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决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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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指在建筑领域中进行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的一套制度体系。

它是建立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的,通过招标机构组织和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缺陷1. 信息不对称导致公平性受损在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下,招标方和投标方在信息获取方面存在不对称的情况。

招标方掌握着更多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而投标方往往只能通过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获取有限的信息。

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投标方在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2. 不良竞争行为屡禁不止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一些不良竞争行为,如串标、虚假报价、暗箱操作等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竞标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工程质量和社会信任度。

3. 信誉机制不完善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中缺乏有效的信誉机制,对于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些失信企业通过种种手段依然可以参与招标活动,严重损害了正常市场秩序。

4. 投标费用高企由于参与建筑工程招投标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律师费和保证金等成本,导致了投标费用居高不下。

这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负担,限制了它们参与招标活动的积极性。

5. 监管不力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存在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得以从中牟利,扰乱了市场秩序。

当前监管部门的力度和手段都相对滞后,无法及时有效地制止这些行为。

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高招标方与投标方的信息对称性。

对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环节加强信息公开,使得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能够得到更好地保障。

2.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对于竞标方遵守规则、诚实守信的行为进行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成本和安全等多方面问题。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这些缺陷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给建设工程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中的缺陷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分析,以期能够为相关部门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1. 信息不对称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投标人和招标人在信息获取和披露方面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由于建筑工程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一些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往往对于部分小型企业或新进入者来说过于苛刻,导致信息不对称,使得不少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取足够的信息,从而难以参与竞争,限制了市场的公平性。

2. 评标标准不清晰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评标标准通常不够清晰明确,这为评标带来了主管部门的“玩忽职守”隐患。

由于评标标准不够明确,存在着一些主观评定的情况,往往导致了招标结果的不公正,给建设工程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 投标保证金难以退还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一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然而在招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退还保证金的情况并不罕见。

这种情况不仅让投标人感到不满,也严重影响了投标人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从而降低了招标的效果。

4. 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不足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不足也是目前制度存在的一个问题。

一些招标文件中对于工程规模、质量要求、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了招标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足。

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将是一个挑战,也容易给招标人和招标工作带来不少麻烦。

1.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和披露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通过公告、发布、网站等多种途径让更多的投标人了解到相关的信息,实现信息公开便利化和透明化,从而树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诚信的招标市场环境。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1. 引言1.1 引言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筑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成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招投标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也容易引发一些不良现象,如腐败和违规操作。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分析和改进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现状入手,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探讨如何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以完善这一制度。

通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促进行业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倡导和建议,推动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向更加规范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1.2 研究背景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一直作为促进建筑市场竞争和规范建筑行业秩序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和维护市场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如信息不对称、招标文件不合理、投标方式不规范等,导致了招投标过程不够透明、公平和公正,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工程效率,甚至滋生了一些不正当操作和腐败现象。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为此,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一些改进措施的建议,希望能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2. 正文2.1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现状分析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并得到广泛应用。

通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普遍存在的情况。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指建筑项目立项后,经过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确定主体承接方的管理规定。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投标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1. 招标费用高昂:目前招标单位对于招投标过程需要收取一定数量的招标费用。

由于招标单位数量庞大,所以参与报名的企业需要支付较高的招标费用,对企业造成了财务负担。

2. 德信缺失:一些招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存在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行为,导致个别项目评标结果不公平。

这种现象破坏了市场经济环境,阻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3. 招标公告不透明:有时候招标公告过于简略,难以查阅有关信息,导致很多企业无法参与竞标。

一部分招标人还会在公告中设置一些奇怪的条件,导致竞标者难以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4. 建筑工程的专业性要求高,需要具备一定的经验和技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招标人会降低招标标准,导致竞标企业的技能水平受到质疑,项目质量出现问题。

1. 完善招标制度:完善招标程序,确保招标公告能够顺畅地传达信息,从而提高竞标者的把握。

同时,对于一些新技术或者方法,需要通过相关渠道向企业传达,这样可以增加合格企业的参与度。

2. 切实降低招标费用:招标费用是阻碍企业参与招标的一个重要因素,需制定政策措施,合理降低招标费用。

这样,企业会更加积极地参与招标,从而也有利于提高建筑质量。

3. 加强监管并提升诚信意识:建立相关的监管机制,对于招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竞标的公正和透明。

