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的设置-对土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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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房对土建要求

电气设备房对土建要求

一、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1、接近负荷中心;2、进出线方便;3、接近电源侧;4、设备运输方便;5、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6、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7、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8、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9、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二、对建筑的要求1、对于公共建筑变配电等电气用房不应布置卫生间、浴室、盥洗室等直接下层,也不允许采用隔板处理。

2、对于变配电室等电气用房上方是住宅的工程,在确认建筑专业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允许采用隔板处理,但隔板夹层内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3、变配电所设在高层建筑地下室时,不应设在最底层,当地下仅有一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该所地面(抬高100~300mm)等防水措施,并应避免洪水或积水从其他渠道淹渍变配电所的可能性。

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完善房屋建筑地下室防排涝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06〕2号(福建省建设厅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新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城市工程用地高程标准”:省市领导机关、防灾救灾、电力调度、交通指挥、电信枢纽、广播、电视、气象、金融、计算机信息等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的设计,要确保在城市设防标准情况下的应急防涝排涝能力;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消控中心应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一层以上(高于防涝用地高程)。

5、变配电所不宜设在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不宜与有防电磁干扰要求的设备房及机房(如电信机房、消控室等)贴邻或位于其正上方或下方(与弱电设备房最小距离应大于2m);当变配电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变配电所应做屏蔽处理。

机房设置原则 电气

机房设置原则 电气

电气机房设置原则机房名称机房位置设置原则机房面积、荷载及对相关专业要求机房进出管数量、管径及定位通信机房1、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优先考虑设置在地下一层;2、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机房宜远离振动源和噪声源的场所;设备(机柜、UPS、专用空调等)吊装、运输方便;3、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1、面积:20~25㎡;2、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小于4.5kN/㎡;3、对相关专业要求:3.1、外开双扇防火门,宽度为1.2~1.5m;室内净高不低于2.5m;防静电地面(空间高度不小于250mm);3.2、照度不低于200lx;温度18~28摄氏度;相对湿度30-75%;设有空调时,应保持微正压;1、进线:2* SC10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2、出线:根据机房所服务楼座预留,N* SC10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N=楼座数量;或沿金属线槽敷设,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3、定位:3.1、线槽顶距梁下不小于200mm;3.2、进出线预留管:综合市政及室外管网条件预留,可分层排列,管中心间距不小于200mm(以SC100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层管顶距室外地坪800mm;做法参见94D101-5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 P110~P111,详见附图三;微蜂窝手机信号机房1、预留两个手机信号机房,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优先考虑设置在地下一层;2、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机房宜远离振动源和噪声源的场所;设备(机柜、UPS、专用空调等)吊装、运输方便;3、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1、面积:3~5㎡;2、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小于4.5kN/㎡;3、对相关专业要求:3.1、外开双扇防火门,宽度为1.2~1.5m;室内净高不低于2.5m;防静电地面(空间高度不小于250mm);3.2、照度不低于200lx;温度18~28摄氏度;相对湿度30-75%;设有空调时,应保持微正压;1、进线:2* SC10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2、出线:根据机房所服务楼座预留,N* SC10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N=楼座数量;或沿金属线槽敷设,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3、定位:3.1、线槽顶距梁下不小于200mm;3.2、进出线预留管:综合市政及室外管网条件预留,可分层排列,管中心间距不小于200mm(以SC100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层管顶距室外地坪800mm;做法参见94D101-5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 P110~P111,详见附图三;卫星电视机房1、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优先考虑设置在地下一层;2、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机房宜远离振动源和噪声源的场所;设备(机柜、UPS、专用空调等)吊装、运输方便;3、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1、面积:10~15㎡;2、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小于4.5kN/㎡;3、对相关专业要求:3.1、外开双扇隔声门,宽度为1.2~1.5m;室内净高不低于2.5m;防静电地面(空间高度不小于250mm);3.2、照度不低于300lx;温度18~28摄氏度;相对湿度30-75%;设有空调时,应保持微正压;1、进线:2* SC10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2、出线:根据机房所服务楼座预留,N* SC10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N=楼座数量;或沿金属线槽敷设,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3、定位:3.1、线槽顶距梁下不小于200mm;3.2、进出线预留管:综合市政及室外管网条件预留,可分层排列,管中心间距不小于200mm(以SC100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层管顶距室外地坪800mm;做法参见94D101-5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 P110~P111,详见附图三;楼座弱电机房1、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优先考虑设置在地下一层;2、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机房宜远离振动源和噪声源的场所;设备(机柜、UPS、专用空调等)吊装、运输方便;3、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1、面积:10~15㎡;2、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小于4.5kN/㎡;3、对相关专业要求:3.1、外开丙级防火门,宽度不小于0.7m;室内净高不低于2.5m;水泥地面;3.2、照度不低于200lx;温度18~28摄氏度;相对湿度40-70%;设有空调时,应保持微正压;1、进线:1.1、弱电进线由楼座所在地库内弱电机房引入时,用金属线槽引入,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1.2、由室外引入时,预留进线管:4*SC80焊接钢管应做防腐处理;2、出线:沿金属线槽敷设,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3、定位:3.1、线槽顶距梁下不小于200mm;3.2、进出线预留管:综合市政及室外管网条件预留,可分层排列,管中心间距不小于200mm(以SC100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层管顶距室外地坪800mm;做法参见94D101-5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 P110~P111,详见附图三;。

