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税局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及管理系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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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指导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指导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指导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进入该模块。

2. 进入申报界面,系统自动展示纳税人应申报清册,点击“申报”按钮。

3. 填写申报数据,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为系统自动带出并可修改。

每张表单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表单数据,依次点击“保存、校验、申报”等按钮完成申报,点击“导出、打印”按钮可实现导出、打印操作。

4. 除了手工填写外,还可以通过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Excel模板,在模板中进行数据填写后,点击“导入”按钮上传,点击“申报”按钮完成报送。

5. 根据系统提示,将必填表格依次填写完成后,必须点击“确定”按钮保存各表单内容,否则会造成数据缺失。

6. 千户集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名企业在报送财务报表月报表时,必须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 上传会计报表附注。

8. 提交申报,点击申报界面“提交申报”进入申报检测界面找到对应的财务报表最右侧【正式提交申报】按钮提交;或将财务报表保存后按顺序填写年度申报表单,待一并完成后跳转到该界面提交申报。

9. 提交完成后系统会提示“处理成功”,如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错误信息,需要按照错误代码返回财务报表修改无误后再次提交申报。

10. 如果提交申报后发现财务报表填写有误,可以通过“更正申报”界面财
务报表对应的【更正申报】按钮进行重新申报。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

辽宁地税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今起执行新规-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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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辽宁地税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今起执行新规-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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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报送,规范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告(表)数据的接收、处理及应用,减轻纳税人负担,夯实征管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征管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告(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相关附表。

前款所称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不得编制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表)。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

基层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将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表)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实行一户式存储,实现信息共享。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当依法为取。

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指南

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指南

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指南用户操作使用篇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BI项目组目录第一章、系统登陆 (4)1.1登陆设置 (4)第二章、报表管理 (8)2.1功能简介 (8)2.2建表基本流程 (9)2.3报表操作 (10)2.3.1新建报表 (10)2.3.2打开报表 (12)2.3.3报表内部操作 (13)2.3.4报表转出 (20)2.3.5报表转入 (21)2.3.6报表启封封存 (21)2.3.7报表数据审核 (22)2.3.8报表删除 (23)2.3.9报表批量打印 (23)2.3.10公共设置 (23)2.4报表字典管理 (25)2.4.1报表类别定义 (25)2.4.2报表类别划分 (25)2.4.3数据类别定义 (26)2.4.4数据单元定义 (26)2.4.5划分数据单元 (28)2.4.6报表数据关联 (28)2.5报表数据处理 (29)2.5.1报表计算 (29)2.5.2报表校验 (30)2.5.3报表汇总 (30)2.5.4报表调整 (31)2.5.5数据上报 (31)2.5.6数据接收 (31)2.5.7定义自动计算 (31)2.5.8查看校验报告 (32)2.5.9清除校验信息 (33)2.5.10清除数据 (33)2.6报表分析 (34)2.6.1趋势分析 (34)2.6.2报表底稿分析 (35)2.6.3报表构成分析 (36)2.6.4报表任意分析 (36)2.7报表记录 (36)2.7.1记录日志查询 (37)2.7.2数据状态查询 (37)第三章久其接口操作说明 (38)3.1企业附加信息 (38)3.2附报文档的对应 (39)3.2.1WORD形式的附报文档 (40)3.2.2其他形式的附报文档 (40)3.3导出到久其 (43)3.4打开久其软件确认数据转换 (45)第一章、系统登陆首先配备一下IE浏览器,然后在登陆软件系统1.1登陆设置1.运行“CRECFIS客户端”,如果是第一次登录请在提示处输入“http://IP地址/cwbase”(如:http://218.25.64.152/cwbase)后按保存,今后就可以直接点击该图标登录了;2.或者直接打开IE,在地址栏输入上述IP地址后回车。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V1.0.01.纳税申报1.1 纳税申报1.1.1通用申报1.1.1.1功能概述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通过通用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1.1.1.2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通用申报】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获取税种信息】按钮,系统会列出已认定的税种信息,填写申报数据。

3、如果有税源类申报,需要点击【项目提取】,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列出已登记的税源项目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税源项目信息反填至申报表。

4、勾选上需要申报的税种,填写【应税项】等信息,确认需要申报的金额正确无误以后,点击【申报】,保存成功后会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

5、点击【是】跳转【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操作。

6、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

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1.1.1.3注意事项1.纳税人在通用申报前要先办理税务登记、认定相关税(费)种。

如果申报税款信息要与不动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关联,必须先进行相应税源项目的登记。