提高所有企业在诚信方面的意识,在行业中逐渐增强良好的声誉。

4. 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专业行业知识和技能素质的提高,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

因此加强培训等形式,让行业的从业人员熟悉最新发展趋势和专业知识,能够迅速应对各种复杂挑战,在项目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行业所必需的。

找寻方法改进招标制度,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清除行业不公和非规范现象,才能提高竞争度,推动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环节,但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公平情况。

下面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谈。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信息不对称。

招标方和投标方在信息获取和传递方面存在不平等的情况,导致招标方在设定投标要求时可能将一些信息忽略,使得投标方无法准确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提供更加详尽和准确的项目信息,使投标方能够获取到全面的项目背景和要求,从而提高投标质量和竞争力。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之二是投标文件制度不完善。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对于项目的吸引力、透明度和公平性至关重要。

现实中存在投标文件格式不统一、内容模糊混乱的情况,给投标方带来了困扰和苦恼。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引入标准化的投标文件模板,明确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所有投标方在相同的基础上进行招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之三是评标机制不透明。

评标结果的公正和透明对于提高招投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至关重要。

现实中存在评标过程缺乏公开和透明,评标标准和评委的专业水平也存在疑问的情况。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评标机制,明确评标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之四是失信行为频发。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投标方采用不诚信方式参与投标,如虚假报价、不履行合同等,导致一些工程项目陷入纠纷和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建立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同时增加对投标方的信用认证和监督,提高投标方的自律性和诚信度。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政府、建筑公司、监管部门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因此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1. 不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的问题,很多招标项目的资料只对特定的公司或个人透露,其他参与者无法获取到足够的信息。

这导致了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容易引发利益纠纷。

2. 涉嫌腐败问题由于招标管理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的情况,诸如“内定中标方案”、“行贿受贿”等问题常常出现。

一些建筑公司或官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招标项目,给招投标管理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3. 招标标准不统一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对招标标准和要求的理解和执行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样的情况不仅增加了工程管理的成本和难度,也给各方利益带来了不确定性。

4. 招投标文件不规范一些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不规范,存在标准不一、缺乏统一模板和规范等问题,容易引发投标者的理解误差和争议,最终影响了项目的实施。

5. 监管不到位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监管部门往往存在监管不到位、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

二、对策分析1. 加强信息公开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平台,将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以便各个参与方都能充分了解到项目情况。

2.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统一招标标准和规范相关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招标标准和规范,建立公认的标准模板和程序,以减少各方对招标文件理解的偏差,降低招标过程的不确定性。

4. 完善投标文件编制各相关部门应当对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规范化编制,统一格式和要求,提高文件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减少投标者对文件理解的偏差,从而提高投标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来源: 2009-9-8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形建设市场的规范运作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点区域,工程建设招投标又是有形建设市场的第一道关口。

我县于2004年成立招投标统一平台,2006年又在各镇区建立了招投标分中心,推进招投标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镇区招投标工作管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但现阶段的工程建设领域(主要指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等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小型建设工程等)的招投标还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缺乏透明度等问题,影响了有形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㈠寻找借口,规避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按照有关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有些单位为了规避公开招投标,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以期达到化整为零,从而达到不公开招标的目的。

一是拆解工程,化整为零。

对工程量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人为地拆解成二个项目,使得两个项目工程量均在50万元以下,这样就可以自行招标了,在平时的招投标专项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单位有拆分工程现象,将投资100万元左右的项目拆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自行操作,没有按照规定进县平台进行交易;或以资金不足为由,只申报项目主体工程,不报附属工程,将应该纳入统一招标的项目化大为小,使拆解后的每一项都达不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投标数额,从而不进行招标。

二是以工程时间紧、赶进度,上级有要求为由,通过有关特定的关系和程序不进行公开招投标,或以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标,或有的直接以议标形式来规避公开招标。

从去年有关招投标检查情况来看,少数单位邀请招标数量明显偏多。

调查与决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

调查与决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

调查与决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总第360期调查与决策(内参)第28期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中共雅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陶智全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高发的重点,而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环节又是重中之重。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有利于推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这里,结合我们近两年直接查处的汉源新县城二期场平与永定桥水库枢纽第一标段工程两个串通投标案件,就使政府少付出8600万元工程款(两项目设计总概算只有3.45亿元)的事实,谈一谈招标投标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和应对之策。