变压器室相关规范

变压器室相关规范

变压器室、变配电室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文末附疑难探讨:1、工厂场所内,怎样设置变配电室?2、干式变压器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怎样处置?一、火灾危险性:(3.1.1)1、油浸变压器室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部位。

2、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大于60kg的设备)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部位。

3、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小于等于60kg的设备)属于丁类火灾危险性部位。

二、耐火等级:三、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

(3.3.8)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注:条文中的“专用”,是指该变电站、配电站仅向与其贴邻的厂房供电,而不向其他厂房供电。

1 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 应方便进出线;3) 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 不应在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厨房或其他蓄水、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设置,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当贴邻设置时应采取防水措施;5) 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不应在教室、居室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当变电所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病房、客房、办公室、智能化系统机房时,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

2 地上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其窗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地上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通风窗,其窗应按本条第7款做防护措施。

3 变电所宜设在一个防火分区内。

当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的变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时,至少应设置1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当建筑面积大于200.0㎡时,至少应设置2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当变电所长度大于60.0m时,至少应设置3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

配电房、发电机房、消控室的土建要求

配电房、发电机房、消控室的土建要求

配电房土建要求:1、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有水并可能漏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2、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当地下只有一层时,尚应采取预防洪水、消防水或积水从其他渠道浸泡变电所的措施。

3、不应在教室、居室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

4、当变电所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病房、客房、办公室、智能化系统机房时,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

5、变电所地面或门槛宜高出所在楼层楼地面不小于0.1m。

如果设在地下层,其地面或门槛宜高出所在楼层楼地面不小于0.15m。

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6、配电房至少应设两个门,一个1000mm的疏散门,开向楼梯间;一个1800mm的运输设备门,开向车库。

当建筑面积大于200.0m2时,至少应设置2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当变电所长度大于60.0m时,至少应设置3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

7、配电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8米(减掉梁后的高度),且配电房净高不足是应采用抬顶板的方式增加净高,不应采用降底板方式。

7、发电机房严禁设置在消控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房间。

柴油发电机房土建要求: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2、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有水并可能漏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3、不应在教室、居室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当发电机房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病房、客房、办公室、智能化系统机房时,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

4、发电机房地面或门槛宜高出所在楼层楼地面不小于0.1m。

如果设在地下层,其地面或门槛宜高出所在楼层楼地面不小于0.15m。

5、柴油发电机房应设两个门,一个1000的疏散门,开向楼梯间;一个运输设备的门(柴发不大于750KW门开1800,柴发大于750KW门开2100),开向车库。

配电房和机房规章制度

配电房和机房规章制度

配电房和机房规章制度一、入口处要设置“禁止吸烟”、“注意火源”等警示标志,门禁系统应安装完善,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配电房和机房。

