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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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介绍随着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厂被建立,电厂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生产过程中,电厂设备可能会出现各种缺陷,例如机器故障、电器故障、泄露等。

如果这些缺陷不被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会导致电厂设备损坏,生产停滞,甚至人身安全问题。

因此,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制度内容缺陷分类及登记电厂设备缺陷需要分类登记,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追踪。

缺陷分类应该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缺陷类型和维修周期等因素进行划分。

所有缺陷需要登记到制定好的缺陷管理系统中,记录缺陷的性质、位置、原因、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缺陷评估和处理对于登记的缺陷进行评估和处理是制定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

缺陷评估需要基于评估标准,对缺陷进行严格的评定,以确定缺陷的优先级和紧急性。

紧急缺陷需要立即处理,而一般缺陷可以根据维修周期安排时间进行处理。

缺陷处理需要明确指定责任人,对缺陷进行分析、定位,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同时,要跟踪处理过程,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处理结果需要记录并不断更新,以提高管理效率。

缺陷预防缺陷管理不仅是对已知缺陷的处理,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预防和控制。

制度应该规定缺陷预防措施的实施,例如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维修记录和归档维修记录是缺陷处理的一部分,它可以提供历史数据以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决策。

维修记录需要包含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用品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存档。

制度执行和监督制度执行和监督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制度执行人员应确保缺陷及时登记、评估和处理,并监督整个过程,确保规范化和有效性。

如果有发现违规行为,需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整改。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对于电厂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制定这个制度需要全面考虑电厂设备的特性和缺陷处理经验,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设备的监督管理,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变化规律,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保证机组的安全和经济运行,特订立以下制度:一、电站生产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对设备日常缺陷处理的监督、指导、检修维护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运维职责内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设备消除一般是由值班人员自行消缺,如消缺不了的报生产部并同站长及检修人员共同消缺。

二、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电站设备的运行缺陷管理,主要对设备的巡视检查,日常运行维护、操作、设备事故及隐患的处理,对设备的运行缺陷状况进行监视及设备缺陷消除工作。

三、设备缺陷消除分级管理的职责:1、设备缺陷管理由电站总经理领导,主要由生产部主管。

2、设备缺陷实行电站的生产部、站长、运行班组三级管理,即生产部为一级;站长为二级;各生产运行班组为三级。

3、生产部及站长(包括检修人员)负责掌握分管内的全部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

4、生产部的职责:(1)负责对设备存在缺陷的管理、组织、协调、消除工作。

(2)负责指导设备缺陷管理,督促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协助各电站对多发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对策和意见。

(3)对值班人员提出的消缺计划进行审核并列入电站月度检修计划,能做到及时安排消缺。

(4)每月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巡查一次,以查明缺陷的上报及消除情况。

(5)负责主管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的修订,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6)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情况。

5、电站站长(缺陷专责)的职责(1)全面掌握所管辖的电站设备缺陷情况及运行情况。

(2)督促、监督检修人员对所管辖设备进行缺陷处理并向检修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3)参与所管辖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的制定并积极协调处理。

(4)对所管辖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设备运行人员的职责(1)设备运行人员上班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并做设备缺陷记录。

(2)应对设备运行中,巡视检查发现的缺陷,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报检修人员和站长,并做好记录。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制 .度〔讨论稿第 1 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合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工作。

第 3 条、设备缺陷系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者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 4 条、按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普通缺陷三类。

1、紧急缺陷:指设备己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即将处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 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普通缺陷: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者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 5 条、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者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第 6 条、运行单位职责1、负责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生的缺陷并汇报。

2、如实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分析,每月 5 日前向生产技术部上报。

3、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4、对未按时消除的设备缺陷监视运行。

第 7 条、检修单位职责1、负责公司主网的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并上报,每月 5 日前上报缺陷统计表和消缺记录表。

2、负责采取措施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各类缺陷,并对消缺质量负责。

3、负责做好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按月向设备管理归口部门上报消缺情况〔含缺陷情况、处理情况、形成原因、应对措施。

4、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重点巡视检查。

5、按缺陷性质及时组织消缺工作,该工作列入考核目标。

第 8 条、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监督检修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缺工作并进行考核。