一、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程序中有几个环节值得认真研究。

1.代理机构的确定。

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按规定有公开比选和邀请比选两种方式。

一是公开比选。

公开比选中实行综合评分法,得分高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招标代理机构业绩和与业主的关系。

前者造成在某一同类项目中,招标代理机构一家独大的局面;后者对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分存在主观性。

两者相互交织影响,形成一些代理机构事实上在一些行业招标代理中居有垄断地位,无法形成竞争。

二是邀请比选。

按规定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比选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确定中选人。

但在实践中,被邀人或者申请人借的牌子越多,被随机选中的机会就越大。

招标代理技术性要求并不高。

针对上述情况,代理机构的选择亦应公开,但并非重在业绩,只要符合基本条件,承诺本身资格真实有效,而不是借牌,参与随机抽取即可委托代理。

2.代理费用的收取。

现行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按项目投资概算规模分级计取的,小项目代理费用只有几千元。

但无论项目大小,代理机构都要负责同等事项,而一个项目所支出的费用大约在三千到两万元之间。

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大小项目的成本投入上差距不大,但其收益差距很大,造成大项目争着抢,小项目特别是处在边远地区的项目无人问津;二是招标代理机构对正常的服务费并不看重,而是违规谋求中标企业的好处。

当前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腐败现象。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迈入良性、规范的发展轨道。

本文简要分析当前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的现状,列举现有招投标体系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在一些工程项目中,有些业主故意规避公开招投标活动,在初步设计阶段就降低工程量,使其达不到法定投资金额,或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独立小工程,使工程投资额也被分解成在招标额度的范围之外,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还有些业主以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程、应急工程等项目为由,通过会议纪要或集体研究等方式,擅自变更审批、核准的招标事项,使应公开招标的工程不招标,或申请邀请招标,以达到既排斥潜在投标人,又达到让内定投标人中标的目的。

(二)排斥潜在投标人一是在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置门槛和陷阱,排斥潜在投标人。

一些业主滥用权利,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为内定企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或是要求参加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巨额保证金吓退潜在对手;或不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仅在小范围发布。

二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从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活动成为虚设形式,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标底泄露招投标过程中,标底的编制是确定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保密工作至关重要。

而实际编制标底人员大部分是从专家库中抽取的造价人员或中介机构的造价、预算人员。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人员多,加之监管不到位,暗中故意向内定的投标人泄露标底,使该投标人的报价接近标底而中标,严重造成不公平竞争。

(四)中标之后非法转包、分包有的企业或个人借助各种关系中标,承揽工程后再私自转包、分包给其它企业,从中获利;有的企业挂靠有实力资质企业参与竞争或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承接工程后,不愿直接组织施工,将工程转包给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人,从中收取管理费,导致转包现象的原因很多,但大部分是利益所趋。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工程的需求增加,建筑招投标制度成为了建筑行业的重要环节。

然而,当前的招投标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透明度不高。

在当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很难进行平等交流,很难掌握所有相关信息。

有些区域或单位的招标公告只在当地或部分媒体发布,或由于种种原因被部分人更早地知晓,而造成某些人恶意串标和暗箱操作。

2.标书抄袭和不标价的情况严重。

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许多公司都同一单位的招标文件进行抄袭,导致标书之间相似度很高。

而一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得更高的胜算,往往不标明具体价格,令人难以判断预算的合理性和费用的真实性。

3.培训和评标制度不完善。

由于很多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不高,在评审过程中缺少切实客观的评审标准,导致投标人感到不公正。

而对评标专家的发现和处理非常缓慢,导致恶意投标者恶性循环,使得建筑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出现隐患。

综上所述,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完善公示制度。

应该通过一切途径对招标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如报纸、电视、门户网站等,以确保所有相关方有充分的获得招标信息的机会。

相关信息公示透明度高,让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

2.设立专业领域的标准。

标准化方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等应该有行业标准和规范文件参考,杜绝标书抄袭和不标价现象。