二、配电房和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得私自改变电线、插座等设备的布线。

三、地面上不得存放杂物,以免影响应急疏散。

四、配电房和机房内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知设备使用方法,勿擅自操作不熟悉的设备,避免发生意外。

五、配电房和机房内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房和机房内每天须定期巡视,检查设备线路是否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七、配电房和机房内设备保持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配电房和机房内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九、配电房和机房内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及时到位,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

十、配电房和机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增加负荷,以防过载造成事故。

十一、配电房和机房内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监督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十二、配电房和机房内不得私自更改设备参数,如需要调整设备参数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操作。

十三、配电房和机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保持空气清新,避免发生空气污染。

十四、配电房和机房内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范,不得违反操作流程,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十五、配电房和机房内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十六、在配电房和机房内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人员的安全。

十七、配电房和机房内应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八、配电房和机房内应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及时进行消防设备检查、维护,保障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十九、在配电房和机房内应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二十、配电房和机房内的设备定期进行防雷检查,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以上为配电房和机房的规章制度,希望相关人员认真遵守,严格执行,确保配电房和机房的安全运行。

建筑电气机房对建筑的要求

建筑电气机房对建筑的要求

电气机房对建筑的要求一、概述电气设备用房主要有:强电:电缆分界室、变配电室(含值班室)、柴油发电机房、配电间、强电井弱电:弱电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控制室、厂务中控室、弱电间、弱电井等。

二、分界室1.北京及部分地区要求设置室内电缆分界室。

2.地下不管有几层,电缆分界室一般设置在一层,且贴近外墙。

宜靠近变配电室3.层高至少3m,下设2.1~3m层高的夹层,并设置有人孔相连。

4.门为FM1524甲级防火门,并开向公共走道。

5.电缆分界室的面积与高压电源数量有关,一般为25~40m2,宽度≥3.3m(与配电柜是否允许靠墙及柜兴有关)。

三、变配电所一)位置要求1.接近负荷中心(空调机房、水泵房)2.方便高压进线和低压出线,并接近电源侧,贴外墙3.不应设在人防区域内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它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5.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场所6.不应设置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7.不宜设置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口。

8.不宜设置在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9.应避开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等位置。

10.不宜与有防电磁干扰要求的设备及机房贴邻或位于其正上方或正下方。

11.住宅小区变电所不应与住户上下及左右相邻。

12.当供电距离超过250m时,要考虑增设变电所。

13.运输通道净高≥2.5m,净宽≥2m(设备宽+0.6m),转弯处宽≥2.5m14.吊装孔大小约2.5x3m二)平面布置1.10KV高压配电所:a)一般要求设在主体建筑地面一层,或者是在室外设置单独建筑。

b)特殊情况下经供电部门同意,可设在地下一层,要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要考虑设备搬运通道。

c)一个开闭所的建筑面积大约是60 m2d)住宅项目10~15万平方米设置1个高压配电所,要求5x8m,层高要求净高4.2~4.5Me)杭州市供电局要求预留开闭所最小面积是6mx10m,开闭所内要设置不小于1m的电缆沟,建筑层高不低于4.6m。

南方电网信息〔2012〕7号附件: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信息〔2012〕7号附件: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

Q/CSG118005-2012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ICS备案号:Q/CSG118005-2012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建设原则和前提条件 (4)5 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 (4)6 场地与建筑 (5)7 电气 (10)8 空气调节 (14)9 安保系统 (16)10 消防系统 (17)11 综合布线 (18)12 运行监控 (20)13 电磁屏蔽 (22)14 绿色与节能 (23)15 附则 (24)附录A 各级信息机房技术要求 (25)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对信息机房的场地与建筑、电气、空气调节、安保系统、消防系统、综合布线、集中运行监控和安全防范、绿色环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中的信息机房建设,均须按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也可作为其他类似信息机房建设技术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89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6650-86 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GB9361-88 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 16-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7450-8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19413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ISO/IEC11801-2002 客户建筑通用布线信息技术国际标准ANSI-TIA-EIA-942: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standard for data center2011 Thermal Guidelines forData Processing Environments– Expanded Data CenterClasses and Usage Guidance Whitepaper prepared by ASHRAE Technical Committee (TC) 9.9Mission Critical Facilities, Technology Spaces,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3术语和定义3.1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民用建筑内电气用房的设置要点

