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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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2019年开始实行工商管理大类的招生模式,根据学校专业调整、优化方案,2021级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2个专业。

工商管理大类的培养方案按照“2+2”的模式进行培养,因此,学生分流工作安排在大二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以及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分流工作机构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类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分流工作组成员见附件1。

领导组和工作组职责界定: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班级分配基本原则,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学生分流问题处理以及最终分流结果的审定;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汇总。

第二条分流基本原则学院实施按学科大类招生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科基础和尊重学生对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分流过程中要兼顾各专业发展要求和培养条件及能力,学生的学习兴趣,各专业的就业状态。

学院专业分流按照“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适当调整”的总原则进行,其基本原则如下:2.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分流工作顺利实施。

2.2尊重学生意愿原则。

在分流过程中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录取时以志愿优先,相同志愿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

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合理布局专业,从山西省及全国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合理调整专业人数。

2.4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工商管理大类所含的专业内进行,不得跨大类选择其它专业。

大类招生分流原则

大类招生分流原则

大类招生分流原则
大类招生分流原则是指根据学生的兴趣、能力和特长等因素,将学生分流到不同的大类课程中学习。

通常,大类招生分流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生兴趣原则:根据学生的兴趣,将他们分流到不同的大类课程中。

例如,对于喜欢文学艺术的学生,可以分流到文学、音乐、舞蹈等大类课程中。

2. 学生能力原则:根据学生的能力,将他们分流到不同的大类课程中。

例如,对于数学、物理等科学类强项的学生,可以分流到理工科大类课程中。

3. 学生特长原则:根据学生的特长,将他们分流到不同的大类课程中。

例如,对于体育、美术等特长的学生,可以分流到体育、美术等大类课程中。

4. 学生发展前景原则:根据学生未来的发展前景,将他们分流到不同的大类课程中。

例如,对于想要从事商业管理等职业的学生,可以分流到商科大类课程中。

综上所述,大类招生分流原则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能力、特长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以便让学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模板】

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模板】

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本科教育质量40条”,深化通识教育基础上宽口径专业教育模式探索实践,建立人才培养新型模式,我院从2015级开始实施本科生按林学大类招生制度改革,为做好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文件精神及学院人才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强化基础、拓宽专业、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竞争机制为主导,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分流培养机制,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热情,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1.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2.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兼顾特长;3.立足专业布局与教学资源配置实际,培养优秀人才。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织(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1.专业分流工作组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及干事、学工秘书及相关辅导员。

2.专业分流工作组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宣传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指导工作,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具体实施。

三、分流对象和专业规模(一)分流对象按专业大类招生培养的林业工程类、林学类本科生。

(二)分流专业及规模1.林学类专业包括林学专业和森林保护专业两个专业;2.林业工程类专业包括林产化工专业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两个专业;3.林学类的森林保护专业按2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林学专业按4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林业工程类的林产化工专业按2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按3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每个教学班规模为33人;4.各专业可根据现有教学资源和学生志愿情况,经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研究,可对各专业接收的学生人数进行适度调整。

四、分流办法(一)分流方法1.专业分流遵循“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

青岛农业大学规定

青岛农业大学规定

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入学需持“青岛农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与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书面报告及所在乡镇、街道或原工作单位证明,办理延期报到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请假须经学校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为放弃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

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规定办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但须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已经报考其他学校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必须按《青岛农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二节学制和修业年限第五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8年;专科学生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3-5年;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基本学制按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修业年限的提前德、智、体合格,所修读的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60%及其以上的本科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并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的修业年限以学年为单位,学校不接受提前半学年毕业的申请。

青岛农业大学文件

青岛农业大学文件

青岛农业大学文件青农大校字〔2008〕134号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制订按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适应高等教育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突出个性发展”的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从2008级开始实施按学科专业类别招生(简称按大类招生)。

按大类招生、培养是一次教育教学的深化改革,涉及到教育教学观念、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核心是人才培养方案。

为保证按大类招生培养的质量,现就按大类招生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多样化需求,体现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定位,突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重视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关注经济全球化、产业国际化的影响,培养有国际意识和视野的人才。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的原则。

要将党和国家、社会、学生的需要恰当地反映到培养方案中,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学生就业与发展兼顾的原则。

既要充分考虑学生就业对知识、能力的需要,又要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为学生继续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学科基础。

