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大唐集团电力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陈家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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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指导意见(安生〔2010〕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指导意见(安生〔2010〕3号)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指导意见为防止发生发电机损坏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及大唐集团生…2008‟531号《防止发电机、励磁机集电环和碳刷烧损的反事故措施》、安生…2009‟59号《关于做好发电机定子铁芯松动检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生…2009‟62号《关于防止发电机转子引线螺栓烧损的反事故措施》等文件,编写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发电机管理第一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必须制定发电机设备的订货、安装、验收、运行、检修(维护)规程或管理规定,对发电机设备实行寿命期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应在设备管理部门建有每台发电机的技术档案。

包括设备规范、图纸,主机和附属设备的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监造、出厂、交接、验收试验报告及事件说明,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护装置配置等。

第三条新(扩)建电厂的设备管理和运行人员必须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到位,并经培训合格上岗。

设备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负起从前期准备到投产运行期间的设备管理责任,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移交。

第四条建立标准管理体系,学习、掌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加以运用。

及时更新标准,保持标准的时效性。

并对发电机图纸资料,运行、检修规程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部分应及时修订。

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300MW、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及相关规程做好定期试验、轮换和检查维护工作(其他容量机组参照执行),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可知、可控、在控,以有效减少发电机设备事故。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发电机在线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发电机故障监测及诊断工作。

如采用漏氢在线监测、氢气纯度和湿度在线监测、绝缘在线监测等,对发电机设备进行可靠性分析和趋势分析,判断和掌握设备的健康状态,根据设备状态指导检修,有效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第七条重视氢、油、水系统的综合管理。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轩正杰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轩正杰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轩正杰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力建设水平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这不仅加重了我国电力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压力,同时也增加了施工机械设备的压力,也就加大了机械设备施工的危险性。

在目前的电力建设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大部分是由于施工机械设备问题引起的。

关键词: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导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促使我国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任务日趋繁重起来。

而在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当中,施工机械设备的应用虽然使得电力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极大程度上的提升,但由于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种种原因导致,一旦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做的不到位,便很有可能将会给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施工带来不可预估的生命财产威胁,因此,在施工的过程当中,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对于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提升施工单位的综合社会效益,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1电力工程的特点首先,电力工程具有流动性。

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电力工程的流动性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电力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另一个是电力施工环境的流动比较频繁。

电力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主要是因为电力施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是当工程结束之后,这些普通的劳动力就会再选择其他的工作。

同时,由于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容易变化,那么电力建设施工环境也会不断变化。

其次,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复杂性。

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电力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因素就使得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变得非常复杂。

同时,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多个工程参与方,管理责任容易发生混乱,使得电力工程建设日益复杂。

再次,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多变性。

电力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安装很多的电力送变电塔架,同时,这些塔架随着输送线路的走线变化伴随着作业环境的不断变化,这就使得电力工程的多变性要远远大于其它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系统.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系统.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系统.问/CDT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XXXX年张久伟朱华雷肖张彦军刘玉栋杨海龙步云杜舍焦王志强毛文闯秦刘崧曹国志秋钟颖夏吴东升科丰贾云霞赵雅伟刘群乔林张志刚钱子雄孙士宏宋延军陈春林孟优吴月明白泽广刘建高雪峰李燕李庆生郝朝宗石勇徐东升高照李磊江波王赵黎平九知孙建锋李默英王贾旭东王富运许占强刘婧永胜Xi德民洪光刘建龙焦建清张训魁肖李江海宋江平白云林马占兵李建东段文伟郭亚斌张志刚石建勇孟向东金日丰王博刘荫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本标准批准人高志普许王永生海晨:金词教育资料.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的本质安全管理。

系统内所有发电企业均应遵守并执行本规范。

2规范性参考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本标准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对于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其所有后续修订(不包括勘误)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目标现场安全设施的管理应规范统一,创造清晰安全的工作环境。

