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
内保外贷流程
内保外贷流程内保外贷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或国内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再通过跨境融资渠道将资金引入国外,以支持其境外子公司或关联方的经营活动。
内保外贷流程是指企业进行内保外贷业务时所需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内保外贷的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内部决策和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明确内保外贷的目的和需求,评估自身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内保外贷的规模和期限,并制定内保外贷的实施方案。
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内部审批程序,明确内保外贷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定内保外贷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进行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
其次,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国内融资渠道。
国内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并与融资机构进行洽谈和协商,达成融资协议。
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跨境融资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办理跨境融资登记备案,履行外汇管理手续,制定跨境融资方案,并选择合适的跨境融资工具和产品。
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境外市场调研,了解境外融资环境和政策法规,选择合适的境外融资机构和合作伙伴。
然后,企业需要进行跨境融资操作和管理。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与境外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履行贷款或债券发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以及进行境外资金使用和管理。
最后,企业需要进行内保外贷的监督和管理。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建立内保外贷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履行相关报告和披露义务,进行内外部审计和监督,及时调整内保外贷方案和措施,以及保障内保外贷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规管理。
总之,内保外贷是一项复杂的跨境融资业务,企业在进行内保外贷时需要进行全面的准备和规划,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工具,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加强内外部监督和管理,保障内保外贷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规管理。
希望本文对内保外贷流程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一、内保外贷定义“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下称“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境外为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境外为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贷款用途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二、操作流程注:申请人指境内母公司;借款人指境外子公司或投资参股公司;担保人指境内银行;受益人指境外银行(1)、向商务部申请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并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申请人所取得的相关资料:1.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2.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3.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借款人在受益人处开立帐户提供资料。
境外借款人需要向受益人提供的资料:1.商业登记证;2.注册证书;3.公司章程;4.境内申请人即母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
(3)、申请人向担保人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申请人向担保人提供资料清单如下:1.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2.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3.保证金入帐凭条或不同担保方式下抵押、担保合同;4.经审计的境内企业与境外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6.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7.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8.与受益人签定的贷款(融资)合同意向书。
(4)、担保人为申请人向其总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
担保人向其总行申请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需要提交的资料《关于为XXX(境外投资企业)开立XXX(担保方式)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请示》(5)、总行批复同意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
内保外贷业务详细资料(流程+清单)
内保外贷业务详细资料一、基本规定(一)内保外贷业务,是指在境内企业向我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由我行境内分行为该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境外投资企业)开出以我行境外营业机构为受益人的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由我行境外营业机构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二)反担保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优质企业;被担保人(借款人)是指反担保人的境外投资企业;贷款人是指我行境外营业机构(含境外分行、全资子银行和控股银行,下同);担保人是指我行境内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
(三)内保外贷总额度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我行为境内企业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一揽子对外担保额度。
(四)内保外贷总额度由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统一申报。
在审批同意的总额度内,担保人为内保外贷业务提供的对外担保无须再逐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报批,但仍须在当地外汇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二、业务分工(一)担保人负责营销所属境外投资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境内企业,分析融资需求情况;联系反担保人,就有关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落实反担保措施;做好反担保人资信和承保能力等事项的贷前调查、初审工作;在融资出现风险时,负责会同贷款人向反担保人和借款人追索相应款项;负责提出内保外贷额度的年度需求。
(二)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根据分行的业务需求,测算年度内保外贷总额度,商公司业务一部、公司业务二部等相关部门,经有权签批人同意后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内保外贷总额度;负责在全行范围内分配内保外贷额度;负责联系协调贷款人;负责对保函条款进行逐笔技术性审查;监控并定期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我行总额度的使用情况。
(三)总行公司业务一部和公司业务二部负责就国际业务部测算的内保外贷总额度提出相关意见;负责联系协调担保人和反担保人。
