效性、可持续发展、健康发展。
1. 引言1.1 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的任务日益繁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传统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往往存在着管理部门过多,监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势在必行,旨在通过清理冗余管理环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大学办学质量,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1.2 本文意义本文旨在对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进行思考和探讨,旨在探讨该改革对高等教育体制和办学质量的影响,以及对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高等教育改革一直是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强,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而“管办评分离”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一环,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促进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困境与路径
高等教育2019 年 2 月167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困境与路径王稀婧(西华师范大学 公共外语学院 四川南充 637009)摘 要:“管办评分离”是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目标。
其实质是为了使政府、学校及社会三者各司其职,优化和转变职能。
然而“管办评分离”改革过程中存在种种困境。
如何突破困境,探出切实可行的路径是摆在教育改革面前的重大难题。
本文就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中的存在的困境做简要分析,并探索其路径,望真正将“管办评分离”落到实处,促进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 “管办评分离” 困境 路径2010年我国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分离政府与学校在办学与管理上的相关职能,重新协调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改变政府以往将管、办、评三方综合为一体的局面,提高学校的自主权和社会的参与度。
我国教育部2015年5月又颁布了《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约束教育行政权力,强化高校办学自主权,提升社会参与度。
为此,我国教育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然而,受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仍面临许多现实困境。
如何厘清困境,突破困境?本文将一一简述。
一、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现实困境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我国自1985年就开始了管办评分离的改革与调整,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之间及与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与权力的调整与转让,调动了地方政府管理教育的积极性,但在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方面及社会的参与性方面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尚未解决,长期出现“管强办弱评差”的现象,“管办评分离”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1.政府存在越位、错位在“管办评分离”中,“管”是关键,其目的是为学校提供引导和服务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地方政府越位、越权,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在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相关问题。
首先分析了管办评分离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影响,指出了其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其次阐述了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必要性,强调了其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然后探讨了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方法和措施,包括加强监督与评估,建设有效评估体系等方面。
最后强调了加强高等教育质量监督与评估的重要性,指出了建设有效的评估体系的关键因素。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方法、措施、监督、评估、建设、关键因素、总结、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逐步完善,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
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
管办评分离政策的实施,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机会,使得评估体系更加独立、客观和科学。
背景介绍将从管办评分离政策的实施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评估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完善提供必要的依据。
通过对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比较,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在该领域的发展状况,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奠定基础。
在国家教育政策的引导下,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不断完善,将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2 研究意义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是当前教育领域中备受关注的重要课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不断增长,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愈发凸显。
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通过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科学评估,可以为高校提供改进办学方式、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指导,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水平。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
在我们将介绍改革背景、问题意识和目的。
接着,正文将围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管办评分离改革的重要性、推进改革的路径、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实施策略展开讨论。
在我们将总结回顾本文内容,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和思考。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将对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也需认真应对可能的挑战,以实现高等教育的持续改革和提升。
【关键词】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管理体制、重要性、路径、挑战、实施策略、总结、展望、建议、思考。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高等教育是国家培养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近年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学校办学与职能部门管理相对脱钩,评价指标过于简单单一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我国不断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