(三)坚持学科体系与社会需要统筹的原则。

既要坚持专业人才的学科知识结构,又要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的要求,并要预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要注意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经济全球化、产业国际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把握好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总体要求和规格。

(四)坚持“加强基础、拓宽口径”与“巩固专业、强化能力、突出特色”相结合的原则。

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大学专业分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下,学生在高中阶段接受的是相对统一的教育,但随着升入大学,学生需要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因此,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在对学生兴趣和能力的充分了解基础上。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兴趣测评和能力测试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为学生提供更加科学的专业选择建议。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各个专业的发展前景和就业形势,从而更加明智地选择专业方向。

其次,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学校在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时,需要密切关注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引导学生选择与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方向,以便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另外,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还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和选择。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求知欲望,学校在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时,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和选择,不应强制学生选择某些热门专业,而应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专业选择,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自由选择专业方向,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最后,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

学校应该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分流评价机制,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学术成绩、兴趣爱好、实践能力等方面,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专业选择建议。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起良好的跟踪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就业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为今后的专业分流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总之,大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充分了解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考虑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和选择,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专业选择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未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大类招生分流方法

大类招生分流方法

大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

学生入校后,经过1~2 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大类招生的分流方法可能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学生填报志愿:在经过基础培养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填报自己心仪的专业志愿。

2. 专业分流: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将学生分配到各个专业。

3. 名单公示:学校将专业分流的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可以查看自己被分配到的专业。

4. 确认分流结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自己的分流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或调整志愿。

5. 正式分班:学生确认分流结果后,学校根据分流结果进行正式分班,学生开始进入专业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具体分流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说明,了解专业分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同时,学生也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理性填报志愿,避免盲目跟风或随意填报。

高校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高校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高校专业分流实施细则xx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一、xx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织机构:组长:xxx负责统筹谋划副组长:xxx负责指导实施细则、学院间协调。

成员:xxx xxx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规定,学院涉及一个专业门类,经研究决定具体分流细则如下:二、专业分流的依据专业分流的主要参考依据为学生志愿和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用来考查学生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包括入学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的平均成绩和思想品质修养分值,两部分成绩以量化分值的形式体现。

说明:1、因考试违纪、作弊未能正常考试的课程按0分计算。

2、缺考课程按0分计算。

3、留降级学生如有重修课程,按重修成绩计算。

4、按5分计分制评定成绩的课程按该成绩所对应分数段的最高分数计算。

5、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有:课程成绩占80%,思想品质修养占20%(由辅导员评定,二级学院核准)。

各专业对申报学生进行专业能力潜质测评,未开展测评,并且学生数没有达到上限的,各专业必须接收申请学生转入。

综合测评成绩相同者,可考查部分课程的单科成绩或加试个人相关专业能力潜质。

三、专业分流的主体:1、我院xxxxx专业与xx学院xxxxx、xxxx两个专业在学院间进行分流。

2、xxxx专业分流后上限人数:78。

四、学生分流名单的确定1、学生综合排名成绩包括入学第一学年课程成绩(80%)、学生管理部门给定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2、以上两项成绩综合排名在前5%的学生有资格参加专业分流。

3、学生选报后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可确定。

四、专业分流的时间、程序本学期第14教学周前完成。

综合测评中课程成绩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第一学段必修课成绩计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第1周,按专业类招生的学院确定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报教务处;教务处公布分流后各专业最大学生数(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30%);各专业确定专业导航课开设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发布。

2、第2-8周,各专业完成专业导航课授课任务。

青岛农业大学双学位

青岛农业大学双学位

青岛农业大学双学位青岛农业大学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为规范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类型:(一)普通本科在校生在本校修读双学位教育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二)普通本科(或专科)在校生在本校修读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第四条凡有三届毕业生的专业都纳入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范围(具体专业以教务处公布为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双学位或双专业的辅修专业。

第六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满一学年;(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册学生。

本科生可以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专科生只能修读双专业(专科专业);(三)在学期间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四)所修读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合格(申请双学位的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五)身体健康,能满足辅修专业要求。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学生应在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前详细了解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和相关要求,自主确定申请辅修专业。

第八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八周从教务信息系统上提出申请,第九周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第十周教务处审核批准并公布辅修学生名单。

第九条核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通知登录教务信息系统选择修读课程。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内部专业分流成为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专业分流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也关系到学院的教育质量和整体布局。

因此,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专业分流管理实施方案,成为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定位1.确保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权益。