(四)信用审批部负责对内保外贷业务中的对外担保进行审查(对外担保额度占用反担保人等额贷款授信额度),并报有权签批人审批。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外汇管理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和其他事项的外汇管理引言外汇管理是指对外汇业务进行监管、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以及其他事项的外汇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操作指引将详细介绍这些方面的概念、政策和流程,方便相关企业和个人合规经营。
一、内保外贷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非金融企业在国内外以非居民的贷款资金进行国际融资活动的一种方式。
内保外贷的操作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确定资金用途:企业首先需要明确使用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确保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
资金用途一般包括进口结算、出口退税等。
2.办理银行业务:企业需要选择一家合法授权的银行进行内保外贷操作。
银行将审核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外汇额度。
3.履约与支付:在内保外贷合同签署后,企业需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按规定支付借款利息和偿还本金。
4.监测与报告:企业在使用内保外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规经营,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外债监测和报告。
二、外保内贷物权担保外保内贷物权担保是指借款人将其在国际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以物权担保形式再贷回国内。
下面是外保内贷物权担保的操作步骤:1.选择金融机构:借款人首先需要选择一家境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操作。
借款人应仔细审查金融机构的资质和声誉。
2.签署借贷合同: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署借贷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担保措施等具体事项。
3.实施物权担保:借款人将获得的贷款以物权担保形式再贷回国内,需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4.履行合同义务: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5.外汇监管:借款人在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过程中,需遵守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和程序,并按规定进行监测和报告。
三、跨境担保跨境担保是指在境内外提供担保的一种跨国业务。
以下是跨境担保的相关操作:1.确定担保主体:担保主体可以是境内企业、境外企业或个人。
担保主体需具备相关资质和信用。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一、内保外贷具体操作步骤:1.联系境内银行以境内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融资性保函额度。
2.联系香港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保函融资额度。
3.向香港的银行申请配套保函融资额度的NDF额度。
4.双方额度均通过审批后,境内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单笔保函业务,提供单笔需要的申请资料,并存入全额人民币保证金质押,定期一年。
5.香港银行收到融资性保函后,为香港公司发放美元贷款,同时锁死一年期NDF,确定到期还贷成本。
6.香港公司用收到的美元贷款进行真实付汇。
7.一年到期后,购汇偿还美元贷款,交割NDF,收益兑现。
二、人民币信用证具体操作步骤:1.联系境内银行以境内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信用证开证额度。
2.联系香港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信用证贴现额度。
3.境内企业提供开证资料以全额人民币质押申请开立人民币贸易信用证。
4.境内银行向香港银行开出一年期信用证。
5.香港公司向香港银行交单。
6.香港银行在系统登记交单议付,并向境内银行寄单。
7.境内银行承兑信用证,承兑期限一年。
8.香港公司申请押汇。
9.香港银行叙做信用证项下押汇,向香港企业放款,同时配套NDF到期日,境内银行付人民币到香港银行,香港银行购汇还贷,NDF交割,兑现收益。
三、NDF及套利操作案例1、融资保函的定义:融资保函又称“融资性保函”或“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该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延期付款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等。
2、NDF(Non-DeliverableForward),意即“无本金交割远期人民币交易”。
是企业与银行约定远期人民币汇率及交易金额,并于未来指定日期,就先前约定汇率与即期市场汇率之差价结算差额,而无须交割本金。
它是境外企业针对有我国的外汇管制,为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所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一般只能由境外银行承做。
企业内保外贷融资业务 2
企业内保外贷融资业务操作程序一、企业必须在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信用社除外);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查打银行、花旗银行.......等。
二、以上银行对企业在新加坡注册的分公司开出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接受行为我们指定的大型银行新加坡分行。
三、我们协助或代理企业在新加坡成立分公司,并指导分公司在我们指定的大型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基本帐户(接受贷款帐户)。
四、如果是外地企业,在北京注册分公司,我们指导企业在北京我们指定的大型银行支行开设基本帐户(国内接受到款帐户)。
五、贷款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交易程序:企业在具备国内商业银行授信,并能开出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前提下,我们帮助办理新加坡分公司注册,在指定的大型银行开立接受贷款的基本帐户。
企业同时在北京注册分公司,在我们指定的大型商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国内接受贷款的到款帐户)。
业务由大型银行总行+该行新加坡分行+该行北京分行完成。
我们全程办理并辅导服务。
七、资金安全:企业开出保函,接受单位为自己在新加坡分公司,接受行为大型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帐户为企业新加坡分公司基本帐户,法人预留印签;北京接受单位为企业北京分公司,接受帐户为该企业北京分公司基本帐户,接受行为大型银行北京分行。
企业法人全程管控;全部交易过程由大型银行总行+新加坡分行+北京分行完成,资金安全可靠。
八、分公司、帐户维护与托管:贷款企业在第一次贷款成功后,为了方便还款付息;为了长期使用该渠道为企业最低成本融资(每年都可以进行多次融资),要求企业与我公司签定新加坡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帐户托管与维护协议;每年综合服务费用100万人民币;综合费用用途:1、新加坡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完一定数额的营业税。
2、帐户维护费用。
3、人力成本。
4、下次融资中国--新加坡来往机票及人力成本。
外保内贷流程
外保内贷流程外保内贷是指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由企业提供的保证金或担保来作为贷款的担保方式。
这种贷款方式在企业融资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下面将详细介绍外保内贷的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可以选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融资需求来选择最合适的担保方式,以确保获得贷款的成功。
其次,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担保方式及担保物的相关资料等。
这些材料是银行评估企业信用和贷款风险的重要依据,企业需要认真准备和完善这些材料,以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接着,银行将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担保方式及担保物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银行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进行现场调查,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一旦贷款申请获得银行的批准,企业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提供相应的担保物。
在签订合同前,企业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履行好相关的义务和承诺。