这一改革旨在在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实现政府监管与学校自主办学有效结合,推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将更加透明、灵活和高效,有利于提升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通过“管办评分离”改革,我们将更好地激发高校内生动力,推动高等教育向内涵式发展转型,实现高等教育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这一背景下,本文将就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进行探讨,以期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意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议题。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需要认清问题意识,清晰地辨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以及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挑战和困难。
这样的问题意识是推进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入理解和准确定位问题才能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问题意识既是对高等教育现状的深刻观察和分析,也是对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有力引领和支持。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部分的内容如下:高职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市场的需求变化,高职教育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在当前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大背景下,高职教育质量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提高高职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我国提出了实施“管办评分离”管理模式的改革措施,即将高职教育的管理、办学和评估进行分离,通过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来保障高职教育的质量。
这一举措对于解决当前高职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
本文将围绕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展开研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为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高职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关乎着国家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已经成为当前高职教育质量保障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研究这一体系的意义在于,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高职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全面提升高职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通过对“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可以帮助高校和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各个环节的作用和责任,从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深入研究质量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可以帮助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推动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高职教育管理者和决策者来说,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是提高高职教育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通过对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可以为高职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未来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
2. 正文2.1 质量保障体系的分析在高职教育中,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是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的关键。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高等教育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着政治行政干预过多、学术自主性不足、管理体制僵化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质量。
为了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目标,有必要对高等教育的"管办评"进行分离,实现政治行政与学术管理的双分离,以提升高校的治理效能和绩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提高,高等院校也应当更加注重学术独立性和自主权,避免政治因素的干扰。
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
通过分离政治行政机构和高校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权责清晰,便于高校更好地行使自主权,推动内部管理机制的优化和提升。
这不仅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提升,还可以促进高等教育的民主化和市场化进程,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1.2 研究意义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改革措施之一,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旨在加强高校治理体系建设,推动高校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健全。
通过分离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职能,提升高校内部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高校内部各方面的发展。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的内在活力释放和发展。
高等教育事务的专业化管理和权责明晰能够有效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推动学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
研究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还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通过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可行的参考和启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提升。
【200字】2. 正文2.1 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意义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是为了解决现行高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实现高校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对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职教育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高职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高职教育的发展和学生的未来。
