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税局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及管理系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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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税局新版财务会计报表 报送及管理系统讲解
张迎凯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评估处
主要内容:
我局目前财务报表管理情况简述 财务报表报送及管理业务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则介绍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操作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系统操作 报送及管理注意事项
一、我局目前财务报表管理情况简述
我局目前征管核心系统内的财务报表仅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格式及内容源自2001年的《企业会 计制度》,并于我局2006-2007年“数据大集中”开发征管核 心系统时进行过整合,时至今日其中很多核算科目已不符合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截止2013年12月,我局认定的需要 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共计203,315户,其中正常户 119,281户,包括不少外来项目登记、跨区报验登记、主管局 项目等和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认定情况比较杂乱。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选型:
由于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是静态的,很 少变更或修改,而且纳税人当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和企 业划型标准也大多存在差距,因此,我局开发的新版报表报送系 统将在纳税人每个会计年度首次申报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报表 类型: 除金融业、担保业以外的纳税人在进行当年首次季(月)度财务 会计报表报送时,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选择需要报 送的报表类型。纳税人选定报表类型并且报送完毕后,同一会计 年度不允许更改报表类型。次年季(月)度首次报送时,上年已 选择报送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可以改报企业会计准则 报表,但上年已选择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需改选小企业 会计准则报表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金融业、担保业纳税人一律报送企业会计准则报表,具体分 为银行业(66X或69X )、保险业(68X )、证券业( 67X )和 担保业(7296X )财务会计报表。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
各类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按季度和年 度报送,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报表附注按年度报送。其中,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征收并 且被认定为分月预缴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或上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万元以上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通知-大 地税函[2008]32号),其中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应按月申 报。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季(月)度终了 后15日内(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 天数顺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5个 月内。
机构;社会工作”。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分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 会计准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 表附注)。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 不同又分为非金融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担保业财 务会计报表,每类行业报表均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不含担保业)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谢谢!
税务登记受理岗在进行税种及财务报表认定时,对认定 情况进行人工判断和修改,然后保存和提交到下一环节;税 源管理岗在进行基础信息核实时,可根据调查情况对纳税人 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调整。
二、财务报表报送及管理业务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 2006年财政部正式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33号令),要求 上市公司自2007年月1日起率先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此后,又发布了38个具体准则。凡执行该38项准则的企业 不再执行以往的各类企业会计制度。2011年,财政部又发 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从2013年1 月1日起施行,废止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标准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为准。自此,两个会计准则正式规范了各类企业 的会计核算规则。国家税务总局 (CTAIS2.0)财务报表采集 业务需求也制定出来。
不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 服务厅自助终端进行电子申报或到窗口进行纸质申报。
四、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操作
五、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系统操作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报送及管理注意事项
1、新旧版财务会计报表所属期衔接问题 纳税人2013年第四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和2013年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仍需通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报送 ,报送期限不变。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所属期从2014年 1月1日开始,即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征收并分月预缴的纳 税人应在2014年2月纳税申报期内首次报送新版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其他纳税人应在2014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首次报 送新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72号令)。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 〔2011〕1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5、《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 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8〕56号)。
三、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则介绍
对于旧版财务报表报送系统中的已认定纳税人,我局在进行系统开发 时对原认定信息进行了统一迁移,并对原认定不准的信息进行了修改,修 改后,符合认定的条件的纳税人有203,745户,其中正常户为119,658户 纳税人报送范围及自动认定规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登记类别为“单位登记”、“个体登记”和 “临时登记的纳税人”(不包含征收方式为非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 个人合伙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b.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征收方式不等于“定期定额”; c.个体登记类别中只包括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纳税人, 落户登记时间不足3个月的,暂不认定为财务报表纳税人; d.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或“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 e.登记注册类型不包括“(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港澳 台商)外企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个 人”、“个体工商户”; f.行业大类不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国际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众团体、 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国家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方式 :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统一使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 税平台进行报送。属于报送范围内的纳税人应在2014年2月纳 税申报期之前,下载安装完毕大连地税纳税端办税平台,并 进行登录权限的安全性设置。办税平台的下载地址为: http://www.dl-l-tax.gov.cn→网页左侧“办税服务”→“纳税 端下载”→“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rar”,内附操 作使用说明。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将于2014年2月10日起正式受理新版 财务会计报表申报,纳税人在办理报表报送时如有疑问,可 向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受理纳税人填写的变更财务报表类型申请表
纳税人在申请调整报表选型或者申请取消财务报表报 送认定时,应填写《纳税人变更财务会计报表类型申请 表》,由文书受理岗受理转税源管理岗进行处理。税源管 理岗对申请理由必须进行核实,在页面录入变更理由。没 有说明理由的,不予变更。评估部门将通过系统查询,找 出变更财务报表类型和取消认定的记录,与纸质申请表进 行核对,防止随意调整和变更。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理由在 年度中间进行报表种类的更改,税源管理岗有责任监督纳 税人按照更改后的报表类型对当年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补报。
旧系统的认定流程及规则为: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落户 登记时,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除个体经营、个 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个人以外),且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 的,自动全部认定为需要报财务报表的纳税人:
资产负债表:申报期限类型:季、年,申报期限:季度 终了15日内;
利润表: 申报期限类型:季、年,申报期限:季度 终了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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