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看公务员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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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规定购物券干股等均视为贿赂

日本政府规定购物券干股等均视为贿赂

日本政府规定购物券干股等均视为贿赂【编者按】在国务院近日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干部收受购物卡将按现金受贿处理。

本文为是《纪检监察报》驻海外记者站发回的国外涉及公务人员反腐的报道,看看这些国家怎样预防公务人员腐败行为,对于公务人员收受购物卡这一现象又是如何界定和惩处的贿赂与受贿罪主体在日本,所谓贿赂包括“满足需要或欲望的一切利益”,不仅指金钱,购物券(卡)、性服务、接待、干股、承担债务、安排职务、名誉、地位、提供便利等都可以视为贿赂。

日本刑法规定,受贿罪的主体为公务员、原公务员和将成为公务员的人。

公务员的家人虽然没有公务员的身份,但是这个群体接受不当利益的话,可以按同犯的身份以受贿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腐败问题是全球各国在当今时代共同面对的严峻课题,但日本却是一个治理腐败比较成功的国家。

长期以来,日本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备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拥有一支比较清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反腐败法律体系缜密全面日本政府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等都给予了比较优厚的待遇,这样一来,一方面使得公务员过上了相对优越的生活,同时也减少了公务员因经济原因参与腐败活动的几率。

此外,日本的反腐败法律体系比较缜密、全面:《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确立了公务员的一般行为准则,对公务员日常行为包括兼职和离职后再就业等都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并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此外,日本政府还针对公务员执掌公权力的工作特性,制定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这一专门的廉政法规。

例如,该法中规定,副科长级别以上职员,只要有5000日元以上馈赠情况发生,就必须及时上报。

同时,日本刑法典中还设立了反贪污贿赂罪专章,并先后进行过13次修正,已经较为完善。

接受金钱购物券均视为贿赂日本刑法规定,受贿罪的主体为公务员、原公务员和将成为公务员的人。

公务员的家人虽然没有公务员的身份,但是这个群体接受不当利益的话,可以按同犯的身份以受贿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日本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向

日本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向

日本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向日本于1946年10月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1949年12月颁布了《地方公务员法》。

从形式上看,《国家公务员法》同《地方公务员法》是两套法律,而且在公务员管理权限、管理机构、服务范围、职务范围上存在差异,但在诸如考试、任用、工资、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上所实行的原则、方法基本相同。

此后,日本政府对公务员法进行了数十次修订补充,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制度。

一、日本公务员的构成和管理机构1.日本公务员的构成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央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工作的人员,有关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法规为《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指各都道府县所属机关的工作人员,基本法规为《地方公务员法》。

日本的公务员分为特别职和一般职。

就国家公务员来说,特别职包含4个方面的人员:一是负有政治责任的人员,如国务大臣、政务次官;二是不通过一般任用手段,而是自由任免的人员,如人事官、大使、公使;三是在三权分立的前提下,按照其他法律进行人事管理的人员,如法官、国会议员;四是因职务性质不同而与一般公务员有不同管理方式的人员,如防卫厅职员。

一般职又分为实业性职员和非实业性职员。

实业性职员指印刷、邮政、造币、林野这四种国营企业的职员;非实业性职员除一般行政干部职和行政部门工勤人员外,还包括国立医院的工作人员、国立学校的教职人员、警察、消防人员等。

地方公务员的特别职和一般职与此基本对应。

因此,日本公务员的范围比较广泛。

在世界各国的公务员队伍中,日本公务员以其队伍精练、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被誉为“尖子政府”,这为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与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按1995年的比较,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每1千国民人口中的公务员人数,法国为119人、英国为86人、美国为80人、德国为79人,而日本只有40人。

因此,日本的公务员队伍集中了国民的精英,他们的行政效率高,为日本经济腾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日本公务员的管理机构管理国家公务员的中央人事行政机关有人事院和总务厅(现为总务省)人事局。

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运行原理与批判

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运行原理与批判

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运行原理与批判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是一套相对复杂的体系,涉及到多个因素和实施原则。

其运行原理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 层级制度: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采用了丰富的层级制度。

公务员职级分为九个等级,分别为A、B、C、D、E、F、G、H、I类。

而且每个等级内部还有不同的位次,可以根据业绩和经验进行晋级。

这种层级制度可以激励公务员不断进取,争取更高的职级和薪资。

2. 基本工资与津贴:日本公务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津贴构成。

基本工资根据职级、工龄和职务等因素进行确定。

职级越高,工资水平越高。

津贴则是一些特定的福利或补贴,比如住房津贴、出差津贴等。

这种设计可以确保公务员的基本薪酬相对稳定,同时给予了一些额外的福利和补贴。

3. 业绩考核: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强调业绩考核。

公务员的晋级和薪水调整都与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有关。

业绩优秀的公务员可以获得更高的职级和薪资,而表现差的公务员则可能受到降级或是工资减少的惩罚。

这种机制可以激励公务员发挥其最大的工作能力,争取更好的职业发展和薪资待遇。

4. 行业调研: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还考虑了与其他行业的比较。

每年会进行相关行业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公务员薪酬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公务员薪资与市场薪资相对接近,保持公务员薪酬相对公平和合理。

