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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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2013年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2013年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四川各地市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料:/sichuan/sy/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

《宪法》第33条第l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具有我国国籍是成为我国公民的唯一资格条件。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指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和履行的最重要的权利和义务。

1.平等权《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具有双重的性质,它既是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平等作为权利,就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内容:第一。

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公民都应一律平等对待;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所确认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规定,年满l8周岁的中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六项自由又统称政治自由.它是公民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

它的实质就是人民参政、议政。

公民只有享华图网校有这六项政治自由,才能谈得上行使选举权和参加国家事务的民主管理权。

在这六项自由中,言论自由是核心,其他各项自由都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补充。

政治自由也是相对的、有限制的,它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

3.宗教信伸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随时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论信教或不信教,也不论信什么宗教,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公共基础知识李梦娇课程笔记

公共基础知识李梦娇课程笔记

公共基础知识李梦娇课程笔记(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公共基础知识的概念与重要性二、李梦娇的课程内容概述三、课程笔记的价值与应用四、总结正文一、公共基础知识的概念与重要性公共基础知识,是指在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都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

它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历史等多个领域,不仅是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必要条件,也是参与社会生活、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重要依据。

掌握公共基础知识,对于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李梦娇的课程内容概述李梦娇的公共基础知识课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政治:包括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等。

2.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

3.法律: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

4.科技:包括科学发展观、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

5.文化: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等。

6.历史:包括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世界历史等。

三、课程笔记的价值与应用课程笔记是对课程内容的整理和记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点,提高学习效率。

李梦娇的公共基础知识课程笔记,不仅对学生理解课程内容、提高学习成绩有重要价值,还可以作为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各种考试,提高考试成绩。

此外,课程笔记还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四、总结公共基础知识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对于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梦娇的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可以帮助学生全面掌握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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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考研知识点归纳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考研知识点归纳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考研知识点归纳一、概述作为一名公民,我们既享有一系列的基本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在考研中是重要的知识点,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公民身份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1. 人身权利公民享有自由和身体的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

2. 言论、信仰和出版自由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出版自由的权利,在合法范围内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信仰。

3. 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公民享有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的保障,个人的尊严和隐私不受侵犯。

4. 教育权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接受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机会。

5. 劳动权公民享有劳动权,包括依法获得工作、公平就业和合理工作条件的权利。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1. 守法义务公民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公民应该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得制造、参与社会闹事和破坏社会稳定。

3. 纳税义务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纳税,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4. 参与民主政治公民享有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5.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民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问题,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 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才能够保障自己的权利。

2. 权利的合理限制公民的权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受到限制,例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限制言论自由以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3. 权利的相对性公民的权利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同权利之间可能产生冲突,需要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权衡和平衡。

五、小结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和把握自己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只有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并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的同时,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使公民身份更有价值。

2023年司法考试宪法学之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2023年司法考试宪法学之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司法考试宪法学之公民旳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一、公民和国籍(一)公民。

一般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旳自然人。

我国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采用“公民”取代了“国民”旳称谓,1982年宪法明文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旳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判断一种人与否是公民旳唯一原则就是与否具有该国旳国籍,除此,并无其他旳资格限制。

(二)《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旳,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乐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旳,可以经申请同意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旳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旳;三、有其他合法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同意旳,即获得中国国籍;被同意加入中国国籍旳,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旳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获得外国国籍旳,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旳,可以经申请同意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旳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旳;三、有其他合法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同意旳,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旳外国人,具有合法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同意恢复中国国籍旳,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旳获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旳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未满十八周岁旳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旳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旳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司法考试基础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司法考试基础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司法考试基础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司法考试基础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导语: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公民平等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第二,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2.没有附加剥夺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仍然可以行使选举权,只是法律对其选举权行使的地点(即在服刑监狱或者指定地方投票)以及被选举权有所限制。

3.公民行使集会、游行、抗议权利的主管机关是公安机关。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对公民通信进行检查的条件有三:一是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即涉及刑事案件。

除此,无论是民事、行政或者治安案件,都不能要求检查公民通信。

二是检查主体是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其他机关无权进行。

三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不受侵犯权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

5.国家保护是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而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则是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6.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和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华图李梦娇高频考点班笔记