2、接到紧急缺陷报告应即将赴现场,检查检修单位消缺工作。

第 9 条、生技部职责1、负责监督、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并对其消缺质量进行考核。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某日照电厂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设备故障对工作生产的影响,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日照电厂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蒸汽锅炉、水处理设备、变压器等。

三、缺陷管理责任3.1 设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包括设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安排缺陷排查与维修工作、评估缺陷风险、指导员工缺陷防范措施等。

3.2 物业维修部门(以下简称“维修部门”)维修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及设备的故障排查与维修工作,通过定期巡检、随机检查等方式,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3.3 监控员监控员负责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控,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或存在潜在缺陷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4 其他相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所属设备进行密切关注,发现设备缺陷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缺陷管理流程4.1 缺陷发现与报告任何人员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的维修人员报告,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

4.2 缺陷评估与分类管理部门收到缺陷报告后,应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缺陷进行分类。

4.3 缺陷处理与维修根据缺陷评估结果,管理部门确定缺陷处理方案并安排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维修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4 缺陷记录与汇总管理部门应对每起设备缺陷进行记录并进行汇总,定期通报设备缺陷情况和处理结果。

五、缺陷风险评估为了提前预防和识别设备缺陷,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缺陷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年限、维护记录、设备的结构和工作状态等方面,评估结果作为制定缺陷防范措施和设备更换计划的依据。

六、缺陷预防措施为防止设备缺陷的发生,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缺陷预防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建立设备缺陷防范意识。

(整理)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整理)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1 总则为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规范各运行、检修、管理科室的生产活动,做到及时发现缺陷,消除缺陷,防患于未然,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特制定本制度。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结合寒亭电网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从发现、传递、审定、到消除等全过程应用缺陷管理软件系统,提高缺陷处理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1.3 本规定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 设备缺陷的定义及分类2.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经济运行。

2.2 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个等级。

2.2.1 紧急缺陷指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大,只能坚持短期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或导致事故者。

2.2.3 一般缺陷指对设备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

2.3 缺陷分级参考无法确定设备缺陷类别可参考《*********设备评级管理规定》确定。

2.3.1 紧急缺陷主要有:2.3.1.1变电部分2.3.1.1.1 注油设备严重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3.1.1.2 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3.1.1.3 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3.1.1.4 断路器故障掉闸次数达到规定的允许次数。

2.3.1.1.5 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退出运行,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3.1.1.6 主变压器运行中的冷却器全停或冷却器不能按规定全部投入运行。

2.3.1.1.7 充油设备大量喷油。

2.3.1.1.8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3.1.1.9 设备接头或线夹过热,达到90℃及以上者。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运行和维护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适用于照电厂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三、责任1. 设备运行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和报告设备缺陷。

2. 设备维修部门负责对设备的维修和故障处理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和修复设备缺陷。

3. 监督部门负责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规定的执行。

四、报告缺陷1. 设备运行部门在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2. 设备维修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并制定修复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

五、缺陷处理1. 设备维修部门应按照修复计划进行设备维修,确保维修质量,维修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行部门验收。

2. 若设备运行部门对维修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反馈,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六、记录与统计1. 设备运行部门应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定期向监督部门提交报告。

2. 监督部门应对设备缺陷的记录和统计进行审核,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七、违规处理对于故意隐瞒设备缺陷、拖延报告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照电厂所有。

九、员工培训为了确保员工对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的理解和执行,照电厂将组织相关的员工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缺陷的识别、报告流程、处理流程以及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培训内容将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以确保员工对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的掌握和实施。

十、安全意识在设备缺陷管理过程中,安全始终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员工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在设备缺陷修复期间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设备运行部门和设备维修部门在处理设备缺陷时,也要注重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确保维修过程中不会造成对员工和设备的危害。

十一、技术创新对于设备缺陷的管理,照电厂将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和智能化水平,以减少人为因素对设备运行的影响,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频率。

