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第一章:会计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概念与区
别
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4、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5、会计核算总体要求
6、会计凭证的规定
7、会计账簿的规定8、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9、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10、会计监督
11、会计机构的设置12、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职业技术资格13、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4、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5、会计法律责任之行政责任16、会计法律责任之刑事责任
17、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
行为
18、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规制度
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基本原则:
2、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4、现金管理基本要求
5、企业(会计主体)使用现金的范围
-
6、库存现金的限额
7、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9、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
-
10、基本存款账户
11、会计主体的一般账户12、专用存款账户13、临时存款账户1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5、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财经领域中的各项经济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也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基础。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财经法规:1.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董事会职责等。
公司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证券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3.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规定。
税法的实施有助于调节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
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对于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1. 保密义务:会计从业者应当保守会计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任何机密信息。
这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信息被滥用。
2. 诚实守信:会计从业者应当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伪造、篡改或隐瞒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独立性:会计从业者应当保持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不受他人干预或操纵,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和公正。
4. 职业操守:会计从业者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5. 远离利益冲突:会计从业者应当远离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情况,避免因私人利益影响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财经法规为会计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准则和规范,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会计职业道德则是在法规基础上,对会计从业者的行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和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现代社会中,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依据。
财经法规主要包括财税法规、金融法规、企业法规等。
1. 财税法规财税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与财政和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
财税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财政收支的管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证了财政收支的合理性和税收的公平性。
2. 金融法规金融法规是指国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管要求等,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3. 企业法规企业法规是指国家对企业组织和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企业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责任义务等,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性和经营的公平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会计职业道德对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诚信性、可靠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持诚信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伪造或篡改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不得隐瞒或掩盖真实情况,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
2. 保守秘密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对企业的财务信息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和账务资料,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保持独立性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在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不为他人谋取私利。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事务,不得为个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害企业或他人的利益。
4. 提升专业水平会计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会计知识和技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2011注意单选题)【注意1】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事项。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2011注意选择题)五、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各种题型)六、其他相关规定(2011单选、判断)第四节会计监督一、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选、多选)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代理记账(2011注意多选题)三、会计从业资格(2011注意单选和多选)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选)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重点,单选、多选)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总原则,谁的责任谁承担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形式(多选,单选)二、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多选)三、其他违反会计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多选、简答)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原则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及罚则(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单选,分清央行和商行)(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单选)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多选、判断)五、汇兑(多选、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选、多选)(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第二节主要税种 1.增值税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5、会计部门规章包括——《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等。
6、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7、地方性会计法规—针对本地区不能与宪法、会计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如《吉林省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1)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2)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3)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4)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9、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10、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重要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11、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的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4、《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职资格——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5、从事会计工作的下列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知识点。
在财经法规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会计人员需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下面是对这两个知识点的总结:一、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公司法:包括公司组织形态、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2.财务会计准则:了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3.税法: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规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资产评估法:了解资产估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估过程中的合规要求;5.所有制与财产纠纷法:了解国有企业和财产纠纷解决的法律规定;6.证券法: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投资者保护措施;7.劳动法:了解劳动合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8.知识产权法: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1.保持诚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石,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不得虚报、滞报财务数据;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3.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利益的干扰,不参与与企业利益冲突的行为;4.专业能力:会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服务社会: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6.合规合法:会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7.不参与不正当行为:会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贿赂、洗钱等。
综上所述,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点。
了解和遵守财经法规,可以帮助会计人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而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
2保管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保费清理后保管5年。
4保管3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保管15年: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3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对单位,处以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转入。
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障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帐户不得支取现金。
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
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F收入汇缴账户初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帐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第三节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第四节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节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六节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时间,会议第七节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第八节2会计行政法规第九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第十节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节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十二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第十三节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4)三;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业务管理②专业资格管理(5)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依法建账,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2)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3)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变造即篡改事实,伪造即以假乱真(4)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实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使用者了解情况;(5)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是中文,但是可以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一种外国文字; (6)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解释: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①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②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真实性B、完整性;③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以假充真;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以假乱真;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①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②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③需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②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说明: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