建设科学规范的标准从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3.严把培训和评标制度。

招标人应该严格控制评标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定期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和检测,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严谨,为建筑工程的品质和效益提供保证。

建筑招投标制度的完善和技术标准的规范,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方面。

只有在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推进下,建筑业才能达到更高的水平,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建筑产品和服务。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及避免工程安全事故的关键性制度。

但当前市场环境下,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例如:
一、投标标的过于分散,招标文件组织混乱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往往采用每一分项单独招标的模式,导致标的过多、招标文件组织混乱,为业主和投标人造成很大的不便,同时也容易造成投标人的策略和技术分散。

二、评标标准过于单一
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标准主要是以工程造价为主,只有少数招标单位将工期、施工难度等因素作为评标标准之一,这导致选择标的成本过高,开发商不得不为占有市场以及摆脱不良竞争的压力选择价格较低的投标公司,反过来却常常导致所得工作质量低劣。

三、缺失违约机制
没有有效的违约机制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的另一个表现。

由于在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合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合作双方不能遵守的情况,但目前的违约机制较为单一和单薄,对于投标人的套现能力非常大。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优化分项招标模式,提高效率
应尽量采取分阶段、分包、分级等方式,减少标的数量、规范化招标文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二、扩大评标指标,并加强评标力度
除了工程造价,评标指标应包括施工工期、项目质量、工程环境、建筑安全及品牌效应等多因素综合考虑,以不同评估权重方式评价,增加政策面的辅助评估强度。

三、定制完善合同违约机制
建议各建筑工程招投标利益相关方制定合适和全面的违约责任清单规定、建立承诺制改赚机制并加强监管机制,建立一体化解决分歧的日常监督、终止追责机制。

(大约1000字)。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缺陷与改进措施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市场秩序、节约资源、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影响了其有效运行。

本文将从招投标制度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现状1. 招投标程序复杂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到政府采购、企业自愿竞争和货物和劳务的采购等不同领域。

各种环节繁杂,程序繁琐,增加了企业和政府的管理成本,也容易引发各种违规行为。

2. 招标标准不统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差异,甚至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内也存在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这导致了企业在不同地方投标时需要适应当地的标准,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和腐败现象。

3. 招标信息公开不透明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信息公开不透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有的招标信息不够完整,有的招标信息不够及时,有的招标信息不够真实。

这给企业选择投标项目和政府选择中标单位带来了困难,也容易引发腐败现象。

4. 招投标主体管理不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主体管理不规范也是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些招投标主体信息不完备,一些招投标主体缺乏专业素养,一些招投标主体缺乏诚信意识。

这容易导致招标中标过程中产生纠纷,也容易引发腐败现象。

1. 简化招投标程序针对招投标程序相对复杂的问题,应该制定出台更加简化的招投标程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降低成本,以提高招投标效率,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2. 统一招标标准针对招标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该建立统一的招标标准和评标标准,同时在地方和行业之间推广统一的招标标准,以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3. 加强招标信息公开针对招标信息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应该加强对招标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招标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以保障企业和政府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摘要】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价格虚高、竞争不公等,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加强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招标流程、加强监管等措施。

对策效果评估部分将分析提出的对策在实际中的效果和可行性。

同时,结合风险控制,总结出有效的建议,为未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参考。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未来展望将继续关注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对策研究、风险控制、效果评估、展望、竞争环境、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经验借鉴1. 引言1.1 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在建设工程中,招标投标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价格和进度。

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竞争不充分等,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提高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本文将分析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评估对策的效果,同时探讨如何控制风险,为今后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分析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有效的对策措施以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希望能够揭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提高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我们也将评估提出的对策措施的实际效果,为行业提供可靠的参考和指导。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摘要:在新时代背景下,为进一步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也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章首先分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及建议方法,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招投标;问题;对策;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筑企业为取得施工资格,与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订立合同进行工程投标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由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中标人履行其义务,完成工程并承担经济责任。

招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和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关的技术、商务等方面有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义招投标是工程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招投标管理对整个建筑行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某种程度上讲,招投标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的重要手段。

