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中级财税》讲义第五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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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法讲义-第五章

2017年中级经济法讲义-第五章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历来为中级职称考核重点,最近三年的平均分值14分,主观题长期在此安营扎寨。

2017年本章在“买卖合同”部分新增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租赁合同”部分新增了《房屋租赁合同》。

本章包括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涉及考点较多,但需要记忆的内容并不多,绝大多数内容只需要“准确理解”就可以得分。

本章考题非常之灵活,多以案例形式出现,准确把握历年考题是同学们学好本章的关键,而同时学好本章又是同学们能否成功通过本门考试的关键。

【章节框架】【内容精讲】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两大基本原则】诚信原则——违约要受罚,免责事由除外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按约定,无约定可补充协议知识点、合同的分类及订立形式(★)(14年判断)【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保管合同B.借款合同C.借用合同D.定金合同『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B项需要满足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才是实践合同。

二、订立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考题·判断题】(2014年)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知识点、格式条款(★★)(12年多选)(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提请注意”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三)对格式条款的解释1.理解有争议,按通常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举例】老赵借老钱10万元。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考题·多选题】(2012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情形与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级经济师笔记--财税

中级经济师笔记--财税

第一章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考点: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1.市场失灵的表现(五个)(1)市场垄断:某些行业因具有经营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好、边际成本不断下降、规模报酬递增的特点,而可能被少数企业所控制,从而产生垄断现象。

垄断必然排斥竞争,甚至导致整个竞争性市场的解体。

(2)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3)外部效应:在市场活动中没有得到补偿的额外成本和额外收益。

(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与失衡2.市场失灵问题,需要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介入,用非市场方式解决。

考点: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1.经济稳定的含义(1)充分就业: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

(2)物价稳定: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一国在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时,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2.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1)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主要是通过作为财政收支计划的国家预算来进行:①社会总需求>社会总供给→国家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政策);②社会总需求<社会总供给→国家预算收入<支出(赤字政策);③社会供求总量平衡→预算收支平衡(中性政策)。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①收入方面——累进所得税制;②支出方面——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财政补贴、税收支出等)的安排上。

(3)通过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和税收进行调节(4)首先保证民生性的社会公共需求(5)通过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配合进行调节第二章税收支出理论与内容考点:财政支出的经济影响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对经济影响的比较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对生产和就业的影响直接间接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影响间接直接对政府的效益约束强弱硬软对微观经济主体的预算约束执行财政职能的侧重点资源配置职能强国民收入分配职能强考点:财政支出规模的增长趋势1.瓦格纳的“政府活动扩张法则”政府活动不断扩张所带来的公共支出不断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

2.皮考克和魏斯曼的“公共收入增长导致论”公共支出的增长只是由于公共收入的增长而造成的,将导致公共支出增长的因素归结为两种:(1)内在因素: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增加。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笔记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笔记

第一章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考点1:公共物品特征公共物品的特征(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2)受益的非排他性(核心特征)(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核心特征)(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考点4:财政职能(一)资源配置职能1、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政府为财政资源配置的主体。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配置在整个社会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市场资源配置。

2、财政资源配置方式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考点3: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1、政府干预及其手段(1)政府的宏观调控(2)立法和行政手段(3)组织公共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4)财政手段2、政府干预失效(1)政府决策失误(2)寻租行为(3)政府提供信息不及时甚至失真(4)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考点2:市场失灵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市场失灵是财政存在的前提。

1、市场失灵的表现(1)市场垄断(2)外部效应(私人费用与社会费用之间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非一致性)(3)信息不对称与不充分(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与失衡”政治程序。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可以通过财政进行资源配置,有的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但实行政府管制,究竟天然垄断(2)资金提供方式也是通过政治程序完成的。

3、公共物品效率供给的难点(1)公共物品需求表达的困难(2)公共物品生产效率供给的困难4、资源配置职能的范围公共物品国防、法律设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服务、基础科学研究。

准公共物品高等教育、医疗。

生产准公共物品是政府职能的延伸。

行业的物品采用何种方式,要以效率优先的原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1、调整投资结构(1)调整国家预算支出中的直接投资;(2)利用税收、财政补贴和投资政策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

2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通过税收、投资、财政补贴和财政体制中的转移支付等手段和政策来实调节资源在不同调节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5、资源配置职能的机制和手段部门之间的配置体现在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高低上。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讲义-第五章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讲义-第五章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讲义-第五章————————————————————————————————作者: ————————————————————————————————日期:第五章筹资管理(下)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马云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ﻫ学习高难度郁闷压抑ﻫ命题高频率考试高分值兴奋激动【思维导图】ﻫ第一节混合筹资ﻫ混合筹资筹集的是混合性资金,即兼具股权和债务特征的资金。

