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举考试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明朝科举考试制度
明朝已形成完备的封建科举考试制度,共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明代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级为每三年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第二级每三年在各省会举行,叫做“乡试”,主考官由皇帝委派,中式者为“举人”;
第三级每三年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称为“会试”;
第四级会试中试者,天子亲自在朝廷策试,称“廷试”,亦称“殿试”。
殿试取中者叫做“进士”。殿试分一、二、三甲发榜以为名第之次:第一甲仅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