当前,高职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管办评分离”。
本文将从这一问题出发,探讨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意蕴1. 理念偏差“管办评分离”是指管理、运行、评价三个环节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这种模式下,学校的管理部门负责教学、科研和生活管理,而教学评价和监督则由独立的教学评价组织进行。
这种模式的意蕴问题在于,它可能导致了高校管理部门与教学评价部门在目标、标准和方法上的分歧,使得管理和评价脱钩,造成了理念上的偏差。
2. 目标冲突“管办评分离”模式下,高校管理部门和教学评价部门往往有不同的目标。
管理部门可能更注重学校的规模和发展,而教学评价部门则更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
这种目标的冲突可能导致高职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出现分化和割裂,影响了高校教育教学的整体发展。
二、对策建议1. 寻求统一高职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需要在“管办评分离”的基础上寻求管理部门和教学评价部门的统一。
管理部门和教学评价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和协调,统一教育目标和标准,并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2. 加强协作为了确保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实施,“管办评分离”模式下的高校管理部门和教学评价部门需要加强协作。
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倾听教学评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评价结果,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3. 强化责任在“管办评分离”的质量保障体系中,高校管理部门和教学评价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加强对责任的落实和监督。
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规划和发展,教学评价部门负责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各自履行职责,共同促进高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提升。
4. 完善机制“管办评分离”模式下,高职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和评价机制。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管办评分离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作为公益服务供给者、事业单位举办者的政府,将其监管者与举办者职能相互分离。
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又是改革的目标,更是破解高等教育深层次矛盾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决定》指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
” 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三方协同的新局面,使我们整个高等教育发展更加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标签:管办评分离教育改革创新高校高等教育在我国,教育行政管理被抹上了浓重的行政色彩,行政过度干预教育、学校自主管理疲软成为常态。
因此,教育行政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正确处理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将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
面对教育还不能令人民满意的重要问题,管、办、评分离是制度性的保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提出要“促进管办评分离”,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要求“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
国家如此强调管办评分离,是因为教育治理体系管办评一家,尤其评价完全是政府说了算,是造成人们对教育不满的主要原因。
一、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工作评估的意义回顾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质量维护运动兴起于上个世纪70年代。
在那一阶段,高等教育迅猛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先后进入到常态化阶段。
高等教育常态化发展在促进公平的同时,教育资源的需求和质量问题突显出来。
经济危机的日益加剧和政府财政支出的不断紧缩,更加加剧了政府和民众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问责。
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开展了各式各样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试图来维护高等教育的品质。
通常我们所说的教育评价是通过考试、督导、行业认证、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和专业研究等途径得以实现的,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审视才能使评价更为真实、客观和公正。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高职教育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高职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高职教育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教学质量不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等。
建立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提高高职教育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和对策方面展开探讨。
一、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1. 教学质量不高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在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一方面,一些高职院校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落后,学校管理不规范,这些因素导致了教学质量的下降。
一些高职院校因为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造成了学生缺乏实际操作的经验,限制了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发展。
2. 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高职教育的使命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但是一些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与社会需求脱节严重。
一方面,一些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实际社会需求不符,导致学生毕业后难以就业。
一些高职院校缺乏与企业深度合作的机制,无法真正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造成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脱节。
3. 缺乏有效的质量评价体系目前,一些高职院校的质量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无法客观地评价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方面,一些学校的评价指标不够科学和全面,无法准确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情况。