民用建筑内电气用房的设置要点

民用建筑内电气用房的设置要点摘要:本文对民用建筑内电气用房的设置要点进行分析,并结合规范要求及设计经验进行总结,以供电气设计时参考。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用房民用建筑中电气用房的合理设置,对建设成本、使用功能均影响较大,本文从强弱电各类电气用房选址、土建预留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希望对民用建筑电气用房合理设计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1.民用建筑主要电气用房民用建筑包括了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学校建筑、旅馆建筑等)和住宅建筑,民用建筑主要电气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配电间及电气竖井等。

2.电气用房的设置要点2.1 通用要求民用建筑主要电气用房均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防止因水浸入而导致设备损坏或引发短路或触电事故;弱电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及弱电机房)不应与强电设备机房(变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贴临布置,以防强电对弱电设备造成电磁干扰,导致弱电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2.2 变配电室变配电室应设置在一层或地下非最底层,地下只有一层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变配电室应避免设置在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当无法避免时,变配电室应作屏蔽处理;当项目场地内未设地下室时,可单建变配电室或采用箱式变电站分片区供电;从建筑节能方面考虑,变配电室设置应保证每台变压器干线供电半径不超过200米。

变配电室需要的建筑面积与变压器容量直接相关,按经验估算,10万平米住宅建筑约需要安装四台1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室需要的建筑面积约300平米;10万平米公共建筑约需要安装四台2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室需要的建筑面积约400平米。

2.3发电机房发电机房应设置在一层或地下一、二层,地下只有一层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且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临;当项目场地内未设地下室时,可单建发电机房分片区供电;发电机房设置应保证每台发电机干线供电半径不超过500米。

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的设置对土建的规范

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的设置对土建的规范

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的设置对土建的规范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关于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的设置对土建的规范一、几个概念:①目前我国常用的电压等级:220V、380V、660V、1kV、6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1000KV。

安全电压为36V、24V、12V三种。

②变电站:把发电厂发出的电输送到较远的地方,必须升压为高压电,到用户再把电压降低,这种工作由变电站完成。

变电站规模按电压等级分变电所和变配电房。

110KV电压等级以下的叫变电所,35KV以下的叫变配电房(室)。

③开闭所:将高压电分别向周围的几个用电单位供电的电力设施。

电源进出线电压相同,都是高压。

④变配电房(室):我们平常涉及到的都是变配电房(室),分公用配电房和专用配电房。

专用配电房:由业主自主管理的,所供的负荷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用电,如消防,生活,,、公共照明和配套商业等设备用电;公用配电房:属于供电局管理的,所供的负荷是专供居民生活用电。

⑤智能化系统的机房主要有: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电信机房、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机房、计算机机房、建筑设备监控机房、有线广播及(厅堂)扩声机房等。

二、变配电室设置规范:1、变配电室的位置:?①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供电半径220米范围内);②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③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④应方便进出线、方便设备吊装运输。

⑤变配电室尽量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变压器和电容器宜避免西晒;⑥变配电室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⑦变配电室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一、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三、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四、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五、2)应方便进出线;六、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七、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八、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九、2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十、3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十一、4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十二、5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十三、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 时,应增加一个出口;十四、7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十五、8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十六、9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十七、10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十八、11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十九、12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二十、二^一、二、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二十二、二十三、1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二十四、2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二十五、3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二十六、4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消防安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安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总则1.0.1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600MW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2.0.5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0.7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