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也存在一些值得批判和改进的方面:1. 职位等级过多: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设立了过多的职位等级,导致公务员的晋升和调整变得相对复杂和繁琐。

这种制度可能给公务员的晋升带来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行政管理的成本。

2. 职务与薪资不匹配: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中,职务与薪资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一定准确。

有些公务员在工作经验和业绩上可能达到了更高的水平,但由于职务等级限制,无法得到相应的薪资调整。

这种现象可能导致潜力和能力较高的公务员感到不公平。

3. 业绩考核主观性:尽管日本公务员薪酬制度强调业绩考核,但评定标准和程序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日本刑法

日本刑法

日本刑法初订于明治四十年(1907年)至今发生很大变化,其中分则中变化最大、最为复杂的,则是贿赂罪的有关规定。

日本刑法原先规定的贿赂罪,仅含刑法第197条的单纯受贿罪、加重受贿罪和第198条的行贿罪。

1947年,经对第197条修改,增加了受托受贿罪和事前受贿罪、第三者供贿罪、事后受贿罪四个罪名。

1958年,新增了斡旋受贿和斡旋行贿两罪,完善了没收、追缴贿赂的有关规定。

1980年,提高了斡旋受贿等罪的法定刑。

在日本刑罚体系中,没收属附加刑,是指法院对与犯罪有关的一定有体物所有权的强制剥夺。

受贿人将贿赂返还给行贿人的,对行贿人实施没收。

追缴不是刑种,它在没收不宜的情况下适用,主要有三种情况:(1)演出、服务等非有体物本来就无法没收;(2)贿赂被收受后已经消费、灭失;(3)与他物混同或已转移于不知情的第三人所有。

至于追缴的数额,从判例来看是以行为时的价值计算。

(一)单纯受贿罪所谓单纯受贿罪,包含受贿罪和受托受贿罪,为日本刑法197条1项所规定,即“公务员或仲裁人就其职务收受、要求或约定贿赂,处5年以下惩役。

其中,接受请托的,处7年以下惩役。

”犯罪主体是公务员或仲裁人。

公务员包括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的职员以及依照法令从事公务的议员、委员和其他职员。

所称职员,是指国家或公共团体的事务管理人员,不包括单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

仲裁员是指依法行使仲裁职权的人,不包括其他在仲裁进行前后起斡旋作用的人。

所谓收受,是指愿意接受并取得贿赂。

贿赂为财物时,表现为对财物的占有;贿赂为利益时,表现为实际上已能享受这一利益。

收受时间在行使职务以前还是以后,不影响受贿的性质。

所谓要求,只要一方提出即可,提出要求的时间为既遂成立之时,即使没有答应要求,本罪亦成立。

所谓约定,是指双方就收受贿赂的意思已达成一致。

约定一经达成,即使后来一方提出解除约定的意思表示,亦不影响本罪成立。

由于本罪是故意犯,主观上的贿赂性认识是必要条件,因而如果确信是“正当的要求而非贿赂”而加以收受,本罪不能成立。

日本:立法规范公务员管理

日本:立法规范公务员管理
分体 现 了“ 公 权 力关 进笼 子 里 ” 把 的理 门负 责 了解 高级 公 务 员 的工 作业 绩 及 有 现 金 交 易。 政 府 监 管 机 构 与 银 行 、
念, 有效 防止 了政府 官员 的腐 败 。
表现 , 年底写出书面报告。 公务员管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师 事 务 所 、 产 交 律 房
是 澳 大利 亚 政府 为 防范 腐 败 而
如 果 触 犯 法 律 ,则 将 有 关 材
料移 交联邦 或 州法院 处理 。
同 时 ,公 务 员 内部 也 有 互 相 监 督 的责 任 ,知 情 不 报 者要 被 问责 甚至 判罪 。此外 , 一切
公 共机 构 和 官 员都 要 接 受 反
坚 持 的三 个重 要 原 则 。在 遵循 三项 原 则 的过 程 中 ,澳 大 利 亚
联邦 公 务 员管 理 委 员会 、各独
立 反腐 败机 构 以 及媒 体 、社 会
公众 对腐 败 行 为 齐 抓 共 管 , 形 成 了内部 与 外部 、 政 与 司法 、 行
腐 败 委 员 会的监 督 。 财务、 审计 和 司 法 监 督 。
官 方与 民间 既相 互 支持 又相 互 制 约 的 负责 公 务 员 的监督 管 理 。联 邦 公务 员 在 澳 大 利 亚 , 有 业 务 往 来 、 活 购 所 生 有 效监 督 机 制。 方位 、 全 立体 化 监督 充 管理 委 员 会在 各部 门都 派 有 顾 问 , 专 物 都 通 过 实 名信 用 卡 电 子 转 账 , 少 很
的 “ 败三 角 ” 日本一 直 是 个热 门话 程 ,可 以说 是 日本制 定 的 重要 反 腐 法 腐 在
根据 国 家公 务 员伦 理 审查 委 员

看日本公务员“受审”

看日本公务员“受审”