2.通用申报适用于其他收入申报。

1.1.2附加税(费)申报1.1.2.1功能概述完成纳税人进行附加税(费)的申报。

财务会计报表如何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和审批

财务会计报表如何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和审批

财务会计报表如何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
送和审批
财务说有如何报送
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

财务会计报表是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
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
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
五、纳税人限时办理业务范围的时限要求
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资企业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
了后4个月内报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接收。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符合条件的,受理纳税人报送提请的财务会计报表。

2.资料归档。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目录1.填报流程 (4)1.1.系统使用范围 (4)1.2.流程描述 (4)1.3.登陆系统 (4)1.4.填写快报数据 (5)1.5.运算 (7)1.6.审核 (7)1.7.上报数据 (8)2.常见问题 (9)2.1.报表无法展示 (9)2.2.数据无法上报 (9)2.3.Excel文件无法导入 (9)序言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B/S模式),用户只需要一台能够接入互联网络的电脑,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就可以在网页上完成各种功能操作。

系统采用先进的加密传输方式和完善的权限管理,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

系统使用环境为了使系统正常运行,请确认您的操作环境与以下要求一致:●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2000/2003/Xp/Win7操作系统,其他操作系统请用户依照单位的实际情况使用。

●浏览器:系统要求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以下简称IE)浏览器,版本在6.0以上,推荐使用IE7.0版本。

系统不支持FireFox、Opera、Safari、Chrome等非IE内核的浏览器访问系统。

●网络条件:用户必须能够与财政部服务器正确建立通信,并且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与服务器的通信状态良好。

1.填报流程1.1.系统使用范围一级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地方财政厅局。

1.2.流程描述效益月报报送流程如下:用户登录系统,登录后按照当年企业效益月报要求,逐项填录报表,填报完成后进行数据审核与检查,检查无误后上报数据。

分户企业数据、月报分析材料等做为附件上传到报表封面的对应单元格中(对部分地方财政用户,还要上传地方监控企业分户数据附件)。

1.3.登陆系统启动浏览器(如IE浏览器),进入财政部官方网站()选择企业司频道,在网页左侧“在线服务”下选择“网络报送系统”,即打开系统登录系统主界面。

1.3-1 系统登陆界面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单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有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有

乐税智库文档
政策解读
策划 乐税网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申
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标 签】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方式,报送期限
【业务主题】纳税申报
【来 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一、公告下发的背景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减少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等有关规定,大连市国税局、大连市地税局联合对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采集规则和报送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二、公告明确的内容
(一)明确报送范围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自2016年6月1日起,纳税人向国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不需再向地税机关报送。

(二)明确报送期限
 1. 自2016年7月1日申报期起,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按季报送,报送期限为季度终了15日内。

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按年报送,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5个月内。

(三)明确报送方式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录“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进行电子申报或到窗口进行纸质申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上申报缴税管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办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报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批准,通过互联网登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以电子信息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它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并通过税库银联网实时划缴税款、委托批量划缴税款、纳税人自打单缴税、税务机关打单缴税等方式将税款缴入国库,完成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一种报税方式.第三条网上报税以准确、安全、简便和快捷为基本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局科技信息处(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网上报税系统的开发、测试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制定网上报税管理办法;负责网上报税的推广普及、师资培训、数据处理、相关技术类问题的咨询解答及其它网上报税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政府部门、商业银行、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与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签定网上报税的有关协议,确保网上报税系统安全畅通.第五条市局计会处负责与指定的商业银行签订《网上报税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监督商业银行及时划缴税款;负责制定税库银联网实时缴税操作规程;负责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工作.第六条市局征管处负责提出网上报税业务需求、软件审定及有关征管问题的解释;负责拟定《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表》、《网上报税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网上报税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网上报税实施缴税协议书》,参与制定网上报税管理办法,协调解决与网上报税有关的征管业务问题.第七条市局纳税服务处负责解答纳税人通过12366咨询服务热线提出的网上报税咨询问题。

第八条各基层税务机关负责向纳税人宣传、介绍网上报税的有关知识;根据市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负责受理、审核、审批纳税人网上报税的认定、变更、终止等事宜;负责与纳税人签定《网上报税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批量划款使用)、《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实时缴税纳税人使用),明确纳税人网上报税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网上报税相关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纳税人网上报税,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相关业务咨询;负责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纸制纳税申报资料;负责网上报税相关资料的归档。

指南新版指南新版财务报表填报

指南新版指南新版财务报表填报

新版财务报表填报指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的要求,自2007年2月1日起,全市国税机关所辖纳税人应统一报送新版的财务报表。

现将填写、报送财务报表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按照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不同,具体情况见下:但以下纳税人可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二)不经营、无营业收入、无领购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三)主管国税机关规定不需报送的其他纳税人。