2、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国库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费用通常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3、会计年度1是什么: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4、记账本位币1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5、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1原始凭证①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的要求:A、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B、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不得漏项;C、对原始凭证签章的要求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d、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其中,公章有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结算专用章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该原始凭证无效;E、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F、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G、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H、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I、经上级有关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不要注明批准文件的归档日期J、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K、原始凭证遗失应采取的措施a、能够取得证明的: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后,报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b、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②原始凭证的审核A、审核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B、审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C、处理方法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③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A、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B、一般内容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C、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注: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2记账凭证①记账凭证的填制A、填制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B、如何填制a、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b、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c、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C、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三类,五类编号法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自然张数E、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的内容:1凭证的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员的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5接受单位的名称6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F、改错方法a、填制当时发生错误,应当直接重新填制;b、发现当年的错误,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c、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d、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的,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e、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或者签字;f 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的记账凭证,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斜线注销②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A、内容是否填写齐全B、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另行保管,不附入记账凭证的,应查阅有关备查账簿记录C、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D、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6、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的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注新账簿的启用,在封面或启用表中填写:1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账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账簿起止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会计人员调动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2会计账簿的登记基本要求共11项①登记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②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③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④会计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地1/2⑤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A.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E.⑥各种会计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⑦凡是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按照规定结出余额⑧过次承前;每一页账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再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登记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⑨更正方法: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⑩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11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3账目核对的要求: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没有账表相符具体内容见P18-19eg.账实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账账相符:会计机构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保管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之间对应的记录4结账的种类:月结、季结、年结;5结账的要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补充:1)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的方向,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2)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在借或贷栏中注明余额方向,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3)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和年末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中注明“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Θ”表示举例如下图7、财务会计报告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是指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所做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①编制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②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③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前1)清查,核算结算款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是否一致;投资是否存在;存货,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目数量是否一致;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目记录是否一致;还需要清查,核实其他内容2核对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同;结出各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检查相关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于无国家统一规定的部分,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以及相关职务处理是否合理;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4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对外提供的财务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报表①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②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置有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3+1”③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A、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B、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C、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D、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E、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F、需要说明的其他主要事项8、财产清查二个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9、会计档案1会计档案种类①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②会计档案的种类A、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B、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C、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D、其他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2会计档案的归档①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而不是必须立即移送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②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与原始凭证的管理相同有二个手续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①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②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③计算方法: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如1993年5月1日开具的发票,保管期15年,保管期限最后一天是2008年12月31日;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1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2明细账15年3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4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6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保存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会计移交清册15年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5银行对账单5年五.关于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的管理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1—3年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定期打印,定期复制,需要每天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4会计档案的销毁的程序和要求①由本单位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一般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②专人负责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 ,审计部门派人监销;A、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B、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5会计档案的交接①单位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财产所有者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②单位分立A、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B、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③单位合并A、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B、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⑤交接会计档案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6会计档案的装订1.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厚度一般厘米会计凭证装订后封面上填写: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盖章2.会计账簿的装订: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布明细账会计账簿装订后封面上填写:账目种类,编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盖章3.会计报表的装订:小企业可按季装订成册第四节会计监督1、我国实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制,即:1单位内部监督、2政府监督、3社会监督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的对象: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个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8种错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批准采购与直接办理,销售和收款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的核心是“内部牵制”错误!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错误!会计系统控制错误!预算控制:确保决策权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错误!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错误!风险控制:一般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错误!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必须有财会人员参加;错误!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2个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监督主体:主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注意:财政部门不是唯一主体;除财政部门外,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但不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和商业银行,对各单位实施会计监督;2政府监督的对象:会计行为;3政府监督的范围①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③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4、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体:①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②任何单位和个人;2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的业务范围:①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②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③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3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①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②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再监督;(4)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的检举A如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检举B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C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D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违反了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会计机构的设置1设置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位规模的大小,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言外之意,单位可以不设会计机构,但大、中型企业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如果不设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则必须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四点重要①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不是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引言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财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财经行为所制定的法律和规定,是规范各类财务活动的法律保障。
