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12---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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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培训讲义

产品质量法培训讲义
5、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
6、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
•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
– 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 和设备,适用本法。
•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 军委另行规定。
思考
• 依照《产品质量法》,下列何种产品属于 该法所称的产品?
芝麻油、冰毒、自来水、 水稻、袋装大米、苹 果、血液、教材、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体育 馆
• 假冒产品
– 假冒是指该产品根本未含法律规定的标 准的内容,以及非法生产、已经变质的 而根本不能作为某产品使用的产品。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的监管体制
• 统一管理与分工管理相结合 • 层次管理与地域管理相结合
– 专职机构
• 国家质检总局 •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 有关机构
• 行业主管部门 • 综合管理部门(如工商)
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农产品质量认证
绿色食品商标
农产品质量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
• GB/T19630.1-.4《有机产品》 • 中国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农产品质量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 任和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产品质量担保义务 (二)产品质量标识义务 (三)特殊产品的包装义务 (四)其他禁止性义务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作为义务 1、进货检验义务(第33条) 2、保证产品质量义务(第34条) 3、产品质量标识义务(第36条) (二)不作为义务(第35、37-39条)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_第7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_第7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 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或者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 出的明示承诺,
2、缺陷。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 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 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3、瑕疵。指销售者作为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 的技术要求,未能出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 计划使用产品。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①不具备产品应当具 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②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产品标准。 ③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不符合约定要求。是指产品的质量、使用性能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以 公开方式所作的承诺。
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二、产品质量责任 1、定义:指生产者和经营者因在产生或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应承担 的责任。 2、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 (1)产品质量合同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3)产品质量法律责任:又称为产品侵权赔偿责任 其构成要件包括:产品存在缺陷、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消费者或使用者 本身无过错。 4、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情形: ①违反默示担保义务 ②违反明示担保义务 ③产品存在缺陷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2、产品质量制度 (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2)产品标准化制度 (3)产品计量制度 (4)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5)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6)产品质量表示制度 (7)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8)产品召回制度 (9)产品质量纠纷解决制度

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质量概述 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关概念的规定

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
5、归责原则不同:
合:销售者是无过错责任; 产:生产者是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6、责任形式不同:
合: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产:只有赔偿损失。
第四节 产品责任的救济
一、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二、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二年 ★最长保护期限:十年 ★有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以该期限为准。
陷,造成产品以外的其他人身、财产损害。
(三)产品责任的主体
1、生产者 2、销售者——产品责任的先行赔偿制度
(四)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
(1)缺陷的定义(《产》第46条)
A、一般标准:不合理危险 B、强制标准:产品质量不合格
评价:我国现行《产品质量法》判定产品缺陷 的双重标准是否合理?
(2)缺陷的分类(P186)
★《产》的“产品”与《消》的调整对象的区 别:
《消》除“产品”外,还包括房屋、初级量
产品责任法
三、产品质量立法 产品质量管理法
★我国现行《产品质量法》是采取产品质量监督与 产品责任合并立法的模式。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
一、产品质量监督的机关(P174) 二、产品质量监督的方式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1)人身损害; (2)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
3、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直接的、必然的、内在的
(五)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1、对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免责事由:生产者举证(P190)
2、对销售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四、产品合同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区别
1、适用的情形不同
3、刘小姐购买了一台“欣荣牌”电暖器,结果在使 用时发生爆炸,刘小姐身上30%的面积Ⅱ度烧伤, 治疗及后续护理费共计七万余元,电暖气旁的多件 家具被烧坏,损失6000多元。

经济法-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含义 产品质量法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地域范围
产品质量法概念
• 产品质量法(products quality law): 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者对 其生产经营的缺陷产品所致他人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产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地域范围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 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 这一关系是发生在行政机关在履行产品监督
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是管理、监督与被管理、被监督的关系 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这一关系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用 户及其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质量问题 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关系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 3. 用户 4. 消费者 5. 受害者 6. 产品责任主体
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范围
1. 产品的含义 2. 产品质量的含义及分类
产品的含义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指经 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服务)
者与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争议处理
产品责任
1.产品责任的含义 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3.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4.产品责任的免除 5.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干预、公平竞争、可持续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总结词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经济立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的基本准则。适度干预原则要求政府在必要时进行合理干预,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竞争过程中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规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经济发展必须考虑生态环境和社会公正;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详细描述
02
CHAPTER
经济法律关系
VS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社会关系。
详细描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基于法律规定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责任形式。
对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03
02
01
04
CHAPTER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06
CHAPTER
经济法案例分析
总结词
保护公平竞争秩序
详细描述
通过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典型案例,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和法律后果,强调保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性。
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结词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案例分析,了解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和保护措施,强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一、概述产品质量法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该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管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产品质量法是以以下基本原则为指导的:1.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符合标准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依法监管:产品质量法强调依法监管的原则,要求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完善市场机制:产品质量法鼓励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产品质量竞争力的提升。