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范

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范

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Q/203-04·08-2003设备缺陷治理规定1 / 252003-05-01公布 2003-05-01实施华能日照电厂发布设备缺陷治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设备缺陷治理的术语定义、职责、各级工作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所有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治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制度汇编》华能山东分公司《治理制度汇编》华能日照电厂治理体系文件、标准化文件、治理制度、文件3 / 253 术语定义3.1 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阻碍人身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等的异常问题,具体如下:3.1.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但阻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3.1.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气、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3.1.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3.1.4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3.2缺陷分类:3.2.1 A类缺陷:a)严峻阻碍人身安全的缺陷;b)严峻阻碍设备安全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要紧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d)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要紧辅机设备损坏或机组降出力的缺陷。

3.2.2 B类缺陷:a)严峻阻碍经济性的缺陷;b)主机或要紧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d)一般表计、爱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

注:要紧辅机设备如下:凝泵组、循泵组、真空泵、汽泵组、电泵组、凝汽器、除氧器、高加、低加、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空预器、捞渣机、碎渣机、渣浆泵、电除尘器、输煤皮带、翻车机、堆取料机、碎煤机、高厂变、高备变、低厂变。

3.2.3 C类缺陷:a)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阻碍安全和出力;b)一般渗漏点(包括生产场所漏水);c)生产设施(含厂房、墙壁、门窗和地面等)缺损;5 / 25d)标志不全。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缺陷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和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可靠性和工作效率,保证电网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原则: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是综合管理、预防为主、维修为辅、及时处理、全员参与。

二、缺陷管理的流程和责任:(一)缺陷的识别:发电厂设备缺陷的识别可以通过设备巡检、设备状态监测、设备故障统计等方式进行,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登记、记录和报告。

(二)缺陷的评估和分析:对于登记、记录的设备缺陷,应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缺陷的危害程度、优先级和处理方式。

(三)缺陷的处理和跟踪:对于评估和分析确定的设备缺陷,应制定相应的处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四)缺陷的总结和改进:对于设备缺陷处理的结果和教训应进行总结,发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制度中进行记录和归档。

三、缺陷管理的工具和方法:(一)设备巡检和检修:通过定期巡检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和缺陷,防止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及时恢复和正常运行。

(二)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统计:通过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统计,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的缺陷和故障问题。

(三)故障树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于重要设备和故障较为频繁的设备,可以采用故障树分析和风险评估的方法,识别设备故障的潜在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经验分享和培训教育:对于设备缺陷管理经验的分享和培训教育是提高缺陷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内部讨论会、开展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

四、缺陷管理的考核和改进:(一)考核指标: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指标可以包括设备的可靠性指标、停机时间指标、故障处理效率指标等。

(二)改进措施:对于缺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和跟踪,不断优化和改进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一般规定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1、运行任务(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

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XXX发电工程项目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3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本文件采用GB/T 19000—2000、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xxx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综合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5总则5.1前言5.1.1为贯彻执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生产运行设备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设备缺陷管理。

5.1.2为掌握设备状况及缺陷的发生、变化规律,及时消除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5.2.缺陷分类5.2.1缺陷的分类就是根据该缺陷影响运行的紧急程度优先权,缺陷可分为四大类:一级(紧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严重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和火灾等事故,一级缺陷立即消缺;二级(重要)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若长时间坚持运行,随时可能转为紧急缺陷,需尽快处理的缺陷,二级缺陷一天内消缺;三级(次要)缺陷:上述紧急、重要缺陷以外的设备异常,指性质次要,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三级缺陷一周内消缺;四级(一般)缺陷:上述紧缺陷以外的设备异常,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需要停炉停机、采购备件处理的缺陷,四级缺陷消缺时间根据停炉停机计划、备品备件到货情况而定,一般在3个月内消缺。

5.2.2缺陷类别由值长决定,值长不能分类的缺陷有所属专业工程师确定。

5.3.缺陷的检查5.3.1运行人员在当班期间,应按照“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设备认真进行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隐患、缺陷。

巡检人员发现缺陷后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值班员,必要时上一级值班员应到就地核实缺陷情况,较大的缺陷,值长主操必须到就地核实。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亿利能源公司电厂(以下简称“电厂")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提高电厂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和缩略语(一)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二)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三)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四)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五)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六)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七)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八)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九)主要指标定义:1.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2。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我厂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根据原水电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和《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设备缺陷是指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上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影响经济运行或有害设备清洁及环境整洁~需由检修维护人员或试验进行检查消除的异常情况。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原则~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和管理考核等。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原则第四条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分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扩大。