而会计职业道德则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二、财经法规的重要性1.维护市场秩序:财经法规的制定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2.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财经法规的实施可以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3.提升金融透明度:财经法规可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透明度,增强市场的透明度,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意义1.维护专业声誉: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自己的专业声誉,提高自身的信誉度。
2.保护客户利益:会计人员要诚实守信,保护客户的利益,确保客户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得到妥善处理。
3.促进行业发展:会计人员要秉持专业精神,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1.财经法规是会计活动的依据: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财经法规,不能违法违规。
2.会计职业道德是行为准则:会计人员在处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保持中立、客观和诚实。
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案例分析以往的一些案例表明,如果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不得到遵守,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
比如,某公司在财务报表中隐瞒损失、虚增收入,造成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在另一案例中,某会计师在工作中泄露客户的财务信息,导致客户信任丧失,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六、结论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在财务领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们互相依存、互相影响。
只有当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同时秉持职业道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在财务领域取得更好的发展。
(字数:约500字)以上是关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介绍,希望能为您带来一定的启发。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一)会计法律制度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
1985年颁布会计法,1993年10月31日颁布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属于会计部门规章(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阶梯式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在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除去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三)会计核算是最基本的职能。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不同
1)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2)税收程序法
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销售税额
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销售额
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
若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一、教材上直接要点汇总1、会计法律制度构成,(1)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范文件《具体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我国会计行政管理原则统一指导,分级管理3、会计工作行政管理1、准则制度规范制定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4、会计工作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中国会计学会5、单位负责人包括:厂长、董事长、行政官员、合伙人、投资人,不含总经理6、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条件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9、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10、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出具单位重开更正,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11、账簿有错误加盖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盖章12、财务报告加盖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要签名盖章13、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14、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整年的公立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包括月度、季度、年度1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也可以用外币。
但是财务报告要折算为人民币16、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时要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17、会计记录的文字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一种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18、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监督监督、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19、单位内部监督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政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20、财政部门监督职责1、依法设置账簿检查2、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检查3、单位会计核算情况检查4、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检查21、单位个人艰巨违反会计法赫制度的行为属于外部监督22、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区别1、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审计目标不同4、审计职责总用不同5、审计准则不同2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2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报表,出审计报告2、验资,出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人力清算出报告4、其他审计业务25、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26、亲属关系包括婚姻、血缘、收养关系27、回避的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因关系28、代理记账机构条件1、有3名以上会计从业资格人员2、负责人要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3有固定场所4、有健全业务鬼法制度29、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营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变化也变更登记30、下列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1、会计机构负责人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财务成果核算7、财物收发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31、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本知识技能32、提供虚假报告做假账贪污违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总结目的:归结总结考点\方便记忆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操持会计事务进程中以及国度在管理会计任务进程中发作的经济关系。
考点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个层次第二节会计任务管理体制三方面管理:国度、行业组织、单位考点一、会计任务的行政管理原那么与财政部门行政管理职能一致指导和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任务。
县级以上中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任务。
〞考点二、会计任务的自律管理我国目前会计任务的自律管理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考点三、单位会计任务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考点一、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考点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考点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考点四、会计凭证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任务的首要环节。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考点五、会计账簿考点六、财务会计报告考点七、财富清查活期、不活期片面或局部财富和债务〔账实相符〕考点八、会计档案第四节会计监视考点一、三位一体的监视体系的主体及对象考点二、单位外部会计监视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白,并相互分别、相互制约;2、严重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视、相互制约顺序应当明白;3、财富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顺序应当明白;4、对会计资料活期停止外部审计的方法和顺序应当明白。
考点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外部会计监视中的职责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犯本法和国度一致的会计制度规则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操持或许依照职权予以纠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载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依照国度一致的会计制度的规则有权自行处置的,应当及时处置;无权处置的,应当立刻向单位担任人报告,央求查明缘由,作出处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体系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指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2、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包括《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1990年12月31日}3、法规:国务院制定包括《总会计师条例》等4、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包括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性文件:《。
规范》、《。
制度》5、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6、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8、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
9、会计核算:“一个中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两个基本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10、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区别:填制人员不同。
原始凭证大多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会计人员填制的;填制依据不同。
原始凭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的;记账凭证则是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填制方式不同。
原始凭证只是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记账凭证则是一副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作用不同。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记账凭证则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11、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1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应加上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对外报送的期限:月报{月份终了后6天};季报{季度终了后15天};半年度报{办年度终了后60天};年报{年度终了后4个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重点)内容制定机关主要表现形式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会计部门规章:《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山东省企业管理办法》……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4、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5、单位负责人负责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实际发生)、相关性(决策需要相关)、可理解性(清晰明了)、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不同企业相同交易)、实质重于形式(经济实质>法律形式)、重要性(重要交易或事项)、谨慎性(不高估或低估)、及时性(及时确认、计量和报告)。