4.公开透明:产品质量法倡导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企业应向消费者公示产品质量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三、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主要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1.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可靠性和符合标准等方面。

企业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必须保证产品符合这些基本要求。

2. 产品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管的主体和职责。

相关监督部门需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责任。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的维权途径和程序。

3.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相关标准应当科学合理,能够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

同时,该法律还鼓励企业自主制定更高的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

4. 缺陷产品责任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当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失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召回产品等。

5. 产品质量宣传和投诉处理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企业在产品质量宣传中的要求,要求企业向消费者公示真实、准确的产品质量信息,禁止虚假宣传。

同时,该法律还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鼓励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产品质量法,以下是两个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案例一:汽车制造企业质量问题某汽车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部分汽车存在安全隐患。

漆多俊 经济法课件 产品质量法

漆多俊 经济法课件  产品质量法

第二编市场规制法第十章产品质量法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一)产品的界定产品可以从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方面界定。

就自然属性而言,产品指自然物之外的人类劳动产生的一切物质资料,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用于满足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就法律属性而言,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但并不包括所有物品(二)产品的范围《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界定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

第一,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

第二,必须是用于销售的物品。

第三,不动产不作为“产品”对待。

第四,军工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

●二、产品质量●(一)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

●(二)产品质量的特性●适用性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具备规定用途的能力●安全性,指产品在适用过程中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可靠性,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预定功能、实现预定目●的的概率。

●经济性,指消费者以最小的购买支出获得最大的产品性能上满足。

可维修性,指产品发生故障后能被迅速修好并恢复功能。

三、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质量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它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它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产品的用户、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二)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发展●我国于1993年出台了《产品质量法》,2000年对该法作了修订。

《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产品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律。

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体制产品质量监督体制,是指国家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设置的管理机构以及处理各管理机构之间权责关系的制度。

(一)中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现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

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章产品质量法
之间发生的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
已经发生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第四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消费权益争议的损害责任承担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
经 济法
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
CONTENTS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产品 质量 法概 述
生产者、 销售者 的产品 质量义

消费者 权益保 护法
消费者 的权利 和经营 者的义 务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法
指产品本身符合人们需 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泛指一切经过人类劳动,能满足人们生产和生 活需要并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它既可以是商 品,也可以是非商品。
个体社会成自员愿免、费平提供服务和赠送商品,也属于消费行为
这角说度明出我发国基,立本使法原农者则民从也保享护有农消民费切等诚者身、实原的利公信则权益平用利的、这一表个明国消家费领者域是内自所然有人的或人家,庭但。法包人括和 其他社会组织不属于消费者的范畴
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
1993年颁布、1994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是新中国成该立法以对来于颁推布动的社第会一经部济关的于稳保定护增消长费者
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或者冒用认证标
志等质量标志
第二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执行进货检 查验收制度
销售者的产 品质量义务

经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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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的兴起
• 2、市场的不普遍。 • 市场的不普遍主要表现为价格机制的缺位。
凡是价格机制不存在或被扭曲之处,就是 市场的不普遍之处。就需要国家制定法律 对那些难以或者不宜运用市场价格进行资 源配置和分配的领域(主要是提供公共产 品的领域)实行必要的价格调节甚至直接 的价格干预,以弥补因价格机制不健全而 带来的对公共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损害。
总论
• 第二编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第九章
经济法主体制度 经济法主体概述 经济法中的政府 经济法中的行业协会 经济法中的企业
总论
• 第三编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 • 第十章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 第十一章 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 第十二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 第十三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 第十四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 4、对干预责任的规范。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实行 “问 责制”是为了规范政府干预责任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第二章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 一、经济法的定义 •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
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简而言之,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 经济生活的干预; • ◆经济法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 • ◆只有在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时,国家才进行干预。也 就是说,市场失灵为国家干预划分了界限。
• 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 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和手段的总和。按照公权行使 的具体方式不同,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又可划分为强制性 调整方法和指导性调整方法。
• 前者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某种形式指令相 对应人应当作为或不作为,相对应人应予服从的一种调整 方法。后者是指国家机关引导公民或法人的经济活动符合 某种既定的经济干预目标而实施的非强制性调整方法,这 种干预方法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即行政指导、计划指导 和行政协商。

