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

合集下载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
主讲:动力与机械学院 团委副书记 谢林桥
百年武大 葱郁珞珈
校史 武汉大学的校史可以追溯到1893年湖广总督 张之洞创立的自强学堂,1928年定名为国立 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 1946年,学校形成了文法理工农医六大学院 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看我们正门的牌坊就会 看到,正面是国立武汉大学,背面就是:文法 理工农医。
武汉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将来预计偿还 能力,自愿申请所需贷款的等级。老生应于新学年开学后15天向 各学院提出贷款申请。新生应于进校后30天内向各学院专职学生 干部提出贷款申请。学生可申请一年、两年、三年或四年的国家 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实行本人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 方式,学生在校期间每人一般只能获得一次贷款授信。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摘录)
第十条 学生请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 明,一学期请病假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学 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一学期请假两天以内由 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请假申请书、医院证明及学院(系)审批意见等材料由学院 (系)教学秘书负责保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 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学生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留宿他人,不得私配 和向他人转借房间钥匙,放假期间不得单独住宿。
学生公寓内私自拉接电线及使用大规模用电器,严 禁乱扔烟头和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生火 做饭,蜡烛照明等。

学生手册读书笔记

学生手册读书笔记

学生手册读书笔记【篇一:学生手册读后感】学手册识标准纪律和规则是我们平时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很多事实都能说明这个道理,比方买票要排队;走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我们平时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的要求和约束,否则任何事情都毫无秩序可言。

而我们作为在校的学生,处在向迈进社会过度的时期,更是有数不清的纪律和规则来要求我们,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但是,如果我们总在一种被要求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是很难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约束自己,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标准,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毕达哥拉斯说: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不能称他为自由的人。

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它并不是一个要一批同学来管理其他同学的组织,而是一个促使大家互相监督,做好自律的一个新的学生团体,只为让我们的学习生活保持良好的秩序。

作为自律委员会的一员,我相信每位成员都和我一样,希望自己能够在自律这方面给大家帮助,为大家服务。

要自律,当然要有具体的要求。

在配合现在正在实行的素质教育方面,我们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自律意识,对学校、班级和个人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并且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矛盾冲突。

在学习方面,我们一要独立,独立思考、独立解题、独立完成作业;二要自觉,自觉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包括做好预习复习工作、上课专心听讲和按时完成作业。

在行为上,我们应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来标准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礼貌、保护公物。

在外表上,我们应该以简单大方、干净整洁的衣着表现出学生朴素的本质。

我想,如果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加入到自律者这个行列中来,就会发现身边的事物、环境都会大大的不同。

自律并不仅对我们现在的学习有益,在几年后,当我们陆续结束自己的学生生涯走上社会的时候会发现它对于我们今后在社会上的工作和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当我们还是学生时,犯了错误我们还有再来一次,从头开始的时机,可是在社会上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每一次失误或者错误负责,承担后果,这使得自律的作用更加明显。

武汉大学新生入学指南

武汉大学新生入学指南

武汉大学新生入学指南篇一金秋九月,经过高考洗礼的青年学子满怀激情地走入向往已久的大学校园,等待他们的是简单快乐的象牙塔生活还是枯燥的学术钻研呢?……四年的大学时光该如何度过呢?《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将从新生报到的一般程序、大学的机构设置、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等大学生活的方方面面帮助同学们顺利度过这个适应期,更快地完成新角色的转变,更好地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去,是一份献给即将走入大学校园的朋友们的礼物。

让我们来看看指南内容吧。

综合部分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准假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将于今年启用武汉大学迎新网站和数字迎新系统。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即可以登录武汉大学迎新网站(网址:)了解学校资讯。

8月2日以后,新生可以通过迎新网站上方“新生学号查询”功能(网址:/xhcx/),以高考考生号为用户名,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密码,查询自己的学号。

查询到学号以后,即可以用学号为用户名,身份证号后六位作为密码,登录“武汉大学数字迎新系统”,按照《迎新系统使用须知》的说明和系统提示,完善个人信息、来校方式等,查询缴费标准、住宿信息等(住宿信息在8月25日后方可查询)。