年日本公务员“受审”陈言日本政府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税款浪费等不良现象,专门成立了“行政刷新会议。

”日本许多高级公务员在接受该机构质询时,就像在受审。

我看过一回日本公务员“受审”的情形。

在东京的市谷体育馆里,“行政刷新会议”几名民主党议员从在“甄别工作小组”中间,其他成员分坐两旁。

对面是各部(省)、厅局的高级公务员。

这些官员们诚怕诚恐的表情,让人觉得他们像是法庭中的被告,或者是很多天没有交作业的小学生。

电视台的摄像师、报社的记者则在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采访报道整个过程。

日本高级公务员(日本称官司僚)不遵循公开招标途径,操作公共工程,不透明、损公肥私的现象,在过去数年内,堂而皇之地在政府各部门中出现。

我看到,接受质询的官僚,在电视主持人出身的参议员莲舫面前,挺着身子,上下唇紧紧咬在一起,竖着耳朵听莲舫的一个又一个的提问。

除了“这个,这个,哎呀……”等不明不白的回答外,被追问者似乎就找不到其他的词汇。

“有些公益团体所辖事务非常的专业。

”其中被点到名的一个官僚,不得不回答了一句。

“属于哪个专业?请你说清楚。

”莲舫立即又追问了一句。

这个官僚便再也找不到一句能回复的话。

在市谷体育馆大厅中的另一外,国土交通省正在甄别关西机场是否需要日本政府出资补贴的问题。

当初在设计关西机场时,预测每年有4000万人使用这个机场,但建成后连2000万人都没有达到。

“甄别工作小组”的成员对被质询的官僚说:“你们这是对国家的背信弃义。

”下面的一群官僚纷纷弯下腰,小声说:“对不起,太难看,实在是难以启齿……”虽然每个官员都拿着厚厚一沓统计报表,但到了这个时候,谁也救不了他们。

日本多家电视台转播了莲舫以及“甄别工作小组”的工作实况,很快,网上转载了电视台的录象,一些国家公务员信誉扫地。

质询会议召开以前,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一直在准备过关的官僚们,没想到在这里,不到一个回合,就已经一败涂地。

官僚们对莲舫的追问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官僚认为:“她的态度应该缓和一些。

《〈日本国监察法〉案例解读》

《〈日本国监察法〉案例解读》

《〈日本国监察法〉案例解读》《日本国监察法》案例解读简介本文档对《日本国监察法》案例进行解读,通过分析法律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法律的具体应用和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一:公务员违纪行为的处理在一起公务员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件中,根据《日本国监察法》的规定,违纪公务员应该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案例中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监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对该公务员进行调查和听证,并最终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

这个案例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日本国监察法》对于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案例二:监察机关的权限与职责一起涉及监察机关权限和职责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监察机关在调查公务员违纪行为时所遇到的挑战和困难。

根据《日本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公务员进行调查,并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获取证据。

然而,监察机关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分析该案例,我们可以深入了解监察机关的权限和职责范围,以及在案件调查中应该遵循的程序和原则。

案例三:监察机关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合作在一起跨部门合作的案件中,监察机关与其他执法机关共同调查了一起涉及公务员的违法行为的案件。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监察机关与其他执法机关之间的合作机制和情况。

同时,案例还涉及到监察机关如何处理由于合作调查引发的流程和程序问题。

通过分析该案例,我们可以了解监察机关在处理跨部门案件时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这些挑战的策略和措施。

结论《日本国监察法》案例的解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该法律的具体应用和相关法律问题。

通过分析不同案例中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可以加深对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对于违纪行为处理和跨部门合作调查等问题的认识。

同时,这也有助于加强对于《日本国监察法》的综合理解和研究。

日本刑事诉讼一审程序

日本刑事诉讼一审程序

日本刑事诉讼一审程序日本的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分为通常的诉讼程序(即公审程序)和略式程序两种。

略式程序主要用于有关罚款等财产刑的案件中。

在被告没有异议的情形下,简易法院可采用仅以书面审查形式审判的简易程序。

一、公审的准备确保被告人到庭措施:1.传唤。

法院指定公审日期后应当传唤被告人,也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和被检查身体的人进行传唤。

2.拘提。

拘提必须由法院发出拘传票,在检察官指挥下,由检察事务官或司法警察职员执行。

执行拘提时可以进行查封、搜查和勘验。

拘提后应当告知公诉事实和辩护人选任权。

拘提的效力只有24个小时,但羁押时不受此限。

3.羁押。

从提起公诉后到第一次公审时,关于羁押的处分,应当由审判官作出。

羁押的期限是自提起公诉之日的两个月。

特别有必要继续羁押时,可作出附有具体理由的裁定。

1年以上刑期的重罪,每隔1个月可以延长一次。

日本为防止不当的拘禁,确立了在公开的法庭上宣布羁押理由的制度。

有这种请求权的人是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保护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告知羁押的理由,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

审判官、书记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场后开庭,由审判长告知羁押的理由。

请求人可以陈述意见或提出书面意见。

关于羁押的处分,应当由审判官作出。

4.保释。

日本的保释是为维护羁押效力,以交纳保证金为条件停止执行羁押的一种制度。

被羁押的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保护人、配偶、直系亲属或者兄弟姊妹可以请求保释。

