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准则《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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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起草组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一、背景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和目标。美丽中国的建设重点和难点

素质低等劣势,在如何实现“美”的过程中,在建设主体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无法得以有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标准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2010年国标委首次将安吉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列为第七批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创新地将标准化的应用从农业、工业逐渐转向为美丽乡村、社会治理等更为广阔的领域,并取得了显着成效。

与此同时,浙江省在总结安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于2014年4月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的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福建省也于2014年10月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

2012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中明确指出应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做好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环节的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实行分类指导。2013

国家层面上制定有关美丽乡村系统性建设的指南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二、标准制定过程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于2014年立项(国标委综合〔2014〕76)号),项目编号,具体编制工作如下。

(一)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稿

1、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接到国标委标准立项文件,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第一起草单位安吉县人民政府组织立即会同其它起草单位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明确了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了标准框架。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确定了标准起草组织架构体系

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成立了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

定义、基本要求)及第8章经济发展的起草;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5章村庄规划及第6章村庄建设部分的起草;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7章生态环境及整个标准《编制说明》的起草;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9章公共服务部分的起草;贵州省标准研究院负责第10章精神文明建设和第11章基层组织的起草;广西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12章长效管理的起草。

明确了标准起草的整体时间进度安排。

(4)确定标准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是把握实用、普适、兼容的原则,同时遵循保住底线并适当超前总体要求。二是以生态、经济、文化、社会、政治“五位一体”的建设内容构成标准的整体构架;三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经济、环保、安全等重要指标项进行量化,对于文化建设等领域,则用定性方式明确基本要求。

根据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标准起草的总体要求及标准总体框架,标准起草小组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及时沟通,收集了国家、行业部门及各个省有关农村建设、

2014年12月9日,标准起草小组在杭州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三稿进行逐条逐句逐字讨论、修改。出于标准整体构架的考虑,结合地区差异性,将村庄规划中的规划要求与内容进行简化,修改为编制规划的主要要素,同时主要公共服务的要求进行了简化和进一步明确。此外,对每一句的语言表述作进一步斟酌,以确保标准语句的精练、严谨。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第四稿。

(二)第二阶段:实地调研验证,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五稿和第六稿

鉴于重点参考的两个省级地方标准主要在东部,因此,重点选择中西部地区开展实际调研验证。12月15日至12月18日,标准起草小组赴四川、重庆、湖北等中西部地区开展国标实地调研,并针对征求意见稿第四稿进行征求意见。根据实地调研情况,重庆地区美丽乡村建设基本能够达到征求意见稿第三稿中的相关内容和指标;四川和湖北地区的部分乡村,由于经济基础较弱,在部分指标上近期达到要求存在一定困难,如垃圾处理等,但都在逐步、分步实施,都把这些

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2014中央一号文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精神和建设任务。标准的技术内容充分体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思想。

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各条款内容应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政策、法规、规划、标准、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相一致和相协调。能参考国家政策要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尽量等同引用;需要综合统筹权衡的,应尽量体现全面性。

2、充分借鉴地方经验,注重实用性

以浙江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为基础,参考安徽美好乡村建设、余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广西、海南等现有相关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各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

平,标准应以“美丽乡村代表农村整治建设的典范”为整体基调,在村的经济基础、基础设施基础及集体经济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并在技术要求、指标设计时在结合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时间延展性,注重引领性。

5、是通则性标准,应以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各环节的标准为具体补充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综合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以技术性、指南性为基础,注重方向性、指导性和原则性,只是一个通则性的标准,可因地制宜,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完善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各环节的标准,对具体环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如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等。

四、标准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

(一)标准的主要构架

以美丽乡村的创建目标为主线确立标准框架。在总结的各地区成功经验的基

(8)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9)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

(11)全国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

(12)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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