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看工期的索赔
工期、费用索赔案例(中英文版)
索赔案例:( claim cases: )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到第二十三层框架梁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停工14天(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
10月7日到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报告书,并于10月25日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The project's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tractor unit signed project contract.The contract stipulate :steel, timber, cement supplied by owner to the scene warehouse, other materials purchased by the contractor itself. When construction to the thirteenth layer frame beams reinforcement assembling, because the landlord to provide reinforced did not arrive, putting the homework shutdown 14 days (TT= 0). On October 7 until October 9th for power, water supply to the 3rd floor of the assignments of bricklaying shutdown (TT= 4 days). Therefore, the contractor has submitted a letter to the engineer reports claim on October 20 and submitted a time, cost claim calculations and claim is the basis of the detailed materials on October 25.索赔程序:(claim procedures)Claim procedures:Claim events ——Claim application ——Submit claim report and the material ——Engineers audit ——Owner audit ——The contractor agree or disagree ——Treatment measures索赔报告书题目:项目临时停工索赔事件: 业主供应材料未到,以及现场停水停电。
公路工程费用索赔案例
机械闲置费用:租赁台班单价 500(元/台班)乘以1个工作日, 即为500(元)
问题3 — 计算合理的费用索赔额
可索赔费用总额为: 事件2人工费448.5+事件2机械闲置 费用2500+事件3工程变更的费用 50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事件5人工费897+事件5机械 闲置费用500=9385.5(元)
事件
事件
问题
要点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察索赔成立的条件,申请索 赔所需的文件,索赔费用及索赔工期的计算。
通常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以及管理费。
问题1 — 路桥公司能否提出索赔及其原因如下:
问题2 — 工期索赔多少天及其原因如下:
➢ 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可索赔工期5天(8月5日至9日)。
问题4
路桥公司申请索赔应向业主 提供索赔信、索赔报告、索赔证据 以及索赔工期和费用详细计算书。
➢ 因为这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可索赔工期2天。
➢ 因为大雨迫使停工,属不可抗力原因可索赔工期3天(8月10日至12日)。
➢ 因为雨后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可索赔工期1天(13日)。 可索赔工期总计为: 11(天)
问题3 — 计算合理的费用索赔额
问题3 — 计算合理的费用索赔额
国际工程施工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
国际工程施工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在国际工程施工中,索赔案例是一个常见但也非常复杂的问题。
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要求工程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赔偿因施工延误、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损失。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案例,探讨索赔的原因、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一:施工延误索赔在某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因为工期延误而提出索赔。
延误的原因包括设计变更、供应商延迟交货和施工现场问题。
承包商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和供应商的失职导致的,因此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解决方法:1. 仔细审查合同:首先,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规定,确定业主是否有权要求加快工期,以及承包商是否有义务按时完成工程。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
2. 调查原因:承包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工期延误的原因,并排除自身责任。
这可能需要收集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供应商交货延迟的证据。
3.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比如调整工期或支付额外费用。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工期调整对其他工程的影响以及双方的利益。
法律问题:1. 合同解释:如果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规定存在歧义,可能需要法院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 证据要求:承包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包括书面证据、专家意见和证人证词。
3. 法律适用:施工索赔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
案例二:设计变更索赔在另一个国际工程项目中,业主要求承包商进行设计变更,承包商因此提出索赔。
承包商认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和工期延误,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解决方法:1. 合同规定:首先,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确定业主是否有权要求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是否有权要求额外费用。
2. 变更管理:业主和承包商应共同管理设计变更过程,包括评估变更的影响、确定额外费用和调整工期。
3.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比如调整工期或支付额外费用。
004 高摩赞工期索赔实例
EPC合同条件下项目工期索赔实例前言国际承包工程中,工期是合同管理的主线,对合同的双方都至关重要。
对承包商而言,若不能按期完工就要支付业主拖期赔偿费(违约罚金),并且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商每天的项目开支,包括现场和总部,都是一笔很大的额外费用。
因此避免承担因自己的原因而引起工期延误的责任,是承包商在项目履约和合同管理中必须非常关注的。
工期管理是动态的。
