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家与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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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家与阶级
教学目标:
让学生了解,国家的起源,从而把握国家与氏族公社的必然联系,认识国家的本质,知道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把握国家职能,并能够运用国家职能解释社会现象。
教学重难点:
国家的起源。
国家的本质
教学方法:
讲授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家的起源
针对国家起源的神创论观点,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理论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观点,概括起来有两点:
第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内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时间问题。
第二,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是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原因问题。
一、原始氏族公社制度
1、氏族的定义
氏族,是具有血缘亲属关系、同族内部禁止结婚的人们的集团。
它是原始公社制度的社会经济单位,也是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
2、氏族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氏族内部禁止通婚。
这是氏族的根本规则。
这里的重点是要说明,维系氏族成员关系的是血缘纽带而不是经济纽带,相应地,划分氏族组织也是以血缘为基础而不是以地域为基础。
第二,氏族以议事会作为自己的管理机构,它是氏族内部一切成年男女表达意见的民主集会。
这里的重点是要说明,氏族的管理机关是纯
粹“公共”性质的,参与管理的成员之间以及与管理机构与氏族母体之间没有对抗性的关系。
第三,氏族成员之间负有互相帮助和保护的义务。
无论氏族中的哪个成员受到侮辱或侵害,其他成员都有义务为其复仇。
这里的重点是要说明,氏族成员之间的根本利益一致,氏族则是一个以共同利益为根本决定因素的共同体。
3、原始社会的民主制
氏族内部存在氏族成员平等表达意见的民主集会,马克思称之
为“原始民主制”。
这是一种与原始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氏族制度和氏族组织的管理模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原始民主制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原始民主制是原始社会氏族内部的共同事务的管理体制,而不是一种国家形式。
这里管理不是依靠强制力,而是管理者的威信和被管理者的服从的自觉性,没有警察、军队和监狱。
第二,原始民主制是氏族全体成员享有的民主制度,而不是国家产生后的阶级民主制。
生产中人人平等使得人和人之间具有平等的关系,人人都有平等地管理共同事务的权利,氏族首领是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并且随时可以被撤换。
第三、原始民主制中的权力是处于社会之中的,“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权力”,而不是像国家权力那样成为独立的、站在社会之上的支配主体。
恩格斯说“文明社会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构加起来还要大得多的权威。
二、三次社会大分工和国家的产生
随着生产力发展,在经历了三次社会大分工之后,出现私有制和阶级,氏族组织也随之解体。
1、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随着人类掌握了青铜器的冶炼技术,人类进入“青铜器时代”,畜牧部落从其他部落中分离出来,即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这次分工带来了三个结果和变化:
(1) 畜牧业和农业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部落有了剩余产品使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可能。
(2) 生产的增长,剩余产品日益增多,私有制出现。
人的劳动能够生产出比维持所必须的更多的生产品,过去把俘虏杀死或者吃掉,现在将其变成奴隶,于是就有了奴隶和奴隶主、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3) 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和家长制家庭的出现。
由于生产中男性占主导地位,使得父亲在政治上也取得了统治地位,而且为了种的延续,出现了对偶婚,家长制,母权制氏族被父权制氏族所取代。
家长制家庭,是以一个男子为首的大家庭公社,包括家长,晚辈及奴隶。
家长制家庭特点:(1)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内(2)父权
2、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
由于铁制农具的应用,促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使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给社会带来三个主要结果:
(1) 奴隶制的巩固与发展。
先进金属工具的使用和提高,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力所能够创造的价值增加,劳动力的价值也随之增加。
现在氏族首领为了获取奴隶而主动发动战争。
(2) 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耕地成为私有财产,社会上有了穷人和富人的区别。
(3) 部落联盟的出现。
由于人口的增加和不断发生的部落之间的战争,各亲属部落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部落联盟。
部落联盟设立有军事酋长、议事会 人民大会所组成的联盟机关。
由于战争经常发生,于是军事酋长成了不可缺少的常设公职,并且逐渐成为世袭。
议事会和逐渐被贵族所把持。
这样,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奠定了下来。
最终,氏族组织就由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近部落住着,而它的各个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独立的、压迫和统治自己人民的机关。
3、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商业从手工业分离出来。
(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给社会带来的二个结果:
(1)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金属货币。
金属货币的产生和生产的发展,产生了高利贷的剥削和土地的买卖与抵押,财富更加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
自由民又进一步分为富人和穷
人。
强制性的奴隶劳动成为整个上层建筑赖以建立的基础。
(2) 由于商业活动、土地的买卖与变化,人们为谋生而流动,原来氏族与部落居民杂居起来。
这引发了社会结构的变化,特别是由于自由民与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之间的厉害冲突日益尖锐,氏族制度已经无法解决,这就需要一个凌驾于社会各阶级之上,能够压制他们之间的公开冲突的第三种力量。
于是就产生了国家。
4、恩格斯关于国家产生的论断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日益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
恩格斯关于国家的论断,表明了三点:
第一,国家是个历史范畴,这表明了国家产生的时间。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私有制和阶级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社会组织。