2、指标1)安全设施管理事故率0倍2)安全设施完好率100%3)安全设施问题整改率100%3.过程和节点1)管理系统2)规划3)安全设施配置A)安全标志B)设备和安全工具标志C)安全警告线D)安全保护E)视觉管理4)安全设施“三同时”5)安全设施账户6)检查和改进7)审查和记录4.相关文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6.4.3 6S管理1、目标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2、指标1) 6S管理事故率0倍2) 6S管理达标率100%3) 6S管理问题整改率100%3、过程和节点1)管理体系2)策划3)实施和检查4)问题整改和奖惩5)评审和记录4.6.4.4交通安全相关文件1.旨在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2、指标1)交通安全事故率0倍2)机动车驾驶员获得100%的合格率3)机动车缺陷率≤1/车/月3.流程和节点1)管理系统2)机构和职责3)定期会议和活动4)驾驶员培训和津贴5)车辆维护6)车辆管理7)文件管理8)厂内交通设施管理9)检查和评估10)事故调查11)审查和记录4.相关文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6.4.5公共安全1.目的是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2016版)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2016版)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2016版)【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安全管理类适用范围公司全系统废止说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2009版)》(大唐国际制[2009]10号)内容概要《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是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大唐国际实际制定的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规定》共分七章三十五条,主要明确了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相关方安全责任界面划分、责任制编制程序与内容和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

此次修订内容,落实了国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委托管理企业、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特许经营单位等相关方安全责任界面的划分,补充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程序,规定了安全生产约谈、无后果责任追究等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大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大唐国际三级管理体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国际各专业公司、区域公司,各直属直管企业,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大唐国际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以责论处。

第六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第七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8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8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8号)第一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8号)大唐集团制…2005‟68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现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6月15日印― 1 ―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各级领导及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

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和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四条各部门、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 ― 2 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给予处罚。

第六条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职能授予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总经理的安全职责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

Q/CDT目次 (I)前言 (III)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体系的目标: (3)5 体系运行模式: (3)6 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要素 (3)6.1 管理单元 (3)6.2 人员单元 (13)6.3 设备单元 (17)6.4 环境单元 (30)附录 A (34)前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是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结合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创建的实际,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方法进行总结、提炼、升华而成。

本规范把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的管控划分为管理、人员、设备、环境四个单元,59个管理要素,464个控制节点。

单元指出了管理的范围;要素是一个专项或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每个要素均由目标、指标、流程与节点、相关文件4个部分组成。

目标是要素管理要达到的标准、目的;指标是测量要素实现管理目标的工具;流程由该项工作的若干节点所组成;节点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环节。

由于篇幅所限,对节点管控的重点要求在体系建设指导手册中具体体现。

本标准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提供了一个体系规范,是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工作导则。

基层企业在管理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按本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完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建立管控平台,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祥郑亚鹏郑春华何文榜田新利庄煜余洪学贺晋年张久伟朱华雷肖彦君张玉东刘海龙杨补运杜社教王志强毛文创秦柳松曹国志邱盈忠夏东升吴克锋贾运霞赵亚维刘群乔林张志刚钱自雄孙世宏宋艳君陈春林孟有吴跃明白泽光刘健高雪峰李岩李庆生郝朝宗石勇徐东升高照李磊江波王丽萍赵久志孙建峰李沫颖王旭东贾福云王占强徐静刘永生郗德敏安洪光刘建龙焦建清张勋奎肖立家李江海宋江平白云林马占兵李建东段文伟郭亚斌张志刚石建勇孟祥东金日峰王博刘银顺本标准主要审核人:高智溥徐永胜王海晨本标准批准人:金耀华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各发电企业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版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干部、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及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受处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与奖励、处理与处罚。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业绩优异的企业、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按照本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时,负责结案的各级相关部门必须审核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事前应经集团公司审核。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的奖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九条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第十条集团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受表彰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

附件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200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系统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效率和质量,防止管理“真空”、防止问题久拖不解、防止“无头案”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度(简称“督办制”),是指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处理和结案时,通过落实督办单位(部门)、督办人,指定或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制定措施、总结反馈的问题管理制度。

第三条督办制坚持“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实行“按专业、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管理。

第四条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生产考核办法及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导致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结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现和解决问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负责公司设备管理、检修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生产费用等安全生产问题的督办。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人身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和公司交通、防火安全等问题的督办。

负责公司督办制的归口管理。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安全问题的督办。

(四)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问题的督办。

第七条公司本部岗位职责(一)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其管理负总责。

(二)总工程师: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对有关技术问题负责。

(三)副总工程师:负责协管范围安全生产问题(本部或基层单位)的提出与督办,协调跨部门问题的督办。

(四)部门主任(总经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问题(本部或基层单位)的提出与督办,牵头(或配合)跨部门问题的督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负责,非生产部门可责成主管副经理负责;按领导要求承办或督办有关问题。