2.促进各专业均衡发展,优化学院资源配置。

3.提高学生专业满意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方案1.制定专业分流规则(1)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教学资源等因素,合理设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2)建立专业分流评分体系,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个人志愿等因素,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3)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组织专业宣传和指导(1)开展专业宣传活动,向学生介绍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就业前景、发展潜力等,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

(2)邀请专业教师、优秀学长学姐进行经验分享,为学生提供专业选择方面的指导。

(3)针对学生的疑问和困惑,设立专业咨询窗口,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

3.实施专业分流(1)根据专业分流评分体系,对学生进行排序,按照排序结果进行专业分配。

(2)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3)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过程透明,接受学生监督。

4.跟踪管理与反馈(1)对分流后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他们在新专业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

(2)定期收集学生对专业分流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3)建立专业分流档案,记录学生的分流过程和结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业分流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分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3.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学生了解专业分流政策,提高参与度。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专业分流:高校按类招生瓶颈探析

专业分流:高校按类招生瓶颈探析

专业分流:高校按类招生瓶颈探析作者:赵长山何付丽樊东来源:《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5年第5期赵长山,何付丽,樊东(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30)摘要:高校实行按类招生能够实现“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培养目标,但在专业分流中面临“选择专业盲目跟风、专业分流不平衡”等问题,由此阻碍了按类招生的发展。

究其根源,均因专业分流前大学生对大类招生下的各个专业认知程度有限。

只有加深大学生对各个专业的了解和认识,才能突破专业分流对大类招生的瓶颈。

关键词:按类招生;专业分流;高校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5-0015-03按类招生是一种新的高校招生方式,是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通才教育、创新能力培养的高校教育方针指引下的产物。

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在国内率先实行按类招生后,一些地方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也相继加入按类招生的行列。

“按类招生”是指高等学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1-2]。

通过该方式被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的前3—4个学期统一学习基础课,之后进行专业分流,即分专业或称之为选择专业。

此种招生和培养方式的主要目的:一是加强“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素质教育,培养适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二是避免因专业方向过多、过细,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的无从下手和盲目性,将选择或者称之为确定自己专业的时间推迟至大学阶段的第三或第四学期进行,希冀大学生在大学阶段的生活、学习期间,对各个专业有所了解后,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特长和爱好选择专业,以避免高考填报志愿时的盲目性,保障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和学习内容的选择权[3]。

实践证明,通过合理的平台课程建设与规划,按类招生的确能够实现“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4],但盲目选择专业的问题却一直存在,甚至与高考时选择专业相比还出现了更令人棘手的问题——盲目跟风选择专业,结果导致专业间学生数量极不平衡,进一步导致教育、教学资源分配不平衡和专业发展不平衡[5]。

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节退学与注册第一条重生退学需持〝青岛农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则的其它有关证件与资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则的日期到校操持退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早向学校招生失业处提交书面报告及所在乡镇、街道或原任务单位证明,操持延期报到请假手续,假期普通不能超越两周。

请假须经学校招生失业处同意前方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顺从等合理事由以外,学校视为坚持其退学资历。

第二条重生退学后三个月内,由先生任务部〔处〕组织各学院先生任务办公室查阅先生档案,停止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停止安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

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度规则操持。

凡属故弄玄虚、秉公作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重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管退学资历一年,但须离校治疗。

保管退学资历的重生应立刻操持离校手续,回家治疗,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两周内无故不操持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管的退学资历。

保管退学资历者不具有学籍,不享用在校生待遇。

在保管退学资历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央求退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契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操持退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许逾期不操持退学手续者,取消其退学资历。

保管退学资历时期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曾经报考其他学校者,取消退学资历。

第四条先生必需按«青岛农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先生注册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则操持注册手续。

第二节学制和修业年限第五条本科先生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8年;专科先生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3-5年;专科终点本科先生的基本学制按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则执行。

第六条修业年限的提早德、智、体合格,所修读的学分到达培育方案规则的学分60%及其以上的本科生,可央求提早毕业,并按以下规则操持:〔一〕先生的修业年限以学年为单位,学校不接受提早半学年毕业的央求。

农业大学大类招生分流暂行办法2021

农业大学大类招生分流暂行办法2021

农业大学大类招生分流暂行办法为贯彻XX和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学校综合教育改革工作,学校决定实施大类招生与培养,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做好按大类招生培养工作,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原则(一)专业发展需要原则:专业分流应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的要求,各学院及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并结合教学资源实际情况,预先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分流后的专业班级不得少于20人,每个班级人数一般为30人,并以30人为基本计算单位,最多人数可根据专业特点作适当调整。