二、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方式(一)通过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系统,与纳税申报一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二)通过国税机关规定的电子数据申报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三、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一)申报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包括无所得税或外资所得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或外资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在地税缴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与当月的增值税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为每月终了后10日内,报表的属期与增值税申报的属期相同;其纸质报表资料应当集中订册于年度终了后60日内,上报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

(二)只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在国税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年报送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应与增值税当年1月份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10日内,报表的属期与增值税申报的属期相同, 填写的数据应为年度内累计数;其纸质报表资料应当集中订册于年度终了后60日内,上报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

(三)申报所得税或外资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的纳税人(指在国税缴纳所得税或外资所得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仅在国税缴纳所得税或外资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报送财务报表电子数据,与当季度所得税和外资所得税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为每季终了后15日内。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一、登录系统1.打开浏览器,输入系统网址,并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若是首次登录,则需要进行注册和账号激活流程。

3.登录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主界面,显示当前用户的相关信息和操作菜单。

二、报送财务会计信息1.选择“报送信息”菜单,进入报送信息界面。

2.根据系统提供的报送表格,填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

系统会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实时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将财务会计信息提交至系统。

4.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自动审核。

若审核通过,则系统会发送通知消息给相应的会计人员或管理员。

5.若审核未通过,系统会提示错误原因,并要求进行修改。

三、查询财务会计信息1.选择“查询信息”菜单,进入查询信息界面。

2.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如报送时间、报送单位等。

3.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根据所选的条件,显示相应的财务会计信息。

4.对于查询的财务会计信息,可以进行导出、打印等操作。

3.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后的财务会计信息。

4.系统将对修改的信息进行校验,确保数据的正确性。

五、管理用户权限1.选择“用户管理”菜单,进入用户管理界面。

2.在用户管理界面,可以对用户的权限进行分配和修改。

3.点击“添加用户”按钮,可以添加新的用户账号。

4.对于已有的用户账号,可以修改其权限或删除账号。

六、数据导入导出1.选择“数据导入导出”菜单,进入数据导入导出界面。

2.在数据导入导出界面,可以选择导入或导出财务会计信息的方式。

3.如果选择导入,系统将提供模板文件供用户填写。

导入的数据将被系统自动识别并插入到相应的字段中。

4. 如果选择导出,系统将根据用户选择的条件,导出相应的财务会计信息至Excel或其他格式文件。

七、系统设置1.选择“系统设置”菜单,进入系统设置界面。

2.在系统设置界面,可以对系统的相关参数进行配置。

3.包括报送时间的设置、数据字典的维护、个人信息的修改等。

纳税人财务最新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doc 12)

纳税人财务最新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doc 12)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认清意义,狠抓规范。

针对长期以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过多、过滥的积弊,总局从去年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力求逐步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的问题。

这次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第一步,它不仅有利— 1 —于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而且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报送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共享。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清理自行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力求使得“重复报送、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在近期能够取得明显改观。

二、统一报送,信息共享。

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的规定(文号见附件二)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均由《办法》规定的统一报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税种单独报送。

即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进行管理。

目前,各省市在财务会计报表之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同类报表,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一律取消;凡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有部分重复的,要立即修改报表内容并重新发布,以避免重复报送。

确属税收管理特殊需要而报表数据又不能满足的,县级税务局可以统一确定由纳税人另行提供。

与此同时,“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财务会计数据,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各个部门工作职责、使用需求确定权限,授权使用,实行信— 2 —息共享,并要切实加强各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基础性工作,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三、力求文件、软件同步。

《办法》涉及的软件修改将在2005年5月1日《办法》生效前完成,确保文件、软件能够同步执行。

财务报表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财务报表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手册目录1.登录 (2)2.申报 (3)2.1.下载报表 (3)2.1.1财务报表月(季报)........................................ .. . (3)2.2.填写报表 (7)2.3.数字证书签名提交表单 (8)2.4.输入用户密码提交表单 (14)2.5.提交表单 (15)3.查询申报处理结果 (16)4.更正或重新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登录(1)通过如下域名可直接访问网上办税服务大厅: (推荐使用IE浏览器)。

(2)登录系统后,在菜单栏点击“网上拓展”进入离线申报系统(注:没有登录的情况下主菜单栏不会出现)。

(3)点击网上拓展后进入离线申报系统主页。

(4)点击主菜单上的“我要申报”链接,则左边菜单栏会出现该纳税人所有可以申报的项目,如下图。

注意事项:请仔细核对左栏纳税人信息“适用会计制度”,若与企业实际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请到办税大厅前台进行修改。