法律规定,除以下情形外应当准许保释:(1)被告犯刑期1年以上惩役或监禁之罪时;(2)被告人曾受过10年以上惩役或监禁之罪的宣告时;(3)有相当理由足以怀疑被告人有毁灭罪证的可能时;(4)有相当理由足以怀疑被告人有可能加害于被害人时;(5)被告人姓名或住所不明时。

准许保释时,应当规定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应当考虑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被害人的性格和财产,规定足以保证被告人到场的相当数额的金钱。

曰本裁判员制度

曰本裁判员制度

作为司法民主化的重要内容,日本国会于2004年通过了司法改革审议会专门的法案,建立了日本式的陪审制度一“裁判员”制度,并于2009年5月在东京审判所开始实施。

日本裁判员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巩固司法的国民基础,通过国民参与司法过程,分担法官责任,使国民主体性、实质性地参与到刑事审判当中,以获得国民对司法的理解与认可,使民众更加信任司法活动。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自在1999年提出《日本司法制度改革意见书》中创设裁判员制度起,就对裁判员制度备加推崇,但是日本国民普遍对此并不认同,认为大多数群众并不能胜任裁判员,这种观点与日本历来的职业法官传统有关。

从裁判员制度设立的背景及其内容来看,笔者认为,该制度虽然有不完善之处,但是其设立并逐步完善仍然是日本刑事诉讼法的新动向,代表着新的国民参与型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或是职权式司法制度的不断弱化。

一、裁判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评述有关裁判员制度的内容主要规定在《关于裁判员参加刑事审判的法律》(以下简称《裁判员法》。

《裁判员法》规定了裁判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权限和审理案件的范围等,并且《关于部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有关裁判迅速法》等法律的通过为裁判员制度的实施建立了若干配套制度,以保障裁判员制度的顺利实施。

1.裁判员制度的适用范围。

《裁判员法》规定适用裁判员制度的案件仅适用于一系列重大案件中,《裁判员法》第2条规定:地方法院根据本法规定,在由裁判员参加的合议庭组成后,不论《法院法》第26条的规定如何都由裁判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下列案件:1)相当于死刑、无期徒刑的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但不包括《刑法》第77条规定的内乱罪)。

(2)《法院法》第26第2款第2项规定的,因故意犯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及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或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案件合并审理的案件。

但前述案件变更诉因或处罚条款时,是否由裁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由主持庭审的法官决定。

对于这些案件,一律适用裁判员制度进行审判,当事人没有程序选择的权利,即适用强制适用主义。

日本公务员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日本公务员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日本国公务员录用
日本公务员的考录实行公开、平等原则。但限制行为能力 人、被处以刑罚在服刑期间的人以及主张或结成以暴力反 宪法、反政府的政党者,没有报考资格。 日本公务员的考试分为三种,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等。参 加高级考试者,须具有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被录用者 将成为政府机构中重要职位的培养对象,晋升较快。参加 中级考试者,必须具有二年制以上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参 加初级考试者,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被录用 者必须承担辅助性工作。 日本公务员各类考试的方法不完全统一,一般采用以下7 日本公务员各类考试的方法不完全统一,一般采用以下7 种中的2种以上进行:(1)笔试(必考);(2 种中的2种以上进行:(1)笔试(必考);(2)经历评定; (3)实地考试;(4)业务评定;(5)口试;(6)体格 )实地考试;(4)业务评定;(5)口试;(6)体格 检查;(7)其他能力的客观评定。 检查;(7)其他能力的客观评定。
日本国家公务员奖励与惩罚
日本对公务员的奖励形式分为“总理大臣表彰” 日本对公务员的奖励形式分为“总理大臣表彰”、 “大臣表彰”、“人事院总裁赏”、“长官赏 大臣表彰” 人事院总裁赏” 词”、“业务成绩表彰“、“功劳章”等。 业务成绩表彰“ 功劳章” 根据法律规定,惩戒种类分为免职 停职、 根据法律规定,惩戒种类分为免职、停职、减薪 免职、 和警告四种。 和警告四种。 惩戒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九种:(1 惩戒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九种:(1)违反一般 服务原则,如迟到、缺勤、工作态度不良等;(2) 服务原则,如迟到、缺勤、工作态度不良等;(2 贪污;(3 贪污;(3)违反交通规则,导致出现交通事故; (4)公务外有不良行为,如有暴力、伤害等行为; 4)公务外有不良行为,如有暴力、伤害等行为; (5)领导失职;(6)受贿;(7) 参与非法的职员 )领导失职;(6)受贿;(7) 组织活动,(8)处理公务时违反程序或不遵守规 组织活动,(8)处理公务时违反程序或不遵守规 则;(9)丢失或不正当处理公家钱物。 则;(9)丢失或不正当处理公家钱物。

