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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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苏州分行实习生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实习生的使用分配,统一实习生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以各支行、各部门的工作需要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本行实习对象为本科(含)以上学历,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学生。

3.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需求进行实习生的公开招聘、统筹和分配,并开通临时工作证。任何部门、支行未经过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实习生,擅自使用实习生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所在部门和支行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需要实习生的部门、支行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需求(见附件1),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支行、部门也可对优秀学生进行实习推荐。

第五条所有实习生由人力资源部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登记时需留存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推荐入行实习的实习生必须由我行在职员工作为担保人,签写担保责任书(见附件2)。

第七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本行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分行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除上班时间在我行实习外,实习生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行无关。

(五)实习生需制定科学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

(六)实习结束后,需向实习部门上交实习工作总结,所在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实习学员适用岗位包括公司客户经理助理岗、理财经理助理岗、支行营业部大堂经理助理岗等操作岗。

第九条实习学员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实习部门需指定专门指导老师。实习学员以学为主,用人部门必须做好保密和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数据资料、操作系统禁止实习生触及,如发生泄密以及给本行声誉或财产造成损失的安全事故,担保人、所在部门和指导老师负首要责任。

第十条实习生严格执行分行现行的考勤制度。

第十一条实习生实习结束前须进行工作交接,指导老

师为监交人。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行管理部门和全辖所有支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实习生需求表

2.担保责任书

实习生需求表

担保责任书

担保人为同学于年月日起,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进行实习进行担保。

被担保人出生于年月日,性别现在

大学就读专业,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现本人对该学生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实习期间的行为负担保责任,具体细则如下:

一、担保人承诺已对被担保人进行过背景审查。

二、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1.泄露我行重要数据材料或客户资料的;

2.偷窃我行资料、财物;故意损坏本行的一切公用物资的;

3.给我行声誉和财产造成损失的,给我行造成安全事故的。

4.偷冒本行名义对外诈骗并有确凿证据的;

5.工作移交不清擅自结束实习的。

四、实习生结束实习三个月后,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本担保书自动失效。

担保人(签名确认):实生生(签名):指导老师(签名):

所在支行(部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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