通过招投标,可以规范施工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办事,保证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也使建设单位能够获得合理、合法的利益。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招投标管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若施工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则会使整个建筑业的发展迟缓乃至停滞;相反,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能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则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3.1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问题招标投标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规范,对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不明确、具体;评标方法过于简单,评标办法未按程序进行;在综合评估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对潜在投标人的资信、报价等情况审核不严,导致废标;抽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评标专家的名单及通信地址没有保密制度规定,容易泄露给投标人和其他潜在的投标人;现场评审时发现评委在投标文件中存在违规行为没有当场指出并提出异议或举报等。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加,招标投标作为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其规范与完善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着诸多突出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不合理投标规则、违规投标、低价中标现象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亟需研讨并提出对策以解决。

一、信息不对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招标方与投标方在信息获取方面存在困难。

一方面,招标方在公布招标信息时往往不够全面和准确,对于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技术细节等信息并不清晰,这给投标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投标方在获取招标信息时也往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耗费更多的成本,这从根本上阻碍了公平竞争的实现。

对策: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招标文件,使其内容清晰明了,对工程项目的要求和技术细节进行详细说明。

建立专门的招标信息平台,统一公布招标信息,提高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信息获取的成本,促进公平竞争。

二、不合理投标规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投标规则,例如不合理的投标条件、不合理的资质要求等,这些规则导致了一些合格的企业难以参与投标,降低了招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对策:建立合理的投标规则,对投标条件和资质要求进行合理调整,减少不必要的限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竞争潜力。

三、违规投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工程项目,采取了一些违规的手段,如行贿、串标等,这严重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对策:严格监管,建立违规行为的举报和处理机制,对于违规投标的企业严厉处罚,提高违规成本,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

四、低价中标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低价中标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恶意低价竞标方式,给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带来了隐患,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对策:建立合理定价机制,完善投标评审制度,不仅考虑工程项目的价格,更要考虑企业的信誉及技术实力,提高中标门槛,减少低价中标现象的发生。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一、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招标投标制度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和投标方的信息并不对称,招标方通常掌握着更多的信息,而投标方则往往缺乏对招标项目的全面了解。

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投标方难以准确把握招标方的需求和要求,从而影响投标方的竞争力和投标结果的公平性。

二、投标主体单一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中,往往只有少数几家大型企业或单位能够参与投标,导致投标主体较为单一。

这种情况下,容易形成投标主体之间的垄断现象,影响了招标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同时,由于投标主体单一,招标方可能面临较大的谈判压力,难以选取最具竞争力的投标方,从而影响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三、标书规定过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标书规定往往过于繁琐,投标方需要按照标书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资料,否则容易被淘汰。

这种情况下,容易给潜在投标方带来很大的负担,增加了其参与招标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标书规定过多也给招标方增加了审核标书的工作量,可能会导致信息的遗漏和失误,影响招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投标费用高昂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中,投标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投标保证金或报名费用,以确保其认真对待招标项目和保证投标的真实性。

然而,一些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费用可能设置过高,导致投标方在参与招标时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投标成本,也可能限制了一些小型企业或个体工程师的参与意愿,影响了招标的竞争性和项目的质量。

五、监管不到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中,一些相关监管机构在实践中的监管力度并不到位,导致招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和不正当操作。

由于监管不到位,可能会出现一些招标项目的不公正现象,损害了投标方的利益,也影响了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需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竞争和合法运行。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只有通过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才能确保招标投标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运行,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程成本的控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摘要:当前,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建筑行业的发展愈来愈繁荣,而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而言,控制好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可以有效地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降低项目建设的投资成本,它关系到整个项目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

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能有效促进市场内部的良性竞争,带动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发展。

本文结合具体工程实践,对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几条有效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引言招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实现促进竞争采取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可以合理进行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对加强市场经济建设、提高建设工程行业经济与社会效益、打击贪腐行为均有重要现实意义。

但目前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行为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招投标的公平性、公正性,为此,汇总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探索针对性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对工程项目的重要性招投标是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科学的招投标管理是促进良性竞争的有效途径,投标人唯有始终处于公平竞争的环境当中,才能够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促进各个建设企业的平稳发展,推动整个行业形成健康向上的风气。

同时,通过投标和公共采购,投标单位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商品和服务,促进经营机制的转变,提高创新活力,并且能够在市场环境的激励之下,积极地引进先进技术手段,完善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此获得市场地位和声誉,提高投标单位的市场竞争力。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招投标管理能够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助力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且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