华图李梦娇高频考点班笔记

华图李梦娇高频考点班笔记一、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一)概念: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础,以限制与规范国家权力为手段,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二)宪政的特征是: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实践。

二、四个宪法修正案的记忆口诀1988年:私营土地可转让。

1993年:初级特色市场立,五县联产政协长。

1999年:法治邓论分配多,私营统分革命反。

2004年:三个代表乡里变,社保人权土地偿;非公鼓励私产保,代表选举变戒严。

简析四个宪法修正案1988年:共2点(私营土地可转让)关键词:(1)私营经济;(2)出租,土地使用权转让(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2)允许土地以出租的形式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共7点(初级特色市场立,五县联产政协长。

)关键词:(1)初级阶段、中国特色,改革开放;(2)多党合作,政治协商;(3)国营改为国有;(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5)计划改为市场经济;(6)集体依法;(7)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三改五。

(1)增加“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坚持改革开放――――”(注意与1999年的比较)(2)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3)“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把原有的“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4)把“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八下 第二单元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复习微课

八下 第二单元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复习微课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道德与法治》八下复习微课——李芳霞
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遵守宪法 和法律 财产权 劳动权
有界限
守程序
公 政治自由 民 人身自由权 的 人格尊严权 基 住宅权 本 通信权 权 利
监督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相 统 一
依法服 兵役
公 民 的 基 本 义 务
维护 国家 利益
法律要求 做的必须 去做 法律禁止 做的坚决 不做
监督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人身自由
侵权表现
人身自由权 非法逮捕、非法拘禁、 非法搜身 人格尊严权 任何形式的侮辱、诽 谤、诬告陷害 住宅权 非法搜查、非法入侵 通信自由权 损毁或私自获取通信 内容等
意义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 本、最重要的权利, 只有在人身自由有保 障的前提下,公民才 能独立、自由、有尊 严地生活。
受教育权:公民从国家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和相应 物质保障的权利。 教育的意义:…… 国家措施:义务教育制度、资助政策
文化权利: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依法行使权利①②
①有界限: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得 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 利和自由。
②守程序:公民行使权利应当依照法定的活动方式、步 骤和过程进行,遵守正当的程序。
维权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公民的基本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
原因: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我国兵役制度:…… 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偷税、欠税、骗谁、抗税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

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

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确定的。

以下是对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的简述:
基本权力:
1. 人身权利: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基本的人身权利。

2. 平等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歧视。

3.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和参与公共事务。

4. 信仰宗教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可以选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也可以自由参与宗教活动。

5. 私有财产权:公民享有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基本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法犯罪。

2.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民应当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3. 尊重社会公德:公民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参与公共事务:公民有义务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
务,如选举、投票等。

5. 维护环境保护:公民有义务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6. 公民教育和劳动:公民有义务接受教育,增强自身素质,同时有义务参加劳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以上是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的简述,公民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

简述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简述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这是一个公民在社会中参与和发展的基础。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确立和保障,是现代国家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理念与实践,已经成为了当代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不受侵犯的、不可放弃的权利。

它包括了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具体包括:1.政治权利: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经济权利:公民享有劳动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享有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社会权利: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享有住房、医疗和健康的保障权利。

4.文化权利:公民享有接受文化教育和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享有保护自己文化创作成果的权利。

二、公民基本义务的概念公民基本义务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义务,它包括了政治义务、经济义务、社会义务和文化义务。

具体包括:1.政治义务:公民应当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履行选举和被选举的义务。

2.经济义务:公民应当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按时纳税,参与国家建设,维护国家财政秩序。

3.社会义务:公民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保护环境和资源,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4.文化义务:公民应当遵守文化传统和道德规范,尊重文化多样性,保护国家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

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互相制约、共同发展的。

基本权利是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公民得以尊严生活和发展的保障。

基本义务是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是公民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表现。

1.共同性。

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都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本质知识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本质知识点

一、概念和意义1.1 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财产权等。

1.2 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每个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参加国防建设等。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2.1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得到维护可以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