电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电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电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陈家佐序言最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的电力短缺和紧张,电力建设进入了高峰期,致使电建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急剧增多,起重机械大量增加,机械管理人员短缺已成为不争的实施;项目法施工的推行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中心已经移至施工项目部.目前电建施工施工企业起重机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1、机械管理职能弱化,起重机安全监督缺位。

一些施工企业部设机械专业管理部门,或在资产管理部门、或在工程技术管理部门代管;(取消职能或弱化职能)一些施工现场不设机械管理部门,只靠机械专业单位自律管理;(作业单位和管理监督合并)一些施工现场以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取代机械管理人员;(专业监管力度下降)一些施工现场在工程、技术、质量、物资等管理部门设置个别岗位(权威性不足)2、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内容具体做法明确一些施工项目部设置了机械管理部门,一般安排1—2人,但职能和任务不具体、不明确,机械安全监督不利(职责不清或方法不明)一些机械专管人员忙于机械维修配件的采购、忙于对外租赁机械、忙于现场机械调度等工作;(机械安全管理缺位)3、机械专业队伍和机械使用队伍的成本观念增强和工程进度的紧张,机械维修保养部到位;(时间、资金等原因易形成凑合思想)4、工程增多,资源不足,外租机械、外包队自带机械和老旧机械增多;(以租代管、以包代管和老旧机械缺乏整治现象常有发生)5、各级机械专业人员新人增多,专业培训跟部上,技术和业务素质部适应;(仓促上岗无人教,不会干)6、施工企业到施工项目部部重视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形成机械专管忙,多数人无具体责任)7、基层机械安全目标空洞,不能实施具体考核;(每次检查都有缺陷,没有形成激励、约束的良性机制)8、企业和项目部领导重视大型机械使用,不重视检查监管(准入“把关”和使用中的检查监督),缺少必要投入;实际工程管理工作中,有意或无意吧工程成本和工程进度指标摆在第一位diyiwimeiyou 真正吧机械安全放在第一位,短期行为突出。

《中国大唐集团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赏罚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足调换中国大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踊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检查办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检查办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例,并联合《中国大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方法》、《中国大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国大唐公司公司二级公司及负责人业绩考查方法》、《中国大唐公司公司受办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大唐公司公司职工赏罚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合用于公司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公司,各基层公司(包含多种经营公司)。

第三条本方法用于明确公司公司系统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与奖赏、办理与处罚。

第四条本方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渎职追责”、“赏罚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舞与物质奖赏相联合、责备教育与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联合。

第五条对安全生家产绩优秀的公司、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赐予表彰与奖赏。

第六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和责任人,依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区分,依照本方法和公司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查和办理。

第七条事故了案时,负责了案的各级有关部门一定审查对有关责任人办理建议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分子公司、直属公司对所管理和所属公司有关责任人的办理,事先应经公司公司审查。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的赏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九条为贯彻执行本方法,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奖赏基金以及相应的管理查核制度。

第二章表彰与奖赏第十条公司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安全生家产绩突出的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赏。