日本追究公务员腐败行为责任的程序法制概观

日本追究公务员腐败行为责任的程序法制概观

作者: 冯春萍
作者机构: 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海南海口571158
出版物刊名: 社会科学研究
页码: 95-100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3期
主题词: 日本公务员;贿赂腐败行为;程序法制;检察审查会;请求审判制度
摘要:对贿赂腐败行为的公务员,日本建立有极为严格和体系的责任追究制度,这种制度的严格性和体系性首先体现在其程序方面,可以说,日本有关追究贿赂腐败公务员的责任的程序法制极为完善,其内部极为协调,值得我国借鉴。

为此,本文以日本追究贿赂腐败公务员的程序法制为课题,通过对其整体状况进行全面概观,解明追究各种责任的程序间的相互关系,为我国进一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日本公务员制度

日本公务员制度

日本公务员制度在日本,公务员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它对于政府的运行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公务员的选拔和培训、职务分类和晋升、职责和权力等方面来介绍日本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的选拔和培训在日本,公务员的选拔十分严格和公正。

首先,考生需要经过资格审查,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之后,他们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沟通能力。

最后,通过了面试的考生还需要参加体检和背景调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和正直可靠。

入职后,公务员还需要接受一系列的培训。

这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政治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培训等。

此外,公务员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尤其是英语能力,以适应日益国际化的环境。

这些培训旨在提升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使他们能够胜任各种工作任务。

二、职务分类和晋升日本的公务员职务可以分为数个等级,包括一般公务员、副处级、处级、厅级等。

职务晋升是根据公务员的表现和能力来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需要在一个等级中工作一定年限后,通过内部竞争晋升。

晋升的依据主要包括工作表现、能力评价、培训考核等方面。

此外,公务员还可以通过参加各种考试提升职级。

这些考试分为行政考试、职业考试和专业考试等,分别涵盖了行政管理、经济财政、法律等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公务员通过这些考试,不仅可以晋升,还可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职责和权力作为公务员,日本宪法赋予了他们一定的职责和权力。

首先,公务员需要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忠于职守,为人民服务。

他们需要履行各种行政职能,包括制定政策、实施法律、管理公共资源等。

同时,公务员还要负责与民众的沟通和协调,听取他们的声音和需求。

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

他们有权制定和监督各种行政规章和政策。

同时,他们还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和调查。

然而,公务员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国外公务员的“紧箍咒”

国外公务员的“紧箍咒”

海外瞭望国外公务员的“紧箍咒"□吴谷丰公务员是领取国家俸禄、忠于国家 利益和为公民服务的群体,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外展示着国家的形象,对内受到国民的监督。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他们往往需要具备更高的素质,受到更多 的制约与限制。

日本:洁身自好才能保住饭碗在日本,公务员是一个稳定、很难被炒就鱼、能够正常休假的职业,成为公务 员是不少人的梦想。

不过,公务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和各种清规戒律,迫使日本公务员必须洁身 自好,否则就会丢掉饭碗。

日本每年都会对公务员中的违规者实行处罚。

2010年10月,东京都政府宣 布对18名公务员给予免职、警告等处分,其中一名公交车司机直接收取乘客的 钱,而未将钱放入公交车上的收银器中;1名地铁司机7年里非法领取了 80万日元的加班费;1名公交车司机闯红灯。

日本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裁减和解雇 公务员,但是如果公务员一旦触犯法规、违反纪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日本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处罚也有明确规 定,根据公务员违反法规的行为,主要有免职、停职、减薪和警告等4种处罚。

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一个老师与校长等同事吃饭.喝了 5杯白酒及啤酒,后来在骑轻骑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查出饮酒 驾车,被罚款20万日元。

事情败露后,神奈川县教委对这个教师给予了免职处分,同时对与该教师一起喝酒的校长给予了警告处分。

根据有关规定,日本的公务员必须遵守上司的命令.保守秘密,不准举行罢工,不许参加政治活动,不许饮酒驾车和斗殴打架等。

日本人当公务员可以过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但头上的紧箍咒时刻 告诫自己要遵纪守法,不能有半点越轨。

新加坡:强力反腐造就清廉之 国新加坡在国际上享有廉洁的美名,被公认为是“贪污最少的国家”,贪污也 成为全社会所不齿的“过街老鼠”。

但其今日的卓越并非一蹴而就。

早在1952年,新加坡就成立了独立运作的贪污调査局。

1960年出台了专门针对贪污的《防止贪污法令h 1989年,新加坡出台《贪污(利益充公)法令》,授权法庭冻结和没收贪污者的产业和资产,对贪污贿赂犯罪所得的赃款等,一律予以没收。

地名似“顶针” 相隔或千里

地名似“顶针”  相隔或千里

意思 ? 莲 舫整 理 了一下 官僚 们 的发 ”
言 . 快 就找 到 了重复 计算 的部 分 . 很 找到 了他们 在 向“ 益法 人 ” 达工 公 下 作 时 . 没 有 走 公 开 招 标 途 径 的 众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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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日本如何从公务员身上拔毛

看日本如何从公务员身上拔毛

看日本如何从公务员身上拔毛作者:暂无来源:《华声·观察》 2011年第12期■ 文字整理:冷眉为了确保东日本大地震的重建财源,菅直人内阁及公务员劳动组合(工会)联络会于5月23日接洽,就国家公务员的降薪幅度达成了共识。