第五条明显危及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六条在带电、带压或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处理缺陷~必须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七条处理缺陷必须有人监护~修后要有运行人员验收、签字。

第八条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缺陷处理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进行~班组分场、生技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以便进行月终考核。

第九条为便于缺陷的统计和分级管理~可将缺陷分为三类:1、第一类缺陷:重大缺陷是指重大的、具有历史性的或带有频发性的~由于技术复杂、施工量大或器材供应不易解决而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

这些缺陷应由分场及主管部门组织研究制定技术措施~协调解决~报请检修付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批准~列入大修或更改工程计划解决安排.2、第二类缺陷:较大缺陷是指需要配合停机、停炉、停电或停系统才能解决的缺陷~这些缺陷可以临时申请系统调度批准停止设备运行或纳入检修计划安排解决.3、第三类缺陷:一般缺陷不需停运主要设备~可随时消除的设备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十条关于缺陷消除时间的规定。

1、凡属本厂调度的设备发生的缺陷~应在一周内消除或列入下周检修计划内解决.其中三类缺陷原则上在当天消除。

2、凡不属本厂调度的设备发生缺陷~除有明显危急安全生产及经济运行时需要临时检修外~一般应安排在计划检修中处理。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寿命,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电厂设备缺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三、设备缺陷管理责任1. 为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设备设备管理人员要落实设备缺陷管理责任,包括设备管理部门、维修部门、操作人员等。

2.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缺陷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保证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报告。

3. 维修部门要加强对设备缺陷的维修和整改工作,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处理,保障设备安全和运行稳定。

4.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报告,配合设备管理和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四、设备缺陷的分类和等级1. 设备缺陷分为安全隐患、故障和异常。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设备事故的缺陷,故障是设备出现的功能性问题,异常是设备性能或运行参数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

2. 设备缺陷根据其影响程度可分为重要、一般、次要等级。

五、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1.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发现和报告的流程,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发现和报告。

3. 报告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缺陷描述、发现时间、位置、责任人等。

4.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缺陷,要及时停机处理,对于一般和次要缺陷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和整改。

六、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整改1. 设备缺陷及时由维修部门进行处理或整改。

2. 维修部门要根据设备缺陷的等级和影响程度确定处理和整改的优先级,确保重要缺陷得到第一时间处理。

3. 设备使用人员要配合维修部门进行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整改工作。

4. 维修部门要落实设备维修记录和整改记录,保留相关资料,确保设备缺陷处理和整改的有效性。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或发生达不到一类设备标准的异常现象,均称为设备缺陷。

缺陷可分为三大类:
(1)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
面积停电和火灾等事故。

(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若长时间坚持运行,随时可能转为危急缺陷,尚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异常,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第二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应立即上报。

危急缺陷要立即进行处理,严重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尽快处理或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加强缺陷管理,发现缺陷和消除缺陷均应将时间、内容填入缺陷记录簿,缺陷消除时,运行值班人员和缺陷消除人员均应在记录簿上签字。

第四条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对本机房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消除的缺陷要加强巡视、督促尽快处理,并根据缺陷产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组织全所人员讨论并提出消缺方案。

缺陷登记表。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电厂检修人员,尤其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和检修班长是现场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各检修班组都要建立《车间设备缺陷消除记录本》,以便及时登记和记录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3、运行中对直接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缺陷而又无备用的情况下,应严格按各种现场中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设备停运消缺意见,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检修人员要近要求定期巡视设备,发现缺陷及时设法消除,设备缺陷若无法消除时,应进行检修处理,同时应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5、对发现的运行或备用设备的缺陷,不能及时消除者,除认真填写缺陷记录外,应提出必要的监视措施,增加巡回检查的次数防止扩大,并向车间有关领导汇报,提出计划尽快安排消除。

6、设备运行前的缺陷登记应认真分类填写,必要时在设备明显部位上作明显记号,以便设备停运后检修人员能进行处理,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要采用专业技术术语。

7、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应由当班班长会同检修人员,一一核对检查后,检修工作负责人要对消除缺陷的检修质量负责。