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和竣工时间是静态的,但是在项目实施期间由于诸多不可控因素和有关责任方违约引发的干扰,因此工期管理是动态的,它需要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时时区分工期延误的责任,并考虑如何规避因为工期延误带来的违约责任,寻求因为这些延误所带来损失的补偿渠道。
一、项目背景高摩赞大坝枢纽工程位于巴基斯坦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迪尔汗地区坦克镇以西的高摩河和赞河上,工程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
工程主要包括大坝、引水发电系统、灌溉系统等。
该项目堪称巴基斯坦的“百年工程”,是巴基斯坦人的百年梦想。
为解决该地区的农业灌溉问题,早在英殖民地时期的1880年巴基斯坦当局已有建设该工程的构想,20世纪60年代前南斯拉夫能源公司以及80年代法国公司均做过坝址区域地质勘查,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但是由于当地恶劣的自然条件、部族利益分歧等原因该项目一直难以成行。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酝酿,2002年7月该项目最终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标承建,EPC合同格式。
后因2004年10月人质事件,合同被迫终止。
随后经过多方协调,2007年该项目由巴基斯坦边防建设兵团总承包,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与主承包商签订厂坝EPC分包合同并重新开始实施该项目,主承包商负责现场安保和中方人员来往工地和业主营地的武装护送。
灌渠工程和输变电工程由主承包商自行实施。
二、厂坝工程简介高摩赞厂坝工程项目,主要由碾压砼重力拱坝、大坝下游防护工程、发电引水系统、鞍坝、场内永久道路等组成。
高摩赞大坝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9000平方千米,总库容14亿立方米。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3篇)
第1篇一、工期索赔1. 因业主或其他相关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承包人可以要求延长工期。
这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1)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或场地;(2)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3)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延误。
2. 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
业主在接到申请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延长工期的具体事宜。
二、费用索赔1. 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可以要求增加费用。
这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1)业主要求增加工程量或改变施工方案;(2)由于设计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2. 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向业主提出增加费用的申请。
业主在接到申请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增加费用的具体事宜。
三、损失索赔1. 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这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受损;(2)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延误或损失。
2. 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向业主提出赔偿损失的申请。
业主在接到申请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赔偿损失的具体事宜。
四、反索赔1. 当业主认为承包人违约,导致业主遭受损失时,业主可以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
2. 反索赔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2)承包人未按时交付工程;(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3. 业主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的申请。
承包人在接到申请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反索赔的具体事宜。
五、索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1. 承包人在提出索赔时,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证据:(1)合同文件;(2)施工现场记录;(3)工程进度表;(4)工程照片;(5)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6)工资单据和索款依据。
2. 索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失败案例:某联合体承建非洲公路项目
失败案例:某联合体承建非洲公路项目我国某工程联合体在承建非洲某公路项目时,由于风险管理不当,造成工程严重拖期,亏损严重,同时也影响了中国承包商的声誉。
该项目业主是该国政府工程和能源部,出资方为非洲开发银行和该国政府,项目监理是英国监理公司。
在项目实施的四年多时间里,中方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尽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合同于2005年7月到期后,实物工程量只完成了35%。
2005年8月,项目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不顾中方的反对,单方面启动了延期罚款,金额每天高达5000美元。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我方承包商在我国驻该国大使馆和经商处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外交活动。
2006年2月,业主致函我方承包商同意延长3年工期,不再进行工期罚款,条件是我方承包商必须出具由当地银行开具的约1145万美元的无条件履约保函。
由于保函金额过大,又无任何合同依据,且业主未对涉及工程实施的重大问题做出回复,为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维护我方利益,中方不同意出具该保函,而用中国银行出具的400万美元的保函来代替。
但是,由于政府对该项目的干预未得到项目业主的认可,2006年3月,业主在监理工程师和律师的怂恿下,不顾政府高层的调解,无视我方对继续实施本合同所做出的种种努力,以我方企业不能提供所要求的1145万美元履约保函的名义,致函终止了与中方公司的合同。
针对这种情况,中方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并委托律师,争取安全、妥善、有秩序地处理好善后事宜,力争把损失降至最低,但最终结果目前尚难预料。
该项目的风险主要有:外部风险:项目所在地土地全部为私有,土地征用程序及纠纷问题极其复杂,地主阻工的事件经常发生,当地工会组织活动活跃;当地天气条件恶劣,可施工日很少,一年只有三分之一的可施工日;该国政府对环保有特殊规定,任何取土采沙场和采石场的使用都必须事先进行相关环保评估并最终获得批准方可使用,而政府机构办事效率极低,这些都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从项目执行看FIDIC合同的工期索赔
王贤光2000年5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非洲某国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污水管道项目的合同。
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该国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约500万美元,原合同工期505天,监理工程师是一家英国公司,项目采用FIDIC合同条款。
在该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部成功地进行了工期索赔,共索赔工期225天,避免了该项目因工期拖延而罚款。