最后,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企业指定的账户。
企业在使用贷款资金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银行的要求进行合理使用,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总的来说,外保内贷的流程包括担保方式选择、贷款申请、审批批准、合同签订和贷款发放等环节。
企业在进行外保内贷时,需要全面了解流程和相关规定,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配合,以确保贷款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成功获批。
同时,企业也需要履行好贷款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和承诺,以维护自身的信用和合法权益。
通过外保内贷,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灵活的融资方式,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而且,银行与境外合作银行需就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具体条款达成一
致。 第三种,境外合作银行对境外公司提供授信。 这种模式中,境外合作银行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信状况和境内母公司对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境外公司的参股比例来确定对境外公司的授信额度。境外合作银行与境 外公司确定贷款利率报价,同时境外公司需在境外合作银行处开立账 户。 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在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境外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其一,境外企业已在境外依法注册,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 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其二,境外企业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其三,被担保人为境外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 不得低于 10%;被担保人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 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15%。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外借款主体——境外 企业必须要有中资法人背景。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外保内贷流程图
外保内贷流程图外保内贷是指企业向国外保理公司或银行融资,再通过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进行融资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还能帮助企业降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外保内贷的流程图。
首先,企业与国外保理公司或银行签订外保合同,确定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
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等资料,以便国外保理公司或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接下来,国外保理公司或银行对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并与企业签订融资合同。
在签订合同之后,国外保理公司或银行会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如保证金、抵押品等。
随后,企业将获得的资金转入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的账户,并与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签订内保合同。
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对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并与企业签订融资合同。
在签订合同之后,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会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如保证金、抵押品等。
最后,企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经营活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向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偿还融资款项。
在偿还融资款项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良好的资金流动性。
通过外保内贷流程图,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外保内贷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与国外保理公司或银行签订外保合同、获得资金支持、转入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账户、与国内保理公司或银行签订内保合同、获得融资支持以及偿还融资款项等环节。
这种融资方式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还能降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外保内贷是一种灵活多样、效率高、成本低的融资方式,对于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外保内贷流程图能够帮助企业更加深入地了解外保内贷的操作流程,为企业的融资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中资企业外保内贷办理指南
中资企业外保内贷办理指南第一篇:中资企业外保内贷办理指南中资企业“外保内贷”办理指南一、中资企业“外保内贷”业务中资企业“外保内贷”业务即中资企业境外担保项下境内贷款,是指在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条件下,由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内中资企业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形式包括普通贷款和授信额度。
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境外机构提供保证的形式,除信用保证外,还可以其境内外合法资产进行质押和抵押,但不得违背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抵押质押的限制性规定。
中资企业“外保内贷”业务实行额度管理,中资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应逐笔向我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
二、中资企业申请“外保内贷”业务,应提交如下材料:1、被担保企业出具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经营范围、行业性质及特点、近三年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融资用途、偿还能力等;(应包含如下内容:我公司承诺,外保内贷项下资金不用于质押类用途或存为保证金,不用于购买理财类产品。
)2、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被担保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银行盖章确认的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除外);4、境内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笔贷款已经通过银行审贷程序的审批结论或同等证明材料。
(结论中应包含如下描述:外保内贷用于实体经济发展,授信项下每笔借款(含信用证、保函等),最短存续期限不少于15天。
)5、境外担保人出具的担保意向书(意向书如为外文,除意向书原件外,还应提供经申请机构盖章的主要条款中文翻译件);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三、中资企业申请“外保内贷”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1、被担保企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或允许行业;2、被担保企业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3、外保内贷项下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含);4、暂不受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建设的外保内贷;5、对发生履约的银行,原则上不再核准中资企业外保内贷。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外汇管理)