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取得的混合性资金的主要方式是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

ﻫ一、可转换债券ﻫ(一)含义与分类含义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和证券期权的组合体。

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转换比例,自由的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分类不可分离的可转换债券其转股权与债券不可分离,持有者直接按照债券面额和约定的转股价格,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这类债券在发行时附有认股权证,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发行上市后,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各自独立流通、交易。

认股权证的持有者认购股票时,需要按照认购价格(行权价)出资购买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ﻫ证券期权性由于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在未来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实质上是一种未来的买入期权资本转换性在正常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转换成股票后,属于股权性质赎回与回售一般会有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①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②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

【例·判断题】(2014)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在未来按一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股票的权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具有买入期权的性质。

( )『正确答案』√ﻫ『答案解析』可转换债券具有证券期权性,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者未来的选择权,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转换权利,持有至债券到期还本付息。

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串讲讲义(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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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商品课税制度第一节增值税制一、了解增值税的概念二、熟悉增值税的纳税人三、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的规定1.基本规定:货物指的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掌握8项视同销售的规定(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混合销售行为——依据纳税人的主业判断情形税务处理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特殊规定: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四)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规定兼营行为是多项行为涉及到两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五)熟悉部分货物的征税规定(1)货物期货。

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建筑材料、构件。

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其他情形,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情形税务处理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营业税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增值税(5)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6)饮食业销售货物情形税务处理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销售食品营业税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附设的门市部、外卖点对外销售食品;专门生产或销售货物(包括烧卤熟制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增值税四、税率(一)税率1.货物税率(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13%(3)零税率——出口货物2.应税劳务税率:17%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2017年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复习全书-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圣才出品】

2017年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复习全书-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圣才出品】

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知识框架】【考试大纲】(一)企业所得税理解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各项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实施资产的税务处理,分析征收管理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理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各项规定,计算个得税应纳税额。

【核心讲义】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制一、概述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一)基本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例5.1.1 单选题】下列机构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2011年真题]A.基金会B.有限合伙企业C.非企业单位D.社会团体【答案】B【例5.1.2 单选题】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010年真题]A.总机构B.财务部门C.人事部门D.实际管理机构【答案】D(三)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三、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中级经济师财税专业大纲

中级经济师财税专业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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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与要求
1. 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

理解公共物品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分析市场失灵的表现,理解公共财政存在的前提,理解财政职能的基本理论,分析财政职能的内容。

2. 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

理解财政支出的分类,分析财政支出的经济影响,理解财政支出规模的衡量指标,分析财政支出规模的增长趋势,分析影响财政支出规模的因素,辨析财政支出效益的特点,分析财政支出效益,分析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具体内容。

2024中级经济师财税三色笔记-第5章 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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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所得税制度考点: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概念1.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提示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

(3)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以上;(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示3:对于特殊性行业涉及适用优惠税率,需满足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如:①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指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是指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等。

3.计税依据4.税前扣除(1)基本原则①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③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④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经济师《初级财税》讲义第五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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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1.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

纳税人一般分为两种,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地支配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否一致主要看税负是否发生了转移或转嫁。

二、征税对象
1、征税对象是税制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2、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注意】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串讲讲义(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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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等2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养老金
(四)掌握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内容)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掌握个人、企业缴费的比例以及待遇。
1.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方式。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在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财政投融资制度
财政投融资是通过国家信用方式筹集资金的。政府投资并不意味着完全的无偿拨款。熟悉财政投融资的五个基本特征:
(1)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府投入资本金的政策性融资
(2)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范围有严格限制
它主要是为具有提供“公共产品”特征的基础产业部门融资。
(3)计划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4)财政投融资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和经营。
(2)受保人享受保障计划的津贴需要经过家庭收入及财产调查,只有经济条件符合受保人的资格才享受政府的津贴。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公共养老金计划
3.普遍津贴型
政府按照“人人有份”的福利原则举办的一种社会保障计划。在这种计划中受保人及其雇主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普遍津贴的资金来源与社会救济一样也完全由政府一般预算拨款,与社会救济不同的是,受保人在享受津贴时并不需要进行家庭生计调查。
④价格补贴的对象是商品,而企业亏损补贴的对象是企业。
⑤价格补贴在财政支出中列支,企业亏损补贴作为冲减收入处理。
(二)了解财政补贴的经济影响分析及其实际经济效应
三、税收支出
(一)掌握税收支出的概念与分类
掌握税收支出的概念: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放弃一些税收。税收支出是政府的一种间接性支出,属于财政补贴性支出。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讲第讲讲义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讲第讲讲义