配电房对土建的要求

配电房对土建的要求

配电房对土建的要求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进行电能的分配、控制和保护。

为了确保配电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土建方面需要做出一系列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场地选择和布局:1.场地选择应远离易燃易爆、湿地、抽水设备等可能对配电房造成危害的物体或设备;2.场地面积应根据配电房的规模和设备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设备间距、通道宽度等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房应设置独立的进、出门,并保证其能够方便救援和日常维护;4.配电房的布局应合理,设备之间的布置要注意通风、散热等问题,并且要保证操作空间宽敞。

二、建筑结构:1.配电房的建筑结构应具备足够的承重能力,能够支撑配电设备的重量;2.墙面和屋面的材料选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并可有效防止渗漏;3.配电房的地面应使用材质坚固、防滑的耐磨型地板,以便于设备安装和操作维护;4.配电房应设置防火墙,并采用防火、防爆设计,以保证临近区域和人员的安全。

三、电缆敷设:1.电缆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保证电缆的合理走向、张力、半径曲率等;2.电缆穿越配电房的墙体应采用防火、防爆的防火套管,并且套管应固定可靠、接头牢固;3.电缆的敷设要保证电缆起承装置能够正常使用,且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四、通风系统:1.配电房应设置通风设备,保证配电房内空气流通畅通;2.通风系统应配备足够的排烟能力,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烟雾。

五、防护措施:1.配电房应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电磁干扰等设备和装置,以防止雷击、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2.配电房应安装可靠的地线系统,保证设备接地良好;3.配电房内应设置灭火器和报警装置,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报警和灭火;4.配电房的墙面和屋顶应进行防腐、防尘等处理,以延长配电房的使用寿命。

通过以上要求,可以确保配电房的土建结构安全可靠,并且能够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设备故障、火灾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内容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内容

.一、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者其他时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 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 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造主体内首层或者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 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3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 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5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 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6 长度大于7m 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 时,应增加一个出口;7 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8 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9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0 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路线通过;11 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12 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1 设在高层建造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 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者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4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变配电所布置规范措施汇编及对建筑结构水暖专业的要求

变配电所布置规范措施汇编及对建筑结构水暖专业的要求

变配电所布置规范措施汇编及对建筑结构水暖专业的要求配变电所设计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部分1.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5 `6 U6 d/ `6 52.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 Q# {5 M q&4.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V6 h9 c( g- V4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 ] L) \( t# t. U+ e9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 t+ e3 c+ \& ?8 x# i) T- O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 X# p( 6 l4 l$ d I3 a&5.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6.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 e8 6 z/ o- F)7.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8.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9.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10.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1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12.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0.3 m。

变配电所布置规范措施汇编及对建筑结构水暖专业的要求

变配电所布置规范措施汇编及对建筑结构水暖专业的要求

配变电所设计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部分1.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5 `6 U6 d/ `6 52.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 Q# {5 M q&4.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V6 h9 c( g- V4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 ] L) \( t# t. U+ e9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 t+ e3 c+ \& ?8 x# i) T- O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 X# p( 6 l4 l$ d I3 a&5.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6.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 e8 6 z/ o- F)7.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8.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9.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10.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1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12.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0.3 m。

$ D. A S+ g6 m*13.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关于强电专业设备房、电井设置

关于强电专业设备房、电井设置

强电专业1、总则1.1 为了加强本专业人员和其它专业对变配电房、发电机房、强电井设置要求的了解,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建筑做了一些经验总结,以便建筑物在前期设计时考虑的更准确。

1.2 本篇章是根据电气专业相关规范条文、结合工程实例编写,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引导性。

1.3本篇章用于一般情况,特殊情况下,需特殊处理,并需经过与电气专业讨论确认,以免产生错误的理解与应用。

1.4 本篇章内对变配电所的定义是,其包括变配电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但变配电所内不一定设发电机房。

2、变配电所、强电井的选址要求2.1 变配电所位置选择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2).进出线方便;(3).接近电源侧;(4).设备吊装、运输方便;(5).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有爆炸危险介质的场所;(6).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7).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

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8).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2.2 变配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当地方要求必须设在地上时,根据地方规定可设在建筑物首层或屋顶层。

变配电所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层时,应根据环境要求加设机械通风、去湿设备或空气调节设备。