为保护承包商的利益,FIDIC施工合同条款第44.1条明确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时:1)新增额外工程或工程的金额和性质发生变化;2)合同条款规定的引起工程延误的任何原因;3)极其不利的气候条件;4)业主的拖延、妨碍或阻止;5)其他除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及他应负责以外的、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商有权延长整个工程或其中的某一标段或部分工程的完工期限。
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可以决定工期延长的期限,并应将其决定通知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当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承包商可以据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索赔天数的多少由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承包商协商决定。
以上五种情况,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都遇到过,项目部以此为依据共递交了7个工期索赔报告,累计索赔工期329天,工程师和业主实际批准225天。
下文将对这次工期索赔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索赔FIDIC合同中所说的工程变更,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增加了新的、合同中没有描述的施工内容或者减少了原合同中的施工内容;另一种情况是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内容的工程量、位置和规模有所改变,工程性质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次序和施工时间有所改变。
只有工程变更的结果使工程量增大,承包商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工程变更任务,承包商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对于工程量和施工内容的减少,承包商只能提出经济补偿索赔。
FIDIC条款第51.1条对工程变更的具体情况做出了如下规定: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以对工程或者工程中某一部分的形式、质量或者数量做任何改变,为此或者工程师认为其他适当的理由,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商按照工程变更指令施工,承包商应该执行下述任何一条指令: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此类工程的工程数量;2)取消任何此类工程的施工;3)改变任何此类工程的性质、质量和种类;4)改变工程任何一部分的高程、轴线、位置和尺寸;5)完成任何种类的对完善该项工程有必要的额外施工内容;6)改变工程任何一部分已经确定的施工次序和施工时间。
关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成功索赔工期325天的探讨
关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成功索赔工期325天的探讨[摘要]本文以埃塞俄比亚高博高博至伽士纳原有公路的拓宽和改造工程为背景,根据具体的施工差误,主动创造索赔机会,针对一号变更令延迟下达而成功索赔工程延期325天,使工期变被动为主动的成功案例,旨在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领域提供一个颇具价值的参考案例。
详述了国际工程在工期及费用索赔方面的成功技巧与体会,给类似的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提供了经验参考。
[关键词]国际项目;工期索赔;费用补偿[DOI]10.13939/ki.zgsc.2015.20.091埃塞俄比亚高博高博―伽士纳86公里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聘请当地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于2006年7月4日同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工期42个月,原合同竣工日期为2010年1月29日,变更后的工期为2010年12月20日。
原合同总额2619.56万美元,变更后合同总额为3305.6万美元。
1 案例背景与简介国际工程的环境具有不可预见性,尽管在国际工程项目投标前承包商均进行了现场查勘和详细的国情及市场调查,但该项目作为承包商初涉埃塞市场的项目,投标期间报价保守,再加上对埃塞国情与市场没有足够的了解,在采购情况和税费方面的预估与实际发生相差甚远,导致大部分工程项目单价过低,亏损惨重。
前期由于施工、组织不当,承包商自己造成了工期延期,面临着拖期罚款至合同额10%的危险。
在这种惨淡经营的状况之下,承包商考虑到该道路为贯通南北主道,从实际交通流量和相应的荷载分析,主动向业主提出将路面形式由双表处理和灌入式沥青路面变更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建议以更好地满足道路设计年限和通车能力,该建议的提出得到业主方的积极响应,并于2007年11月20日来函向承包商询价,此后也曾通过函件和会议的形式向承包商传达出变更令将要下达的信息,然而关于此项变更的一号变更令却到2008年11月25日方才正式下达,此后咨询工程师又于2009年5月13日给出基于一号变更令59天的延期,承包商认为从变更意向到变更令的下达历时达一年多之久,由于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在整个项目施工是关键线路,该项变更的延迟下达给承包商造成了严重的工期延误,远非59天可以弥补,据此展开工期索赔工作,最终在争议审议专家(DRE)的裁定下赢得工程延期(EOT)325天。
FIDIC条款下的国际工程索赔
FIDIC条款下的国际工程索赔摘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我国建筑企业实力不断提升,并逐步走向国际承包市场,打破了发达国家垄断的局面,呈现出群雄逐鹿的激烈局面。
在众多的项目角逐中,我国涉外公司都表现出了突出的竞争实力。
本文讲述了索赔的重要性,索赔的方式,并详述了工程索赔的流程,为我国众多的建筑企业提供良好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FIDIC条款;国际工程;索赔;前言:索赔,按照美国建筑师协会(AIA)的定义,就是“合同中的一方主动提出诉求,目的是维护一定的权利,使合同条件得到合理调整或进一步解释,使付款问题获得解决或工期能够延长,或使合同其他条款的争议得到裁决”。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承包商并不总是能够成功实现索赔要求。
所以如何提升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水平,提高索赔技巧,对于索赔成功很有必要。
1索赔的重要性1.1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风险和施工风险等风险。
为了规避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方要具有识别各类风险的能力,并采取适当的预防、规避、转移等措施,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若已造成损失,承包商应该充分利用合同条件将损失补偿回来。
通过降低风险损失、提升经济效益的工期索赔手段实现承包商利益最大化。
1.2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FIDIC合同的条款中针对业主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通过双方的经济利益来体现合同权益。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冲突。
业主的出发点是用最低的预算金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当业主自认为能够控制整个工程的资金投入并在未来实现盈利的时候,才可能最终认同支付索赔款。
承包商永远是站在最大化自身的经济效益立场上,尽快从业主那里收回损失。
然而,因为国际工程市场一直处于买方市场的状态,承包商在争取经济权益的过程中会处于一种较为被动的局面。