一些高职院校的质量评价缺乏独立性,存在着评价结果被操纵、干预的情况,导致了评价结果的失真。
二、对策方案1. 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高职院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合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促进教学设施的改善,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2. 加强产学合作,贴近社会需求高职院校应当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建立健全的实习基地,开展产学合作项目,促进实践教学与企业需求的结合。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高等教育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对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高等教育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关乎国家的长远发展。
在政治行政二分的视域下,高等教育领域的管理、运行和评估一直受到政治和行政干预的影响,这不仅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也影响了高等教育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
进行“管办评”分离改革,意味着让高等教育的管理、运行和评估更加独立,更加专业化,更加科学化。
这对于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政治行政二分的视域下,高等教育的管理往往受到行政部门和政治部门的干预,使得学校难以进行独立的办学和评估。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管办评”分离改革,就需要克服政治行政干预的障碍,建立起一个相对独立、自主、专业的高等教育管理评估体系。
这就需要我们克服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的现实挑战,坚定地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要实现“管办评”分离改革,我们需要从政策上和制度上进行创新和改革。
具体来说,一是要建立一个独立的高等教育管理机构,使得高校的管理更加独立、专业化;二是要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机制,使得高等教育的评估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三是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使得高等教育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只有通过这样的措施和路径,我们才能够实现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目标。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具有重要的意义、面临着重大的挑战、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路径来实现。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创新,我们才能够实现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目标,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办学内涵式发展探究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办学内涵式发展探究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背景下,无论是教育管办评政策的提出还是人民对于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的殷切期望,高等教育都肩负着巨大的历史重任。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传统以追求规模和速度的发展模式已无法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高等教育走以追求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职能的内涵式办学道路才是题中应有之意。
一、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改进办学发展方式的必要性新中国从1949年“倒立图钉”式的教育结构,逐渐演进为改革开放初期的“金字塔”结构,经过37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2015年达到了40%,大众化教育阶段进一步发展,即当前开始呈现“梯形”结构,在规模上成为世界第一高等教育大国。
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一矛盾,是未来教育领域改革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在整个改革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中,教育领域改革发展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最重要的是要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制度和体系自身完善。
基于此,《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从此,“教育管办评分离”成为一种固定的表述形式出现在政府文件和学术文献中。
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基础性、现实性的意义。
中国语境体系下的教育管办评分离就是在现代治理理念与国家法律框架下,政府、学校和社会尊重各自的主体地位,恪守各自的权责边界,在政府转变职能,高校自主办学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教育评价监测,构建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各方互动的教育管理体系。
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策略与路径探析
校园心语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策略与路径探析温 宇【摘 要】文章分析了实现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关键要素,提出了高等教育管、办、评联动的路径,并提出了三条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管办评”分离 要素 策略 路径管、办、评分离是通过调整管、办、评之间的关系,达到更好地保障教育质量、扩大学校资本、实现教育的良性循环的目的,意味着政府、学校与社会在法律的框架下恪守各自边界,共同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展现不同的优势,实现共同治理。
一、“管办评”的关键要素职能明确,责任清晰,是管办评的关键要素。
只有在教育主体、职能、责任和方式上进行有效区分,才能使各方明晰定位、行使权能、担负责任、发挥效用,共同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高等教育发展新局面。
在中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体制下,要使“管、办、评”分离取得突破,“管”者是关键因素——教育部和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高等教育事业。
关键是政府主管部门是否真的能做到抓大放小,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不要干涉。
如台湾和香港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学制、毕业、学位颁发、校长聘任等是不管的,他们只负责制定专业大纲、毕业标准、人才培养层次的审批备案。
政府作为“管理员”,是最具统筹性的力量。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
社会专业组织提供管理咨询、监督和评估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效果进行评价监督。
二、高等教育管办评联动的路径“管办评分离”的最终目的是增强政府宏观管理的能力,引入社会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增强学校自主办学和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更好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一)共同治理政府、学校、社会虽然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但是三者的理想和目标是一致的,就是通过三方共同努力,构建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服务型政府管理体制,实现共同治理。