当地下只有一层时,尚应采取预防洪水、消防水或积水从其他渠道淹渍变配电所的措施。

2.3 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于建筑物的首层、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2.4 变配电所的净高要求不小于3.6米,并且房间室内标高比室外高100mm及以上,当地供电局要求除外。

2.5民用建筑宜集中设置变配电所,当供电负荷较大,供电半径较长时,也可分散设置;高层建筑可分设在避难层、设备层及屋顶层等处。

2.6住宅小区可设置独立式变配电所,也可附设在建筑物内或选用户外预装式变电所。

土建专业设备用房技术要求

土建专业设备用房技术要求

谢谢!
1、层高要梁下净高3.3(不小于3.0)m。 2、屏底电缆沟深为0.8m~1.0m。 3、门宽1.8m,高2.6m。
变压器及低压配电室与墙距离要求 双列面对面布置
1、层高要求梁下净高3.3(不小于3.0)m。 2、屏底电缆沟深为0.8m~1.0m。 3、门宽1.8m,高2.6m。
变压器及低压配电室与墙距离要求 双列背靠背布置
第三部分 柴油发电机房
一、 位置要求
1、宜靠近一级负荷或配变电所设置; 2、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 设在地下一层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热风 和排烟管应伸向室外。
二、 面积、层高要求
1、机房面积要视发电机容量大小来定,一般为 30m2~50m2左右(中间尽量不要设有柱子),设两台发电 机时还要加大一些,另外要考虑一个放日用油箱贮油间 约3m2。 25、00机kW房及要以求上净为高5.三一0m、般。发门窗电开机启容要求量在 400kW以下为3.0m, 3、发电机热风出口的面积不小于柴油机散热器面积的 1.5倍; 4、发电机进风口的面积不小于柴油机散热器面积的1.6 倍。
第五部分
几种常见布置示意图
低压配电室剖面示意图
层高要求梁下净高3.3(不小于3.0)m。另外要考虑电缆沟深0.8m
1、层高要求梁下净高3.3(不小于3.0)m。 2、屏底电缆沟深为0.8m~1.0m。 3、门宽1.8m,高2.6m。
变压器及低压配电室与墙距离要求 单列布置
三、 门窗开启要求
1、发电机间应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口的大小应 满足运输机组的需要,否则应预留吊装孔; 2、发电机出入口的门应向外开启,发电机间与控制室 或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采取防火措施,门开向发 电机间; 3、各类用房的门、窗防火等级详《民用建筑设计通 则》。

电气竖井及配电室尺寸(1)

电气竖井及配电室尺寸(1)

住宅建筑电气竖井及配电室尺寸
一、电气竖井及配电室位置设置原则:
1.一般多层住宅不需要电气竖井。

2.配电室不应设置在最底层,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且配电室地面应抬高10cm,避免积水淹渍配电室。

3.配电室不应设在卫生间、厨房等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配电室宜设置在通风、散热条件较好的场所。

4.配电室宜设置在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的位置。

5.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6.。

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6.电气竖井应设置在靠近配电室的位置。

电气竖井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150mm。

电气竖井开门高度,门底边高出本层地坪150mm,电气竖井门高1500~1800mm。

二、多层住宅配电室尺寸:
一般多层住宅一个单元设置一个配电室(也叫电表间)。

配电室宜靠近楼梯间。

注:表中所定尺寸均为最小净尺寸。

三、高层住宅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尺寸:
一般高层住宅一个单元设置一个配电室(也叫电表间)。

配电室应靠近电气竖井。

注:表中所定尺寸均为最小净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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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的设置-对土
建的规范
关于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
井的设置对土建的规范
一、几个概念:
①目前我国常用的电压等级:220V、380V、660V、1kV、6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1000KV。