因此,承包商只有通过提升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挽回损失,保证自己的合同利益。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在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面的原因,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增加额外费用或遭受损失,依据合同条款,通过合法程序向业主或其他相关方面要求赔偿的行为。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施工索赔是常见且必要的现象,合理的施工索赔对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
一、延长工期索赔延长工期索赔是指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延长工期并相应增加工程成本的索赔。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期延误往往会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的经济损失,如人员成本、设备租赁费用等。
因此,承包商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索赔。
二、额外费用索赔额外费用索赔是指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面的原因,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增加额外费用,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要求业主赔偿的行为。
这类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恶劣自然条件或环境导致的额外费用:如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使得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遭受额外费用。
2. 工程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面的要求,导致工程变更,从而增加承包商的施工成本。
3. 第三方责任导致的额外费用:如由于设计失误、监理不力、安全事故等原因,导致承包商遭受额外费用。
三、工程质量索赔工程质量索赔是指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要求业主赔偿的行为。
这类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质量问题:由于设计失误、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2. 材料质量问题: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3. 施工质量问题:由于承包商的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四、合同争议解决在国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双方理解不一致等原因,可能导致合同争议。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合同争议。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埃塞俄比亚市场国际工程承包商的索赔权利浅析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埃塞俄比亚市场国际工程承包商的索赔权利浅析近期,我国自武汉始爆发了大面积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民的生命健康,随着1月31日WHO宣布本次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PHEIC”),在国际工程领域,也对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海外项目的实施造成较大影响。
为规避本次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的保障合同权益,本文结合埃塞俄比亚工程承包市场主流合同类型,从索赔权论证、索赔流程、合同救济建议三个方面对本次疫情影响进行分析,供读者参考。
一、索赔权论证目前,埃塞工程承包市场主要使用的工程承包合同条件有FIDIC和SBD(Works)-FPPA两类。
本节针对本次疫情的特点,以FIDIC99版红皮书及SBD(Works-ICB 2011)为例,就本次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对应的管辖条款从合同、法律两个角度进行简要分析。
1.1合同管辖条款分析1.1.1FIDIC合同条款:FIDIC 99版红皮书在其通用条款第19.1条的规定,“不可抗力”系指某种异常的事件或情况:(a)一方无法控制的;(b)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c)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及(d)不能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只要满足上述(a)至(d)项条件,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异常事件或情况:(i)?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ii)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iii)承包商人员和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的骚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iv)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v)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
虽然FIDIC EPC条件上述第(i)至(iv)项列举的不可抗力事件并未包括流行病(新冠疫情应属典型的流行病epidemics),但并不意味着FIDIC 99版红皮书将流行病排除在不可抗力的范围之外,因为使用了“包括但不限于”(include, but is not limited to)的措辞,即上述第(i)至(iv)项的列举并非“穷尽性”的。
埃塞俄比亚FPPA-SBD(Works)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索赔程序的分析
埃塞俄比亚FPPA-SBD(Works)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索赔程序的分析摘要: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不断深化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国际工程承包事业已成为“走出去”战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作为非洲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埃塞俄比亚已成为众多国内工程承包企业的战略市场,从而使得该国别市场下工程承包的合同条件日渐严格,也对承包商的索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埃塞俄比亚主流的FPPA-SBD(Works)1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索赔程序的分析,阐明了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提前预警义务、索赔流程要求、索赔资料的提交时效的问题,并通过对比分析FIDIC 99版红皮书2条件下承包商索赔程序的规定,对FPPA-SBD合同条件下索赔程序的风险规避给出建议,为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埃塞俄比亚;FPPA-SBD(Works);国际工程承包;索赔程序;近年来,随着埃塞俄比亚(以下简称“埃塞”)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业主合同意识的持续增强,部分埃塞政府自筹资金的现汇项目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使用本国自有的FPPA-SBD合同条件。
鉴于此趋势及该合同中不同于FIDIC条款的索赔程序规定,以下几点值得引起该国别市场国际工程承包商的注意。
1.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预警义务国际工程项目执行受材料、人员及所在国政策影响较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要求承包商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在合同执行中,对潜在风险的及时识别和预判,可能影响合同下承包商的索赔权利。