第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因此国家绝非公正地代表社会的每一个阶级,而是特定阶级的统治。
第三,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统治阶级允许的“秩序”的范围之内。
这种秩序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和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
(秩序的实质:是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集中表现。
不允许被统治阶级破坏,也不许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或者集团破坏。
)
5、国家区别于氏族组织的主要特征如下两点:
(1) 国家是按地区划分居民,氏族组织是血缘关系划分居民。
(2) 国家公共权力的设立。
氏族组织没有公共权力。
划分:指对一定地域上的居民以什么为基础进行管理。
公共权力:指武装的人-军队、警察和物质的附属物-监狱和强制机关。
只有公共权力的强制力机关才能维持社会的存在。
三、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可以概括为三种:神权论、暴力论和契约论。
1、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
古代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曾经利用这种观点来维护他们的统治。
思考:为什么在西方世界的中世纪,神权高于君权?
2、契约论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国家起源学说。
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契约论是资产阶级关于国家起源的最有影响的学说。
(16世纪到18世纪)
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法国的卢梭等人都主张契约论。
用契约论说明国家起源的人,都主张国家出现之前,人类有一种原始的自然状态。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自然权利,但是人性都是自私的,而人的体力又差不多,这样就产生了为了满足自身要求而相互竞争。
因此,在自然状态下,是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为避免这一状态的唯一途径就是人们订立契约,建立一个有绝对权威的统治者统治的国家。
洛克认为,人们又三种基本自然权利:生存、自由和财产私有。
拥有自然权利者之间,不是竞争、战争,而是彼此关联的义务和责任。
他认为自然状态并非尽善尽美,也有矛盾。
因此,要求一个裁判来仲裁纷争和惩罚对自然状态的破坏行为,因此,就通过契约来建立国家。
契约论对于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产生过重要影响,是现在西方政治文化关于国家和政府起源的通行的解释。
3、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国家才产生是人对人实行暴力的结果。
杜林认为,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的发展。
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而是暴力征服的结果。
思考:暴力论者的观点对吗?为什么?
第二节 国家和国家权力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含义
列宁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断,对国家的涵义作了界定:“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
列宁的定义包括三层含义:
首先,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这就是说,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
它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产生的。
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这就是国家产生、发展、消亡的必然规律。
其次,国家是阶级统治。
这表明了国家的本质。
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
国家作为产生于社会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一种力量,在表面上所采用的是共同体的形式,即社会公共利益主体的身份成为整个社会的人格代表:管理对象是全体国民,制定的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总是以社会整体的代表的身份,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解决各种纠纷和冲突的最终仲裁者出现。
但是这不是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是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依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建立起来的。
因为在阶级社会里,生产资料在经济上的同志是私人的同志,在政治上则是公共统治,这里是统治阶级的集体的意志和力量它不能允许统治阶级个人力量的膨胀,以影响其整体利益。
再次,国家是个机器。
顾名思义,国家是一个工具,而且是一个复杂的工具。
它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机构。
但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机器,具有公共权力是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
终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所概括的三层含义是: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当阶级出现,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就产生了国家,当阶级完全消灭,国家就消亡了;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阶级专政,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改变,通过社会变革,国家的阶级性质也就随之改变;国家是一个实体物,是社会组织,是机器、工具。
它是实现统治权力的机器,这个统治权力具有强制性、普遍
性和主权性。
二、国家权力
1、含义
国家权力(亦称政治权力[指狭义的]、公共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代表的,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国家权力的产生是为了防止社会由于内部矛盾和冲突的不断激化而导致整个社会的毁灭。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一个常识性的、专门性的、集中性的,而且是超越于社会内部各阶级利益之上的(至少是形式上的)力量来统治社会,这一力量就是国家权力。
2、国家权力与社会相分离的表现有三方面:
第一, 管理者的常任化和管理机构的专门化,从而形成了行使这种权力的专门人---官吏和专门机构---国家机关。
第二, 职业性的常备军的建立。
第三, 赋税制度的确立,为确保国家权力运行奠定了经济基础。
3、国家权力具有如下特性:
第一,强制力的垄断性。
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力量就在于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暴力”。
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国家权力就垄断了有组织地、系统地使用强制力的合法性,不再允许任何其他形式的暴力组织的合法存在。
第二,普遍的约束力。
国家权力作为一种公共权力,对全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即不仅对被统治阶级成员具有约束力,而且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也要在国家权力的约束之下。