(二)学生自主选择原则:以学生自主填报专业志愿为基础,结合学院专业教学资源与学生专业发展水平进行专业分流。

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结合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填报专业志愿。

(三)成绩优先原则:学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若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则按照已修的主要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学分绩点进行排序。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补考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缓考取得学分课程的成绩按实际分数计算。

(四)学术特长优先原则:拥有某学科专业方面的学术特长在选择该专业时可优先考虑。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具有相应的学术特长。

1.在相关学科专业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参赛者或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2.申报专业领域相关专利,排前五名以内;3.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三作者以前;4.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取得一级证书;5.学生确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特长,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认定。

三、分流的组织与实施1.各学院具体负责分流工作。

XX学院大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4年)

XX学院大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4年)

XX学院大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成立XX学院大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和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招生与就业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校大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分流方案的执行,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成立XX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教务部部长、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部学籍管理工作人员组成。

在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分流方案,做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相关学院成立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

第二章大类招生原则第二条专业大类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和专业介绍》对专业门类、专业类的划分(即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的专业可分一个大类)。

结合我校实际,原则上大类招生应在同一学院、同一批次录取的专业中实行。

第三章大类招生培养原则第三条努力践行大类培养改革,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拓宽专业口径,着眼于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科学性与先进性结合,构建大类培养课程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

构建同一专业类(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的专业)的学生必修的大类平台课程,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思维能力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夯实学生专业发展基础,强化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思维的学习与训练,具备将来在该学科任一专业发展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专业分流原则第四条社会需求原则。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实际,合理进行专业布局,确定专业分流计划。

第五条个性发展原则。

学院在学生专业志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分流。

第六条“三公”原则。

学校对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及时面向学生公布,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专业分流依据第七条分流专业。

学校根据招生当年对外公布的招生大类所属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高校分流实施方案

高校分流实施方案

高校分流实施方案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人口素质的提高,高校招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学生特长,高校分流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分流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流机制,让学生在高考录取后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特长,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高校分流实施方案应该建立在科学的评价体系之上。

学生的兴趣、特长、潜能等方面应该被充分考虑,而不仅仅是依靠高考分数来决定学生的去向。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包括学科成绩、兴趣特长、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以此来全面了解学生的优劣势,为他们提供更合适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其次,高校分流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多样化的招生录取机制。

对于学生来说,他们应该有更多的选择权,不仅仅是依靠高考成绩来决定自己的去向。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高校在招生录取上进行多样化探索,包括面试、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特长测试等方式,以此来更好地发现学生的潜能和特长,为他们提供更合适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另外,高校分流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生培养体系。

一旦学生进入高校,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程设置、实习实践机会、科研创新项目等方面,以此来更好地发挥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为他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成长路径。

最后,高校分流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

一旦学生进入高校后,我们应该对他们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发展进行及时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为他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成长路径,以此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特长和潜能。

总之,高校分流实施方案的核心是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为他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流机制、多样化的招生录取机制、健全的学生培养体系和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为社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的管理规定

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的管理规定

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的管理规定专业建设是学校重要的教学基础建设,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

在我校全面深化转型发展的形势下,加强专业建设、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成为我校谋求更大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实施专业建设黄红牌警告制度,是我校加强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的重要依据。

具体规定如下:一、构成黄牌警告的条件对专业进行黄牌警告将主要参考招生情况、专业办学质量、学生学业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凡达到相关条件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红牌。

(一)因专业吸引力造成的专业人数偏低专业1.新生实际报到率在新生报到后,实际报到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80%的专业或大类(依据每年10月10日统计数据为准)。

2.大类专业分流人数比例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尊重学生兴趣选择的基础上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在分流结果中专业人数少于一个标准班40人(工、经、管、文学类专业)或30人(农、艺术学类专业)。

3.转专业中学生流失率在转专业工作中,因学生对该专业不感兴趣,转出到其他专业,转出该专业人数达到该专业总人数的20%。

(二)因专业建设质量或人才培养质量存在问题的专业1.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成绩经同意设置,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本科专业,在参加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中,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专业。

2.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在XX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我校专业在同类院校评价中,得分低于60分,或者排位在后20%的专业,或者校内专业评估得分低于60分。

