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制度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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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制
度
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五年八月
根据督查计划中明确的 时间、内容、人
员、方式等, 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督查或 联合
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 机关以交办
单或督办单等形式反 馈给被督查单位,接受交
办单的 单位须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整改 情况
报督查机关,接受督办单的 部门应在10个工
作日内将整改情 况报督查机关以及市督查办。
对督查情况及时形成督查 专报、通报或
督查与建议,同时 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以便
I 更好地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流程
督查办组织开展的 十
查,由督查办负责制定。联 合开展的督查,由牵头的督
查部门负责制定。督查计划 j
报领导同意后执行。
督查例会制度
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上周工作情况,明确本周工作任务,及时沟通、交换督查工作信息。
月例会:每月25日前,各专项督查组以书面形式上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下月督查工作计划、需提交例会讨论的事项;每月底,召开各专项督查组负责人例会,研究分析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制定相应措施。
季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绩效日常考核各责任单位工作会议,汇总日常考核情况,季度督查结果报市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考勤制度
1.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严禁旷工。
2. 各组工作人员外出前,须自觉在去向指示牌上标明。
3. 上班期间因事临时外出,向本组负责人请假;各组负责人外出,向督查办分管领导请假。
4. 工作日确需请假的,半天内须经组长同意,一天以内由督查办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内须经督查办主任批准同意。
5.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一经发现,视其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直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纪律责任。
6. 因公确需临时回原单位工作连续超过三天或月累计超过五天的,由原单位与市督查办联系。
综合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领导评鉴相结合的方式,突出考量制度执行、工作质效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坚持动态管理和动真碰硬,注重日常考核及年终考评。
二、考核对象
督查办全体借调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日常督查、专项督查、焦点案例剖析等工作完成绩效,规章制度执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月度自评:主要内容是规章制度执行及工作完成情况。规章制度执行着重围绕公务人员道德修养,日常考勤、请销假、廉洁自律等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着重围绕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质效。
(二)季度考核:考核重点是“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典型案例剖析”等工作的完成质效情况。
(三)年终考评:主要通过个人述职、领导评鉴、民主测评等程序,重点从个人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
五、考核结果
个人综合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向督查办人员原单位反馈。
行为规范
(一)严禁泄露工作内容。禁止私自向督查对象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明查暗访工作情况、日常考核结果等。
(二)严禁截留督查问题。必须如实、全面、客观、及时地报告督查工作情况,严禁私自截留工作内容,杜绝隐瞒不报的行为。
(三)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准要求: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在任何场合酗酒;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赌博;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等支付凭证;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违背组织原则随意发表个人意见;不准骄傲自大,态度简单生硬;不准替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不准泄露任何秘密。
上述情形如有违反,对涉事人员实施即时退回原单位处理,同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请示报告制度
1. 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督查办负责人请示报告,由督查办负责人向市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报告。
2. 各组对职责范围内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组长负责处理;对一些重要工作,组长要向督查办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对超越本组职权范围的工作,由督查办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处理
3. 凡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督查办分管领导报告。
4. 需要请示报告的工作,按级请示报告,杜绝越级、多头请示报告。
学习交流制度
1. 坚持自学,学习理论知识和督查工作业务知识。
2. 每一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的具体安排。
3. 不定期组织督查业务交流,选取1-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不足、交流工作收获。
保密制度
1. 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2. 严格遵守督查工作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泄露案情;严禁对外泄露明查暗访工作计划、检查结果及外借刻录暗访资料。
3. 加强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工作,严禁将文件夹设置为共享,涉密计算机严禁上互联网。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 各组明确办公设备维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实行专人专职保管。
2. 各组自觉爱护办公用品,延长使用期限。对电话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及暗访器材等设备注意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发放要做好登记造册。
4. 各组办公用品及暗访设备未经督查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如有发现将追究所在组组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5. 办公用品及暗访设备每半年登记清查一次,如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丢失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