管办评分离视阈下高等教育治理的关系重构
管办评分离视阈下高等教育治理的关系重构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管办评分离一直是重要的治理理念。
它通过将学校管理与教育评价分开,使学校可以更加专注于教学和科研的发展。
然而,在这种理念下,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权力集中、政治干预、评价标准不科学等。
因此,在建立管办评分离的基础上,需要视阈下的重构,以使得高等教育治理更加科学和合理。
首先,视阈下的重构需要强调高等教育的社会责任与使命。
高等教育不仅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更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还承担着社会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
因此,在治理高等教育过程中,需要将社会责任和使命摆在首位,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来确保教学和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在视阈下的重构中,需要强调学校的自治权和自主权。
在实施管办评分离的过程中,政府和评价机构需要尊重学校的特点和文化传统,鼓励学校创新和发展。
同时,在政府和学校之间要建立起科学的合作机制,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从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视阈下的重构需要强调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在开展高等教育评价时,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
评价标准应该充分体现学校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并且要基于客观的数据和实际情况建立。
此外,评价机构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以便学校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之处,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最后,视阈下的重构还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产业对接。
当前,高等教育中存在着学校和产业之间缺乏有效对接的局面,因此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产业对接,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同时,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来支持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教育质量和产业创新能力,从而推动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综上所述,在实践中,视阈下的重构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应对管办评分离带来的挑战和问题,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只有通过科学的管办评分离及其重构,才能建设更加优质且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等教育体系。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蕴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高等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使命。
为了提高高职教育的质量,近年来,教育部门提出了“管办评分离”的改革理念,即将学校管理、办学和评估三者分离,以此构建一套质量保障体系。
对于这一改革理念的意蕴、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对策,仍需要深入研究和讨论。
一、“管办评分离”的意蕴“管办评分离”是指将学校的行政管理与办学、教学、科研等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分离,同时将教育质量评估与学校的管理和办学分离。
这种改革理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背景和意义。
这有利于提高高职教育的教育质量。
通过将学校的管理与办学分离,可以更好地实现管理职能的专业化,使教学管理更专业、更科学,进而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有利于公正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
这有利于促进高职教育的内部治理和改革。
由于学校的管理与办学紧密相连,容易出现利益冲突、权力滥用等问题。
而“管办评分离”可以削弱管理中的权力,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从而促进高校内部的改革和发展。
这也有利于加强教育质量的监督和保障。
通过评估机构的独立运作,可以更好地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高高职教育的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管办评分离”有着诸多意义和好处,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学校管理的专业性和学校运营的市场化。
在实施“管办评分离”之后,学校的管理将更加专业化,这需要学校管理者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校的运营也将更加市场化,需要学校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培养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技术人才。
目前部分学校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和市场敏感度仍有欠缺,这就需要学校加强管理者的培训和学校运营的市场意识。
评估体系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实践中,评估体系可能存在一些不公正、不客观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发展,也会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
管办评分离视阈下高等教育治理的关系重构
管办评分离视阈下高等教育治理的关系重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高等教育是培养国家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等教育治理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事情,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等各方共同参与和协同治理。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治理亟须进行关系重构,以适应新形势,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重构在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学校和社会是三个不可分割的主体,彼此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需要进行关系重构,共同推动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政府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作用需要得到重新审视。
政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管理者和监管者,应该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推动高等教育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
政府还应该为高等教育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促进教育投入的合理分配。
政府还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对高校的监督和评估,促进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高校的治理效率和质量。
高等教育管理者在治理中所起的作用也需要进行重新认识。