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ppt课件

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ppt课件
进货的制度。
销售者进货后,应当采取措施,保持产品 的质量。如果销售者在进货到售出这一 段时间内,不采取相应的保质措施,就可 能导致产品出现瑕疵或者缺陷,销售者对
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 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 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 标志等质量标志
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 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
特殊产品的包装 符合法定要求
量状况
生产者不得生产国 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生产者不得伪造 产地,不得伪造 或者冒用他人的
厂名、厂址
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
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
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 生产者不得伪造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
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四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一、消费者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 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在消费领域依法所享有的各种权能。它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 上的表现,明确消费者的权利,是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进行保 护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消费者有效实行自我保护的法律依据。 ❖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9项权利。 ❖ (一)保障安全权 ❖ (二)知悉真情权 ❖ (三)自主选择权 ❖ (四)公平交易权 ❖ (五)依法求偿权 ❖ (六)依法结社权
之间发生的纠纷。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
已经发生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第四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四、消费权益争议的损害责任承担者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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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本来是经济学上的一个术语,现在在法学 上也被广泛使用。广义上的产品是指自然物 之外的一切人类劳动的产物,但法律上所规 定的产品的范围要远远小于经济学上广义的 产品范围。《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仍然 属于经济学一般意义上的产品,但是又具有 一定历史时代的经济特性和法律标志,它是 指商品经济社会用做商品交换关系客体的, 并且由有关国家法律予以明确界定的产品, 实际上就是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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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了产品的定 义,即“本法所指产品是指经过加工、 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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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产品的范围是: • 1。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
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等。未经过加 工的天然产品,例如原矿、原煤、天然 气等,以及初级农产品、初级畜禽产品 、水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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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8402-86 标准,将质量的含义界定为“产品或服 务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 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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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的特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 适用性和安全性。
• 具体讲包括:性能、适用性、安全性、 耐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卫生性及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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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将产品的管理 监督和产品的质量责任结合为一体,将 对产品质量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 后监督统一起来,将立法重点转移到“ 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仅仅“制裁于已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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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明确了其适用范围。 • (一)主体 • 1、生产者、销售者。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五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五章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第十五讲
产品质量法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 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 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 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划 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 工作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 布。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经济法》第十五讲
产品质量法
• 第16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 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 第17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 实行收费修理: • ⑴,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 ⑵,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 ⑶,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 ⑷,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 ⑸,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 第18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 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经济法》第十五讲
产品质量法
三、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
• 1、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2、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 • 3、销售产品标志符合法定要求(同生产者的产品标 识要求) • 4、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产品 质量法》第23-27条) • 5,销售者的“三包”责任
《经济法》第十五讲
《经济法》第十五讲
产品质量法
二、产品质量的概念
•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 总和。 总和。 • 主要包括使用性能、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可 主要包括使用性能、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 维修性和环境等基本指标。 维修性和环境等基本指标。

经济法教程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教程产品质量法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旳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 品旳供货者旳,销售者应该承担补偿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别人财产损害旳,受害人 能够向产品旳生产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产品旳销售 者要求补偿。属于产品旳生产者旳责任,产品旳销售 者补偿旳,产品旳销售者有权向产品旳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旳销售者旳责任,产品旳生产者补偿旳,产 品旳生产者有权向产品旳销售者追偿。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补偿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 年,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该懂得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 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补偿旳祈求权,在造成损 害旳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还未 超出明示旳安全使用期旳除外。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 机”,回家试用后发觉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 商场提出退货,商场回复:“该产品阐明书未就其 使用性能作明确阐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 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 客应该怎么办?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因其提供旳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因 产品缺陷造成旳损害需承担民事补偿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及有关人员因违反产品质量法需承担 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补偿责任优先于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一)品质担保责任(产品瑕疵责任)
瑕疵:产品不合用
生产者、销售者因其提供旳产品不符合明示旳或默示旳 质量要求而承担旳民事补偿责任。(无过失责任)
3、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以( )为主要方式旳监督检 验制度。 A.抽查 B.全方面检验 C.抽查和全查 D普查
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销售者应该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 制度,严格实施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旳 考核方法,并依法推行其义务。

产品质量法87812459[1]

产品质量法87812459[1]