2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2.1招标文件编制不完整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处于发展不均衡的状态,主要是没有考虑到实际的现状和项目的特点,因此招标控制价会出现两种极端的现象,从而导致无法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工程造价。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研究摘要: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双方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础所在,新时期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诸多问题,文章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开设意义进行分析,探讨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问题;工程招标引言随着招投标事业的快速发展,如今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管理问题、质量问题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在招投标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需要解决。

例如,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评标方法不科学、评标人员素养参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结合实际需求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则,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等,促使招投标管理工作更加完善,促进行业朝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1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开设意义招投标分为招标与投标两个方面。

其中招标是指招标公司或招标人通过固有的规定及渠道完成招标发布,并通过公开化、透明化的模式,吸引具备承建资质的投标人进行合理性竞争,此类招标流程细节必须具备精细化与完整化特征,且应秉承招标资质审核、项目评估以及工程确认的多方面责任。

投标指招标人在审核后期,按照文件执行相对应的投标,在固定的时间内将此类文件信息投放至招标机构,供其审核。

此过程中也可以看成是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以及承接能力、承建经验等方面的确认。

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目的是对现有工程发展体系设定市场与承建单位之间关联平台,通过招标任务的发布,自动过滤一部分投标人,让具备承建资质的企业参与到竞争中,避免资源浪费问题。

招投标具有公平性、透明性、竞争性的特点。

在市场经济体系的规约下,不断激发企业的自主变革,创设具有竞争属性的生存环境,保证在固有供求关系之间,合理匹配资源。

这样一来,无论是在买方市场,亦或是在供方市场,不会出现供过于求的问题,合理公平的竞争模式,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分配,降低不确定性问题的产生几率。

2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2.1竞争不正当、规避招标行为普遍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招标过程中,投标方与招标方、招标代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形成不正当利益关系,通过违规操作获取中标资格,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对招标方造成了严重干扰,无法选择最合适的企业,同时给其他参与投标的企业造成不公平及经济上的损失。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随着我国的建设不断推进和发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也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然而,当前在招投标领域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水平参差不齐在当前的招投标领域,存在很多各种规模的企业和机构参与投标,但他们的水平参差不齐。

有些企业为了贪图短期利益,而不惜以低于成本价格的价格中标。

这种做法不仅尽量削减了公司的利润,而且会导致一些企业不能承受高成本的工程。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因为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没有能力投标。

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对策:政府应该支持和鼓励技术和财力充足的公司参与招投标。

同时,政府还应该实行一些政策和措施,防止企业为了中标而低价竞标。

二、甲方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甲方权益得不到保障,将影响建设工程的正常进程。

因为有些企业十分专业,有能力在竞标过程中做出更好的选择,这意味着甲方需要确保这些企业参与投标和中标。

如果甲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则会出现在竞标过程中干扰和被逼迫选取不合适的企业的情况。

对策:原则上,政府应该依据竞争原则和公开透明的要求,尽可能为甲方确保其正当权益。

三、投标人缺乏责任意识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企业需要有一定的责任意识,而不仅仅是为了中标而中标。

特别是对于一些投标企业,是否能够有很好的信誉,这是非常重要的。

对策:政府应该加强对招投标企业的信誉评估工作,并建立适当的信誉培训和监督机制,以确保所有企业都具备相应的责任心。

四、不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竞争制度不严格执行,则会导致一些不法企业效仿。

所以,政府应该建立完整的招投标制度,并严格执行。

对策:对于招标过程中的公开透明,甚至包括招标政策的门槛、法律规定的法律条款等都必须得到严格的执行。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而不受外界干扰来确保招标政策的实行。

五、政府缺乏有效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政府应该加强对招标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政府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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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决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总第360期调查与决策(内参)第28期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索中共雅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陶智全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高发的重点,而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环节又是重中之重。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有利于推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这里,结合我们近两年直接查处的汉源新县城二期场平与永定桥水库枢纽第一标段工程两个串通投标案件,就使政府少付出8600万元工程款(两项目设计总概算只有3.45亿元)的事实,谈一谈招标投标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和应对之策。