安全电压为36V、24V、12V 三种。

②变电站:把发电厂发出的电输送到较远的地方,必须升压为高压电,到用户再把电压降低,这种工作由变电站完成。

变电站规模按电压等级分变电所和变配电房。

110KV电压等级以下的叫变电所,35KV以下的叫变配电房(室)。

③开闭所:将高压电分别向周围的几个用电单位供电的电力设施。

电源进出线电压相同,都是高压。

④变配电房(室):我们平常涉及到的都是变配电房(室),分公用配电房和专用配电房。

专用配电房:由业主自主管理的,所供的负荷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用电,如消防泵,生活泵,风机,电梯、公共照明和配套商业等设备用电;
公用配电房:属于供电局管理的,所供的负荷是专供居民生活用电。

⑤智能化系统的机房主要有: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电信机房、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机房、计算机机房、建筑设备监控机房、有线广播及(厅堂)扩声机房等。

二、变配电室设置规范:
1、变配电室的位置:
①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供电半径220米范围内);
②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
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③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④应方便进出线、方便设备吊装运输。

⑤变配电室尽量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变压器和电容器宜避免西晒;
⑥变配电室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⑦变配电室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⑧民用建筑宜集中设置变配电室,当供电负荷较大,供电半径较长时,也可分散设置。

高层建筑可分设在避难层、设备层及屋顶层等处。

⑨住宅小区也可设室外箱式变电站。

2、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合用的问题:
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我一般设的干式变压器,没有油,也是民用建筑中规范的要求),故可不单独设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这些房间可合设;只是专变和公变宜分房间设,故一般设专用变配电室和公用变配电室。

3、变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配变电室的门应为防火门,且宜设不小于两个出口(长度大于7m
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至少有一个是向室外、公共走廊或楼梯间的出口:
①设在高层建筑(或裙房)内的变配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②设在多层建筑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③设在多层建筑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
门;
④设在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⑤附近有易燃品或通向汽车库时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⑥变配电房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
⑦变配电房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⑨变配电房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尺寸外加0.3米。

一般变配电房的门为2400X2400。

5、设在地下室的变配电房,宜抬高面100~300mm,防地面水流入配变电房内。

6、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
三、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规范:
1、柴油发电机房宜设有发电机间、控制及配电室、储油间、备件贮藏间等;设
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房间进行合并或增减;一般分设储油间、发电机间、配电室。

2、发电机间应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口的大小应满足运输机组的需要,否
则应预留吊装孔;一般发电机房门为 1800X2400。

4、发电机间与控制室或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采取防火措施,门开向发电
机间;
5、柴油发电机组宜靠近一级负荷或变配电至设置;
6、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或3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
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2) 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h的需要量,储油间
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3) 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一层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热风和排烟管道
应伸出室外。

排烟管道的设置应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7、柴油发电机房进风口宜设在正对发电机端或发电机端两侧;
8、柴油发电机房应采取机组消声及机房隔声综合治理措施。

四、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即弱电)的设置规范:
1、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可单独设置,也可合用设置(一般消防、监控、安防合用;
电信、电视、网络合用,大小视小区规模而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消防、安防规范;
2) 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低于2h或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或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工作区
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
4) 安防监控中心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风险等级应得到主管安防部门的确
认;
5) 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宜铺设架空地板、网络地板或地面线槽;宜采用防静电、
防尘材料;机房净高不宜小于2.50m;
6) 机房室内温度冬天不宜低于18℃,夏天不宜高于27℃;室内湿度冬天宜
大于30%,夏天宜小于65%;
2、智能化系统的机房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
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3、智能化系统的重要机房应远离强磁场所(即应远离变配电房、发电机房);
五、电气竖井、智能化系统竖井(即强、弱电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强、弱电井不应与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相邻;在条
件允许时,宜避免与电梯井及楼梯间相邻;
2 、智能化系统竖井宜与电气竖井分别设置,其地坪或门槛宜高出本层地坪
0.15~0.30m;
3、竖井大小除应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需尺寸外,宜在箱体
前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距离,当建筑平面受限制时,可利用公共走道满足操作、维护距离的要求。

即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
4 、电气竖井、智能化系统竖井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检修
门应采用不低于丙级的防火门;
5 、电气竖井、智能化系统竖井内的环境指标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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