第十五章>>第一节
三、产品标准
• (一)国际通行质量认证标准
– 1.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 2.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 (二)当前我国评价产品质量的主要标准
– 1.产品质量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 2.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 3.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产品质量 法 • 讲授内容: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三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产品质量法87812459[1]
第十五章>>主要内容
第十五章 产品质量 • 本章主要内容 法
– 产品质量法是经济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 过对本章的学习,全面掌握和了解我国《产品质 量法》中所规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 责任制度,正确把握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产 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含义及其区别;熟悉生产者和 销售者依法所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掌握产品责任的性质,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 责原则,产品责任的时效期限。
• (二)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 3.标准化管理制度
• (1)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 • (2)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
– 4.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 5.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 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 7.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制度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产品质量法87812459[1]
第十五章>>第二节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产品质量法87812459[1]
第十五章>>第二节
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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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军工产品:军事物品。
2.产品质量
是指产品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
包括:安全性、耐用性、可靠性、 经济性、环境性、可维修性。
3.产品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4.产品质量问题 A. 产品瑕疵
B.产品缺陷 C.劣质; D.假冒。
二、产品质量法、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1.产品质量法 指调整在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以及对产品质量 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2.4
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责任 一)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1.生产者严格责任归责原则 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二)产品责任的过错要件 1.产品存在缺陷; 2.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 3.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案例:《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归责 原则采用( )归责原则。 A、严格责任 B、过错推定 C、无过错 D、直接过错
2.分别简述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本次作业(一页一题,一个要点一行。)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答: 2.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答:
6.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或进口商在其生产、
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时, 依法将该产品从市场收回,并免费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制度。 召回的方式有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两种。 A. √ B.×
本章练习题
二、简答题(写在作业本上) 1.什么是产品?它的客体不包括哪些类型?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作为的义务 1.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产品的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 二)不作为的义务 1.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2.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3.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 4.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 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2.2
产品质量监督
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行使职权: 1.现场检查权; 2.调查了解权; 3.查阅复制权:合同、发票、账薄等; 4.查封扣押权。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科分为3种基本形式和途径:
1.企业监督:劳动者自检,生产互检,专职检验; 2.社会监督:用户消费者监督,社团监督,舆论监督; 3.国家监督:监督抽查、信息发布。
均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C.客体: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
A天然的物品: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狩猎品、采集 品;
B.初级农产品:大米、小麦、竹笋;
C.自制自用产品:病毒、电力;
D.建筑工程:房屋、公路、大坝、桥梁、隧道、涵洞;
E.军工产品:军事物品。Biblioteka 二、产品质量责任的行政责任
1.查处 2.扣押 3.没收 4.罚款:最高3倍销售额。 5.吊照 等等。
三、产品质量责任的刑事责任
1.拘役 2.判刑
本章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下列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客体是( ) A原矿石 B建筑材料 C军事物品 D建设工程 2. 我国《产品质量法》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产品责任的规则原则规定: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归责 原则和( )。 3.三无产品”一般指的是 ( )。 A.无生产日期 B.无生产厂家厂址 C.无电话号码 D.无中文说明书 E.无质量合格证 F.无生产卫生许可证
三)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
1.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 2.赔偿范围 A.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收入; B.致人残疾:生活自理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 偿金、由其抚养的人必需生活等费用; C.致人死亡: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 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D.财产损害: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赔偿损失。
2.调整的对象: A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所形成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B国家质监管理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而发生产品质量监管关系 C.生产者销售者之间以及其他经营者之间形成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3.适用范围
A.主体:生产者、销售者;用户、消费者;国家质监管理机 构。
B.空间:中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
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召回方式: 1.主动召回:日本丰田汽车安全召回; 2.指令召回。 3.案例:
(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 销售商或进口商在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 产品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缺 陷时,依法将该产品从市场收回,并免费 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制度。召回的方式 有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两种。 A. √ B.×
第12章 产品质量法
周景利 编
12.1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问题
1.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
A天然的物品: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狩猎品、采集 品; B.初级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产品;
C.自制自用物品:病毒、电力; D.建筑工程:大坝、房屋、桥梁、隧道;
G.无产品标志 H.无限制或警示性说明
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而受到的损失,增 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受服务的费用的( )倍。 A、2 B、3 C、4 D、5 5.《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 归责原则采用( )归责原则。 A、严格责任 B、过错推定 C、无过错 D、直接过错
12.3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应当保证产品质量 A.不生产缺陷产品 B.具有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C.符合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质量 状况。 2.遵守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名称、产地、厂址、 产品质量状况、保质期限、警示标志等。 3.特殊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要求:警示标志、注 意事项等。 4.禁止生产者从事的行为:淘汰产品、伪造产品、 假冒产品、劣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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