附件3: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对外签约。
二、内保外贷登记境内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应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一)境内金融机构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内保外贷相关数据。
(二)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为非金融机构),应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担保合同或担保项下债务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的(包括债务合同展期),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内保外贷变更登记手续。
1、非金融机构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关于办理内保外贷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交易内容要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共同担保人的,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2)担保合同和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合同文本内容较多的,提供合同简明条款并加盖印章)。
(3)外汇局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外汇局按照真实、合理、合规等原则对担保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担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的,如能说明合理原因,且担保人提出登记申请时尚未出现担保履约意向的,外汇局可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补登记;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外汇局可按未及时办理担保登记进行处理。
3、经外汇局批准,部分非金融机构可以参照金融机构通过资本项目系统报送内保外贷数据。
同一内保外贷业务下存在多个境内担保人的,可自行约定其中一个担保人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提供内保外贷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担保业务经营资格。
以境内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担保,应当获得总行或总部授权。
2、在任意一个工作日末,单家法人机构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外汇管理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及外汇管理导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贸易与跨境投资日益频繁,跨境融资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管理跨境担保事务,保证国内经济和金融安全,中国政府制定了涉及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及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
本文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引,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
一、内保外贷操作指引内保外贷是指国内居民以自己在国内拥有的资产负债,为境外非居民提供贷款担保。
内保外贷旨在支持中国企业扩大境外经营活动,增加汇率收入。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1. 申请资格:申请内保外贷的企业应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和信用记录,并满足相关审批要求。
另外,企业所提供的担保资产必须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2. 申请流程:企业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附件。
银行将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担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经审查通过后,银行将向境外非居民提供贷款,并要求企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3. 监测与报告:企业需按时和银行共享相关经营信息,包括境外经营活动的实际收入、资产负债情况等。
银行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企业能够按时还清贷款本息。
如发生风险或违规行为,银行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贷款。
二、外保内贷操作指引外保内贷是指境外非居民以自身或境内居民提供的担保,向中国境内居民或企业提供贷款。
外保内贷的目的是促进境外资金流入,并为中国境内居民或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引:1. 申请条件:境外非居民或境内居民(个人或企业)需同时满足中国政府规定的外保内贷条件,如信用记录良好、资产稳定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担保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
2. 申请流程:申请人向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金融机构将对信用记录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资产。
审查通过后,贷款将划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3. 还款与管理:申请人需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保证贷款本息的按时支付。
内保外贷怎么做?——详细操作流程解析
内保外贷怎么做?——详细操作流程解析本⽂为跨境⾦融研究院专栏作者⽂馨原创⽂章,仅代表个⼈观点。
本⽂纲要1. 概念及政策演变2. 登记办理流程1)材料清单2)审核要点3)申请报告模板3. 案例解析4. 常见问题答疑⼀、概念及政策演变内保外贷属于外管定义下的跨境担保的⼀种。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中的定义,跨境担保是指担保⼈向债权⼈书⾯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承诺按照担保合同履⾏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资⾦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交易的担保⾏为。
按照担保当事各⽅的注册地,跨境担保分为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内保外贷是指担保⼈注册地在境内,债务⼈和债权⼈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如图1所⽰)外保内贷是指担保⼈注册地在境外,债务⼈和债权⼈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如图2所⽰)除前述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以外的其他跨境担保情形,归为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前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分为以下⼏种类型,⼤多是银⾏已有的产品。
除外汇局另有明确规定外,担保⼈、债务⼈不需要就其他形式跨境担保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或备案。
担保⼈债权⼈债务⼈物权登记地产品举例境内境外境内内保外债境内境内境外跨境直贷境外境外境内外保外债境外境内境外跨境直贷境内境内境内境外港股质押?境外境外境外境内境内债券质押?在实操中,企业通过境内的银⾏开出保函或备⽤信⽤证为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企业⾃⾝为境外企业提供担保,可实现对境外企业的增信,为境外公司获得融资提供⽀持。
由于境内外资⾦成本存在差异,内保外贷也经常被⽤于跨市场的资⾦套利业务。
通过银⾏保函,从海外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在市场上是⼀种常见的充分运⽤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业务模式。
内保外贷涉及的外汇政策法规主要有:1.《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九条规定,申请⼈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2.《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该⽂件详细规定了跨境担保的形式、登记原则、程序、⽤途等,是跨境担保的主要⽂件。