FIDIC 99版红皮书20.1款规定:“承包商应在知晓或应知晓索赔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28天内工程师发出通知。
”这是一个切合实际的要求,从通知发出的时间上来看,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通知是一种“事后通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难遵循。
承包商只需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工程师即可。
不同于FIDIC 99版红皮书中“事后通知”的规定,FPPA-SBD(Works)合同中77.1款规定,“承包商应就预计可能发生的影响工程质量、增加合同价格及延误工程执行的事件,尽最早的可能,向工程师发出预警(early warning),并应工程师要求,尽快提交其对预计产生不利影响的预判及应对措施。
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看工期的索赔的开题报告
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看工期的索赔的开题报告一、课题背景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越来越大。
然而,在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工期延误和变更往往是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和工程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在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工期索赔就显得尤为重要。
工期索赔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按计划进行施工时遭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下,要求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索取合理的补偿费用。
工期索赔是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的有效进展和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的工期索赔案例出发,探讨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工期索赔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以期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提供有力的实践指导和支持。
二、研究目的通过对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索赔案例进行研究和总结,旨在:1. 系统总结工期索赔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2. 分析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工期索赔案例的具体原因和过程,探讨工期索赔的应对策略和方法。
3. 探讨工期索赔在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实践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为有效实践工期索赔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1. 工期索赔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2. 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的背景和建设情况。
3. 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中出现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过程。
4. 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中工期索赔的应对策略和方法。
5. 工期索赔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有效建议和预防措施。
四、研究方法1. 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系统剖析工期索赔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进行比较分析。
2. 问卷调查法:通过对有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工期索赔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建议。
3. 实地调查法:通过深入实地调研,了解具体工期索赔案例的原因和过程,提出有效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研究意义1. 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工期索赔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操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公路工程合同索赔案例
公路工程合同索赔案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公路建设合同。
合同规定,乙方负责该公路项目的施工,工期为两年,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遭遇了罕见的自然灾害,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决定向乙方提出索赔。
一、索赔背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遇到了连续的暴雨天气,这是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风险因素。
由于暴雨,施工现场多次被淹,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进行。
甲方因此无法按时开放新公路,错失了预期的收益。
二、索赔依据根据合同第XX条的规定,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同时,合同第YY条明确指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成本。
三、索赔内容甲方基于以下理由向乙方提出索赔:1. 由于工程延期,甲方未能按计划开放新公路,导致预期收益减少。
2. 甲方为应对延期问题,不得不调整运营计划,增加了管理成本。
3. 甲方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费用,因为原计划中的资金回收时间推迟。
四、索赔金额甲方根据实际损失和合同条款,计算出索赔金额如下:- 预期收益损失:XXXX万元- 增加的管理成本:XXXX万元- 额外利息费用:XXXX万元总计:XXXX万元。
五、处理过程甲方在发现工程延期后,立即与乙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初步的索赔意向。
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表示同情,并同意启动索赔程序。
双方随后成立了专门的索赔小组,对甲方的损失进行了详细的核算。
经过协商,乙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终,双方就索赔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的索赔协议。
六、结论本案例展示了公路工程合同索赔的一个典型流程。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都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处理索赔事宜。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埃塞 AK97公路项目价格调差争议案例分析
5 0万 元 。 占合 同总 额 的 4 2 %, 欧元 占5 8 %。投 标 时 的 汇 率 为 : 1欧 元 = 4 承包 商首先通 过 索赔 程 序提 出问题 , 通 过参 建 三 方共 同协 1 3 . 9 6 2 5 , 1 美元 =9 . 4 1 5埃 塞 当地 币 ( b i r r ) 。合 同类 型 : 单 价 合