受表彰公司、集体、班组和个人的比率原则上不超出10%。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大唐青岛海西(250MW)风电场工程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目录一、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事故后的预测后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应急领导小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大型机械、设备事故防御管理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应急预案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联系电话及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应急预案演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编制原则为严格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起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和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程序》,规范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申请、资质审查、报备注册和施工过程规范作业,预防重大机械设备以及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确保我公司风电场工程施工过程中大型吊装机械施工过程安全,特制定我公司《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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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典型事故案例 地基引起: • 七台河塔机事故 • 南定履带吊事故 风力事故: • 大庆塔机事故 • 潮洲履带吊事故
作业指导书: • 金竹山龙门吊事故 • 王曲龙门吊事故 平衡问题 • 谷拉门座吊事故 • 阳逻塔机事故 • 瑞金塔机事故
设计制造问题 • 郑东龙门吊事故 都反映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缺陷和缺位
• 起重机械分类— *中小型起重设备(千斤顶/滑车/电动葫芦/ 手动葫芦/液压提升装置/卷扬机等) *起重机:桥架型(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 装卸桥/梁式起重机等) 臂架型(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 机/门座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浮式起重机/ 桅杆起重机等)
缆索型起重机(缆索起重机/门式缆索 起重机等) *升降机 (简易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启闭机/ 升船机/举升机) *电梯 *升降工作平台 *机械式停车设备
8、锅质检[2003]249号《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管理规定》;TSG 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5-2004《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03年的南定电厂现场450吨履带吊折臂事故; 04年的河津电厂现场180吨履带吊折臂事故等; 05年 国电常州电厂现场烟囱施工卷扬机减速器断轴事 故(6死、2伤); 黔北电厂现场拆卸30吨龙门吊事故(3死、6 伤); 华能东北某现场20吨汽车吊触电事故; 国华太仓电厂现场150吨履带吊倾翻事故; 阳煤集团阳泉电厂30吨汽车吊高压线放电事故;
3、工期紧、任务重、标价低(安全的大环 境不利) 4、多数改掉机械管理机构和精简人员,缺 少投入(包括本部和施工项目部) 5、机械专业化队伍成本观念增强 (二)业主单位 6、抢进度、压造价(无合理工期、很少考 虑施工企业的利润和利益)
(三)项目监理 7、缺少机械安全监理知识和缺少相关监理 人员(以看证件为主,有时证件也看不住) 8、有的认为机械安全是施工企业自己的事, 与监理关系不大 (四)主管和行业专业管理弱化
• 应做好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和记录; • 应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机械技术状况检查; • 不得带病运转,必须消除事故隐患; •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 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报废; • 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件;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 制度;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 国家技术监督总局有关部门负责对特种 设备依法安全监督监察。
二、工程现场起重机械管理中 的主要问题简述
(一)施工企业 1、承揽工程多资源缺乏(包括起重机、管 理人员;外租和分包多,管理管理跟不上) 2、人员素质差和领导认识不到位(作业人 员专业知识缺乏,工作容易违规或失误;管 理人员不知如何管和究竟干什么;领导口 头重视,会议对会议,文件对文件,无实际 支持行动和措施等)