菅直人内阁目前计划将工资修正法案与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相关法案一同提交国会,争取在6月3日获得审议通过。

日本公务员降薪不新鲜这次降薪将是日本首次未经过“人事院劝告”(日本人事院向内阁、国会提出改善国家公务员劳动条件的劝告)的流程,而直接实行国家公务员降薪制度,但并非日本公务员第一次降薪。

2009年,为抗击金融危机,从麻生内阁到鸠山内阁连续推行公务员降薪政策,公务员年薪平均减少15.4万日元(当时汇率约合1.16万元人民币)——希望借此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增强国民共克时艰的意志。

菅直人内阁的具体降薪幅度如下:科长以上降10%,科长助理、组长降8%,普通职员降5%,年终奖金一律降10%。

降薪制度将从工资法修正案通过后开始实行,一直至2013年底。

日本能从中抽调近3千亿日元用于灾区的重建工作。

日本公务员薪资如何确定?日本国家、地方公务员总计350.2万人,地方公务员适用《地方公务员法》,从事一般行政事务的国家公务员称为一般职务国家公务员,适用《国家公务员法》。

此外,如总理、大臣、大使、法官、国会议员、自卫队员、海上保安官、税务职员等,属特殊职务国家公务员,不适用《国家公务员法》,分别有各自相应的法律管理。

人事院负责管理的就是这批公务员,约有27.4万人。

人事院对民间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每年8月份向国会、内阁提出国家公务员工资调整劝告,以使公务员收入水平与民间收入保持一致。

内阁则根据人事院劝告制定工资调整法案,10月左右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人事院虽然不负责地方公务员管理,但地方都道府县(日本行政区划,相当于中国的省级)的人事委员会会在人事院工资调整劝告出台后,进行参照并根据本地区收入情况,向地方政府提出工资调整建议。

尹卓:日若向钓鱼岛派公务员 中国将登岛逮捕审判

尹卓:日若向钓鱼岛派公务员 中国将登岛逮捕审判

尹卓:日若向钓鱼岛派公务员中国将登岛逮捕审判
人民网9月11日讯(张洁娴)日前,日本政府表示拟派驻人员至钓鱼岛,以维护“主权完整”。

尹卓少将在接受央视《环球视线》采访时表示,若日本政府确实向钓鱼岛派驻公务人员,借此有意挑衅,将导致钓鱼岛争端大幅度升级,必将遭到中国的强烈回应。

在日本“购岛”一周年前夕的记者会上,日本内阁秘书长菅义伟被问及会否为加强对钓鱼岛的“控制”而派公务员常驻,他回应称:“这是选项之一”。

在野田政府期间,日方就曾经做过类似声明,称有可能向钓鱼岛派驻公务人员。

尹卓表示,日本政府内部存在激化钓鱼岛争端的动力,公务人员登岛必将使钓鱼岛局势有大幅度的升级。

中日曾经针对钓鱼岛达成一致共识,双方均不向岛上派驻公务人员。

虽然中方民间保钓行动和日本右翼都曾作为个人登上钓鱼岛,但均不代表国家。

尹卓指出,若日本向岛上派驻公务人员,则属于日本政府的有意挑衅,是严重的升级行动,将把钓鱼岛争端向激化方向推动,一定会遭到中国的强烈回应。

他分析称,登岛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举动。

若我方默许日方公务人员登岛,日本就能够向世界声称钓鱼
岛确实在其有效管辖范围内,将使中国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尹卓表示,我方曾多次向国际社会表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同时也确定了领海基点、基线,维护钓鱼岛主权完全在合法范围内,针对他国登岛当然可以采取法制措施,甚至在必要情况下采取强制性措施。

“你的公务员登岛,我们的也登岛,而且我方执法人员可以对日方人员逮捕、审判。

”他说,“我们完全可以采取这些行为,而且必将采取,绝不示弱。

”。

在日华人谈公务员生活:后悔当初选错行业

在日华人谈公务员生活:后悔当初选错行业

据⽇本《中⽂导报》报道,突如其来的⾦融海啸席卷全球,业绩迅速恶化的⽇本各公司为削减开⽀纷纷裁员以求⾃保,许多原本⼯作就不稳定的派遣社员收到了公司下发的“驱逐令”,此时⼯作、收⼊稳定的公务员成为了炙⼿可热、万⼈争抢的“⾦饭碗”。

转眼⼜到了每年⼀度的4⽉份⽇本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华⼈在⽇本究竟要如何才能成为公务员?公务员的真实⽣活到底是什么样的?记者近⽇采访到了⼏位在⽇本⼯作的华⼈公务员。

据了解,⽇本法律明⽂规定,持有外国籍的⼈⼠不能报考⽇本国家公务员,其中也包括持双重国籍者。

⽇本公务员⼤体可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公务员,公务员的具体职务种类繁多,根据应聘岗位不同,考试内容也不⼀样。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拥有⼤学学历者参加1种、2种考试,拥有⾼中学历者参加3种考试。