外保内贷业务操作流程
外保内贷业务操作流程1. 业务申请与准备1.1 客户咨询与需求确认企业客户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进行咨询,明确融资需求、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
客户经理需要详细了解企业的业务背景、财务状况和贷款目的,以便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1.2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客户需要准备并提交外保内贷业务所需的各种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书、外部担保协议等。
申请材料的准备应遵循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3 材料审核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初步审核包括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进行评估,确认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 风险评估与审查2.1 风险评估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对企业及其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企业信用风险、还款能力、担保风险等方面的分析。
评估过程中,金融机构会分析企业的信用历史、财务健康状况、担保人的信用情况等,以判断贷款的风险水平。
2.2 内部审批在完成风险评估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进入内部审批阶段。
内部审批通常涉及信贷审批委员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对贷款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和审批。
审批过程中,委员会将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
2.3 外部担保核查对于外保内贷业务,外部担保是关键环节。
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对外部担保进行核查,确认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担保能力。
核查包括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担保合同等进行审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签署合同与协议3.1 制定贷款合同在审批通过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与企业签署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应详细列明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的制定应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签署担保协议企业需要与外部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
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内保外贷”业务是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境内银行为境内公司的境外投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境内公司反担保境内银行,最后境外银行给境外子公司发放相应的贷款的行为。
在这种业务中,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在对外担保额度内时无须逐笔审批。
因此,和其他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内保外贷”业务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贷款用途不限,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三种模式“内保外贷”在具体操作时有3种模式。
第一种,境内母公司为银行提供反担保。
即境外子公司(借款公司)的境内母公司通过给银行提供反担保,向银行申请保函额度,从而最终担保子公司在境外取得贷款授信。
在这种操作模式中,母公司申请保函额度的方式可以为现金质押、财产抵押、权利质押及信用授信。
母公司限于担保子公司融资性活动,同时母公司的反担保需符合银行的其他规定(一般银行有详细说明)。
第二种,银行为境外公司向境外合作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这种模式中,银行提供对外担保可以为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
而且,银行与境外合作银行需就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
第三种,境外合作银行对境外公司提供授信。
这种模式中,境外合作银行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信状况和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公司的参股比例来确定对境外公司的授信额度。
境外合作银行与境外公司确定贷款利率报价,同时境外公司需在境外合作银行处开立账户。
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在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境外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其一,境外企业已在境外依法注册,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其二,境外企业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其三,被担保人为境外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被担保人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外借款主体——境外企业必须要有中资法人背景。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内保外贷是指国内企业拥有国内资本市场借款,然后将其转化为外币转入国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资本市场借款、外汇换算及转移、外币投资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内保外贷的操作流程。
一、资本市场借款内保外贷的第一步是国内企业在国内的资本市场借款。
这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商业票据等形式来实现。
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和资本市场的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相应的申请和报备。
企业可以选择银行或证券公司作为融资的渠道,并与他们签订相关的协议和合同。
二、外汇换算及转移在借款进入企业账户后,国内企业需要将借款转化为外币并转移到境外账户,以便在国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这个环节涉及到外汇交易,需要国内企业与银行进行沟通和合作。
1.选择合适的外汇交易方式:国内企业可以选择银行柜台交易、网上银行交易或者第三方外汇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
2.货币兑换和外汇买卖:国内企业将人民币兑换为所需的外币。
根据市场汇率,公司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交易方式进行外汇买卖。
3.外汇转移:将外币转移到境外账户,可以通过SWIFT电报或其他银行的远程支付系统进行。
三、外币投资在资金转移到境外账户后,国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投资策略进行外币投资。
这可以包括购买外国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等。
企业需要与境外的金融机构或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根据投资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投资。
在进行外币投资时,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风险管理:企业需要评估和管理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
2.投资目标和策略:企业需要确定投资目标和策略,并根据这些目标和策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3.投资组合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分散投资风险、选择不同类别的投资品种等方法来管理投资组合。
四、资金回收及利息支付在投资期限结束后,国内企业可以将所得收益或本金转移到国内账户。
这可能涉及到外币兑换和外汇转移等环节。
内保外贷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内保外贷,即国内企业或金融机构向国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以获取境外贷款。