二、为方便新生报到,学校按照院系学生住宿校区分4个学部设置报到地点:学部学院(系)报到地点文理学部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国学院、艺术学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社会学系、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理学部梅园小操场工学部水利水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学部老体育馆信息学部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国际软件学院、印刷与包装系、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信息学部老体育馆医学部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HOPE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部体育馆三、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正面免冠一寸登记照12张、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还需自带《户口迁移证》。

《学生手册》知识点整理(1)

《学生手册》知识点整理(1)

《学生手册》知识点整理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由学生所在系部予以退学警示,至第四周仍未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我校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时间)为八年,学校实行按学分管理的学年制。

3.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技能操作等形式。

4.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记分。

五级制到百分制的换算方法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5.学生在考核前缺课(含实验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平时欠交作业累计达三分之一者,取消参加本门课程期末考核的资格,该课程应当重新修学。

6.对二次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或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或者毕业设计(论文)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对学生学习的质和量,采用课程绩点与学分结合的方法来衡量。

(1)课程绩点的确定成绩绩点正常考核补考或重修90—100(优秀)9780—89(良好)8670—79(中等)7560—69(及格)640—59(不及格)00(2)平均学分的绩点的计算公式为:__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_8.学生一学年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达到15学分(含15学分),或者入学后所学课程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者,给予留级警示。

累计两次留级警示者应予留级处理。

9.学生一年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超过20学分(含20学分),或入学后所学课程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35学分(含35学分)者应予留级。

10.纪律处分的种类由轻至重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学习学生手册ppt-课件

学习学生手册ppt-课件
1.考试中夹带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资料; 2.在桌面,桌洞,墙壁,衣服,文具盒或身上等除写有与考试有 关考试课程有关内容; 3,考试时偷看他人答案,草稿纸,口头禅或用纸条向别人问问 题; 4,考试中传接与内容有关的纸条等物品的双方: 5,考试时为他人提供答案; 6,使用通信设备,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有存储功能计算器 作弊; 7,未经过允许带着或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答题卡,草稿 纸(学校统一发放)等发放的考试材料; 8.考试前后后纠缠教师,以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挡要求教师提供 有关考试信息,加分或隐瞒作弊事实;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纪过 (四)留校查看(五)开除学籍
无故旷课者,根据下列情况给予处分
•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5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一学期累计旷课达70学时,给予纪过处分 •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9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10学时,经教育无效者,给有
学习学生手册
学生应自觉遵守的义务
•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 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 按规定缴纳学费以及有关费用,履
行获得贷款学金的相应义务。 •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
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 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处分:
9.评卷工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 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10.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 现象(本考场无效); 11.交交后又去更改试卷; 12.利用上厕所机会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 或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 13.其他构成作弊行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手册 说明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手册 说明书

学生手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二〇一六年九月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校训题词校党委书记郝翔教授题词校长王焰新教授题词编委会(修订版)主编:傅安洲赖旭龙副主编:王林清殷坤龙马彦周龙眉王兴张玮编委:蔡楚元刘世勇何晓玲马晓霞王伟吕雅峥姜明敏张峰张建和黄燕肖梦琼余江涛朱丹刘红梅侯建湘胡志毅陈新荣张红兵李纪亮朱继张华顾刚侯金波沈波李亮皮威孙博文王进修订说明自2005年3月25日教育部新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来,我校对学生手册进行了9次修改。

每次修订力求核心内容稳定,条目清晰,体系完备,文字精炼,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理解和认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适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秉承“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精神,着力在引导学生成长、激励学生创新、规范学生行为、强化学生责任意识等方面有所创新,努力培养“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的一流本科人才,促进学生卓越成才。

本次修订本着“贴近实际,突出重点,简洁实用”的原则,对制度体系进一步系统梳理,对部分概念模糊、描述不清的条款进行了界定。

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等7个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增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涉及学籍与学务、纪律与规范、奖励与资助、实践与发展四个方面。

同时,摘录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文件目录,在附录中标示了查询地址,方便学生查询。

所修订内容与大学生成长成才密切相关,希望广大同学能认真阅读,熟知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定,明确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支持。