ⅲ、超率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相比照率划分征税级距,就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全额数额中符合不同级距局部的数额,分别按与之相适应的各级距税率计征的一种累进税率。

它以征税对象某种比率作为累进依据。

③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分为:地区差异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和分类分级定额税率等形式。

【例题15:07年单项选择】假定上述税率表是超额累进税率表,第三级的速算扣除数是( )。

A.50 B.100 C.150 D.200答案:D解析:方法一:直接套公式本级速算扣除数=〔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第2级速算扣除数=1000×〔10%-5%〕+0=50第3级速算扣除数=3000×〔15%-10%〕+50=200方法二: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应纳税额如果第3级所得额是5000元全额累进税率下应纳税额=5000×15%=750元超额累进税率下应纳税额=1000×5%+〔3000-1000〕×10%+〔5000-3000〕×15%=550元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应纳税额=750-550=2002、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1〕纳税环节: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纳税期限: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

纳税期限确实定主要考虑:应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来确定。

应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确定应根据纳税义务开展的特别性和强化税收征管的要求来确定。

从我国现行各税看,纳税期限分按年征收、按季征收、按月征收、按天征收和按次征收等多种。

〔3〕减免税:减免税是指国家为完成肯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鼓舞或特别照顾。

方法:①税基式减免: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法完成减免税。

2019年经济师《中级财税》章节讲义:税法与税制

2019年经济师《中级财税》章节讲义:税法与税制

2019年经济师《中级财税》章节讲义:税法与税制第四章税收理论第三节税法与税制一、税法概述(一)熟悉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熟悉税法的渊源税法属于成文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的渊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税法的非正式渊源:习惯、判例、税收通告等。

(三)熟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1.税法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2.税法的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能够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而行政解释则不具备与被解释的税收法律、法规相同的效力,不能作为法院判案的直接依据(四)熟悉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能够概括为三个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二、税制要素(一)熟悉税收制度的概念(二)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熟悉其他构成要素(1)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征税客体)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3)税率税率体现征税水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掌握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差别、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和应用(4)减税免税减税免税分为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①税基式减免。

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减税免税。

注意免征额与起征点的异同。

②税额式减免。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

注意税收支出(税式支出)的概念:因为税收优惠而造成的政府税收损失。

三、熟悉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1.法律级次分类法律级次分类2.熟悉我国现行税收的税种分类税种分类。

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消费税制

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消费税制

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消费税制导读:本文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消费税制,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第五章商品课税制度第二节消费税制一、了解消费税的概念二、熟悉消费税的纳税人三、掌握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四、消费税的税率(无须记具体税率)(一)熟悉消费税的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征税方式范围复合征税卷烟、白酒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比例税率其他应税消费品掌握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尤其注意: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二)了解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五、掌握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情况下,对于同一个纳税人的同一项经济行为而言,如果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其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相同。

(一)自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1.销售数量――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2.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3)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注意:白酒生产企业随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缴纳消费税。

3.特殊规定(1)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按门市部对外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计税。

(2)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计税依据:售价、组价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注意:①既是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也是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②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计算(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委托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行为属于委托加工行为。

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5章

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5章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 [单选题]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

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行为的是()。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2 [单选题]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2)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界定要约的两个核心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

3 [单选题]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

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

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4月20日即承诺期限;要约中有承诺期限的,该要约不得撤销。

2015经济师中级财税 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精编讲义)--环球网校

2015经济师中级财税 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精编讲义)--环球网校

页眉内容中级财税第五章所得税制度-精编讲义本章知识概括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本节近考情分析:本节考点串讲:【本章教材结构】二、纳税人三、征税对象基本税率:25%四、税率优惠税率:20%、15%、10%五、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六、收入确认七、税前扣除八、资产的税务处理专题归纳十二、特别纳税调整境内:九、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十、税收优惠十一、源泉扣缴税收征管十三、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我国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考点一: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1.基本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一)基本规定考点二: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重点掌握)(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直接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二)亏损弥补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清算所得的计算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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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财税》讲义第五章2
∙ (四)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规定
兼营行为是多项行为涉及到两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五)熟悉部分货物的征税规定
(1)货物期货。

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建筑材料、构件。

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其他情形,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
情形
税务
处理
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营业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增值

(5)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 (6)饮食业销售货物
情形 税务处理
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销售食品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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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附设的门市部、外卖点对外销售食品;专门生产或销
售货物(包括烧卤熟制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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