除特殊职位外,⼀般每年4⽉报名,5—6⽉举⾏考试。

国家公务员的详细采⽤情报需要登陆⼈事院的站(www.jinji.go.jp/top.htm)进⾏查询。

地⽅公务员考试则由当地政府出题并确定考试时间,应聘者⼀般都需要通过笔试和⾯试,当地政府的页上会及时公开招聘信息。

2008年,⽇本全国1545个国家公务员职位吸引了21,200⼈前来报考,录取⽐例为13.7:1。

后悔当初⼊错⾏ 作为⽇本残留遗孤后代,90年代初期,18岁的许先⽣(化名)随全家从中国北⽅来到⽇本定居。

来⽇前许先⽣的⽗亲在中国某研究所任教授,来⽇后许先⽣考⼊了⽇本静冈县的⼀所私⽴⼤学就读。

临近毕业时,他与周围⽇本同学⼀样开始求职活动,先后应聘了⼏家企业,也报考了地⽅公务员。

由于许先⽣从18岁才开始学习⽇语,⼤学毕业时不可能像⽇本同学那样,将⽇语如同母语⼀般运⽤⾃如。

90年代中期,⽇本地⽅公务员的竞争也⼗分激烈,但出乎意料的是⼏轮考试下来许多⽇本同学纷纷被淘汰,学习⽇语没有⼏年的许先⽣却顺利合格。

这让他⾄今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感觉⾃⼰实在是运⽓好。

临近⼤学毕业时,⼀家⽇本企业也向许先⽣伸出了橄榄枝,开出优厚的条件,希望派他驻上海⼯作。

日本公务员受贿罪概况

日本公务员受贿罪概况

作者: 飞田清弘;张凌
出版物刊名: 环球法律评论
页码: 54-60页
主题词: 准公务员;行贿受贿罪;受贿案件;地方公务员;国家公务员;日本公务员;行贿者;贿赂罪;单纯受贿;犯罪
摘要: <正> 一、受贿罪的状况和发生的原因根据1978年法务综合研究所发表了对已揭露的受贿罪的实际情况调查结果,现在试图以此为线索来探讨一下受贿罪的实况和发生的原因问题。

首先,近十年间全国检察机关每年受理受贿案件的嫌疑者多则800多人,少则400多人。

从近十年间的变化情况看,有的年份多,有的年份少。

但没有特别明显的增加或减少的趋势,每年平均受理672人。

按罪名细分,大部分是单纯受贿罪,此外的顺序是受托受贿罪、加重受贿罪、事后受贿罪、斡旋受贿罪,但这些受贿罪的数量极少。

日本法官与检察官定位分析

日本法官与检察官定位分析

日本法官与检察官定位分析日本的法官与检察官来源渠道基本相同,二者之间有职务的借调和转换,各自享有的审判权和搜查公诉权都是司法权行使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联系密切。

但是二者本质不同,法官属于司法体系,检察官属于行政体系。

本文指出了二者在定位、任免和规制上的不同,并分析了二者在运行过程中的连接,以期大家对日本法官与检察官的相关规定有所了解。

日本法官与检察官的属性定位在日本法律工作者被称统一为“法曹”,但是一般情况下“法曹”一词用来特指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也就是所谓的“法曹三者”,其中法官与检察官都属于国家公务员。

在日本国家公务员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职公务员,一种是特别职公务员,法官属于后者,而检察官属于前者。

具体来说,根据三权分立思想,法官是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每个法官都是独立行使职权的个体;而检察官是行政系统中的一般工作人员,受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与监督,二者的权利义务存在很大的不同。

二者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规制系统规制,各自有各自的专属法律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法院法规制法官的行为,监察厅法规制检察官的行为,但是二者都受宪法、公务员法和法律授权的人事院规则的规制。

日本法官的任免和规范日本宪法在第79条和第80条中规定,法官分为最高法院法官和下级法院法官。

在最高法院有一名院长和十四名法官,内阁选定最高法院院长,但是得由天皇任命,不过内阁可以直接选定并任命其他的一般法官。

在最高法院,法官不受任期的限制,但是要接受国民审查,这样的审查每十年一次。

下级法院的法官包括高等裁判所长官,高等法院法官、地方法院法官、判事,判事补以及简易裁判所判事。

下级法院法官的选任,首先要由最高法院指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然后由内阁从中选举任命,任期为十年。

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日本宪法在七十六条中规定,法官只能在“身心障碍”、“公的弹劾”、“最高法院法官国民审查”的情况下,才能被免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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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 视 台的摄像 师 、 社 的记者 电 报 则 在 稍 微 远 一 点 的 地 方 . 观 察 报 道 整 个甄 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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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 . 得 不 壮 胆 回答 了一 句 。 “ 于 不 属
的录像 . 国家 公务员 信誉 扫地 。 在那
县( 川) 四
县( 肃) 甘 八 、 原 县 ( 北 ) — 原 阳 阳 河 — 县( 河南 )