在此次修订中学校相关部门、单位和学院(课部)老师给予了大力支持,编委们付出辛勤劳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编者水平有限,难免出现纰漏,希望广大师生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修订版)编委会2016年8月目录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管理规定 (1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 (24)学籍与学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学籍注册管理办法 (2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学费收缴管理规定(修订) (3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3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4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5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5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60)纪律与规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6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修订) (6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课程考核纪律与学术规范 (7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课程考核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7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8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宿舍住宿管理办法(试行) (9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暂行规定 (9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9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10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管理暂行办法 (10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图书馆读者须知 (10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暂行办法 (111)奖励与资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奖励与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11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12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12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2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13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 (13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奖学金评选办法 (13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15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助学金评选办法 (16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 (16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修订) (17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修订) (17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17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18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18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日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18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年度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19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94)实践与发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科技活动管理办法 (19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20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20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索地址 (217)中国地质大学校歌——《勘探队员之歌》 (219)学生咨询与服务电话及地点 (220)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摘 录) 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摘录)
考勤
第九条 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因故不能参 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者, 即为旷课。对旷课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
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系)初选学生 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在全校 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 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学院(系)应综合考虑学生受资助情况,原则上获 得助学金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武汉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贷款银行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名册》 和贷款申请表进行审核。贷款银行在收到我校提供的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同意 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我校学生事 务财务科,由财务部学生事务财务科组织学生集中与 贷款银行签定借贷款合同或协议。贷款学生的见证人 按照规定在合同或协议上盖章或签字。

武汉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建立学生公寓出入口专职安全值班制度和公寓楼层 学生轮流安全值班制度。 建立严格的会客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期间本楼人员 进出需持学生证,非本楼人员不得进入楼内;男性 一般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执行公务的人员进入女生 宿舍需出示证件,并进行登记。 学生应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保管好自己 的贵重物品,现金需及时存入银行并加密,出门关 灯,随手锁门,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武汉大学指导手册

武汉大学指导手册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共青团武汉大学大学委员会2012年5月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流程暑期社会实践具体流程一、实践前期在实践前,同学们需要完成确立实践主题、联系实践地、组建团队、填写并上交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实践团队前往实践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实践前期同学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实践主题武汉大学会根据每年的社会热点问题和主要纪念活动确定当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立项主题,约为八个。

实践前,同学们应该详细阅读并了解相关主题的实际内容,加深理解,然后确定今年实践的主题内容,并初步拟定围绕自己的实践主题如何开展实践的方案。

学校鼓励同学们能够利用自己的特点,将自己的特长充分运用于社会实践活动,把自身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相结合,以达到更好地实践效果。

二、组建团队参加学校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今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武汉大学学生(今年的毕业生获得武大保研资格的,可持院系相关证明,参加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个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组团,以队长所在院系为指导单位,并落实团队指导教师至少一名,如欲申报校级团队,必须具有随团老师至少一名,请予以重视。

注意,我们不接受个人实践。

三、联系实践地1.实践地的选择将会直接影响团队的主题和形式,校团委鼓励同学们前往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覆盖面要尽量广,以便广泛地了解我们国家的现状。

2.为了方便同学们联系实践地,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专用介绍信。

需要的同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学部行政楼二楼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领取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用介绍信》。

之后请实践团队自行与实践地联系,最终需要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

注:具体该实践团队所需介绍信的份数应由该实践团队所要进行实践的单位数量而定。

四、立项申报实践团队可在未来网()下载填写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填好有关内容并按网页上的提示打印、填写并上交相关材料。

174436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174436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纲领性原则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

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

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

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

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规范性原则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网络业余本、专科学生适用)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网络业余本、专科学生适用)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网络业余本、专科学生适用)经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团结严谨 求实创新武汉理工大学校训学校简介武汉理工大学(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环境优美,占地面积5000余亩,其中一个占地2000亩的现代化新校区正在建设中。

学校拥有4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300余万册。

在职教职工5846人,其中专任教师274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65人。

专任教师中,有院士4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省部级专家7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8人,教授431人,副教授1047人。

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869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290人,外国留学生130人。

学校拥有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教育学、医学等学科门类。

有本科专业77个,硕士授权点8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博士授权点5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