7、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a)依法建账i.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没有条件的实行代理记账ii.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要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iii.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b)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c)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和结果与实际发生一致)和完整(会计资料各要素齐全)d)会计核算的内容:i.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ii.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iii.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iv.资金、基金的增减v.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vi.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vii.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e)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f)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g)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要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要知识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要知识点1. 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2. 目前有两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3. 会计法律是会计法律制度的最高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4. 《会计法》于1985年颁布,1993年,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订,目前实施的是1999年修订后的5. 《会计法》的立法宗旨:①.通过立法规范会计行为;②.通过立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③.通过立法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④.通过立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6. 《会计法》的适用范围:一是实行独立核算,办理会计事物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二是主管机关及其有关机关,包括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7.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8. 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是会计制度的补充和具体化9. 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10. 国务院1990年12月31日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11.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12. 担任总会计师,必须取得会计师担任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13.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14.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颁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15. 《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16.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17.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18.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3年6月17 日财政部发布19. 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20. 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督和会计市场退出管理21. 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22.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律师事务所23. 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据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在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24. 《会计法》规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会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25.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一般每三年组织一次自上而下的会计评选,同时每年组织表彰十名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6.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7.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28.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整个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29. 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30.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相一致;完整性—要素齐31. 伪造即无中生有,变造即篡改事实32. 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即一个月33. 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但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34. 各单位的队长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35. 会计报表总括地反应一定期间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36.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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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知识点1.原始凭证,总账,会计移交清册的保管期限为15年,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的保管期限为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会计账簿的一般保管期限为15年,但是,企业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
2.会计法律是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构成。
3.国家预算级次:中央预算,省级,地级市,县级,地级市。
4.增值税税率:免收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3%销售图书,报纸,杂志,农副产品,石油天然气,煤气。
17%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劳务。
5.出票日期填写:月份为壹,贰,壹拾的前面加零;日为壹到玖,壹拾贰拾前面加零。
6.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x小于等于4000)-800元;(x大于4000)*(1-20%)7.消费税率形式: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比例税率(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例如:财产转让),复合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8.信用卡的申领满足条件:单位卡必须是开国基本账户的,个人卡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的方式。
9.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辅助账簿15年,县级日记账25年,固定资产卡片账是在固定自查报废清理后的5年期限销毁。
10.税务检查:调查单间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要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11.变造会计资料:涂改挖补。
1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5)的滞纳金。
1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不符或者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 %单不低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4.(会计法)规定,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其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15.《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6.在信用卡结算方式下,单位卡不得用于以10万元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17.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不符或者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8.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有任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9.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20.《报告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1.纳税人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2.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x<5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人2000元<x<2万元。
2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4.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在3个月内进行扣款。
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时机构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适用: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
25.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主办账户26.一般存款账户: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结算,现金缴存但不能支取。
27.专用存款账户:对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 基本建设资金2. 更新改造资金3. 财政预算外资金4. 粮、棉、油收购资金5.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 期货交易保证金7. 信托基金 8.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 住房基金12. 社会保障基金13.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 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28.划线支票: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29.出票人存款足以支付时应见票支付。
30.单位和个人在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31.超率累进税率的适用范围只有土地增值税。
32.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包括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33.查定征收是税务机关通过按期查定纳税人的实物量而确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34.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35.查验征收是税务机关对某些难以进行源泉控制的征收对象,通过查验证、照和实物,据以征税而采取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查验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对某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法。
36.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它是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
对账簿、凭证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税务机关无法查实其营业额的小型个体工商户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
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应及时调整。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帐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者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
37.企业所得税税率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国家为了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特定产业和项目,还有两党优惠: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税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8.偷税行为纳税人伪造变奏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而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
39.漏税行为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
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漏税与偷税有着性质上的区别,判定漏税的关键是并非故意,因而在处理上也不同。
税法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的滞纳金。
40.(一)爱岗敬业1.爱岗敬业的含义。
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爱岗就是会计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岗位。
敬业就是会计人员应该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具有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职业活动中具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性,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从事会计工作。
2.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1.(二)诚实守信 1.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和内心思想一致。
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
2.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所谓保守秘密就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应树立保密观念,做到保守商业秘密,对机密资料不外传、不外泄,守口如瓶。
42.(三)廉洁自律1.廉洁自律的含义。
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
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
2.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3)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会计人员不仅要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做到廉洁自律;而且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勇于承担职业责任,履行职业义务,保证廉洁自律。
43.(四)客观公正 1.客观公正的含义。
对于会计职业活动而言,客观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真实性,即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为依据,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二是可靠性,即会计核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法。
公正就是要求各企、事业单位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不仅应当具备诚实的品质,而且应公正地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即在履行会计职能时,摒弃单位、个人私利,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相关利益各方。
作为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鉴证时,应以超然独立的姿态,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出具客观、适当的审计意见。
2.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端正态度。
(2)依法办事。
(3)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4)保持独立性。
保持独立性,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尤为重要。
44.(五)坚持准则1.坚持准则的含义。
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