海 宁 市( 江) 浙 —— 宁 海
九、 安县 ( 南 ) 新 河 —— 安 新
县( 北) 河
县( 江) 浙 二 、 宁县( 西 ) — 宁 乡 乡 山 — 县( 南 ) 湖 三 、 封 市 ( 南 ) — 封 开 开 河 — 县( 东 ) 广
务员( 日本 称 官 僚 )“ 说 的 是 什 么 :你
是 否 需 要 日本 政 府 出 资 补 贴 的 问
题 当初 在 设 计 关 西 机 场 时 . 经 预 曾 测 每 年 有4 0 万 人 使 用 这 个 机 场 . 0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的各种铺 张浪费 . 也是没有 办法 。 她 ”
当 百 万 中 国 人 参 加 公 务 员 考
YY Cq A Z{N 他 山之 石 ・异域传 真 !U  ̄ N  ̄ l U - E
口 陈 言
日本 为 了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税 款 浪 过 去 数 年 内 .堂 而 皇 之 地 在 政 府 各 部 门 中 出 现 说 :对 不 起 , 难 看 了 , 在 是 难 以 “ 太 实 启 齿 … … ” 每 个 人 都 拿 着 厚 厚 一 叠
些 甄别 会议 以前 .几 天几 夜没 有合 眼 . 直在 准备 资料 的官 僚们 . 一 没想 到在 这 里还不 到一 个 回合 .就 已经

哪个 专业 ?你 说清 楚 了 !” 莲舫 立 即
追 问 了 一 句 这 位 官僚便 再 也找 不 到一 句能 回 复 的 话 了 在 市 谷 体 育 馆 大 厅 中 的 另 一 处 . 国 土 交 通 省 正 在 甄 别 关 西 机 场
费等不 良现象 . 专门成立 了“ 行政刷新 会议” 的机构 日本许 多高级公务员在 接受该机构 质询 时 。 就像 在受 审 。 在 东京 的市 谷体 育馆 里 .行 政 “
刷 新 会 议 ” 中 的 几 名 民 主 党 议 员 坐 在 了 “ 别 工作 小 组 ” 置 的 中 央 . 甄 位
败 涂 地 了 官 僚 们 对 莲 舫 议 员 的 追 问 有 不
同 的看 法 。 的 官 僚 认 为 :她 的 态 度 有 “
应该缓 和一 些 。”但也 有官僚认 为 :
“ 给 点 脸 色 .怕 是 不 能 消 减 行 政 中 不
电视 主持人 出身的 参议 院议 员 莲舫 .拿起 话 筒责 问对 面 的高级 公
十 、 曲 县 ( 西 ) — 曲 阳 阳 山 —
县( 北 ) 河
六 、 安县 ( 庆 黑龙 江 ) —— 安
庆 市( 徽 ) 安
十 一 、 子 县 ( 西 ) — 子 长 山 —
长县 ( 陕西 ) 实 习编辑 田
郭 军平
2 ’ ,6 人 才 资 源 开 发 5 0{ 0 0 5
且 看在议 员 前 面 的官僚 .挺 了 挺 身子 . 上下 唇 紧紧 咬在一 起 . 着 竖
耳 朵 听 莲 舫 议 员 的 一 个 又 一 个 的 问 题 。除 了“ 个 . 个 . 呀 … …” 这 这 哎 等 不 明 不 白 的 回 答 外 . 似 乎 就 找 不 到
统 计 报表 . 到 了这个 时候 , 也 救 但 谁 不 了他 们
好 干 。 田 编辑 史 新 建
但 目前 连2 0 万人 都 没有 达 到 甄 00
别 工 作 小 组 的成 员 对 官 僚 大 喝一
声 :你们 这是 对 国家 的背 信弃 义 ! “ ” 下 面的一 群 官僚纷 纷 弯下腰 .小声
案 例 。不 透 明 、 损公肥 私 的现 象 , 在
日本 的 多 家 电 视 台 转 播 了 莲 舫
以及 国土交 通 省甄别 工作 小组 的工
作 状 况 .很 快 网 上 也 转 载 了 电 视 台
其他 成员 则分 坐两 旁 。对 面是 各 个
部 ( )厅 局 的高级 公务 员 。 这些 省 、 从 官员们 的坐 姿 、 诚惶 诚恐 的态度 上 。 更 让人 觉得 这些 人像 是法 庭 中的被 告 .或 者是很 多天 没有 交作 业 的小
轻 松 阅读 .东鳞 西爪 I D G XZIO ON N ii J ! A
七 、 安 市 ( 西 ) — 安 西 西 陕 —
地 名 似 顸
口 田 心 林

相 隔或 千 里
四 、 阳 市 ( 南 ) — 阳信 信 河 —
县 ( 东) 山 五 、 宁 市 ( 西 ) — 宁 南 南 广 —
意思 ? 莲 舫整 理 了一下 官僚 们 的发 ”
言 . 快 就找 到 了重复 计算 的部 分 . 很 找到 了他们 在 向“ 益法 人 ” 达工 公 下 作 时 . 没 有 走 公 开 招 标 途 径 的 众 多
试 . 上 这座 “ 木 桥” 拥 独 的时 候 . 国 邻 日本 的许 多公务 员尤 其 是高级 公务 员 却在 想着 “ 急流 勇退 ” 。因为 他们 要 经 常像 这 样 被 “ 讯 ” 所 以并 不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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