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6个,与国内外大型骨干企业共建研究开发中心47个。

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成绩显著。

近年来承担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部省级重点科研项目,2004年科研经费2.62亿元。

近几年来共获国家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8项,各类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00多项。

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得到推广运用,以光纤传感器、高速船舶、电动汽车以及新材料、港口机械、先进制造等为代表的校办高科技产业健康稳步发展,2004年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达3.58亿元,位于“武汉·中国光谷”占地800多亩的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已初具规模。

学校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英国、日本、法国、美国、荷兰、俄罗斯、澳大利亚、意大利、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联系以及广泛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关系。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规范程序,细化标准,现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定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实施。

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引导学生在思想道德、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各方面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规范的奖学金评定,专指针对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由学校提供的其它专项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参评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该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第五条对在遵纪守法、安全稳定、考风考纪、学术道德方面有违纪处分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原则。

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本班的测评工作。

对于本班测评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应在班级导师的主持下,在全班范围内征集意见后,将意见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最终裁决。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七条奖学金评定工作采取学生自愿申报、自我评估、班级测评、学院审核的程序进行。

班级测评结果应在全班公示,学院审核结果应在全院公示。

第八条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分配各班奖学金名额,对各班评定工作和评定结果进行审查。

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和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第九条各班在班级导师的组织下,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

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级测评工作。

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5%、25%。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选奖学金。

(一)保留入学资格的。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三)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有必修课不及格(含专业指定选修课程)的。

(五)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六)受到学院学工办通报批评2次(含2次)以上的。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第七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

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2009年横向对照版)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2009年横向对照版)

4.学生必须修改按时完成课程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

缺交作业或者,取消考试修改资格,成绩记为无效修改。

5.学生应按学校公布的考试日程安排,准时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6.凡擅自缺考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或考试不交卷者视为旷考。

7.期末考试一般由教务处安排在学期最后两周进行,提前结束的课程,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删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五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为:增加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5.学生应按老师的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

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超过应交总数的1/3者,取消考核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6.学生应按学校公布的考试日程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在考试前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考论处。

7.凡擅自缺考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或考试不交卷者视为旷考。

第十三条成绩记载1.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后,一般由任课教师于考后五天内上网登录,并将原始成绩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学生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

2.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注册时上网查询自己上学期考试成绩。

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新学期的第1-2周内书面向学院提出复查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由开课学院复查并作出结论。

3.学生考核合格的成绩及学分载入成绩记录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考核不合格的成绩及重修(重考)成绩均载入学生本人成绩总表。

缓考者在成绩表中注明“缓考”字样,旷考者在成绩表上加注“旷考”字样。

第六章重修(重考)、辅修第十四条重修(重考)。

武汉大学新生专题:学分与绩点

武汉大学新生专题:学分与绩点

【2014新生专题】vol.19学分与绩点学分通过高考选拔顺利进入武汉大学的学弟学妹们一定都是妥妥的“学霸”,大家一定也很关心大学的学习量如何衡量,成绩如何评价?全心权益“超级学霸何养成”系列第一期就来为大家介绍学分和绩点。

学分是根据课程的学习量和难度折合的一定分值,每完成一个课程的学习并通过了考试就可得到该门课程的学分。

只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学完应学课程,得到应修的学分,便可获准毕业。

一般文科专业大学期间需修满140个学分,理工医类150个学分,五年制专业需180个学分。

每学期选课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0学分。

攻读双学位及实验班学生不得超过45学分。

设置上下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大家能够在大学四年中合理安排时间,一方面保证学习效率,一方面是鼓励大家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骚年~接下来进入比较严肃的话题啦,因为现在要谈到学费的问题了…11年开始武汉大学施行学分制收费,经过三年的实验,将从2014级开始完全推行按学分收费制,学生的学费将直接与所修学分挂钩。

与以往采用的学年制有所不同,按照武汉大学教务网站通知,按学分收费分为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专业注册学费按不同专业标准进行结算,课程学分学费按100元/学分进行结算。

但学年制和学分制两者的计算方式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即通过两种收费方式,大学四年所交的总学费数额是一样多的。