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应该把握好政府的政策方向,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学校还应当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求和国家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内部管理者还应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培育和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和活力,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和质量提升。
社会的参与也是高等教育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社会是高等教育的资源提供者和服务对象,应当积极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与治理。
社会应该关注高等教育的发展,积极参与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高等教育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社会还应该明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为高校的发展和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管办评分离视阈下高等教育治理的关系重构
管办评分离视阈下高等教育治理的关系重构高等教育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和评估手段,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规范和指导,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而管办评分离是指将高校的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相分离,通过对高校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评分,对高校进行分类和排名。
视阈下的关系重构是指在传统的管办评分离模式的基础上,通过改革和创新,使高等教育治理更加科学和有效。
我们知道,传统的管办评分离模式存在一些问题。
评分离的方式过于注重学术研究,忽视了教学和社会服务的重要性。
这导致一些高校过分追求科研成果,忽视了培养人才和为社会服务的职责。
评分离过程中,存在一些主观因素的干扰,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客观和公正。
评分离对高校的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使高校更注重表面的评级和排名,而忽视了内在的发展和改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视角下的关系重构。
高等教育治理应该更加注重全面发展,不仅仅注重学术研究,还要注重教学水平和社会服务。
评估指标应该包括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等方面的因素,使高校的发展更加均衡和持续。
评估过程应该更加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评估机构应该独立于高校,不受政府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干扰。
评估结果应该作为高校管理和改革的参考,而不是唯一的标准。
高校应该根据评估结果,积极改进和调整自己的发展策略,推进内在的改革和创新。
视角下的关系重构还应该关注高校内部管理的改革。
传统的管办评分离模式中,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相分离,导致高校管理层和学术界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不足。
在关系重构中,应该强调高校内部的合作和共享,使管理和学术能够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行政管理应该更加注重服务和支持学术发展,学术管理应该更加注重规范和规划高校的发展。
视角下的关系重构是为了解决传统的管办评分离模式存在的问题,使高等教育治理更加科学和有效。
这需要高等教育治理更加注重全面发展,评估过程更加客观和公正,并且关注高校内部管理的改革。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等教育改革现状及路径研究
3 2019年/第6期/2月(下)42019年/第6期/2月(下)的局面。
高等教育改革实现从一元化治理到多元化治理的转变,政府担负着高等教育治理的关键责任。
然而由于以往政府管教育、办教育、评教育一体化模式的弊端,政府未能打破路径依赖的惯性,使得在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政策中仍遗留政府定位不清,职责不明,越位、缺位和错位等现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都是政府的隶属单位,在政府管辖范围之内,学校依赖于政府的资金支持,仍依照教育部门的办学方针与政策开展活动。
政府的简政放权仅滞留表面现象,本质上仍掌握各治理主体的经济命脉,使高等教育丧失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2.2“办”活力和能力不足大学之善治就是实现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全面升级。
然而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长期滞留政府包办、干涉办学的问题。
计划经济时期的影响,政府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主体,政府大一统的局面应运而生。
以管代办、以管代评的管理模式一直延续至今,仍未根除。
政府的直接管制逾越了政府服务者和支持者的角色定位,损害了学校自主办学的活力,直接影响办学质量。
同时由于学校一直担任被动者的角色,处于被管制的位置,自身缺乏独立的思考,课程结构缺乏改革与创新,学生发展没有个性和突破,办学能力严重不足。
再者,由于一些高等院校习惯依附于政府方针的管制,甚至会出现政府放权、学校不敢接的现象,导致政府陷入放权不行,不放权也不行的两难境地。
2.3“评”缺乏专业、独立性在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中“评”处于导向地位,社会通过“评”对管办结果进行绩效审核与反馈,然后吸收经验去设定下一任高等教育治理的管办目标。
然而目前我国正处于“大政府、小社会”的时代背景,政府仍是治理的主体和核心,作为多元参与主体的社会力量仍处于弱势地位。
社会评价作为新兴命题,其评价机制不健全,组织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
独立于政府机构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存在专业性不足、评价指标不合理、评价质量差等问题,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
对学院走内涵式发展模式的思考
对学院走内涵式发展模式的思考发表时间:2015-01-12T16:53:55.780Z 来源:《现代教育教学导刊》2014年第10期供稿作者:路方勇[导读] 内涵式发展是一种以质量效益为主导、打造特色为特征的发展理念,是以内部因素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
空军第一航空学院航空机械工程系(464000)路方勇【摘要】从任职教育的特征入手,就我院成为高水平、一流任职教育院校的实现途径,从专业学科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探讨,得出了有益结论。
【关键词】内涵式发展模式思考内涵式发展是一种以质量效益为主导、打造特色为特征的发展理念,是以内部因素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
内涵决定特色,特色就是质量。
我院航空机务任职教育内涵式发展应以提高教育质量、凝炼特色,增强办学效益为基本目标,以培育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心。
合理配置内部资源、科学融合内部要素,有效促进学院定位科学、特色鲜明及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
1 任职教育的特征军队任职教育内涵式发展是相对于数量发展的质量发展、相对于趋同发展的个性发展、相对于平均发展的优势发展,相对于模仿发展的创新发展,相对于粗犷展的集约发展。
内涵式发展是军队院校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和深刻变革。
军队院校顺应内涵式发展要求,增强办学实力,应优化体系结构、完善人才培养、改革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
军事任职教育是指军官或士官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基础上,为提高岗位能力或适应岗位逐级晋升需要而进行的职业教育。
任职教育既有继续教育的成分,又有职业教育的成分。
