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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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一、申请人条件:

面上项目——

1、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两项条件者须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肿瘤学(H16及其下属申请代码)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

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3、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4、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主要成员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名字一致。

6、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5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7、对于申请书正文中出现的各类图形、图表、公式、化学分子式等请先转换成JPG格式图片,再粘到申请书正文相应位置。

8、报告正文中不可随意删减填写项,无内容的可以在相应位置填写“无”。

9、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

三、特殊说明

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2014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四、项目资助额度:

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80万元/项,建议填写资助额度为80-100万元。资助期限仍为4年;青年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

五、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六、生命科学部要求:

1、在填写研究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

2、个人简历一栏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从大学起受教育情况及起止年月、导师姓名;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的年份、期刊号、页码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对目前尚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接受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论文接收函。尚处于投稿阶段的论文请不要列出。

3、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4、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5、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主要成员手写签字要求用正楷体书写,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一致,不认可与印刷体不一致的“个性签名”,特别提醒手写签字和印刷体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否则将不予受理。

6、请按《指南》中的申请注意事项要求填写研究期限,对研究起始日期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将不予受理。

七、医学科学部要求:

1、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按照论文发表时作者顺序)、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年代、卷期以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会议论文等请加以说明);独立通讯作者请注意标注;对以备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收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2、涉及医学伦理方面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3、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申请书内附上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首页扫描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同时要注意附在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中扫描件文字的清晰度。

4、各类项目申请注意事项请关注医学科学部网页(xxx)。

八、其他:纸质申请书版本号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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