一、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程序中有几个环节值得认真研究。

1.代理机构的确定。

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按规定有公开比选和邀请比选两种方式。

一是公开比选。

公开比选中实行综合评分法,得分高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招标代理机构业绩和与业主的关系。

前者造成在某一同类项目中,招标代理机构一家独大的局面;后者对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分存在主观性。

两者相互交织影响,形成一些代理机构事实上在一些行业招标代理中居有垄断地位,无法形成竞争。

二是邀请比选。

按规定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比选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确定中选人。

但在实践中,被邀人或者申请人借的牌子越多,被随机选中的机会就越大。

招标代理技术性要求并不高。

针对上述情况,代理机构的选择亦应公开,但并非重在业绩,只要符合基本条件,承诺本身资格真实有效,而不是借牌,参与随机抽取即可委托代理。

2.代理费用的收取。

现行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按项目投资概算规模分级计取的,小项目代理费用只有几千元。

但无论项目大小,代理机构都要负责同等事项,而一个项目所支出的费用大约在三千到两万元之间。

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大小项目的成本投入上差距不大,但其收益差距很大,造成大项目争着抢,小项目特别是处在边远地区的项目无人问津;二是招标代理机构对正常的服务费并不看重,而是违规谋求中标企业的好处。

为此,应淡化业绩,注重信誉,并尝试打破代理服务收费只能在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限制,通过保证小项目代理服务的合理收益,促进代理行为的平等、充分竞争。

3.代理行为的约束。

招标代理机构从接受投标报名时开始,可能出现一系列违规行为:一是故意将投标报名条件复杂化,按照亲疏关系审查投标报名资料,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存在随意现象,甚至滞留保证金;三是出售阴阳招标文件,备案和出售给意向关系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为一份,出售给其他投标人的为另一份;四是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泄露知悉的商业秘密,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非关系投标人的合法利益;五是在评标时,通过非正常办法授意评委进行倾向性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如此妄为,对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警示。

按国办发〔2000〕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是政府的建设部门,省建设厅最近出台了几项措施,但刚性制约并不多,代理机构处于"真空地带"过去一直是事实。

国办发〔2004〕56号文件曾提出组建"招标投标协会"要求,其意在通过行业自律约定其从业行为,但目前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只有当代理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并被调查处理后,其代理机构才受到了一定的处罚。

为此,应当考虑:第一,省上这个层面尽快出台对招标代理机构带刚性的监管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违规防范措施和惩罚规定;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结合的监管作用。

第二,推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直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开标之前,投标人之间无法弄清到底有哪些单位投标,维护一定的商业秘密性。

第三,强化开标后的资格后审制度及其监控,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引入投标人的平等竞争。

第四,改变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的办法,限制代理机构打保证金的主意。

二、关于专家评标及管理从实际情况来看,专家评标已暴露出一些问题。

1.评标方法被异化。

按规定有最低评标价法、打分法和合理最低投标价法,但现行评标专家为了避免矛盾和减少麻烦,只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对其投标文件的技术性审查很难认真进行。

2.评标专家的管理有缺陷。

一是评审选择代理机构时,规定在同类项目的专家中抽取评审专家。

可以讲,在市州一级公开或邀请比选代理机构时,由于涉及成本问题,一般都在本市同类项目专家中抽取,而本市同类项目专家很少,一些专家没被选中几次业主和代理机构都熟悉了,很容易暗箱操作。

二是评审选择施工、监理等投标人时,一些行业项目太多,专家也是有限的,专家被抽中评标的几率较大,代理机构事实上对一些行业项目的代理垄断导致对专家很快熟悉,进而握有操作评控的条件。

三是按照省上出台的专家库管理规定,对违规评标专家的处罚权在省一级,虽有上报的程序规定,但事实上被处罚的很少。

鉴于上述情况,第一,改进评标方法,杜绝简单最低价中标。

专家评标应履行"经评审"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审阅标书的技术内容,找出报价高低的原因,作出科学的判定。

也可尝试对所有参与投标的标书都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在审定工程量清单的合理性后,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企业。