埃塞 A K 9 7公 路 项 目价 格 调 差 争 议 案 例 分 析
龚明辉
摘
李 当存 宋茂兴
4 5 0 0 0 1 】
( 中国水利水 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河南 郑州
要: 通过 埃塞 A K 9 7公路项 目价格 调差争议 的索赔解决案例 , 从 项 目主要合 同信 息 , 案例发 生背景 , 案 例 的提 出, 案例 的论据
承包商 自己负责 处 理材 料 物资 进 口由业 主进 行批 准 方可 进行 。 达到合 同规定 的上 限值 ( 即价格调差 8 7 4 5 6 9 5 7 . 7 6比尔 , 增值 税 清关 费 用 承 包 商 自己 承 担 。 1 3 1 1 8 5 4 3 . 6 7比尔 ) , 以后 计 量支 付 账单 中不再 给 予价 格 调 差
分析, 案例 的 D B解 决过 程 和 案 例 的 成 功 经 验 等 方 面 对 此 案 例 的 深 层 次 矛 盾 进 行 了 分 析 , 为 类似 合 同 问 题 提 供 经 验 和 借 鉴 。
关键词 : 价格 调差 , 经营 索赔 , 案例分析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报告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报告一、背景及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某国首都的一条重要交通干线,全长约10公里,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等。
我国某工程承包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作为主要承包商,承担了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等任务。
工程合同总额为XX亿人民币,合同工期为36个月。
工程自开工以来,各方面进展顺利,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可预测的问题,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和工期延误。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包商现向业主提出索赔。
二、索赔事项及理由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在工程执行过程中,该国发生了严重的政治动荡,导致工期延误6个月。
此外,受国际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工程成本增加XX万元。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2. 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了多次设计变更,包括增加某些设施、修改某些参数等。
这些变更导致了工程量的增加和工期的延误。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3. 业主违约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应承担因违约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
4. 工程师指令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多次指令承包商暂停施工、修改施工方案等,导致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工程师指令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三、索赔金额及工期顺延根据上述索赔事项,承包商提出以下索赔: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工期延误6个月,额外费用XX万元;2. 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工期延误3个月,额外费用XX万元;3. 业主违约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工期延误2个月,额外费用XX万元;4. 工程师指令导致的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工期延误1个月,额外费用XX万元。
国际工程施工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
国际工程施工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近年来,国际工程施工领域的索赔案件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
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多种多样,包括合同履行、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等。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案例,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经验教训。
第一个案例是一家中国建造公司承担的某国际机场的施工项目。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和施工难度增加,工期不断延误。
该建造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要求延长合同工期并增加工程费用。
经过多轮商议,最终双方达成为了一致,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商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第二个案例是一家德国工程公司在中东某国承担的一座大型水电站项目。
由于当地政治环境不稳定,施工过程中多次发生工人罢工和设备损坏事件,导致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
该工程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要求赔偿损失和延长工期。
然而,由于政治因素的干扰,索赔过程十分复杂。
最终,双方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了争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国际工程施工中,要充分考虑当地政治环境,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
第三个案例是一家法国建造公司在非洲某国承担的一座大型桥梁项目。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问题和施工质量不达标,桥梁浮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使用。
业主要求该建造公司承担责任并进行修复。
该建造公司在接到索赔要求后,即将成立了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调查和修复工作。
最终,桥梁得以修复并交付使用。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首先,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商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无论是工期延误还是设计变更,惟独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商议,才干达成一致并解决问题。
其次,要充分考虑当地政治环境,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
政治因素的干扰可能会导致索赔过程变得复杂,因此在项目启动前应对可能浮现的政治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规划。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实例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成为维护企业权益、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以某非洲国家电力工程为例,分析施工索赔的具体案例,探讨索赔的策略与技巧,以期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中的索赔工作提供借鉴。
一、案例背景某非洲国家电力工程由我国某建筑企业承建,合同工期为24个月,合同金额为5000万美元。
工程内容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