(二)起重机械事故频发 • 2002年全国起重机械事故125起,其中 建筑工程工地77起。当年19起特种设备 重大事故中起重机事故11起(指死亡3 人及以上),其中安装2起,拆卸1起, 顶升2起,使用3起,其他3起,共死亡 38人。
•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上半年特种设备事故 共发生108起,死亡115人,受伤196人,其 中起重机事故33起、死亡42人、受伤14人; 5、6月份发生起重机事故13起,死亡18人, 比去年同期上升45%和125%。 • 技术监督部门通报2007年1~6月份发生起重 机械事故37起(不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 程工地)、死亡4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 8.8%和14.29%.(我们根据事故记录看为40 起,死亡45人,伤15人);至11月末发生起重机 械事故50起,死亡55人,伤21人。
看法: • 各有关单位给予了相当的重视,机械事 故情况有所好转,但从整个电建施工现 场的情况来看,还没有彻底扭转。 • 一把手和上级主管部门要真正重视; • 有组织手段-机构、人员; • 抓培训教育提高人的素质。
三、法规要求和常见认识误区
(一)相关法规要求 1、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03.6.1)改549号(09.5.1) • 要求使用单位选型、购置符合安全规范 要求并取得制造许可的设备; • 应坚持有资质检验机构的安装验收检验 和定期检验; • 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障碍物、构筑物、多机同时作业等)、物料 形状等诸多因素影响 (6)电建现场起重机多-随着工程规模的增 大,现场所用起重机数量、种类都很多, 重大型起重机也多,风险增大,管理难 度加大。如塔式(动臂、平臂,固定、移 动) 、龙门、门座、履带、缆索、汽车、 轮胎、桥式、坝顶门式、塔带、布料、 平桥、各种升降机、提升设备、卸船机
或起升机构坠落的; 电梯滞留人员2小时 以上(设区市调查处理)
• 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增加了责任单位的 经济处罚根据事故性质从20万到200万 ;责任人从年收入的30%~60%等 • TSGQ7015-2008(2009.4.1) 《起重 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代替《起重机械监 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296号)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陈家佐
一、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重点 是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的特点 1、概念 • 起重机-一种循环的、间歇的将重物进行 高低或水平位移的搬运设备。(垂直提升 和水平移动0.5t的升降机电设备和1t的 承重提升机电设备,并提升高度大于等于 2m。<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检验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 检不合格,全部检验项目合格综合判定 为合格;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不能满足 使用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限期整改( 改造或维修)合格综合判定为复检合格;
检验机构对于起重机械定检资料保存不少 于5年,首检长期保存等
2、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04.2.1)要求建设单位、勘 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 理单位等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责任; 特别对监理单位提出了施工机械、起重 机械的安全监理的具体要求: • 购置、租赁、安装、使用和安拆及使用 方案等都要依法进行监理监督。
2、特点 (1)吊物具有很高的势能-越高势能越大,越 重(一旦跌落冲量越大,运动中惯量和动能 也越大) (2)多种运动的组合-四大机构组成多维复 杂运动,危险性高,给安全防护增加难度
(3)作业范围大-越大型起重机其覆盖的范 围越大,带载高空大范围移动,其危险影响 范围大 (4)群体作业-起重机作业一般需要两人及 两人以上的多人作业,每个人都要求不能 出现差错;一旦发生事故将危及多人 (5)作业条件复杂多变-尤其室外施工作业, 受气候、地形、周围环境(多人交叉施工、
谷拉水电站现场30吨门座吊换变幅绳倾翻事故 (14死、3伤) 南方某现场450吨履带吊倾翻事故; 华电昆明电厂现场汽机房行车溜钩事故; 郑州高新区郑东电厂现场40吨龙门吊运行倾翻事 故(3死、2伤)。 06年 鲁能王曲电厂40吨龙门吊拆卸倾翻事故(3死、 2伤);
内蒙丰镇电厂现场250吨履带吊(日产)倾翻事 故; 内蒙达拉特电厂250吨履带吊倒塌(日产)事故; 广东潮州现场600吨履带吊倒塌(德产)事故; 贵州白市水电站30吨圆筒门座吊倾覆事故(5死、 4伤); 湖南金竹山电厂拆卸60吨龙门吊倒塌事故(7死、 9伤); 湖北阳逻电厂现场拆卸80吨塔机上部坠落事故; 湖南株溪口水电站80吨履带吊吊装MD600门座 吊门架倾覆(1死)
(三)起重机械事故特点 1、事故大型化、群体化、涉及范围大(设 备损坏、人员伤亡) 、伤亡大(如戚墅堰\ 青山\浦东\金竹山\谷拉\三峡\白市等) 2、事故类型集中,经常发生同类性质事故 (如塔机、门机倒塌、汽车吊倾翻、履带 吊折臂等)
3 、事故后果严重,往往是恶性事故并造 成影响大(如社会影响、企业影响以及人 员心理影响等) ,对工程影响大(工期进 度可能拖延几个月或半年) ;财产损失大 (百万、千万甚至上亿) 4、起重机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生事故,如安 拆、作业、维修等
• 549号中增加了鼓励和提倡节能开发, 建立节能制度和责任; • 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了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 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国务院调查处理) 重大事故: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国家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 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起重机械整体倾 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处理)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 伤,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
08年4月华能江西瑞金电厂建筑塔机(QTZ1250) 拆卸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10月上海石洞口电厂140吨塔机型式试验时倒 塌造成2人死亡 11月内蒙京海电厂250吨履带吊(M250)卸车 千斤绳断造成倾翻,并砸毁50吨履带吊 实际数字肯定还要高,因为就我们电建有些起重 机事故就没有包括在统计数字之内。 尽管各部门统计口径和资料来源渠道不同,数字有 所差异,但起重机械事故呈高发态势,起重机械 安全形势严峻确是不争的事实。这几年电力系 统经过各级单位的重视和努力,电建的起重机安 全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仍不容忽视。
4、质检总局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05.7.1)及其附件对起重机作业人员的条件、培训、 取证、考核、管理等进行详细规定。 5、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08.6.1)从建筑业行业角度对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 监理单位、操作者、租赁单位等提出了起重机安全管 理的具体责任要求。 6、质检部门颁发了制造许可、安装维修资质、监督检验、 人员和设备注册、型式试验等一系列细则。 7、总局质检办特[2005]86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规定了证书样式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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