同时,请认真阅读页面右方的“办理须知”,下载、安装相关软件。

2.申报2.1.下载报表2.1.1财务报表月(季)报以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为例。

(1)点击左边菜单栏中的“财务报表月(季)报”链接,会出现财务报表的下载页面,如下图。

(2)选择“财务报表类别”,如下图所示。

系统自动根据纳税人的适用会计制度选择纳税人应申报的财务报表种类。

不同种类财务报表的适用范围如下。

序号2013 财务报表适用范围1 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1)税务登记的“适用会计制度”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税务登记的登记注册类型是“个体工商户”;3)税务登记的登记注册类型是“个人合伙”;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填报。

2 2013小企业会计财务准则类附注税务登记的“适用会计制度”是“小企业会计准则”3 2013一般企业财务报表1)税务登记的“适用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2)税务登记的“适用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填报。

省地税-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操作手册6页word

省地税-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操作手册6页word

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操作手册随着我省纳税评估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以及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的需要,作为纳税评估系统的主要分析数据来源,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采集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因此,全面规范和介定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类型、报送期限和报送方式,利用网上办税系统或其他电子介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报送渠道,是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体现,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要求。

一、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须知事项(一)税务机关确认应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因此,系统设定了对纳税人流转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经费支出)都必须纳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范围。

此外,对个体工商户流转税、个人所得税(个体生产经营所得)征收方式都为查帐征收的也纳入了报送的范围。

(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类型:根据《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因此,系统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纳税人是否执行新的会计准则,统一设定了12种报表类型,其中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对应有4张表,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的对应8张表。

基于纳税评估系统的要求,目前暂对纳税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收入支出表)进行电子采集。

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的报送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企业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9]2号、《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9]49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2019〕288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2019]49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19]7号、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2019]财会字第19号、《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2019]287号2、企业会计制度对应的报表有:1、《小企业会计制度报表》2、《企业会计制度报表》3《事业单位会计报表》4、《民间非经营会计报表》5、《担保企业会计报表》6《、金融企业会计报表》7、《个体工商户会计报表》8、《村集组织会计报表》3、企业会计准则对应的报表有:1、《一般企业报表》2、《商业银行报表》3、《保险公司报表》4、《证券公司报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9.10•【字号】辽国税函[2007]330号•【施行日期】2007.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通知(辽国税函〔2007〕330号)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纳税人财务报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提高财务信息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现就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规范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范围。

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对此国税部门管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和只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均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纸质财务报表表式即可按财政部规定的表式也可按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中报表表式报送。

从10月份征期开始为2007年新版财务报表,但财务会计报表电子信息必须按综合征管软件中的报表表式录入。

二、简并和增加纳税人报送报表种类。

鉴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附表“5资产负债表”、“附表6损益表”与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内容基本一致,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其报送的财务报表可视为报送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6,故从2007年10月份征期开始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报附表5、6。

三、明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为确保纳税评估分析所需纳税人财务数据及时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两种财务报表按月报送,时间为月度终了15日内,“现金流量表”按季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15日内;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上述三种财务报表按季度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报表录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报表录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报表录入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8.01.04
•【字号】辽地税办函[2008]3号
•【施行日期】2008.0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报表录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办函〔2008〕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根据纳税评估的需要,为保证评估数据的及时完整,提高全省征管数据的利用效率,现对未实行电子报税的企业的财务报表报送及录入有关事项重新明确如下:
一、财务报表按月随同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次季度末前,将纳税人报送的上季度末报表(3、6、
9、12月财务报表)录入到核心征管系统。

年度报表与12月报表不一致的,对年度报表必须在6月30日之前录入完毕。

两者一致的,系统将12月报表统一转成年度报表。

三、财务报表的填表日期为报表属期的最后一天,即季度报表的填表日期为报表属期季度的最后一天,年度报表为报表年度属期的12月31日。

四、省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报表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各地的检查结果纳入省局考核测评。