任职教育的目标是服务部队,培养对象来自部队,实施过程离不开部队,教育质量需要由部队检验,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应用性。
任职教育在使学员全面系统掌握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强调实践运用,突出培养解决任职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能力素质。
二是实践性。
就把教学目标、教育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落实为具体行动的性质,学员通过学习军事知识、培养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之后,立即在工作中去落实、应用,通过实践性学习,学员能掌握自己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在实际工作中检验所学的知识,然后把教学信息、效果反馈给院校,院校根据实践中的信息反馈再进行调整,所以实践性对任职教育十分重要和必要。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
政治行政二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高等教育一直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而高等教育的改革也一直是政治和行政部门关注的焦点。
在政治行政二分的视域下,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成为了当下的热点话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进行深入思考,探讨其对高等教育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管办评”分离改革。
在过去的高等教育管理中,“管办评”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教育部门既是高等教育的管理者,又是高等教育的实际运营者,同时还是对高等教育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机构。
这种“一管多办”的情况使得高等教育的管理者和实际运营者角色混淆,也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和行政干预,不能有效地实现高等教育的自主办学和科学评价。
而“管办评”分离改革就是在此基础上,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运营和评价这三个方面进行分离和重构,从而实现管理者的科学管理、运营者的自主办学和评价者的公正评价。
在政治行政二分的视域下,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这种改革有助于建立规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由于“一管多办”模式存在行政干预和利益冲突的问题,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往往难以规范和专业化。
而通过“管办评”分离改革,可以将高等教育的管理者和实际运营者角色分开,使得管理更加专业化、科学化,从而有效提升高等教育的管理水平。
这种改革有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自主办学和自主评价。
在过去,“一管多办”模式下,高等教育的实际运营者往往受到来自管理者的行政干预和监管,缺乏自主办学的权利和能力。
而通过“管办评”分离改革,高等学校可以更加自主地办学和进行科学评价,有利于高等教育的特色发展和办学质量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高等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分离后可能导致高等教育的管理和运营之间的协同问题。
在过去,“一管多办”模式下,管理和运营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协同,而分离后可能会导致二者之间的分离和脱节,同时也需要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确保高等教育的运营和管理之间的协同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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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办学内涵式发展探究作者:时雅颂来源:《知识文库》2017年第17期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背景下,无论是教育管办评政策的提出还是人民对于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的殷切期望,高等教育都肩负着巨大的历史重任。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传统以追求规模和速度的发展模式已无法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高等教育走以追求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职能的内涵式办学道路才是题中应有之意。
一、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改进办学发展方式的必要性新中国从1949年“倒立图钉”式的教育结构,逐渐演进为改革开放初期的“金字塔”结构,经过37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2015年达到了40%,大众化教育阶段进一步发展,即当前开始呈现“梯形”结构,在规模上成为世界第一高等教育大国。
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一矛盾,是未来教育领域改革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在整个改革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中,教育领域改革发展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最重要的是要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制度和体系自身完善。
基于此,《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从此,“教育管办评分离”成为一种固定的表述形式出现在政府文件和学术文献中。
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基础性、现实性的意义。
中国语境体系下的教育管办评分离就是在现代治理理念与国家法律框架下,政府、学校和社会尊重各自的主体地位,恪守各自的权责边界,在政府转变职能,高校自主办学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教育评价监测,构建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各方互动的教育管理体系。
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相关主体各安其位,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教育善治格局。
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实现政府、高校、社会之间主体分离、职能分离、权责分离,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融合的发展态势,且有利于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还有利于发展教育民主,促进教育公平,是社会多元利益主体参与高校办学,有效发挥力量。
在政府、高校、社会这管办评三主体中,管是基础,评是支撑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当属办。
办,即举办、办学。
高校应按照教育规律自主办学,行使好自己的办学权,政府和社会办学权力的发挥都必须通过学校来实现。
二、高校办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解读随着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领域未来发展方式的合理性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
高等教育作为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的重要组织文化机构,肩负着厚重的历史使命,被寄予无限的期望。
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命题后,对到底何为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学术界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依据“服务于高等教育组织发展目标的路径选择”的不同,可以将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式分为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