这种融资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在促进企业“走出去”战略和扩大对外投资方面。
然而,内保外贷业务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我国对内保外贷业务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措施。
二、内保外贷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对内保外贷业务中的担保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担保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担保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对内保外贷业务中的合同关系进行了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内保外贷业务的监管主体、监管原则和监管措施进行了规定。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内保外贷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4.《关于进一步加强内保外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4〕105号)该通知明确了内保外贷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业务准入、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以下是该通知的主要内容:(1)业务准入内保外贷业务应遵循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2)风险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内保外贷业务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人、借款人、担保物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风险评估。
(3)风险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内保外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包括担保物管理、现金流管理、信息披露等。
(4)信息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内保外贷业务相关信息,提高业务透明度。
5.《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担保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21号)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跨境担保业务的监管要求,包括业务准入、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央企自有资金外保内贷业务流程
央企自有资金外保内贷业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央企自有资金外保内贷业务,是指央企使用自有资金,为下属企业或项目提供贷款,并以该央企的海外资产作为担保,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业务模式。
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对外签约。
二、内保外贷登记境内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应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一)境内金融机构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内保外贷相关数据。
(二)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为非金融机构),应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担保合同或担保项下债务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的(包括债务合同展期),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内保外贷变更登记手续。
1、非金融机构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关于办理内保外贷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交易内容要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共同担保人的,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2)担保合同和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合同文本内容较多的,提供合同简明条款并加盖印章)。
(3)外汇局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外汇局按照真实、合理、合规等原则对担保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担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的,如能说明合理原因,且担保人提出登记申请时尚未出现担保履约意向的,外汇局可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补登记;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外汇局可按未及时办理担保登记进行处理。
3、经外汇局批准,部分非金融机构可以参照金融机构通过资本项目系统报送内保外贷数据。
同一内保外贷业务下存在多个境内担保人的,可自行约定其中一个担保人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提供内保外贷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担保业务经营资格。
以境内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担保,应当获得总行或总部授权。
2、在任意一个工作日末,单家法人机构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内保外贷”业务是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境内银行为境内公司的境外投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境内公司反担保境内银行,
最后境外银行给境外子公司发放相应的贷款的行为。
在这种业务中,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在对外担保额度内时无须逐笔审批。
因此,和其他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内保外贷”业务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贷款用途不限,主要包括: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三种模式
“内保外贷”在具体操作时有3种模式。
第一种,境内母公司为银行提供反担保。
即境外子公司(借款公司)的境内母公司通过给银行提供反担保,向银行申请保函额度,从
而最终担保子公司在境外取得贷款授信。
在这种操作模式中,母公司申请保函额度的方式可以为现金质押、财产抵押、权利质押及信用授信。
母公司限于担保子公司融资性活动,同时母公司的反担保需符合银行的其他规定(一般银行有详细说明)。
第二种,银行为境外公司向境外合作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这种模式中,银行提供对外担保可以为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
而且,银行与境外合作银行需就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具体条款达
成一致。
第三种,境外合作银行对境外公司提供授信。
这种模式中,境外合作银行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信状况和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公司的参股比例来确定对境外公司的授信额度。
境外合作银行与境外公司确定贷款利率报价,同时境外公司需在境外合作银行处开立账户。
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在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境外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其一,境外企业已在境外依法注册,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其二,境外企业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其三,被担保人为境外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被担保人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外借款主体——境外企业必须要有中资法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