由于施工过程中遇到诸多不利因素,如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复杂、当地政策变动等,导致工程进度严重延误,成本超支。
二、索赔原因分析1.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难度加大,增加了施工成本和工期。
2. 地质条件复杂:工程所在地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软土地基、岩溶等地貌,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3. 当地政策变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征收土地税、提高劳务费用等,导致工程成本上升。
4. 不可抗力因素:施工过程中,遭遇了罕见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工程进度和成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索赔策略与技巧1. 及时收集证据:在施工过程中,要注重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证据,如施工日志、设计变更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当地政策文件等。
2.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在索赔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理计算索赔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包括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成本超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等。
4. 与业主进行沟通:在索赔过程中,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案例分析在某非洲国家电力工程中,我国建筑企业通过以下策略和技巧成功索赔:1. 及时收集证据:在施工过程中,企业收集了大量的与索赔相关的证据,为后续索赔工作奠定了基础。
2.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在索赔过程中,企业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理计算索赔金额: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包括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成本超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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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一方根据工程项目的规定,在工期超出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提出的工期补偿要求,以避免向业主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与其他类型索赔一样,是合理合法的合同行为。
国际工程实践中,业主通常对工期的要求非常严格,尤其像三峡、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晚投产一天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
为了达到约束承包商的目的,业主可提出误期损害赔偿费、扣除工程进度款或没收履约保函等形式,确保自身对于工期的合同权益;所以对于承包商而言,切实做好工期索赔,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结合一个实际索赔案例对承包商在处理工期索赔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进行针对性的分析。
一、案例背景在埃塞俄比亚某环城路第三标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案例工程”)中,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聘请当地某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以352127883.90比尔(1元=1.1比尔,汇率比较稳定)的投标价中标。
业主负责工程的设计,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对业主某些部分的设计进行设计深化。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该标段路面的施工,以及对两个交叉口、一个高架桥、挡土墙、纵向的排水管以及涵洞等各种辅助设施的施工。
该标段环城路总长4.08km ,主干道的标准设计宽度为22m 至44m ,临街道路(包括人行道在内)设计宽度为13.2m 。
合同双方于2006年5月8日签署合同,合同有效期为900日历天,计划于2006年6月5日开工,至2008年11月8日竣工。
合同规定误期损害赔偿费每日赔偿费率为合同价的0.05%,限额为最终合同价的10%。
案例工程采用当地城市建筑设施管理部1994年颁布的标准施工合同条件作为通用条件,并针对该标段编制了专用条件,整套合同文件较为规范。
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全部为当地货币比尔,若发生索赔事件进行支付时适用当地的银行汇率。
可以看出,该工程具有很强的本土特色,承包商必须对埃塞从埃塞俄比亚某公路项目看工期的索赔张苗苗刘东元内容提要国际工程项目复杂程度高、风险大、项目参与方众多,因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影响工期的因素很多,工期延误经常发生。
工期索赔是国际工程索赔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费用索赔密切相关。
本文结合实际索赔案例,从承包商对工期索赔权的论证以及工期索赔的计算两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评述,论证了整个工期索赔的合理性,旨在为承包商进行有效的工期索赔提供理论和应用上的参考。
关键词国际工程工期索赔案例分析索赔战略国际经济合作杂志天津大学管理学院!!!!!!!!!!!!!!!!"!!!!"!!!!!!!!!!!!!!!!"!!!!"俄比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均具有相当的了解和研究。
案例工程的索赔情况比较特殊,一方面,造成各单项索赔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都较为复杂,在与业主的谈判过程中均未能及时的解决。
另一方面,各索赔事件之间具有紧密的相互关联,单独处理较为困难也不实际。
据此,承包商采用了综合索赔的处理方式。
以下是对各单项索赔的一些分析,综合索赔的计算方法与分析过程将在第三部分中详细阐述。
二、工期延长的索赔权分析基于项目的一些本土化特点,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造成了严重的压力,累计延迟近300天。
总体上来说,对该工程工期影响最为深刻的索赔事件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业主的主观行为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主要是工程师签发图纸延误及设计变更;征地拆迁(业主未能为承包商及时提供现场和路权)。
另一方面是业主负责的客观原因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主要是异常不利的天气条件(雨季拖延)。
(一)设计变更和图纸签发引发的索赔争端依据合同规定,工程师应该及时而准确地签发设计图纸、批准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做出设计变更及做出相应的施工指示,以避免对承包商施工造成延误。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两项由于工程师未能及时履行上述职责的延误,对工期造成较大的影响。
1.挡土墙施工(13.000—13.520km)此部分工期延误主要集中在工程师对高架桥两侧挡土墙施工图纸批准延误及对挡土墙边坡倾斜度的设计变更这两方面。
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设计变更和关键时间点记录如下:(1)2006年9月16日:按照合同规定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该段的施工图纸,请求批准。