3.教学过程(1)各专业学生对专业课程设置的满意度;(2)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堂学习收获的满意度;(3)对实践环节的技能和能力培养的满意度;(4)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的满意度;(5)对实验课程教学的满意度;(6)对校内实习实训课程教学的满意度;(7)对校外实习教学的满意度;(8)对学业指导咨询工作的满意度;上述8项满意度中有3项满意度低于70%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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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暂行规定
按大类招生培养是一种厚基础、宽口径培养的模式。

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自第二学年起根据学生的个人志愿、学习成绩和在校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学生进入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分流的原则
第一条社会需要与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设置相应专业,学生根据个人志愿选择专业。

第二条有条件的分流与指令性相结合原则。

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和各专业招生人数,是专业分流的客观依据。

专业分流要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进行指令性地调配。

第三条大类内分流为主的原则。

学生专业选择原则上在大类内各专业间进行,不得跨大类进行选择。

但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允许学生跨大类选专业:
1. 第一学年综合考核总分在本大类前5%者;
2. 学生确有某种专长,由本人申请,经大类托管学院同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 发现学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按国家规定不能在所在大类的各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4.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跨大类选专业:
1. 在校期间有考试违纪、作弊、受记过及其以上纪律处分的;
2. 从文史类转往理工类的;
3. 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

二、分流的依据
第四条学生第一学年综合考核总分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

综合考核总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考核总分=∑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分
注:1.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

因伤残免修公共体育课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时体育成绩计为合格,即60分。

2. 在校综合表现分由在校表现基础分、在校表现奖励分和在校表现扣减分组成。

(1)在校表现基础分为100分。

(2)在校表现奖励最高100分。

加分内容和对应分数如下: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获国家级(如教育部、团中央等)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0、70、50分,优秀奖加30分;获省级(如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团省委等)奖励,特等奖加50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30、20分,优秀奖加15分;获校级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0、5分,优秀奖加2分;地市级奖励等同于校级奖励。

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0分,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0分,校级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二、三等奖加15分、10分、5分,优秀奖加2分。

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90分,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大学生加80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0分,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30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0分。

荣获校级单项奖学金加10分,获学院单项奖学金加5分。

被评为全国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班干部、团干部加20分,学生加10分;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班干部、团干部加15分,学生加8分,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班干部、团干部加10分,学生加5分。

奖励加分累计至100分后不再加分。

(3)在校表现扣减最高100分。

扣减内容和对应分数如下:
被通报批评一次减10分,受警告处分减40分,严重警告处分减70分,记过处分减90分,留校察看处分减100分。

累计扣减不超过100分。

第五条专业分流指标。

原则上按招生时确定的专业计划数分流。

学校可根据学生志愿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专业分流指标调整。

第六条学生的志愿。

根据大类内专业情况,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大内类所有专业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全部进行填报)。

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第一学年综合考核总分排名进行专业分流。

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它专业的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计划人数时,再从第二、第三志愿┅┅中录取分流。

申请跨大类专业分流的学生,在跨大类菜单下填写跨大类选择的专业,同时选择原大类的专业。

学校首先对大类内选专业的学生进行分流,跨大类选专业的学生,在大类内专业分流结束后根据专业录取情况进行调剂。

第七条学生分流采用省内与省外学生综合考虑的原则。

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山东省内学生与省外学生按第一学年综合考核总分单独排名,根据原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八条专业的特殊要求。

某些专业和专业方向对相应课程有特别要求的,学院应在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前提出,由教务处公布,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三、分流的程序与办法
第九条在第二学期开学后,各学院要分步分期向学生进行学院和专业介绍,加强学生对专业
的了解,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有目的的进行专业分流前的准备。

教务处在第二学期第十周将各专业的分流指标挂于教务网上,供学生进行参考。

第十条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应于第二学期第八周前报教务处审批,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十一条第十五周前,托管学院完成对学生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的统计工作;第十八周完成对学生第一学年考试成绩的统计工作,完成对每个学生的综合考核总分的计算,并公示。

第十二条学生在第十七~十八周,托管学院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分流志愿。

大类间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托管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同意后转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拟转入学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于第十九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在分流时参照分流原则第六条进行分流。

第十三条第十九周由教务处根据学生志愿和综合考核总分排序进行专业分流。

最迟于第十九周周末前向学生公布分流结果。

第十四条从第二十周开始,学生根据分流专业到相应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在网上根据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选课。

第十五条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不得再转专业。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青岛农业大学
200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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