第二,加强对专家库信息管理,专家的进出和专家代码应实行动态管理,扩容与剔除并用,并适当增加相关行业的交叉性。

第三,适度下放对违规专家的处罚权限,授权市州一级拥有相应处罚权。

三、关于投标企业投标企业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串、围标(借牌)现象严重。

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投标。

个别投标人在给予其他投标人一定的利益承诺基础上,串通其他投标人,采取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招投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报价,或先在合作投标人之间进行内部价格协商,然后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等方式故意退出竞争等手法,确保约定中标人中标。

中标者,予以兑现承诺或者以后再有项目招标,轮流坐庄予以弥补。

二是招标人与投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投标。

形式一般有四:其一,有意让意向中标人与所有投标人私下场外操作,在未进入招标程序前就完成内部约定,然后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履行一下法定程序,造成事实上的虚假招投标;其二,招标人搞对号入座,预先设定意向投标人,然后通过不适当地提高或有针对性地设置报名条件或者通过资审活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其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搞"暗箱"操作,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确定和更改报价,或与投标人商定中标办法,中标后再给有关投标人或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额外补偿;其四,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主导或故意引导甚至通过行贿方式让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区别性对待,以实现其意向投标人中标的目的。

2.转包、分包现象严重。

工程中标单位把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管理费"后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以及办理有关手续,但并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并不承担技术、质量等实质性责任。

同时项目被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后,导致施工企业收入减少,必然偷工减料,给工程建设埋下隐患。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时有发生。

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原因是变更。

一方面是量的变更,另一方面是价的变更。

在量的变更中有些是合理的,而有些变更是不合理的。

主要体现在:其一,在勘察、设计阶段,如果勘察数据不准确,工程设计特别是工程地质状况没有达到规定的深度,在开工建设后,必定要变更;其二,施工图工程量计算不准确。

基于上述两点原因,投标单位在现场踏勘后,根据施工经验可以知道哪些工程量今后是要增加的,哪些是要减少的,他们就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技巧,对今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投标报价就较高,要减少的项目投标报价就较低,为今后变更打下了"基础"。

投标企业上述行为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导致不公平竞争、权钱交易和政府支出的增加。

目前的制度设计还难以有效控制投标企业的这些不法行为。

新刑法设置了打击串通投标行为的罪行,但有许多表面现象十分突出的串围标行为因难以取证得不到法律应有的处罚。

从汉源县两起严重串围标案的查处来看,道德的提醒和约束已失去现实基础,关键还是杜绝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的合约和操纵。

一是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知道报名企业,也就无法排挤潜在的投标人。

二是评标重在资格审查和工程量的核定。

三是对入围企业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四是加大中标后的监督和约束,出现转包或违规分包即中止合同,按预先约定的处罚处理,并探索项目建设资金按中标企业的基本账户划转往来的措施,控制企业借牌投标以后以在当地设立项目部的名义来规避借牌嫌疑的行为。

五是加大公安经侦和检察院查处串围标行为的力度,放大案件的警示作用。

四、关于项目业主的控制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业主一般都是政府部门或者代行业主的国有企业。

目前在招标中暴露出规划设计深度不够、保证金标准过低、招标控制价确定太死板等弊病,给投标企业违规运作客观上起了垫底的作用。

为此:1.加强勘察、设计管理,提高工程概预算质量。

首先委托设计单位就应认真选择,坚持技术标准,杜绝关系委托。

其次,设计的审查应认真组织,专家咨询和评审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因为设计的优化不仅节约投资,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控制。

其三,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评审制度,对有理有据的评审减投,设计单位应当拿出说法、参与设计评审的专家也应引以为戒。

2.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

按现行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事实上现在大项目多,这点保证金不能对企图进行串围标的投标企业起到一定约束作用。

因此,适度提高重大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限额,并相应规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控制不法投标人的行为。

3.控制人为流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者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后再提交。

同样,《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正因为有这两条规定,一些别有用心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最后一刻撤掉自己的投标文件,或者私自约定其他投标人撤出投标文件,人为地造成"流标",以期进入比选,规避公开招标,利于自己运作。

此外,还有些投标企业在发现其他投标企业不愿合作(围标)时,就不履行交纳保证金义务,孤立已交纳保证金的企业,致使不能按期开标。

对此,应加快推进网上报名力度,避免代理机构与投标企业串通起来钻法规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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