2.2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意味着对国家和社会负责,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3.1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a) 人身自由权:指公民不受任意拘禁的权利,包括身体自由权和个人自由权;b) 言论自由权:指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c) 宗教信仰自由权:指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d) 财产权:指公民有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2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具体内容a) 遵守法律法规:公民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犯罪;b) 维护社会秩序:公民应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c) 参加国防建设:公民应根据国家的需要,参加国防建设。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4.1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依据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的保护,同时也受到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言论自由法》等。

4.2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法律依据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受到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义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

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保障途径5.1 司法途径公民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社会监督途径公民可以通过社会监督途径,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保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保障。

选调生:2014年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选调生:2014年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义务北京人事考试网:选调生: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等方面的知识,考核内容比较广泛,下面,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考生希望对一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方面的知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包括: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①劳动权;②休息权;③退休人员生活受保障权;④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⑤受教育权;⑥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其中,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7)特定人的权利:①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②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③保障残废军人、烈军属的权利;④照顾残疾公民;⑤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①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③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

依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更多北京选调生考试信息欢迎访问北京人事考试网【考生互动平台】2014年北京选调生网络辅导课程2014北京选调生交流群: 290064789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编辑丨笑语盈盈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一国的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故有些国家又把公民的基本权利称为宪法权。

(一)平等权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其含义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国家机关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对公民履行义务平等的约束,平等的要求;第三,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第四,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包含以下内容:(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3)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3)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

(4)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连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5)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八上政治第四课笔记

八上政治第四课笔记

八上政治第四课笔记八年级政治第四课笔记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八年级政治第四课主要讲述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我将就这些内容进行简单的笔记整理。

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等。

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尊重他人权利等。

这些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二、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1.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这些机构是国家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

2.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

这些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3.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作用: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作用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同时,它们也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三、学习方法和策略1.认真听课:在课堂上认真听老师讲解,理解政治概念和理论,掌握重点和难点。

2.做好笔记:在听课过程中做好笔记,记录重点内容和案例分析,方便以后复习和查阅。

3.思考问题:积极思考问题,理解政治现象和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和规律,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

4.参与讨论: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小组讨论,与同学交流思想和观点,加深对政治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名词解释1.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在权利体系中表明主体根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权利通常被纳入基本权利的范畴,体现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

根据权利所表现的内容和内部结构体系,权利首先分为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这种分类的基础是宪法和普通法律的特点,即宪法的价值源于基本权利的存在,它反映了权利主体的宪法地位。

现代世界各国通常以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基本权利亦称之为宪法权利.一般在宪法律规范中确定的基本权利都是重要的、根本性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2.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一般的、经常性的主体。

各国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主要是通过公民的自主性活动而得到实现。

公民具有下列特征: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

第二,公民是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是稳定的法律概念。

公民概念的外延大于人民概念,不仅包括人民,而且包括敌对分子.第三,公民是个体概念.公民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他表示个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即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简答、论述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特点?答:(1)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其基本特征表现在:第一,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一国中的宪法地位。

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的合宪性的依据。

不享有基本权利或者不能充分享有基本权利则意味着宪法地位的不稳定。

因此,宪法上确定基本权利的首要意义在于使公民行使基本权利获得合宪性的基础。

第二,基本权利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如前所述,权利是有机组成的体系,包含着不同层次、不同形态的权利要素,其中具有母体性的权利则构成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点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宪法保障的自由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宪法保障的各种自由、权利和利益,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身安全权
所谓人身安全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自由权利,它包括言论自由、出入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安全保护权等。

2、财产权
所谓财产权,是指公民拥有的土地、财物、房屋等物权的保护。

3、社会保障权
所谓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有权获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抚恤金、安全饮食及其他社会福利。

4、学习、就业等权利
所谓学习、就业等权利,是指公民有权和自由选择学习、就业,社会提供各种支持。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应尽的基本法律义务,公民应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和其他法规,这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具体包括:
1、尊重宪法
公民应遵守宪法有关的法规,维护宪法尊严,尊重宪法,保护宪
法。

2、遵守法律
公民应完全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和其他法规,承担公民义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秩序。