二ΟΟ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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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 服务厅自助终端进行电子申报或到窗口进行纸质申报。
四、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操作
五、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系统操作
六、报送及管理注意事项
1、新旧版财务会计报表所属期衔接问题 纳税人2013年第四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和2013年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仍需通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报送 ,报送期限不变。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所属期从2014年 1月1日开始,即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征收并分月预缴的纳 税人应在2014年2月纳税申报期内首次报送新版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其他纳税人应在2014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首次报 送新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则介绍
对于旧版财务报表报送系统中的已认定纳税人,我局在进行系统开发 时对原认定信息进行了统一迁移,并对原认定不准的信息进行了修改,修 改后,符合认定的条件的纳税人有203,745户,其中正常户为119,658户 纳税人报送范围及自动认定规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登记类别为“单位登记”、“个体登记”和 “临时登记的纳税人”(不包含征收方式为非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 个人合伙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b.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征收方式不等于“定期定额”; c.个体登记类别中只包括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纳税人, 落户登记时间不足3个月的,暂不认定为财务报表纳税人; d.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或“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 e.登记注册类型不包括“(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港澳 台商)外企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个 人”、“个体工商户”; f.行业大类不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国际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众团体、 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国家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选型:
由于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是静态的,很 少变更或修改,而且纳税人当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和企 业划型标准也大多存在差距,因此,我局开发的新版报表报送系 统将在纳税人每个会计年度首次申报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报表 类型: 除金融业、担保业以外的纳税人在进行当年首次季(月)度财务 会计报表报送时,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选择需要报 送的报表类型。纳税人选定报表类型并且报送完毕后,同一会计 年度不允许更改报表类型。次年季(月)度首次报送时,上年已 选择报送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可以改报企业会计准则 报表,但上年已选择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需改选小企业 会计准则报表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税务登记受理岗在进行税种及财务报表认定时,对认定 情况进行人工判断和修改,然后保存和提交到下一环节;税 源管理岗在进行基础信息核实时,可根据调查情况对纳税人 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调整。
二、财务报表报送及管理业务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 2006年财政部正式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33号令),要求 上市公司自2007年月1日起率先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此后,又发布了38个具体准则。凡执行该38项准则的企业 不再执行以往的各类企业会计制度。2011年,财政部又发 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从2013年1 月1日起施行,废止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标准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为准。自此,两个会计准则正式规范了各类企业 的会计核算规则。国家税务总局 (CTAIS2.0)财务报表采集 业务需求也制定出来。
旧系统的认定流程及规则为: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落户 登记时,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除个体经营、个 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个人以外),且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 的,自动全部认定为需要报财务报表的纳税人:
资产负债表:申报期限类型:季、年,申报期限:季度 终了1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
利润表: 申报期限类型:季、年,申报期限:季度 终了15日内;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方式 :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统一使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 税平台进行报送。属于报送范围内的纳税人应在2014年2月纳 税申报期之前,下载安装完毕大连地税纳税端办税平台,并 进行登录权限的安全性设置。办税平台的下载地址为: →网页左侧“办税服务”→“纳税 端下载”→“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rar”,内附操 作使用说明。
谢谢!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72号令)。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 〔2011〕1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5、《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 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8〕56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将于2014年2月10日起正式受理新版 财务会计报表申报,纳税人在办理报表报送时如有疑问,可 向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受理纳税人填写的变更财务报表类型申请表
纳税人在申请调整报表选型或者申请取消财务报表报 送认定时,应填写《纳税人变更财务会计报表类型申请 表》,由文书受理岗受理转税源管理岗进行处理。税源管 理岗对申请理由必须进行核实,在页面录入变更理由。没 有说明理由的,不予变更。评估部门将通过系统查询,找 出变更财务报表类型和取消认定的记录,与纸质申请表进 行核对,防止随意调整和变更。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理由在 年度中间进行报表种类的更改,税源管理岗有责任监督纳 税人按照更改后的报表类型对当年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补报。
大连市地税局新版财务会计报表 报送及管理系统讲解
张迎凯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评估处
主要内容:
我局目前财务报表管理情况简述 财务报表报送及管理业务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则介绍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操作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系统操作 报送及管理注意事项
一、我局目前财务报表管理情况简述
我局目前征管核心系统内的财务报表仅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格式及内容源自2001年的《企业会 计制度》,并于我局2006-2007年“数据大集中”开发征管核 心系统时进行过整合,时至今日其中很多核算科目已不符合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截止2013年12月,我局认定的需要 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共计203,315户,其中正常户 119,281户,包括不少外来项目登记、跨区报验登记、主管局 项目等和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认定情况比较杂乱。
机构;社会工作”。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分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 会计准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 表附注)。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 不同又分为非金融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担保业财 务会计报表,每类行业报表均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不含担保业)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融业、担保业纳税人一律报送企业会计准则报表,具体分 为银行业(66X或69X )、保险业(68X )、证券业( 67X )和 担保业(7296X )财务会计报表。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
各类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按季度和年 度报送,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报表附注按年度报送。其中,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征收并 且被认定为分月预缴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或上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万元以上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通知-大 地税函[2008]32号),其中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应按月申 报。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季(月)度终了 后15日内(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 天数顺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5个 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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