从逻辑学的范畴来说,内涵与外延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本质属性的总和,外延则是一个概念所确指对象的范围。
这一概念被马克思首次应用于政治经济学领域来描述扩大社会再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外延式发展主要依靠增加人力、增加投资、增加材料,扩大生产场所来实现,是一种粗放型发展模式;而内涵式发展强调的是依靠技术进步、依靠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效益,是一种集约型发展模式。
因而套用在高等教育领域,以往的研究者更多是站在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将外延式发展简单地视作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和数量增加,是主要依靠外部要素投入的一种发展方式,而将内涵式发展单纯看做高等教育优化结构和效益提高,是一种依靠提高内部资源利用率的发展方式。
依据克拉克.克尔在《大学的功用》中所描述的,现代大学已经从原来的社会、边缘进入社会的中心地域,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从经济学立场看待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式实属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却绝非仅仅如此。
大学最核心的精神实质在于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民主管理、兼容并包等稳定内核,无论外部社会运动发生怎样的变化,在彰显时代性的同时,始终维系大学普适的价值理念才是大学繁荣存在的立根之本。
所以,决定高等教育发展是内涵式还是外延式,并不仅仅是依靠规模速度的大小或质量高低的好坏来判断,关键在于发展的最终实质与目的,即高等教育发展是指向遵循外在的目的,还是指向遵循内在价值;是受外部力量控制,还是受自身内部力量左右。
正如,以规模小质量高,培养造就社会精英为己任的精英教育阶段并不就是单纯的内涵式发展,规模大发展速度快的大众化教育阶段也不全是外延式发展方式。
判断高等教育发展方式是内涵式还是外延式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基本职能的发挥与实现;在于发展是否遵从其内在价值、实现内在目的、受内在逻辑支配为总体取向。
总的来说,高等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即是在遵循大学精神实质,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前提下,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基本目标;以培育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心;以合理配置内部资源、科学整合内部要素为前进发展动力的自我发展,是充分发挥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与文化传承职能,有效促进大学科学定位,特色鲜明,以及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的协调发展。
外延式与内涵式的发展方式本身无所谓优劣,它们的存在都有其历史必然性,都完成着自己特殊的历史任务。
然而在时代转型巨变的今天,高等教育走内涵式发展方式,是我们面临这一独特历史时期的必然选择。
三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校实现内涵式办学的现实困境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现象,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在实现内涵式办学的道路上还存在一定的阻碍。
在顶层设计方面,“办什么学”和“如何办学”这一根本问题不是依据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来行动,而是依据政府的红头文件亦步亦趋。
教育理念的建构也失去了自主思考自主创造的能力。
在大学快速扩招,规模不断庞大的现实下,一些大学不顾自身条件,盲目攀比,贪大求全,加剧了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客观要求和大学之前同质化倾向的矛盾。
在规模定位上,存在越打越好的趋势;在类型层次上,重普高轻高职、重学术型轻应用型;在层次定位上,存在盲目攀高的倾向;在学科定位上,存在求多求全盲目综合性、多学科方向发展的趋势。
在动力结构方面,首先,大学章程是高校获得办学自主权后在大学内部系统进行二次配置的实现途径,也是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有力保证。
下放的权力在高校内能否建立起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并符合自身内在规律要求的常态运行机制,对于办学自主权能否实现推动高校发展的作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是上承国家法律,下启大学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和链接内外部各方面关系的纽带。
我国在2011年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门户网站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通过核准的大学章程已有93部,在发展建设的数量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内容制定方面还存在缺失,如高等学校依法享有的部分办学自主权并未得到完全真正落实,章程的制定内容不够科学规范。
这种“重制定,轻落地”的现在学校制度建设状况,导致了学校办学的主观能动性和活力得不到释放。
例如,《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的法人财产处置权、内部机构人员配置权、专业学科设置权等,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并且在章程内容方面呈现出千校一面的状况,没有突出自身学校的特色所在。
其次,是高等学校普遍缺乏办学的经验和能力,治理效能低下。
由于长期习惯了传统政府主导办学思路和方式的影响,加之学校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素养的现代化水平不高,高校对于政府已经下放的部分权力,存在接不住、接不好、用不了的状况。
如果说建立大学法人制度是实现大学自治的前提,那么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则是实现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必要条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能用权、用好权。
我国大学经过不断的发展,己经基本完成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然而高校的内部治理却并不因此而完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其一是高校内部权利的失衡;其二是党政分工不明确。
高校内部权力的失衡,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晰,从横向来看,是高校内部三种基本权力,即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之间的失衡,尤其突出表现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失衡。
从垂直的角度来看,则是基层权力与高层权力之间的失衡。
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之间的界限、职责和权限不明晰是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上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会是高校的决策系统,决定着大学发展过程中的一切重大问题,而校长则是高校最高行政长官,领导学校行政管理体系,负责执行党委会的决议,但事实上大学的党委会、书记和校长之间的关系处理很难协调。
由于思维和惯性的作用,大学党委书记有的容易自觉不自觉就以党委会的名义发号施令,有的还越权管理本属于校长管理的事务。
同时还存在交叉事务,难以分清各主体的权力关系。
在外部参与方面,社会参与办学的开放办学体制仍处于摸索阶段。
当前,大多数高校已经认识到了长期以来封闭办学存在的弊端,纷纷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走进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开放式办学思路的探索。
但新的办学模式和转型发展思路,仅仅停留在观念和顶层设计方面,实际操作层面仍缺乏相应的有效的办法。
所以,高校应如何更好的实现内涵式发展,充分提高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的目的,还值得我们更进一步的积极探索。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