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与财务会计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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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
学习本章首先要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计税的办法。

即将应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即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目费用减除标准(采用定额或定率扣除方法)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有可能与其他税种关联。

例如在转让房产时会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甚至土地增值税等,取得房产租金会涉
及营业税、房产税等。

学员应学会通过企业所得税的理解进行正确判断。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1799年产生于英国。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
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

了解各种模式的含义及其优缺点。

我国目前是分类征收制。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客观题常考)
一、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
居民纳税人。

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例如单位派某人去德国任财务总监,要常住三年,则三年期满后还是要回到中国,则中国为该人习惯性居住地。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注意不是指连续居住满一年。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一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在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如果在1月3日入境,当年则不可能成为当年居民纳税义务人;如果在1月1日入境,在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次年1月25日才回中国境内。

虽然一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在两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一纳税年度里,一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当年居民纳税人。

应用举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1999年)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注意:自2004年7月1日起,
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
华逗留天数计算。

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目前共11项。

应会区分纳税人的不同收入属于哪一个应税项目,从而判断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以客观题为主。

注意三大题型:1、个人取得综合收入;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3、承包、承租经营者和承租、承包企业。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
1.不予征税项目(4项):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
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结合免税项目(有些工薪所得是不征税的,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退休工资);
3.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
(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

例如某人月薪1400,提前5年内退,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内退后仍保留原工资标准1400,但不享受今后的涨薪,则一次性收入如何纳税?
60000/5*12=1000
1000+1400-2000=400,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当月应纳税=(60000+1400-2000)*5%
以后每月1400<2000元,不纳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
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上例,如果每月在外单位任职取得收入2000元,本单位每月内退工资1400元,则应合并为3400元,纳税=(3400-2000)*10%-25。

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则每月内退费1400元可免税,仅就取得外单位收入2000元征税。

4.出租汽车司机对出租车有财产所有权的,按个体工商业户征税;没有的,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应用举例:
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运营,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
得项目征税的有()。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职工从本单位取得的子女托儿补助
【答案】AC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
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上述所得则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税。

【例题·判断题】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2007年该私营企业以企业资金为王某购买了一辆汽车,这应当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答案】×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按合同规定仅得固定承包费的(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按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2、上交管理费后得纯收入的(对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按承包所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注意以下两点:
1、企业本身要交各种税金及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承包者应以企业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以后的余额作为承包基数,交纳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斑、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

特点在于阶段性提供劳务,阶段性取得报酬。

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间没有佣工关系。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个人书画展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AD
(五)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给企业翻译资料所得是劳务报酬所得,不是稿酬所得。

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发表、出版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应用举例:
国内某作家将其小说委托中国一位翻译译成英文后送交国外出版商出版发行。

作家与翻译就翻译费达成协议如下:小说出版后作者署名,译者不署名;作家分两次向该翻译支付翻译费,一次是译稿完成后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另一次是小说在国外出版后将稿酬所得的10%支付给译者。

该翻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两笔所得中的第一笔申报为劳务报酬所得,第二笔申报为稿酬所得。

()(1997年)
【答案】×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注意:企业所得税中国债利息所得免税。

但金融债券利息要征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规定。

3、借款的规定
4、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个人一般存款帐户只能存款,结算帐户可以代扣各种费用。

0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股份制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住房而支出的款项
B、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
C、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
D、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2003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企业集资利息
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
C.企业债券利息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答案】ABC
(八)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时,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了解)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
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4)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中的年终奖金的征税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第三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记忆,掌握)
一、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它们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
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05考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答案:ABCD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都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掌握)
(一)每次收入的确定(掌握!次数的多少涉及费用扣除的多少)
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1:某人5月份在某高校进行某课程考前培训,一共上了5次(每次一天),每天收入为1000元。

则此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为1000*5(1-20%)*20%,这里一定要加总,不能按每次演讲的收入计算,因为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2: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1次,取得5000元收入。

设计高校某教学楼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

则当月此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为5000*(1-20%)*20%+20000(1-20%)*20%。

对比例1例2,劳务报酬中的同一事项的理解很重要。

例3:假设某人在高校进行考前培训工作,5月份举行3次,6月份举行2次,每次收入为1000元,合计收入5000元,问如何纳税?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与支付次数无关。

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
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用举例:
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
B.同一作品再版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
【答案】ACD
应用举例:
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

该作家因此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年)
A.3416元
B.3449.6元
C.3752元
D.4009.6元
【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
=3600×3×(1-20%)×20%×(1-30%)+20000×(1-20%)×20%×(1-30%)
=1209.6+2240=3449.6(元)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将一项专有技术分别转让给两个人,这要算两次收入。

应用举例:
某工程师2002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又将自己发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

该工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7640元
B.7650元
C.7680元
D.9200元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3000-800)×20%+45000×(1-20%)×20%=7640(元)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已知的是全年租金,则要换算为月计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费用扣除标准:
从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时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单选题:王某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08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 )。

A.300元
B.600元
C.1500元
D.3000元
【参考答案】A
【解析】配股分红属于股息红利所得,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王某股息红利所得= 10000÷10×3×1=3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50%=300(元)
【例题•多选题】(2004年)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C
(三)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外籍人员;
(2)境外任职中国公民;
(3)华侨、港澳台同胞。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2800元。

(总共为2000+2800=480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例题•单选题】(2007年)2006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答案】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

本题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
=6272(元)
2、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掌握)个人所得税计算思路:
1、居民?非居民?
2、所得性质?类别?来源地?支付地?是否免税?
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月?年?次?
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分别为:
应纳税额=(收入-费用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收入-费用扣除)*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用举例:
某职工2008年5月应发工资2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4元,失业保险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单位代扣水电费100元,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A.22.6元
B.22.8元
C.32.6元
D.32.8元
【答案】D
【解析】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入工薪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2600-2000-14-10+2)×10%-25=32.8(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
1、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24000元/年。

即每月2000元。

2、其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4、5、6、:工资附加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的规定类同企业所得税。

(职工教育经费超支不结转以后年度)
7、个体户专营种植业等,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8、个体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
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种:查账征税:有关扣除项目及标准参见教材。

原理同内资企业所得税。

1.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
税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
年,即2000元/月。

2.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 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工资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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