8、车间主任是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9、车间各工种技术专职人员应认真收集,汇总并分析设备缺陷情况,
并按规定纳入设备的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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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doc 10页)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Q/203-04·08-2003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缺陷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术语定义、职责、各级工作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所有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华能日照电厂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文件3 术语定义3.1 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等的异常问题,具体如下:3.1.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3.1.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气、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3.1.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3.1.4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3.2缺陷分类:3.2.1 A类缺陷:a)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b)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d)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机组降出力的缺陷。

3.2.2 B类缺陷:a)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b)主机或主要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d)一般表计、保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

注:主要辅机设备如下:凝泵组、循泵组、真空泵、汽泵组、电泵组、凝汽器、除氧器、高加、低加、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空预器、捞渣机、碎渣机、渣浆泵、电除尘器、输煤皮带、翻车机、堆取料机、碎煤机、高厂变、高备变、低厂变。

3.2.3 C类缺陷:a)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安全和出力;b)一般渗漏点(包括生产场所漏水);c)生产设施(含厂房、墙壁、门窗和地面等)缺损;d)标志不全。

以上A、B、C类设备缺陷的存续时间作为设备可用系数、完好率的统计依据。

3.3 缺陷规定消除时间:3.3.1自缺陷发现之时起规定消除时间A类缺陷为以批准的时间为准(组织抢修处理)、B类缺陷和C类缺陷皆为24小时。

3.3.2 属于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责任部门一天内提出备品、材料计划并报物资公司。

自备品、材料计划批准之时起,各材料、备品的到货时间批准的时间为准;在材料、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即备品到货时间加规定消除时间);常用消耗性材料和轮换备品由设备部门自备。

3.3.3各种物资计划规定到货时间如下:3.3.3.1国外备品:十五个周内到厂;3.3.3.2国内备品或设备外修:十五天内到厂;3.3.3.3常规材料或常规加工件:二天内到厂;3.3.3.4不常用材料或复杂加工件:五天内到厂;3.3.3.5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到货时,物资公司办理延期手续;3.3.3.6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协商后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3.4 微机标注的有关事项:本制度用微机程序进行缺陷的管理,所有缺陷的通知、查询、统计、考核等以微机上的内容和时间为准(特殊条款除外),有关事项规定如下:3.4.1 主控室微机的操作由机组长负责,机组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燃、化、运行微机操作由运行班长负责,运行班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微机操作员在录入缺陷前须输入操作者的工号及密码,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将被拒绝操作。

3.4.2 无备品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备品备件”以供区别;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主机处理”以供区别;需停辅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

3.4.3 属渗漏范围的缺陷在“漏点”栏内标注Y或N以供区别,机组长确认。

3.4.4 如果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属多家设备原因,机组长要重复输入该缺陷内容,在“部门”栏内分别填上各责任部门,当值值长进行确认,最终属于哪家缺陷则该单位缺陷内容有效,其余重复缺陷作废处理并立即注销。

3.4.5 机组长上班后启动微机进行缺陷输入,下班前从缺陷管理程序中退出。

3.4.6 有关录入微机时间的规定:a)缺陷发现时间:是指发现缺陷后录入微机工作申请操作的完成时刻。

b)工单(工作票)准备好时间:是指录入微机工单内容操作的完成时刻,同时也是工单申请签发的时刻。

c)工单签发时间:是指签发人在微机上签发工单操作的完成时刻。

d)物资到货时间:是指物资到货后录入微机操作的完成时刻。

e)停运主辅机安排时间:是指值长收到领导批准的“设备检修申请单”的时刻;值长须在10分钟内将领导答复的时刻录入微机。

f)许可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完成所做措施允许检修工作录入微机的开始时刻,同时也是检修工作的开工时刻。

g)申请验收时间:即是检修工作完成在集控室录入微机的时刻。

h)验收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录入微机的时刻,同时也是该条缺陷关闭时刻,若验收不合格经微机操作该时间自动变为检修进行时间。

i)实际消缺时间:h)-f)+c)-a)。

j)签批时间:c)-b)。

(定额4小时)k)物资采购时间:d)-c)。

l)办票时间:1) f)-c)(不需停主辅机和不需采购物资)。

2) f)-d)(不需采购物资);3) f)-e)(需停主辅机和需采购物资)。

m)验收时间:h)-g)。

4 职责分工4.1 生技部:是设备消缺工作的管理部门。

4.1.1 负责本制度的运转,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4.1.2 监督运行部门对缺陷的发现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运行部门进行检查。