(2)2006年10月21日:工程师对提交的施工图纸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边坡倾斜度不超过5%,挡土墙的基础应为1m.。
(3)2006年10月30日:工程师再次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倾斜度变为8%,挡土墙基础应为1.5m。
(4)2006年12月12日:工程师对承包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再次提出修改意见。
(5)2006年12月26日:工程师最终批准了承包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
在此期间,承包商为尽量降低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采取了相应的赶工措施,并多次书面提醒工程师图纸的延误及设计变更已经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建议工程师维持原设计方案,并详细论述原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性。
但工程师对此没有认可,并多次对承包商修改后的图纸提出修改意见。
从工程实际开工时间2006年10月13日至2006年12月26日最终工程师批准该施工图纸,仅对挡土墙这部分工作造成延误达75天,使承包商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较大的偏差,承包商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业主提出了相关的索赔申请,并将双方来往的详细书面函件作为主要论证依据之一。
分析与评述:承包商此处的做法较为得当,主要体现在两点:其一,遵守了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了索赔申请书,确保了索赔权;其二,承包商具有严格的文档管理制度,积累了较为充足详细的索赔证据,从而为后续索赔的论证提供支持。
在国际工程实践中,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着工期,诸如上述索赔案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师批准施工图纸的延误都是较为常见的因素。
依据国际工程工期延误索赔的基本处理原则,造成此工期延误的责任主要在业主,属于可原谅可补偿的延误,承包商可以获得工期延长,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在主张此类索赔权利时,应注意索赔的时效性,还要有充分的证据作支持,做到有理有据。
2.排水构筑物处的设计变更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业主的预期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原设计中四个主干路位置上的管涵难以满足质量需要,工程师于2006年12月22日向承包商下发设计变更,将四个位置处的排水管由直径为1.5m管涵改成2×2.5m的双孔箱涵,要求承包商按照该变更修改其施工图,且在随后的审批过程中增加了对回填土高度的多次修改要求。
由于施工图纸的不完备,在修改期间造成多次排水构筑物施工的暂停,使得承包商的人员和施工设备严重闲置。
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应于2006年12月15日开始,但是由于上述影响,2007年3月12日承包商修改后的图纸才最终得到工程师的批准,延误时间达89天。
另外,由于设计变更后增加了施工的复杂程度,延长了承包商完成该部分的持续时间,进而导致在雨季之前无法顺利完成,对后续工作甚至整个工期造成较大的冲击和影响。
承包商据此提出索赔,并从两方面进行论证:一方面,该设计变更本身,管涵和箱涵的施工工艺存在显著的差异,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延长了排水构筑物施工的总持续时间。
另一方面,由于该涵洞部分的施工图迟迟不能确定,不仅该部分的施工不能有效地进行,且土方工程等一些后续工作也因没有足够的施工工作面而暂停,对整个工期造成延误。
分析与评述:按照工期延误的一般惯例分析,此部分同样属于可原谅可补偿的索赔。
在这一部分论述中,承包商应提供详细而具体的证据,可以包括经工程师签字认可的现场施工记录,现场人员及设备闲置的影像资料等。
国际工程的环境具有不可预见性。
尽管在国际工程项目投标前,承包商均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详细的国情及市场调查,对业主提供的水文和地质勘察情况也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但随着施工的进行,客观施工条件的变化仍是难以把握和预期的。
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异常地质条件影响而做出的设计变更,这一点无论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无法避免。
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应做出比较合理的估计,将这部分风险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
(二)业主提供现场延误引发的索赔1.提供测控点的延误依据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在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6月5日之前,业主应完成施工现场内所有的拆迁工作,将现场移交给承包商。
埃塞俄比亚的雨季较长,为了争取在旱季内尽快施工,承包商做了大量的施工准备,包括施工人员的部署和培训,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的采购和运输,施工路线的详细踏勘和计划等。
但是,业主的拆迁工作没有及时完成,不能向承包商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测量控制点(在25个测控点中仅提供了2个),承包商无法准确地放线定位,相应的施工工作一直无法开展,不仅影响了施工进度计划,而且造成了承包商资源的闲置和损失。
开工日期也因此一拖再拖,直至2006年10月13日业主才向承包商移交了13.100-11.680km段施工现场。
此时,距离2006年5月8日双方签署合同已经过去158天。
鉴于此延误对施工进度的严重影响,承包商于2006年7月11日向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书,由于此事件具有延续性,因此承包商在提交最终索赔报告之前,定期向工程师提交了同期记录报告。
2.路权问题虽然业主向承包商移交了部分现场,但是路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施工现场仍存在较多正在使用着的房屋、栅栏、电线杆及地下设施等,对承包商的施工造成较大妨碍,期间出现了几次暂停施工。
施工现场清理遇到的两个主要障碍:其一,施工现场内原设有一个军事防卫队,在对其内的相关建筑和管道进行拆迁时,因与原单位协调不果而受阻;这一障碍属于较为敏感的争议,处理过程中曾发生过防卫队人员持枪妨碍拆迁的情况,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其二,由于对地表勘测不够详细,对地下是否存在矿藏的问题合同双方存在较大争议,业主迟迟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无法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直至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时,路权问题仍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现场的拆迁以及需重新架构的管道和线路工作仍没有完成。
上述路权问题对工期造成了巨大的延误,致使正式开工不久就进入了埃塞的雨季,一些关键工作如土方工程、排水、路基施工等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造成损害,承包商据此提出工期延长的要求。
分析与评述:业主全面而及时的提供现场,是承包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关键,尤其路权问题,一直是制约着承包商高效施工的主要因素之一。
国际工程路权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当地各级行政部门、原所有权人及附近居民等各方面的配合,任何一方没有打通,都有可能使问题陷入僵局。
在处理这一类争端时,承包商应尽可能地协助业主解决这一问题,使双方的损失极小化。
另外,由于此部分延误的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范围较广,是整个索赔工作的重中之重,承包商对己方应该得到工期和费用的补偿应据理力争,注意对相关合同条件的论证以及对现场证据资料的搜集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