3、热爱祖国
公民要热爱祖国,尊重祖国的历史和文化,热爱祖国的土地和人民,爱护祖国的财富,保护祖国的环境。

4、诚实守信
公民应尊重诚信,拒绝欺骗和谎言,遵守条约和政策,拒绝利用欺诈手段来损害其他公民的权益。

5、安全文明
公民应维护社会的安全,尊重社会文明秩序,以及抵制社会淫秽色情和暴力行为。

6、尊重公民权利
公民应尊重公民的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正当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不得歧视他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9-2020年整理李梦娇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汇编

2019-2020年整理李梦娇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汇编

识李梦娇第一章宪法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省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文史、科技、时政省情等方。

共基础知识的特点:1. 范围广泛,内容庞杂——切忌面面俱到,考察的是广度,并非深度2. 把握重点,有的放矢——法律、经济、政治、公文、管理3. 熟悉真题,掌握规律——各省知识点重复比例较高4. 日常积累,善于总结各部分考察重点:1.法律: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考点重复考查。

新法也是考察重点。

2.经济:市场经济、宏观经济、微观经济3.政治:马列毛邓三科和结合时政4.管理:行政组织和人事制度5.公文:2012 党政新公文6.科技:重大科技成就与生活中的科技7.文史:多个点重复考查,主要考察记忆理解能力应试技巧:排除法推荐方法:反复记忆法、口诀法宪法概述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宪法特征①法是国家根本法内容、法律效力、制定修改程序②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宪法就是写着公民权利的一张纸”----列宁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四个第一”宪法1.世界上一部成文宪法:1787 美国宪法2.欧洲大陆一部成文宪法:法国 1791 年宪法3.世界历史上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 苏俄宪法4.我国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 宪法补:1215 英国《自由大宪章》——世界上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口诀:87 美国反,91 法国看,苏俄在扯淡,54 跟着苏俄转。

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属于人民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20043.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19994.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口诀:主人法制【例题单选】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A.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B. 反对“三权分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D.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的渊源和结构(一)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5.国际条约(二)宪法典的结构序言:包括制宪宗旨、目的和指导思想、国家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正文:①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基本原则;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③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附则:对特定事项需特殊规定而作的附加条款。

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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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

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继有国籍,自愿的基础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在中国居住的或有其他情况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的国籍。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2002年试卷一第87题)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答案:ABD。

解析:《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A项符合上引第4条的规定,B项符合上引第5条的规定,D项符合上引第6条规定,因此均为二、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一般了解即可。

三、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以往的宪法都是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后面,82年宪法把它放在了前面。

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条文,几部宪法不同,82年宪法规定了一些新变化,如增加了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是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引申而来的。

1.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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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华图教育李梦娇
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几乎是每年公基考试的必考点,那么究竟用什么样的方法能让考生把握命题趋势并且提高备考的精确度,下面笔者就和同学们一起结合真题来探讨下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思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六大权利和自由,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以及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

就事业单位公基考试而言,考生不仅要从宏观上把握有哪六大权利,还要掌握具体每个权利分别代表什么含义,考点特别细。

要求考生结合真题准确记忆。

下面我们就具体来探讨一下该如何把握这几大权利。

一、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

它包括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但不包括在立法上的平等。

司法平等说白了就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守法平等指的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

为什么不包括立法平等?是因为在我们国家立法权是专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可能让我们每个人都去立法。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准确了,平等权只包括两个。

这个易出选择题。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在考试的时候,政治权利和自由其实包括4个方面的权利,但是在有的模拟题中只写了2个,导致很多学员做不同的试卷会有不同的答案,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担任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权利;④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的权利。

【例题】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就是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刚才已经分析过,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指的是四个方面的权利: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担任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权利;④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的权利。

通俗来说,如果一个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在国家机关内部连
一般的工作人员都不能做,并且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但不是剥夺担任所有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

三、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四、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五、人身自由生命权
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
关于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一共包括以下六大权利:
(一)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劳动权。

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三)休息权。

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四)受教育权。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五)获得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权利和自由。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例题多选】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B.公民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C.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D.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亦被剥夺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民基本权利。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四个选项,A选项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这是我们宪法明确规定的权利,B选项公民有带薪休假的权利,是错误的,我国宪法规定并非所有的公民都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而
是只有劳动者才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这个考生要牢牢的记准确,几乎是每年必考的知识点。

C选项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这也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是正确选项。

D选项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亦被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担任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权利;④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的权利。

综上所述,本题选择A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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