第三,主权性。
主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国际关系中,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的权力的独立性。
4、国家和国度
为了进一步理解国家的含义,还需要区分国家与国度的不同。
国外一些非马克思主义者,往往从国家主权、领土、居民三个方面来界定国家,故称为“国家三要素”说。
这是从国家的表面现象,从政治地理意义上解释国家。
它的要害是抹杀国家的阶级实质,掩盖国家的本质和阶级使命,因而是不科学的。
三、国家的基本职能
1、含义: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获得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能和整体功能。
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
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在具体的国家活动中,国家的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
只有加强内部职能,增强综合国力,特别是增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实力,才可能有效地实现国家的外部职能;同样,有效地发挥外部职能,如通过成功地外交活动建立一个和平的周边环境,对国内政权的巩固和社会发展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2、对内职能
根据国家活动的性质和方式,国家的内部职能可以相对地分
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国家的政治职能即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是国家运用暴力、法制等特殊的强制力,控制被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及一切破坏现存的政治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分子的反抗的政治管理职能。
国家的社会职能即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执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的社会职能是国家本质的一个方面的体现,它执行国家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意志,受根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的社会职能也具有政治性质。
从理论上说,社会管理职能存在的前提是社会的存在,而政治统治职能存在的前提则是国家的存在。
这意味着,社会管理职能对人类社会而言,具有共生性,与人类社会相始终。
而政治统治职能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只是历史的产物,并非永恒存在,它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随国家消亡而消亡。
第三节 国家的消亡
一、国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起源是社会内部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同样,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也推动着国家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和更替,最
终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将使国家完成一种复归——超越阶级社会,走向没有阶级压迫和阶级差别的社会。
因此,国家的消亡和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二、国家消亡的条件与途径
1、国家消亡的前提:
是阶级的消亡,随着阶级的消亡,作为解决阶级矛盾的工具的国家,由于失去了作用,逐渐向消亡。
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国家消亡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果。
2、国家消亡的条件:
消灭阶级,消灭剥削阶级,消灭一切阶级,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彻底铲除阶级产生和存在的一切根源,使阶级及其差别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
最高级的人类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已经消除了,阶级的差别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共产主义社会,才是国家消亡的条件。
1)、社会主义社会不等于共产主义社会
从经济方面看,社会主义社会虽然解决了所有制,消除了国家存在的社会条件,但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达不到使物质极大丰富的程度。
因此,在分配领域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只要是按劳分配就必然存在着事实
上的不平等。
从政治方面看,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虽然被消灭了,但由于国内国际各方面的因素,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只要有阶级斗争存在国家就不会消亡。
其中主要是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还需要法律规范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
只要有法,就需要有保证法律实现的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机关。
2)、共产主义的实现是国家消亡的条件。
表现如下:
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的完全消灭,是国家消亡的政治条件;
旧社会分工和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差别的消除,是国家消亡的社会条件;
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国家消亡的精神条件;
在全世界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使全人类获得解放,是国家消亡的国
际条件;
而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国家消亡的最根本条件。
3)、共产主义能够实现国家消亡的原因。
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了,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了,阶级差别消失了,分配领域里实行“按需分配”,才不需要法,也就不需要国家了。
因为“按需分配”表明:
第一,人变了。
由于生产力高度发展,要求全面发展的人进行劳动,现代科技的发展证明了这种发展趋势。
这样,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就消失了。
第二,人对劳动的态度变了。
劳动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人的第一需要。
第三,人与人的关系变了。
人与人不存在为私利的竞争了。
由公共生活规则代替了法律规范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民都习惯地、自觉地遵守生活规则,因而,无需国家强制,无需暴力,也就不需要强制性的国家机关了。
国家的消亡的途径也是有一定的规律的。
表明了过程的渐进性:是指国家消亡也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使国家消亡的经济条件和精神条件的逐渐完备、人们之间关系的逐渐改变,作为强制性的暴力机器的国家,才逐渐地成为社会上所不需要的东西。
总结。
思考:什么是国家?请你简要说明国家才产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