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习生管理办法(实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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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习生管理办法(实用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优秀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挖掘培养优秀人才,保持团队活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习生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习生是指到公司进行实践学习的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各部门可就临时性、辅助性岗位或工作招聘、使用实习生,但核心岗位和保密岗位不得招聘、使用实习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习生的招聘、使用、薪酬、考核、等各项实习生管理事项。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聘

第五条公司招聘的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个人能力满足实习岗位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实习生招聘流程:

(一)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实习生招聘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对招聘需求进行初审,并将招聘实习生需求计划报实习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工作;

(三)实习申请人经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招聘面试笔试通过后,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四)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实习协议及保密协议,办理实习手续。

第七条实习生在公司平均每月出勤时间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连续实习时间原则上应不多于六个月、

第三章实习待遇

第八条公司按月向实习生发放实习津贴。实习津贴标准为1000元-2000元/月,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九条实习期间公司为实习生提供早餐和午餐。

第十条公司应为到岗实习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第四章实习生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前,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实习推荐函、个人实名银行卡复印件。

第十二条实习生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应与实习生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实习生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实习生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应为实习生提供公司制度、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便于实习生准

确理解和执行公司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岗位工作安排,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实习生应服从用人部门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分配的实习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实习生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着装,并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如需请假,则应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用人部门应为实习生安排指导老师,制定实习期间的培养计划,负责指导实习生在公司的实习。

第十八条用人部门是管理实习生的第一责任人。用人部门应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实施保密隔离制度,避免让实习生接触公司重要保密资料和保密信息。如因管理不善导致

实习生在工作中对公司财产、名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用人部门进行问责。

第十九条实习期结束时,实习生须将其保存的公司所有资料归还公司,用人部门应指定专人监交,避免资料外泄。如果因实习生泄露公司信息资料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与公司规定追究实习生责任。

第二十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有其他不良表现的实习生,用人部门应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公司有权取消实习生的实习资格,解除实习协议;

第二十一条实习生应每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一份书面的实习心得,汇报实习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实习生在实习期满之前主动提出离岗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用人部门提出结束实习的书面申请,注明拟结束实习的日期,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参照公司员工离职

的手续办理实习生结束实习的离岗手续,做好工作和资料的交接,并及时将实习生离岗信息反馈给学校。

第二十三条实习生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达到3天及以上的,公司有权取消实习生实习资格,并及时通知实习生所在学校。

第五章管理分工

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在实习生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用人部门申请,组织实习生的招聘、笔试、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办理实习手续,签订实习协议,建立实习生档案,及时购买实习生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三)对实习生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保密要求等必要的上岗培训;

(四)跟进用人部门对实习生的培养等管理情况,督促用人部门落实实习生的培养计划,及时了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情况。对实习生管理松散、实习生培养不佳,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取消或终止该部门招用实习生;

(五)组织实施对实习生的实习期考核,出具实习鉴定意见。

第二十六条用人部门在实习生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为:(一)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和实习生录用工作,拟定实习生的笔试题目;

(二)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专业

知识等的培训指导,保证实习效果;

(三)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制定并落实实习培养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落实培养计划;

(五)对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每月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六)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

第六章实习结束后的安排

第二十七条实习期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实习鉴定意见。

第二十八条在公司有空缺岗位,须对外招聘时,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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