4.1.3 协调日常消缺工作,负责设备分工界定和缺陷界定,仲裁消缺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4.1.4 生技部专工审核等材料、等备品、外修、延期的缺陷。

4.1.5 生技部专工参加A类缺陷的验收工作。

4.1.6 协调消缺工作和物资供应关系,负责消缺备品争议的调查确认。

4.1.7 负责统计汇总有关消缺月度报表,提出考核意见,经审批后执行。

4.2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查找、录入等,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并对维护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4.2.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及设备分工变更通知等。

4.2.2 按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对现场生产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重要缺陷及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并由运行人员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输入微机,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2.3 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和监督检查。

4.2.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及工单关闭,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4.2.5 遇有原因不明且与运行工况和运行操作有关的缺陷时,进行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分析报告。

4.2.6 系统及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及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

4.2.7 发现A类缺陷后在通知维护部门的同时,应按以下顺序汇报:运行部门主任、生技部主任、安监部主任、运行副总、检修副总、安监副总,同时机组长写出事故预防措施。

4.2.8 暂不能消除的危机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运行专工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机组长执行,做好事故预想,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4.2.9 缺陷转移规定:当某条缺陷经检修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不是本部门设备的缺陷时及时通知当值运行人员,当值运行人员注销该条缺陷;同时将该条缺陷提为应所属部门,消缺时间重新计时开始。

4.2.10 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确时,应认真核对和确认,不得推诿。

4.2.11 运行部门主任(专工)检查交接班记录上缺陷的交待情况、检查机组长对检修交待的把关情况。

4.2.12每天早会汇报缺陷情况.4.3 维护部门:为设备主人部门,负责设备维护及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对消缺的及时性和消缺质量负责,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设备健康水平负全面责任。

4.3.1 检修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的消缺通知后,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上班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运行人员记录到场时间。

4.3.2 检修消缺必须坚持工作票制度,任何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必须先向运行人员说明。

4.3.3 必须坚持文明检修,严格执行文明检修制度,修前修中做好防护措施,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4 对暂不能消除的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写出书面特护措施交机组长,并负责实施。

4.3.5 消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维护部门负责。

4.3.6消缺工作结束后,维护人员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一同到现场验收缺陷处理情况,验收合格后关闭工单;下列缺陷消除后申请验收时要向运行人员作出书面检修交待:4.3.6.1通过设备解体消除的缺陷;4.3.6.2设备或系统的保护、自动、控制方面的缺陷;4.3.6.3通过设备或系统异动而消除的缺陷;4.3.6.4检修人员认为应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得缺陷。

4.3.7 凡设备有缺陷而运行无法操作的设备,检修人员应在运行人员监护下,按照运行人员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凡自动调节装置及带有远方控制的系统或设备,如自动无效、远方无法操作时,责任维护部门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设备的操作按运行人员的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4.3.8 凡泄漏而无法消除的缺陷,维护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造成的污染由维护部门负责清理;对规定时间内消除不了且造成设备环境污染的漏点,维护部门须指定专人清理,被污染设备或地面所属部门负责监督。

4.3.9 每日早会和下午生产例会对本部门的重要消缺的缺陷消除情况、材料消耗、工时消耗、完成时间等进行汇报,并提出需协调的问题。

4.4 物资公司4.4.1 按事故备品清册进行储备,储备率达95%以上。

(暂不执行)4.4.2 物资分公司负责及时提供所需要备品备件、材料、加工件及外委检修,并按批准的材料计划上要求的到货时间保质保量及时到货;不能及时到货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填写《物资延期到货申批单》(该单物资公司自备)。

4.4.3 物资分公司认为备品、材料等技术规范不明确,可拒绝订货,并及时向提报材料计划部门、生技部、检修副总反映。

4.4.4 备品、材料等到货后及时将到货时间输入微机,并同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及专业专工进行验收。

4.5 安监部4.5.1 监督各部门消缺工作中工作票使用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4.5.2 监督考核各部门文明检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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