(之前微博上讽刺某些高校通过学分制改革变相多收学费,这样的情况在武大是不存在的哦~)学分制收费的主要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学校配套出台了一些鼓励多选课的规定,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也允许一定程度上的选课自由,当然由此带来的是课程计划和管理上的一些困难,因此学分制的模式现在还在不断探索的阶段。

绩点与高中不同,大学评价成绩的方法是平均成绩点数即GPA(Grade Point Average)。

所谓GPA,就是不同学科绩点的加权平均数。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PPT文档资料

武汉大学学生手册解读-PPT文档资料

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学生违纪,应当根据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 危害影响程度,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关于几种处罚的具体情况请大家详细阅读学生手册。
住与助
武汉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规 定 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百年武大 葱郁珞珈

校训 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被誉为 “中国最美丽的大学”,珞珈山的美享誉华夏, 但是珞珈山的精神更是博大精深,来到一所大 学能够领悟他的大学精神是至关重要的,经过 一百多年的积淀我们形成了“自强、弘毅、求 是、拓新”的大学精神。
百年武大 葱郁珞珈
“自强”语出《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 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 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 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 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百年武大 葱郁珞珈
百年武大 葱郁珞珈
1958年9月12日毛泽东主席来到武汉大学, 在行政楼前得操场上接待了武大师生,以后那 个操场也叫九一二操场。
百年武大 葱郁珞珈

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 学部)、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信息学部)、湖 北医科大学(医学部)合并,也就是大家现在 看到的武汉大学。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工作的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团委副书记个人的进步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团委副书记作为 学生干部骨干和兼职共青团干部的作用。 (七)大学生文化艺术协会 大学生文化艺术协会是由全校各种文化艺术类校级学生组织联合组成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 校园文化活动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负责以“校园文化活动超市”为基本运作模式来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和组织 开展全校范围内全年各类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各校级文化艺术类学生组织相关活动的 整体规划、协调和总结评比,全面打造“珞珈文化”品牌,以加强对全校范围内各类大学生 校园文化活动的整体规划,强化对各种文化艺术类校级学生组织的业务指导。 (八)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 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的 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贯彻“笃实、拓新、知行合一、谦和团结、追求卓越”的会训精神,深入学 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带领 广大学生自觉研习政治理论,深化政治理论认识,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 引导、服务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 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升政治理论成果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热情和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推进 大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团的建设向高层次发展。 (九)青年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 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 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 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 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 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 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 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 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 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 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 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 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 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 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 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 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 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 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 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 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活动名称: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活动编号:活动时间:3.否列入本周二(或以后的)例会议程,并通报主席团及申报部门。

执行秘书长于会时将表一、二、三、四的纸质版交主席团审议。

4.管理书申报经主席团审议批准交团委老师用印后生效,秘书处整理后将纸质版发还至申报单位后方可执行。

申报单位可持生效的管理书相关文件,完成活动相关工作,并妥善保管下发文件。

5.申报单位应于活动完全结束后一周内完管理书后期部分填写,并将包含完整表格的管理书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同时上交下发的纸质版管理书前期部分。

6.执行秘书长应于下次例会前,将完整的管理书审查后,于会上交由主席团评定。

秘书处在评定工作完成后将管理书打印装订成册,并发还一份给活动组织单位保留。

7.活动完毕后,该管理书将作为活动档案保存。

为了方便存档,系列活动只编一个活动编号,子活动请在活动名称中注明“之X”。

表一: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策划表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规模校际校级院际院级精品院级一般其他(请注明)活动受众预计参与人数活动主题及活动意义(或背景)活动计划内参与人员具体分工活动计划(含活动实施方案情况)分管/协调主席签字:注:“分管/协调主席签字”可在事先征得分管/协调主席同意后,事后补签表二: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经费预算申报表财务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活动编号预算清单(活动的各项经费支出和赞助情况)经费名目数量预算金额核准金额备注说明总计是/否预支经费赞助情况分管/协调主席签字:团委办公室主任签字:签字时间:注:1、各注意事项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团属学生组织、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2、“经费名目”一栏中应包括院内可记账内容。

3、预支经费时间为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预支金额原则上为审批金额的70%-8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